平準書第八·《史記》白話文版
關燈
小
中
大
業就是剩餘的商品。
稽:猶計,考察。
全句意思是把市場上較多的商品頓積起來,考察市上商品的貴賤,伺時機适合(有利可圖)時賣出。
⑤物踴:物價踴起、急驟長價。
騰粜:谷價飛長。
谷物糧食買入為籴,賣出為粜。
⑥賈人:買賣人行者為商,坐者為賈,這裡賈人泛指一切商人。
⑦湯沐邑:以邑之收入為湯沐之資,稱為湯沐邑。
就是奉邑。
⑧中都官:《索隐》說:“中都猶都内也,皆天子之倉府”。
中都官就是都城中的官員。
至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乃更鑄四铢錢,其文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
故吳,諸侯也,以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其後卒以叛逆①。
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财過王者。
故吳、鄧氏錢布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
匈奴數侵盜北邊,屯戍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②。
于是募民能輸及轉粟于邊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長③。
孝景時,上郡以西旱,亦複修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及徒複作④,得輸粟縣官以除罪。
益造苑馬以廣用,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修矣。
至今上即位數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皆滿⑤,而府庫餘貨财。
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⑥,充溢露積于外,至fu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一牝一者傧而不得聚會⑦。
守闾閻者食梁肉⑧,為吏者長子孫⑨,居官者以為姓号。
故人人自一愛一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绌恥辱焉⑩。
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财驕溢,或至兼并豪一黨一之徒,以武斷于鄉曲(11)。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廬輿服僭于上,無限度。
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①事在漢景帝三年(前154)。
吳王劉濞以鄣郡銅山鑄錢,以海水煮鹽,國用富饒。
孝景帝即位,用晁錯謀削諸侯,劉濞夥同濟南、菑川、膠西、膠東、楚、趙等國諸侯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起兵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參見《史記·吳王濞列傳》。
②給食(sì,飼):供養。
食,通“飼”。
③大庶長:漢舊二十等爵位制中的第十八等。
④徒複作:大意是指:犯徒刑的罪人遇赦令得免罪,若再犯罪,不自徒刑以上加等,而是與平民百姓一樣從初犯論罪等,罪輕者隻為官服役,稱為徒複作。
直譯為:“徒罪赦免後重為官作的人”。
⑤都鄙:舊注公卿大夫的采邑,諸王子弟的食邑稱為都鄙。
如《周禮·大宰》“以入則治都鄙”鄭注、《周禮·大司徒》“辨其邦國都鄙之數”賈公彥疏等。
此處從文意考慮,似應将都與鄙離析開來分别解釋,即“都城以至邊鄙地區”。
泛言一切地方。
廪庾;倉庫。
廪,指倉廪,積糧之所。
庾是指露天的倉庫。
《詩經·小雅·楚茨》:“我庾維億”,一毛一注:“露積曰庾”。
又《史記·文帝紀》“發倉庾”,《集解》引胡公說:“在邑曰倉,在野曰庾”。
⑥太倉:猶言大倉。
天子、諸侯王國都中的大糧倉都有稱太倉者。
如《越絕書》周武王“發太倉之粟”;漢淳于意為齊國太倉令等。
⑦字一牝一:年輕的母馬。
舊注“字”通“牸”,字一牝一即母馬。
按:“馬”是由上下文意而得,不是“字一牝一”一詞的本意。
就本意而言“牸”義為雌,一牝一亦為雌,單言牸或單言一牝一,意思已很明白,如《封禅書》所說“畜牸馬”,《說苑》所說“畜牸牛”等。
何須字一牝一二字連言?所以可另作新解:“字”同子,作懷孕、生養解釋。
如《易經·屯》:“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虞翻注:“字,妊一娠也”。
又王充《論衡·氣壽》:“字一乳一極數”,字同孳,字一乳一就是生養和哺一乳一的意思。
懷孕、生養可引伸為有懷孕生養能力。
