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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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如流,無他故焉,由其道故也。
故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
古者帝堯之治天下也,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11)。
《傳》曰:“威厲而不試(12),刑措而不用”(13)。
①诎(qū,屈),屈服、敗退。
②集:召集、集合。
③固塞:險固、要塞。
④機變:機謀變化,指對敵方略。
張:施、設。
⑤晏然:安然。
⑥明道:明白禮儀之道。
均分:《筍子·議兵》作“分鈞”。
鈞與均字通,都是指财産不要過分集中。
⑦時使:役使以時,如同說使民以時。
⑧景響:即影響。
⑨俟(sì,四):等待。
⑩尤:責怪、埋怨。
?(11)荀子·議兵》楊倞注說:“殺一人謂殛(jí,極。
誅殺的意思)鲧于羽山;刑二人謂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
?(12)傳:書傳。
厲:《左傳·定12》釋為猛。
威厲就是威猛。
試:試用。
(13)措:《荀子·議兵》作錯,都可釋為措置、委放設立。
天地者,生之本也①;先祖者,類之本也②;君師者③,治之本也。
無天地惡生④?無先祖惡出⑤?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⑥,則無安人。
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故王者天太祖⑦,諸侯不敢懷⑧,大夫士有常宗⑨,所以辨貴賤。
貴賤治⑩,得之本也。
郊疇乎天子(11),社至于諸侯(12),函及士大夫(13),所以辨尊者事尊(14),卑者事卑,宜巨者巨,宜小者小。
故有天下者事七世(15),有一國者事五世(16),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17),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18),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19),積薄者流澤狹也。
①生:生命,亦可作有生命之物解釋。
本:本原、根本。
②類:《正義》釋為種類。
或作門類、宗族。
③君師:君指有封地、長民者。
師,《禮記·文王世子》說:“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④惡:怎樣、何。
⑤出:出生。
⑥偏亡:亡為失落,偏亡失去一部分,缺一條或二條。
⑦天太祖:祭天時,以太祖配天而祭之。
太祖,指始封者,或别子為祖者。
⑧懷:懷想。
⑨常宗:“集解”引《禮記·喪服小記》說:“别子為祖,繼别為宗”。
大夫、士雖各自為祖,但自有常宗,不能越宗而祭。
⑩治:前已釋治為理,貴淺治就是貴賤得理,剖分明白,不相混淆。
(11)疇:範疇。
詞意與下句:“至”字相對,所以也是“至”的意思。
全句意思是郊祭天的範疇隻限于天子。
(12)社:祭地神為社。
