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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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卷一一四《東越列傳》。
(15)山東:古代指殽山或華山以東的廣大地區。
(16)蜚:同“飛”。
(17)絕人:非凡出衆。
(18)休舍:休息住宿,此指行軍途中駐紮下來。
(19)度:同“渡”,渡河。
淮南王見建已征治,恐國陰事且覺,欲發,被又以為難,乃複問被曰:“公以為吳興兵是邪非也?”被曰:“以為非也。
吳王至富貴也,舉事不當,身死丹徒,頭足異處,子孫無遺類①。
臣聞吳王悔之甚。
願王熟慮之②,無為吳王之所悔。
”王曰:“男子之所死者一言耳③。
且吳何知反,漢将一日過成臯者四十餘人④。
今我令樓緩先要成臯之口⑤,周被下穎川兵塞轘轅、伊阙之道,陳定發南陽兵守武關。
河南太守獨有洛陽耳,何足憂。
然此北尚有臨晉關、河東、上一黨一與河内、趙國。
人言曰‘絕成臯之口,天下不通’。
據三川之險⑥,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公以為何如?”被曰:“臣見其禍,未見其福也。
”王曰:“左吳、趙賢、朱驕如皆以為有福,什事九成⑦,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被曰:“大王之群臣近幸素能使衆者,皆前系诏獄⑧,餘無可用者。
”王曰:“陳勝、吳廣無立錐之地,千人之聚,起于大澤,奮臂大呼而天下響應,西至于戲而兵百二十萬。
今吾國雖小,然而勝兵者可得十餘萬⑨,非直适戌之衆⑩,釠鑿棘矜也(11),公何以言有禍無福?”被曰:“往者秦為無道,殘賊天下。
興萬乘之駕,作阿房之宮(12),收太半之賊,發闾左之戍(13),父不甯子,兄不便弟(14),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15),民皆引領而望,傾耳而聽,悲号仰天,叩心而怨上(16),故陳勝大呼,天下響應。
當今陛下臨制天下,一齊海内,泛一愛一蒸庶(17),布德施惠。
口雖未言,聲疾雷霆,令雖未出,化馳如神(18),心有所懷,威動萬裡,下之應上,猶影響也(19)。
而大将軍材能不特章邯、楊熊也(20)。
在大王以陳勝、吳廣谕之(21),被以為過矣。
”王曰:“苟如公言,不可徼幸邪(22)?”被曰:“被有愚計。
”王曰:“奈何?”被曰:“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
朔方之郡田地廣,水草美,民徙者不足以實其地。
臣之愚計,可僞為丞相禦史請書(23),徙郡國豪傑任俠及有耐罪以上(24),赦令除其罪,産五十萬以上者,皆徙其家屬朔方之郡,益發甲卒,急其會日(25)。
又僞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诏獄(逮)書,〔逮〕諸侯太子幸臣。
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即使辨武随而說之(26),傥可徼幸什得一乎(27)?”王曰:“此可也。
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
”于是王乃令官奴入宮,作皇帝玺,丞相、禦史、大将軍、軍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28),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法冠(29),欲如伍被計。
使人僞得罪而西,事大将軍、丞相;一日發兵,使人即刺殺大将軍青,而說丞相下之,如發蒙耳(30)。
①無遺類:沒有活下來的人。
遺,留下。
據《史記集解》,“遺類”一作“噍類”。
②孰:同“熟”。
③此句意思是說男子漢言必信,甘願為自己講出的一句話獻身。
④此句是批評吳王不會打仗,沒有扼守住軍事要地成臯縣的虎牢關。
虎牢關在縣城外,北臨黃河,絕岸峻崖,自古易守難攻。
楚漢戰争中,劉邦與項羽的軍隊曾相持于此。
⑤要:半路攔截。
⑥三川:指伊水、洛水和黃河。
⑦什:即“十”。
⑧诏獄:皇上交辦的案子。
⑨勝兵者:會使用兵器作戰的人。
⑩适戍:被迫戍邊。
适,同“谪”。
(11)。
釠(jī,機)鑿:鑿木制成一弩一機。
釠,通“機”,弓一弩一上的發射裝置。
棘:通“戟”,兵器名。
矜:木一柄一。
(12)阿房之宮:秦始皇營建的宏偉宮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下可樹五丈旗。
