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郦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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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師霸上⑨,以待大王。
大王今日至,聽小人之言,與沛公有隙⑩,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
”項羽默然。
沛公如廁?,麾樊哙去(13)。
既出,沛公留車騎,獨騎一馬,與樊哙等四人步從,從間道山下歸走霸上軍,而使張良謝項羽。
項羽亦因遂己,無誅沛公之心矣。
是日微樊哙奔入營谯讓項羽(14),沛公事幾殆(15)。
明日(16),項羽入屠鹹陽,立沛公為漢王。
漢王賜哙爵為列侯,号臨武侯。
遷為郎中(17),從入漢中。
①因:通過。
②閉關事:指劉邦進入鹹陽之後,想在關中為王,派兵把守函谷關,不許其它諸侯進入(參見卷八《高祖本紀》以下情事參見卷七《項羽本紀》)。
③飨:用酒肉款待。
④中酒:酒興正濃之際。
⑤亞父:是項羽對範增的尊稱。
⑥坐中:此指酒宴之上。
坐,同“座”。
⑦參乘:即“骖乘”,乘車時居于車右,也叫陪乘,如同後來的近待警衛人員。
⑧卮酒彘(zhì,至)肩:一大杯酒一條前豬腿。
卮,盛酒的器皿。
彘,豬。
⑨暴(pù,瀑)師:指軍隊露宿。
⑩隙:縫隙。
這裡指感情上的不和。
?解:解體,即四分五裂。
?如:往……,到……。
(13)麾:通“揮”。
揮手,招呼。
(14)微:非,沒有。
谯(jiào,叫)讓:譴責,責備。
(15)殆:危險。
(16)明日:第二天。
卷七《項羽本紀》作“居數日”。
(17)遷:升任。
還定三秦,别擊西丞白水北①,雍輕車騎于雍南②,破之。
從攻雍、?城,先登。
擊章平軍好畤,攻城,先登陷陣,斬縣令丞各一人,首十一級,虜二十人,遷郎中騎将。
從擊秦車騎壤東,卻敵,遷為将軍。
攻趙贲,下郿③,槐裡,柳中,鹹陽;灌廢丘,最④。
至栎陽,賜食邑杜之樊鄉⑤。
從攻項籍,屠煮棗。
擊破王武,程處軍于外黃。
攻鄒、魯、瑕丘、薛。
項羽敗漢王于彭城,盡按取魯,梁地。
哙還至荥陽,益食平陰二千戶⑥,以将軍守廣武。
一歲,項羽引而東。
從高祖擊項籍,下陽夏,虜楚周将軍卒四千人⑦。
圍項籍于陳,大破之。
屠胡陵。
①西丞:西縣縣丞。
②雍:前一個“雍”指被項羽封為雍王的秦降将章邯,後一個“雍”是地名,指雍縣。
③下:攻克,攻占。
④最:功勞最大。
⑤食邑:卿大夫的封地,即采邑。
收其稅賦而食,故名食邑。
杜之樊鄉:杜縣的樊鄉。
⑥益食:增加食邑。
⑦周将軍:指周殷,因其叛楚降漢,故稱其周将軍。
項籍既死,漢王為帝,以哙堅守戰有功,益食八百戶。
從高帝功反燕王臧荼,虜荼,定燕地。
楚王韓信反,哙從至陳,取信,定楚。
更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①,世世勿絕,食舞陽,号為舞陽侯,除前所食。
以将軍從高祖攻反韓王信于代②。
自霍人以往至雲中,與绛侯等共定之③,益食千五百戶。
因擊陳豨與曼丘臣軍,戰襄國,破柏人,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縣,殘東垣,遷為左丞相。
破得綦毋卬、尹潘軍于無終、廣昌。
破豨别将胡人王黃軍于代南,因擊韓信軍于參合。
