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将軍骠騎列傳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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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伉弟二人,陰安侯不疑及發幹侯登皆坐酎金失侯②。
失侯後二歲③,冠軍侯國除。
其後四年④,大将軍青卒,谥為烈侯。
子伉代為長平侯。
自大将軍圍單于之後十四年而卒。
竟不複擊匈奴者,以漢馬少,而方南誅兩越⑤,東伐朝鮮⑥,擊羌、西南夷⑦,以故久不伐胡。
大将軍以其得尚平陽長公主故⑧,長平侯伉代侯。
六歲,坐法失侯⑨。
①後五歲:指元狩六年之後五年,即元鼎五年(前112)。
②酎金:漢代王朝舉行宗廟祭祀,國王和列侯皆要獻出助祭之金,稱酎金。
如酎金成色不佳,或者斤兩不足,都算獻金者犯法。
元鼎五年這次宗廟祭祀活動中,有一○六人“坐酎金”而被削去爵位。
③失侯後二歲:指武帝元封元年(前110)。
④其後四年:指元封五年(前106)。
⑤方:正。
南誅兩越:讨伐南方的東越和南越。
漢武帝元鼎五年(前112)的春天,南越相呂嘉起事謀反,殺了漢使者韓千秋等;同年秋天,武帝派伏波将軍路博德、樓船将軍相仆等遠征南越,至元鼎六年(前111)冬天,平定南越,改置南海等九郡。
詳見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傳》。
元鼎六年秋天,東越王餘善謀反,自立為武帝。
于是漢武帝派橫海将軍韓說等興兵讨伐,至元封元年(前110)冬天,餘善被越繇王等殺死,漢朝把東越人全部遷到江淮之間。
詳見卷一百一十四《東越列傳》。
⑥東伐朝鮮:此指西漢初年,燕人衛滿所建的衛氏朝鮮政權。
元封二年(前109),朝鮮王右渠(衛滿孫)殺遼東郡東部都尉涉河,漢天子派樓船将軍楊仆和左将軍荀彘率兵讨伐,至元封三年(前108)夏天,平定了朝鮮,改設樂一浪一等四郡。
詳見卷一百一十五《朝鮮列傳》。
⑦擊羌、西南夷:元鼎五年九月,羌人曾與匈奴人聯合攻打漢朝邊塞,第二年冬天,漢軍擊平羌人。
又漢朝自元光五年(前130)至元封二年(前109),先後派唐蒙、司馬相如等出使西南夷,并多次發兵攻殺不友好的部族首領等,于是在這些地方設置了犍為、牂柯和汶山、益州等郡縣。
詳見卷一百一十六《西南夷列傳》。
⑧尚:娶公主為妻曰尚。
漢武帝姐姐平陽公主,先嫁平陽侯曹壽,因曹壽有“惡疾”,漢武帝就下令衛青娶平陽公主為妻。
⑨六歲:指武帝天漢二年(前99)。
按《漢書·外戚恩澤侯表》載衛伉“太初元年嗣侯,五年,?入宮,完為城旦”。
則萬伉犯法當在天漢元年(前100)。
坐法,即指“?入宮”事。
按漢代法律規定,進入宮門,必有符籍,無符籍随便進入則犯法。
左方兩大将軍及諸裨将名①: 最大将軍青,凡七出擊匈奴②,斬捕首虜五萬餘級。
一與單于戰,收河南地,遂置朔方郡,再益封,凡萬一千八百戶③。
封三子為侯,侯千三百戶。
并之,萬五千七百戶④。
其校尉裨将以從大将軍侯者九人⑤。
其裨将及校尉已為将者十四人。
為裨将者曰李廣,自有傳。
無傳者曰: 将軍公孫賀。
賀,義渠人,其先胡種⑥。
賀父渾邪,景帝時為平曲侯,坐法失侯。
賀,武帝為太子時舍人⑦。
武帝立八歲⑧,以太仆為輕車将軍⑨,軍馬邑⑩。
後四歲(11),以輕車将軍出雲中。