詳見卷六《秦始皇本紀》。
(13)發闾左之戌:古時居住裡巷大門内左側的貧苦居民本不當服役,秦時也征發了,可知當時徭役極為繁重。
(14)便:安适。
(15)熬然若焦:被煎熬得像燒焦了一樣。
(16)叩心:捶胸,很激切的樣子。
(17)蒸:通“烝”,衆多。
(18)化馳如神:教化的迅速推行如有神力相助。
(19)猶影響:好像影随形、響應聲一樣迅速。
響:回聲。
(20)不特:不隻是。
(21)谕:同“喻”,說明事理。
(22)徼幸:同“僥幸”。
(23)請書:向皇上提出請求建議的書奏。
(24)豪傑:地方上有權勢、橫霸一方的人。
任俠:指俠義之士,專好抑強扶弱的人。
耐:通“耏”(nài,奈),古代一種剃一掉須鬓的刑罰。
一說“二歲刑以上為耐。
耐,能任其罪”(《史記集解》引杜林語)。
(25)會日:如約會合的日期,此指限期遷至朔方郡的日子。
(26)辨武:辯士,善言辭的人。
(27)傥(tǎng,躺):同“倘”,或許。
(28)都官:中都官的省稱。
(29)法冠:漢代使節和執法者所戴的官帽。
(30)發蒙:揭開蒙蓋器物的布,比喻行一事輕而易舉。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
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僞失火宮中,相、二千石救火,至即殺之。
計未決,又欲令人衣求盜衣①,持羽檄②,從東方來③,呼曰:“南越兵入界”,欲因以發兵。
乃使人至廬江、會稽為求盜,未發。
王問伍被曰:“吾舉兵西鄉④,諸侯必有應我者;即無應,奈何?”被曰:“南收衡山以擊廬江,有尋陽之船,守下雉之城,結九江之蒲⑤,絕豫章之口⑥,強努臨江而守,以禁南郡之下⑦,東收江都、會稽,南通勁越,屈強江淮間⑧,猶可得延歲月之壽。
”王曰:“善,無以易此,急則走越耳。
” ①求盜:掌追捕盜賊的士卒。
②羽檄:插有羽一毛一、表示情況緊急的征召聲讨文書。
③東方:《漢書·淮南王傳》作“南方”,下文說“南越兵入界”,應為南方。
④鄉:同“向”,朝向。
⑤結:打結,此指扼住。
⑥絕豫章之口:此指阻斷豫章水北入長江的彭蠡湖口。
⑦禁南郡之下:阻止南郡軍隊順長江而下。
⑧屈強:委屈和強大,此指勢力的收縮和擴張。
于是廷尉以王孫建辭連淮南王太子遷聞。
上遣廷尉監因拜淮南中尉①,逮捕太子。
至淮南,淮南王聞,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
召相,相至;内史以出為解②。
中尉曰:“臣受诏使③,不得見王。
”王念獨殺相而内史中尉不來,無益也,即罷相。
王猶豫,計未決。
太子念所坐者謀刺漢中尉④,所與謀者已死,以為口絕,乃謂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系,今無足與舉事者。
王以非時發⑤,恐無功,臣願會逮⑥。
”王亦愉欲休,即許太子。
太子即自刭,不殊⑦。
伍被自詣吏,因告與淮南王謀反,反蹤迹具如此⑧。
①因拜:趁着拜見的機會。
②以出為解:借外出為理由得以脫身。
③受诏使:迎接皇上派來的使臣,即廷尉監。
④坐:因犯……罪。
⑤非時:不合時宜,指時機尚未成熟。
⑥會逮:前去受捕。
⑦不殊:不死。
殊:指身首異處。
⑧具如此:指把所知内情和盤供出。
具,同“俱”。
全部,都。
吏因捕太子、王後,圍王宮,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具以聞。
上下公卿治①,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衡山王賜,淮南王弟也,當坐收,有司請逮捕衡山王。
天子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當相坐。
與諸侯王列侯會肄丞相諸侯議②。
”趙王彭祖、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③,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無道,謀反明白,當伏誅。
”膠西王臣端議曰:“淮南王安廢法行邪,懷詐僞心,以亂天下,熒惑百姓④,倍畔宗廟⑤,妄作妖言。
《春秋》曰‘臣無将⑥,将而誅’。
安罪重于将,謀反形已定。
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道事驗明白⑦,甚大逆無道,當伏其法。
而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⑧,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⑨,不能相教,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⑩,毋得宦為吏。