軍所将卒斬韓信,破豨胡騎橫谷,斬将軍趙既,虜代丞相馮梁,守孫奮,大将王黃、将軍、(太蔔)太仆解福等十人。
與諸将共定代鄉邑七十三。
其後燕王盧绾反,哙以相國擊盧绾,破其丞相抵薊南,定燕地,凡縣十八,鄉邑五十一。
益食邑千三百戶,定食舞陽五千四百戶。
從,斬首百七十六級,虜二百八十八人。
别④,破軍七,下城五,定郡六,縣五十二,得丞相一人,将軍十二人,二千石已下至三百石十一人。
①剖符:古時帝王授與諸侯和功臣的憑證,剖分為二,帝王和諸侯各執其一。
②韓王信:是戰國韓襄王的後代,不同于淮陰侯韓信。
③绛侯:指周勃。
④别:指自己作為主将單獨率軍,不同于上之“從”,跟随劉邦。
哙以呂後女弟呂須為婦①,生子伉,故其比諸将最親。
先黥布反時,高祖嘗病甚,惡見人,卧禁中②,诏戶者無得入群臣③。
群臣绛,灌等莫敢入④。
十餘日,哙乃排闼直入⑤,大臣随之。
上獨枕一宦者卧。
哙等見上流涕曰:“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今天下已定,又何憊也!且陛下病甚,大臣震恐,不見臣等計事,顧獨與一宦者絕乎⑥?且陛下獨不見趙高之事乎?”高帝笑而起。
①女弟:妹妹。
②楚中:宮中。
③戶者:看守宮門的人。
④绛:指绛侯周勃。
灌:指灌嬰。
⑤排闼:推闖開門。
闼,門。
⑥顧:難道。
絕:臨終訣别。
其後盧绾反,高帝使哙以相國擊燕。
是時高帝病甚,人有惡哙一黨一于盧氏①,即上一日宮車晏駕②,則哙欲以兵盡誅滅戚氏,趙王如意之屬③。
高帝聞之大怒,乃使陳平載绛侯代将,而即軍中斬哙。
陳平畏呂後,執哙詣長安④。
至則高祖已崩⑤,呂後釋哙,使複爵邑。
①惡:說人的壞話。
一黨一:結一黨一。
②此句是說,假使皇帝在某天去世,宮車晏駕,是對皇帝死亡的一種避諱的說法。
③戚氏:指劉邦的一寵一妃戚夫人。
④詣:到……。
孝惠六年,樊哙卒,谥為武侯①。
子伉代侯。
而伉母呂須亦為臨光侯,高後時用事專權,大臣盡畏之。
伉代侯九歲,高後崩。
大臣誅諸呂、呂須婘屬②,因誅伉。
舞陽侯中絕數月。
孝文帝即位,乃複封哙他庶子市人為舞陽侯③,複故爵邑。
市人立二十九歲卒,谥為荒侯。
子他廣代侯。
六歲,侯家舍人得罪他廣,怨之,乃上書曰:“荒侯市人病不能為人④,今其夫人與其弟亂而生他廣!他廣實非荒侯子,不當代後。
”诏下吏⑤。
孝景中六年,他廣奪侯為庶人⑥,國除。
①谥:古時帝王,貴族,大臣,士大夫死後,依其生前的事迹給予的稱号。
武:是給能征慣戰者的谥号,《谥法》雲:“克定禍亂曰武。
”②婘屬:通“眷屬”。
③庶子:古稱非正妻所生的兒子為庶子。
④為人:此指行人道,即生育下一代的能力。
⑤下吏:交給有關官吏去審理。
⑥庶人:平民百姓。
曲周侯郦商者,高陽人。
陳勝起時,商聚少年東西略人①,得數千。
沛公略地至陳留,六月餘,商以将卒四千人屬沛公于歧。
從攻長社,先登,賜爵封信成君。
從沛公攻缑氏,絕河津,破秦軍洛陽東。
從攻下宛、穰,定十七縣。
别将攻旬關,定漢中。
項羽滅秦,立沛公為漢王。
漢王賜商爵信成君,以将軍為隴西都尉。
别将定北地、上郡。
破雍将軍焉氏②,周類軍栒邑,蘇驵軍于泥陽。
賜食邑武成六千戶。
以隴西都尉從擊項籍軍五月,出巨野,與鐘離昧戰,疾鬥③,受梁相國印,益食邑四千戶。
以梁相國将從擊項羽二歲三月,攻胡陵。
①略人:強制拉人入夥。
②雍将軍:指雍正章邯部下的将軍。
③疾鬥:指奮力拼殺。
項羽既已死,漢王為帝。
其秋①,燕王臧荼反,商以将軍從擊荼,戰龍脫,先登陷陣,破荼軍易下,卻敵,遷為右丞相,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邑涿五千戶,号曰涿侯。
