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書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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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
所堕及,望之如火光炎炎沖天。
其下圜如數頃田處,上兌者有黃色,千裡破軍殺将。
格澤星者,如炎火之狀。
黃白,起地而上。
下大,上兌。
其見也,不種而獲;不有土功,必有大害。
蚩尤之旗⑩,類彗而後曲,象旗。
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于北鬥旁,狀如雄雞。
其怒,青黑,象伏鼈。
枉矢,類大流星,蛇行而倉黑⑾,望之如有一毛一羽然。
長庚,如一匹布著天。
此星見,兵起。
星墜至地,則石也。
河、濟之間,時有墜星。
天一精一而見景星⑿。
景星者,德星也。
其狀無常,常出于有道之國。
①南極:南極老人星。
②某星之沖,是指與某星以北極為對稱點的天球另一方的星宿。
“其沖不利”是對于它的沖星相對應的地區(即分野)不利。
③《正義》說:“見則五分毀敗之征”,因稱五殘。
④《正義》說:“一名六賊。
”⑤四野星:指五殘、大賊、司危、獄漢四方所出之星,因名四野。
按:此句原在獄漢星條下,改為另起行。
⑥四隅:東北、西北、東南、西南的四維方向,稱四隅。
⑦燭:照。
星光雖明,不是照人。
此處實是指相應分野。
⑧火能克金,火铄金,金始散。
所以金散為星,火為本原。
⑨《索隐》說:“水生于金,散氣即水氣”。
所以,以水為本。
⑩彗星中的一種。
對不同形狀的彗星,古人各與專名。
蚩尤之旗,若按俄國天文學家勃烈興基的彗星分類法,仿佛屬于Ⅱ類彗星。
?⑾蛇(yí,夷)行:彎曲而行。
倉黑:青黑色。
?⑿天一精一:天色晴明。
德星:《集解》說:“有赤方氣與青方氣相連,赤方中有兩黃星,青方中一黃星,凡三星合為景星”。
《索隐》說:“景星狀如半月,生于晦朔,助月為明。
” 凡望雲氣,仰而望之,三四百裡;平望在桑榆上,千餘(裡)二千裡;登高而望之,下屬地者三千裡。
雲氣有獸居上者,勝。
自華以南①,氣下黑上赤。
嵩高、三河之郊,氣正赤。
恒山之北,氣下黑上青。
勃、碣、海、岱之間,氣皆黑。
江、淮之間,氣皆白。
徒氣白②,土功氣黃。
車氣乍高乍下,往往而聚。
騎氣卑而布。
卒氣抟。
前卑而後高者③,疾;前方而後高者,兌;後兌而卑者,卻。
其氣平者其行徐。
前高而後卑者,不止而反④。
氣相遇者,卑勝高,競勝方。
氣來卑而循車通者⑤,不過三四日,去之五六裡見。
氣來高七八尺者,不過五六日,去之十餘裡見。
氣來高丈餘二丈者,不過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裡見。
稍雲一精一白者⑥,其将悍,其士怯。
其大根而前絕遠者,當戰。
青白,其前低者,戰勝;其前赤而仰者,戰不勝。
陣雲如立垣⑦;杼雲類杼⑧;軸雲抟兩端兌⑨;杓雲如繩者⑩,居前亘天,其半半天;其蛪者類阙旗故⑾;鈎雲句曲。
諸此雲見,以五色合占⑿。
而澤抟密⒀,其見動人,乃有占;兵必起,合鬥其直。
①以下論不同地區的雲氣。
②以下論雲氣因主體不同而不同。
③以下是由雲氣占事由。
④王元啟說:“止謂止軍也。
不止而反,即所謂卻也。
”⑤《集解》說:“車通,車轍也。
避漢武諱,故曰車通。
”⑥稍雲:《漢書·天文志》作“捎雲”,顔注引晉灼語說:“捎音霄。
”韋昭讀為“梢”。
梢、稍同音,韋讀是。
稍雲就是雲梢,雲氣的末梢。
一精一白:王元啟解釋:“一精一當作青,以下文‘青白低’及‘赤仰’等句例之可見”。
按:一精一與青字扞格難通。
一精一與前文“天一精一而見景星”中的一精一字同義,是明亮的意思,所以一精一白可釋為亮白色。
⑦立垣:壁立的垣牆,喻其陡峭。
⑧杼:織布梭。
全句的意思是:杼雲形狀象織布梭一樣。
⑨抟(tuàn一團一):《說文》說:“圜也”。
全句意思是:軸雲的兩端,仿佛是經手圜轉過一樣,轉成了尖形。
⑩杓雲:如同有人拉扯而成的雲。
杓,作拉、扯、拽引解釋。
如《淮南子·道應訓》:“孔子勁杓國門之關”。
高誘注:“杓,引也。
”?⑾《漢書·天文志》作“蜺雲者,類鬥旗故”。
一本“故”下有“銳”字。
是。
《天官書》“蜺”作“蛪”,鬥作阙,“故”後脫“銳”字。
王元啟解釋上下句說:“大意謂杓雲有二等:其如繩者或亘天,或半天;其蛪者則類阙旗而銳,不能亘天及半天也。
”?⑿雲的種類、參考其顔色等因素,做出占蔔的斷語。
⒀澤:潤澤。
抟密:不松散,自成一實體,一團一而且密。
王朔所候①,決于日旁。
日旁雲氣,人主象。
皆如其形以占。
故北夷之氣如群畜穹闾②,南夷之氣類舟船幡旗。
大水處,敗軍場,破國之虛③,下有積錢、金寶之上,皆有氣,不可不察。
海旁蜄氣象樓台④;廣野氣成宮阙然。
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
故候息秏者⑤,入國邑,視封疆田疇之正治⑥,城郭室屋門戶之潤澤,次至車服畜産一精一華。
實息者,吉;虛秏者,兇。
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郁郁紛紛,蕭索輪囷⑦,是謂卿雲⑧。
卿雲(見),喜氣也。
若霧非霧,衣冠而不濡,見則其域被甲而趨⑨。
(天)〔夫〕雷電、蝦虹⑩、辟曆⑾、夜明者,陽氣之動者也,春夏則發,秋冬則藏,故候者無不司之⑿。
天開縣物⒀,地動坼絕⒁。
山崩及徙,川塞谿垘⒂;水澹(澤竭)地長⒃,〔澤竭〕見象⒄。
城郭門闾,閨臬(枯槁)槁枯⒅;宮廟邸第,人民所次。
謠俗車服,觀民飲食。
五谷草木,觀其所屬。
倉府廄庫,四通之路。
六畜禽一獸,所産去就;魚鼈鳥鼠,觀其所處。
鬼哭若呼,其人逢俉⒆。
化言⒇,誠然。
①王朔:漢代善望氣的人。
②穹闾:穹廬聚而成闾,喻氈帳之多。
穹,北方民族住的氈帳,頂部隆一起如同天穹,因名;闾,闾巷。
③虛:同墟。
④蜄:同蜃。
大蛤,海市蜃樓,相傳是蜃氣所化。
⑤息秏:虛實消長。
息,生息繁育。
引伸為殷實、繁盛;秏,同耗。
消耗、損失。
引伸為空虛、貧瘠、衰竭。
⑥田疇:種谷者為田,種麻者為疇。
田疇泛指農田耕地。
正治:整治。
整饬、治理得如何。
⑦輪囷:回轉盤旋為輪,糾結混雜為囷。
⑧卿雲:又名慶雲、景雲等。
舊說為瑞氣。
⑨被甲而趨:穿著甲胄,來往奔走。
言有戰事。
按:自“若霧非霧”以下,至此為雜氣,與“卿雲”為另一事。
見《隋書·天文志》“雜氣”條。
其中“域”作“城”;“趨”作“趣”。
⑩蝦:同“霞”,同音假借字。
《漢書·天文志》作赮(即“霞”字),是。
?⑾霹靂。
?⑿司:同伺。
伺察。
等候觀察。
⒀天現裂縫,其中有物象。
縣,同“懸”。
⒁坼絕:斷裂。
裂為坼,斷為絕。
⒂垘:土壅為垘。
全句意思是:河川阻塞,溪流壅絕。
⒃澹(dàn淡):水動蕩。
地長(zháng漲):平地長為丘陵。
⒄澤竭:沼澤涸竭。
見象:出現的吉兇迹象。
此二字是結“天開縣物”以下諸事,謂凡此種種,都是吉兇所呈表象,可資占蔔。
不是單指澤竭而言。
⒅閨:小門。
此處泛指門。
因上文有“門”字,此處易為“閨”,意實無别。
臬:同。
門中豎一立的短木,以為限隔。
《爾雅·釋宮》:“在地者謂之臬”。
郭璞注:“即門橛也”。
《禮記·五藻》:“公事自西,私事自東”。
孔穎達疏:“,謂門之中央所豎短木也。
”⒆逢俉:《索隐》解釋為“謂相逢而驚也。
”⒇化言:《索隐》說:“化當為訛,字之誤耳。
” 凡候歲美惡,謹候歲始。
歲始或冬至日,産氣始萌①。
臘明日②,人衆卒歲,一會飲食,發陽氣,故曰初歲。
正月旦,王者歲首;立春日,四時之(卒)始也③。
四始者,候之日。
而漢魏鮮集臘明正月旦決八風④。
風從南方來,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為⑤,小雨,趣兵⑥;北方,為中歲;東北為上歲;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歲惡。
故八風各與其沖對⑦,課多者為勝⑧。
多勝少;久勝亟;疾勝徐。
旦至食⑨,為麥;食至日昳⑩,為稷;昳至??,為黍:?至下??,為菽;下?至日入,為麻。
欲終日(有雨)有雲、有風、有日。