後五歲(12),以騎将軍從大将軍有功,封為南窌侯。
後一歲(13),以左将軍再從大将軍出定襄,無功。
後四歲(14),以坐酎金失侯。
後八歲(15),以浮沮将軍出五原二千餘裡,無功。
後八歲(16),以太仆為丞相,封葛繹侯。
賀七為将軍,出擊匈奴無大功,而再侯(17),為丞相。
坐子敬聲與陽石公主一奸一(18),為巫蠱,族滅,無後。
将軍李息,郁郅人。
事景帝。
至武帝立八歲,為材官将軍,軍馬邑。
後六歲(19),為将軍,出代。
後三歲(20),為将軍,從大将軍出朔方。
皆無功。
凡三為将軍,其後常為大行。
①左方:猶言“下列”以古代文字豎書,由右向左,故雲。
兩大将軍:指衛青、霍去病。
按霍去病未封大将軍,但骠騎将軍“秩祿”皆同大将軍,故這裡稱其為“大将軍”。
②最:總計。
凡:共。
七出:七次出兵。
即元光五年(前130)首次出上谷擊胡,元朔元年(前128)第二次出雁門擊胡,元朔二年(前127)第三次出雲中擊胡,元朔五年(前124)第四次出高阙擊胡,元朔六年(前123)二月第五次出定襄擊胡,元朔六年四月第六次出定襄擊胡,元狩四年(前119)第七次出定襄擊胡。
③凡萬一千八百戶:當為“萬二千八百戶”。
按元朔二年(前127)武帝“以三千八百戶封青為長平侯”,同年又“益封青三千戶”,元朔五年(前124)又“益封青六千戶”,共一萬二千八百戶。
④萬五千七百戶:當為“萬六千七百戶”。
按衛青自己受封一萬二千八百戶,其三子各受封一千三百戶,四人共受封一萬六千七百戶。
⑤以:因。
侯者:被封侯的人。
⑥先:祖先。
胡種:屬匈奴種族。
⑦舍人:官名:⑧武帝立八歲:指元光二年(前133)。
⑨以太仆:憑太仆的身分。
⑩軍:駐軍。
(11)後四歲:當作“後三歲”,指元光五年(前130)。
(12)後五歲:當指元朔五年(前124)。
(13)後一歲:元朔六年。
(14)後四歲:指元狩四年(前119)。
(15)後八歲:指元鼎六年(前111)。
(16)後八歲:指武帝太初二年(前103)。
(17)再侯:第二次封侯。
(18)子:公孫賀的兒子公孫敬聲。
按太仆公孫敬聲曾犯法入獄,公孫賀請求追捕陽陵大俠朱安石來贖罪。
武帝征和二年(前91),公孫賀捕得朱安石後,他在獄中誣告公孫敬聲與武帝女兒陽石公主通一奸一以及公孫賀父子搞“巫蠱”之事,公孫賀被捕入獄,與其子死在獄中,賀家被滅族。
(19)後六歲:指武帝元朔元年(前128)。
(20)後三歲:指元朔三年(前126)。
将軍公孫敖,義渠人。
以郎事武帝。
武帝立十二歲①,為(骠)騎将軍,出代,亡卒七千人,當斬,贖為庶人。
後五歲②,以校尉從大将軍有功,封為合騎侯。
後一歲③,以中将軍從大将軍再出定襄,無功。
後二歲④,以将軍出北地,後骠騎期,當斬,贖為庶人。
後二歲⑤,以校尉從大将軍,無功。
後十四歲⑥,以因杅将軍築受降城⑦。
七歲⑧,複以因杅将軍再出擊匈奴,至餘吾,亡士卒多,下吏,當斬,詐死⑨,亡居民間五六歲⑩。
後發覺,複系(11)。
坐妻為巫蠱,族(12)。
凡四為将軍,出擊匈奴,一侯。
将軍李沮,雲中人。
事景帝。
武帝立十七歲(13),以左内史為強一弩一将軍。
後一歲,複為強一弩一将軍。
将軍李蔡,成紀人也。
事孝文帝、景帝、武帝。
以輕車将軍從大将軍有功,封為樂安侯。
已為丞相(14),坐法死(15)。
将軍張次公,河車人。
以校尉從衛将軍青有功,封為岸頭侯。
其後太後崩(16),為将軍,軍北軍。
後一歲(17),為将軍,從大将軍,再為将軍,坐法失侯。
次公父隆,輕車武射也(18)。
以善射,景帝幸近之也。
将軍蘇建,杜陵人。