以右丞相别定上谷,因攻代,受趙國相印。
以右丞相趙相國别與绛侯等定代、雁門,得代丞相程縱,守相郭同,将軍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還,以将軍為太上皇衛一歲七月②。
以右丞相擊陳豨,殘東垣。
又以右丞相從高帝擊黥布,攻其前拒③,陷兩陳④,得以破布軍,更食曲周五千一百戶,除前所食。
凡别破軍三,降定郡六,縣七十三,得丞相、守相、大将各一人,小将二人,二千石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①其秋:指高帝五年,即公元前202年的秋天,這年的七月臧荼反。
②太上皇:指劉邦的父親太公。
③前拒:前沿陣地。
④陳:同“陣”。
商事孝惠、高後時,商病,不治①。
其子寄,字況,與呂祿善。
及高後崩,大臣欲誅諸呂,呂祿為将軍,軍于北軍②,太尉勃不得入北軍,于是乃使人劫郦商③,令其子況绐呂祿④,呂祿信之,故與出遊,而太尉勃乃得入據北軍,遂誅諸呂。
是歲商卒,谥為景侯。
子寄代侯。
天下稱郦況賣交也⑤。
孝景前三年⑥,吳、楚、齊、趙反,上以寄為将軍,圍趙城,十月不能下。
得俞侯栾布自平齊來,乃下趙城,滅趙,王自一殺⑦,除國。
孝景中二年⑧,寄欲取平原君為夫人⑨,景帝怒,下寄吏⑩,有罪,奪侯。
景帝乃以商他子堅封為缪侯,續郦氏後。
缪靖侯卒,子康侯遂成立,遂成卒,子懷侯世宗立。
世宗卒,子侯終根立,為太常,坐法?,國除。
①不治:不能料理事物。
②北軍:漢朝駐守京師的部隊,因駐紮在長安城北,故名。
③劫:強制,強迫。
④绐:欺騙。
⑤賣交:出賣朋友。
⑥孝景前三年:即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
⑦王:指趙王劉遂,劉邦的孫子。
⑧孝景中二年:即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
下句“吳、楚、齊、趙反”事參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等篇。
⑨取:同“娶”。
平原君:景帝王皇後的母親臧兒的封号。
⑩下寄吏:把郦寄交給法吏去審理。
?坐法:因犯法而被判罪。
汝陰侯夏侯嬰,沛人也。
為沛廄司禦①。
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②。
嬰已而試補縣吏③,與高祖相一愛一。
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
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④,告故不傷嬰,嬰證之。
後獄覆⑤,嬰坐高祖系歲餘,掠笞數百⑥,終以是脫高祖⑦。
①廄:馬房。
司禦:掌管養馬駕車的人。
②移日:日影移動,形容時間較長。
③已而:不久。
試補:試用充任。
④重坐傷人:官吏傷人,知法犯法,故加重治罪。
⑤獄覆:獄辭翻覆。
劉邦說沒傷害夏侯嬰,夏侯嬰也這樣證明,但法吏認為夏侯嬰是原告,因此被判為“誣告反坐”。
⑥掠笞:用鞭、杖、竹闆拷打犯人,以問供詞。
⑦脫:開脫,免于刑罰。
高祖之初與徒屬欲攻沛也①,嬰時以縣令史為高祖使。
上降沛一日②,高祖為沛公,賜嬰爵七大夫,以為太仆。
從攻胡陵,嬰與蕭何降泗水監平,平以胡陵降,賜嬰爵五大夫。
