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列傳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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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皇帝前被封為代王,呂後死後,周勃等平定了諸呂之亂,擁戴劉恒為帝,他便從代國來到西漢京城長安。
(15)乃:就。
佗親:指趙佗的父母親。
冢:墳墓。
(16)守邑:猶“守冢”,指守墓的人家。
(17)奉祀:舉行祭祀。
(18)從昆弟:堂兄弟。
(19)言:推薦。
好畤:縣名。
(20)先帝:指漢高祖劉邦。
習使:屢次出使。
(21)讓:責備。
(22)曾:竟然。
一介:一位。
(23)書:奏書。
謝:道歉,謝罪。
(24)大長老夫:趙佗自稱其身世,意謂我是個年老的大君長。
(25)人衆:民衆,百姓。
(26)瓯駱:西瓯和駱越。
一裸一國:赤身****的國家。
因其地炎熱,人們穿衣少,故稱為一裸一國。
(27)藩臣:屬國之臣。
(28)奉貢職:遵從納貢的職責。
(29)朝請:漢時諸侯王朝見天子,在春天時叫朝,在秋天時叫請。
(30)居國:在國内。
故:原來的。
(31)稱王:自稱為王。
朝命:朝廷的命令。
(32)建元四年:即公元前一四○年。
建元,漢武帝第一個年号(前140—前135)。
佗孫胡為南越王。
此時閩越王郢興兵擊南越邊邑①,胡使人上書曰:“兩越俱為藩臣,毋得擅興兵相攻擊。
今閩越興兵侵臣,臣不敢興兵,唯天子诏之。
”于是天子多南越義②,守職約,為興師,遣兩将軍往讨閩越③。
兵未逾嶺④,閩越王弟馀善殺郢以降,于是罷兵。
天子使莊助往谕意南越王⑤,胡頓首曰:“天子乃為臣興兵讨閩越,死無以報德!”遣太子嬰齊入宿衛。
⑥。
謂助曰:“國新被寇⑦,使者行矣。
胡方日夜裝入見天子⑧。
助去後,其大臣谏胡曰:“漢興兵誅郢,亦行以驚動南越⑨。
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無失禮,⑩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11)。
入見則不得複歸,亡國之勢也。
”于是胡稱病,竟不入見。
後十餘歲,胡實病甚,太子嬰齊請歸。
胡薨,谥為文王(12)。
①此時:指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
②多:贊美。
③兩将軍:指王恢和韓安國。
建元六年八月,武帝派大行王恢和大農令韓安國前去讨伐閩越王郢。
④逾:越過。
嶺:指陽山嶺。
⑤谕:說明白。
⑥宿衛:宮中的侍衛。
⑦被:遭。
寇:侵害。
⑧裝:整裝待發。
⑨行以:猶“以行”,用這行動。
⑩期:希望。
無:通“毋”,不要。
(11)說(yuè,月):喜歡。
好語:動聽的言辭。
(12)谥:古代君王和高官死後,根據他一生的事迹所加給他的稱号。
嬰齊代立,即藏其先武帝玺①。
嬰齊其入宿衛在長安時,取邯鄲樛氏女②,生子興。
及即位,上書請立樛氏女為後③,興為嗣④。
漢數使使者風谕嬰齊,嬰齊尚樂擅殺生自恣⑤,懼入見要用漢法⑥,比内諸侯⑦,固稱病⑧,遂不入見。
遣子次公入宿衛。
嬰齊薨,谥為明王。
①先:祖先。
玺:皇帝的印章。
“藏玺”就是去掉私自稱帝的帝号的意思,表示不再稱帝。
②取:同“娶”。