所謂“社至于諸侯”,就是隻有諸侯以上才得自立社的意思。
(13)函:包一皮一皮含。
(14)事:奉事。
指祭祀。
(15)事七世:指有七世宗廟。
周朝禮制,王(天子)七廟:太祖(後稷)一,文王、武王各一,親廟四(高祖、曾祖、祖、考);諸侯五廟;太祖(非後稷,指始封者)一,親廟四(同樣是高、曾、祖、考四代);大夫三廟:太祖(始受爵為大夫者)一,親廟二(祖、考);上士(适士)二廟(祖、考);中士、下士(官師)一廟(考廟。
祖、祢共祭于此廟);庶人無廟,祭于寝。
(16)有一國者:指諸侯,有一侯國。
(17)五乘之地:下大夫采地之數,由注(15)知其有廟三。
所以說是“事三世”。
下一句有三乘之地為上士采地,有二廟,即事二世。
(18)有特牲而食:《荀子·禮論》作“持手而食”。
日、泷川資言《史記彙注考證》謂有特牲而食的意思是“有一牛而耕者”。
特牲即牛,可以成解。
牛耕而食者為庶人,“庶人祭于寝”,故說“不得立宗廟”。
(19)積厚:積德厚。
儒者的說法是位高者德厚。
澤:福澤、恩澤。
大飨上玄尊①,俎上腥魚②,先大羹③,貴食飲之本也④。
大飨上玄尊而用薄酒⑤,食先黍稷而飯稻粱⑥,祭哜先大羹而飽庶羞⑦,貴本而親用也⑧。
貴本之謂文⑨,親用之謂理⑩,兩者合而成文(11),以歸太一(12),是謂大隆(13)。
故尊之上玄尊也,俎之上腥魚也,豆之先大羹,一也(14)。
利爵弗啐也(15),成事俎弗嘗也(16),三侑之弗食也(17),<一也(18)。
>大昏之未廢齊也(19),大廟之未内一屍一也(20),始絕之未小斂(21),一也(22)。
大路之素帱也(23),郊之麻絻(24),喪服之先散麻(25),一也(26)。
三年哭之不反也(27),《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28),縣一鐘尚拊膈(29),朱弦而洞越(30),一也(31)。
①大飨:以酒食勞人叫做飨。
場面大而隆重的飨為大飨。
上:崇尚。
玄尊:盛玄酒的酒樽,又稱水尊,這裡指玄酒(水)。
②腥魚:即生魚。
凡肉類,未熟為腥。
俎上腥魚意思是俎實之中以腥魚俎為貴。
③先大羹:《儀禮·士虞禮》說:“泰(大)羹湆(qì,泣。
意同汁)自門外入,設于铏南”。
铏是盛菜羹的器一具(同篇有“設一铏于豆南”語,鄭玄注說:“铏,菜羹也”實際是有菜的肉羹)。
羹類隻有大羹和铏(即肉羹和菜羹)二種,大羹既在铏之南,古代南北相比,南為前,位尊,所以說是“先大羹”。
④貴食飲之本:上古以玄酒、生魚等為食,所以,貴玄酒、生魚就是貴本原、尊祖先的意思。
⑤意思是大飨時雖然崇尚玄酒,僅用它表示敬意而已,并不飲用,飲用的是薄味的酒。
⑥食先黍稷,表示對五谷之首的珍視,而把稻粱作為“加飯”。
⑦哜先大羹:哜,嘗的意思。
《禮記》中酒稱啐,羹稱嘗,鼎、豆、俎實稱哜,庶羞及敦實稱為飯。
除飯之外,都是嘗的意思(飯有時也是嘗)。
一屍一飯前,大羹湆先入,然後主人把豆、俎等擺好,祝勸食,佐食将鼎、俎、豆等中的食品及庶羞一一獻上來,直到三飯、或九飯、十一飯畢,大羹湆始終擺在那裡,不獻不酢。
按先後是大羹最先擺上來,填飽一屍一的肚子卻靠的是庶羞,所以說是先大羹而飽庶羞。
⑧貴本而親用的意思是既貴本原而又親近實用。
“上玄尊”、“先黍稷”、“先大羹”是貴本;“用薄酒”、“飯稻粱”、“飽庶羞”是親用。
⑨貴本為何稱為文?因為貴本并不是實用所需,純是為了表達某種觀念強加在禮之上的,是對禮的文飾。
⑩親用之謂理的意思是,親近實用是理所應當,理之所在。
