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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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②大獄:大案件。
③傅:附會。
古義:指儒家經書上的說法。
④按文帝時已設經學博士,武帝設五經博士,研習并傳授五經。
治:研究。
《尚書》:中國最早的散文集,收載夏、商、周三代的一些曆史文獻資料,闡述儒家思想,是儒家經典之一。
《春秋》:孔丘所編修的魯國編年體的史書。
書中宣傳了儒家的微言大義,是儒家的經典之一。
④亭:平判。
此言遇到有疑問的法律條文,則請他們根據《尚書》和《春秋》的思想原則加以平斷,使其合于儒家的思想。
⑥奏:進奏。
谳(yàa,燕),審理定案。
⑦豫:通“預”。
原:原委。
⑧是:正确。
⑨受:接受。
著:記錄下來。
決法:判案的法規。
廷尉:此指以廷尉之名加以公布。
⑩絜令:刻在木闆上的法令。
按《尚書》作“挈”。
絜,通“契”,用刀刻。
揚:頌揚。
(11)譴:責備。
(12)應謝:認錯謝罪。
(13)上意:皇上的心意。
便:便宜行一事。
(14)固:本來。
(15)抵:至于。
(16)釋:寬恕,赦免。
(17)間:有時。
(18)欲罪:想治罪。
(19)予:給予。
深禍者:指執法嚴酷的監史。
(20)與:給予。
輕平:指執法而公平。
(21)舞文:揮舞筆墨,玩一弄法令條文。
巧诋:用巧言诋毀,将人置于死地。
(22)下戶:指平民百姓。
赢弱:瘦弱。
(23)口言:口頭上奏。
(24)文緻法:按法令衡量是否犯法。
(25)财:通“裁”,判定。
(26)大吏:大官。
(27)内行修:自身品德的修養。
(28)通賓客:與賓客交往。
(29)故人子弟:老朋友的子弟。
昆弟:兄弟。
(30)調護:照顧。
(31)意忌:忌嫉。
不專平:不純正公平。
(32)弘:公孫弘。
(33)淮南:指淮南王劉安。
他曾聯絡許多人謀反。
漢武帝元朔元年(前123),丞相公孫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
”後劉安自一殺。
但是“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見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傳》,參見《漢書·淮南王傳》。
衡山:指衡山王劉賜,淮南王劉安的弟弟,曾與其子謀反,漢武帝元狩年間,謀反事暴露後,自一殺。
見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傳》。
江都:指江漢景帝孫都王劉建。
他極端荒一婬一無倫,在淮南、衡山謀反時,也曾“陰作兵器”,圖謀不軌。
後事發自一殺。
見卷五十九《五宗世家》,參見《漢書·江都王傳》。
(24)嚴助:即莊助,因與淮南王劉安有聯系,被殺。
伍被:任淮南中郎,與劉安共謀反叛中央之事,事發被殺。
(34)釋:釋放。
(35)畫:策劃。
(36)禁闼:禁中,即皇帝居住之處。
爪牙臣:護衛之臣。
(37)乃:竟然。
(38)可:贊成。
論之:判莊助和伍被有罪。
(39)排:排斥,打擊。
會渾邪等降①,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仰給縣官②,縣官空虛。
于是丞上指③,請造白金及五铢錢,籠天下鹽鐵④,排富商大賈⑤,出告缗令⑥,鋤豪強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輔法。
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晏⑦,天子忘食。
丞相取充位⑧,天下事皆決于湯。
百姓不安其生,騷動。
縣官所興,未獲其利,一奸一吏并侵漁⑨,于是痛繩以罪⑩。
則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鹹指湯(11)。
湯嘗病,天子至自視病,其隆斌如此(12)。
匈奴來請和親(13),群臣議上前。
博士狄山曰:“和親便(14)。
”上問其便,山曰:“兵者兇器,未易數動(15)。
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16),乃遂結和親。
孝惠、高後時(17),天下安樂。
及孝文帝欲事匈奴(18),北邊蕭然苦兵矣(19)。
孝景時,吳楚七國反,景帝往來兩宮間(20),寒心者數月(21)。
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22),天下富實。
今自陛下舉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民大困貧。