樛(jiū,揪)氏女:姓的人家的女兒。
③後:王後。
④嗣:指王位繼承人。
⑤尚樂:喜歡。
殺生:指殺人。
恣:放縱。
⑥:要:要挾,強迫。
⑦比:比況,比照。
内諸侯:内地諸侯。
⑧固:通“故”。
太子興代立,其母為太後。
太後自未為嬰齊姬時,嘗與霸陵人安國少季通①。
及嬰齊薨後,元鼎四年②,漢使安國少季往谕王、王太後以入朝,比内諸侯;令辯士谏大夫終軍等宣其辭③,勇士魏臣等輔其缺④,衛尉路博德将兵屯桂陽⑤,待使者。
王年少,太後中國人也,嘗與安國少季通,其使,複私焉⑥。
國人頗知之,多不附太後⑦。
太後恐亂起,亦欲倚漢威,數勸王及群臣求内屬。
即因使者上書⑧,請比内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⑨。
于是天子許之,賜其丞相呂嘉銀印,及内史、中尉、大傅印⑩,餘得自置。
除其故黥劓刑(11),用漢法,比内諸侯。
使者皆留填撫之(12)。
王、王太後饬治行裝重赍(13),為入朝具(14)。
其相呂嘉年長矣,相三王,宗族官仕為長吏者七十餘人(15),男盡尚王女(16),女盡嫁王子兄弟宗室,及蒼梧秦王有連(17)。
其居國中甚重,越人信之,多為耳目者,得衆心愈于王(18)。
王之上書,數谏止王,王弗聽。
有等畔心(19),數稱病不見漢使者。
使者皆注意嘉,勢未能誅(20)。
王、王太後亦恐嘉先事發(21),乃至酒,介漢使者權(22),謀誅嘉等。
使者皆東鄉(23),太後南鄉,王北鄉,相嘉、大臣皆西鄉,侍坐飲。
嘉弟為将,将卒居宮外(24)。
酒行,太後謂嘉曰:“南越内屬,國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者(25),何也?”以激怒使者。
使者狐疑相仗(26),遂莫敢發。
嘉見耳目非是(27),即起而出。
太後怒,欲?嘉以矛(28),王止太後。
嘉遂出,分其弟兵就舍(29),稱病,不肯見王及使者。
乃陰與大臣作亂。
王素無意誅嘉(30),嘉知之,以故數月不發。
太後有一婬一行,國人不附,欲獨誅嘉等,力又不能。
①安國少季:人名。
安國為複姓。
通:通一奸一。
②元鼎四年:即公元前一一三年。
元鼎,武帝第五個年号(前116—前111)。
③辯士:善于言談和辯論的人。
宣:宣讀,傳達。
④輔:輔助。
缺:缺失、不足。
《漢書·南越傳》作“決”,決策。
也通。
⑤将:率領。
屯:駐軍。
⑥複私焉:又與太後通一奸一。
⑦附:依附。
⑧因:通過。
⑨除:撤掉。
邊關:邊境上的關塞。
⑩大傅:即太傅。
(11)黥:古代的一種刑法。
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再塗上墨,所以又叫“墨刑”。
劓:古代的一種刑法,割掉犯人的鼻子。
(12)填撫:安一撫。
填,通“鎮”。
之:代指南越。
(13)饬(chì,斥)治:整治。
重赍(zī,資):貴重的财物。
赍,通“資”。
(14)具:準備。
(15)相三王:輔佐三位國王。
官仕:當官。
(16)尚:娶公主為妻。
(17)及:同。
蒼梧秦王:即趙光。
他是越人之王,居住于漢朝所設的蒼梧郡,自稱秦王。
有連:有婚姻關系。
(18)衆心:民衆之心。
(19)畔:通“叛”。
(20)勢:形勢。
此指被形勢所限。
(21)先事發:在事前首先發難。
(22)介:憑借。
(23)東鄉:面朝東。
此“鄉”字和以下幾個“鄉”字均同“向”。
(24)将:率。
(25)相君:對丞相的尊稱。
苦:不滿意。
便:利。