其非吏,他贖死金二斤八兩。
以章臣安之罪(11),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複有邪僻倍畔之意(12)。
”丞相弘、廷尉湯等以聞,天子使宗正以符節治王。
未至,淮南王安自刭殺。
王後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
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13),欲勿誅。
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謀,被罪無赦。
”遂誅被。
國除為九江郡。
①此句是說皇上把淮南王謀反案交給公卿大臣去審理。
上,皇上。
下,下達。
②會肄:聚集起來商議。
肄,研習。
按:《史記索隐》本此句“丞相”後無“諸侯”二字,于文義更為順暢③列侯臣讓:據《漢書·功臣恩澤侯表》,元朔年間列侯中無人名“讓”,疑“讓”(讓)當作“襄”,即平陽侯曹襄。
詳見《史記會注考證》引王先慎語。
④熒惑:迷惑。
⑤倍畔:通“背叛”。
⑥無:通“毋”,不,不要。
将:率領,此指率衆作亂。
按:這二句話系出自《公羊春秋》莊公三十一年,原文是“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⑦書節印圖:指謀反用的文告、符節、印玺、地圖。
符節:朝廷派官出使時作為憑證的信物。
驗:證據。
⑧比者:此指接近于二百石而略低一些的官秩。
比,比照。
⑨不在法中:指未參與謀反,未觸犯法網。
⑩士伍:士兵。
(11)章:同“彰”,明顯。
此指把罪惡充分暴露出來。
(12)邪僻:邪惡。
僻,不正。
(13)雅辭:合乎規範的雅正的言論。
此指伍被曾勸阻淮南王謀反所說的那些話。
引:稱引,稱贊和例舉。
衡山王賜,王後乘舒生子三人,長男爽為太子,次男孝,次女無采。
又姬徐來生子男一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
衡山王、淮南王兄弟相責望禮節①,間不相能②。
衡山王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反具,亦心結賓客以應之,恐為所并。
元光六年,衡山王入朝,其谒者衛慶有方術③,欲上書事天子,王怒,故劾慶死罪,強榜服之④。
衡山内史以為非是,卻其獄⑤。
王使人上書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⑥。
王又數侵奪人田,壞人冢以為田。
有司請逮治衡山王。
天子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⑦。
衡山王以此恚,與奚慈、張廣昌謀,求能為兵法候星氣者⑧,日夜從容王密謀反事⑨。
①責望:責怪抱怨。
②間:隔閡,疏遠。
能:和睦。
③方術:一指有關治理天下的思想見解,一指星相、占蔔、算命、醫病、求仙等各種行當的學問。
此處當指後者。
④強榜服之:用嚴刑拷打強迫人服罪。
⑤卻其獄:拒不受理案子。
⑥不直:此指理屈。
⑦此句是說收回了衡山王原可委任本國二百石以上官吏的權力,改為由天子調任。
⑧候星氣:觀測天文氣象以占蔔吉兇。
⑨從容:縱容,慫恿。
“從”同“縱”。
王後乘舒死,立徐來為王後。
厥姬俱幸。
兩人相妒,厥姬乃惡王後徐來于太子曰:“徐來使婢蠱道殺太子母①。
”太子心怨徐來。
徐來兄至衡山,太子與飲,以刃刺傷王後兄。
王後怨怒,數毀惡太子于王。
太子女弟無采②,嫁棄歸③,與奴一奸一,又與客一奸一。
太子數讓無采④,無采怒,不與太子通⑤。
王後聞之,即善遇無采。
無采及中兄孝少失母,附王後,王後以計一愛一之⑥,與共毀太子,王以故數擊笞太子⑦。
元朔四年中,人有賊傷王後假母者⑧,王疑太子使人傷之,笞太子。
後王病,太子時稱病不侍。
孝、王後、無采惡太子:“太子實不病,自言病,有喜色。
”王大怒,欲廢太子,立其弟孝。
王後知王決廢太子,又欲并廢孝。
王後有侍者,善舞,王幸之,王後欲令侍者與孝亂以污之⑨,欲并廢兄弟而立其子廣代太子。
太子爽知之,念後數惡已無巳時,欲與亂以止其口。
王後飲,太子前為壽⑩,因據王後股(11),求與王後卧。
王後怒,以告王。
王乃召,欲縛而笞之。
太子知王常欲廢已立其弟孝,乃謂王曰:“孝與王禦者一奸一(12),無采與奴一奸一,王強食,請上書。
”即倍王去。
王使人止之,莫能禁,乃自駕追捕太子。
太子妄惡言,王械系太子一宮中(13)。
孝日益親幸。
