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信盧绾列傳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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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們。
橫陽君成:指韓成,以其曾被封為橫陽君。
故稱。
④說:遊說。
⑤王諸将:封諸将為王。
⑥左遷:降職。
⑦跂:通“企”。
踮起腳尖。
⑧東鄉(xiàng,象):向東進軍。
鄉,通“向”。
⑨略:掠奪,奪取。
項籍之封諸王皆就國,韓王成以不從無功,不遺就國,更以為列侯①。
及聞漢遣韓信略韓地,乃令故項籍遊吳時吳令鄭昌為韓王以距漢②。
漢二年,韓信略定韓十餘城。
漢王至河南,韓信急擊韓王昌陽城。
昌降,漢王乃立韓信為韓王,常将韓兵從。
三年,漢王出荥陽,韓王信、周苛等守荥陽。
及楚敗荥陽,信降楚,已而得亡,複歸漢,漢複立以為韓王,竟從擊破項籍,天下定。
五年春,遂與剖符為韓王③,王颍川。
明年春,上以韓信材武④,所王北近鞏、洛,南近宛,葉,東有淮陽,皆天下勁兵處⑤,乃诏徒韓王信王太原以北,備禦胡,都晉陽。
信上書曰:“國被邊,匈奴數人,晉陽去塞遠,請治馬邑。
”上許之,信乃徒治馬邑⑥。
秋,匈奴冒頓大圍信,信數使使胡求和解。
漢發兵救之,疑信數間使,有二心,使人責讓信⑦。
信恐誅,因與匈奴約共攻漢,反,以馬邑降胡,擊太原。
①更:改。
②距:通“拒”。
抵抗。
③剖符:古時帝王授與諸侯和功臣的憑證。
剖分為二,帝王和諸侯各執其一,故稱剖符。
④材武:有材力而又勇武。
⑤勁兵處:屯強兵的地方,即兵家必争的戰略要地。
⑥徙:遷,移。
⑦讓:責備。
七年冬,上自往擊,破信軍銅鞮,斬其将王喜。
信亡走匈奴①。
(與)其将白土人曼丘臣、王黃等立趙苗裔趙利為王②,複收信敗散兵,而與信及冒頓謀攻漢。
匈奴使左右賢王将萬餘騎與王黃等屯廣武以南,至晉陽,與漢兵戰,漢大破之,追至于離石,複破之。
匈奴複聚兵樓煩西北,漢令車騎擊破匈奴③。
匈奴常敗走,漢乘勝追北④,聞冒頓居代(上)谷,高皇帝居晉陽,使人視冒頓,還報曰“可擊”。
上遂至平城。
上出白登,匈奴騎圍上,上乃使人厚遺阏氏⑤。
阏氏乃說冒頓曰:“今得漢地,猶不能居;且兩主不相厄。
”居七日,胡騎稍引去。
時天大霧,漢使人往來,胡不覺。
護軍中尉陳平言上曰:“胡者全兵⑥,請令強一弩一傅兩矢外向⑦,徐行出圍。
”入平城,漢救兵亦到,胡騎遂解去、漢亦罷兵歸。
韓信為匈奴将兵往來擊邊。
①亡走:逃跑。
②苗裔:後代。
③車騎:騎兵和戰車部隊。
④追北:追擊敗逃的軍隊。
⑤遺:贈送。
阏氏:單于的正妻,地位等于漢之王後。
⑥全兵:指全用弓箭長矛等進攻一性一武器。
⑦傅:通“附”。
漢十年,信令王黃等說誤陳豨。
十一年春,故韓王信複與胡騎入居參合,距漢。
漢使柴将軍擊之,遺信書曰:“陛下寬仁,諸侯雖有畔亡①,而複歸,辄複故位号,不誅也。
大王所知。
今王以敗亡走胡,非有大罪,急自歸!”韓王信報曰:“陛下擢仆起闾巷②,南面稱孤,此仆之幸也。
荥陽之事③,仆不能死,囚于項籍,此一罪也。
及寇攻馬邑,仆不能堅守,以城降之,此二罪也。
今反為寇将兵,與将軍争一旦之命,此三罪也。
夫種、蠡無一罪④,身死亡;今仆有三罪于陛下,而欲求活于世,此伍子胥所以偾于吳也⑤。
今仆亡匿山谷間,旦暮乞貸蠻夷,仆之思歸,如痿人不忘起⑥,盲者不忘視也,勢不可耳。
”遂戰。
柴将軍屠參合,斬韓王信。
①畔亡:背叛逃亡。
畔,通“叛”。
②擢:提拔。
闾巷:街巷,代指平民百姓。
③荥陽之事:指荥陽之戰,在此戰中韓信被項籍俘獲投降。