日當其時者⒀,深而多實⒁;無雲有風日,當其時,淺而多實;有雲風,無日,當其時,深而少食;有日,無雲,不風,當其時者稼有敗。
如食頃⒂,小敗;熟五鬥米頃⒃,大敗。
則風複起,有雲,其稼複起。
各以其時用雲色占種(其)所宜。
其雨雪若寒,歲惡。
是日光明,聽都邑人民之一聲。
聲宮,則歲善,吉;商,則有兵;徵,旱;羽,水;角,歲惡。
或從正月旦比數雨⒄。
率日食一升⒅,至七升而極;過之,不占。
數至十二日,日直其月⒆,占水旱。
為其環(城)〔域〕千裡内占,則(其)為天下候,竟正月。
月所離列宿,日、風、雲,占其國。
然必察太歲所在:在金,穰;水,毀;木,饑;火,旱。
此其大經也。
正月上甲⒇,風從東方,宜蠶;風從西方,若旦黃雲,惡。
冬至短極,縣土炭(21),炭動,鹿解角(22),蘭根出,泉水躍,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23)。
歲星所在,五谷逢昌。
其對為沖,歲乃有殃。
①産氣:陽氣。
陽氣為生長、發生之氣,因稱産氣。
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所以說冬至日陽氣開始萌生。
②臘祭的第二日。
王元啟釋為立春日,誤。
臘祭為冬至以後的第三個戌日,臘祭百神。
《隋書·禮儀志》開皇四年诏書說:“古稱臘者,接也。
取新故交接。
”俗稱臘之明日為初歲,秦漢以來有賀。
③四時:四季。
按:四季分為十二月,每月初為節,月中為氣,十二月合為二十四節氣。
立春是正月節,即正月的開始,也是四季的開始。
④魏鮮:漢代善于占歲吉兇的人。
見後文。
八風:八方之風。
⑤戌菽:大豆。
古稱豆為菽,相傳齊桓公伐山戎始得,因稱戌菽,又稱胡豆。
(見《谷梁傳·莊31》:“戎,菽也”注)。
為:《集解》說:“成也”。
⑥《索引》解釋說:“趣,音促。
謂風從西北來,則戎菽成。
而又有小雨,則國兵促起也。
”⑦若當日所來風不至一種,每一種都與它相對方向的風對應存在。
沖,對面方向稱為沖。
此處泛指本方向以外的所有方向,不單指對面方向;對,對立存在。
⑧課:計算、估算。
⑨旦:平旦。
即黎明。
食:朝食,早飯時。
⑩日昳(dié疊):日仄(zè去聲則)時,即太陽偏西時。
日過午為日昳。
指未時。
?⑾?(bú補)”同晡。
晚飯時。
《玉篇》釋為“日加申時食也。
”?⑿下?:晚飯後。
一時若分三刻,申時為?,申時末刻為下?。
⒀該日雲、風、日三者适當其時而出現者。
⒁與該時相對應的作物就生長良好,禾深而多籽實。
深,指禾,即稭杆長得高;實,指籽實。
⒂食頃:一頓飯的功夫。
言其短暫。
⒃煮熟五鬥米的功夫。
《漢書·食貨志》說:“食,人月一石半”。
五鬥米相當于常人十日的口糧。
⒄比:王元啟釋為“排”,排比日期。
《索隐》釋為“以次”,按日為次序。
皆通。
數(shǔo,上聲,說)雨:計算雨,即計算落雨的日子。
⒅大約一日有雨,每人可以得到每天一升的口糧。
當時是一夫受田百畝,養五口之家。
每人日1升,一年3石6鬥5升;五口計得18石2鬥5升,為百畝所收數,一畝收1鬥8升2合5勺。
一日雨收成如此,二日雨收成是此數的二倍,餘類推。
魏·李悝計算當時正常年歲的收成是每畝一石五鬥。
需連續日有雨,而占隻七日。
不知是何緣故;⒆直:當。
全句意思是:以日當月,如初一日相當于一月,初二日相當二月等。
⒇每月三十日有三甲,前十日為上甲,中十日為中甲,後十日為下甲。
(21)縣:同懸。
懸土炭,又稱權土炭,參見《晉書·律曆志》大意是将土炭分别懸于衡(秤)的二端,冬至時天氣幹燥,炭輕,衡上懸炭的一端仰起;夏至潮一濕,炭重,衡上懸炭的一端垂下。
以此判斷至日的位置。
但不夠準确,《晉志》說:“進退于先後五日之中”,即有五日的誤差。
所以《天官書》又說:“要決晷景”。
(22)《禮記·月令》稱為“麋角解”。
孔穎達解釋說:“麋角解者,說者多家,皆無明據。
熊氏(熊安生)雲:鹿是山獸,夏至得陰氣而解角;麋鹿是澤獸,故冬至得陽氣而解角。
今以麋鹿為陰獸,情一婬一而遊澤,冬至陰方退而解角,從陰退之象;鹿是陽獸,一性一婬一而遊山,夏至得陰而解角,從陽退之象。
按:不論其陽獸、陰獸,鹿是夏季解角;麋鹿才是冬季解角。
所以此句“鹿”似是“麋”字誤文。
(23)取決于晷影是最重要的。
晷,日晷。
測量日影長短的儀器,構造有多種,基本原理是,立杆為表,表下有圭尺量日影長短;景,同影。
太史公曰: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曆日月星辰①?及至五家②、三代,紹而明之,内冠帶,外夷狄,分中國為十有二州③,仰則觀象于天,府則法類于地。
天則有日月,地則有陰陽。
天有五星,地有五行。
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域。
三光者,陰陽之一精一,氣本在地,而聖人統理之。
幽厲以往,尚矣。
所見天變,皆國殊窟一穴一④,家占物怪,以合時應,其文圖籍祥不法⑤。
是以孔子論六經⑥,紀異而說不書⑦。
至天道命⑧,不傳;傳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雖言不著⑨。
昔之傳天數者:高辛之前,重、黎⑩;于唐、虞,羲、和⑾;有夏,昆吾⑿;殷商,巫鹹⒀;周室,史佚、苌弘⒁;于宋,子韋⒂;鄭則裨竈⒃;在齊,甘公⒄;楚,唐昧⒅;趙,尹臯;魏,石申⒆。
夫天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載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
此其大數也。
為國者必貴三五⒇。
上下各千歲,然後天人之際續備。
太史公推古天變,未有可考于今者,蓋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日蝕三十六,彗星三見,宋襄公時星殒如雨。
天子微,諸侯力政,五伯代興(21),更為主命。
自是之後,衆暴寡,大并小。
秦、楚、吳、越,夷狄也,為強伯(22)。
田氏篡齊,三家分晉,并為戰國。
争于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數屠,因以饑馑疾疫焦苦(23),臣主共憂患,其察祥候星氣尤急。
近世十二諸侯七國相王(24),言縱橫者繼踵,而臯、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故其占驗淩雜米鹽(25)。
二十八舍主十二州,鬥秉兼之,所從來久矣。
秦之疆也,候在太白,占于狼、弧(26)。
吳、楚之疆,候在熒惑,占于鳥衡(27)。
燕、齊之疆,候在辰星,占于虛、危(28)。
宋、鄭之疆,候在歲星,占于房、心(29)。
晉之疆,亦候在辰星,占于參罰(30)。
①曷嘗:何嘗,何曾。
曆日月星辰:語出《尚書·堯典》,原文是“曆象日月星辰”。
意思是,取法(象)于日月星辰的運行,制為曆法。
星,鄭玄釋為“四方中星”,如東方中星為氐、房、心;北方中星女、虛、危;西方中星為胃、昴、畢;南方中星為柳、七星,張。
中星定則四季定,所以二十八宿首重中星;辰,鄭玄釋為“日月所會”。
日行每歲一周天,月行每月一周天,所以日月每月交會一次,稱為一辰。
每歲十二交,為十二辰。
知日月所會,也就知道了十二月,所以為曆家所重。
②五家:《正義》釋為五帝,即“黃帝、高陽(颛顼)、高辛(帝喾)、唐虞、堯舜也”。
唐虞就是堯舜。
③按《漢書·地理志》:“黃帝時,天下分為萬國;堯時,洪水為害,天下被隔絕,成為十二州。
禹平水土以後,重新厘定為九州。
禹九州為:冀、兖、青、徐、揚、荊、豫、梁、雍。
九州之外,加并、幽、營三州為禹以前的十二州。
顔師古解釋說:“水中可居者曰州,洪水汛大,各就高陸,人之所居,凡十二處”。
曆夏、殷二朝,一直沿用禹九州制度,周時,将禹九州中的徐州并入青州;梁州并入雍州,從冀州中分出并、幽二州,成為周時九州。
這是五帝、三王以來的分州概況。
④《正義》說:“自古以來所見天變,國皆異具,所說不同。
”“國殊窟一穴一”,釋為“國皆異具”。
其中“國皆異”與“國殊”相當,“具”應與“窟一穴一”相當。
那麼窟一穴一就是用來表現天變的東西。
這種解釋仍不明瞭,注者以為,窟一穴一指龜蔔時鑽的孔一穴一。
所蔔不同,鑽一穴一也各不同。
此處則是說,對同樣的天變,各國鑽一穴一也不相同,是言其雜亂不足征。