但這還不是禮之“質”,禮的質是維護等級、秩序。
?(11)這句話意思是,文和理加在一起叫做文。
可以這樣解釋:“貴本”之文是加在禮外表上的,實際是“紋”字,好像事物外表的花紋一樣。
普通客體為了外觀美才加花紋,禮也是為了外觀美才加上貴本這項内容。
理是事物内在的脈絡、紋路,所謂“在表為紋,在内為理”,但不論在表在裡的花紋都是一種文飾,所以都叫做文。
?(12)太一:又名大一,就是物質世界形成以前的初始狀态,即元氣。
按古代說法,元氣生天地,天地生陰陽。
就是《呂氏春秋·大樂》所說的“太一出兩儀(天地),兩儀出陰陽”。
儒者認為禮的本原也是太一元氣,如《禮記·禮運》說:“夫禮必本于太一,分而為天地”等等。
所以,此句中的太一可理解為禮的本原。
歸:歸向、歸附。
“以歸太一”的意思并不是說文、理合就歸為太一了,而是說文理結合後,共同歸向太一,即在太一之上再加上文、理。
(13)大隆:隆之極。
隆是隆盛,隆之極就是禮的最高形式。
因為太一是禮的本原,本就是質,有文有質,得禮之正,所以最盛。
《論語·雍也》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劉寶楠正義說:“禮有質有文:質者,本也;禮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能立能行,斯謂之中”。
(14)此“一也”是指同是“貴本原”的意思。
(15)利爵弗啐:《索隐》說:“按:儀禮祭畢獻,祝西面(注者按:由《儀禮·特牲饋食》,西當是東字之誤)告成,是為利爵。
祭初未行無算爵,故不啐入口也”。
意思是祭告成以前沒實行無算爵,或稱為利爵。
告成後行無算爵時,酒才得入口。
然則何以說是“利爵不啐”,而不說“無利爵不啐”?所以,這種解釋是錯誤的。
利爵弗啐,利指佐食,即在祭祀中助一屍一進食的人。
規模較小的祭祀,如士虞、特牲饋食(前為士喪禮之一,後為諸侯之士祭祖祢)等有佐食一人,或稱佐食、或稱利;大祭祀如少牢饋食(諸侯之卿大夫祭祖祢)等有佐食二人以上,稱上佐食、下佐食或利。
祭時行三獻禮,每獻分别把酒、肉(俎實)等獻給一屍一、祝,佐食,一屍一、祝接過獻來的酒肉,要先祭酒,後啐(嘗)酒,再祭肉(俎)、哜(也是嘗)肉,把酒喝完(卒爵)。
隻有佐食不同,佐食屬于執事的下級人員,與參加祭祀的親朋、賓友相比,身分較低,在祭堂(稱為廟)上不為佐食擺放盛肉的案子(俎),叫做“佐食無俎”,他的俎于仆從的一起擺放在堂外階間,所以接過獻來的酒爵,祭酒之後無俎可嘗,隻有一飲而盡了。
《禮記·少牢饋食》記述此過程說:“主人酌獻上佐食(下佐食同)”,上佐食“坐受爵”,“祭酒,卒爵,拜”。
鄭玄解釋說:“不啐而卒爵者,大夫之佐食賤,禮略”。
《特牲饋食)所記同,賈公彥解釋說:“上獻祝有俎,此獻佐食不言俎者,上經言執事之俎陳于階間”,“佐食亦在内者。
”總之身分賤則禮簡。
(16)成事俎弗嘗:《索隐》說:“成事,卒哭之祭,故<記>曰‘卒哭曰成事’。
既是卒哭之祭,始從吉祭,故受胙爵而不嘗俎也。
”<記>指《禮記·檀弓》。
卒哭是指既葬之後,先于當日中午祭于殡宮,稱為虞。
隔日再虞,三虞後為卒哭之祭,這時把死者牌位祔(fù,付)于祖廟。
初虞、再虞用柔日(日名幹支号為偶數者是柔日,奇數為剛日,如甲為剛,乙為柔,丙為剛,丁為柔等),于五禮(吉、兇、軍、賓、嘉)中屬兇禮。
三虞改用剛日(如丁日初虞,己日再虞,庚日為三虞),表示已由陰轉陽,由兇禮向吉禮轉化。
卒哭之祭就全屬吉禮了。