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号曰将軍,令居外宅,多給金錢,招緻賓客。
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計,日夜從容勸之。
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救赫、陳喜作?車镞矢(14),刻天子玺,将相軍吏印。
王日夜求壯士如周丘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以約束(15)。
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之間而有之,望如是。
①蠱道:用詛咒等邪術加害于人。
②女弟:妹妹。
③嫁棄歸:出嫁後被夫家休逐,回到一娘一家。
④讓:責備。
⑤通:交往,往來。
⑥以計一愛一之:是說為着實現某個目的而表示一愛一人,并非出于真心。
⑦按:此段與下一段中華書局本原為一段,現據文意分為二段。
⑧假母:繼母或庶母(父親的側室)。
一說“傅母”,即保育、輔導貴族子女的老婦,詳見《史記集解》引《漢書音義》注。
⑨亂:此指住仆之間男一女私通,違背倫常綱紀。
⑩為壽:敬酒祝壽。
(11)股:大一腿。
(12)禦者:帝王所用的仆人,此指淮南王的女侍。
(13)械系:用鐐铐囚禁。
(14)赫:《漢書·淮南王傳》作“枚赫”。
車:古代的一種戰車。
镞矢:泛指有箭頭的箭支。
一說當指一種“金镞剪羽”的箭支,詳見《史記會注考證》引王念孫注。
(15)約束:管束。
此指按照吳楚七國反叛時的計謀行一事。
元朔五年秋,衡山王當朝,(六年)過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語①,除前郤②,約束反具。
衡山王即上書謝病,上賜書不朝。
元朔六年中,衡山王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孝為太子。
爽聞,即使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車镞矢,與王禦者一奸一,欲以敗孝。
白嬴至長安,未及上書,吏捕嬴,以淮南事系④。
王聞爽使白嬴上書,恐言國陰事,即上書反告太子爽所為不道棄市罪事。
事下沛郡治⑤。
元(朔七)〔狩元〕年冬,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⑥,得陳喜與衡山王子孝家。
吏劾孝首匿喜。
孝以為陳喜雅數與王計謀反⑦,恐其發之,聞律先自告除其罪⑧,又疑太子使白嬴上書發其事,即先自告,告所與謀反者救赫、陳喜等。
廷尉治驗,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
天子曰:“勿捕。
”遣中尉安、大行息即問王,王具以情實對⑨。
吏皆圍王宮而守之。
中尉、大行還,以聞,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沛郡雜治王⑩。
王聞,即自刭殺。
孝先自告反,除其罪;坐與王禦婢一奸一,棄市。
王後徐來亦坐蠱殺前王後乘舒,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皆棄市。
諸與衡山王謀反者皆族。
國除為衡山郡。
①昆弟:兄弟。
②郤:通“隙”,縫隙,此指彼此的嫌隙。
③約束:此指約定。
④此句是說白嬴由于與淮南王謀反事有牽連而被拘押。
⑤按:此段與下一段中華書局本原為一段,現據文義分二段。
⑥有司:古代泛稱各有專職的官吏。
⑦雅:平素,向來。
⑧先自告:搶先自首。
此句是說依漢律,自首者可免罪。
⑨情實:真實的情況。
⑩雜:共同。
太史公曰:《詩》之所謂“戎狄是膺,荊舒是懲①”,信哉是言也。
淮南、衡山親為骨肉,疆千裡,列為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②,而專挾邪僻之計,謀為畔逆,仍父子再亡國③,各不終其身,為天下笑。
此非獨王過也,亦其俗薄④,臣下漸一靡一使然也⑤。
夫荊楚僄勇輕悍⑥,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⑦。
①膺:抗擊。
荊:周代楚國的别名。
春秋時楚國争霸,不斷向外擴張,疆域遼闊。
漢初淮南國、衡山國都在春秋楚國的舊版圖内,因此作者引此詩句發表議論。
舒:指楚國的結盟國舒庸、舒鸠、舒蓼等。
按:這二句詩引自《詩經·魯頌·?(bì,必)宮》,原詩贊揚魯僖公參加齊桓公的會盟,懲制了楚國。
②蕃臣職:指諸侯國具有的保衛中央政權的職責。
屏障。
蕃臣,即身為藩國之主的諸侯王。
番,通“藩”。
③仍:沿襲。
④俗薄:世風澆薄。
⑤漸:浸染。