⑤文圖籍:記載他們占蔔及其後應驗情事的文字、圖書資料。
祥:吉兇的征兆。
不法:不可為法則,不足以為人效法。
⑥六經:《莊子·天運》載:“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
其中樂經久已不存,有人認為根本就無所謂樂經,樂經隻是禮經的一部分。
一說指六藝(禮、樂、射、禦、書、數)。
⑦《正義》釋為“記異事而說其所應,不書變見之蹤也”。
清·方苞解釋為:“直記災異,而所應之說則不書也”。
“所應之說”就是天對人世間産生感應而出現災變的道理,原因等有關理論。
這句話可解釋為“隻記災變,不記為何會産生災變。
⑧此語由《論語·公冶長》翻出,原文是“夫子之言一性一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一性一,即一性一命,《天官書》稱為命,同。
何晏解釋為,“人之所受以生也”。
天道,釋為“元亨日新之道”。
人秉受的、天所賦與的東西稱為一性一命,古人以為包一皮一皮括仁善吉兇之類。
天的規律是生生相續,新新不停,這是自然之理,因稱為天道。
孔子以為天道一性一命,深微難言,所以不言。
⑨《正義》解釋說:“著,明也。
言天道一性一命,告非其人,雖為言說,不得著明微妙,曉其義也”。
⑩《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
“北正”一作“火正”,就是祝融氏。
《楚世家》說:“重黎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
《尚書·呂刑》有堯“乃命重黎,絕地天通”語,孔安國解釋說:“重即羲,黎即和”。
所以知重、黎非人名,可能是上古官号,主管天地、水火、陰陽等事。
?(11)《正義》說:“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時之官也”。
?(12)《正義》引虞翻語說:“昆吾名樊,為己姓,封昆吾”。
⒀《正義》說:“巫鹹,殷賢臣也,本吳人,冢在蘇州常熟海禺山上。
”⒁史佚:《正義》說是“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
《漢書·藝文志》有《尹佚》二篇,注說是“在成、康時也”。
苌弘:《正義》說是“周靈王時大夫也。
”《史記·封禅書》說苌弘以方術事周靈王,時諸侯不朝周,苌弘教射“狸首”,欲以物怪緻諸侯,諸侯不從,晉人執殺苌弘。
⒂《漢書·藝文志》有《宋司星子韋》三篇,注說“景公之史”。
于公元前516年-前453年宋景公在位。
⒃《正義》說:“裨竈,鄭大夫也”。
⒄《集解》引徐廣說:“甘公名德也,本是魯人。
”《正義》說:“《七錄》雲楚人,戰國時作《天文星占》八卷。
⒅梁玉繩說:“眛為楚将,非掌天文之官,亦不聞其傳天數,豈别有一唐眛欤?”按:楚将唐眛為楚懷王(前328-299年)時人,懷王28年(前301年)秦合齊、韓、魏軍共攻楚,殺唐眛。
參見《史記·楚世家》。
⒆《正義》說:“《七錄》雲石申、魏人,戰國時作《天文》八卷也。
”⒇《索隐》說:“三五謂三十歲一小變,五百歲一大變。
”王元啟說:“《索隐》注非是。
五謂五百載一大變,三五即三大變之謂。
三大變凡千五百年,故曰上下各千歲,後文三五俱同此解。
”按:王者“貴三五”,是由于數在三、五,往往有變,不論是大變或小變,亦不論其一紀或三紀。
再者,貴三五的原因,還不止于此,牽涉到整個哲學信仰。
例如古人認為整個物質世界是由天、地、人三才組成;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是始于一、終于十,成于三;《左傳·昭7》說:“政不可不慎,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五是天地中數;天有五星,地有五行;五行重土,土數為五;《禹貢》中有五色,《舜典》有五禮、五玉,《武成》中有“列爵惟五,《禮記·王制》中有“五方之民。
《臯陶谟》有五服、五章,《大禹谟》有五刑,《周禮·天官》有五味、五藥、五谷,《老子》、《管子》有五色等等。
總之,古人看來,物質世界就是一個用三、五織成的網絡,三、五是黃金數字,貴重無比。
(21)五伯:即五霸:指齊桓、晉文、楚莊王、吳王阖闾、越王勾踐,一說指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王、秦穆公。
(22)秦在西戎,楚在荊蠻,吳、越地在東越。
後有秦穆公、楚莊王、吳王阖闾、越王勾踐受封為伯,稱霸中原,為強伯。
(23)谷不熟為饑,蔬不熟為馑。
《說文》解釋說,有病為疾,民皆病為疫。
焦苦指燒殺。
(24)十二諸侯:按《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起自共和(前841),止于孔子(前477),十二諸侯為魯、齊、晉、秦、楚、宋、衛、陳、蔡、曹、鄭、燕和吳共十三家。
其中吳自壽夢稱王(在前585年)始。
因稱十二諸侯。
七國:秦、楚、齊、燕、韓、趙、魏。
《正義》釋為漢景帝時七國之亂的七國,誤。
(25)淩雜涉及米鹽瑣事。
《正義》說:淩雜,交亂也。
米鹽,細碎也。
”(26)狼、弧,西方宿,太白主西方。
秦地在西。
所以以太白、狼、弧占秦事。
(27)《正義》說:“鳥衡,柳星也,一本作注張也。
”熒惑主南方,鳥衡為南方宿。
吳、楚地在南方,因以熒惑、鳥衡占吳、楚事。
(28)《正義》說:“辰星、虛、危,皆北方之星,故燕、齊占候也”。
(29)《正義》說:“歲星、房、心,皆東方之星,故宋、鄭占候也。
”(30)晉地在西北,辰主北方,參罰為西方宿,故以辰、參,罰占晉事。
及秦并吞三晉、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國①。
中國于四海内則在東南,為陽;陽則日、歲星、熒惑、填星;占于街南②,畢主之。
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③,為陰;陰則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
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于勃、碣④。
是以秦、晉好用兵,複占太白,太白主中國⑤;而胡、貉數侵掠,獨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
其大經也。
此更為客主人⑥。
熒惑為孛,外則理兵,内則理政。
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⑦。
”諸侯更強,時災異記,無可錄者。
秦始皇之時,十五年彗星四見,久者八十日,長或竟天。
其後秦遂以兵滅六王,并中國,外攘四夷,死人如亂麻,因以張楚并起,三十年之間,兵相骀藉⑧,不可勝數。
自蚩尤以來,未嘗若斯也。
項羽救巨鹿,枉矢西流,山東遂合從諸侯,西坑秦人,誅屠鹹陽。
漢之興,五星聚于東井⑨。
平城之圍,月暈參、畢七重⑩。
諸呂作亂,日蝕、晝晦。
吳楚七國叛逆,彗星數丈,天狗過梁野,及兵起,遂伏一屍一流血其下。
元光、元狩,蚩尤之旗再見,長則半天。
其後京師師四出,誅夷狄者數十年,而伐胡尤甚。
越之亡,熒惑守鬥;朝鮮之拔,星茀于河戍⑾;兵伐大宛,星茀于招搖。
此其荦荦大者⑿。
至若委屈小變,不可勝道。
由是觀之,未有不先形見而應随之者也。
夫自漢之為天數者,星則唐都,氣則王朔,占歲則魏鮮。
故甘、石曆五星法,唯獨熒惑有反逆行。
逆行所守,及他星逆行,日月薄蝕,皆以為占⒀。
①《正義》說:“河,黃河也,山,華山也。
從華山及黃河以南為中國也。
”按:秦初并三晉、燕、代,中國視秦如夷狄,所以中國境便隻包一皮一皮括河山以南,不包一皮一皮括三晉與燕代地區了。
②《正義》說:“天街二星,主畢、昴,主國界也。
街南為華夏之國,街北為夷狄之國,則畢星主陽。
③旃(zhan氈)裘:同氈裘。
一毛一氈制成的袍子。
引弓之民、射獵之民。
④《正義》說:“言中國山及川東北流行,若南山首在昆侖蔥嶺,東北行,連隴山至南山、華山,渡河東北盡碣石山。
黃河道起昆侖山;渭水、岷江發源出隴山,皆東北東入勃海也”。
按:這是古人的地理觀,事實上南山山系不是象《正義》說的那樣盡于碣石。
⑤以太白主秦晉,太白也就主中國了。