以校尉從衛将軍青,有功,為平陵侯,以将軍築朔方(19)。
後四歲(20),為遊擊将軍,從大将軍出朔方。
後一歲(21),以右将軍再從大将軍出定襄,亡翕侯,失軍,當斬,贖為庶人。
其後為代郡太守,卒,冢在大猶鄉。
①武帝立十二歲:即元光五年(前130)。
②後五歲:指元朔五年(前124)。
③後一歲:指元朔六年(前123)。
此年四月,大将軍衛青再出定襄擊匈奴。
④後二歲:指元狩二年(前121)。
⑤後二歲:指元狩四年(前119)。
⑥後十四歲:指武帝元封六年(前105)。
⑦築受降城:元封六年匈奴烏維單于死去,其子烏師廬繼任單于,他雖年齡小,但卻喜攻殺,常扣留漢使者。
匈奴左大都尉欲殺烏師廬單于,便暗與漢朝聯系,欲取得幫助,漢朝即命因杅将軍公孫敖築受降城(在今内蒙烏拉特中後聯合旗東的陰山北面),以相助。
見卷一百十《匈奴列傳》⑧七歲:即“後七歲”,當是武帝天漢三年(前98)。
⑨詐死:假死。
⑩亡居:逃亡匿居,以避死亡之禍。
(11)系:拘捕。
(12)族:滅族。
按清梁玉繩《史記志疑》以為本文自“七歲”至“族”四十四字當删,因所記諸事不合邏輯,恐系後人所妄續。
(13)武帝立十七歲;指元朔五年(前124)。
(14)已:後來。
(15)坐法死:因犯法而死。
按李蔡因盜賣墳地及侵占漢景帝的陵園墓道外土地的罪過自一殺身亡。
(16)太後崩:武帝之母王太後死去。
按王太後死于元朔三年(前126)。
(17)後一歲:元朔五年。
此年春天,張次公随大将軍衛青出右北平擊匈奴。
(18)輕車:駕輕便戰車的士兵。
武射:勇武而善于射擊。
(19)以将軍:憑将軍的身分。
(20)後四歲:蘇建于元朔元年(前128)封平陵侯,其後四歲當為元朔五年。
這年春天蘇建做遊擊将軍随大将軍出征匈奴。
(21)後一歲:指元朔六年。
這年春天,蘇建為右将軍從大将軍出擊匈奴。
将軍趙信,以匈奴相國降,為翕侯。
武帝立十七歲①,為前将軍,與單于戰,敗,降匈奴。
将軍張骞,以使通大夏②,還,為校尉。
從大将軍有功③,封為博望侯。
後三歲④,為将軍,出右北平,失期,當斬,贖為庶人。
其後使通烏孫⑤,為大行而卒,冢在漢中。
将軍趙食其,祋祤人也。
武帝立二十二歲⑥,以主爵為右将軍,從大将軍出定襄,迷失道,當斬,贖為庶人。
将軍曹襄,以平陽侯為後将軍,從大将軍出定襄。
襄,曹參孫也。
将軍韓說,弓高侯庶孫也⑦。
以校尉從大将軍有功,為龍?侯,坐酎金失侯。
元鼎六年⑧,以待诏為橫海将軍,擊東越有功,為按道侯。
以太初三年為遊擊将軍⑨,屯于五原外列城⑩。
為光祿勳,掘蠱太子一宮(11),衛太子殺之(12)。
将軍郭昌,雲中人也。
以校尉從大将軍。
元封四年(13),以太中大夫為拔胡将軍,屯朔方。
還擊昆明,毋功,奪印(14)。
将軍荀彘,太原廣武人。
以禦見(15),侍中,為校尉,數從大将軍。
以元封三年為左将軍擊朝鮮(16),毋功。
以捕樓船将軍坐法死(17)。
①武帝立十七歲:當為“武帝立十八歲”,即元朔六年(前123)。
此年趙信以前将軍身分,随衛青擊匈奴,投降匈奴。
②以使:憑使者身分。
按張骞兩次出使西域,第一次為武帝建元二年(前139),至元朔三年(前126年)。
第二次為元狩四年(前119)至元鼎二年(前115)。
③從大将軍:随從大将軍衛青擊匈奴。
按元朔六年(前123),張骞随衛青出擊匈奴,有功被封為博望侯。
④後三歲:指元狩二年(前121)夏天。
⑤其後:指元狩四年,張骞第二次出使西域,通烏孫。
⑥武帝立二十二歲:指武帝元狩四年(前119)。
⑦弓高侯:即韓頹當。
