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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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陰為雌,陽為雄。
所以幽明就成了雌雄。
按:以上是就一性一質的分類而言,并非幽明真的就有了男一女之别。
(14)至正之統:指建寅之統,即以孟春為正月的曆法。
按《漢書·律曆志》兒(讀ní,泥)寬論曆中語:夏、商、周三代曆法為三統之曆,夏正建寅,商正建醜,周正建子,唯建寅的夏正最得歲時之正,固稱至正之統。
(15)指太陽東升,西落。
(16)古人認為天左轉(自東向西轉),所以日月五星被天帶動也向左轉,人們才看到太陽東升西落;同時日月五星等又有一個向右行的自轉運動,向右行就是自西向東行,所以人們看到的是月亮從西方露出來,每天向東行十三度餘,直到從東方沒入地下。
(17)當真是不靠天。
正,真正是,當真是。
語出《大戴禮》,原意正通政。
率天,一作法天。
以天為表率,模仿天而行。
(18)既不靠天,也不由人,天、人都無所施其力,所以說物易壞而難成。
這是一種比興的說法,并非“物易壞難成”的理由當真是“不率天”,“不由人”,古人論事,往往如此:取其一端而已,不可太過執着。
王者易姓受命①,必慎始初,改正朔②,易服色,推本天元③,順承厥意④。
太史公曰⑤:神農以前尚矣。
蓋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⑥,起消息⑦,正閏餘⑧,于是有天地神祗物類之官⑨,是謂五官⑩。
各司其序(11),不相亂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12)。
民神異業,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13),民以物享(14),災禍不生,所求不匮。
少暤氏之衰也(15),九黎亂德(16),民神雜擾,不可放物(17),禍災薦至(18),莫盡其氣(19)。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20),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21),使複舊常,無相侵渎。
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22),故二官鹹廢所職,而閏餘乖次,孟陬殄滅(23),攝提無紀(24),曆數失序。
堯複遂重黎之後,不忘舊者,使複典之,而立羲和之官(25)。
明時正度,則陰陽調,風雨節,茂氣至(26),民無夭疫(27)。
年耆禅舜(28),申戒文祖(29),雲“天之曆數在爾躬(30)”。
舜亦以命禹。
由是觀之,王者所重也。
①王者易姓:即“為王者易姓”。
就是改朝換代。
受命:受天命。
②改定曆法。
正,指歲始正月;朔,為月朔,就是每月初一。
正朔皆改就是改正曆法。
③《索隐》釋為“推本天之元氣行運所在,以定正朔”。
天元釋為天之元氣行運所在。
其實就是曆法中的上元,古人制曆講究推求上元作為計算曆法的始點,這時候日月五星處在天球上的同一位置,即所謂“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自元·郭守敬《授時曆》開始不用上元,隻從日月五星當年所在位置推起。
④順承天的意旨。
厥,其。
指天。
⑤清·王元啟《史記三書正訛》以為此四字應在“王者易姓”之前。
是。
⑥确立起木、火、土、金、水等五行與曆法的關系。
曆與五行本無關,但為了給曆法演變以合理解釋,才把它納入五行系統。
如春天過後就是夏天,這是曆的變化。