字一牝一就可以解釋為有懷孕、生養能力的母馬,就是年輕的、有發一情期的母馬。
若是一匹老母馬,雖在父馬之間,不見得會像《集解》所說:“則相踶齧”。
傧(bìn,殡)通“擯”,排斥。
⑧闾閻:按《周禮·州長》注二十五家為闾;閻,《玉篇》釋為巷,闾閻泛指裡巷。
⑨《集解》引如淳語解釋說:“時無事,吏不數轉,至于子孫長大而不轉職任”。
⑩《漢書·食貨志》顔師古注說:“以行誼(義)為先,以媿辱相黜也”。
?(11)《索隐》說:“謂鄉曲豪富無官位,而以威勢主斷曲直”。
鄉曲,鄉裡。
曲是曲折委細的的意思,鄉曲即指鄉中的裡闾街巷等細微偏陋處等。
自是以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瓯,事兩越,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①。
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②,鑿山通道千餘裡,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賈滅朝鮮③,置滄海之郡,則燕齊之間一靡一然發動。
及王恢設謀馬邑④,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幹戈日滋。
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⑤,财賂衰秏而不贍。
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
興利之臣自此始也。
其後漢将歲以數萬騎出擊胡,及車騎将軍衛青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⑥。
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裡負擔饋糧,率十餘鐘緻一石⑦,散币于邛僰以集之。
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
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内受錢于都内。
東至滄海之郡⑧,人徒之費拟于南夷。
又興十萬餘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遼遠,自山東鹹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府庫益虛。
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複⑨,為郎增秩,乃入羊為郎,始于此。
其後四年,而漢遣大将将六将軍,軍十餘萬,擊右賢王⑩,獲首虜萬五千級(11)。
明年,大将軍将六将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
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虜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而漢軍之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之财轉漕之費不與焉。
于是大農陳藏錢經秏,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
不司言:“天子曰‘朕聞五帝之教不相複而治,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
北邊未安,朕甚悼之。
日者,大将軍攻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留蹛無所食(12)?。
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锢免減罪(13)’。
請置賞官,命曰武功爵。
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14)。
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15),先除(16);千夫如五大夫(17);其有罪又減兩等;爵得至樂卿(18),以顯軍功。
”軍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廢(19)。
①事見《史記·南越列傳》、《史記·東越列傳》以及《漢書》卷64嚴、朱二人傳記。
自建元六年(前135)對閩越(東越)用兵,元鼎五年(前112)對南越用兵,元鼎六年在南越設南海、蒼梧等九郡。
當年又對東越用兵,元封元年(前110)東越降。
兩越戰事前後二十餘年。
②參見《史記·西南夷列傳》。
唐蒙通西南夷始于元光五年(前130),到元封二年(前109)定西南夷,置武都、牂柯、越巂等八郡,亦曆二十餘年。