⑧元鼎六年:即公元前一一一年。
此年韓說以待诏身分為橫海将軍、往擊東越。
⑨以:在。
太初三年:即公元前一○二年。
⑩屯:駐軍。
列城:指五原以外的諸城堡。
(11)掘蠱:挖掘木偶的人。
按《漢書·武五子傳》載江充欲害衛子夫與太子劉據,“上使按道侯韓說、禦史章贛、黃門蘇文等助充。
充遂至太子一宮掘蠱,得桐木人……征和二年七月壬午,(太子)仍使客為使者收捕江充等。
按道侯說疑使者有詐,不肯受诏,客格殺說。
”(12)衛太子:武帝太子劉據,因其是衛子夫皇後所生,故稱衛太子,死後劉戾為太子。
(13)元封四年:即公元前一○七年。
(14)奪印:收回印信,即罷官。
(15)禦:禦馬。
見:求見皇上,自薦其能。
(16)元封三年:公元一○八年。
(17)捕樓船将軍:逮捕樓船将軍楊仆。
按荀彘讨伐朝鮮時,與友軍楊仆發生矛盾。
武帝派濟南太守公孫遂前去處理此事時,荀彘又片面告狀,使公孫遂逮捕了楊仆,合并其軍。
公孫遂回京被殺,平定朝鮮後,荀彘也被處死。
參見卷一百一十五《朝鮮列傳》。
最骠騎将軍去病,凡六出擊匈奴①,其四出以将軍②,斬捕首虜十一萬餘級。
及渾邪王以衆降數萬,遂開河西酒泉之地,西方益少胡寇。
四益封,凡萬五千一百戶③。
其校吏有功為侯者凡六人,而後為将軍二人。
将軍路博德,平州人。
以右北平太守從骠騎将軍有功④,為符離侯。
骠騎死後,博德以衛尉為伏波将軍,伐破南越,益封。
其後坐法失侯。
為強一弩一都尉,屯居延,卒。
将軍趙破奴,故九原人。
嘗亡入匈奴,已而歸漢,為骠騎将軍司馬⑤。
出北地時有功,封為從骠侯。
坐酎金失侯。
後一歲⑥,為匈河将軍,攻胡至匈河水,無功。
後二歲⑦,擊虜樓蘭王,複封為浞野侯。
後六歲⑧,為浚稽将軍,将二萬騎擊匈奴左賢王,左賢王與戰,兵八萬騎圍破奴,破奴生為虜所得⑨,遂沒其軍⑩。
居匈奴中十歲,複與其太子安國亡入漢(11)。
後坐巫蠱,族。
自衛氏興,大将軍青首封(12),其後枝屬為五侯(13)。
凡二十四歲而五侯盡奪,衛氏無為侯者。
①六出擊匈奴:霍去病六次出擊匈奴,即元朔六年(前123)二月、四月兩次出定襄擊匈奴,元狩二年(前121)三月出隴西擊匈奴,元狩二年夏季出北地擊匈奴,元狩二年秋季渡黃河擊匈奴,元狩四年(前119)春出代郡擊匈奴。
②其四出:其中四次出征。
以将軍:以将軍的身分,即以骠騎将軍的身分率軍出征。
③凡萬五千一百戶:當為“凡萬六千一百戶”。
元朔六年霍去病受封冠軍侯,食邑一千六百戶,元狩二年以後四次益封,增加一萬四千五百戶,總計一萬六千一百戶。
④從骠騎将軍有功:元狩四年(前119),路博德随霍去病出征,“斬首捕虜二千七百級,以千六百戶封博德為符離侯。
”⑤為骠騎将軍司馬:元狩二年(前121),趙破奴任鷹擊司馬再從霍去病出征匈奴,立大功被封為從骠侯,食邑一千五百戶。
⑥後一歲:指元鼎六年(前111)。
⑦後二歲:指武帝元封二年(前109)。
⑧後六歲:指武帝太初二年(前103)。
⑨生為虜所得:趙破奴被敵人活捉。
生,活着。
為,被。
⑩沒:覆滅。
(11)十歲:當為四歲。
太子:指趙破奴的長子。
(12)首封:第一個封侯。
(13)枝屬:指子孫和親屬。
太史公曰:蘇建語餘曰①:“吾嘗責大将軍至尊重②,而天下之賢大夫毋稱焉③,願将軍觀古名将所招選擇賢者,勉之哉。
大将軍謝曰:‘自魏其、武安之厚賓客⑤,天子常切齒⑥。
彼親附士大夫⑦,招賢绌不肖者⑧,人主之一柄一也⑨。
人臣奉法遵職而已,何與招士⑩!’”骠騎亦放此意(11),其為将如此。
①語:告訴。
②責:責備。
至:最、極。
③毋:通“無”,不。
稱:贊揚。