為什麼會有這種變化?五行理論解釋為春屬木,夏屬火,木能生火,所以春季之後就會産生夏季。
⑦确定陰陽消長變化的關系。
消息,生長、産生、發生的意思。
始見于《易經》。
清·嚴傑《易消息解》說:“消息者,陰陽生長之名也”,陽生為息,陰生為消。
由于有生就有滅,也可釋為消失、滅亡。
如清·汪家禧《易消息解》說:“陰往陽來為息,陽往陰來為消。
”陰的消失、滅亡與陽的産生、生長都叫做息,相反稱為消。
⑧正确确定閏月餘分的大小。
詳後注。
⑨于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物類等事的官員。
⑩即《正義》所說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分别名為青雲、缙雲、白雲、黑雲、黃雲、,合稱五官。
?(11)司:掌管。
序:序列。
指職任系統。
?(12)神不昏愦,有明德,指善惡有報之類。
(13)神為百姓降下好的收成。
嘉生,應劭釋為嘉谷。
應是泛指好年景,豐收。
(14)百姓以祭物(三牲福禮之類)享神。
享,同飨。
按:神降嘉生,百姓享神,是民神互敬不渎的意思。
《正義》引劉伯莊語,釋為民“享福”,誤。
(15)按皇甫谧《帝王世紀》等書的說法,古帝王的序列在黃帝以後是少暤,少暤以後是颛顼。
與《史記·五帝本紀》不同,有人以此否認《曆書》為司馬遷原著。
其實司馬遷并不排斥其他書所載的帝王序列,這從《五帝本紀》中的“太史公後序”裡就不難看到。
所以在《五帝本紀》以外引用新的史料并不足怪。
(16)九黎作亂的意思。
九黎:《集解》釋為少暤時作亂的諸侯。
日·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釋為“南方種族名。
言九者,非一族也。
”(17)不可以群類區别。
王元啟《史記正訛》以為放物就是方物。
“《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
類聚可以辨方,群分可以辨物。
今既民神雜擾,則群類混淆,故曰不可方物”。
(18)薦至:層雜而至、一起來到、多次至。
《索隐》說:“薦,集也。
”《爾雅·釋言》釋為“再也”。
(19)沴氣未盡。
災禍仍不止息的意思。
(20)《索隐》說,《左傳》重名句芒,為木正,兼司天。
天屬陽,南方為陽位,所以稱為南正。
正,就是政,官名,南正如同說是主管南方之政(即陽事)的官員;屬神,領屬神事,如祭祀之類。
(21)《索隐》說,黎就是祝融,為火正,兼司地事。
地屬陰,北方為陰位,所以又有稱黎為北正者。
屬民,領屬民事,就是管民政。
(22)三苗随從九黎一起作亂。
三苗,《五帝本紀》《集解》引馬融的話說是“國名也”,又引吳起的話說:“三苗之國,左洞庭而右彭蠡。
”洞庭、彭蠡為湖名。
(23)《正義》解釋說:“言曆數乖誤,乃使孟陬殄滅,不得其正也。
”孟陬,就是正月。
(24)《集解》引《漢書音義》說:“攝提,星名,随鬥杓(北鬥星如勺。
杓就是勺把,指北鬥星的第五、六、七三顆星。
)所指建十二月。
若曆誤,春三月當指辰而指巳,是謂失序(按:即‘元紀’)”。
(25)羲和:官名。
《尚書·堯典》有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孔安國解釋說:“羲仲,居治東方之官”;“羲叔,居治南方之官”;“和仲,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政也”;“和叔”,當是居治北方之官,掌冬天政。
可知羲和是分掌四方天文星曆的官員。
又《尚書·征》中孔安國解釋:“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時之官。
自唐虞至三代,世職不絕。
”稱羲和為氏,是以官為氏。
(26)茂氣:生長之氣。
顯示興旺景象。
(27)夭疫夭殇和疾疫。