③彭吳:《索隐》說是“人姓名”。
賈:不知所指。
《漢書·食貨志》全句作:“彭吳穿穢貊、朝鮮”,故王念孫以為賈為“穿”字之訛,錢大昕以為滅?(穢)字之訛。
置淪海郡事在元朔之年(前128);滅朝鮮事在元封三年(前108),所置郡為真番、臨屯、樂一浪一、玄菟四郡,不是淪海郡;而且滅朝鮮的是左将軍荀彘,不是彭吳。
所以《平準書》中這句話肯定有誤,當從《漢書·食貨志》立解。
④事在元光二年(前133)。
參見《史記·匈奴列傳》。
馬邑人聶壹謊說出賣馬邑與單于,單于率十萬騎入漢塞,漢伏兵三十萬以待單于。
事洩,單于領兵走。
漢武帝因功不成,治始設此謀的人王诙罪。
從此以後,漢與匈奴絕和親,戰争不斷。
⑤抏弊(wán,完bì,閉):《索隐》說:“秏者,秏也,消抏之名”,将抏弊釋為消耗而弊,因譯為貧弊。
巧法:《索隐》釋為“巧抵之法”。
即以輕抵重,犯重罪而輕抵于法,巧乘刑法之隙的意思。
按:抏作耗解,而耗弊者實難以巧法,似乎欠妥。
可另立新解:抏同玩。
如《史記·扁鵲列傳》“案抏(或作抏)毒熨”,《索隐》釋為“按摩而玩一弄身一體使調也”。
如此抏弊即玩弊,就是作一弊。
與下文“巧法”二字就相得而彰也。
⑥事在元朔二年(前127),武帝用主父偃謀立朔方郡,使蘇建率十餘萬衆築朔方城。
⑦鐘:古量單位,每鐘為六石四鬥。
⑧建滄海郡見《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紀事,《通鑒》卷18等。
⑨複:免除徭役。
⑩事在元朔五年(前124),車騎将軍衛青率六将軍擊匈奴右賢王。
大将軍為岸頭侯張次公,騎将軍公孫駕,大行李息,遊擊将軍蘇建,輕車将軍李蔡,強一弩一将軍李沮。
此時衛青為車騎将軍,故隻稱“大将”。
擊敗右賢王後,漢武帝遣使者持大将軍印于軍中拜衛青為大将軍。
所以下文述第二年率六将軍出擊匈奴,已說衛青是“大将軍”,不再說是“大将”。
(11)首虜:敵首級和俘虜合稱為首虜。
《匈奴列傳》記此事為“衆男一女萬五千餘人”,蓋此次衛青出兵,夜突然圍右賢王,右賢王驚惶而逃,沒有正面交戰,所以殺傷少而俘虜多。
(12)留蹛(chì,滞)無所食:意謂富人屯積财物,貧者無所食。
蹛,同“滞”。
(13)贖禁锢免減罪:出贖金以求解除禁锢或減罪、免罪。
禁锢,刑名。
胡三省釋為“重系也”。
即關押的重罪犯。
(14)《漢書·食貨志》注此條說:“臣瓒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铎,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
”顔師古因而說:“此下雲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今瓒所引《茂陵中書》止于十一級,則計數不足,與本文乖矣”。
他認為武功爵不止十一級。
《索隐》又引顧氏的話說:“初一級十七萬,自此以上每級加二萬,至十一級,合成三十七萬也。
”則“三十餘萬金”是第十一等爵的價格。
此外還有多種解釋,如《通鑒》引劉攽的話說:“級十七萬”一語中七是一的誤文,萬當衍。
是說十一級,共值30餘萬金,每級之價,文中不具。
日·中井積德認為:每級十七萬錢合十七級,時衛青出塞獲首虜萬九千級,合32.3萬金。
則文中“三十餘萬金”不是言十一等總價數,而是當時賣爵所得總金數等等。
按以上各說都是敷會,就文意而論,是每級十七萬錢,總價三十餘萬金,其中級數、金價、每級差價等數、文中不具,所以無法計算,不必強解,附之阙如可也。
(15)官首:是武功爵中第五等爵名。
全句可釋為:買武功爵到第五等官首時,可通過測試,補為吏額,且優先除授。
(16)除:授職。
(17)《索隐》說:“千夫,武功爵第七;五大夫,二十爵第九也。
言千夫爵秩比于五大夫二十爵第九。
”二十等爵是漢代原來爵位的等級,武功爵是為獎勵軍功增爵,二者相比,則千夫相當于五大夫。
(18)樂卿:《漢書·食貨志》顔師古注說:“樂卿者,武功爵第八等也,言買爵唯得至第八也。
”而《集解》引《漢書音義》說:“十爵左庶長以上至十八爵為大庶長也,名樂卿。
樂卿者,朝位從九卿,加‘樂’者,别正卿。
”如此說,漢代九卿除正九卿、列九卿,又有樂九卿。
前注引《茂陵中書》載武功爵十一等必有錯漏。
(19)秏廢:秏是貶值的意思。
如今官既可買得,也不為人所貴重了;廢指廢職,官多必不得其職,故稱為廢。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①,張湯用峻文決理為廷尉②,于是見知之法生③,而廢格沮诽窮治之獄用矣④。
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迹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一黨一與⑤,而坐死者數萬人⑥,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
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