④種,蠡:指文種、範蠡。
⑤偾:倒覆,僵仆。
⑥痿人:癱瘓的人。
信之入匈奴,與太子俱①;及至頹當城,生子,因名頹當。
韓太子亦生子,命曰嬰。
至孝文十四年,頹當及嬰率其衆降漢。
漢封頹當為弓高侯,嬰為襄城侯。
吳楚軍時②,弓高侯功冠諸将。
傳子至孫,孫無子,失侯。
嬰孫以不敬失侯。
頹當孽孫韓嫣,貴幸,名富顯于當世。
其弟說,再封,數稱将軍,卒為案道侯。
子代,歲餘坐法死③。
後歲餘,說孫曾拜為龍額侯,續說後。
①太子:指韓太子,即韓信的兒子。
俱:一道同行。
②吳楚軍時:指漢平定吳楚七國之亂的戰争,事在景帝三年(前154)。
參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等。
③坐法:因犯法而被判罪。
盧绾者,豐人也,與高祖同裡①。
盧绾親與高祖太上皇相一愛一②,及生男,高祖、盧绾同日生,裡中持羊酒賀兩家。
及高祖、盧绾壯,俱學書,又相一愛一也。
裡中嘉兩家親相一愛一,生子同日,壯又相一愛一,複賀兩家羊酒。
高祖為布衣時③,有吏事辟匿④,盧绾常随出入上下。
及高祖初起沛,盧绾以客從,入漢中為将軍,常侍中。
從東擊項籍,以太尉常從,出入卧内,衣被飲食常賜,群臣莫敢望,雖蕭、曹等⑤,特以事見禮,至其親幸,莫及盧绾,绾封為長安侯。
長安,故鹹陽也。
①同裡:同鄉。
②親:父母。
此處指父親。
太上皇:指漢高祖劉邦的父親。
③布衣:平民的穿着,以之代指平民。
④吏事:官吏的事務,此指被官吏追拿。
⑤蕭、曹:指蕭何、曹參。
漢五年冬,以破項籍①,乃使盧绾别将②,與劉賈擊臨江王共尉,破之。
七月還,從擊燕王臧荼,臧荼降。
高祖已定天下,諸侯非劉氏而王者七人。
欲王盧绾,為群臣觖望③。
及虜臧荼,乃下诏諸将相列侯,擇群臣有功者以為燕王。
群臣知上欲王盧绾,皆言曰:“太尉長安侯盧绾常從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燕。
”诏許之。
漢五年八月,乃立盧绾為燕王。
諸侯王得幸莫如燕王。
漢十一年秋
橫陽君成:指韓成,以其曾被封為橫陽君。
故稱。
④說:遊說。
⑤王諸将:封諸将為王。
⑥左遷:降職。
⑦跂:通“企”。
踮起腳尖。
⑧東鄉(xiàng,象):向東進軍。
鄉,通“向”。
⑨略:掠奪,奪取。
項籍之封諸王皆就國,韓王成以不從無功,不遺就國,更以為列侯①。
及聞漢遣韓信略韓地,乃令故項籍遊吳時吳令鄭昌為韓王以距漢②。
漢二年,韓信略定韓十餘城。
漢王至河南,韓信急擊韓王昌陽城。
昌降,漢王乃立韓信為韓王,常将韓兵從。
三年,漢王出荥陽,韓王信、周苛等守荥陽。
及楚敗荥陽,信降楚,已而得亡,複歸漢,漢複立以為韓王,竟從擊破項籍,天下定。
五年春,遂與剖符為韓王③,王颍川。
明年春,上以韓信材武④,所王北近鞏、洛,南近宛,葉,東有淮陽,皆天下勁兵處⑤,乃诏徒韓王信王太原以北,備禦胡,都晉陽。
信上書曰:“國被邊,匈奴數人,晉陽去塞遠,請治馬邑。
”上許之,信乃徒治馬邑⑥。
秋,匈奴冒頓大圍信,信數使使胡求和解。
漢發兵救之,疑信數間使,有二心,使人責讓信⑦。
信恐誅,因與匈奴約共攻漢,反,以馬邑降胡,擊太原。
①更:改。
②距:通“拒”。
抵抗。
③剖符:古時帝王授與諸侯和功臣的憑證。
剖分為二,帝王和諸侯各執其一,故稱剖符。
④材武:有材力而又勇武。
⑤勁兵處:屯強兵的地方,即兵家必争的戰略要地。
⑥徙:遷,移。
⑦讓:責備。
七年冬,上自往擊,破信軍銅鞮,斬其将王喜。
信亡走匈奴①。
(與)其将白土人曼丘臣、王黃等立趙苗裔趙利為王②,複收信敗散兵,而與信及冒頓謀攻漢。
匈奴使左右賢王将萬餘騎與王黃等屯廣武以南,至晉陽,與漢兵戰,漢大破之,追至于離石,複破之。
匈奴複聚兵樓煩西北,漢令車騎擊破匈奴③。