由此觀之,不如和親。
”上問湯,湯曰:“此愚儒,無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禦史大夫湯乃詐忠。
若湯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诋諸侯,别疏骨肉(23),使蕃臣不自安(24)。
臣固知湯之為詐忠。
”于是上作色曰(25):“吾使生居一郡(26),能無使虜入盜乎(27)?”曰:“不能。
”曰:“居一縣?”對曰:“不能。
”複曰:“居一障間(28)?”山自度辯窮且下吏(29),曰:“能。
”于是上遣山乘鄣(30)。
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
自是以後,群臣震懾(31)。
①會:正趕上。
渾邪:即渾邪王,匈奴單于手下的諸王之一,于武帝元狩二年(前121)率領四萬多人投降漢朝。
見卷一百十《匈奴列傳》。
②仰給:依靠别人的供給生活。
縣官:漢代稱官府為縣官。
③丞:通“承”。
秉承,順從。
上:天子。
指:通“旨”,心意。
④白金:銀子。
五铢錢:漢代的一種錢币,其重量為五铢。
籠:通“壟”。
壟斷。
⑤排:排斥打擊。
⑥告缗令:動員民衆交納稅收和揭發偷漏稅的法令。
《史記正義》:“武帝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産奴婢等,皆平作錢數,每一千錢一算(一百二十文),出一等,賈人倍之,若隐不稅,有告之,半與告人,餘半入官,謂缗。
出此令,用鋤築豪強兼并富商大賈之家也。
”此令于武帝元鼎二年(前115)頒行,武帝元封元年(前110)終止。
⑦日晏:傍晚。
晏,晚。
⑧丞相:指李蔡和莊青翟。
充位:備丞相的空位。
此指丞相清閑無事。
⑨侵漁:侵奪漁利。
⑩痛繩:徹底依法懲辦。
(11)指:斥責。
(12)隆斌:高貴。
(13)和親:漢王朝與邊疆少數民族首領間的政治聯姻。
如把宗室之女嫁給匈奴單于為妻,以保持雙方的和睦關系。
(14)便:有利。
(15)兵:武器。
此指戰争。
兇:兇險。
數動:屢次動用。
(16)大困平城:漢高帝曾于公元前二○○年,親自率兵抗擊匈奴的侵擾,被匈奴圍困在平城東部的白登山上,七天後方解除困境,”士卒堕指者什二三,”蒙受很大損失。
見卷八《高祖本紀》。
(17)孝惠:即漢惠帝劉盈。
高後:即漢高祖後呂雉。
(18)事:從事。
指讨伐匈奴。
(19)蕭然:騷動的樣子。
苦兵:被戰争搞得困苦不堪。
(20)兩宮:指未央宮和長樂宮。
(21)寒心:憂心。
(22)竟:直到(最後)。
(23)别疏:分隔疏遠。
骨肉:指有血緣關系的親人,如父子、兄弟等等。
這裡指漢諸侯王同中央的關系。
(24)蕃臣:通“藩臣”,指諸侯王。
(25)作色:改變臉色。
(26)生:指狄山。
居一郡:守衛一個郡。
(27)虜:敵人。
入盜:入侵。
(28)障:邊塞禦敵的小城堡。
(29)度(duó,奪):思考。
辯窮:辯論得無話可說,意謂辯論失敗。
且:将。
下吏:交給司法官吏判罪。
(30)乘鄣:保衛障。
鄣,通“障”。
乘,登。
(31)震懾:震動而驚懼。
湯之客田甲,雖賈人①,有賢一操一。
始湯為小吏時,與錢通②,及湯為大吏,甲所以責湯行義過失,亦有烈士風③。
湯為禦史大夫七歲,敗。
河東人李文嘗與湯有郤④,已而為禦史中丞⑤,恚⑥,數從中文書事有可以傷湯者⑦,不能為地⑧。
湯有所一愛一史魯谒居,知湯不平,使人上蜚變告文一奸一事⑨,事下湯⑩,湯治,論殺文(11),而湯心知谒居為之。
上問曰:“言變事蹤迹安起(12)?”湯詳驚曰(13):“此殆文故人怨之(14)。
”谒居病卧闾裡主人(15),湯自往視疾,為谒摩足(16)。
趙國以冶鑄為業,王數訟鐵官事(17),湯常排趙王(18)。
趙王求湯陰事(19)。
谒居嘗案趙王(20),趙王怨之,并上書告:“湯,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一奸一。
”事下廷尉,谒居病死,事連其弟,弟系導官(21)。
湯亦治他囚導官(22),見谒居弟,欲陰為之,而詳不省(23)。
谒居弟弗知,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谒居謀,共變告李文。
事下減宣(24)。
宣嘗與湯有郤,及得此事,窮竟其事(25),未奏也。
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瘗錢(26),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27),至前,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28),當謝,湯無與也(29),不謝。