漸一靡一(mó,模):比喻逐漸影響。
一靡一,通“摩”,撫一摩。
⑥僄:輕捷。
悍:兇狠。
⑦自古記之:指前引《詩經》之語。
(15)山東:古代指殽山或華山以東的廣大地區。
(16)蜚:同“飛”。
(17)絕人:非凡出衆。
(18)休舍:休息住宿,此指行軍途中駐紮下來。
(19)度:同“渡”,渡河。
淮南王見建已征治,恐國陰事且覺,欲發,被又以為難,乃複問被曰:“公以為吳興兵是邪非也?”被曰:“以為非也。
吳王至富貴也,舉事不當,身死丹徒,頭足異處,子孫無遺類①。
臣聞吳王悔之甚。
願王熟慮之②,無為吳王之所悔。
”王曰:“男子之所死者一言耳③。
且吳何知反,漢将一日過成臯者四十餘人④。
今我令樓緩先要成臯之口⑤,周被下穎川兵塞轘轅、伊阙之道,陳定發南陽兵守武關。
河南太守獨有洛陽耳,何足憂。
然此北尚有臨晉關、河東、上一黨一與河内、趙國。
人言曰‘絕成臯之口,天下不通’。
據三川之險⑥,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公以為何如?”被曰:“臣見其禍,未見其福也。
”王曰:“左吳、趙賢、朱驕如皆以為有福,什事九成⑦,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被曰:“大王之群臣近幸素能使衆者,皆前系诏獄⑧,餘無可用者。
”王曰:“陳勝、吳廣無立錐之地,千人之聚,起于大澤,奮臂大呼而天下響應,西至于戲而兵百二十萬。
今吾國雖小,然而勝兵者可得十餘萬⑨,非直适戌之衆⑩,釠鑿棘矜也(11),公何以言有禍無福?”被曰:“往者秦為無道,殘賊天下。
興萬乘之駕,作阿房之宮(12),收太半之賊,發闾左之戍(13),父不甯子,兄不便弟(14),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15),民皆引領而望,傾耳而聽,悲号仰天,叩心而怨上(16),故陳勝大呼,天下響應。
當今陛下臨制天下,一齊海内,泛一愛一蒸庶(17),布德施惠。
口雖未言,聲疾雷霆,令雖未出,化馳如神(18),心有所懷,威動萬裡,下之應上,猶影響也(19)。
而大将軍材能不特章邯、楊熊也(20)。
在大王以陳勝、吳廣谕之(21),被以為過矣。
”王曰:“苟如公言,不可徼幸邪(22)?”被曰:“被有愚計。
”王曰:“奈何?”被曰:“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
朔方之郡田地廣,水草美,民徙者不足以實其地。
臣之愚計,可僞為丞相禦史請書(23),徙郡國豪傑任俠及有耐罪以上(24),赦令除其罪,産五十萬以上者,皆徙其家屬朔方之郡,益發甲卒,急其會日(25)。
又僞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诏獄(逮)書,〔逮〕諸侯太子幸臣。
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即使辨武随而說之(26),傥可徼幸什得一乎(27)?”王曰:“此可也。
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
”于是王乃令官奴入宮,作皇帝玺,丞相、禦史、大将軍、軍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28),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法冠(29),欲如伍被計。
使人僞得罪而西,事大将軍、丞相;一日發兵,使人即刺殺大将軍青,而說丞相下之,如發蒙耳(30)。
①無遺類:沒有活下來的人。
遺,留下。
據《史記集解》,“遺類”一作“噍類”。
②孰:同“熟”。
③此句意思是說男子漢言必信,甘願為自己講出的一句話獻身。
④此句是批評吳王不會打仗,沒有扼守住軍事要地成臯縣的虎牢關。
虎牢關在縣城外,北臨黃河,絕岸峻崖,自古易守難攻。
楚漢戰争中,劉邦與項羽的軍隊曾相持于此。
⑤要:半路攔截。
⑥三川:指伊水、洛水和黃河。
⑦什:即“十”。
⑧诏獄:皇上交辦的案子。
⑨勝兵者:會使用兵器作戰的人。
⑩适戍:被迫戍邊。
适,同“谪”。
(11)。
釠(jī,機)鑿:鑿木制成一弩一機。
釠,通“機”,弓一弩一上的發射裝置。
棘:通“戟”,兵器名。
矜:木一柄一。
(12)阿房之宮:秦始皇營建的宏偉宮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下可樹五丈旗。
詳見卷六《秦始皇本紀》。
(13)發闾左之戌:古時居住裡巷大門内左側的貧苦居民本不當服役,秦時也征發了,可知當時徭役極為繁重。
(14)便:安适。
(15)熬然若焦:被煎熬得像燒焦了一樣。