(26)相仗:相持。
(27)耳目非是:在跟前的人皆不同于以往。
(28)?:小矛。
這裡指用矛戟沖一刺。
(29)分其弟兵:把他弟弟的兵分出一部分。
就舍:安排在住處附近。
(30)素:一向。
天子聞嘉不聽王,王、王
(15)乃:就。
佗親:指趙佗的父母親。
冢:墳墓。
(16)守邑:猶“守冢”,指守墓的人家。
(17)奉祀:舉行祭祀。
(18)從昆弟:堂兄弟。
(19)言:推薦。
好畤:縣名。
(20)先帝:指漢高祖劉邦。
習使:屢次出使。
(21)讓:責備。
(22)曾:竟然。
一介:一位。
(23)書:奏書。
謝:道歉,謝罪。
(24)大長老夫:趙佗自稱其身世,意謂我是個年老的大君長。
(25)人衆:民衆,百姓。
(26)瓯駱:西瓯和駱越。
一裸一國:赤身****的國家。
因其地炎熱,人們穿衣少,故稱為一裸一國。
(27)藩臣:屬國之臣。
(28)奉貢職:遵從納貢的職責。
(29)朝請:漢時諸侯王朝見天子,在春天時叫朝,在秋天時叫請。
(30)居國:在國内。
故:原來的。
(31)稱王:自稱為王。
朝命:朝廷的命令。
(32)建元四年:即公元前一四○年。
建元,漢武帝第一個年号(前140—前135)。
佗孫胡為南越王。
此時閩越王郢興兵擊南越邊邑①,胡使人上書曰:“兩越俱為藩臣,毋得擅興兵相攻擊。
今閩越興兵侵臣,臣不敢興兵,唯天子诏之。
”于是天子多南越義②,守職約,為興師,遣兩将軍往讨閩越③。
兵未逾嶺④,閩越王弟馀善殺郢以降,于是罷兵。
天子使莊助往谕意南越王⑤,胡頓首曰:“天子乃為臣興兵讨閩越,死無以報德!”遣太子嬰齊入宿衛。
⑥。
謂助曰:“國新被寇⑦,使者行矣。
胡方日夜裝入見天子⑧。
助去後,其大臣谏胡曰:“漢興兵誅郢,亦行以驚動南越⑨。
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無失禮,⑩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11)。
入見則不得複歸,亡國之勢也。
”于是胡稱病,竟不入見。
後十餘歲,胡實病甚,太子嬰齊請歸。
胡薨,谥為文王(12)。
①此時:指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
②多:贊美。
③兩将軍:指王恢和韓安國。
建元六年八月,武帝派大行王恢和大農令韓安國前去讨伐閩越王郢。
④逾:越過。
嶺:指陽山嶺。
⑤谕:說明白。
⑥宿衛:宮中的侍衛。
⑦被:遭。
寇:侵害。
⑧裝:整裝待發。
⑨行以:猶“以行”,用這行動。
⑩期:希望。
無:通“毋”,不要。
(11)說(yuè,月):喜歡。
好語:動聽的言辭。
(12)谥:古代君王和高官死後,根據他一生的事迹所加給他的稱号。
嬰齊代立,即藏其先武帝玺①。
嬰齊其入宿衛在長安時,取邯鄲樛氏女②,生子興。
及即位,上書請立樛氏女為後③,興為嗣④。
漢數使使者風谕嬰齊,嬰齊尚樂擅殺生自恣⑤,懼入見要用漢法⑥,比内諸侯⑦,固稱病⑧,遂不入見。
遣子次公入宿衛。
嬰齊薨,谥為明王。
①先:祖先。
玺:皇帝的印章。
“藏玺”就是去掉私自稱帝的帝号的意思,表示不再稱帝。
②取:同“娶”。
樛(jiū,揪)氏女:姓的人家的女兒。
③後:王後。
④嗣:指王位繼承人。
⑤尚樂:喜歡。
殺生:指殺人。
恣:放縱。
⑥:要:要挾,強迫。
⑦比:比況,比照。
内諸侯:内地諸侯。
⑧固:通“故”。
太子興代立,其母為太後。
太後自未為嬰齊姬時,嘗與霸陵人安國少季通①。