④謝:拒絕。
⑤魏其:魏其侯窦嬰。
武安:武安侯田蚡。
⑥切齒:咬牙,形容極端憤慨。
⑦親附:親近安一撫。
⑧绌:通“黜”。
廢除。
⑨一柄一:權力。
⑩與:參與。
(11)放:通“仿”,效法。
失侯後二歲③,冠軍侯國除。
其後四年④,大将軍青卒,谥為烈侯。
子伉代為長平侯。
自大将軍圍單于之後十四年而卒。
竟不複擊匈奴者,以漢馬少,而方南誅兩越⑤,東伐朝鮮⑥,擊羌、西南夷⑦,以故久不伐胡。
大将軍以其得尚平陽長公主故⑧,長平侯伉代侯。
六歲,坐法失侯⑨。
①後五歲:指元狩六年之後五年,即元鼎五年(前112)。
②酎金:漢代王朝舉行宗廟祭祀,國王和列侯皆要獻出助祭之金,稱酎金。
如酎金成色不佳,或者斤兩不足,都算獻金者犯法。
元鼎五年這次宗廟祭祀活動中,有一○六人“坐酎金”而被削去爵位。
③失侯後二歲:指武帝元封元年(前110)。
④其後四年:指元封五年(前106)。
⑤方:正。
南誅兩越:讨伐南方的東越和南越。
漢武帝元鼎五年(前112)的春天,南越相呂嘉起事謀反,殺了漢使者韓千秋等;同年秋天,武帝派伏波将軍路博德、樓船将軍相仆等遠征南越,至元鼎六年(前111)冬天,平定南越,改置南海等九郡。
詳見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傳》。
元鼎六年秋天,東越王餘善謀反,自立為武帝。
于是漢武帝派橫海将軍韓說等興兵讨伐,至元封元年(前110)冬天,餘善被越繇王等殺死,漢朝把東越人全部遷到江淮之間。
詳見卷一百一十四《東越列傳》。
⑥東伐朝鮮:此指西漢初年,燕人衛滿所建的衛氏朝鮮政權。
元封二年(前109),朝鮮王右渠(衛滿孫)殺遼東郡東部都尉涉河,漢天子派樓船将軍楊仆和左将軍荀彘率兵讨伐,至元封三年(前108)夏天,平定了朝鮮,改設樂一浪一等四郡。
詳見卷一百一十五《朝鮮列傳》。
⑦擊羌、西南夷:元鼎五年九月,羌人曾與匈奴人聯合攻打漢朝邊塞,第二年冬天,漢軍擊平羌人。
又漢朝自元光五年(前130)至元封二年(前109),先後派唐蒙、司馬相如等出使西南夷,并多次發兵攻殺不友好的部族首領等,于是在這些地方設置了犍為、牂柯和汶山、益州等郡縣。
詳見卷一百一十六《西南夷列傳》。
⑧尚:娶公主為妻曰尚。
漢武帝姐姐平陽公主,先嫁平陽侯曹壽,因曹壽有“惡疾”,漢武帝就下令衛青娶平陽公主為妻。
⑨六歲:指武帝天漢二年(前99)。
按《漢書·外戚恩澤侯表》載衛伉“太初元年嗣侯,五年,?入宮,完為城旦”。
則萬伉犯法當在天漢元年(前100)。
坐法,即指“?入宮”事。
按漢代法律規定,進入宮門,必有符籍,無符籍随便進入則犯法。
左方兩大将軍及諸裨将名①: 最大将軍青,凡七出擊匈奴②,斬捕首虜五萬餘級。
一與單于戰,收河南地,遂置朔方郡,再益封,凡萬一千八百戶③。
封三子為侯,侯千三百戶。
并之,萬五千七百戶④。
其校尉裨将以從大将軍侯者九人⑤。
其裨将及校尉已為将者十四人。
為裨将者曰李廣,自有傳。
無傳者曰: 将軍公孫賀。
賀,義渠人,其先胡種⑥。
賀父渾邪,景帝時為平曲侯,坐法失侯。
賀,武帝為太子時舍人⑦。
武帝立八歲⑧,以太仆為輕車将軍⑨,軍馬邑⑩。
後四歲(11),以輕車将軍出雲中。
後五歲(12),以騎将軍從大将軍有功,封為南窌侯。
後一歲(13),以左将軍再從大将軍出定襄,無功。
後四歲(14),以坐酎金失侯。
後八歲(15),以浮沮将軍出五原二千餘裡,無功。
後八歲(16),以太仆為丞相,封葛繹侯。
賀七為将軍,出擊匈奴無大功,而再侯(17),為丞相。
坐子敬聲與陽石公主一奸一(18),為巫蠱,族滅,無後。