這裡秦晉是包一皮一皮括在中國之内的,與上文所說“河山以南者中國”必有時間差異。
⑥指太白與辰星更為客主人,參見本篇第二章五緯部分。
⑦自“熒惑為孛”以下至此為錯簡,文應入于第二章的熒惑條下。
王元啟以為“孛字誤,當作理,蓋因理訛李,李又訛為孛”。
熒惑條中“熒惑為孛亂”《正義》解釋說:“熒惑主死喪,大鴻胪之象;主甲兵,大司馬之義;伺驕奢亂孽,執法官也。
”此可作“外主兵,内主政”的注腳。
“雖有明天子”雲雲,《索隐》說,語出《春秋緯文鈎》。
⑧骀(tái台)藉:踐踏。
《漢書·天文志》作“跆籍”,同。
⑨這是一樁錯案。
《天官書》、《張耳傳》、《漢書》、荀悅《漢紀》等都記載漢元年十月五星聚于東井,《魏書·高允傳》中始載,高允以為“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
冬十月,日在尾、箕,昏沒于申南,而東井方出于寅北,”不可能聚于東井。
劉敞《漢書·天文志刊誤》解釋說是“秦十月”聚于東井,秦十月是夏曆七月,日在鹑尾,太白、辰星得以與歲星相聚。
梁玉繩駁正說,秦雖以十月為歲首,并沒有改變月名,把十月叫做正月,十月仍是十月,所以秦十月與夏曆十月是一回事。
梁認為星聚是在胡亥三年七月,“紀事者欲明漢瑞,移書于元年十月”。
但“七月”之說卻是據自劉敞,所以,究竟有無此事,尚難确定。
⑩《索隐》說,事在漢高祖七年(前200),“其占者畢、昴間天街也。
街北,胡也。
街南,中國也。
昴為匈奴;參為趙;畢為邊兵。
是歲高祖自将兵擊匈奴,至平城,為冒頓(mòdú,莫獨)所圍,七日乃解。
則天象有若符契。
七重,主七日也。
”?(11)茀(pèi,佩):《索隐》說:即孛星也。
”孛星是彗星别名。
河戍:《索隐》說:“即南河、北河也。
”?(12)荦荦(luò,洛):《索隐》釋為“大事分明也。
”⒀這句話的意思是:甘石法中熒惑星有逆行,所以,熒惑星逆行不足為異,不作占蔔的對象。
但熒惑星逆行而又守于某處,則應占。
其餘四行星甘石法不載其逆行,有逆行則占。
日月薄蝕亦占。
薄蝕,《集解》解釋說:“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
京房《易傳》曰:日赤黃為薄。
或曰不交而蝕曰薄。
’韋昭曰:‘氣往迫之為薄,虧毀為蝕。
’”韋說是,但不明瞭。
“氣往迫之”是指交而不蝕的情況。
日月分布于地球同側或兩側,三者同在一條直線上,稱為交會。
交會有蝕有不蝕,如月入地影則月蝕,不入地影(月距地太遠)雖交不食。
這種情況稱為“薄”。
餘觀史記,考行一事,百年之中,五星無出而不反逆行,反逆行,嘗盛大而變色;日月薄蝕,行南北有時①。
此其大度也。
故紫宮、房心、權衡、鹹池、虛危列宿部星②,此天之五官坐一位也③,為經④,不移徙,大小有差,闊狹有常。
水、火、金、木、填星,此五星者,天之五佐⑤,為(經)緯,見伏有時,所過行赢縮有度。
日變脩德,月變省刑,星變結和。
凡天變,過度乃占。
國君強大、有德者昌;弱小、飾詐者亡。
太上脩德⑥,其次脩政,其次脩救,其次脩禳⑦,正下無之。
夫常星之變希見,而三光之占亟用⑧,日用暈适⑨。
雲風,此天之客氣⑩,其發見亦有大運⑾。
然其與政事俯仰⑿,最近(大)〔天〕人之符⒀。
此五者⒁,天之感動。
為天數者,必通三五⒂。
終始古今,深觀時變,察其一精一粗,則天官備矣。
①日·泷川資言引豬飼彥博的話解釋說:“月食在日之衡,冬在北,夏在南。
”即月食時月與日分别處在地球兩旁。
冬季,日在地南,月必在北;夏季,日在地北,月必在南。
所以說是“行南北有時”。
②列宿部星:指上邊提到的中宮(紫宮)、東宮(“房心”所在宮)、南宮(“權衡”所在宮。
權衡指太微垣和軒轅座)、西宮(鹹池)、北宮(“虛危”所在宮)所部列星。
③五宮是天上的五官坐處,即五官的辦事衙門。
五官,指東官、西官、南官、北官和中官。
“官”又作“宮”。
④經:經緯之經。
經為縱貫者,是主、是幹;緯為橫連者,是賓是枝。
⑤對五官而言。
有官則有佐。
《正義》說是“佑天行德也。
”⑥太上:即上上。
指最好的辦法和措施。
⑦脩禳:修治禳事。
禳:祈禳。
一種祛除兇災的禮神儀式。
⑧亟:王元啟說:“亟,音器,屢也”。
全句意思是,因三光時有變化,便常常由三光占吉兇。
⑨适:由《集解》所說,徐廣釋為“災變咎徵”;孟康以為是,日食前出現的黑氣。
日·泷川資言以為适即“谪”字,指日食等等。
注者以為,以上解釋,都是因文設義,附會到“适”字上,頗覺牽強。
适就是“适中”的意思。
前文說常星(即經星)的變化稀見,而三光的變化又是非常之多,日月暈的變化在二者之間,所以說是“日月暈适”。
⑩客氣:外來之氣,非天所固有。
?(11)發見(xiàn現):發生與出現。
大運:大方面的規律,大緻規律。
?(12)俯仰:沉浮。
随政事而變化。
⒀表示天人關系、顯示天的意志的标志、征兆、即符命,稱為天人之符。
因此最近天人之符就是最接近于天的意思。
⒁以上講了常星、三光、日月暈、雲風四者,此處說是“五者”,似有脫漏。
王元啟以為是下一段中的文字,在“黑帝行德,天關為之動”之後,錯簡入于此處。
但以下幾句與下段文字不相類,不可強合。
考察《天官書》全文,“五者”除)包一皮一皮括上述四項之外,還有“異星”一項,沒有涉及,說有“脫漏”,就是指此。
⒂三五:《索隐》說是指三辰、五星,誤,指三五之變等。
參見前注。
蒼帝行德①,天門為之開②。
赤帝行德③,天牢為之空④。
黃帝行德⑤,天夭為之起⑥。
風從西北來⑦,必以庚、辛。
一秋中,五至,大赦;三至,小赦。
白帝行德⑧,以正月二十日、二十一日,月暈圍,常大赦載⑨,謂有太陽也⑩。
一曰:白帝行德,畢、昴為之圍⑾。
圍三暮,德乃成;不三暮,及圍不合,德不成。
二曰:以辰圍,不出其旬。
黑帝行德⑿,天關為之動⒀。
天行德,天子更立年⒁;不德,風雨破石。
三能⒂、三衡者⒃,天廷也。
客星出天廷,有奇令。
①自此以下為後人補入,非太史公原文。
王者行春令(适合于春季的政令,如《禮記·月令》所說的:布農事,命田舍東郊,修封疆等),使東方蒼帝得以行德施化,不出現反常天氣。
②天門:《索隐》說:“即在左右角間也”。
左右角間,黃道所經。
日月五星,循黃道運行,則經天門,稱為“天門開”。
若不經天門,則說是天門未開。
仲春時,日在奎、婁,角宿在其沖。
黃昏時,角自東方升起。
月與五星經行正好看得清楚。
③王者行夏令,南方赤帝得以行德施化,即夏季氣候正常,無冷熱驟變。
④《正義》說:“夏萬物茂盛,功作大興,則天施德惠,天牢為之空虛也。
天牢六星,在北鬥魁下,不對中台,主秉禁暴,亦貴人之牢也。
”按:貴人之牢不在北鬥魁下,而在鬥魁之中,名為天理。
星隻四顆,不是六顆。
疑天牢指貫索星,即所謂賤人之牢。
⑤王者行季夏政令,黃帝得以布德施化。
⑥天夭:一作天矢,是。
季夏,日在鹑火,天矢星晨見于東方。
星失度則不見。
《正義》按天夭星解釋,說:“季夏萬物盛大,則當大赦,含養群品也”。
萬物盛大,包一皮一皮括天夭,連這些不該出現的東西也受“含養”而出現。
亦通。
⑦此句上有脫文。
應将“小赦”以下的“白帝行德”四字移到此句前。
白帝行德,出現正常的秋季天氣,所以有風從西北來,日漸轉涼。
下文說,如庚辛日有西北風,有赦發生,所謂“重陰則陽”也,庚辛主殺,西北主殺,重殺則有赦。
⑧此四字移到“風從西北來”前,為錯簡。
⑨常:“當”字之訛。
載:同“哉”。
一說:入下句,通“則”。
亦通。
⑩按五運六氣說,春季風木為厥陰,秋季燥金為陽明,冬季寒水為太陽。
燥金生寒水,寒水生風木。
孟春月被暈圍,是風木太盛之象(月暈而風),風木是寒水所生,寒水于六氣屬太陽,所以說是“有太陽也。
”即是受太陽寒水的影響。
寒太過則應有赦以宣導陽氣,助天行化。
此處說“當大赦”,而不是“有大赦”就體現了這個意思。
?(11)秋季白帝行德,日在壽星、大火,昴、畢在其沖,有被月暈所圍的可能。
?(12)黑帝:北方帝,主水、主冬。
⒀天關:《正義》說:“天關一星,在五車南,畢西北,為天門,日、月、五星所道,主邊事,亦為限隔内外,障絕往來,禁道之作違者。
”按:春帝行德,應見于天門,是由于天門在春分和夏至點之間,季節相符;夏帝與天牢相應,黃帝與天矢相應是從道義角度而言的;而黑帝與天關相應可能是由于天關星在黃道最北端的夏至點附點,而黑帝主北,所以應見天關。
與前幾種都不相同。
大抵占蔔之事,無常理可循。
姑且聽之是了,不必求其甚解。
⒁天行德(即五方帝行德)是指四季天行無異常,風調雨順,五谷豐熟,如此則天子改立年号。