及嬰齊薨後,元鼎四年②,漢使安國少季往谕王、王太後以入朝,比内諸侯;令辯士谏大夫終軍等宣其辭③,勇士魏臣等輔其缺④,衛尉路博德将兵屯桂陽⑤,待使者。
王年少,太後中國人也,嘗與安國少季通,其使,複私焉⑥。
國人頗知之,多不附太後⑦。
太後恐亂起,亦欲倚漢威,數勸王及群臣求内屬。
即因使者上書⑧,請比内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⑨。
于是天子許之,賜其丞相呂嘉銀印,及内史、中尉、大傅印⑩,餘得自置。
除其故黥劓刑(11),用漢法,比内諸侯。
使者皆留填撫之(12)。
王、王太後饬治行裝重赍(13),為入朝具(14)。
其相呂嘉年長矣,相三王,宗族官仕為長吏者七十餘人(15),男盡尚王女(16),女盡嫁王子兄弟宗室,及蒼梧秦王有連(17)。
其居國中甚重,越人信之,多為耳目者,得衆心愈于王(18)。
王之上書,數谏止王,王弗聽。
有等畔心(19),數稱病不見漢使者。
使者皆注意嘉,勢未能誅(20)。
王、王太後亦恐嘉先事發(21),乃至酒,介漢使者權(22),謀誅嘉等。
使者皆東鄉(23),太後南鄉,王北鄉,相嘉、大臣皆西鄉,侍坐飲。
嘉弟為将,将卒居宮外(24)。
酒行,太後謂嘉曰:“南越内屬,國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者(25),何也?”以激怒使者。
使者狐疑相仗(26),遂莫敢發。
嘉見耳目非是(27),即起而出。
太後怒,欲?嘉以矛(28),王止太後。
嘉遂出,分其弟兵就舍(29),稱病,不肯見王及使者。
乃陰與大臣作亂。
王素無意誅嘉(30),嘉知之,以故數月不發。
太後有一婬一行,國人不附,欲獨誅嘉等,力又不能。
①安國少季:人名。
安國為複姓。
通:通一奸一。
②元鼎四年:即公元前一一三年。
元鼎,武帝第五個年号(前116—前111)。
③辯士:善于言談和辯論的人。
宣:宣讀,傳達。
④輔:輔助。
缺:缺失、不足。
《漢書·南越傳》作“決”,決策。
也通。
⑤将:率領。
屯:駐軍。
⑥複私焉:又與太後通一奸一。
⑦附:依附。
⑧因:通過。
⑨除:撤掉。
邊關:邊境上的關塞。
⑩大傅:即太傅。
(11)黥:古代的一種刑法。
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再塗上墨,所以又叫“墨刑”。
劓:古代的一種刑法,割掉犯人的鼻子。
(12)填撫:安一撫。
填,通“鎮”。
之:代指南越。
(13)饬(chì,斥)治:整治。
重赍(zī,資):貴重的财物。
赍,通“資”。
(14)具:準備。
(15)相三王:輔佐三位國王。
官仕:當官。
(16)尚:娶公主為妻。
(17)及:同。
蒼梧秦王:即趙光。
他是越人之王,居住于漢朝所設的蒼梧郡,自稱秦王。
有連:有婚姻關系。
(18)衆心:民衆之心。
(19)畔:通“叛”。
(20)勢:形勢。
此指被形勢所限。
(21)先事發:在事前首先發難。
(22)介:憑借。
(23)東鄉:面朝東。
此“鄉”字和以下幾個“鄉”字均同“向”。
(24)将:率。
(25)相君:對丞相的尊稱。
苦:不滿意。
便:利。
(26)相仗:相持。
(27)耳目非是:在跟前的人皆不同于以往。
(28)?:小矛。
這裡指用矛戟沖一刺。
(29)分其弟兵:把他弟弟的兵分出一部分。
就舍:安排在住處附近。
(30)素:一向。
天子聞嘉不聽王,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