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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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嫡系子孫世襲為諸侯(或大夫等),便奉某人為始祖。
為之立廟,稱為太廟;一屍一,代替死者受祭的人。
一般是孫為祖一屍一,“不使賤者”。
所以死者為男,其嫡長孫為一屍一,無嫡長孫用庶孫;死者為女,用嫡長孫媳為一屍一,無嫡長孫媳,用庶孫媳,女一屍一不用同姓。
太廟未内一屍一之前全部儀式包一皮一皮括:主人蔔筮決定祭日;祭日前三日再蔔,決定由某人為一屍一是否吉利,吉則從之,不吉另擇人;主人率子姓兄弟請求一屍一答允祭時為一屍一;請求賓客參加祭祀;都得到承諾後,祭前一日晚,與宗人、子弟、賓客共同察看祭祀牲醴準備得是否齊全、潔淨,得衆人滿意之後,第二日主人、主婦很早就起一床一督視仆從,殺牲、炊黍,擺列鼎豆,迎接賓客入門,随後一屍一入廟。
事雖繁瑣,都是事務一性一的,沒有繁文缛禮。
(21)指喪禮中自始死到小殓之間。
包一皮一皮括招魂、綴足、設奠、帷堂等事。
招魂稱為複,拿着死者冠服,在死者生時常遊之處(天子複于五門、四郊,諸侯于三門以内,卿大夫複于家廟和寝堂之間),來回走動,邊走邊呼喚死者名諱(多是登房而呼),然後将此冠服複在死者身上;綴足是怕一屍一體僵硬變形,小殓時穿鞋困難,始絕氣便把雙足固定在矮幾腿上;設奠是在一屍一體東側擺放祭案,供上香蠟禮品,使死者魂靈有所憑依;帷堂,小殓以前将一屍一體用帷幔四周圍起來。
始絕:始絕氣;小斂,斂同殓。
喪禮有小殓、大殓。
小殓以衣,大殓以棺。
即小殓就是給一屍一體穿上壽衣;入棺名大殓。
(22)指以上三項事情況相同。
婚禮齋祭以前,祭禮迎一屍一入太廟以前,喪禮小斂以前,儀式簡樸無文,帶有禮的初始狀貌。
(23)大路車用素色車帷。
帱(chóu,仇):帳子。
《爾雅·釋訓》:“帱謂之帳”。
這裡指車帷。
素帱就是不施丹漆的車帷。
素車又加素帷以象征天的質樸。
(24)郊:祭天于郊,故稱祭天為郊。
麻絻:即麻冕。
麻布冠服。
《荀子·禮論》楊倞注說:“麻絻,緝麻為冕,所謂大裘而冕,不用衮龍之屬也”。
古以冠命服名,如缁冠、衮冕、玄端、皮弁等。
冕即冠,但麻冕并不是單指麻布帽子,同時還指配套的服裝。
大裘,見《周禮·天官·司裘》,說是“祀天之服”。
鄭衆解釋說是黑羔裘;賈公彥解釋說,“無采章”,就是楊倞說的“不用衮龍屬”。
衮龍是“采章”之一,衮指日月星辰形狀的采繡,龍是龍紋采繡。
總之郊之麻冕是指郊祭天時,穿的是無繡花紋的黑色麻布皮裘和麻布冠。
這是周朝服制,魯國郊天服裝與此不同(參見《禮記·郊特牲》),從略。
(25)這句話的意思是喪服之中最先著的是散麻。
“最先著”是說小殓以後,尚未成服(還沒有穿正式的孝服),這時大功以上的親屬就要先纏上散麻帶。
喪服:居喪之間穿的孝服,按照與死者關系的親疏,主要分五等:斬衰(cuī,崔)、齊衰、大功、小寶、缌麻,稱為五服。
散麻,即散麻帶,又稱散帶。
是對絞帶而言。
以麻繩作帶為絞帶。
所以,以散麻(麻坯子)做帶稱為散帶(麻)。
《禮記·雜記》說:“大功以上散帶”。
又《禮記·士喪禮》說:“散帶垂長三尺”。
又有“要(即腰字)绖”,即用麻作腰帶。
因此知小殓以後未成服,死者大功以上親先要束一根散麻腰帶,下垂約三尺長,束腰的部分名為要绖,下垂的部分名為散麻。
小殓後三日成服(大殓成服)則絞(改為麻繩帶)。
(26)意思是這三種情況相同,說明的是同一道理,即禮貴質樸,也是貴本原的意思。