《索隐》以為指北極、紫微宮。
誤。
⒂三能(tái,台):就是前述的三台星。
⒃三衡:《天官書》中的衡星有三,一是太微垣諸星,二是參宿中的三顆星(參一、參二、參三)、三是北鬥第五星。
其中隻有太微垣星被稱為“三光之廷”。
而此處說“三衡者,天廷也”不可解。
一說“三”字應入上句,“三能三”意思是三能由三階組成,而此句中所餘“衡者”二字前則有脫文。
所堕及,望之如火光炎炎沖天。
其下圜如數頃田處,上兌者有黃色,千裡破軍殺将。
格澤星者,如炎火之狀。
黃白,起地而上。
下大,上兌。
其見也,不種而獲;不有土功,必有大害。
蚩尤之旗⑩,類彗而後曲,象旗。
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于北鬥旁,狀如雄雞。
其怒,青黑,象伏鼈。
枉矢,類大流星,蛇行而倉黑⑾,望之如有一毛一羽然。
長庚,如一匹布著天。
此星見,兵起。
星墜至地,則石也。
河、濟之間,時有墜星。
天一精一而見景星⑿。
景星者,德星也。
其狀無常,常出于有道之國。
①南極:南極老人星。
②某星之沖,是指與某星以北極為對稱點的天球另一方的星宿。
“其沖不利”是對于它的沖星相對應的地區(即分野)不利。
③《正義》說:“見則五分毀敗之征”,因稱五殘。
④《正義》說:“一名六賊。
”⑤四野星:指五殘、大賊、司危、獄漢四方所出之星,因名四野。
按:此句原在獄漢星條下,改為另起行。
⑥四隅:東北、西北、東南、西南的四維方向,稱四隅。
⑦燭:照。
星光雖明,不是照人。
此處實是指相應分野。
⑧火能克金,火铄金,金始散。
所以金散為星,火為本原。
⑨《索隐》說:“水生于金,散氣即水氣”。
所以,以水為本。
⑩彗星中的一種。
對不同形狀的彗星,古人各與專名。
蚩尤之旗,若按俄國天文學家勃烈興基的彗星分類法,仿佛屬于Ⅱ類彗星。
?⑾蛇(yí,夷)行:彎曲而行。
倉黑:青黑色。
?⑿天一精一:天色晴明。
德星:《集解》說:“有赤方氣與青方氣相連,赤方中有兩黃星,青方中一黃星,凡三星合為景星”。
《索隐》說:“景星狀如半月,生于晦朔,助月為明。
” 凡望雲氣,仰而望之,三四百裡;平望在桑榆上,千餘(裡)二千裡;登高而望之,下屬地者三千裡。
雲氣有獸居上者,勝。
自華以南①,氣下黑上赤。
嵩高、三河之郊,氣正赤。
恒山之北,氣下黑上青。
勃、碣、海、岱之間,氣皆黑。
江、淮之間,氣皆白。
徒氣白②,土功氣黃。
車氣乍高乍下,往往而聚。
騎氣卑而布。
卒氣抟。
前卑而後高者③,疾;前方而後高者,兌;後兌而卑者,卻。
其氣平者其行徐。
前高而後卑者,不止而反④。
氣相遇者,卑勝高,競勝方。
氣來卑而循車通者⑤,不過三四日,去之五六裡見。
氣來高七八尺者,不過五六日,去之十餘裡見。
氣來高丈餘二丈者,不過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裡見。
稍雲一精一白者⑥,其将悍,其士怯。
其大根而前絕遠者,當戰。
青白,其前低者,戰勝;其前赤而仰者,戰不勝。
陣雲如立垣⑦;杼雲類杼⑧;軸雲抟兩端兌⑨;杓雲如繩者⑩,居前亘天,其半半天;其蛪者類阙旗故⑾;鈎雲句曲。
諸此雲見,以五色合占⑿。
而澤抟密⒀,其見動人,乃有占;兵必起,合鬥其直。
①以下論不同地區的雲氣。
②以下論雲氣因主體不同而不同。
③以下是由雲氣占事由。
④王元啟說:“止謂止軍也。
不止而反,即所謂卻也。
”⑤《集解》說:“車通,車轍也。
避漢武諱,故曰車通。
”⑥稍雲:《漢書·天文志》作“捎雲”,顔注引晉灼語說:“捎音霄。
”韋昭讀為“梢”。
梢、稍同音,韋讀是。
稍雲就是雲梢,雲氣的末梢。
一精一白:王元啟解釋:“一精一當作青,以下文‘青白低’及‘赤仰’等句例之可見”。
按:一精一與青字扞格難通。
一精一與前文“天一精一而見景星”中的一精一字同義,是明亮的意思,所以一精一白可釋為亮白色。
⑦立垣:壁立的垣牆,喻其陡峭。
⑧杼:織布梭。
全句的意思是:杼雲形狀象織布梭一樣。
⑨抟(tuàn一團一):《說文》說:“圜也”。
全句意思是:軸雲的兩端,仿佛是經手圜轉過一樣,轉成了尖形。
⑩杓雲:如同有人拉扯而成的雲。
杓,作拉、扯、拽引解釋。
如《淮南子·道應訓》:“孔子勁杓國門之關”。
高誘注:“杓,引也。
”?⑾《漢書·天文志》作“蜺雲者,類鬥旗故”。
一本“故”下有“銳”字。
是。
《天官書》“蜺”作“蛪”,鬥作阙,“故”後脫“銳”字。
王元啟解釋上下句說:“大意謂杓雲有二等:其如繩者或亘天,或半天;其蛪者則類阙旗而銳,不能亘天及半天也。
”?⑿雲的種類、參考其顔色等因素,做出占蔔的斷語。
⒀澤:潤澤。
抟密:不松散,自成一實體,一團一而且密。
王朔所候①,決于日旁。
日旁雲氣,人主象。
皆如其形以占。
故北夷之氣如群畜穹闾②,南夷之氣類舟船幡旗。
大水處,敗軍場,破國之虛③,下有積錢、金寶之上,皆有氣,不可不察。
海旁蜄氣象樓台④;廣野氣成宮阙然。
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
故候息秏者⑤,入國邑,視封疆田疇之正治⑥,城郭室屋門戶之潤澤,次至車服畜産一精一華。
實息者,吉;虛秏者,兇。
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郁郁紛紛,蕭索輪囷⑦,是謂卿雲⑧。
卿雲(見),喜氣也。
若霧非霧,衣冠而不濡,見則其域被甲而趨⑨。
(天)〔夫〕雷電、蝦虹⑩、辟曆⑾、夜明者,陽氣之動者也,春夏則發,秋冬則藏,故候者無不司之⑿。
天開縣物⒀,地動坼絕⒁。
山崩及徙,川塞谿垘⒂;水澹(澤竭)地長⒃,〔澤竭〕見象⒄。
城郭門闾,閨臬(枯槁)槁枯⒅;宮廟邸第,人民所次。
謠俗車服,觀民飲食。
五谷草木,觀其所屬。
倉府廄庫,四通之路。
六畜禽一獸,所産去就;魚鼈鳥鼠,觀其所處。
鬼哭若呼,其人逢俉⒆。
化言⒇,誠然。
①王朔:漢代善望氣的人。
②穹闾:穹廬聚而成闾,喻氈帳之多。
穹,北方民族住的氈帳,頂部隆一起如同天穹,因名;闾,闾巷。
③虛:同墟。
④蜄:同蜃。
大蛤,海市蜃樓,相傳是蜃氣所化。
⑤息秏:虛實消長。
息,生息繁育。
引伸為殷實、繁盛;秏,同耗。
消耗、損失。
引伸為空虛、貧瘠、衰竭。
⑥田疇:種谷者為田,種麻者為疇。
田疇泛指農田耕地。
正治:整治。
整饬、治理得如何。
⑦輪囷:回轉盤旋為輪,糾結混雜為囷。
⑧卿雲:又名慶雲、景雲等。
舊說為瑞氣。
⑨被甲而趨:穿著甲胄,來往奔走。
言有戰事。
按:自“若霧非霧”以下,至此為雜氣,與“卿雲”為另一事。
見《隋書·天文志》“雜氣”條。
其中“域”作“城”;“趨”作“趣”。
⑩蝦:同“霞”,同音假借字。
《漢書·天文志》作赮(即“霞”字),是。
?⑾霹靂。
?⑿司:同伺。
伺察。
等候觀察。
⒀天現裂縫,其中有物象。
縣,同“懸”。
⒁坼絕:斷裂。
裂為坼,斷為絕。
⒂垘:土壅為垘。
全句意思是:河川阻塞,溪流壅絕。
⒃澹(dàn淡):水動蕩。
地長(zháng漲):平地長為丘陵。
⒄澤竭:沼澤涸竭。
見象:出現的吉兇迹象。
此二字是結“天開縣物”以下諸事,謂凡此種種,都是吉兇所呈表象,可資占蔔。
不是單指澤竭而言。
⒅閨:小門。
此處泛指門。
因上文有“門”字,此處易為“閨”,意實無别。
臬:同。
門中豎一立的短木,以為限隔。
《爾雅·釋宮》:“在地者謂之臬”。
郭璞注:“即門橛也”。
《禮記·五藻》:“公事自西,私事自東”。
孔穎達疏:“,謂門之中央所豎短木也。
”⒆逢俉:《索隐》解釋為“謂相逢而驚也。
”⒇化言:《索隐》說:“化當為訛,字之誤耳。
” 凡候歲美惡,謹候歲始。
歲始或冬至日,産氣始萌①。
臘明日②,人衆卒歲,一會飲食,發陽氣,故曰初歲。
正月旦,王者歲首;立春日,四時之(卒)始也③。
四始者,候之日。
而漢魏鮮集臘明正月旦決八風④。
風從南方來,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為⑤,小雨,趣兵⑥;北方,為中歲;東北為上歲;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歲惡。
故八風各與其沖對⑦,課多者為勝⑧。
多勝少;久勝亟;疾勝徐。
旦至食⑨,為麥;食至日昳⑩,為稷;昳至??,為黍:?至下??,為菽;下?至日入,為麻。
欲終日(有雨)有雲、有風、有日。
日當其時者⒀,深而多實⒁;無雲有風日,當其時,淺而多實;有雲風,無日,當其時,深而少食;有日,無雲,不風,當其時者稼有敗。