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
然無益于俗,稍骛于功利矣。
其明年,骠騎仍再出擊胡⑦,獲首四萬。
其秋,渾邪王率數萬之衆來降,于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
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
是歲費凡百餘巨萬。
①《春秋》之義:《春秋》是經孔子删定的魯國史書,充分體現了孔子的政治思想,所謂《春秋》之義,指此而言。
學者有不同說法,見仁見智而已,大要不離于“尊周明法”,“勸善懲惡”八字一精一義。
②峻文決理:“以嚴峻苛刻的文法決斷處理事宜。
③見知之法:《集解》引張晏語解釋說:“吏見知不一舉劾為故縱”。
④廢格沮诽窮治之獄:《索隐》解釋說:“廢格天子之命而不行,及沮(jǔ,舉)敗诽謗之者,皆被窮治”。
廢格:停止,擱置;窮治,徹底查辦。
⑤窮盡其一黨一羽。
⑥坐死者:坐罪(抵罪)而緻死的人。
⑦骠騎:此處指骠騎将軍霍去病。
初,先是往十餘歲河決觀,梁楚之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①,辄決壞,費不可勝計。
其後番系欲省厎柱之漕②,穿汾、河渠以為溉田,作者數萬人;鄭當時為渭漕渠回遠,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作者數萬人;朔方亦穿渠,作者數萬人;各曆二三期③,功未就,費亦各巨萬十數。
天子為伐胡,盛養馬,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牽掌者關中不足④,乃調旁近郡。
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驷,出禦府禁藏以贍之。
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于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以振貧民⑤。
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貸假。
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于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
數歲,假予産業,使者分部護之,冠蓋相望⑥。
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
于是縣官大空。
而富商大賈或蹛财貧⑦,轉毂百數⑧,廢居居邑⑨,封君皆低首仰給。
冶鑄煮鹽,财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
于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币以贍用,而摧浮一婬一并兼之徒。
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
自孝文更造四铢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間盜錢,不可勝數。
錢益多而輕,物益少則貴。
有司言曰:“古者皮币,諸侯以聘享⑩。
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11),赤金為下(12)。
今半兩錢法重四铢,而一奸一或盜摩錢裡取鋊(13),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币煩費不省。
”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缋(14),為皮币,值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觐聘享(15),必以皮币薦璧(16),然後得行。
①堤塞河:築堤塞河。
下文“辄決壞”與此相對,即所塞水口複決,所築堤複壞。
②厎柱:即砥柱。
厎通砥。
參見《史記·河渠書》。
③期:(jī,基):一周年。
④卒牽掌者:士兵中掌管馬匹的人,即馬夫。
《漢書·食貨志》無“牽”字。
⑤倉?:倉為倉庫;?,胡三省注:“刍藁之藏也”,即藏柴草者為?。
⑥冠與車蓋相望,言部護移民的使者不絕于路。
⑦蹛:《集解》引《漢書音義》說:“蹛,停也。
一曰貯也。
”⑧即驅車百餘輛。
毂,車輪毂,引伸為車。
古代車為木輪,由三大部分組成:觸地的圓周名為牙,或謂之網;中心部分名毂;牙、毂之間為輻。
參見《周禮·輪人》。
⑨屯積居奇的意思。
廢居,《集解》引徐廣語說:“貯畜之名也,有所廢,有所畜,言其乘時射利也”;居邑,《集解》引如淳語說:“居賤物于邑中,以待貴也”。
⑩聘享:聘問與貢享。
聘,《春秋公羊傳·隐11》說“大夫來曰聘”,即諸侯派遣大夫到王或其他諸侯那裡去,與之通音問,結友好,都稱為聘:享,《禮記·曲禮下》說:“五官緻貢曰享”。