不得天年為夭,時疾流行稱為疫。
(28)年耆:年老。
《禮記·曲禮》:“六十曰耆。
”相傳堯在位七十年得舜,又二十年令舜攝政,禅位時必不至六十歲。
因此,這裡耆泛指年老。
禅舜:禅帝位于舜。
即把帝位讓給舜。
(29)申戒饬于文祖廟中。
申戒,申明戒語。
就是告誡的意思;文祖,就是祖廟,或稱明堂、世室等。
《五帝本紀》說:“文祖者,堯大(按:讀為太)祖也”。
《正義》引《尚書帝命驗》注說:“唐虞謂之天府,夏謂之世室,殷謂之重屋,周謂之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
文祖者,赤帝熛怒之府,名曰文祖。
”王者祭五帝以祖配,所以明堂就是祖廟。
(30)語出《論語·堯曰》何晏釋“曆數”為“列次”,全句的意思是:按天數做帝王的次序,該輪到你了。
司馬遷引此句把曆數作曆法解釋,全句可解釋為:制定(反映天數的)曆法,責任落在你身上了。
由于制曆是王者獨有的責任,兩種解釋皆通,都是告訴舜,要把王位禅讓給他,以資勉勵的意思。
夏正以正月①,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②。
天下有道,則不失紀序③;無道,則正朔不行于諸侯。
幽、厲之後,周室微,陪臣執政④,史不記時,君不告朔⑤,故疇人子弟分散⑥,或在諸夏⑦,或在夷狄,是以其廢而不統⑧。
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⑨。
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⑩,舉正于中(11),歸邪于終(12)。
履端于始,序則不愆(13);舉正于中,民則不惑;歸邪于終,事則不悖。
其後戰國并争,在于強國禽敵(14),救急解紛而已,豈遑念斯哉(15)!是時獨有鄒衍,明于五德之傳(16),而散消息之分(17),以顯諸侯。
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極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
而亦頗推五勝(18),而自以為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19),色上黑(20)。
然曆度閏餘,未能睹其真也。
①夏正:夏朝曆法開始的月份。
正,曆正。
曆法開端。
②一周完了,重新開始。
按:三正說是先秦人的傳說。
近代以來,有董作賓《殷曆譜》力主此說,其餘學者多不認可,以為系統、完善的曆法是從戰國中期以後産生的,周曆尚極幼稚,建子之說無法證明,殷曆建醜,夏曆建寅就更無從說起了。
即便三正都屬實,循環說也無事實根據,周朝以後,有秦曆建亥,并沒有“反本”。
三正循環說是漢人為适應改曆的需要制造出來的理論,太初曆建寅,表示不承認是繼承秦朝之統,而是直接上繼周統,周統絕則反夏,夏為寅統,适與太初曆相同。
③紀序:紀元的次序。
就是曆法的次序。
④陪臣:列國之臣。
《禮記·曲禮下》:列國之大夫“自稱曰陪臣某。
”陪臣執政,就是列國大夫執國政。
⑤告朔:月祭。
《集解》說:“禮,人君每月告朔于廟,有祭,謂之朝(讀zhǎo,召)享。
⑥疇人:星曆算學者,古皆世傳其業,稱為疇人。
《集解》引如淳的話說:“家業世世相傳為疇”,世傳其業者很多,不都稱為疇;而曆算學者縱然不是得自家傳,也稱疇人。
愚以為所謂疇人,是對執籌為算的一類人的總稱。
⑦諸夏:華夏諸國。
就是中原各國。
⑧全句的意思是由于疇人子弟分散,無人觀天以占吉兇,所以祥廢,無人統理。
祥,如同祈祥。
祈禱以求吉祥。
⑨周襄王二十六年就是魯文公元年(前626),事見《左傳·文元》紀事:“于是閏三月非禮也。
”杜預注:“于曆法閏當在僖公末年,誤于今年三月置閏,蓋時達曆者所譏。
”按:所謂“非禮也”是左傳的話,《春秋經》與《公羊》、《谷梁》等都無此語。