所謂不嘗俎不是一屍一不嘗俎,是指三獻之人(主人、主婦、賓長)不嘗俎。
按《禮記·士虞禮》卒哭之祭,設俎于薦東,主人、主婦、賓長分别獻一屍一,一屍一左手持爵,右手執俎實,“振祭,哜之”,哜就是嘗,嘗過之後,剩餘的仍放回到俎上,再祭酒,奠爵。
三獻禮畢,佐食将俎實放回竹筐(篚)之中,将一屍一送出大門,丈人(丈夫)在廟門外脫一去經帶(頭上纏的孝布為經,腰間者為帶),婦人去經留帶,禮畢。
與虞祭相比,不同者是三獻時,一屍一不還禮(稱為酢),所以“成事之俎弗嘗”者,是指參加祭祀的主人、主婦、賓長等人,不是指一屍一。
這個嘗字也不是禮中的專用字:如啐、哜、嘗(各表示禮中的一個步驟)等之嘗,而是普通口語中的嘗,意思與“吃”字相同。
因有獻有酢,通常祭祀酒肉(稱為福醴,福牲)都散給參加祭祀的賓客、親朋。
(散福),隻有卒哭之祭有獻無酢,賓朋吃不到祭肉,所以說是“成事之俎弗嘗”。
卒哭之祭為何有獻無酢?鄭玄解釋是由于“禮有終”。
意思是,卒哭之祭已是喪禮之終,就要逐漸減殺,以求反樸歸真,入于禮的原始狀态。
(17)三侑弗食:《索隐》解釋說:“禮,祭必立侑以勸一屍一食,至三飯而後止。
每飯有侑一人,故有三侑。
既是勸一屍一,故不相食也”。
如此也可以說“三獻不食”、“三酢不食”等等,因獻者、酢者是獻一屍一、酢賓主,本人也是不食的。
“三侑不食”還有什麼意義?而且侑飯的是祝,隻有一名,并無三人。
《荀子·禮論》侑作臭,楊倞解釋說:“三飯,士,佐食受一屍一牢、肺、正脊,加于肵(同祈,指肵俎)。
是臭謂歆其氣,謂食畢也”。
意思是因食畢所以不再食;士、佐食把餘食放在肵俎上,是為了嗅其氣味,所以謂為臭。
然則何以謂之三臭?若說每飯後都要把餘食放在肵俎上,三飯共為三臭,那麼,一臭二臭之後還是要食的(第一臭之後有二飯,二臭之後有三飯),便不能說“三臭不食”。
這句話主語是一屍一,不是侑。
三侑不食指每侑三飯,三侑九飯之後,禮已大成,祝雖仍加勸侑,一屍一不再食飯了(酒、俎、豆食還要繼續吃)。
可舉《儀禮·特牲饋食》為證,其中說一屍一第一次三飯後“告飽,祝侑之”,又三飯,告飽,祝再侑之,複三飯,一屍一第三次“告飽,祝侑之如初”。
一屍一不再食,佐食隻好把助一屍一下飯的牲肩、獸、魚之類放回到肵俎上。
鄭玄解釋說:“不複飯者,三三者(指九飯)士之禮大成也”。
士禮九飯,大夫禮十一飯,諸侯禮十三飯,天子十五飯。
按賈公彥的解釋,食是大名(總稱),飯是小數,“一口謂之一飯,九飯就是九口的意思。
禮成于三,三侑九飯合三三之數,已是大成了。
大成就不再食了。
(18)中華書局标點本漏,據《荀子·禮論》補。
以上三條分别講禮有貴賤、有終始,有成與不成,賤、終、成則有所節制,趨于簡易,也就是歸于本原。
所以,同是禮好其辨貴本原的意思。
(19)大昏(同婚):婚禮有六:依次是納采、問名、納吉(定婚)、納征(送定禮)、請期(定喜日)、親迎。
親迎是婚禮中最隆重的一步,稱為大婚。
廢齊:祭神為齊,同齋。
《禮記·曲禮》“立如齊”,鄭玄注說:“齊謂祭祀時”,“本亦作齋,音同注同。
”《荀子·禮論》廢作發。
“大昏之未發齊也”,指大昏開始到婦入門祭食之間這段時間内,禮的狀況。
全過程是婿率二輛車,到女家迎娶,火把在前引路。
新婦在堂上等候,新婦之父候于門外,新夫到女家後,在家廟前行禮,将新婦接到車上,新夫乘另一輛車在前引路,到家門前,新夫向新婦施禮,接她下車,來到洞房(寝)門前,這時媵(女方的陪嫁,由新婦侄娣充)在洞房内鋪好了席子(古無桌凳,席地而坐),新夫婦登席、盥洗後,就開始祭食了。
全過程簡單實用,樸素無華,保留着禮的初始狀态。