(16)叩心:捶胸,很激切的樣子。
(17)蒸:通“烝”,衆多。
(18)化馳如神:教化的迅速推行如有神力相助。
(19)猶影響:好像影随形、響應聲一樣迅速。
響:回聲。
(20)不特:不隻是。
(21)谕:同“喻”,說明事理。
(22)徼幸:同“僥幸”。
(23)請書:向皇上提出請求建議的書奏。
(24)豪傑:地方上有權勢、橫霸一方的人。
任俠:指俠義之士,專好抑強扶弱的人。
耐:通“耏”(nài,奈),古代一種剃一掉須鬓的刑罰。
一說“二歲刑以上為耐。
耐,能任其罪”(《史記集解》引杜林語)。
(25)會日:如約會合的日期,此指限期遷至朔方郡的日子。
(26)辨武:辯士,善言辭的人。
(27)傥(tǎng,躺):同“倘”,或許。
(28)都官:中都官的省稱。
(29)法冠:漢代使節和執法者所戴的官帽。
(30)發蒙:揭開蒙蓋器物的布,比喻行一事輕而易舉。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
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僞失火宮中,相、二千石救火,至即殺之。
計未決,又欲令人衣求盜衣①,持羽檄②,從東方來③,呼曰:“南越兵入界”,欲因以發兵。
乃使人至廬江、會稽為求盜,未發。
王問伍被曰:“吾舉兵西鄉④,諸侯必有應我者;即無應,奈何?”被曰:“南收衡山以擊廬江,有尋陽之船,守下雉之城,結九江之蒲⑤,絕豫章之口⑥,強努臨江而守,以禁南郡之下⑦,東收江都、會稽,南通勁越,屈強江淮間⑧,猶可得延歲月之壽。
”王曰:“善,無以易此,急則走越耳。
” ①求盜:掌追捕盜賊的士卒。
②羽檄:插有羽一毛一、表示情況緊急的征召聲讨文書。
③東方:《漢書·淮南王傳》作“南方”,下文說“南越兵入界”,應為南方。
④鄉:同“向”,朝向。
⑤結:打結,此指扼住。
⑥絕豫章之口:此指阻斷豫章水北入長江的彭蠡湖口。
⑦禁南郡之下:阻止南郡軍隊順長江而下。
⑧屈強:委屈和強大,此指勢力的收縮和擴張。
于是廷尉以王孫建辭連淮南王太子遷聞。
上遣廷尉監因拜淮南中尉①,逮捕太子。
至淮南,淮南王聞,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
召相,相至;内史以出為解②。
中尉曰:“臣受诏使③,不得見王。
”王念獨殺相而内史中尉不來,無益也,即罷相。
王猶豫,計未決。
太子念所坐者謀刺漢中尉④,所與謀者已死,以為口絕,乃謂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系,今無足與舉事者。
王以非時發⑤,恐無功,臣願會逮⑥。
”王亦愉欲休,即許太子。
太子即自刭,不殊⑦。
伍被自詣吏,因告與淮南王謀反,反蹤迹具如此⑧。
①因拜:趁着拜見的機會。
②以出為解:借外出為理由得以脫身。
③受诏使:迎接皇上派來的使臣,即廷尉監。
④坐:因犯……罪。
⑤非時:不合時宜,指時機尚未成熟。
⑥會逮:前去受捕。
⑦不殊:不死。
殊:指身首異處。
⑧具如此:指把所知内情和盤供出。
具,同“俱”。
全部,都。
吏因捕太子、王後,圍王宮,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具以聞。
上下公卿治①,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衡山王賜,淮南王弟也,當坐收,有司請逮捕衡山王。
天子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當相坐。
與諸侯王列侯會肄丞相諸侯議②。
”趙王彭祖、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③,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無道,謀反明白,當伏誅。
”膠西王臣端議曰:“淮南王安廢法行邪,懷詐僞心,以亂天下,熒惑百姓④,倍畔宗廟⑤,妄作妖言。
《春秋》曰‘臣無将⑥,将而誅’。
安罪重于将,謀反形已定。
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道事驗明白⑦,甚大逆無道,當伏其法。
而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⑧,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⑨,不能相教,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⑩,毋得宦為吏。
其非吏,他贖死金二斤八兩。