丞相謝,上使禦史案其事。
湯欲緻其文丞相見知(30),丞相患之。
三長史皆害湯(31),欲陷之(32)。
①賈(gǔ,古)人:商人。
錢通:以錢财相交。
③烈士:有志于功業又講求信義的人。
④郤:通“隙”,間隙,此指怨恨、隔閡。
⑤已而:後來。
⑥恚:怨恨。
⑦數:屢次。
中:指禁宮之中。
文書:指官府的公文檔案材料。
傷:中傷。
⑧不能為地:不留餘地,加以利用。
⑨不平:不平靜,放心不下。
蜚:同“飛”。
飛語,流言。
變告:因事緊急,不按常規,越級匿名上告。
一奸一:壞事。
⑩下湯:交給張湯辦理。
(11)論:論罪判決。
(12)安起:從何而起。
(13)詳:通“佯”,假裝。
(14)殆:恐怕、大概。
故人:從前的熟人。
(15)闾裡:鄉裡,同鄉。
(16)摩:按摩。
(17)數:屢次。
訟:打官司。
(18)趙王:即景帝之子、武帝之兄劉彭祖,被封為趙王。
他經常與中央所派來的主管趙國鐵器鑄造的官員發生争執。
(19)陰事:秘事。
此指暗中犯法的事。
(20)案:通“按”,檢舉。
(21)系:拘禁。
導官:漢代少府屬下的糧谷加工之處,是待審罪犯暫時囚禁之所。
(22)治他囚:辦理其他囚犯的案子。
(23)詳:通“佯”。
假裝。
省:察看,檢查。
(24)事下減宣:把此事交給減宣去查辦。
(25)窮竟:追查到底,務求把事情搞清楚。
(26)孝文園:即霸陵,漢文帝的陵墓。
瘗(yì,意)錢:埋在陵墓四角的陪葬錢。
瘗,埋。
(27)約:商定。
俱謝:同去謝罪。
(28)四時:四季。
行:巡視。
(29)與:參與。
(30)緻其文:呈上丞相四時巡視陵墓的法令條文。
丞相見知:意謂丞相知道偷盜者而故意放縱,犯了見知故縱法,應當查辦。
(31)長史:是掌管有關官署的日常事務的官。
以當時三公皆有長史之官,故曰“三長史”。
害:忌恨。
(32)陷:陷害。
始長史朱買臣,會稽人也。
讀《春秋》。
莊助使人言買臣,買臣以《楚辭》與助俱幸①,待中②,為太中大夫,用事③;而湯乃為小吏,跪伏使買臣等前④。
已而湯為廷尉,治淮南獄,排擠莊助,買臣固心望⑤。
及湯為禦史大夫,買臣以會稽守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
數年,坐法廢⑥,守長史⑦,見湯,湯坐一床一上⑧,丞史遇買臣弗為禮⑨。
買臣楚士,深怨,常欲死之⑩。
王朝,齊人也。
以術至右内史(11)。
邊通,學長短(12),剛暴強人也。
官再至濟南相(13)。
故皆居湯右(14),已而失官,守長史,诎體于湯(15)。
湯數行丞相事(16),知此三長史素貴,常淩折之(17)。
以故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18),此欲代君耳。
吾知湯陰事。
”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19),曰:湯且欲奏請,信辄先知之,居物緻富(20),與湯分之,及他一奸一事。
事辭頗聞(21)。
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22),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23)。
”湯不謝。
湯又詳驚曰:“固宜有。
”減宣亦奏谒居等事。
天子果以湯懷詐而面欺(24),使使八輩簿責湯(25)。
湯具自道無此,不服。
于是上使趙禹責湯。
禹至,讓湯曰(26):“君何不知分也(27)。
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28)?今人言君皆有狀(29),天子重緻君獄(30),欲令君自為計(31),何多以對簿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功,起刀筆吏,陛下幸緻為三公,無以塞責(32)。
然謀陷湯罪者,三長史也。
”遂自一殺。
湯死,家産直不過五百金(33),皆所得奉賜,無他業。
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污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椁(34)。
天子聞之,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
”乃盡案誅三長史(35)。
丞相青翟自一殺。
出田信(36)。
上惜湯,稍遷其子安世(37)。
趙禹中廢(38),已而為廷尉。
始條侯以為禹賊深,弗任。
及禹為少府,比九卿(39)。
禹酷急,至晚節(40),事益多,吏務為嚴峻,而禹治加緩,而名為平(41)。
王溫舒等後起,治酷于禹。
禹以老,徙為燕相。
數歲,亂悖有罪(42),免歸,後湯十餘年,以壽卒于家(43)。
①幸:受一寵一,被重用。