鄭玄解
稽:猶計,考察。
全句意思是把市場上較多的商品頓積起來,考察市上商品的貴賤,伺時機适合(有利可圖)時賣出。
⑤物踴:物價踴起、急驟長價。
騰粜:谷價飛長。
谷物糧食買入為籴,賣出為粜。
⑥賈人:買賣人行者為商,坐者為賈,這裡賈人泛指一切商人。
⑦湯沐邑:以邑之收入為湯沐之資,稱為湯沐邑。
就是奉邑。
⑧中都官:《索隐》說:“中都猶都内也,皆天子之倉府”。
中都官就是都城中的官員。
至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乃更鑄四铢錢,其文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
故吳,諸侯也,以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其後卒以叛逆①。
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财過王者。
故吳、鄧氏錢布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
匈奴數侵盜北邊,屯戍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②。
于是募民能輸及轉粟于邊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長③。
孝景時,上郡以西旱,亦複修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及徒複作④,得輸粟縣官以除罪。
益造苑馬以廣用,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修矣。
至今上即位數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皆滿⑤,而府庫餘貨财。
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⑥,充溢露積于外,至fu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一牝一者傧而不得聚會⑦。
守闾閻者食梁肉⑧,為吏者長子孫⑨,居官者以為姓号。
故人人自一愛一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绌恥辱焉⑩。
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财驕溢,或至兼并豪一黨一之徒,以武斷于鄉曲(11)。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廬輿服僭于上,無限度。
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①事在漢景帝三年(前154)。
吳王劉濞以鄣郡銅山鑄錢,以海水煮鹽,國用富饒。
孝景帝即位,用晁錯謀削諸侯,劉濞夥同濟南、菑川、膠西、膠東、楚、趙等國諸侯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起兵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參見《史記·吳王濞列傳》。
②給食(sì,飼):供養。
食,通“飼”。
③大庶長:漢舊二十等爵位制中的第十八等。
④徒複作:大意是指:犯徒刑的罪人遇赦令得免罪,若再犯罪,不自徒刑以上加等,而是與平民百姓一樣從初犯論罪等,罪輕者隻為官服役,稱為徒複作。
直譯為:“徒罪赦免後重為官作的人”。
⑤都鄙:舊注公卿大夫的采邑,諸王子弟的食邑稱為都鄙。
如《周禮·大宰》“以入則治都鄙”鄭注、《周禮·大司徒》“辨其邦國都鄙之數”賈公彥疏等。
此處從文意考慮,似應将都與鄙離析開來分别解釋,即“都城以至邊鄙地區”。
泛言一切地方。
廪庾;倉庫。
廪,指倉廪,積糧之所。
庾是指露天的倉庫。
《詩經·小雅·楚茨》:“我庾維億”,一毛一注:“露積曰庾”。
又《史記·文帝紀》“發倉庾”,《集解》引胡公說:“在邑曰倉,在野曰庾”。
⑥太倉:猶言大倉。
天子、諸侯王國都中的大糧倉都有稱太倉者。
如《
⑦字一牝一:年輕的母馬。
舊注“字”通“牸”,字一牝一即母馬。
按:“馬”是由上下文意而得,不是“字一牝一”一詞的本意。
就本意而言“牸”義為雌,一牝一亦為雌,單言牸或單言一牝一,意思已很明白,如《封禅書》所說“畜牸馬”,《說苑》所說“畜牸牛”等。
何須字一牝一二字連言?所以可另作新解:“字”同子,作懷孕、生養解釋。
如《易經·屯》:“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虞翻注:“字,妊一娠也”。
又王充《論衡·氣壽》:“字一乳一極數”,字同孳,字一乳一就是生養和哺一乳一的意思。
懷孕、生養可引伸為有懷孕生養能力。
字一牝一就可以解釋為有懷孕、生養能力的母馬,就是年輕的、有發一情期的母馬。