(20)意思是從始祭到一屍一入太廟之間,禮的過程。
大廟,大讀如太。
始祖廟為太廟。
名為始祖是始受封之祖。
如某人受封為諸侯(或大夫等),其
故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
古者帝堯之治天下也,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11)。
《傳》曰:“威厲而不試(12),刑措而不用”(13)。
①诎(qū,屈),屈服、敗退。
②集:召集、集合。
③固塞:險固、要塞。
④機變:機謀變化,指對敵方略。
張:施、設。
⑤晏然:安然。
⑥明道:明白禮儀之道。
均分:《筍子·議兵》作“分鈞”。
鈞與均字通,都是指财産不要過分集中。
⑦時使:役使以時,如同說使民以時。
⑧景響:即影響。
⑨俟(sì,四):等待。
⑩尤:責怪、埋怨。
?(11)荀子·議兵》楊倞注說:“殺一人謂殛(jí,極。
誅殺的意思)鲧于羽山;刑二人謂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
?(12)傳:書傳。
厲:《左傳·定12》釋為猛。
威厲就是威猛。
試:試用。
(13)措:《荀子·議兵》作錯,都可釋為措置、委放設立。
天地者,生之本也①;先祖者,類之本也②;君師者③,治之本也。
無天地惡生④?無先祖惡出⑤?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⑥,則無安人。
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故王者天太祖⑦,諸侯不敢懷⑧,大夫士有常宗⑨,所以辨貴賤。
貴賤治⑩,得之本也。
郊疇乎天子(11),社至于諸侯(12),函及士大夫(13),所以辨尊者事尊(14),卑者事卑,宜巨者巨,宜小者小。
故有天下者事七世(15),有一國者事五世(16),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17),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18),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19),積薄者流澤狹也。
①生:生命,亦可作有生命之物解釋。
本:本原、根本。
②類:《正義》釋為種類。
或作門類、宗族。
③君師:君指有封地、長民者。
師,《禮記·文王世子》說:“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④惡:怎樣、何。
⑤出:出生。
⑥偏亡:亡為失落,偏亡失去一部分,缺一條或二條。
⑦天太祖:祭天時,以太祖配天而祭之。
太祖,指始封者,或别子為祖者。
⑧懷:懷想。
⑨常宗:“集解”引《禮記·喪服小記》說:“别子為祖,繼别為宗”。
大夫、士雖各自為祖,但自有常宗,不能越宗而祭。
⑩治:前已釋治為理,貴淺治就是貴賤得理,剖分明白,不相混淆。
(11)疇:範疇。
詞意與下句:“至”字相對,所以也是“至”的意思。
全句意思是郊祭天的範疇隻限于天子。
(12)社:祭地神為社。
所謂“社至于諸侯”,就是隻有諸侯以上才得自立社的意思。
(13)函:包一皮一皮含。
(14)事:奉事。
指祭祀。
(15)事七世:指有七世宗廟。