從擊秦軍砀東,攻濟陽,下戶牖,破李由軍雍丘下,以兵車趣攻戰疾③,賜爵執帛④。
常以太仆奉車從擊章邯軍東阿、濮陽下,以兵車趣攻戰疾,破之,賜爵執珪。
複常奉車從擊趙贲軍開封,楊熊軍曲遇。
大王今日至,聽小人之言,與沛公有隙⑩,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
”項羽默然。
沛公如廁?,麾樊哙去(13)。
既出,沛公留車騎,獨騎一馬,與樊哙等四人步從,從間道山下歸走霸上軍,而使張良謝項羽。
項羽亦因遂己,無誅沛公之心矣。
是日微樊哙奔入營谯讓項羽(14),沛公事幾殆(15)。
明日(16),項羽入屠鹹陽,立沛公為漢王。
漢王賜哙爵為列侯,号臨武侯。
遷為郎中(17),從入漢中。
①因:通過。
②閉關事:指劉邦進入鹹陽之後,想在關中為王,派兵把守函谷關,不許其它諸侯進入(參見卷八《高祖本紀》以下情事參見卷七《項羽本紀》)。
③飨:用酒肉款待。
④中酒:酒興正濃之際。
⑤亞父:是項羽對範增的尊稱。
⑥坐中:此指酒宴之上。
坐,同“座”。
⑦參乘:即“骖乘”,乘車時居于車右,也叫陪乘,如同後來的近待警衛人員。
⑧卮酒彘(zhì,至)肩:一大杯酒一條前豬腿。
卮,盛酒的器皿。
彘,豬。
⑨暴(pù,瀑)師:指軍隊露宿。
⑩隙:縫隙。
這裡指感情上的不和。
?解:解體,即四分五裂。
?如:往……,到……。
(13)麾:通“揮”。
揮手,招呼。
(14)微:非,沒有。
谯(jiào,叫)讓:譴責,責備。
(15)殆:危險。
(16)明日:第二天。
卷七《項羽本紀》作“居數日”。
(17)遷:升任。
還定三秦,别擊西丞白水北①,雍輕車騎于雍南②,破之。
從攻雍、?城,先登。
擊章平軍好畤,攻城,先登陷陣,斬縣令丞各一人,首十一級,虜二十人,遷郎中騎将。
從擊秦車騎壤東,卻敵,遷為将軍。
攻趙贲,下郿③,槐裡,柳中,鹹陽;灌廢丘,最④。
至栎陽,賜食邑杜之樊鄉⑤。
從攻項籍,屠煮棗。
擊破王武,程處軍于外黃。
攻鄒、魯、瑕丘、薛。
項羽敗漢王于彭城,盡按取魯,梁地。
哙還至荥陽,益食平陰二千戶⑥,以将軍守廣武。
一歲,項羽引而東。
從高祖擊項籍,下陽夏,虜楚周将軍卒四千人⑦。
圍項籍于陳,大破之。
屠胡陵。
①西丞:西縣縣丞。
②雍:前一個“雍”指被項羽封為雍王的秦降将章邯,後一個“雍”是地名,指雍縣。
③下:攻克,攻占。
④最:功勞最大。
⑤食邑:卿大夫的封地,即采邑。
收其稅賦而食,故名食邑。
杜之樊鄉:杜縣的樊鄉。
⑥益食:增加食邑。
⑦周将軍:指周殷,因其叛楚降漢,故稱其周将軍。
項籍既死,漢王為帝,以哙堅守戰有功,益食八百戶。
從高帝功反燕王臧荼,虜荼,定燕地。
楚王韓信反,哙從至陳,取信,定楚。
更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①,世世勿絕,食舞陽,号為舞陽侯,除前所食。
以将軍從高祖攻反韓王信于代②。
自霍人以往至雲中,與绛侯等共定之③,益食千五百戶。
因擊陳豨與曼丘臣軍,戰襄國,破柏人,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縣,殘東垣,遷為左丞相。
破得綦毋卬、尹潘軍于無終、廣昌。
破豨别将胡人王黃軍于代南,因擊韓信軍于參合。
軍所将卒斬韓信,破豨胡騎橫谷,斬将軍趙既,虜代丞相馮梁,守孫奮,大将王黃、将軍、(太蔔)太仆解福等十人。
與諸将共定代鄉邑七十三。
其後燕王盧绾反,哙以相國擊盧绾,破其丞相抵薊南,定燕地,凡縣十八,鄉邑五十一。
益食邑千三百戶,定食舞陽五千四百戶。