若是一匹老母馬,雖在父馬之間,不見得會像《集解》所說:“則相踶齧”。
傧(bìn,殡)通“擯”,排斥。
⑧闾閻:按《周禮·州長》注二十五家為闾;閻,《玉篇》釋為巷,闾閻泛指裡巷。
⑨《集解》引如淳語解釋說:“時無事,吏不數轉,至于子孫長大而不轉職任”。
⑩《
?(11)《索隐》說:“謂鄉曲豪富無官位,而以威勢主斷曲直”。
鄉曲,鄉裡。
曲是曲折委細的的意思,鄉曲即指鄉中的裡闾街巷等細微偏陋處等。
自是以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瓯,事兩越,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①。
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②,鑿山通道千餘裡,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賈滅朝鮮③,置滄海之郡,則燕齊之間一靡一然發動。
及王恢設謀馬邑④,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幹戈日滋。
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⑤,财賂衰秏而不贍。
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
興利之臣自此始也。
其後漢将歲以數萬騎出擊胡,及車騎将軍衛青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⑥。
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裡負擔饋糧,率十餘鐘緻一石⑦,散币于邛僰以集之。
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
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内受錢于都内。
東至滄海之郡⑧,人徒之費拟于南夷。
又興十萬餘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遼遠,自山東鹹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府庫益虛。
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複⑨,為郎增秩,乃入羊為郎,始于此。
其後四年,而漢遣大将将六将軍,軍十餘萬,擊右賢王⑩,獲首虜萬五千級(11)。
明年,大将軍将六将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
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虜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而漢軍之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之财轉漕之費不與焉。
于是大農陳藏錢經秏,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
不司言:“天子曰‘朕聞五帝之教不相複而治,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
北邊未安,朕甚悼之。
日者,大将軍攻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留蹛無所食(12)?。
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锢免減罪(13)’。
請置賞官,命曰武功爵。
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14)。
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15),先除(16);千夫如五大夫(17);其有罪又減兩等;爵得至樂卿(18),以顯軍功。
”軍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廢(19)。
①事見《史記·南越列傳》、《史記·東越列傳》以及《漢書》卷64嚴、朱二人傳記。
自建元六年(前135)對閩越(東越)用兵,元鼎五年(前112)對南越用兵,元鼎六年在南越設南海、蒼梧等九郡。
當年又對東越用兵,元封元年(前110)東越降。
兩越戰事前後二十餘年。
②參見《史記·西南夷列傳》。
唐蒙通西南夷始于元光五年(前130),到元封二年(前109)定西南夷,置武都、牂柯、越巂等八郡,亦曆二十餘年。
③彭吳:《索隐》說是“人姓名”。
賈:不知所指。
《漢書·食貨志》全句作:“彭吳穿穢貊、朝鮮”,故王念孫以為賈為“穿”字之訛,錢大昕以為滅?(穢)字之訛。