②待中:在宮中侍奉皇帝。
③用事:管理此事。
④使:聽候差遣。
⑤固:本來。
望:怨恨。
⑥坐法:犯法。
廢:免官。
⑦守:暫時代理。
⑧一床一:日常所坐的凳子。
⑨丞史:丞與史。
此指張湯的佐官和屬官。
遇:待。
弗為禮:不禮貌。
⑩死之:把他(張湯)置于死地。
(11)以:憑。
術:指儒家經術。
(12)短長:指戰國縱橫家的思想。
(13)再:第二次。
濟南相:濟南國的相。
按:漢代諸侯國的相,皆由中央zheng府委任。
(14)居:在。
右:漢代以右為尊貴之位,比較官位的高低也用左右分别,右者官位高,左者官位低。
(15)诎體:指跪伏于地,拜見長官。
诎,通“屈”。
(16)行:兼任職務,代理官職。
(17)淩折:欺淩而使其折服。
(18)劾:彈劾。
(19)案:審理。
左:通“佐”。
此指知情的證人。
(20)居:囤積。
(21)事辭:有關事情的供辭。
聞:聽。
此指關于張湯和田信的事,傳到天子那裡,被天子所知道。
(22)益居:更多地囤積貨物。
(23)是:這。
類:像。
(24)懷詐:心懷一奸一詐。
面欺:當面欺騙。
(25)八輩:八批。
簿:記錄本。
“簿責”,按記錄在案的罪行責問張湯。
(26)讓:責備。
(27)分:情況。
(28)幾何:多少。
(29)狀:具體情況,即證據。
(30)重緻:難以處理。
(31)自為計:意謂自一殺。
(32)塞責:搪塞罪責。
(33)直:通“值”。
(34)椁:外棺。
(35)案誅:審理、誅殺。
(36)出:釋放。
(37)稍:漸漸。
遷:升官。
(38)中廢:中廢罷官。
(39)條侯:即周亞夫。
賊深:殘酷陰狠。
(40)弗任:不重用。
(41)比:并列。
(42)晚節:晚年。
(43)平:平和。
(44)亂悖:昏亂違背情理。
(45)壽:壽終,老死。
義縱者,河東人也。
為少年時,嘗與張次公俱攻剽為群盜①。
縱有姊姁,以醫幸王太後②。
王太後問:“有子兄弟為官者乎?”姊曰:“有弟無行③,不可。
”太後乃告上,拜義姁弟縱為中郎,補上一黨一郡中令④。
治敢行⑤,少蘊藉⑥,縣無逋事⑦,舉為第一⑧。
遷為長陵及長安令,直法行治⑨,不避貴戚。
以捕案太後外孫脩成君子仲⑩,上以為能,遷為河内都尉。
至則族滅其豪穰氏之屬(11),河内道不拾遺。
而張次公亦為郎,以勇悍從軍,敢深入,有功,為岸頭侯。
甯成家居,上欲以為郡守。
禦史大夫弘曰:“臣居山東為小吏時,甯成為濟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12)。
成不可使治民。
”上乃拜成為關都尉。
歲餘,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13),号曰:“甯見一乳一虎,無值甯成之怒(14)。
”義縱自河内遷為南陽太守,聞甯成家居南陽,及縱至關,甯成側行送迎(15),然縱氣盛,弗為禮。
至郡,遂案甯氏,盡破碎其家(16)。
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屬皆奔亡(17),南陽吏民重足一迹(18)。
而平氏朱強、杜衍杜周為縱牙爪之吏(19),任用,遷為廷史。
軍數出定襄,定襄吏民亂敗,于是徙縱為定襄太守。
縱至,掩定襄獄中重罪輕系二百餘人(20),及賓客昆弟私入相視亦二百餘人(21)。
縱一捕鞠(22),曰:“為死罪解脫”。
是日皆報殺四百餘人。
其後郡中不寒而栗(23),猾民佐吏為治(24)。
是時趙禹、張湯以深刻為九卿矣(25),然其治尚寬,輔法而行,而縱以鷹擊一毛一摯為治(26)。
後會五铢錢白金起,民為一奸一,京師尤甚(27),乃以縱為右内史,王溫舒為中尉。
溫舒至惡,其所為不先言縱(28),縱必以氣淩之,敗壞其功。
其治,所誅殺甚多,然取為小治(29),一奸一益不勝,直指始出矣(30)。
吏之治以斬殺縛束為務,閻奉以惡用矣(31)。
縱廉,其治放郅都(32)。
上幸鼎湖(33),病久,已而卒起幸甘泉(34),道多不治。
上怒曰:“縱以我為不複行此道乎?”嗛之(35)。
至冬,楊可方受告缗(36),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37)。
天子聞,使杜式治。
以為廢格詛事(38),棄縱市。
後一歲,張湯亦死。
①攻剽:搶奪。
②王太後:指漢武帝的母親王娡。
③無行:沒有好品行。
④上一黨一郡中令:上一黨一郡中某縣(史失其名)的縣令。
⑤敢行:嚴酷。
⑥蘊藉:寬和有涵養。
⑦逋:逃亡。
⑧舉:推舉。
⑨直法行治:依法辦理政事。
⑩捕案:逮捕審訊。
脩成君子仲:武帝母王娡與前夫金王孫所生女俗被封為脩成君,仲乃修成君之子,他仗恃外戚的地位,“橫于京城”。
見《漢書·外戚傳上》。
(11)穰氏之屬:穰氏一類的豪強之人。
按穰姓之族為當地的豪強勢力。
(12)如狼牧羊:比喻為政兇狠險惡。
(13)吏:指郡國官員。
隸:察看。