如食頃⒂,小敗;熟五鬥米頃⒃,大敗。
則風複起,有雲,其稼複起。
各以其時用雲色占種(其)所宜。
其雨雪若寒,歲惡。
是日光明,聽都邑人民之一聲。
聲宮,則歲善,吉;商,則有兵;徵,旱;羽,水;角,歲惡。
或從正月旦比數雨⒄。
率日食一升⒅,至七升而極;過之,不占。
數至十二日,日直其月⒆,占水旱。
為其環(城)〔域〕千裡内占,則(其)為天下候,竟正月。
月所離列宿,日、風、雲,占其國。
然必察太歲所在:在金,穰;水,毀;木,饑;火,旱。
此其大經也。
正月上甲⒇,風從東方,宜蠶;風從西方,若旦黃雲,惡。
冬至短極,縣土炭(21),炭動,鹿解角(22),蘭根出,泉水躍,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23)。
歲星所在,五谷逢昌。
其對為沖,歲乃有殃。
①産氣:陽氣。
陽氣為生長、發生之氣,因稱産氣。
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所以說冬至日陽氣開始萌生。
②臘祭的第二日。
王元啟釋為立春日,誤。
臘祭為冬至以後的第三個戌日,臘祭百神。
《隋書·禮儀志》開皇四年诏書說:“古稱臘者,接也。
取新故交接。
”俗稱臘之明日為初歲,秦漢以來有賀。
③四時:四季。
按:四季分為十二月,每月初為節,月中為氣,十二月合為二十四節氣。
立春是正月節,即正月的開始,也是四季的開始。
④魏鮮:漢代善于占歲吉兇的人。
見後文。
八風:八方之風。
⑤戌菽:大豆。
古稱豆為菽,相傳齊桓公伐山戎始得,因稱戌菽,又稱胡豆。
(見《谷梁傳·莊31》:“戎,菽也”注)。
為:《集解》說:“成也”。
⑥《索引》解釋說:“趣,音促。
謂風從西北來,則戎菽成。
而又有小雨,則國兵促起也。
”⑦若當日所來風不至一種,每一種都與它相對方向的風對應存在。
沖,對面方向稱為沖。
此處泛指本方向以外的所有方向,不單指對面方向;對,對立存在。
⑧課:計算、估算。
⑨旦:平旦。
即黎明。
食:朝食,早飯時。
⑩日昳(dié疊):日仄(zè去聲則)時,即太陽偏西時。
日過午為日昳。
指未時。
?⑾?(bú補)”同晡。
晚飯時。
《玉篇》釋為“日加申時食也。
”?⑿下?:晚飯後。
一時若分三刻,申時為?,申時末刻為下?。
⒀該日雲、風、日三者适當其時而出現者。
⒁與該時相對應的作物就生長良好,禾深而多籽實。
深,指禾,即稭杆長得高;實,指籽實。
⒂食頃:一頓飯的功夫。
言其短暫。
⒃煮熟五鬥米的功夫。
《漢書·食貨志》說:“食,人月一石半”。
五鬥米相當于常人十日的口糧。
⒄比:王元啟釋為“排”,排比日期。
《索隐》釋為“以次”,按日為次序。
皆通。
數(shǔo,上聲,說)雨:計算雨,即計算落雨的日子。
⒅大約一日有雨,每人可以得到每天一升的口糧。
當時是一夫受田百畝,養五口之家。
每人日1升,一年3石6鬥5升;五口計得18石2鬥5升,為百畝所收數,一畝收1鬥8升2合5勺。
一日雨收成如此,二日雨收成是此數的二倍,餘類推。
魏·李悝計算當時正常年歲的收成是每畝一石五鬥。
需連續日有雨,而占隻七日。
不知是何緣故;⒆直:當。
全句意思是:以日當月,如初一日相當于一月,初二日相當二月等。
⒇每月三十日有三甲,前十日為上甲,中十日為中甲,後十日為下甲。
(21)縣:同懸。
懸土炭,又稱權土炭,參見《晉書·律曆志》大意是将土炭分别懸于衡(秤)的二端,冬至時天氣幹燥,炭輕,衡上懸炭的一端仰起;夏至潮一濕,炭重,衡上懸炭的一端垂下。
以此判斷至日的位置。
但不夠準确,《晉志》說:“進退于先後五日之中”,即有五日的誤差。
所以《天官書》又說:“要決晷景”。
(22)《禮記·月令》稱為“麋角解”。
孔穎達解釋說:“麋角解者,說者多家,皆無明據。
熊氏(熊安生)雲:鹿是山獸,夏至得陰氣而解角;麋鹿是澤獸,故冬至得陽氣而解角。
今以麋鹿為陰獸,情一婬一而遊澤,冬至陰方退而解角,從陰退之象;鹿是陽獸,一性一婬一而遊山,夏至得陰而解角,從陽退之象。
按:不論其陽獸、陰獸,鹿是夏季解角;麋鹿才是冬季解角。
所以此句“鹿”似是“麋”字誤文。
(23)取決于晷影是最重要的。
晷,日晷。
測量日影長短的儀器,構造有多種,基本原理是,立杆為表,表下有圭尺量日影長短;景,同影。
太史公曰: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曆日月星辰①?及至五家②、三代,紹而明之,内冠帶,外夷狄,分中國為十有二州③,仰則觀象于天,府則法類于地。
天則有日月,地則有陰陽。
天有五星,地有五行。
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域。
三光者,陰陽之一精一,氣本在地,而聖人統理之。
幽厲以往,尚矣。
所見天變,皆國殊窟一穴一④,家占物怪,以合時應,其文圖籍祥不法⑤。
是以孔子論六經⑥,紀異而說不書⑦。
至天道命⑧,不傳;傳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雖言不著⑨。
昔之傳天數者:高辛之前,重、黎⑩;于唐、虞,羲、和⑾;有夏,昆吾⑿;殷商,巫鹹⒀;周室,史佚、苌弘⒁;于宋,子韋⒂;鄭則裨竈⒃;在齊,甘公⒄;楚,唐昧⒅;趙,尹臯;魏,石申⒆。
夫天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載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
此其大數也。
為國者必貴三五⒇。
上下各千歲,然後天人之際續備。
太史公推古天變,未有可考于今者,蓋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日蝕三十六,彗星三見,宋襄公時星殒如雨。
天子微,諸侯力政,五伯代興(21),更為主命。
自是之後,衆暴寡,大并小。
秦、楚、吳、越,夷狄也,為強伯(22)。
田氏篡齊,三家分晉,并為戰國。
争于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數屠,因以饑馑疾疫焦苦(23),臣主共憂患,其察祥候星氣尤急。
近世十二諸侯七國相王(24),言縱橫者繼踵,而臯、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故其占驗淩雜米鹽(25)。
二十八舍主十二州,鬥秉兼之,所從來久矣。
秦之疆也,候在太白,占于狼、弧(26)。
吳、楚之疆,候在熒惑,占于鳥衡(27)。
燕、齊之疆,候在辰星,占于虛、危(28)。
宋、鄭之疆,候在歲星,占于房、心(29)。
晉之疆,亦候在辰星,占于參罰(30)。
①曷嘗:何嘗,何曾。
曆日月星辰:語出《尚書·堯典》,原文是“曆象日月星辰”。
意思是,取法(象)于日月星辰的運行,制為曆法。
星,鄭玄釋為“四方中星”,如東方中星為氐、房、心;北方中星女、虛、危;西方中星為胃、昴、畢;南方中星為柳、七星,張。
中星定則四季定,所以二十八宿首重中星;辰,鄭玄釋為“日月所會”。
日行每歲一周天,月行每月一周天,所以日月每月交會一次,稱為一辰。
每歲十二交,為十二辰。
知日月所會,也就知道了十二月,所以為曆家所重。
②五家:《正義》釋為五帝,即“黃帝、高陽(颛顼)、高辛(帝喾)、唐虞、堯舜也”。
唐虞就是堯舜。
③按《漢書·地理志》:“黃帝時,天下分為萬國;堯時,洪水為害,天下被隔絕,成為十二州。
禹平水土以後,重新厘定為九州。
禹九州為:冀、兖、青、徐、揚、荊、豫、梁、雍。
九州之外,加并、幽、營三州為禹以前的十二州。
顔師古解釋說:“水中可居者曰州,洪水汛大,各就高陸,人之所居,凡十二處”。
曆夏、殷二朝,一直沿用禹九州制度,周時,将禹九州中的徐州并入青州;梁州并入雍州,從冀州中分出并、幽二州,成為周時九州。
這是五帝、三王以來的分州概況。
④《正義》說:“自古以來所見天變,國皆異具,所說不同。
”“國殊窟一穴一”,釋為“國皆異具”。
其中“國皆異”與“國殊”相當,“具”應與“窟一穴一”相當。
那麼窟一穴一就是用來表現天變的東西。
這種解釋仍不明瞭,注者以為,窟一穴一指龜蔔時鑽的孔一穴一。
所蔔不同,鑽一穴一也各不同。
此處則是說,對同樣的天變,各國鑽一穴一也不相同,是言其雜亂不足征。
⑤文圖籍:記載他們占蔔及其後應驗情事的文字、圖書資料。
祥:吉兇的征兆。