從,斬首百七十六級,虜二百八十八人。
别④,破軍七,下城五,定郡六,縣五十二,得丞相一人,将軍十二人,二千石已下至三百石十一人。
①剖符:古時帝王授與諸侯和功臣的憑證,剖分為二,帝王和諸侯各執其一。
②韓王信:是戰國韓襄王的後代,不同于淮陰侯韓信。
③绛侯:指周勃。
④别:指自己作為主将單獨率軍,不同于上之“從”,跟随劉邦。
哙以呂後女弟呂須為婦①,生子伉,故其比諸将最親。
先黥布反時,高祖嘗病甚,惡見人,卧禁中②,诏戶者無得入群臣③。
群臣绛,灌等莫敢入④。
十餘日,哙乃排闼直入⑤,大臣随之。
上獨枕一宦者卧。
哙等見上流涕曰:“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今天下已定,又何憊也!且陛下病甚,大臣震恐,不見臣等計事,顧獨與一宦者絕乎⑥?且陛下獨不見趙高之事乎?”高帝笑而起。
①女弟:妹妹。
②楚中:宮中。
③戶者:看守宮門的人。
④绛:指绛侯周勃。
灌:指灌嬰。
⑤排闼:推闖開門。
闼,門。
⑥顧:難道。
絕:臨終訣别。
其後盧绾反,高帝使哙以相國擊燕。
是時高帝病甚,人有惡哙一黨一于盧氏①,即上一日宮車晏駕②,則哙欲以兵盡誅滅戚氏,趙王如意之屬③。
高帝聞之大怒,乃使陳平載绛侯代将,而即軍中斬哙。
陳平畏呂後,執哙詣長安④。
至則高祖已崩⑤,呂後釋哙,使複爵邑。
①惡:說人的壞話。
一黨一:結一黨一。
②此句是說,假使皇帝在某天去世,宮車晏駕,是對皇帝死亡的一種避諱的說法。
③戚氏:指劉邦的一寵一妃戚夫人。
④詣:到……。
孝惠六年,樊哙卒,谥為武侯①。
子伉代侯。
而伉母呂須亦為臨光侯,高後時用事專權,大臣盡畏之。
伉代侯九歲,高後崩。
大臣誅諸呂、呂須婘屬②,因誅伉。
舞陽侯中絕數月。
孝文帝即位,乃複封哙他庶子市人為舞陽侯③,複故爵邑。
市人立二十九歲卒,谥為荒侯。
子他廣代侯。
六歲,侯家舍人得罪他廣,怨之,乃上書曰:“荒侯市人病不能為人④,今其夫人與其弟亂而生他廣!他廣實非荒侯子,不當代後。
”诏下吏⑤。
孝景中六年,他廣奪侯為庶人⑥,國除。
①谥:古時帝王,貴族,大臣,士大夫死後,依其生前的事迹給予的稱号。
武:是給能征慣戰者的谥号,《谥法》雲:“克定禍亂曰武。
”②婘屬:通“眷屬”。
③庶子:古稱非正妻所生的兒子為庶子。
④為人:此指行人道,即生育下一代的能力。
⑤下吏:交給有關官吏去審理。
⑥庶人:平民百姓。
曲周侯郦商者,高陽人。
陳勝起時,商聚少年東西略人①,得數千。
沛公略地至陳留,六月餘,商以将卒四千人屬沛公于歧。
從攻長社,先登,賜爵封信成君。
從沛公攻缑氏,絕河津,破秦軍洛陽東。
從攻下宛、穰,定十七縣。
别将攻旬關,定漢中。
項羽滅秦,立沛公為漢王。
漢王賜商爵信成君,以将軍為隴西都尉。
别将定北地、上郡。
破雍将軍焉氏②,周類軍栒邑,蘇驵軍于泥陽。
賜食邑武成六千戶。
以隴西都尉從擊項籍軍五月,出巨野,與鐘離昧戰,疾鬥③,受梁相國印,益食邑四千戶。
以梁相國将從擊項羽二歲三月,攻胡陵。
①略人:強制拉人入夥。
②雍将軍:指雍正章邯部下的将軍。
③疾鬥:指奮力拼殺。
項羽既已死,漢王為帝。
其秋①,燕王臧荼反,商以将軍從擊荼,戰龍脫,先登陷陣,破荼軍易下,卻敵,遷為右丞相,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邑涿五千戶,号曰涿侯。
以右丞相别定上谷,因攻代,受趙國相印。
以右丞相趙相國别與绛侯等定代、雁門,得代丞相程縱,守相郭同,将軍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還,以将軍為太上皇衛一歲七月②。