(14)一乳一虎:正在哺育幼虎的母虎。
值:遇。
(15)側行:在旁邊随行。
“側行送迎”,極言甯成的謙恭态度。
(16)破碎:指誅滅。
②大獄:大案件。
③傅:附會。
古義:指儒家經書上的說法。
④按文帝時已設經學博士,武帝設五經博士,研習并傳授五經。
治:研究。
《尚書》:中國最早的散文集,收載夏、商、周三代的一些曆史文獻資料,闡述
《春秋》:孔丘所編修的魯國編年體的史書。
書中宣傳了儒家的微言大義,是儒家的經典之一。
④亭:平判。
此言遇到有疑問的法律條文,則請他們根據《尚書》和《春秋》的思想原則加以平斷,使其合于儒家的思想。
⑥奏:進奏。
谳(yàa,燕),審理定案。
⑦豫:通“預”。
原:原委。
⑧是:正确。
⑨受:接受。
著:記錄下來。
決法:判案的法規。
廷尉:此指以廷尉之名加以公布。
⑩絜令:刻在木闆上的法令。
按《尚書》作“挈”。
絜,通“契”,用刀刻。
揚:頌揚。
(11)譴:責備。
(12)應謝:認錯謝罪。
(13)上意:皇上的心意。
便:便宜行一事。
(14)固:本來。
(15)抵:至于。
(16)釋:寬恕,赦免。
(17)間:有時。
(18)欲罪:想治罪。
(19)予:給予。
深禍者:指執法嚴酷的監史。
(20)與:給予。
輕平:指執法而公平。
(21)舞文:揮舞筆墨,玩一弄法令條文。
巧诋:用巧言诋毀,将人置于死地。
(22)下戶:指平民百姓。
赢弱:瘦弱。
(23)口言:口頭上奏。
(24)文緻法:按法令衡量是否犯法。
(25)财:通“裁”,判定。
(26)大吏:大官。
(27)内行修:自身品德的修養。
(28)通賓客:與賓客交往。
(29)故人子弟:老朋友的子弟。
昆弟:兄弟。
(30)調護:照顧。
(31)意忌:忌嫉。
不專平:不純正公平。
(32)弘:公孫弘。
(33)淮南:指淮南王劉安。
他曾聯絡許多人謀反。
漢武帝元朔元年(前123),丞相公孫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
”後劉安自一殺。
但是“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見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傳》,參見《漢書·淮南王傳》。
衡山:指衡山王劉賜,淮南王劉安的弟弟,曾與其子謀反,漢武帝元狩年間,謀反事暴露後,自一殺。
見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傳》。
江都:指江漢景帝孫都王劉建。
他極端荒一婬一無倫,在淮南、衡山謀反時,也曾“陰作兵器”,圖謀不軌。
後事發自一殺。
見卷五十九《五宗世家》,參見《漢書·江都王傳》。
(24)嚴助:即莊助,因與淮南王劉安有聯系,被殺。
伍被:任淮南中郎,與劉安共謀反叛中央之事,事發被殺。
(34)釋:釋放。
(35)畫:策劃。
(36)禁闼:禁中,即皇帝居住之處。
爪牙臣:護衛之臣。
(37)乃:竟然。
(38)可:贊成。
論之:判莊助和伍被有罪。
(39)排:排斥,打擊。
會渾邪等降①,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仰給縣官②,縣官空虛。
于是丞上指③,請造白金及五铢錢,籠天下鹽鐵④,排富商大賈⑤,出告缗令⑥,鋤豪強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輔法。
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晏⑦,天子忘食。
丞相取充位⑧,天下事皆決于湯。
百姓不安其生,騷動。
縣官所興,未獲其利,一奸一吏并侵漁⑨,于是痛繩以罪⑩。
則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鹹指湯(11)。
湯嘗病,天子至自視病,其隆斌如此(12)。
匈奴來請和親(13),群臣議上前。
博士狄山曰:“和親便(14)。
”上問其便,山曰:“兵者兇器,未易數動(15)。
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16),乃遂結和親。
孝惠、高後時(17),天下安樂。
及孝文帝欲事匈奴(18),北邊蕭然苦兵矣(19)。
孝景時,吳楚七國反,景帝往來兩宮間(20),寒心者數月(21)。
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22),天下富實。
今自陛下舉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民大困貧。
由此觀之,不如和親。
”上問湯,湯曰:“此愚儒,無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禦史大夫湯乃詐忠。