原因是當時周朝不頒正朔,列國自制曆法,未必都按歲終置閨的原則。
董作賓《殷曆譜》考訂殷周間置閏法有無節置閏、無中置閏和歲終置閏三種方法,前二種是根據本月節氣或中氣的有無設立閏月的,都優于歲終置閏法。
⑩履:推步。
指制定曆法的全過程。
端:端正。
動詞,正之使無錯謬的意思。
始:曆始。
如十一月、夜半、朔旦冬至等。
全句意思是:制定曆法必須從曆法的開頭就務求端正無誤。
(11)有兩種解釋:一如《集解》引韋昭語說:“氣在望中,則時日昏明皆正也。
”即“中”指月望,月的位置由月的晦、朔、弦、望決定(舉“望”以概其餘)。
參見王元啟《史記三書正訛》。
二是認為“中”指中氣。
以中氣定諸月位置。
如有春分的月份為二月,有秋分的月份為八月,有夏至的月份為五月,有冬至的月份為十一月等。
參見《左傳·文元》杜預注。
若強調歲終置閏,以前說為長。
因為以中氣正諸月位置,無中氣的月份必然是閏月,與歲終置閏說不合。
?(12)有二種解釋:一如《集解》引韋昭語說:“邪,餘分也。
終,閨月也”。
積邪分夠三十日則設為閏月,是把邪分都歸入閏月了。
二是釋“終”為“歲終”,積邪分于歲終置為閏月。
清人範景福《春秋閏月在歲中解》(收入阮元《诂經一精一舍文集》卷六)說,《春秋》經、傳、疏解釋歸餘于終,“皆不言歸于何時,惟萬充宗(清人,名萬斯大,為萬斯同之兄)明言歸餘日于歲終”。
(13)《左傳·文元》杜預解釋說:“四時無愆過”。
即釋“序”為四時;愆,為過失。
曆始正則四時正。
(14)強國:使國家強盛。
禽:同擒。
(15)遑:閑暇、空閑。
(16)五德之傳:木、火、土、金、水五德之間互相轉化的規律。
又稱五德終始說,五運終始說等。
有相生、相克兩種序列。
三代以前為公天下,按相生序列轉化,如黃帝土德;土能生金,少氏繼黃帝而立,為金德;金能生水,颛顼繼少暤而立,為水德;水能生木,帝俈繼颛顼而立等。
三代以後為家天下,強陵弱,明兼昧,惟力是視,所以按相克序列轉化,如夏為木德;金能克木,商為金德,起而滅夏;火能克金,周為火德,起而滅商;水能克火,秦為水德,起而滅周等。
此等理論盛行于秦漢之間,後轉衰。
(17)意思是,散布陰陽
所以幽明就成了雌雄。
按:以上是就一性一質的分類而言,并非幽明真的就有了男一女之别。
(14)至正之統:指建寅之統,即以孟春為正月的曆法。
按《漢書·律曆志》兒(讀ní,泥)寬論曆中語:夏、商、周三代曆法為三統之曆,夏正建寅,商正建醜,周正建子,唯建寅的夏正最得歲時之正,固稱至正之統。
(15)指太陽東升,西落。
(16)古人認為天左轉(自東向西轉),所以日月五星被天帶動也向左轉,人們才看到太陽東升西落;同時日月五星等又有一個向右行的自轉運動,向右行就是自西向東行,所以人們看到的是月亮從西方露出來,每天向東行十三度餘,直到從東方沒入地下。
(17)當真是不靠天。
正,真正是,當真是。
語出《大戴禮》,原意正通政。
率天,一作法天。
以天為表率,模仿天而行。
(18)既不靠天,也不由人,天、人都無所施其力,所以說物易壞而難成。
這是一種比興的說法,并非“物易壞難成”的理由當真是“不率天”,“不由人”,古人論事,往往如此:取其一端而已,不可太過執着。
王者易姓受命①,必慎始初,改正朔②,易服色,推本天元③,順承厥意④。
太史公曰⑤:神農以前尚矣。
蓋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⑥,起消息⑦,正閏餘⑧,于是有天地神祗物類之官⑨,是謂五官⑩。
各司其序(11),不相亂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12)。
民神異業,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13),民以物享(14),災禍不生,所求不匮。