将軍李息,郁郅人。
事景帝。
至武帝立八歲,為材官将軍,軍馬邑。
後六歲(19),為将軍,出代。
後三歲(20),為将軍,從大将軍出朔方。
皆無功。
凡三為将軍,其後常為大行。
①左方:猶言“下列”以古代文字豎書,由右向左,故雲。
兩大将軍:指衛青、霍去病。
按霍去病未封大将軍,但骠騎将軍“秩祿”皆同大将軍,故這裡稱其為“大将軍”。
②最:總計。
凡:共。
七出:七次出兵。
即元光五年(前130)首次出上谷擊胡,元朔元年(前128)第二次出雁門擊胡,元朔二年(前127)第三次出雲中擊胡,元朔五年(前124)第四次出高阙擊胡,元朔六年(前123)二月第五次出定襄擊胡,元朔六年四月第六次出定襄擊胡,元狩四年(前119)第七次出定襄擊胡。
③凡萬一千八百戶:當為“萬二千八百戶”。
按元朔二年(前127)武帝“以三千八百戶封青為長平侯”,同年又“益封青三千戶”,元朔五年(前124)又“益封青六千戶”,共一萬二千八百戶。
④萬五千七百戶:當為“萬六千七百戶”。
按衛青自己受封一萬二千八百戶,其三子各受封一千三百戶,四人共受封一萬六千七百戶。
⑤以:因。
侯者:被封侯的人。
⑥先:祖先。
胡種:屬匈奴種族。
⑦舍人:官名:⑧武帝立八歲:指元光二年(前133)。
⑨以太仆:憑太仆的身分。
⑩軍:駐軍。
(11)後四歲:當作“後三歲”,指元光五年(前130)。
(12)後五歲:當指元朔五年(前124)。
(13)後一歲:元朔六年。
(14)後四歲:指元狩四年(前119)。
(15)後八歲:指元鼎六年(前111)。
(16)後八歲:指武帝太初二年(前103)。
(17)再侯:第二次封侯。
(18)子:公孫賀的兒子公孫敬聲。
按太仆公孫敬聲曾犯法入獄,公孫賀請求追捕陽陵大俠朱安石來贖罪。
武帝征和二年(前91),公孫賀捕得朱安石後,他在獄中誣告公孫敬聲與武帝女兒陽石公主通一奸一以及公孫賀父子搞“巫蠱”之事,公孫賀被捕入獄,與其子死在獄中,賀家被滅族。
(19)後六歲:指武帝元朔元年(前128)。
(20)後三歲:指元朔三年(前126)。
将軍公孫敖,義渠人。
以郎事武帝。
武帝立十二歲①,為(骠)騎将軍,出代,亡卒七千人,當斬,贖為庶人。
後五歲②,以校尉從大将軍有功,封為合騎侯。
後一歲③,以中将軍從大将軍再出定襄,無功。
後二歲④,以将軍出北地,後骠騎期,當斬,贖為庶人。
後二歲⑤,以校尉從大将軍,無功。
後十四歲⑥,以因杅将軍築受降城⑦。
七歲⑧,複以因杅将軍再出擊匈奴,至餘吾,亡士卒多,下吏,當斬,詐死⑨,亡居民間五六歲⑩。
後發覺,複系(11)。
坐妻為巫蠱,族(12)。
凡四為将軍,出擊匈奴,一侯。
将軍李沮,雲中人。
事景帝。
武帝立十七歲(13),以左内史為強一弩一将軍。
後一歲,複為強一弩一将軍。
将軍李蔡,成紀人也。
事孝文帝、景帝、武帝。
以輕車将軍從大将軍有功,封為樂安侯。
已為丞相(14),坐法死(15)。
将軍張次公,河車人。
以校尉從衛将軍青有功,封為岸頭侯。
其後太後崩(16),為将軍,軍北軍。
後一歲(17),為将軍,從大将軍,再為将軍,坐法失侯。
次公父隆,輕車武射也(18)。
以善射,景帝幸近之也。
将軍蘇建,杜陵人。
以校尉從衛将軍青,有功,為平陵侯,以将軍築朔方(19)。
後四歲(20),為遊擊将軍,從大将軍出朔方。
後一歲(21),以右将軍再從大将軍出定襄,亡翕侯,失軍,當斬,贖為庶人。
其後為代郡太守,卒,冢在大猶鄉。
①武帝立十二歲:即元光五年(前130)。
②後五歲:指元朔五年(前124)。
