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準書第八·《史記》白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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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濤譯注 【說明】 《平準書》所述是漢代平準政策産生的由來,實際上系統介紹了漢武帝以前的富國政策。

    從中可以看到一個大一統的封建集權zheng府是如何利用權力,扼殺、限制工商業的發展,以求解決自身财政危機的。

    其主要措施是改變錢法、賣官爵和賣複徒法、官賣政策(由官賣鹽鐵發展到平準法的确立)、強制征商等,對于整個封建制度,這是一個探索過程,也給後人留下了深刻教益。

     漢初,國家貧困,經濟蕭條,為了鞏固新建立的封建國家,采取了減輕錢重,以便利流通,求得商業發展的政策,結果反而造成物價飛漲、通貨膨一脹的局面。

    後來不得不逐漸增加錢重,還通過改鑄錢、官鑄錢的措施以打擊商人。

    無疑,漢zheng府從中得到很多好處,尤其是改鑄錢,宣布舊錢無效,使士農工商通過各種辛勤勞動換來的硬通貨,一一夜之間化為廢銅。

    但受害者主要是農、工百姓,對商人的打擊卻很有限,錢币多變,他們便通過“多積貨逐利”;zheng府獲利也是短暫的,并不能使商業發展,從而根本上改變國家的經濟狀況。

    由此可見,貨币僅是流通工具,自有其存在規律,以行政手段,企圖通過改變發行這種掠奪一性一的措施以從中取巧,是有害無益的。

    賣官爵和賣複徒法也是改變國家财政狀況的權宜之計,效果更差,會造成一系列弊端,如引起機構膨一漲,官爵賤、法律輕等。

    為糾正這些弊端,勢必用酷吏、行苛政、興大獄,這也是漢以後常見的事實。

    官賣政策、強制征商才是漢武帝賴以改變财政狀況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措施,但是卻造成一個嚴重惡果:工商被抑制,商業遭破壞。

    《史記》說:“官賣鹽鐵,鐵器苦惡,賈(價)貴,或強令民賣買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

    ”官賣為何商品質量差、價錢貴,主要是用權力切斷了商業發展的根本機制——競争。

    漢以後二千年的封建社會繼承了這兩項政策,使封建zheng府渡過了許多難關,同時也使中國商業始終維持在低水平上,漢武帝的創造是功是過,确是不易評說。

     本文反映了司馬遷的政治思想是主張節儉政治的,雖然本質上仍屬于那種主張禮樂治天下的儒學思想。

    在篇末的評論中他說“安甯則長(zháng)庠序,先本绌(chù)末,以禮義防于利;事變多故而亦反是。

    ”對于漢武帝的尚武開邊、祭神、封禅、巡遊等“事變”之多極為不滿,認為是漢代重用“興利之臣”,搞得國耗民貧、天下騷然的主要原因,這是一種雜一揉一了黃老色彩的儒學思想。

     【譯文】 漢朝興起後,承繼的是秦朝的破敗局面,壯年男子參加軍隊,老弱運送糧饷,事務繁劇而又财政匮乏,自天子以下備不齊一輛四匹同樣顔色馬拉的車子,大将丞相有的乘坐牛車,老百姓家無餘粒。