少暤氏之衰也(15),九黎亂德(16),民神雜擾,不可放物(17),禍災薦至(18),莫盡其氣(19)。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20),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21),使複舊常,無相侵渎。
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22),故二官鹹廢所職,而閏餘乖次,孟陬殄滅(23),攝提無紀(24),曆數失序。
堯複遂重黎之後,不忘舊者,使複典之,而立羲和之官(25)。
明時正度,則陰陽調,風雨節,茂氣至(26),民無夭疫(27)。
年耆禅舜(28),申戒文祖(29),雲“天之曆數在爾躬(30)”。
舜亦以命禹。
由是觀之,王者所重也。
①王者易姓:即“為王者易姓”。
就是改朝換代。
受命:受天命。
②改定曆法。
正,指歲始正月;朔,為月朔,就是每月初一。
正朔皆改就是改正曆法。
③《索隐》釋為“推本天之元氣行運所在,以定正朔”。
天元釋為天之元氣行運所在。
其實就是曆法中的上元,古人制曆講究推求上元作為計算曆法的始點,這時候日月五星處在天球上的同一位置,即所謂“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自元·郭守敬《授時曆》開始不用上元,隻從日月五星當年所在位置推起。
④順承天的意旨。
厥,其。
指天。
⑤清·王元啟《史記三書正訛》以為此四字應在“王者易姓”之前。
是。
⑥确立起木、火、土、金、水等五行與曆法的關系。
曆與五行本無關,但為了給曆法演變以合理解釋,才把它納入五行系統。
如春天過後就是夏天,這是曆的變化。
為什麼會有這種變化?五行理論解釋為春屬木,夏屬火,木能生火,所以春季之後就會産生夏季。
⑦确定陰陽消長變化的關系。
消息,生長、産生、發生的意思。
始見于《易經》。
清·嚴傑《易消息解》說:“消息者,陰陽生長之名也”,陽生為息,陰生為消。
由于有生就有滅,也可釋為消失、滅亡。
如清·汪家禧《易消息解》說:“陰往陽來為息,陽往陰來為消。
”陰的消失、滅亡與陽的産生、生長都叫做息,相反稱為消。
⑧正确确定閏月餘分的大小。
詳後注。
⑨于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物類等事的官員。
⑩即《正義》所說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分别名為青雲、缙雲、白雲、黑雲、黃雲、,合稱五官。
?(11)司:掌管。
序:序列。
指職任系統。
?(12)神不昏愦,有明德,指善惡有報之類。
(13)神為百姓降下好的收成。
嘉生,應劭釋為嘉谷。
應是泛指好年景,豐收。
(14)百姓以祭物(三牲福禮之類)享神。
享,同飨。
按:神降嘉生,百姓享神,是民神互敬不渎的意思。
《正義》引劉伯莊語,釋為民“享福”,誤。
(15)按皇甫谧《帝王世紀》等書的說法,古帝王的序列在黃帝以後是少暤,少暤以後是颛顼。
與《史記·五帝本紀》不同,有人以此否認《曆書》為司馬遷原著。
其實司馬遷并不排斥其他書所載的帝王序列,這從《五帝本紀》中的“太史公後序”裡就不難看到。
所以在《五帝本紀》以外引用新的史料并不足怪。
(16)九黎作亂的意思。
九黎:《集解》釋為少暤時作亂的諸侯。
日·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釋為“南方種族名。
言九者,非一族也。
”(17)不可以群類區别。
王元啟《史記正訛》以為放物就是方物。
“《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
類聚可以辨方,群分可以辨物。
今既民神雜擾,則群類混淆,故曰不可方物”。
(18)薦至:層雜而至、一起來到、多次至。
《索隐》說:“薦,集也。