若湯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诋諸侯,别疏骨肉(23),使蕃臣不自安(24)。
臣固知湯之為詐忠。
”于是上作色曰(25):“吾使生居一郡(26),能無使虜入盜乎(27)?”曰:“不能。
”曰:“居一縣?”對曰:“不能。
”複曰:“居一障間(28)?”山自度辯窮且下吏(29),曰:“能。
”于是上遣山乘鄣(30)。
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
自是以後,群臣震懾(31)。
①會:正趕上。
渾邪:即渾邪王,匈奴單于手下的諸王之一,于武帝元狩二年(前121)率領四萬多人投降漢朝。
見卷一百十《匈奴列傳》。
②仰給:依靠别人的供給生活。
縣官:漢代稱官府為縣官。
③丞:通“承”。
秉承,順從。
上:天子。
指:通“旨”,心意。
④白金:銀子。
五铢錢:漢代的一種錢币,其重量為五铢。
籠:通“壟”。
壟斷。
⑤排:排斥打擊。
⑥告缗令:動員民衆交納稅收和揭發偷漏稅的法令。
《史記正義》:“武帝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産奴婢等,皆平作錢數,每一千錢一算(一百二十文),出一等,賈人倍之,若隐不稅,有告之,半與告人,餘半入官,謂缗。
出此令,用鋤築豪強兼并富商大賈之家也。
”此令于武帝元鼎二年(前115)頒行,武帝元封元年(前110)終止。
⑦日晏:傍晚。
晏,晚。
⑧丞相:指李蔡和莊青翟。
充位:備丞相的空位。
此指丞相清閑無事。
⑨侵漁:侵奪漁利。
⑩痛繩:徹底依法懲辦。
(11)指:斥責。
(12)隆斌:高貴。
(13)和親:漢王朝與邊疆少數民族首領間的政治聯姻。
如把宗室之女嫁給匈奴單于為妻,以保持雙方的和睦關系。
(14)便:有利。
(15)兵:武器。
此指戰争。
兇:兇險。
數動:屢次動用。
(16)大困平城:漢高帝曾于公元前二○○年,親自率兵抗擊匈奴的侵擾,被匈奴圍困在平城東部的白登山上,七天後方解除困境,”士卒堕指者什二三,”蒙受很大損失。
見卷八《高祖本紀》。
(17)孝惠:即漢惠帝劉盈。
高後:即漢高祖後呂雉。
(18)事:從事。
指讨伐匈奴。
(19)蕭然:騷動的樣子。
苦兵:被戰争搞得困苦不堪。
(20)兩宮:指未央宮和長樂宮。
(21)寒心:憂心。
(22)竟:直到(最後)。
(23)别疏:分隔疏遠。
骨肉:指有血緣關系的親人,如父子、兄弟等等。
這裡指漢諸侯王同中央的關系。
(24)蕃臣:通“藩臣”,指諸侯王。
(25)作色:改變臉色。
(26)生:指狄山。
居一郡:守衛一個郡。
(27)虜:敵人。
入盜:入侵。
(28)障:邊塞禦敵的小城堡。
(29)度(duó,奪):思考。
辯窮:辯論得無話可說,意謂辯論失敗。
且:将。
下吏:交給司法官吏判罪。
(30)乘鄣:保衛障。
鄣,通“障”。
乘,登。
(31)震懾:震動而驚懼。
湯之客田甲,雖賈人①,有賢一操一。
始湯為小吏時,與錢通②,及湯為大吏,甲所以責湯行義過失,亦有烈士風③。
湯為禦史大夫七歲,敗。
河東人李文嘗與湯有郤④,已而為禦史中丞⑤,恚⑥,數從中文書事有可以傷湯者⑦,不能為地⑧。
湯有所一愛一史魯谒居,知湯不平,使人上蜚變告文一奸一事⑨,事下湯⑩,湯治,論殺文(11),而湯心知谒居為之。
上問曰:“言變事蹤迹安起(12)?”湯詳驚曰(13):“此殆文故人怨之(14)。
”谒居病卧闾裡主人(15),湯自往視疾,為谒摩足(16)。
趙國以冶鑄為業,王數訟鐵官事(17),湯常排趙王(18)。
趙王求湯陰事(19)。
谒居嘗案趙王(20),趙王怨之,并上書告:“湯,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一奸一。
”事下廷尉,谒居病死,事連其弟,弟系導官(21)。
湯亦治他囚導官(22),見谒居弟,欲陰為之,而詳不省(23)。
谒居弟弗知,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谒居謀,共變告李文。
事下減宣(24)。
宣嘗與湯有郤,及得此事,窮竟其事(25),未奏也。
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瘗錢(26),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27),至前,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28),當謝,湯無與也(29),不謝。
丞相謝,上使禦史案其事。
湯欲緻其文丞相見知(30),丞相患之。
三長史皆害湯(31),欲陷之(32)。
①賈(gǔ,古)人:商人。
錢通:以錢财相交。
③烈士:有志于功業又講求信義的人。
④郤:通“隙”,間隙,此指怨恨、隔閡。