(27)意思是至親(斬衰服)之喪哭聲哀痛無文,重情不重聲,不講究聲音曲折動聽。
《集解》引《禮記》說:“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
不反謂無曲折。
《荀子·禮論》“反”作“文”。
楊倞解釋說:“不文,謂無曲折也”。
所謂無曲折,就是沒有固定腔調的意思。
三年,指喪期三年,為斬衰之喪,斬衰見本段注(25)“喪服”。
(28)清廟之歌:指《詩經·清廟》篇。
見《詩·周頌》。
詩序說:“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
即是周公祭祀文王時,樂工唱的歌曲。
倡:同唱。
歎:詠歎,與唱者相和。
一倡三歎:即一人唱,三人和。
語出《禮記·樂記》,原文為“一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
遺音,音之所遺,指的是情。
一人歌唱,三人從之詠歎,情緻綿綿,有超出歌辭之外者。
總之,是重情不重歌的意思。
(29)縣:同懸。
拊:有二義:一為拍擊,作動詞;一為樂器名,作名詞。
見《周禮·春官·大師》:“帥瞽登歌,令奏擊拊”。
鄭衆以為拊即付,同撫。
擊以發聲,撫以止聲,與登歌相配,是“貴人聲”的意思。
鄭玄以為拊是樂器,其“形如鼓,以韋(即皮革)為之,著之以穅”。
膈:《索隐》釋為懸鐘格,就是懸鐘的木架。
綜合以上諸義,“縣一鐘尚拊膈”,可有二種解釋,其一是:雖然懸挂着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鐘,演奏時尚且不免時時拊擊鐘架以節制音響;其二是:雖然懸挂着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鐘,但是崇尚的卻是聲音難聽得多的拊和膈,以拊和膈來節制鐘聲。
這二種解釋都是重情不重聲的意思,所以皆通。
(30)朱弦而洞越:前與“大路越席”相對,表示重質不重文的意思;此處與“縣一種尚拊膈”相對,意思是朱弦華美,聲音清越動聽,偏偏要加上一個破洞(洞越),使其聲重濁,也表示不專重音聲。
這樣理解是由于儒者不懂制器原理産生的。
(31)“三年哭”以下四事,道理相同,都表示禮貴本原,即重情不重聲的意思。
凡禮始乎脫①,成乎文②,終乎稅③。
故至備④,情文俱盡⑤;其次,情文代勝⑥;其下,複情以歸太一⑦。
天地以合⑧,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⑨,喜怒以當。
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
①脫:疏脫,簡略的意思。
②文:文彩。
③《荀子·禮論》作“終乎悅校”。
楊倞釋說:校當作恔,恔者快也。
謂禮的終極目的是娛悅人情,使人心快慰。
《史記》改“悅校”為“稅”,《爾雅·釋诂下》:“稅,舍也”。
有所舍棄的意思。
禮雖成于文,文彩不可過盛,盛極則終須有所剪裁取舍,以合實用。
《索隐》讀稅為悅,是牽合《荀子》文而敷會之,非《史記》本意。
④至備:完備之至。
⑤情文:情指人情味,文指文彩。
盡,無缺漏,盡善盡美。
⑥代勝:《索隐》謂“更代相勝”。
意思是或者情勝于文,或者文勝于情。
有一勝必有一失,二者不盡善美的意思。
⑦複:《正韻》:複,除也。
複情就是除去人情,即不計人情,違背人情。
⑧合:合諧。
⑨惡:憎厭。
太史公曰:至矣哉①!立隆以為極②,而天下莫之能益損也。
本末相順③,終始相應,至文有以辨④,至察有以說⑤。