”《爾雅·釋言》釋為“再也”。
(19)沴氣未盡。
災禍仍不止息的意思。
(20)《索隐》說,《
天屬陽,南方為陽位,所以稱為南正。
正,就是政,官名,南正如同說是主管南方之政(即陽事)的官員;屬神,領屬神事,如祭祀之類。
(21)《索隐》說,黎就是祝融,為火正,兼司地事。
地屬陰,北方為陰位,所以又有稱黎為北正者。
屬民,領屬民事,就是管民政。
(22)三苗随從九黎一起作亂。
三苗,《五帝本紀》《集解》引馬融的話說是“國名也”,又引吳起的話說:“三苗之國,左洞庭而右彭蠡。
”洞庭、彭蠡為湖名。
(23)《正義》解釋說:“言曆數乖誤,乃使孟陬殄滅,不得其正也。
”孟陬,就是正月。
(24)《集解》引《漢書音義》說:“攝提,星名,随鬥杓(北鬥星如勺。
杓就是勺把,指北鬥星的第五、六、七三顆星。
)所指建十二月。
若曆誤,春三月當指辰而指巳,是謂失序(按:即‘元紀’)”。
(25)羲和:官名。
《尚書·堯典》有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孔安國解釋說:“羲仲,居治東方之官”;“羲叔,居治南方之官”;“和仲,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政也”;“和叔”,當是居治北方之官,掌冬天政。
可知羲和是分掌四方天文星曆的官員。
又《尚書·征》中孔安國解釋:“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時之官。
自唐虞至三代,世職不絕。
”稱羲和為氏,是以官為氏。
(26)茂氣:生長之氣。
顯示興旺景象。
(27)夭疫夭殇和疾疫。
不得天年為夭,時疾流行稱為疫。
(28)年耆:年老。
《禮記·曲禮》:“六十曰耆。
”相傳堯在位七十年得舜,又二十年令舜攝政,禅位時必不至六十歲。
因此,這裡耆泛指年老。
禅舜:禅帝位于舜。
即把帝位讓給舜。
(29)申戒饬于文祖廟中。
申戒,申明戒語。
就是告誡的意思;文祖,就是祖廟,或稱明堂、世室等。
《五帝本紀》說:“文祖者,堯大(按:讀為太)祖也”。
《正義》引《尚書帝命驗》注說:“唐虞謂之天府,夏謂之世室,殷謂之重屋,周謂之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
文祖者,赤帝熛怒之府,名曰文祖。
”王者祭五帝以祖配,所以明堂就是祖廟。
(30)語出《
司馬遷引此句把曆數作曆法解釋,全句可解釋為:制定(反映天數的)曆法,責任落在你身上了。
由于制曆是王者獨有的責任,兩種解釋皆通,都是告訴舜,要把王位禅讓給他,以資勉勵的意思。
夏正以正月①,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②。
天下有道,則不失紀序③;無道,則正朔不行于諸侯。
幽、厲之後,周室微,陪臣執政④,史不記時,君不告朔⑤,故疇人子弟分散⑥,或在諸夏⑦,或在夷狄,是以其廢而不統⑧。
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⑨。
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⑩,舉正于中(11),歸邪于終(12)。
履端于始,序則不愆(13);舉正于中,民則不惑;歸邪于終,事則不悖。
其後戰國并争,在于強國禽敵(14),救急解紛而已,豈遑念斯哉(15)!是時獨有鄒衍,明于五德之傳(16),而散消息之分(17),以顯諸侯。
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極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
而亦頗推五勝(18),而自以為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19),色上黑(20)。