置淪海郡事在元朔之年(前128);滅朝鮮事在元封三年(前108),所置郡為真番、臨屯、樂一浪一、玄菟四郡,不是淪海郡;而且滅朝鮮的是左将軍荀彘,不是彭吳。
所以《平準書》中這句話肯定有誤,當從《漢書·食貨志》立解。
④事在元光二年(前133)。
參見《史記·匈奴列傳》。
馬邑人聶壹謊說出賣馬邑與單于,單于率十萬騎入漢塞,漢伏兵三十萬以待單于。
事洩,單于領兵走。
漢武帝因功不成,治始設此謀的人王诙罪。
從此以後,漢與匈奴絕和親,戰争不斷。
⑤抏弊(wán,完bì,閉):《索隐》說:“秏者,秏也,消抏之名”,将抏弊釋為消耗而弊,因譯為貧弊。
巧法:《索隐》釋為“巧抵之法”。
即以輕抵重,犯重罪而輕抵于法,巧乘刑法之隙的意思。
按:抏作耗解,而耗弊者實難以巧法,似乎欠妥。
可另立新解:抏同玩。
如《史記·扁鵲列傳》“案抏(或作抏)毒熨”,《索隐》釋為“按摩而玩一弄身一體使調也”。
如此抏弊即玩弊,就是作一弊。
與下文“巧法”二字就相得而彰也。
⑥事在元朔二年(前127),武帝用主父偃謀立朔方郡,使蘇建率十餘萬衆築朔方城。
⑦鐘:古量單位,每鐘為六石四鬥。
⑧建滄海郡見《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紀事,《通鑒》卷18等。
⑨複:免除徭役。
⑩事在元朔五年(前124),車騎将軍衛青率六将軍擊匈奴右賢王。
大将軍為岸頭侯張次公,騎将軍公孫駕,大行李息,遊擊将軍蘇建,輕車将軍李蔡,強一弩一将軍李沮。
此時衛青為車騎将軍,故隻稱“大将”。
擊敗右賢王後,漢武帝遣使者持大将軍印于軍中拜衛青為大将軍。
所以下文述第二年率六将軍出擊匈奴,已說衛青是“大将軍”,不再說是“大将”。
(11)首虜:敵首級和俘虜合稱為首虜。
《匈奴列傳》記此事為“衆男一女萬五千餘人”,蓋此次衛青出兵,夜突然圍右賢王,右賢王驚惶而逃,沒有正面交戰,所以殺傷少而俘虜多。
(12)留蹛(chì,滞)無所食:意謂富人屯積财物,貧者無所食。
蹛,同“滞”。
(13)贖禁锢免減罪:出贖金以求解除禁锢或減罪、免罪。
禁锢,刑名。
胡三省釋為“重系也”。
即關押的重罪犯。
(14)《漢書·食貨志》注此條說:“臣瓒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铎,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
”顔師古因而說:“此下雲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今瓒所引《茂陵中書》止于十一級,則計數不足,與本文乖矣”。
他認為武功爵不止十一級。
《索隐》又引顧氏的話說:“初一級十七萬,自此以上每級加二萬,至十一級,合成三十七萬也。
”則“三十餘萬金”是第十一等爵的價格。
此外還有多種解釋,如《通鑒》引劉攽的話說:“級十七萬”一語中七是一的誤文,萬當衍。
是說十一級,共值30餘萬金,每級之價,文中不具。
日·中井積德認為:每級十七萬錢合十七級,時衛青出塞獲首虜萬九千級,合32.3萬金。
則文中“三十餘萬金”不是言十一等總價數,而是當時賣爵所得總金數等等。
按以上各說都是敷會,就文意而論,是每級十七萬錢,總價三十餘萬金,其中級數、金價、每級差價等數、文中不具,所以無法計算,不必強解,附之阙如可也。
(15)官首:是武功爵中第五等爵名。
全句可釋為:買武功爵到第五等官首時,可通過測試,補為吏額,且優先除授。
(16)除:授職。
(17)《索隐》說:“千夫,武功爵第七;五大夫,二十爵第九也。
言千夫爵秩比于五大夫二十爵第九。
”二十等爵是漢代原來爵位的等級,武功爵是為獎勵軍功增爵,二者相比,則千夫相當于五大夫。
(18)樂卿:《漢書·食貨志》顔師古注說:“樂卿者,武功爵第八等也,言買爵唯得至第八也。
”而《集解》引《漢書音義》說:“十爵左庶長以上至十八爵為大庶長也,名樂卿。
樂卿者,朝位從九卿,加‘樂’者,别正卿。
”如此說,漢代九卿除正九卿、列九卿,又有樂九卿。
前注引《茂陵中書》載武功爵十一等必有錯漏。
(19)秏廢:秏是貶值的意思。
如今官既可買得,也不為人所貴重了;廢指廢職,官多必不得其職,故稱為廢。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①,張湯用峻文決理為廷尉②,于是見知之法生③,而廢格沮诽窮治之獄用矣④。
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迹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一黨一與⑤,而坐死者數萬人⑥,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
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
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
然無益于俗,稍骛于功利矣。
其明年,骠騎仍再出擊胡⑦,獲首四萬。