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
小人不能則也⑥。
①至:神聖、善美、極的意思。
太史公所言“至矣哉”是贊美禮“之至極”,至善至美,用之也能“崇德廣業”。
②隆:隆盛。
指禮。
極:極點,指最高境界或準則。
③本末:指禮之本末。
篇首言“緣人情而制禮”,又說“禮有三本:事天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人情之常。
所以禮之本是指人情。
又說禮始乎脫,成乎文”,所以禮之末指的是禮的文彩。
合而言之,本末二字指的是禮之情文。
順:符合不孛,不相沖突的意思。
《荀子·禮論》中楊倞引俞樾語,說順是巡的假借字,亦通。
④至文:指禮極富文彩。
辨:指能辨别貴賤等級,分别尊卑。
全句的意思是禮雖極富文彩,但并不繁缛以至失去了辨别貴賤等級的基本功能。
⑤至察:明察。
謂察之“至”。
說:同悅。
全句意思是雖然明察秋毫,纖介無隐,但不苛求,能委屈以順人情,使人心悅服。
⑥小人:士、君子的對文,古文中多指平民百姓。
則:取為法則,即不能自行遵從禮法的意思。
禮之貌誠深矣①,堅白同異之察②,入焉而弱③。
其貌誠大矣,擅作典制褊陋之說④,入焉而望⑤。
其貌誠高矣,暴慢恣睢⑥,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⑦。
故繩誠陳⑧,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則不可欺以輕重⑨;規矩誠錯⑩,則不可欺以方員(11);君子審禮(12),則不可欺以詐僞。
故繩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規矩者,方員之至也;禮者,人道之極也。
然而不法禮者不足禮(13),謂之無方之民(14);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
禮之中,能思索,謂之能慮;能慮勿易,謂之能固。
能慮能固,加好之焉,聖矣。
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日月者,明之極也;無窮者,廣大之極也;聖人者,道之極也。
①貌:外貌、本體。
指禮的各種表現形式。
深:深奧。
指禮的表現形式所反映的道理。
②堅白同異:是戰國時辯論的兩個著名命題。
堅白論主要是趙國人公孫龍提出的,他著有《守白論》,認為堅石非石,白馬非馬。
同異論是惠施的主要論點。
認為物有大同、小同之分,從大同觀之,萬物皆同;從小同觀之,萬物皆異。
進而提出了“萬物畢同畢異”的命題。
參見《莊子·天下篇》、《墨子·經說下》等。
察:明察入微。
③入:進入。
因與禮相比,渺小得很,不能用比、并等語,故謂之入。
弱:《荀子·禮論》作溺,淹沒于其中的意思。
弱有喪敗意。
堅白同異之小智小術,入于禮的範疇之中,自然喪敗無疑。
意亦通。
④褊陋:狹隘、淺陋。
⑤望:《索隐》釋為嗛)(通歉)望,意為因不自滿足而怨望、自慚。
⑥恣睢:《索隐》謂:“猶毀訾也”。
毀訾,即訾毀。
訾議、诋毀的意思。
另《說文》:“恣,縱也”。
“睢,仰目也”。
仰目為怒貌。
所以,恣睢二字相合作放縱、暴慢無禮解。
⑦隊:通墜。
失落也。
《索隐》作墜滅解,亦通。
⑧繩:墨繩,又稱準繩。
即今木匠所用墨鬥中的牽繩,為取直器。
陳:陳設。
⑨衡:秤,量輕重的器一具。
古衡制如今之天平,一邊是重物名叫重;另一邊為秤錘,名為權。
每一衡具配有輕重不等的一組權,調節權的大小,使衡平,則權重就是物重。
參見《墨子·經說》。
⑩規矩:規即圓規,劃圓器一具;矩,劃方器一具,如今之角尺。