然曆度閏餘,未能睹其真也。
①夏正:夏朝曆法開始的月份。
正,曆正。
曆法開端。
②一周完了,重新開始。
按:三正說是先秦人的傳說。
近代以來,有董作賓《殷曆譜》力主此說,其餘學者多不認可,以為系統、完善的曆法是從戰國中期以後産生的,周曆尚極幼稚,建子之說無法證明,殷曆建醜,夏曆建寅就更無從說起了。
即便三正都屬實,循環說也無事實根據,周朝以後,有秦曆建亥,并沒有“反本”。
三正循環說是漢人為适應改曆的需要制造出來的理論,太初曆建寅,表示不承認是繼承秦朝之統,而是直接上繼周統,周統絕則反夏,夏為寅統,适與太初曆相同。
③紀序:紀元的次序。
就是曆法的次序。
④陪臣:列國之臣。
《禮記·曲禮下》:列國之大夫“自稱曰陪臣某。
”陪臣執政,就是列國大夫執國政。
⑤告朔:月祭。
《集解》說:“禮,人君每月告朔于廟,有祭,謂之朝(讀zhǎo,召)享。
⑥疇人:星曆算學者,古皆世傳其業,稱為疇人。
《集解》引如淳的話說:“家業世世相傳為疇”,世傳其業者很多,不都稱為疇;而曆算學者縱然不是得自家傳,也稱疇人。
愚以為所謂疇人,是對執籌為算的一類人的總稱。
⑦諸夏:華夏諸國。
就是中原各國。
⑧全句的意思是由于疇人子弟分散,無人觀天以占吉兇,所以祥廢,無人統理。
祥,如同祈祥。
祈禱以求吉祥。
⑨周襄王二十六年就是魯文公元年(前626),事見《左傳·文元》紀事:“于是閏三月非禮也。
”杜預注:“于曆法閏當在僖公末年,誤于今年三月置閏,蓋時達曆者所譏。
”按:所謂“非禮也”是左傳的話,《春秋經》與《公羊》、《谷梁》等都無此語。
原因是當時周朝不頒正朔,列國自制曆法,未必都按歲終置閨的原則。
董作賓《殷曆譜》考訂殷周間置閏法有無節置閏、無中置閏和歲終置閏三種方法,前二種是根據本月節氣或中氣的有無設立閏月的,都優于歲終置閏法。
⑩履:推步。
指制定曆法的全過程。
端:端正。
動詞,正之使無錯謬的意思。
始:曆始。
如十一月、夜半、朔旦冬至等。
全句意思是:制定曆法必須從曆法的開頭就務求端正無誤。
(11)有兩種解釋:一如《集解》引韋昭語說:“氣在望中,則時日昏明皆正也。
”即“中”指月望,月的位置由月的晦、朔、弦、望決定(舉“望”以概其餘)。
參見王元啟《史記三書正訛》。
二是認為“中”指中氣。
以中氣定諸月位置。
如有春分的月份為二月,有秋分的月份為八月,有夏至的月份為五月,有冬至的月份為十一月等。
參見《左傳·文元》杜預注。
若強調歲終置閏,以前說為長。
因為以中氣正諸月位置,無中氣的月份必然是閏月,與歲終置閏說不合。
?(12)有二種解釋:一如《集解》引韋昭語說:“邪,餘分也。
終,閨月也”。
積邪分夠三十日則設為閏月,是把邪分都歸入閏月了。
二是釋“終”為“歲終”,積邪分于歲終置為閏月。
清人範景福《春秋閏月在歲中解》(收入阮元《诂經一精一舍文集》卷六)說,《春秋》經、傳、疏解釋歸餘于終,“皆不言歸于何時,惟萬充宗(清人,名萬斯大,為萬斯同之兄)明言歸餘日于歲終”。
(13)《左傳·文元》杜預解釋說:“四時無愆過”。
即釋“序”為四時;愆,為過失。
曆始正則四時正。
(14)強國:使國家強盛。
禽:同擒。
(15)遑:閑暇、空閑。
(16)五德之傳:木、火、土、金、水五德之間互相轉化的規律。
又稱五德終始說,五運終始說等。
有相生、相克兩種序列。
三代以前為公天下,按相生序列轉化,如黃帝土德;土能生金,少氏繼黃帝而立,為金德;金能生水,颛顼繼少暤而立,為水德;水能生木,帝俈繼颛顼而立等。
三代以後為家天下,強陵弱,明兼昧,惟力是視,所以按相克序列轉化,如夏為木德;金能克木,商為金德,起而滅夏;火能克金,周為火德,起而滅商;水能克火,秦為水德,起而滅周等。
此等理論盛行于秦漢之間,後轉衰。
(17)意思是,散布陰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