③後一歲:指元朔六年(前123)。
此年四月,大将軍衛青再出定襄擊匈奴。
④後二歲:指元狩二年(前121)。
⑤後二歲:指元狩四年(前119)。
⑥後十四歲:指武帝元封六年(前105)。
⑦築受降城:元封六年匈奴烏維單于死去,其子烏師廬繼任單于,他雖年齡小,但卻喜攻殺,常扣留漢使者。
匈奴左大都尉欲殺烏師廬單于,便暗與漢朝聯系,欲取得幫助,漢朝即命因杅将軍公孫敖築受降城(在今内蒙烏拉特中後聯合旗東的陰山北面),以相助。
見卷一百十《匈奴列傳》⑧七歲:即“後七歲”,當是武帝天漢三年(前98)。
⑨詐死:假死。
⑩亡居:逃亡匿居,以避死亡之禍。
(11)系:拘捕。
(12)族:滅族。
按清梁玉繩《史記志疑》以為本文自“七歲”至“族”四十四字當删,因所記諸事不合邏輯,恐系後人所妄續。
(13)武帝立十七歲;指元朔五年(前124)。
(14)已:後來。
(15)坐法死:因犯法而死。
按李蔡因盜賣墳地及侵占漢景帝的陵園墓道外土地的罪過自一殺身亡。
(16)太後崩:武帝之母王太後死去。
按王太後死于元朔三年(前126)。
(17)後一歲:元朔五年。
此年春天,張次公随大将軍衛青出右北平擊匈奴。
(18)輕車:駕輕便戰車的士兵。
武射:勇武而善于射擊。
(19)以将軍:憑将軍的身分。
(20)後四歲:蘇建于元朔元年(前128)封平陵侯,其後四歲當為元朔五年。
這年春天蘇建做遊擊将軍随大将軍出征匈奴。
(21)後一歲:指元朔六年。
這年春天,蘇建為右将軍從大将軍出擊匈奴。
将軍趙信,以匈奴相國降,為翕侯。
武帝立十七歲①,為前将軍,與單于戰,敗,降匈奴。
将軍張骞,以使通大夏②,還,為校尉。
從大将軍有功③,封為博望侯。
後三歲④,為将軍,出右北平,失期,當斬,贖為庶人。
其後使通烏孫⑤,為大行而卒,冢在漢中。
将軍趙食其,祋祤人也。
武帝立二十二歲⑥,以主爵為右将軍,從大将軍出定襄,迷失道,當斬,贖為庶人。
将軍曹襄,以平陽侯為後将軍,從大将軍出定襄。
襄,曹參孫也。
将軍韓說,弓高侯庶孫也⑦。
以校尉從大将軍有功,為龍?侯,坐酎金失侯。
元鼎六年⑧,以待诏為橫海将軍,擊東越有功,為按道侯。
以太初三年為遊擊将軍⑨,屯于五原外列城⑩。
為光祿勳,掘蠱太子一宮(11),衛太子殺之(12)。
将軍郭昌,雲中人也。
以校尉從大将軍。
元封四年(13),以太中大夫為拔胡将軍,屯朔方。
還擊昆明,毋功,奪印(14)。
将軍荀彘,太原廣武人。
以禦見(15),侍中,為校尉,數從大将軍。
以元封三年為左将軍擊朝鮮(16),毋功。
以捕樓船将軍坐法死(17)。
①武帝立十七歲:當為“武帝立十八歲”,即元朔六年(前123)。
此年趙信以前将軍身分,随衛青擊匈奴,投降匈奴。
②以使:憑使者身分。
按張骞兩次出使西域,第一次為武帝建元二年(前139),至元朔三年(前126年)。
第二次為元狩四年(前119)至元鼎二年(前115)。
③從大将軍:随從大将軍衛青擊匈奴。
按元朔六年(前123),張骞随衛青出擊匈奴,有功被封為博望侯。
④後三歲:指元狩二年(前121)夏天。
⑤其後:指元狩四年,張骞第二次出使西域,通烏孫。
⑥武帝立二十二歲:指武帝元狩四年(前119)。
⑦弓高侯:即韓頹當。
⑧元鼎六年:即公元前一一一年。
此年韓說以待诏身分為橫海将軍、往擊東越。
⑨以:在。
太初三年:即公元前一○二年。
⑩屯:駐軍。
列城:指五原以外的諸城堡。
(11)掘蠱:挖掘木偶的人。
按《漢書·武五子傳》載江充欲害衛子夫與太子劉據,“上使按道侯韓說、禦史章贛、黃門蘇文等助充。