不法:不可為法則,不足以為人效法。
⑥六經:《
其中樂經久已不存,有人認為根本就無所謂樂經,樂經隻是禮經的一部分。
一說指六藝(禮、樂、射、禦、書、數)。
⑦《正義》釋為“記異事而說其所應,不書變見之蹤也”。
清·方苞解釋為:“直記災異,而所應之說則不書也”。
“所應之說”就是天對人世間産生感應而出現災變的道理,原因等有關理論。
這句話可解釋為“隻記災變,不記為何會産生災變。
⑧此語由《
一性一,即一性一命,《天官書》稱為命,同。
何晏解釋為,“人之所受以生也”。
天道,釋為“元亨日新之道”。
人秉受的、天所賦與的東西稱為一性一命,古人以為包一皮一皮括仁善吉兇之類。
天的規律是生生相續,新新不停,這是自然之理,因稱為天道。
孔子以為天道一性一命,深微難言,所以不言。
⑨《正義》解釋說:“著,明也。
言天道一性一命,告非其人,雖為言說,不得著明微妙,曉其義也”。
⑩《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
“北正”一作“火正”,就是祝融氏。
《楚世家》說:“重黎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
《尚書·呂刑》有堯“乃命重黎,絕地天通”語,孔安國解釋說:“重即羲,黎即和”。
所以知重、黎非人名,可能是上古官号,主管天地、水火、陰陽等事。
?(11)《正義》說:“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時之官也”。
?(12)《正義》引虞翻語說:“昆吾名樊,為己姓,封昆吾”。
⒀《正義》說:“巫鹹,殷賢臣也,本吳人,冢在蘇州常熟海禺山上。
”⒁史佚:《正義》說是“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
《漢書·藝文志》有《尹佚》二篇,注說是“在成、康時也”。
苌弘:《正義》說是“周靈王時大夫也。
”《史記·封禅書》說苌弘以方術事周靈王,時諸侯不朝周,苌弘教射“狸首”,欲以物怪緻諸侯,諸侯不從,晉人執殺苌弘。
⒂《漢書·藝文志》有《宋司星子韋》三篇,注說“景公之史”。
于公元前516年-前453年宋景公在位。
⒃《正義》說:“裨竈,鄭大夫也”。
⒄《集解》引徐廣說:“甘公名德也,本是魯人。
”《正義》說:“《七錄》雲楚人,戰國時作《天文星占》八卷。
⒅梁玉繩說:“眛為楚将,非掌天文之官,亦不聞其傳天數,豈别有一唐眛欤?”按:楚将唐眛為楚懷王(前328-299年)時人,懷王28年(前301年)秦合齊、韓、魏軍共攻楚,殺唐眛。
參見《史記·楚世家》。
⒆《正義》說:“《七錄》雲石申、魏人,戰國時作《天文》八卷也。
”⒇《索隐》說:“三五謂三十歲一小變,五百歲一大變。
”王元啟說:“《索隐》注非是。
五謂五百載一大變,三五即三大變之謂。
三大變凡千五百年,故曰上下各千歲,後文三五俱同此解。
”按:王者“貴三五”,是由于數在三、五,往往有變,不論是大變或小變,亦不論其一紀或三紀。
再者,貴三五的原因,還不止于此,牽涉到整個哲學信仰。
例如古人認為整個物質世界是由天、地、人三才組成;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是始于一、終于十,成于三;《左傳·昭7》說:“政不可不慎,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五是天地中數;天有五星,地有五行;五行重土,土數為五;《禹貢》中有五色,《舜典》有五禮、五玉,《武成》中有“列爵惟五,《禮記·王制》中有“五方之民。
《臯陶谟》有五服、五章,《大禹谟》有五刑,《周禮·天官》有五味、五藥、五谷,《老子》、《
總之,古人看來,物質世界就是一個用三、五織成的網絡,三、五是黃金數字,貴重無比。
(21)五伯:即五霸:指齊桓、晉文、楚莊王、吳王阖闾、越王勾踐,一說指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王、秦穆公。
(22)秦在西戎,楚在荊蠻,吳、越地在東越。
後有秦穆公、楚莊王、吳王阖闾、越王勾踐受封為伯,稱霸中原,為強伯。
(23)谷不熟為饑,蔬不熟為馑。
《說文》解釋說,有病為疾,民皆病為疫。
焦苦指燒殺。
(24)十二諸侯:按《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起自共和(前841),止于孔子(前477),十二諸侯為魯、齊、晉、秦、楚、宋、衛、陳、蔡、曹、鄭、燕和吳共十三家。
其中吳自壽夢稱王(在前585年)始。
因稱十二諸侯。
七國:秦、楚、齊、燕、韓、趙、魏。
《正義》釋為漢景帝時七國之亂的七國,誤。
(25)淩雜涉及米鹽瑣事。
《正義》說:淩雜,交亂也。
米鹽,細碎也。
”(26)狼、弧,西方宿,太白主西方。
秦地在西。
所以以太白、狼、弧占秦事。
(27)《正義》說:“鳥衡,柳星也,一本作注張也。
”熒惑主南方,鳥衡為南方宿。
吳、楚地在南方,因以熒惑、鳥衡占吳、楚事。
(28)《正義》說:“辰星、虛、危,皆北方之星,故燕、齊占候也”。
(29)《正義》說:“歲星、房、心,皆東方之星,故宋、鄭占候也。
”(30)晉地在西北,辰主北方,參罰為西方宿,故以辰、參,罰占晉事。
及秦并吞三晉、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國①。
中國于四海内則在東南,為陽;陽則日、歲星、熒惑、填星;占于街南②,畢主之。
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③,為陰;陰則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
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于勃、碣④。
是以秦、晉好用兵,複占太白,太白主中國⑤;而胡、貉數侵掠,獨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
其大經也。
此更為客主人⑥。
熒惑為孛,外則理兵,内則理政。
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⑦。
”諸侯更強,時災異記,無可錄者。
秦始皇之時,十五年彗星四見,久者八十日,長或竟天。
其後秦遂以兵滅六王,并中國,外攘四夷,死人如亂麻,因以張楚并起,三十年之間,兵相骀藉⑧,不可勝數。
自蚩尤以來,未嘗若斯也。
項羽救巨鹿,枉矢西流,山東遂合從諸侯,西坑秦人,誅屠鹹陽。
漢之興,五星聚于東井⑨。
平城之圍,月暈參、畢七重⑩。
諸呂作亂,日蝕、晝晦。
吳楚七國叛逆,彗星數丈,天狗過梁野,及兵起,遂伏一屍一流血其下。
元光、元狩,蚩尤之旗再見,長則半天。
其後京師師四出,誅夷狄者數十年,而伐胡尤甚。
越之亡,熒惑守鬥;朝鮮之拔,星茀于河戍⑾;兵伐大宛,星茀于招搖。
此其荦荦大者⑿。
至若委屈小變,不可勝道。
由是觀之,未有不先形見而應随之者也。
夫自漢之為天數者,星則唐都,氣則王朔,占歲則魏鮮。
故甘、石曆五星法,唯獨熒惑有反逆行。
逆行所守,及他星逆行,日月薄蝕,皆以為占⒀。
①《正義》說:“河,黃河也,山,華山也。
從華山及黃河以南為中國也。
”按:秦初并三晉、燕、代,中國視秦如夷狄,所以中國境便隻包一皮一皮括河山以南,不包一皮一皮括三晉與燕代地區了。
②《正義》說:“天街二星,主畢、昴,主國界也。
街南為華夏之國,街北為夷狄之國,則畢星主陽。
③旃(zhan氈)裘:同氈裘。
一毛一氈制成的袍子。
引弓之民、射獵之民。
④《正義》說:“言中國山及川東北流行,若南山首在昆侖蔥嶺,東北行,連隴山至南山、華山,渡河東北盡碣石山。
黃河道起昆侖山;渭水、岷江發源出隴山,皆東北東入勃海也”。
按:這是古人的地理觀,事實上南山山系不是象《正義》說的那樣盡于碣石。
⑤以太白主秦晉,太白也就主中國了。
這裡秦晉是包一皮一皮括在中國之内的,與上文所說“河山以南者中國”必有時間差異。
⑥指太白與辰星更為客主人,參見本篇第二章五緯部分。
⑦自“熒惑為孛”以下至此為錯簡,文應入于第二章的熒惑條下。
王元啟以為“孛字誤,當作理,蓋因理訛李,李又訛為孛”。
熒惑條中“熒惑為孛亂”《正義》解釋說:“熒惑主死喪,大鴻胪之象;主甲兵,大司馬之義;伺驕奢亂孽,執法官也。