⑤已而:後來。
⑥恚:怨恨。
⑦數:屢次。
中:指禁宮之中。
文書:指官府的公文檔案材料。
傷:中傷。
⑧不能為地:不留餘地,加以利用。
⑨不平:不平靜,放心不下。
蜚:同“飛”。
飛語,流言。
變告:因事緊急,不按常規,越級匿名上告。
一奸一:壞事。
⑩下湯:交給張湯辦理。
(11)論:論罪判決。
(12)安起:從何而起。
(13)詳:通“佯”,假裝。
(14)殆:恐怕、大概。
故人:從前的熟人。
(15)闾裡:鄉裡,同鄉。
(16)摩:按摩。
(17)數:屢次。
訟:打官司。
(18)趙王:即景帝之子、武帝之兄劉彭祖,被封為趙王。
他經常與中央所派來的主管趙國鐵器鑄造的官員發生争執。
(19)陰事:秘事。
此指暗中犯法的事。
(20)案:通“按”,檢舉。
(21)系:拘禁。
導官:漢代少府屬下的糧谷加工之處,是待審罪犯暫時囚禁之所。
(22)治他囚:辦理其他囚犯的案子。
(23)詳:通“佯”。
假裝。
省:察看,檢查。
(24)事下減宣:把此事交給減宣去查辦。
(25)窮竟:追查到底,務求把事情搞清楚。
(26)孝文園:即霸陵,漢文帝的陵墓。
瘗(yì,意)錢:埋在陵墓四角的陪葬錢。
瘗,埋。
(27)約:商定。
俱謝:同去謝罪。
(28)四時:四季。
行:巡視。
(29)與:參與。
(30)緻其文:呈上丞相四時巡視陵墓的法令條文。
丞相見知:意謂丞相知道偷盜者而故意放縱,犯了見知故縱法,應當查辦。
(31)長史:是掌管有關官署的日常事務的官。
以當時三公皆有長史之官,故曰“三長史”。
害:忌恨。
(32)陷:陷害。
始長史朱買臣,會稽人也。
讀《春秋》。
莊助使人言買臣,買臣以《楚辭》與助俱幸①,待中②,為太中大夫,用事③;而湯乃為小吏,跪伏使買臣等前④。
已而湯為廷尉,治淮南獄,排擠莊助,買臣固心望⑤。
及湯為禦史大夫,買臣以會稽守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
數年,坐法廢⑥,守長史⑦,見湯,湯坐一床一上⑧,丞史遇買臣弗為禮⑨。
買臣楚士,深怨,常欲死之⑩。
王朝,齊人也。
以術至右内史(11)。
邊通,學長短(12),剛暴強人也。
官再至濟南相(13)。
故皆居湯右(14),已而失官,守長史,诎體于湯(15)。
湯數行丞相事(16),知此三長史素貴,常淩折之(17)。
以故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18),此欲代君耳。
吾知湯陰事。
”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19),曰:湯且欲奏請,信辄先知之,居物緻富(20),與湯分之,及他一奸一事。
事辭頗聞(21)。
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22),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23)。
”湯不謝。
湯又詳驚曰:“固宜有。
”減宣亦奏谒居等事。
天子果以湯懷詐而面欺(24),使使八輩簿責湯(25)。
湯具自道無此,不服。
于是上使趙禹責湯。
禹至,讓湯曰(26):“君何不知分也(27)。
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28)?今人言君皆有狀(29),天子重緻君獄(30),欲令君自為計(31),何多以對簿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功,起刀筆吏,陛下幸緻為三公,無以塞責(32)。
然謀陷湯罪者,三長史也。
”遂自一殺。
湯死,家産直不過五百金(33),皆所得奉賜,無他業。
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污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椁(34)。
天子聞之,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
”乃盡案誅三長史(35)。
丞相青翟自一殺。
出田信(36)。
上惜湯,稍遷其子安世(37)。
趙禹中廢(38),已而為廷尉。
始條侯以為禹賊深,弗任。
及禹為少府,比九卿(39)。
禹酷急,至晚節(40),事益多,吏務為嚴峻,而禹治加緩,而名為平(41)。
王溫舒等後起,治酷于禹。
禹以老,徙為燕相。
數歲,亂悖有罪(42),免歸,後湯十餘年,以壽卒于家(43)。
①幸:受一寵一,被重用。
②待中:在宮中侍奉皇帝。
③用事:管理此事。
④使:聽候差遣。
⑤固:本來。
望:怨恨。
⑥坐法:犯法。
廢:免官。
⑦守:暫時代理。
⑧一床一:日常所坐的凳子。
⑨丞史:丞與史。
此指張湯的佐官和屬官。
遇:待。