周朝禮制,王(天子)七廟:太祖(後稷)一,文王、武王各一,親廟四(高祖、曾祖、祖、考);諸侯五廟;太祖(非後稷,指始封者)一,親廟四(同樣是高、曾、祖、考四代);大夫三廟:太祖(始受爵為大夫者)一,親廟二(祖、考);上士(适士)二廟(祖、考);中士、下士(官師)一廟(考廟。
祖、祢共祭于此廟);庶人無廟,祭于寝。
(16)有一國者:指諸侯,有一侯國。
(17)五乘之地:下大夫采地之數,由注(15)知其有廟三。
所以說是“事三世”。
下一句有三乘之地為上士采地,有二廟,即事二世。
(18)有特牲而食:《荀子·禮論》作“持手而食”。
日、泷川資言《史記彙注考證》謂有特牲而食的意思是“有一牛而耕者”。
特牲即牛,可以成解。
牛耕而食者為庶人,“庶人祭于寝”,故說“不得立宗廟”。
(19)積厚:積德厚。
儒者的說法是位高者德厚。
澤:福澤、恩澤。
大飨上玄尊①,俎上腥魚②,先大羹③,貴食飲之本也④。
大飨上玄尊而用薄酒⑤,食先黍稷而飯稻粱⑥,祭哜先大羹而飽庶羞⑦,貴本而親用也⑧。
貴本之謂文⑨,親用之謂理⑩,兩者合而成文(11),以歸太一(12),是謂大隆(13)。
故尊之上玄尊也,俎之上腥魚也,豆之先大羹,一也(14)。
利爵弗啐也(15),成事俎弗嘗也(16),三侑之弗食也(17),<一也(18)。
>大昏之未廢齊也(19),大廟之未内一屍一也(20),始絕之未小斂(21),一也(22)。
大路之素帱也(23),郊之麻絻(24),喪服之先散麻(25),一也(26)。
三年哭之不反也(27),《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28),縣一鐘尚拊膈(29),朱弦而洞越(30),一也(31)。
①大飨:以酒食勞人叫做飨。
場面大而隆重的飨為大飨。
上:崇尚。
玄尊:盛玄酒的酒樽,又稱水尊,這裡指玄酒(水)。
②腥魚:即生魚。
凡肉類,未熟為腥。
俎上腥魚意思是俎實之中以腥魚俎為貴。
③先大羹:《儀禮·士虞禮》說:“泰(大)羹湆(qì,泣。
意同汁)自門外入,設于铏南”。
铏是盛菜羹的器一具(同篇有“設一铏于豆南”語,鄭玄注說:“铏,菜羹也”實際是有菜的肉羹)。
羹類隻有大羹和铏(即肉羹和菜羹)二種,大羹既在铏之南,古代南北相比,南為前,位尊,所以說是“先大羹”。
④貴食飲之本:上古以玄酒、生魚等為食,所以,貴玄酒、生魚就是貴本原、尊祖先的意思。
⑤意思是大飨時雖然崇尚玄酒,僅用它表示敬意而已,并不飲用,飲用的是薄味的酒。
⑥食先黍稷,表示對五谷之首的珍視,而把稻粱作為“加飯”。
⑦哜先大羹:哜,嘗的意思。
《禮記》中酒稱啐,羹稱嘗,鼎、豆、俎實稱哜,庶羞及敦實稱為飯。
除飯之外,都是嘗的意思(飯有時也是嘗)。
一屍一飯前,大羹湆先入,然後主人把豆、俎等擺好,祝勸食,佐食将鼎、俎、豆等中的食品及庶羞一一獻上來,直到三飯、或九飯、十一飯畢,大羹湆始終擺在那裡,不獻不酢。
按先後是大羹最先擺上來,填飽一屍一的肚子卻靠的是庶羞,所以說是先大羹而飽庶羞。
⑧貴本而親用的意思是既貴本原而又親近實用。
“上玄尊”、“先黍稷”、“先大羹”是貴本;“用薄酒”、“飯稻粱”、“飽庶羞”是親用。
⑨貴本為何稱為文?因為貴本并不是實用所需,純是為了表達某種觀念強加在禮之上的,是對禮的文飾。
⑩親用之謂理的意思是,親近實用是理所應當,理之所在。
但這還不是禮之“質”,禮的質是維護等級、秩序。
?(11)這句話意思是,文和理加在一起叫做文。
可以這樣解釋:“貴本”之文是加在禮外表上的,實際是“紋”字,好像事物外表的花紋一樣。