其秋,渾邪王率數萬之衆來降,于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
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
是歲費凡百餘巨萬。
①《春秋》之義:《春秋》是經孔子删定的魯國史書,充分體現了孔子的政治思想,所謂《春秋》之義,指此而言。
學者有不同說法,見仁見智而已,大要不離于“尊周明法”,“勸善懲惡”八字一精一義。
②峻文決理:“以嚴峻苛刻的文法決斷處理事宜。
③見知之法:《集解》引張晏語解釋說:“吏見知不一舉劾為故縱”。
④廢格沮诽窮治之獄:《索隐》解釋說:“廢格天子之命而不行,及沮(jǔ,舉)敗诽謗之者,皆被窮治”。
廢格:停止,擱置;窮治,徹底查辦。
⑤窮盡其一黨一羽。
⑥坐死者:坐罪(抵罪)而緻死的人。
⑦骠騎:此處指骠騎将軍霍去病。
初,先是往十餘歲河決觀,梁楚之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①,辄決壞,費不可勝計。
其後番系欲省厎柱之漕②,穿汾、河渠以為溉田,作者數萬人;鄭當時為渭漕渠回遠,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作者數萬人;朔方亦穿渠,作者數萬人;各曆二三期③,功未就,費亦各巨萬十數。
天子為伐胡,盛養馬,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牽掌者關中不足④,乃調旁近郡。
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驷,出禦府禁藏以贍之。
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于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以振貧民⑤。
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貸假。
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于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
數歲,假予産業,使者分部護之,冠蓋相望⑥。
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
于是縣官大空。
而富商大賈或蹛财貧⑦,轉毂百數⑧,廢居居邑⑨,封君皆低首仰給。
冶鑄煮鹽,财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
于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币以贍用,而摧浮一婬一并兼之徒。
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
自孝文更造四铢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間盜錢,不可勝數。
錢益多而輕,物益少則貴。
有司言曰:“古者皮币,諸侯以聘享⑩。
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11),赤金為下(12)。
今半兩錢法重四铢,而一奸一或盜摩錢裡取鋊(13),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币煩費不省。
”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缋(14),為皮币,值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觐聘享(15),必以皮币薦璧(16),然後得行。
①堤塞河:築堤塞河。
下文“辄決壞”與此相對,即所塞水口複決,所築堤複壞。
②厎柱:即砥柱。
厎通砥。
參見《史記·河渠書》。
③期:(jī,基):一周年。
④卒牽掌者:士兵中掌管馬匹的人,即馬夫。
《漢書·食貨志》無“牽”字。
⑤倉?:倉為倉庫;?,胡三省注:“刍藁之藏也”,即藏柴草者為?。
⑥冠與車蓋相望,言部護移民的使者不絕于路。
⑦蹛:《集解》引《漢書音義》說:“蹛,停也。
一曰貯也。
”⑧即驅車百餘輛。
毂,車輪毂,引伸為車。
古代車為木輪,由三大部分組成:觸地的圓周名為牙,或謂之網;中心部分名毂;牙、毂之間為輻。
參見《周禮·輪人》。
⑨屯積居奇的意思。
廢居,《集解》引徐廣語說:“貯畜之名也,有所廢,有所畜,言其乘時射利也”;居邑,《集解》引如淳語說:“居賤物于邑中,以待貴也”。
⑩聘享:聘問與貢享。
聘,《春秋公羊傳·隐11》說“大夫來曰聘”,即諸侯派遣大夫到王或其他諸侯那裡去,與之通音問,結友好,都稱為聘:享,《禮記·曲禮下》說:“五官緻貢曰享”。
鄭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