    于是因秦錢太重不便流通,命老百姓另鑄莢錢,規定一金為黃金一斤重,簡化法令,省約禁條。

    而那些不守法令、惟利是圖的商人囤積居奇以一操一縱物價,以緻物價飛漲,糧價騰踴,米價漲到每石一萬錢,馬一匹價值百金。

     天下平定後,高祖便下命令,商人不許穿絲綢,不許乘車行路,加重征收他們的租稅,使他們經濟遭困境,人格受侮辱。

    孝惠帝、高後時期,因為天下初得安定,重又放寬對商人的法律,然而商人子孫仍不許當官作吏,國家計算官吏俸祿和其他用度,向百姓按需收稅。

    而山林、河川、園囿、陂地、市場的租稅收入,以及自天子以下至于大小封君湯沐邑的收入,都作為各主管官員的私人費用,不從國家經費中支出。

    所以從山東漕運糧食,以供給京都中的官員,每年不過數十萬石。

     到孝文帝時,莢錢越來越多,而且輕,于是另鑄四株錢,錢文是“半兩”,命百姓可以随意自鑄錢。

    所以吳是個諸侯國,但它依銅山鑄錢,富可與天子相比拟,後來終于成了叛逆。

    鄧通是個大夫,因自鑄錢,财産超過了諸侯王。

    所以吳、鄧氏錢遍布天下,導緻了禁止私鑄錢命令的産生。

     匈奴常常侵撓北部邊境,在那裡屯駐很多戍守的士兵,邊境屯糧不足供給。

    于是招募百姓能納糧給官府或者運送糧食到邊地的封拜爵位,最高的可至大庶長。

     孝景帝時,上郡以西發生旱災,又重新修定了賣爵令,降低價格以招徕百姓;遇赦的罪徒犯重罪罰為官作的,能向官府繳納糧食以免除罪過。

    更大造苑囿(yòu,佑)多養廄馬以擴大用度,而官殿、列觀、車馬等也大量增修起來。

     今上(按:指漢武帝)即位不幾年,那時自漢朝建國七十多年之間,國家無大事,除非遇到水旱災害,老百姓家給人足,天下糧食堆得滿滿的,少府倉庫還有許多布帛等貨材。

    京城積聚的錢币千千萬萬,以緻穿錢的繩子朽爛了,無法計數。

    太倉中的糧食大囤小囤如兵陣相連,有的露積在外,以至腐爛不能食用。

    普通街巷中的百姓也有馬匹,田野中的馬匹更是成群,以至乘年輕母馬的人受排斥不許參加聚會。

    居住裡巷的普通人也吃膏粱肥肉,為吏胥的老死不改任,做官的以官為姓氏名号。

    因此人人知道自一愛一,把犯法看得很重,崇尚行義,厭棄做恥辱的事。

    那時候,法網寬疏而百姓富實,因而産生了利用财物作驕奢不法事的人,兼并土地的人家以及土豪巨一黨一,以威勢武力橫行于鄉裡。

    宗室有封地的以至公卿大夫以下,争相奢侈,房屋車服超過了自身等級,沒有限度。

    物盛則衰,本來是事物應有的變化。

     從此以後,嚴助、朱賣臣等招徕東瓯,發生了對兩越的戰事,江淮之間費用浩大,從而變得蕭條而煩亂。

    唐蒙、司馬相如開通西南夷的道路,為此鑿山劈嶺,修路一千多裡,以擴大巴蜀與外界的聯系,巴蜀的百姓疲憊不堪了。

    彭吳開通入穢貊、朝鮮的道路,設置了滄海郡,燕齊之間如風一靡一草偃一般騷動起來。

    及至王诙在馬邑設計謀襲擊匈奴,匈奴與漢斷絕和親關系,不斷侵擾北部邊境,兵連禍結,無法和解,天下人為此煩勞,叫苦不疊,而戰争還是日甚一日。

    行人為戰事運載物資,居住的則忙于送行,内外擾嚷騷動,都為戰争而忙碌,百姓舞弊鑽法律的空隙,财物衰竭消耗而不足于用。

    繳納财物的做官,出具貨賂的除罪,選辟制度被破壞,廉恥不分,有武力者被重用,法律嚴酷而命令繁瑣,善于為國刮财謀利的官員從此産生了。

     後來漢将每年以數萬騎出擊胡人,終至車騎将軍衛青攻占匈奴河套以南的土地,修築了朔方城。

    那時候,漢朝正在打通西南夷的道路,動用數萬人,從千裡之外肩扛擔挑運送糧食,大約每十餘鐘運到的隻有一石,将錢币散于邛、僰(bó,伯)地區以招徕那裡的人民。

    一連數年道路不通,那裡的蠻夷人乘機屢次進攻,官吏發兵誅殺他們。

    以巴蜀地區的全部租稅不足以維持這種局面,于是招募豪民在南夷地區種田,将收獲的糧食賣給當地縣官,而到京都内府支取糧款。

    向東開鑿通向滄海郡的道路,人工的費用與南夷相仿佛。

    又調發十萬多人修築并守衛朔方郡,水陸運輸的路程極為遼遠,自山以東都承受了這個負擔,花費數十萬以至百萬萬,府庫更加空虛。

    于是招募百姓能向zheng府繳納奴婢的,得以終身免除租賦徭役,原是郎官的增加品級,以及納羊者得郎官,就始于此時。

     過了四年,漢派遺大将率領六位将軍,十多萬軍隊,出擊匈奴右賢王,殺死及俘獲共一萬五千人。

    第二年,大将軍率六将再次出擊胡人,殺死及俘獲一萬九千人。

    賞賜給殺獲敵人的将士黃金多達二十多萬斤,投降的胡虜數萬人也得到很厚的賞賜,衣服、食物全都仰仗縣官供給。