普通客體為了外觀美才加花紋,禮也是為了外觀美才加上貴本這項内容。
理是事物内在的脈絡、紋路,所謂“在表為紋,在内為理”,但不論在表在裡的花紋都是一種文飾,所以都叫做文。
?(12)太一:又名大一,就是物質世界形成以前的初始狀态,即元氣。
按古代說法,元氣生天地,天地生陰陽。
就是《
儒者認為禮的本原也是太一元氣,如《禮記·禮運》說:“夫禮必本于太一,分而為天地”等等。
所以,此句中的太一可理解為禮的本原。
歸:歸向、歸附。
“以歸太一”的意思并不是說文、理合就歸為太一了,而是說文理結合後,共同歸向太一,即在太一之上再加上文、理。
(13)大隆:隆之極。
隆是隆盛,隆之極就是禮的最高形式。
因為太一是禮的本原,本就是質,有文有質,得禮之正,所以最盛。
《論語·雍也》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劉寶楠正義說:“禮有質有文:質者,本也;禮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能立能行,斯謂之中”。
(14)此“一也”是指同是“貴本原”的意思。
(15)利爵弗啐:《索隐》說:“按:儀禮祭畢獻,祝西面(注者按:由《儀禮·特牲饋食》,西當是東字之誤)告成,是為利爵。
祭初未行無算爵,故不啐入口也”。
意思是祭告成以前沒實行無算爵,或稱為利爵。
告成後行無算爵時,酒才得入口。
然則何以說是“利爵不啐”,而不說“無利爵不啐”?所以,這種解釋是錯誤的。
利爵弗啐,利指佐食,即在祭祀中助一屍一進食的人。
規模較小的祭祀,如士虞、特牲饋食(前為士喪禮之一,後為諸侯之士祭祖祢)等有佐食一人,或稱佐食、或稱利;大祭祀如少牢饋食(諸侯之卿大夫祭祖祢)等有佐食二人以上,稱上佐食、下佐食或利。
祭時行三獻禮,每獻分别把酒、肉(俎實)等獻給一屍一、祝,佐食,一屍一、祝接過獻來的酒肉,要先祭酒,後啐(嘗)酒,再祭肉(俎)、哜(也是嘗)肉,把酒喝完(卒爵)。
隻有佐食不同,佐食屬于執事的下級人員,與參加祭祀的親朋、賓友相比,身分較低,在祭堂(稱為廟)上不為佐食擺放盛肉的案子(俎),叫做“佐食無俎”,他的俎于仆從的一起擺放在堂外階間,所以接過獻來的酒爵,祭酒之後無俎可嘗,隻有一飲而盡了。
《禮記·少牢饋食》記述此過程說:“主人酌獻上佐食(下佐食同)”,上佐食“坐受爵”,“祭酒,卒爵,拜”。
鄭玄解釋說:“不啐而卒爵者,大夫之佐食賤,禮略”。
《特牲饋食)所記同,賈公彥解釋說:“上獻祝有俎,此獻佐食不言俎者,上經言執事之俎陳于階間”,“佐食亦在内者。
”總之身分賤則禮簡。
(16)成事俎弗嘗:《索隐》說:“成事,卒哭之祭,故<記>曰‘卒哭曰成事’。
既是卒哭之祭,始從吉祭,故受胙爵而不嘗俎也。
”<記>指《禮記·檀弓》。
卒哭是指既葬之後,先于當日中午祭于殡宮,稱為虞。
隔日再虞,三虞後為卒哭之祭,這時把死者牌位祔(fù,付)于祖廟。
初虞、再虞用柔日(日名幹支号為偶數者是柔日,奇數為剛日,如甲為剛,乙為柔,丙為剛,丁為柔等),于五禮(吉、兇、軍、賓、嘉)中屬兇禮。
三虞改用剛日(如丁日初虞,己日再虞,庚日為三虞),表示已由陰轉陽,由兇禮向吉禮轉化。
卒哭之祭就全屬吉禮了。
所謂不嘗俎不是一屍一不嘗俎,是指三獻之人(主人、主婦、賓長)不嘗俎。
按《禮記·士虞禮》卒哭之祭,設俎于薦東,主人、主婦、賓長分别獻一屍一,一屍一左手持爵,右手執俎實,“振祭,哜之”,哜就是嘗,嘗過之後,剩餘的仍放回到俎上,再祭酒,奠爵。