以章臣安之罪(11),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複有邪僻倍畔之意(12)。
”丞相弘、廷尉湯等以聞,天子使宗正以符節治王。
未至,淮南王安自刭殺。
王後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
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13),欲勿誅。
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謀,被罪無赦。
”遂誅被。
國除為九江郡。
①此句是說皇上把淮南王謀反案交給公卿大臣去審理。
上,皇上。
下,下達。
②會肄:聚集起來商議。
肄,研習。
按:《史記索隐》本此句“丞相”後無“諸侯”二字,于文義更為順暢③列侯臣讓:據《漢書·功臣恩澤侯表》,元朔年間列侯中無人名“讓”,疑“讓”(讓)當作“襄”,即平陽侯曹襄。
詳見《史記會注考證》引王先慎語。
④熒惑:迷惑。
⑤倍畔:通“背叛”。
⑥無:通“毋”,不,不要。
将:率領,此指率衆作亂。
按:這二句話系出自《公羊春秋》莊公三十一年,原文是“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⑦書節印圖:指謀反用的文告、符節、印玺、地圖。
符節:朝廷派官出使時作為憑證的信物。
驗:證據。
⑧比者:此指接近于二百石而略低一些的官秩。
比,比照。
⑨不在法中:指未參與謀反,未觸犯法網。
⑩士伍:士兵。
(11)章:同“彰”,明顯。
此指把罪惡充分暴露出來。
(12)邪僻:邪惡。
僻,不正。
(13)雅辭:合乎規範的雅正的言論。
此指伍被曾勸阻淮南王謀反所說的那些話。
引:稱引,稱贊和例舉。
衡山王賜,王後乘舒生子三人,長男爽為太子,次男孝,次女無采。
又姬徐來生子男一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
衡山王、淮南王兄弟相責望禮節①,間不相能②。
衡山王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反具,亦心結賓客以應之,恐為所并。
元光六年,衡山王入朝,其谒者衛慶有方術③,欲上書事天子,王怒,故劾慶死罪,強榜服之④。
衡山内史以為非是,卻其獄⑤。
王使人上書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⑥。
王又數侵奪人田,壞人冢以為田。
有司請逮治衡山王。
天子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⑦。
衡山王以此恚,與奚慈、張廣昌謀,求能為兵法候星氣者⑧,日夜從容王密謀反事⑨。
①責望:責怪抱怨。
②間:隔閡,疏遠。
能:和睦。
③方術:一指有關治理天下的思想見解,一指星相、占蔔、算命、醫病、求仙等各種行當的學問。
此處當指後者。
④強榜服之:用嚴刑拷打強迫人服罪。
⑤卻其獄:拒不受理案子。
⑥不直:此指理屈。
⑦此句是說收回了衡山王原可委任本國二百石以上官吏的權力,改為由天子調任。
⑧候星氣:觀測天文氣象以占蔔吉兇。
⑨從容:縱容,慫恿。
“從”同“縱”。
王後乘舒死,立徐來為王後。
厥姬俱幸。
兩人相妒,厥姬乃惡王後徐來于太子曰:“徐來使婢蠱道殺太子母①。
”太子心怨徐來。
徐來兄至衡山,太子與飲,以刃刺傷王後兄。
王後怨怒,數毀惡太子于王。
太子女弟無采②,嫁棄歸③,與奴一奸一,又與客一奸一。
太子數讓無采④,無采怒,不與太子通⑤。
王後聞之,即善遇無采。
無采及中兄孝少失母,附王後,王後以計一愛一之⑥,與共毀太子,王以故數擊笞太子⑦。
元朔四年中,人有賊傷王後假母者⑧,王疑太子使人傷之,笞太子。
後王病,太子時稱病不侍。
孝、王後、無采惡太子:“太子實不病,自言病,有喜色。
”王大怒,欲廢太子,立其弟孝。
王後知王決廢太子,又欲并廢孝。
王後有侍者,善舞,王幸之,王後欲令侍者與孝亂以污之⑨,欲并廢兄弟而立其子廣代太子。
太子爽知之,念後數惡已無巳時,欲與亂以止其口。
王後飲,太子前為壽⑩,因據王後股(11),求與王後卧。
王後怒,以告王。
王乃召,欲縛而笞之。
太子知王常欲廢已立其弟孝,乃謂王曰:“孝與王禦者一奸一(12),無采與奴一奸一,王強食,請上書。
”即倍王去。
王使人止之,莫能禁,乃自駕追捕太子。
太子妄惡言,王械系太子一宮中(13)。
孝日益親幸。
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号曰将軍,令居外宅,多給金錢,招緻賓客。
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計,日夜從容勸之。