    而漢軍士、馬匹死了十多萬,兵器甲仗等物水陸運輸的費用還都不計算在内。

    于是大農條陳說,傾盡庫藏錢和賦稅收入仍不足以供給戰士的費用。

    負責人員道:“天子說:‘朕聽說五帝的教命不相重複天下同樣得到治理,禹和湯法律不同都是一代之王,走的路子不同,建立的功德則完全相同。

    北部邊境未得安甯,朕深念于此。

    這些日子以來,大将軍攻匈奴,斬首并俘獲一萬九千人,而富人屯積财物,貧者沒有糧食吃。

    你們商量一下,命百姓出錢買爵并得以繳納贖金減免禁锢等罪刑。

    ’據此,請準于設置賞官,名為武功爵。

    每級價十七萬,共值三十多萬金。

    凡買武功爵 到官首一級的,可通過測試補為吏,并優先除授;千夫一級與五大夫相當;有罪的降二等;武功爵最高可至樂卿。

    以此使軍功顯榮。

    ”而實際軍功爵有許多超過了這個等級,大者封侯或封卿大夫,小者為朗為吏。

    吏制雜亂多端,官員名位變輕,職任也荒廢了。

     自從公孫弘以《春秋》大義繩治官民,從而取得漢丞相的職位,張湯以峻文苛法斷事當上了延尉,于是産生了因“見知不一舉報”、“不遵天子之命”、“沮格、诽謗”等罪名,便窮治不休,以緻入監入獄的事。

    第二年出現了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的事,公卿尋根究底,審理此案,把他們的一黨一羽一網打盡,獲罪而死的達到數萬人,從此官吏更加慘急,法今更加苛細了。

     那時候,朝廷正在招攬、尊崇方正、賢良、文學等士人,有的升任為卿大夫。

    公孫弘以漢朝丞相的身份,蓋布被,飯食也很簡單,欲以此作天下人的榜樣。

    但是對世人影響很小,從此便漸漸以功利為務了。

     第二年,骠騎将軍再次出擊胡人,斬敵首四萬級。

    當年秋天,匈奴渾邪王率領數萬人投降,于是,漢朝廷調發二萬輛車迎接。

    降人到京城後,受到賞賜,連同有功将士也一并受了賞。

    這一年花費達一百多萬萬錢。

     起初,于十數年前黃河決口于觀縣,梁楚地區原已數次遭困,而緣河諸郡築堤塞河,每每重又堤壞河決,費用之多無法計算。

    此後番系欲節省砥柱漕運的費用,引汾水、黃河水為渠造渠田,開渠的達數萬人;鄭當時因渭水漕運曲折路遠,自長安到華陰開鑿一條直渠,有數萬人施工,朔方郡也開鑿水渠,數萬人參加。

    各自都曆時傳2—3年之久,功且未成,花費也都達到數十萬萬。

     天子為讨伐胡人,大量養馬,到長安就食的馬多達數萬匹,養馬士卒關中不足,就從附近諸郡調發。

    而投降的胡人都靠縣官供給衣食,縣官财力不足,天子就減少膳食費用,解下自己乘車上的馬匹,從私人倉庫禦府中拿出錢财養活他們。

     第二年,山以東地區遭受水災,老百姓大多陷于饑餓困乏之中,于是天子派遺使者,盡出郡國倉庫中的物資赈濟貧民。

    仍不夠用,又招募豪富人家借貸予貧民,還是不能救災民脫困境,就把貧民遷徙到關西,或充實到朔方郡以南的新秦中去,約七十餘萬人,衣食都靠縣官供給。

    數年之間,借給他們産業,派使者分部保護他們,一批批的天子使者,冠蓋相望,道路不絕。

    費用以億計,多不可計算。

    于是縣官财力告竭。

     然而富商大賈有的蓄積财物,奴役貧民;前呼後擁,車乘百餘輛;屯積居奇,封君對他們也都伏首低眉,仰仗他們供給物資。

    有的冶鑄煮鹽,家财積累到萬金,而不幫助國家的急難,黎民百姓陷于重困之中。

    于是天子與公卿商議,另造錢币以足用,并打擊摧折那些浮華荒一婬一的兼并之徒。

    那時皇帝苑囿中有白鹿,少府有許多銀錫。

    自孝文帝另造四铢錢以來,已有四十多年,從建元年間以來,用度不足,縣官往往在産銅多的山旁冶銅鑄錢,百姓也乘機偷鑄,數目很大。

    錢越來越多而且輕,貨物越來越少而且貴。

    有關機構的官員說:“古時候有皮币,諸侯騁享時使用。

    金有三等,黃金是上等,白金為中等,赤金為下等。

    如今的半兩錢法定重量是四铢,而一奸一盜人等摩錢裡以取銅屑,錢更輕薄物價更貴,遠方用錢很不方便。

    ”于是以白鹿皮一尺見方,飾以繡文,制成皮币,直四十萬錢,規定王侯宗室來朝觐聘享,玉璧都必須以皮币作襯墊進獻,然後禮儀得行。

     又雜鑄銀錫制成白金,認為天所用最重要的是龍,地所用最重要的是馬,人所用最重要的是龜,所以把白金分作三品,第一品重八兩,圓形,花紋為龍,名為“白選”,值三千錢;第二品重量較小,方形,花紋是馬,值五百錢;第三品又小一些,随圓形,花紋是龜,值三百錢。