以右丞相擊陳豨,殘東垣。
又以右丞相從高帝擊黥布,攻其前拒③,陷兩陳④,得以破布軍,更食曲周五千一百戶,除前所食。
凡别破軍三,降定郡六,縣七十三,得丞相、守相、大将各一人,小将二人,二千石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①其秋:指高帝五年,即公元前202年的秋天,這年的七月臧荼反。
②太上皇:指劉邦的父親太公。
③前拒:前沿陣地。
④陳:同“陣”。
商事孝惠、高後時,商病,不治①。
其子寄,字況,與呂祿善。
及高後崩,大臣欲誅諸呂,呂祿為将軍,軍于北軍②,太尉勃不得入北軍,于是乃使人劫郦商③,令其子況绐呂祿④,呂祿信之,故與出遊,而太尉勃乃得入據北軍,遂誅諸呂。
是歲商卒,谥為景侯。
子寄代侯。
天下稱郦況賣交也⑤。
孝景前三年⑥,吳、楚、齊、趙反,上以寄為将軍,圍趙城,十月不能下。
得俞侯栾布自平齊來,乃下趙城,滅趙,王自一殺⑦,除國。
孝景中二年⑧,寄欲取平原君為夫人⑨,景帝怒,下寄吏⑩,有罪,奪侯。
景帝乃以商他子堅封為缪侯,續郦氏後。
缪靖侯卒,子康侯遂成立,遂成卒,子懷侯世宗立。
世宗卒,子侯終根立,為太常,坐法?,國除。
①不治:不能料理事物。
②北軍:漢朝駐守京師的部隊,因駐紮在長安城北,故名。
③劫:強制,強迫。
④绐:欺騙。
⑤賣交:出賣朋友。
⑥孝景前三年:即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
⑦王:指趙王劉遂,劉邦的孫子。
⑧孝景中二年:即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
下句“吳、楚、齊、趙反”事參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等篇。
⑨取:同“娶”。
平原君:景帝王皇後的母親臧兒的封号。
⑩下寄吏:把郦寄交給法吏去審理。
?坐法:因犯法而被判罪。
汝陰侯夏侯嬰,沛人也。
為沛廄司禦①。
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②。
嬰已而試補縣吏③,與高祖相一愛一。
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
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④,告故不傷嬰,嬰證之。
後獄覆⑤,嬰坐高祖系歲餘,掠笞數百⑥,終以是脫高祖⑦。
①廄:馬房。
司禦:掌管養馬駕車的人。
②移日:日影移動,形容時間較長。
③已而:不久。
試補:試用充任。
④重坐傷人:官吏傷人,知法犯法,故加重治罪。
⑤獄覆:獄辭翻覆。
劉邦說沒傷害夏侯嬰,夏侯嬰也這樣證明,但法吏認為夏侯嬰是原告,因此被判為“誣告反坐”。
⑥掠笞:用鞭、杖、竹闆拷打犯人,以問供詞。
⑦脫:開脫,免于刑罰。
高祖之初與徒屬欲攻沛也①,嬰時以縣令史為高祖使。
上降沛一日②,高祖為沛公,賜嬰爵七大夫,以為太仆。
從攻胡陵,嬰與蕭何降泗水監平,平以胡陵降,賜嬰爵五大夫。
從擊秦軍砀東,攻濟陽,下戶牖,破李由軍雍丘下,以兵車趣攻戰疾③,賜爵執帛④。
常以太仆奉車從擊章邯軍東阿、濮陽下,以兵車趣攻戰疾,破之,賜爵執珪。
複常奉車從擊趙贲軍開封,楊熊軍曲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