《周髀算經》:“圓出于方,方出于矩”。
又《孟子·離婁上》:“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
錯:措置。
(11)員:同圓。
?(12)審:審察,對照。
(13)法:古稱數學中的除數為法,作用是把被除數平分為與它相同的若幹部分。
由此引伸為法則、準繩。
此處作動詞用,意思是以某某為法則,效法某某。
(14)方:《集解》解釋說:“方猶道也”。
道之意不甚明瞭。
方指法術之類。
《左傳·昭29》:“官修其方”。
杜預注:“方,法術”。
無方之民就是不守法術之民。
以财物為用①,以貴賤為文②,以多少為異③,以隆殺為要④。
文貌繁⑤,情一欲省,禮之隆也;文貌省,情一欲繁,禮之殺也;文貌情一欲相為内外表裡,并行而雜⑥,禮之中流也⑦。
君子上緻其隆⑧,下盡其殺⑨,而中處其中⑩。
步驟馳騁廣骛不外(11),是以君子之一性一守宮庭也(12)。
人域是域(13),士君子也。
外是(14),民也。
于是中焉(15),房皇周浃(16),曲(直)得其次序,聖人也。
故厚者(17),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
①指禮是通過使用财物表現出來的。
如下級對上級有貢獻,平輩之間有相互贈遺,禮的各種儀式都需要使用物品等。
②意思是禮的文彩主要表現在如何區分貴賤等級。
③《荀子·禮論》楊倞解此句說是“多少異制,所以别上下也”。
多少指禮之繁簡,異并非指禮多少之異,而是指施禮對象的等級差異。
所以,應譯為禮由上下等級的差異定其繁簡多少,或由禮多少表其上下等級差異。
④隆殺:隆盛、減殺。
也是繁簡、多少的意思。
要,指要領。
⑤文貌:文彩和表面形式,究其質還是指禮的文彩。
下文“情一欲”,是指感情和欲一望,都屬于人情。
⑥雜:一揉一合混雜。
⑦中流:不偏不倚,不左不右,謂為中流。
⑧緻:求得、達到,或釋為至,至就是達到。
《禮記·大學》:“緻知在格物”。
鄭玄注:“緻或為至”。
⑨盡:極盡,即不留餘地。
⑩前一個中字是相對上緻、下盡而言,後一個中字指禮之中流。
(11)步驟:指行動、趨步。
馳騁:相對步驟而言,前為緩行,馳騁為急行。
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或緩或急。
廣骛(wù,務):《漢書音義》:“直騁為馳,亂馳曰骛”。
意思是左右東西,随意馳騁,叫做骛。
廣有遠大意。
廣骛為大範圍内的馳骛。
不外:不外于禮,即不超越禮之外。
全句的意思是舉手投足、随意所之,無論怎樣做都不會失禮。
?(12)宮庭:《索隐》釋為“守正不遠行”,就是守宮庭;《正義》以為“宮庭,聽朝處”。
“常守禮義,若宮庭焉”。
是以禮義喻宮庭,均不妥。
古代建築,“前朝後市,左祖右社”,宮庭居中;天文以紫宮喻宮庭,又稱中宮。
《索隐》引《元包一皮一皮命》說:“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
所以,宮庭就是中的意思,常守宮庭就是常居中道,不偏不倚。
(13)人域:人活動的區域,就是人道或禮的範圍。
全句是說嚴格以禮義的範疇作為活動的範疇,絕不超越。
(14)外是:意思是行動超出禮義的範圍。
(15)于是:于以上兩者(士君子和民)。
中焉:在以上兩者的正中間,既不同于士君子那樣嚴守禮的規範,而是能随事變通;也不同于民那樣不守禮法,雖加變通而不失于禮。
(16)房皇:房,《集韻》、《正韻》均讀如傍,房皇即傍徨(同徬徨),徘徊還複的意思。
周浃:《荀子·禮論》為周挾。
楊倞釋說“挾讀為浃,匝也”。