    命令縣官銷毀半兩錢,另鑄三铢錢,錢文與重量相同。

    盜鑄各種金錢的一律是死罪,但是盜鑄白金的吏民仍是不可勝數。

     于是任命東郭鹹陽、孔僅為大農丞,兼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被任命為侍中。

    鹹陽,是齊地煮鹽的大商人,孔僅是南陽地區冶鑄業的首戶,産業(緻生之業)都積累到千金以上的規模,所以鄭當時才向朝廷推薦他們。

    弘羊,是雒陽商人的兒子,因善于心算,十三歲就當了侍中。

    這三人講求财利的事那真可說是一精一細入微,察見毫末了。

     法律既然越來越嚴酷,官吏多因罪免官。

    加上不斷打仗,百姓買爵以求免賦役,大多買到五大夫一級,官府可徵發的人越來越少了。

    于是除授有千夫、五大夫爵位的人為吏,不願為吏的向官府交馬匹求免;原來為吏的都免去職務,責令到上林苑砍伐荊棘,或去開鑿昆明池。

     第二年,大将軍、骠騎将軍大規模出兵與胡人作戰,捕獲斬殺敵人八九萬,賞賜有功将士五十萬金,漢軍死于戰場的馬多達十餘萬匹,運輸和制造兵車衣甲的費用還不計算在内。

    當時财政匮乏,戰士有許多人得不到俸祿。

     有關機構的人說三铢錢重量小,容易從中舞弊,于是請準于諸郡鑄五株錢,将錢背面四周加厚為錢郭,使人無法磨取銅屑。

     大農奏上鹽鐵丞孔僅、東郭鹹陽的話說:“山海是天地藏物的大倉庫,都應該屬于少府,陛下不為私有,命屬于大農作為賦稅的補充。

    請準于招募百姓自備經費,使用官府器一具煮鹽,官府供給牢盆。

    一些浮遊無籍的人欲獨占山海的利益,求取财富,奴役貧民取利。

    他們阻撓此事的議論,聽不勝聽。

    建議敢于私鑄鐵器、煮鹽的,钛其左腳趾,沒收其器物用具。

    不産鐵的郡設置小鐵官,隸屬于所在縣。

    ”于是使孔僅、東郭鹹陽乘着傳舍的車子到各地去督促實行官辦鹽鐵,建立官府,除授原來一經營鹽鐵的富家為吏。

    吏制更加雜亂,不再行選舉制,官吏中有許多是商人。

     商人因錢經常改變,就多積貨物以追逐利潤。

    于是公卿建議說:“郡國頗受災害,貧民沒有産業的,招募他們遷徙到地多而富饒的地方。

    陛下為此降低膳食等級、節省費用,拿出皇宮中的錢來赈濟百姓,放寬借貸的利率和賦稅等級,然而百姓仍不能都去田畝中耕作,商人數目不斷增加。

    貧民沒有積蓄,都仰賴縣官供給衣食。

    以前轺車、商人所有的缗錢都要征收多少不等的算賦,請準許像往時一樣出算賦。

    那些屬于末作的商人凡賒貸買賣,屯積居奇,以及營商取利的人,即使沒有市籍,也要各自按自己的貨物,赀産認定應占的算賦等級,通常是缗錢二千為一算。

    諸種手工行業有租稅以及冶鑄業的人家,大抵四千缗為一算。

    不屬于官吏的三老、北部邊境的騎士,有轺車一輛為一算;商人有轺車一輛為二算;有船長五丈以上的為一算。

    有隐匿不自度赀産,或隐瞞部分赀産的,罰到邊境戍守一年,沒收赀産。

    有能告發的,給予被告發者赀産的一半。

    商人有市籍的,連同他的家屬,都不許占有土地,以有利于農民。

    有敢違犯此令的,沒收為他種田的田仆入官。

     天子于是想起蔔式的話,封他官為中郎,爵為左庶長,賜給農田十頃,還布告天下,使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

     蔔式是河南人,以種田養畜為業。

    當初,父母去世後,留下一個年少的弟弟。

    等弟弟長大成|人,就與他分了家,自己隻要了百餘隻羊,其餘田地、房屋等全都留給弟弟。

    從此蔔式入山牧羊,經過十多年,羊繁育到一千多隻,買了田地宅舍。

    他的弟弟卻家業盡破,蔔式每每再分給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