”此可作“外主兵,内主政”的注腳。
“雖有明天子”雲雲,《索隐》說,語出《春秋緯文鈎》。
⑧骀(tái台)藉:踐踏。
《漢書·天文志》作“跆籍”,同。
⑨這是一樁錯案。
《天官書》、《張耳傳》、《漢書》、荀悅《漢紀》等都記載漢元年十月五星聚于東井,《
冬十月,日在尾、箕,昏沒于申南,而東井方出于寅北,”不可能聚于東井。
劉敞《漢書·天文志刊誤》解釋說是“秦十月”聚于東井,秦十月是夏曆七月,日在鹑尾,太白、辰星得以與歲星相聚。
梁玉繩駁正說,秦雖以十月為歲首,并沒有改變月名,把十月叫做正月,十月仍是十月,所以秦十月與夏曆十月是一回事。
梁認為星聚是在胡亥三年七月,“紀事者欲明漢瑞,移書于元年十月”。
但“七月”之說卻是據自劉敞,所以,究竟有無此事,尚難确定。
⑩《索隐》說,事在漢高祖七年(前200),“其占者畢、昴間天街也。
街北,胡也。
街南,中國也。
昴為匈奴;參為趙;畢為邊兵。
是歲高祖自将兵擊匈奴,至平城,為冒頓(mòdú,莫獨)所圍,七日乃解。
則天象有若符契。
七重,主七日也。
”?(11)茀(pèi,佩):《索隐》說:即孛星也。
”孛星是彗星别名。
河戍:《索隐》說:“即南河、北河也。
”?(12)荦荦(luò,洛):《索隐》釋為“大事分明也。
”⒀這句話的意思是:甘石法中熒惑星有逆行,所以,熒惑星逆行不足為異,不作占蔔的對象。
但熒惑星逆行而又守于某處,則應占。
其餘四行星甘石法不載其逆行,有逆行則占。
日月薄蝕亦占。
薄蝕,《集解》解釋說:“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
京房《易傳》曰:日赤黃為薄。
或曰不交而蝕曰薄。
’韋昭曰:‘氣往迫之為薄,虧毀為蝕。
’”韋說是,但不明瞭。
“氣往迫之”是指交而不蝕的情況。
日月分布于地球同側或兩側,三者同在一條直線上,稱為交會。
交會有蝕有不蝕,如月入地影則月蝕,不入地影(月距地太遠)雖交不食。
這種情況稱為“薄”。
餘觀史記,考行一事,百年之中,五星無出而不反逆行,反逆行,嘗盛大而變色;日月薄蝕,行南北有時①。
此其大度也。
故紫宮、房心、權衡、鹹池、虛危列宿部星②,此天之五官坐一位也③,為經④,不移徙,大小有差,闊狹有常。
水、火、金、木、填星,此五星者,天之五佐⑤,為(經)緯,見伏有時,所過行赢縮有度。
日變脩德,月變省刑,星變結和。
凡天變,過度乃占。
國君強大、有德者昌;弱小、飾詐者亡。
太上脩德⑥,其次脩政,其次脩救,其次脩禳⑦,正下無之。
夫常星之變希見,而三光之占亟用⑧,日用暈适⑨。
雲風,此天之客氣⑩,其發見亦有大運⑾。
然其與政事俯仰⑿,最近(大)〔天〕人之符⒀。
此五者⒁,天之感動。
為天數者,必通三五⒂。
終始古今,深觀時變,察其一精一粗,則天官備矣。
①日·泷川資言引豬飼彥博的話解釋說:“月食在日之衡,冬在北,夏在南。
”即月食時月與日分别處在地球兩旁。
冬季,日在地南,月必在北;夏季,日在地北,月必在南。
所以說是“行南北有時”。
②列宿部星:指上邊提到的中宮(紫宮)、東宮(“房心”所在宮)、南宮(“權衡”所在宮。
權衡指太微垣和軒轅座)、西宮(鹹池)、北宮(“虛危”所在宮)所部列星。
③五宮是天上的五官坐處,即五官的辦事衙門。
五官,指東官、西官、南官、北官和中官。
“官”又作“宮”。
④經:經緯之經。
經為縱貫者,是主、是幹;緯為橫連者,是賓是枝。
⑤對五官而言。
有官則有佐。
《正義》說是“佑天行德也。
”⑥太上:即上上。
指最好的辦法和措施。
⑦脩禳:修治禳事。
禳:祈禳。
一種祛除兇災的禮神儀式。
⑧亟:王元啟說:“亟,音器,屢也”。
全句意思是,因三光時有變化,便常常由三光占吉兇。
⑨适:由《集解》所說,徐廣釋為“災變咎徵”;孟康以為是,日食前出現的黑氣。
日·泷川資言以為适即“谪”字,指日食等等。
注者以為,以上解釋,都是因文設義,附會到“适”字上,頗覺牽強。
适就是“适中”的意思。
前文說常星(即經星)的變化稀見,而三光的變化又是非常之多,日月暈的變化在二者之間,所以說是“日月暈适”。
⑩客氣:外來之氣,非天所固有。
?(11)發見(xiàn現):發生與出現。
大運:大方面的規律,大緻規律。
?(12)俯仰:沉浮。
随政事而變化。
⒀表示天人關系、顯示天的意志的标志、征兆、即符命,稱為天人之符。
因此最近天人之符就是最接近于天的意思。
⒁以上講了常星、三光、日月暈、雲風四者,此處說是“五者”,似有脫漏。
王元啟以為是下一段中的文字,在“黑帝行德,天關為之動”之後,錯簡入于此處。
但以下幾句與下段文字不相類,不可強合。
考察《天官書》全文,“五者”除)包一皮一皮括上述四項之外,還有“異星”一項,沒有涉及,說有“脫漏”,就是指此。
⒂三五:《索隐》說是指三辰、五星,誤,指三五之變等。
參見前注。
蒼帝行德①,天門為之開②。
赤帝行德③,天牢為之空④。
黃帝行德⑤,天夭為之起⑥。
風從西北來⑦,必以庚、辛。
一秋中,五至,大赦;三至,小赦。
白帝行德⑧,以正月二十日、二十一日,月暈圍,常大赦載⑨,謂有太陽也⑩。
一曰:白帝行德,畢、昴為之圍⑾。
圍三暮,德乃成;不三暮,及圍不合,德不成。
二曰:以辰圍,不出其旬。
黑帝行德⑿,天關為之動⒀。
天行德,天子更立年⒁;不德,風雨破石。
三能⒂、三衡者⒃,天廷也。
客星出天廷,有奇令。
①自此以下為後人補入,非太史公原文。
王者行春令(适合于春季的政令,如《禮記·月令》所說的:布農事,命田舍東郊,修封疆等),使東方蒼帝得以行德施化,不出現反常天氣。
②天門:《索隐》說:“即在左右角間也”。
左右角間,黃道所經。
日月五星,循黃道運行,則經天門,稱為“天門開”。
若不經天門,則說是天門未開。
仲春時,日在奎、婁,角宿在其沖。
黃昏時,角自東方升起。
月與五星經行正好看得清楚。
③王者行夏令,南方赤帝得以行德施化,即夏季氣候正常,無冷熱驟變。
④《正義》說:“夏萬物茂盛,功作大興,則天施德惠,天牢為之空虛也。
天牢六星,在北鬥魁下,不對中台,主秉禁暴,亦貴人之牢也。
”按:貴人之牢不在北鬥魁下,而在鬥魁之中,名為天理。
星隻四顆,不是六顆。
疑天牢指貫索星,即所謂賤人之牢。
⑤王者行季夏政令,黃帝得以布德施化。
⑥天夭:一作天矢,是。
季夏,日在鹑火,天矢星晨見于東方。
星失度則不見。
《正義》按天夭星解釋,說:“季夏萬物盛大,則當大赦,含養群品也”。
萬物盛大,包一皮一皮括天夭,連這些不該出現的東西也受“含養”而出現。
亦通。
⑦此句上有脫文。
應将“小赦”以下的“白帝行德”四字移到此句前。
白帝行德,出現正常的秋季天氣,所以有風從西北來,日漸轉涼。
下文說,如庚辛日有西北風,有赦發生,所謂“重陰則陽”也,庚辛主殺,西北主殺,重殺則有赦。
⑧此四字移到“風從西北來”前,為錯簡。
⑨常:“當”字之訛。
載:同“哉”。
一說:入下句,通“則”。
亦通。
⑩按五運六氣說,春季風木為厥陰,秋季燥金為陽明,冬季寒水為太陽。
燥金生寒水,寒水生風木。
孟春月被暈圍,是風木太盛之象(月暈而風),風木是寒水所生,寒水于六氣屬太陽,所以說是“有太陽也。
”即是受太陽寒水的影響。
寒太過則應有赦以宣導陽氣,助天行化。
此處說“當大赦”,而不是“有大赦”就體現了這個意思。
?(11)秋季白帝行德,日在壽星、大火,昴、畢在其沖,有被月暈所圍的可能。
?(12)黑帝:北方帝,主水、主冬。
⒀天關:《正義》說:“天關一星,在五車南,畢西北,為天門,日、月、五星所道,主邊事,亦為限隔内外,障絕往來,禁道之作違者。
”按:春帝行德,應見于天門,是由于天門在春分和夏至點之間,季節相符;夏帝與天牢相應,黃帝與天矢相應是從道義角度而言的;而黑帝與天關相應可能是由于天關星在黃道最北端的夏至點附點,而黑帝主北,所以應見天關。
與前幾種都不相同。
大抵占蔔之事,無常理可循。
姑且聽之是了,不必求其甚解。
⒁天行德(即五方帝行德)是指四季天行無異常,風調雨順,五谷豐熟,如此則天子改立年号。
《索隐》以為指北極、紫微宮。
誤。
⒂三能(tái,台):就是前述的三台星。
⒃三衡:《天官書》中的衡星有三,一是太微垣諸星,二是參宿中的三顆星(參一、參二、參三)、三是北鬥第五星。
其中隻有太微垣星被稱為“三光之廷”。
而此處說“三衡者,天廷也”不可解。
一說“三”字應入上句,“三能三”意思是三能由三階組成,而此句中所餘“衡者”二字前則有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