又釋全句說:“言于是禮之中,徘徊周匝,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亂”。
(17)厚:《荀子·禮論》楊倞釋為厚重。
指道德深厚。
為之立廟,稱為太廟;一屍一,代替死者受祭的人。
一般是孫為祖一屍一,“不使賤者”。
所以死者為男,其嫡長孫為一屍一,無嫡長孫用庶孫;死者為女,用嫡長孫媳為一屍一,無嫡長孫媳,用庶孫媳,女一屍一不用同姓。
太廟未内一屍一之前全部儀式包一皮一皮括:主人蔔筮決定祭日;祭日前三日再蔔,決定由某人為一屍一是否吉利,吉則從之,不吉另擇人;主人率子姓兄弟請求一屍一答允祭時為一屍一;請求賓客參加祭祀;都得到承諾後,祭前一日晚,與宗人、子弟、賓客共同察看祭祀牲醴準備得是否齊全、潔淨,得衆人滿意之後,第二日主人、主婦很早就起一床一督視仆從,殺牲、炊黍,擺列鼎豆,迎接賓客入門,随後一屍一入廟。
事雖繁瑣,都是事務一性一的,沒有繁文缛禮。
(21)指喪禮中自始死到小殓之間。
包一皮一皮括招魂、綴足、設奠、帷堂等事。
招魂稱為複,拿着死者冠服,在死者生時常遊之處(天子複于五門、四郊,諸侯于三門以内,卿大夫複于家廟和寝堂之間),來回走動,邊走邊呼喚死者名諱(多是登房而呼),然後将此冠服複在死者身上;綴足是怕一屍一體僵硬變形,小殓時穿鞋困難,始絕氣便把雙足固定在矮幾腿上;設奠是在一屍一體東側擺放祭案,供上香蠟禮品,使死者魂靈有所憑依;帷堂,小殓以前将一屍一體用帷幔四周圍起來。
始絕:始絕氣;小斂,斂同殓。
喪禮有小殓、大殓。
小殓以衣,大殓以棺。
即小殓就是給一屍一體穿上壽衣;入棺名大殓。
(22)指以上三項事情況相同。
婚禮齋祭以前,祭禮迎一屍一入太廟以前,喪禮小斂以前,儀式簡樸無文,帶有禮的初始狀貌。
(23)大路車用素色車帷。
帱(chóu,仇):帳子。
《爾雅·釋訓》:“帱謂之帳”。
這裡指車帷。
素帱就是不施丹漆的車帷。
素車又加素帷以象征天的質樸。
(24)郊:祭天于郊,故稱祭天為郊。
麻絻:即麻冕。
麻布冠服。
《荀子·禮論》楊倞注說:“麻絻,緝麻為冕,所謂大裘而冕,不用衮龍之屬也”。
古以冠命服名,如缁冠、衮冕、玄端、皮弁等。
冕即冠,但麻冕并不是單指麻布帽子,同時還指配套的服裝。
大裘,見《周禮·天官·司裘》,說是“祀天之服”。
鄭衆解釋說是黑羔裘;賈公彥解釋說,“無采章”,就是楊倞說的“不用衮龍屬”。
衮龍是“采章”之一,衮指日月星辰形狀的采繡,龍是龍紋采繡。
總之郊之麻冕是指郊祭天時,穿的是無繡花紋的黑色麻布皮裘和麻布冠。
這是周朝服制,魯國郊天服裝與此不同(參見《禮記·郊特牲》),從略。
(25)這句話的意思是喪服之中最先著的是散麻。
“最先著”是說小殓以後,尚未成服(還沒有穿正式的孝服),這時大功以上的親屬就要先纏上散麻帶。
喪服:居喪之間穿的孝服,按照與死者關系的親疏,主要分五等:斬衰(cuī,崔)、齊衰、大功、小寶、缌麻,稱為五服。
散麻,即散麻帶,又稱散帶。
是對絞帶而言。
以麻繩作帶為絞帶。
所以,以散麻(麻坯子)做帶稱為散帶(麻)。
《禮記·雜記》說:“大功以上散帶”。
又《禮記·士喪禮》說:“散帶垂長三尺”。
又有“要(即腰字)绖”,即用麻作腰帶。
因此知小殓以後未成服,死者大功以上親先要束一根散麻腰帶,下垂約三尺長,束腰的部分名為要绖,下垂的部分名為散麻。
小殓後三日成服(大殓成服)則絞(改為麻繩帶)。
(26)意思是這三種情況相同,說明的是同一道理,即禮貴質樸,也是貴本原的意思。
(27)意思是至親(斬衰服)之喪哭聲哀痛無文,重情不重聲,不講究聲音曲折動聽。
《集解》引《禮記》說:“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