充遂至太子一宮掘蠱,得桐木人……征和二年七月壬午,(太子)仍使客為使者收捕江充等。
按道侯說疑使者有詐,不肯受诏,客格殺說。
”(12)衛太子:武帝太子劉據,因其是衛子夫皇後所生,故稱衛太子,死後劉戾為太子。
(13)元封四年:即公元前一○七年。
(14)奪印:收回印信,即罷官。
(15)禦:禦馬。
見:求見皇上,自薦其能。
(16)元封三年:公元一○八年。
(17)捕樓船将軍:逮捕樓船将軍楊仆。
按荀彘讨伐朝鮮時,與友軍楊仆發生矛盾。
武帝派濟南太守公孫遂前去處理此事時,荀彘又片面告狀,使公孫遂逮捕了楊仆,合并其軍。
公孫遂回京被殺,平定朝鮮後,荀彘也被處死。
參見卷一百一十五《朝鮮列傳》。
最骠騎将軍去病,凡六出擊匈奴①,其四出以将軍②,斬捕首虜十一萬餘級。
及渾邪王以衆降數萬,遂開河西酒泉之地,西方益少胡寇。
四益封,凡萬五千一百戶③。
其校吏有功為侯者凡六人,而後為将軍二人。
将軍路博德,平州人。
以右北平太守從骠騎将軍有功④,為符離侯。
骠騎死後,博德以衛尉為伏波将軍,伐破南越,益封。
其後坐法失侯。
為強一弩一都尉,屯居延,卒。
将軍趙破奴,故九原人。
嘗亡入匈奴,已而歸漢,為骠騎将軍司馬⑤。
出北地時有功,封為從骠侯。
坐酎金失侯。
後一歲⑥,為匈河将軍,攻胡至匈河水,無功。
後二歲⑦,擊虜樓蘭王,複封為浞野侯。
後六歲⑧,為浚稽将軍,将二萬騎擊匈奴左賢王,左賢王與戰,兵八萬騎圍破奴,破奴生為虜所得⑨,遂沒其軍⑩。
居匈奴中十歲,複與其太子安國亡入漢(11)。
後坐巫蠱,族。
自衛氏興,大将軍青首封(12),其後枝屬為五侯(13)。
凡二十四歲而五侯盡奪,衛氏無為侯者。
①六出擊匈奴:霍去病六次出擊匈奴,即元朔六年(前123)二月、四月兩次出定襄擊匈奴,元狩二年(前121)三月出隴西擊匈奴,元狩二年夏季出北地擊匈奴,元狩二年秋季渡黃河擊匈奴,元狩四年(前119)春出代郡擊匈奴。
②其四出:其中四次出征。
以将軍:以将軍的身分,即以骠騎将軍的身分率軍出征。
③凡萬五千一百戶:當為“凡萬六千一百戶”。
元朔六年霍去病受封冠軍侯,食邑一千六百戶,元狩二年以後四次益封,增加一萬四千五百戶,總計一萬六千一百戶。
④從骠騎将軍有功:元狩四年(前119),路博德随霍去病出征,“斬首捕虜二千七百級,以千六百戶封博德為符離侯。
”⑤為骠騎将軍司馬:元狩二年(前121),趙破奴任鷹擊司馬再從霍去病出征匈奴,立大功被封為從骠侯,食邑一千五百戶。
⑥後一歲:指元鼎六年(前111)。
⑦後二歲:指武帝元封二年(前109)。
⑧後六歲:指武帝太初二年(前103)。
⑨生為虜所得:趙破奴被敵人活捉。
生,活着。
為,被。
⑩沒:覆滅。
(11)十歲:當為四歲。
太子:指趙破奴的長子。
(12)首封:第一個封侯。
(13)枝屬:指子孫和親屬。
太史公曰:蘇建語餘曰①:“吾嘗責大将軍至尊重②,而天下之賢大夫毋稱焉③,願将軍觀古名将所招選擇賢者,勉之哉。
大将軍謝曰:‘自魏其、武安之厚賓客⑤,天子常切齒⑥。
彼親附士大夫⑦,招賢绌不肖者⑧,人主之一柄一也⑨。
人臣奉法遵職而已,何與招士⑩!’”骠騎亦放此意(11),其為将如此。
①語:告訴。
②責:責備。
至:最、極。
③毋:通“無”,不。
稱:贊揚。
④謝:拒絕。
⑤魏其:魏其侯窦嬰。
武安:武安侯田蚡。
⑥切齒:咬牙,形容極端憤慨。
⑦親附:親近安一撫。
⑧绌:通“黜”。
廢除。
⑨一柄一:權力。
⑩與:參與。
(11)放:通“仿”,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