弗為禮:不禮貌。
⑩死之:把他(張湯)置于死地。
(11)以:憑。
術:指儒家經術。
(12)短長:指戰國縱橫家的思想。
(13)再:第二次。
濟南相:濟南國的相。
按:漢代諸侯國的相,皆由中央zheng府委任。
(14)居:在。
右:漢代以右為尊貴之位,比較官位的高低也用左右分别,右者官位高,左者官位低。
(15)诎體:指跪伏于地,拜見長官。
诎,通“屈”。
(16)行:兼任職務,代理官職。
(17)淩折:欺淩而使其折服。
(18)劾:彈劾。
(19)案:審理。
左:通“佐”。
此指知情的證人。
(20)居:囤積。
(21)事辭:有關事情的供辭。
聞:聽。
此指關于張湯和田信的事,傳到天子那裡,被天子所知道。
(22)益居:更多地囤積貨物。
(23)是:這。
類:像。
(24)懷詐:心懷一奸一詐。
面欺:當面欺騙。
(25)八輩:八批。
簿:記錄本。
“簿責”,按記錄在案的罪行責問張湯。
(26)讓:責備。
(27)分:情況。
(28)幾何:多少。
(29)狀:具體情況,即證據。
(30)重緻:難以處理。
(31)自為計:意謂自一殺。
(32)塞責:搪塞罪責。
(33)直:通“值”。
(34)椁:外棺。
(35)案誅:審理、誅殺。
(36)出:釋放。
(37)稍:漸漸。
遷:升官。
(38)中廢:中廢罷官。
(39)條侯:即周亞夫。
賊深:殘酷陰狠。
(40)弗任:不重用。
(41)比:并列。
(42)晚節:晚年。
(43)平:平和。
(44)亂悖:昏亂違背情理。
(45)壽:壽終,老死。
義縱者,河東人也。
為少年時,嘗與張次公俱攻剽為群盜①。
縱有姊姁,以醫幸王太後②。
王太後問:“有子兄弟為官者乎?”姊曰:“有弟無行③,不可。
”太後乃告上,拜義姁弟縱為中郎,補上一黨一郡中令④。
治敢行⑤,少蘊藉⑥,縣無逋事⑦,舉為第一⑧。
遷為長陵及長安令,直法行治⑨,不避貴戚。
以捕案太後外孫脩成君子仲⑩,上以為能,遷為河内都尉。
至則族滅其豪穰氏之屬(11),河内道不拾遺。
而張次公亦為郎,以勇悍從軍,敢深入,有功,為岸頭侯。
甯成家居,上欲以為郡守。
禦史大夫弘曰:“臣居山東為小吏時,甯成為濟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12)。
成不可使治民。
”上乃拜成為關都尉。
歲餘,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13),号曰:“甯見一乳一虎,無值甯成之怒(14)。
”義縱自河内遷為南陽太守,聞甯成家居南陽,及縱至關,甯成側行送迎(15),然縱氣盛,弗為禮。
至郡,遂案甯氏,盡破碎其家(16)。
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屬皆奔亡(17),南陽吏民重足一迹(18)。
而平氏朱強、杜衍杜周為縱牙爪之吏(19),任用,遷為廷史。
軍數出定襄,定襄吏民亂敗,于是徙縱為定襄太守。
縱至,掩定襄獄中重罪輕系二百餘人(20),及賓客昆弟私入相視亦二百餘人(21)。
縱一捕鞠(22),曰:“為死罪解脫”。
是日皆報殺四百餘人。
其後郡中不寒而栗(23),猾民佐吏為治(24)。
是時趙禹、張湯以深刻為九卿矣(25),然其治尚寬,輔法而行,而縱以鷹擊一毛一摯為治(26)。
後會五铢錢白金起,民為一奸一,京師尤甚(27),乃以縱為右内史,王溫舒為中尉。
溫舒至惡,其所為不先言縱(28),縱必以氣淩之,敗壞其功。
其治,所誅殺甚多,然取為小治(29),一奸一益不勝,直指始出矣(30)。
吏之治以斬殺縛束為務,閻奉以惡用矣(31)。
縱廉,其治放郅都(32)。
上幸鼎湖(33),病久,已而卒起幸甘泉(34),道多不治。
上怒曰:“縱以我為不複行此道乎?”嗛之(35)。
至冬,楊可方受告缗(36),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37)。
天子聞,使杜式治。
以為廢格詛事(38),棄縱市。
後一歲,張湯亦死。
①攻剽:搶奪。
②王太後:指漢武帝的母親王娡。
③無行:沒有好品行。
④上一黨一郡中令:上一黨一郡中某縣(史失其名)的縣令。
⑤敢行:嚴酷。
⑥蘊藉:寬和有涵養。
⑦逋:逃亡。
⑧舉:推舉。
⑨直法行治:依法辦理政事。
⑩捕案:逮捕審訊。
脩成君子仲:武帝母王娡與前夫金王孫所生女俗被封為脩成君,仲乃修成君之子,他仗恃外戚的地位,“橫于京城”。
見《漢書·外戚傳上》。
(11)穰氏之屬:穰氏一類的豪強之人。
按穰姓之族為當地的豪強勢力。
(12)如狼牧羊:比喻為政兇狠險惡。
(13)吏:指郡國官員。
隸:察看。
(14)一乳一虎:正在哺育幼虎的母虎。
值:遇。
(15)側行:在旁邊随行。
“側行送迎”,極言甯成的謙恭态度。
(16)破碎:指誅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