不反謂無曲折。
《荀子·禮論》“反”作“文”。
楊倞解釋說:“不文,謂無曲折也”。
所謂無曲折,就是沒有固定腔調的意思。
三年,指喪期三年,為斬衰之喪,斬衰見本段注(25)“喪服”。
(28)清廟之歌:指《詩經·清廟》篇。
見《詩·周頌》。
詩序說:“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
即是周公祭祀文王時,樂工唱的歌曲。
倡:同唱。
歎:詠歎,與唱者相和。
一倡三歎:即一人唱,三人和。
語出《禮記·樂記》,原文為“一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
遺音,音之所遺,指的是情。
一人歌唱,三人從之詠歎,情緻綿綿,有超出歌辭之外者。
總之,是重情不重歌的意思。
(29)縣:同懸。
拊:有二義:一為拍擊,作動詞;一為樂器名,作名詞。
見《周禮·春官·大師》:“帥瞽登歌,令奏擊拊”。
鄭衆以為拊即付,同撫。
擊以發聲,撫以止聲,與登歌相配,是“貴人聲”的意思。
鄭玄以為拊是樂器,其“形如鼓,以韋(即皮革)為之,著之以穅”。
膈:《索隐》釋為懸鐘格,就是懸鐘的木架。
綜合以上諸義,“縣一鐘尚拊膈”,可有二種解釋,其一是:雖然懸挂着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鐘,演奏時尚且不免時時拊擊鐘架以節制音響;其二是:雖然懸挂着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鐘,但是崇尚的卻是聲音難聽得多的拊和膈,以拊和膈來節制鐘聲。
這二種解釋都是重情不重聲的意思,所以皆通。
(30)朱弦而洞越:前與“大路越席”相對,表示重質不重文的意思;此處與“縣一種尚拊膈”相對,意思是朱弦華美,聲音清越動聽,偏偏要加上一個破洞(洞越),使其聲重濁,也表示不專重音聲。
這樣理解是由于儒者不懂制器原理産生的。
(31)“三年哭”以下四事,道理相同,都表示禮貴本原,即重情不重聲的意思。
凡禮始乎脫①,成乎文②,終乎稅③。
故至備④,情文俱盡⑤;其次,情文代勝⑥;其下,複情以歸太一⑦。
天地以合⑧,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⑨,喜怒以當。
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
①脫:疏脫,簡略的意思。
②文:文彩。
③《荀子·禮論》作“終乎悅校”。
楊倞釋說:校當作恔,恔者快也。
謂禮的終極目的是娛悅人情,使人心快慰。
《史記》改“悅校”為“稅”,《爾雅·釋诂下》:“稅,舍也”。
有所舍棄的意思。
禮雖成于文,文彩不可過盛,盛極則終須有所剪裁取舍,以合實用。
《索隐》讀稅為悅,是牽合《荀子》文而敷會之,非《史記》本意。
④至備:完備之至。
⑤情文:情指人情味,文指文彩。
盡,無缺漏,盡善盡美。
⑥代勝:《索隐》謂“更代相勝”。
意思是或者情勝于文,或者文勝于情。
有一勝必有一失,二者不盡善美的意思。
⑦複:《正韻》:複,除也。
複情就是除去人情,即不計人情,違背人情。
⑧合:合諧。
⑨惡:憎厭。
太史公曰:至矣哉①!立隆以為極②,而天下莫之能益損也。
本末相順③,終始相應,至文有以辨④,至察有以說⑤。
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
小人不能則也⑥。
①至:神聖、善美、極的意思。
太史公所言“至矣哉”是贊美禮“之至極”,至善至美,用之也能“崇德廣業”。