三獻禮畢,佐食将俎實放回竹筐(篚)之中,将一屍一送出大門,丈人(丈夫)在廟門外脫一去經帶(頭上纏的孝布為經,腰間者為帶),婦人去經留帶,禮畢。
與虞祭相比,不同者是三獻時,一屍一不還禮(稱為酢),所以“成事之俎弗嘗”者,是指參加祭祀的主人、主婦、賓長等人,不是指一屍一。
這個嘗字也不是禮中的專用字:如啐、哜、嘗(各表示禮中的一個步驟)等之嘗,而是普通口語中的嘗,意思與“吃”字相同。
因有獻有酢,通常祭祀酒肉(稱為福醴,福牲)都散給參加祭祀的賓客、親朋。
(散福),隻有卒哭之祭有獻無酢,賓朋吃不到祭肉,所以說是“成事之俎弗嘗”。
卒哭之祭為何有獻無酢?鄭玄解釋是由于“禮有終”。
意思是,卒哭之祭已是喪禮之終,就要逐漸減殺,以求反樸歸真,入于禮的原始狀态。
(17)三侑弗食:《索隐》解釋說:“禮,祭必立侑以勸一屍一食,至三飯而後止。
每飯有侑一人,故有三侑。
既是勸一屍一,故不相食也”。
如此也可以說“三獻不食”、“三酢不食”等等,因獻者、酢者是獻一屍一、酢賓主,本人也是不食的。
“三侑不食”還有什麼意義?而且侑飯的是祝,隻有一名,并無三人。
《荀子·禮論》侑作臭,楊倞解釋說:“三飯,士,佐食受一屍一牢、肺、正脊,加于肵(同祈,指肵俎)。
是臭謂歆其氣,謂食畢也”。
意思是因食畢所以不再食;士、佐食把餘食放在肵俎上,是為了嗅其氣味,所以謂為臭。
然則何以謂之三臭?若說每飯後都要把餘食放在肵俎上,三飯共為三臭,那麼,一臭二臭之後還是要食的(第一臭之後有二飯,二臭之後有三飯),便不能說“三臭不食”。
這句話主語是一屍一,不是侑。
三侑不食指每侑三飯,三侑九飯之後,禮已大成,祝雖仍加勸侑,一屍一不再食飯了(酒、俎、豆食還要繼續吃)。
可舉《儀禮·特牲饋食》為證,其中說一屍一第一次三飯後“告飽,祝侑之”,又三飯,告飽,祝再侑之,複三飯,一屍一第三次“告飽,祝侑之如初”。
一屍一不再食,佐食隻好把助一屍一下飯的牲肩、獸、魚之類放回到肵俎上。
鄭玄解釋說:“不複飯者,三三者(指九飯)士之禮大成也”。
士禮九飯,大夫禮十一飯,諸侯禮十三飯,天子十五飯。
按賈公彥的解釋,食是大名(總稱),飯是小數,“一口謂之一飯,九飯就是九口的意思。
禮成于三,三侑九飯合三三之數,已是大成了。
大成就不再食了。
(18)中華書局标點本漏,據《荀子·禮論》補。
以上三條分别講禮有貴賤、有終始,有成與不成,賤、終、成則有所節制,趨于簡易,也就是歸于本原。
所以,同是禮好其辨貴本原的意思。
(19)大昏(同婚):婚禮有六:依次是納采、問名、納吉(定婚)、納征(送定禮)、請期(定喜日)、親迎。
親迎是婚禮中最隆重的一步,稱為大婚。
廢齊:祭神為齊,同齋。
《禮記·曲禮》“立如齊”,鄭玄注說:“齊謂祭祀時”,“本亦作齋,音同注同。
”《荀子·禮論》廢作發。
“大昏之未發齊也”,指大昏開始到婦入門祭食之間這段時間内,禮的狀況。
全過程是婿率二輛車,到女家迎娶,火把在前引路。
新婦在堂上等候,新婦之父候于門外,新夫到女家後,在家廟前行禮,将新婦接到車上,新夫乘另一輛車在前引路,到家門前,新夫向新婦施禮,接她下車,來到洞房(寝)門前,這時媵(女方的陪嫁,由新婦侄娣充)在洞房内鋪好了席子(古無桌凳,席地而坐),新夫婦登席、盥洗後,就開始祭食了。
全過程簡單實用,樸素無華,保留着禮的初始狀态。
(20)意思是從始祭到一屍一入太廟之間,禮的過程。
大廟,大讀如太。
始祖廟為太廟。
名為始祖是始受封之祖。
如某人受封為諸侯(或大夫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