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救赫、陳喜作?車镞矢(14),刻天子玺,将相軍吏印。
王日夜求壯士如周丘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以約束(15)。
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之間而有之,望如是。
①蠱道:用詛咒等邪術加害于人。
②女弟:妹妹。
③嫁棄歸:出嫁後被夫家休逐,回到一娘一家。
④讓:責備。
⑤通:交往,往來。
⑥以計一愛一之:是說為着實現某個目的而表示一愛一人,并非出于真心。
⑦按:此段與下一段中華書局本原為一段,現據文意分為二段。
⑧假母:繼母或庶母(父親的側室)。
一說“傅母”,即保育、輔導貴族子女的老婦,詳見《史記集解》引《漢書音義》注。
⑨亂:此指住仆之間男一女私通,違背倫常綱紀。
⑩為壽:敬酒祝壽。
(11)股:大一腿。
(12)禦者:帝王所用的仆人,此指淮南王的女侍。
(13)械系:用鐐铐囚禁。
(14)赫:《漢書·淮南王傳》作“枚赫”。
車:古代的一種戰車。
镞矢:泛指有箭頭的箭支。
一說當指一種“金镞剪羽”的箭支,詳見《史記會注考證》引王念孫注。
(15)約束:管束。
此指按照吳楚七國反叛時的計謀行一事。
元朔五年秋,衡山王當朝,(六年)過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語①,除前郤②,約束反具。
衡山王即上書謝病,上賜書不朝。
元朔六年中,衡山王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孝為太子。
爽聞,即使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車镞矢,與王禦者一奸一,欲以敗孝。
白嬴至長安,未及上書,吏捕嬴,以淮南事系④。
王聞爽使白嬴上書,恐言國陰事,即上書反告太子爽所為不道棄市罪事。
事下沛郡治⑤。
元(朔七)〔狩元〕年冬,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⑥,得陳喜與衡山王子孝家。
吏劾孝首匿喜。
孝以為陳喜雅數與王計謀反⑦,恐其發之,聞律先自告除其罪⑧,又疑太子使白嬴上書發其事,即先自告,告所與謀反者救赫、陳喜等。
廷尉治驗,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
天子曰:“勿捕。
”遣中尉安、大行息即問王,王具以情實對⑨。
吏皆圍王宮而守之。
中尉、大行還,以聞,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沛郡雜治王⑩。
王聞,即自刭殺。
孝先自告反,除其罪;坐與王禦婢一奸一,棄市。
王後徐來亦坐蠱殺前王後乘舒,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皆棄市。
諸與衡山王謀反者皆族。
國除為衡山郡。
①昆弟:兄弟。
②郤:通“隙”,縫隙,此指彼此的嫌隙。
③約束:此指約定。
④此句是說白嬴由于與淮南王謀反事有牽連而被拘押。
⑤按:此段與下一段中華書局本原為一段,現據文義分二段。
⑥有司:古代泛稱各有專職的官吏。
⑦雅:平素,向來。
⑧先自告:搶先自首。
此句是說依漢律,自首者可免罪。
⑨情實:真實的情況。
⑩雜:共同。
太史公曰:《詩》之所謂“戎狄是膺,荊舒是懲①”,信哉是言也。
淮南、衡山親為骨肉,疆千裡,列為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②,而專挾邪僻之計,謀為畔逆,仍父子再亡國③,各不終其身,為天下笑。
此非獨王過也,亦其俗薄④,臣下漸一靡一使然也⑤。
夫荊楚僄勇輕悍⑥,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⑦。
①膺:抗擊。
荊:周代楚國的别名。
春秋時楚國争霸,不斷向外擴張,疆域遼闊。
漢初淮南國、衡山國都在春秋楚國的舊版圖内,因此作者引此詩句發表議論。
舒:指楚國的結盟國舒庸、舒鸠、舒蓼等。
按:這二句詩引自《詩經·魯頌·?(bì,必)宮》,原詩贊揚魯僖公參加齊桓公的會盟,懲制了楚國。
②蕃臣職:指諸侯國具有的保衛中央政權的職責。
屏障。
蕃臣,即身為藩國之主的諸侯王。
番,通“藩”。
③仍:沿襲。
④俗薄:世風澆薄。
⑤漸:浸染。
漸一靡一(mó,模):比喻逐漸影響。
一靡一,通“摩”,撫一摩。
⑥僄:輕捷。
悍:兇狠。
⑦自古記之:指前引《詩經》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