②隆:隆盛。
指禮。
極:極點,指最高境界或準則。
③本末:指禮之本末。
篇首言“緣人情而制禮”,又說“禮有三本:事天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人情之常。
所以禮之本是指人情。
又說禮始乎脫,成乎文”,所以禮之末指的是禮的文彩。
合而言之,本末二字指的是禮之情文。
順:符合不孛,不相沖突的意思。
《荀子·禮論》中楊倞引俞樾語,說順是巡的假借字,亦通。
④至文:指禮極富文彩。
辨:指能辨别貴賤等級,分别尊卑。
全句的意思是禮雖極富文彩,但并不繁缛以至失去了辨别貴賤等級的基本功能。
⑤至察:明察。
謂察之“至”。
說:同悅。
全句意思是雖然明察秋毫,纖介無隐,但不苛求,能委屈以順人情,使人心悅服。
⑥小人:士、君子的對文,古文中多指平民百姓。
則:取為法則,即不能自行遵從禮法的意思。
禮之貌誠深矣①,堅白同異之察②,入焉而弱③。
其貌誠大矣,擅作典制褊陋之說④,入焉而望⑤。
其貌誠高矣,暴慢恣睢⑥,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⑦。
故繩誠陳⑧,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則不可欺以輕重⑨;規矩誠錯⑩,則不可欺以方員(11);君子審禮(12),則不可欺以詐僞。
故繩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規矩者,方員之至也;禮者,人道之極也。
然而不法禮者不足禮(13),謂之無方之民(14);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
禮之中,能思索,謂之能慮;能慮勿易,謂之能固。
能慮能固,加好之焉,聖矣。
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日月者,明之極也;無窮者,廣大之極也;聖人者,道之極也。
①貌:外貌、本體。
指禮的各種表現形式。
深:深奧。
指禮的表現形式所反映的道理。
②堅白同異:是戰國時辯論的兩個著名命題。
堅白論主要是趙國人公孫龍提出的,他著有《守白論》,認為堅石非石,白馬非馬。
同異論是惠施的主要論點。
認為物有大同、小同之分,從大同觀之,萬物皆同;從小同觀之,萬物皆異。
進而提出了“萬物畢同畢異”的命題。
參見《
察:明察入微。
③入:進入。
因與禮相比,渺小得很,不能用比、并等語,故謂之入。
弱:《荀子·禮論》作溺,淹沒于其中的意思。
弱有喪敗意。
堅白同異之小智小術,入于禮的範疇之中,自然喪敗無疑。
意亦通。
④褊陋:狹隘、淺陋。
⑤望:《索隐》釋為嗛)(通歉)望,意為因不自滿足而怨望、自慚。
⑥恣睢:《索隐》謂:“猶毀訾也”。
毀訾,即訾毀。
訾議、诋毀的意思。
另《說文》:“恣,縱也”。
“睢,仰目也”。
仰目為怒貌。
所以,恣睢二字相合作放縱、暴慢無禮解。
⑦隊:通墜。
失落也。
《索隐》作墜滅解,亦通。
⑧繩:墨繩,又稱準繩。
即今木匠所用墨鬥中的牽繩,為取直器。
陳:陳設。
⑨衡:秤,量輕重的器一具。
古衡制如今之天平,一邊是重物名叫重;另一邊為秤錘,名為權。
每一衡具配有輕重不等的一組權,調節權的大小,使衡平,則權重就是物重。
參見《墨子·經說》。
⑩規矩:規即圓規,劃圓器一具;矩,劃方器一具,如今之角尺。
《周髀算經》:“圓出于方,方出于矩”。
又《
錯:措置。
(11)員:同圓。
?(12)審:審察,對照。
(13)法:古稱數學中的除數為法,作用是把被除數平分為與它相同的若幹部分。