匈奴常敗走,漢乘勝追北④,聞冒頓居代(上)谷,高皇帝居晉陽,使人視冒頓,還報曰“可擊”。
上遂至平城。
上出白登,匈奴騎圍上,上乃使人厚遺阏氏⑤。
阏氏乃說冒頓曰:“今得漢地,猶不能居;且兩主不相厄。
”居七日,胡騎稍引去。
時天大霧,漢使人往來,胡不覺。
護軍中尉陳平言上曰:“胡者全兵⑥,請令強一弩一傅兩矢外向⑦,徐行出圍。
”入平城,漢救兵亦到,胡騎遂解去、漢亦罷兵歸。
韓信為匈奴将兵往來擊邊。
①亡走:逃跑。
②苗裔:後代。
③車騎:騎兵和戰車部隊。
④追北:追擊敗逃的軍隊。
⑤遺:贈送。
阏氏:單于的正妻,地位等于漢之王後。
⑥全兵:指全用弓箭長矛等進攻一性一武器。
⑦傅:通“附”。
漢十年,信令王黃等說誤陳豨。
十一年春,故韓王信複與胡騎入居參合,距漢。
漢使柴将軍擊之,遺信書曰:“陛下寬仁,諸侯雖有畔亡①,而複歸,辄複故位号,不誅也。
大王所知。
今王以敗亡走胡,非有大罪,急自歸!”韓王信報曰:“陛下擢仆起闾巷②,南面稱孤,此仆之幸也。
荥陽之事③,仆不能死,囚于項籍,此一罪也。
及寇攻馬邑,仆不能堅守,以城降之,此二罪也。
今反為寇将兵,與将軍争一旦之命,此三罪也。
夫種、蠡無一罪④,身死亡;今仆有三罪于陛下,而欲求活于世,此伍子胥所以偾于吳也⑤。
今仆亡匿山谷間,旦暮乞貸蠻夷,仆之思歸,如痿人不忘起⑥,盲者不忘視也,勢不可耳。
”遂戰。
柴将軍屠參合,斬韓王信。
①畔亡:背叛逃亡。
畔,通“叛”。
②擢:提拔。
闾巷:街巷,代指平民百姓。
③荥陽之事:指荥陽之戰,在此戰中韓信被項籍俘獲投降。
④種,蠡:指文種、範蠡。
⑤偾:倒覆,僵仆。
⑥痿人:癱瘓的人。
信之入匈奴,與太子俱①;及至頹當城,生子,因名頹當。
韓太子亦生子,命曰嬰。
至孝文十四年,頹當及嬰率其衆降漢。
漢封頹當為弓高侯,嬰為襄城侯。
吳楚軍時②,弓高侯功冠諸将。
傳子至孫,孫無子,失侯。
嬰孫以不敬失侯。
頹當孽孫韓嫣,貴幸,名富顯于當世。
其弟說,再封,數稱将軍,卒為案道侯。
子代,歲餘坐法死③。
後歲餘,說孫曾拜為龍額侯,續說後。
①太子:指韓太子,即韓信的兒子。
俱:一道同行。
②吳楚軍時:指漢平定吳楚七國之亂的戰争,事在景帝三年(前154)。
參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等。
③坐法:因犯法而被判罪。
盧绾者,豐人也,與高祖同裡①。
盧绾親與高祖太上皇相一愛一②,及生男,高祖、盧绾同日生,裡中持羊酒賀兩家。
及高祖、盧绾壯,俱學書,又相一愛一也。
裡中嘉兩家親相一愛一,生子同日,壯又相一愛一,複賀兩家羊酒。
高祖為布衣時③,有吏事辟匿④,盧绾常随出入上下。
及高祖初起沛,盧绾以客從,入漢中為将軍,常侍中。
從東擊項籍,以太尉常從,出入卧内,衣被飲食常賜,群臣莫敢望,雖蕭、曹等⑤,特以事見禮,至其親幸,莫及盧绾,绾封為長安侯。
長安,故鹹陽也。
①同裡:同鄉。
②親:父母。
此處指父親。
太上皇:指漢高祖劉邦的父親。
③布衣:平民的穿着,以之代指平民。
④吏事:官吏的事務,此指被官吏追拿。
⑤蕭、曹:指蕭何、曹參。
漢五年冬,以破項籍①,乃使盧绾别将②,與劉賈擊臨江王共尉,破之。
七月還,從擊燕王臧荼,臧荼降。
高祖已定天下,諸侯非劉氏而王者七人。
欲王盧绾,為群臣觖望③。
及虜臧荼,乃下诏諸将相列侯,擇群臣有功者以為燕王。
群臣知上欲王盧绾,皆言曰:“太尉長安侯盧绾常從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燕。
”诏許之。
漢五年八月,乃立盧绾為燕王。
諸侯王得幸莫如燕王。
漢十一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