由此引伸為法則、準繩。
此處作動詞用,意思是以某某為法則,效法某某。
(14)方:《集解》解釋說:“方猶道也”。
道之意不甚明瞭。
方指法術之類。
《左傳·昭29》:“官修其方”。
杜預注:“方,法術”。
無方之民就是不守法術之民。
以财物為用①,以貴賤為文②,以多少為異③,以隆殺為要④。
文貌繁⑤,情一欲省,禮之隆也;文貌省,情一欲繁,禮之殺也;文貌情一欲相為内外表裡,并行而雜⑥,禮之中流也⑦。
君子上緻其隆⑧,下盡其殺⑨,而中處其中⑩。
步驟馳騁廣骛不外(11),是以君子之一性一守宮庭也(12)。
人域是域(13),士君子也。
外是(14),民也。
于是中焉(15),房皇周浃(16),曲(直)得其次序,聖人也。
故厚者(17),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
①指禮是通過使用财物表現出來的。
如下級對上級有貢獻,平輩之間有相互贈遺,禮的各種儀式都需要使用物品等。
②意思是禮的文彩主要表現在如何區分貴賤等級。
③《荀子·禮論》楊倞解此句說是“多少異制,所以别上下也”。
多少指禮之繁簡,異并非指禮多少之異,而是指施禮對象的等級差異。
所以,應譯為禮由上下等級的差異定其繁簡多少,或由禮多少表其上下等級差異。
④隆殺:隆盛、減殺。
也是繁簡、多少的意思。
要,指要領。
⑤文貌:文彩和表面形式,究其質還是指禮的文彩。
下文“情一欲”,是指感情和欲一望,都屬于人情。
⑥雜:一揉一合混雜。
⑦中流:不偏不倚,不左不右,謂為中流。
⑧緻:求得、達到,或釋為至,至就是達到。
《禮記·大學》:“緻知在格物”。
鄭玄注:“緻或為至”。
⑨盡:極盡,即不留餘地。
⑩前一個中字是相對上緻、下盡而言,後一個中字指禮之中流。
(11)步驟:指行動、趨步。
馳騁:相對步驟而言,前為緩行,馳騁為急行。
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或緩或急。
廣骛(wù,務):《漢書音義》:“直騁為馳,亂馳曰骛”。
意思是左右東西,随意馳騁,叫做骛。
廣有遠大意。
廣骛為大範圍内的馳骛。
不外:不外于禮,即不超越禮之外。
全句的意思是舉手投足、随意所之,無論怎樣做都不會失禮。
?(12)宮庭:《索隐》釋為“守正不遠行”,就是守宮庭;《正義》以為“宮庭,聽朝處”。
“常守禮義,若宮庭焉”。
是以禮義喻宮庭,均不妥。
古代建築,“前朝後市,左祖右社”,宮庭居中;天文以紫宮喻宮庭,又稱中宮。
《索隐》引《元包一皮一皮命》說:“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
所以,宮庭就是中的意思,常守宮庭就是常居中道,不偏不倚。
(13)人域:人活動的區域,就是人道或禮的範圍。
全句是說嚴格以禮義的範疇作為活動的範疇,絕不超越。
(14)外是:意思是行動超出禮義的範圍。
(15)于是:于以上兩者(士君子和民)。
中焉:在以上兩者的正中間,既不同于士君子那樣嚴守禮的規範,而是能随事變通;也不同于民那樣不守禮法,雖加變通而不失于禮。
(16)房皇:房,《集韻》、《正韻》均讀如傍,房皇即傍徨(同徬徨),徘徊還複的意思。
周浃:《荀子·禮論》為周挾。
楊倞釋說“挾讀為浃,匝也”。
又釋全句說:“言于是禮之中,徘徊周匝,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亂”。
(17)厚:《荀子·禮論》楊倞釋為厚重。
指道德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