穰侯列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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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這個機會請求勸說秦昭王。

    昭王于是任用了範睢。

    範睢向昭王闡明宣太後在朝廷内****,穰侯在外事上專權,泾陽君、高陵君等人則過于奢侈,以緻比國君之家富有。

    這使秦昭王幡然醒悟,就免掉穰侯的相國職務,責令泾陽君等人都一律遷出國都,到自己的封地去。

    穰侯走出國都關卡時,載物坐人的車子有一千多輛。

     穰侯死于陶邑,就葬在那裡。

    秦國收回陶邑設為郡。

     太史公說:穰侯是秦昭王的親舅舅。

    秦國之所以能夠向東擴張領土,削弱諸侯,曾經稱帝于天下,各國諸侯無不俯首稱臣,這當是穰侯的功勞。

    等到顯貴至極豪富無比之時,一人說破,便屈居下位,權勢被奪,憂愁而死,何況那些寄居異國的臣子呢! 【原文】【注解】 穰侯魏冉者,秦昭王母宣太後弟也。

    其先楚人,姓芈氏①。

     秦武王卒,無子,立其弟為昭王。

    昭王母故号為芈八子,及昭王即位,芈八子号為宣太後。

    宣太後非武王母。

    武王母号曰惠文後,先武王死。

    宣太後二弟:其異父長弟曰穰侯,姓魏氏,名冉;同父弟曰芈戎,為華陽君。

    而昭王同母弟曰高陵君、泾陽君②。

    而魏冉最賢,自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③。

    武王卒,諸弟争立,唯魏冉力為能立昭王。

    昭王即位,以冉為将軍,衛鹹陽。

    誅季君之亂④,而逐武王後出之魏⑤,昭王諸兄弟不善者皆滅之,威振秦國⑥。

    昭王少,宣太後自治,任魏冉為政。

     ①芈(mǐ,米):楚國的祖姓。

    ②高陵君:秦公子的封号。

    《索隐》謂“名顯”,卷五《秦本紀》中《索隐》謂“悝号高陵君”。

    泾陽君:秦公子的封号。

    《索隐》謂“名悝”,卷五《秦本紀》中《索隐》謂“名市”。

    ③用事:當權。

    ④誅:鏟除。

    季君之亂:指秦昭王二年(前305),公子壯與大臣、公子等謀反。

    季君,即公子壯,在争奪君位中為大臣及武王後等擁立,稱号為“季君”。

    ⑤之:往,到。

    ⑥振:通“震”。

     昭王七年①,樗裡子死,而使泾陽君質于齊②。

    趙人樓緩來相秦,趙不利,乃使仇液之秦,請以魏冉為秦相。

    仇液将行,其客宋公謂液曰:“秦不聽公,樓緩必怨公。

    公不若謂樓緩曰‘請為公毋急秦’③。

    秦王見趙請相魏冉之不急,且不聽公。

    公言而事不成,以德樓子④;事成,魏冉故德公矣⑤。

    ”于是仇液從之。

    而秦果免樓緩而魏冉相秦。

     欲誅呂禮,禮出奔齊。

    昭王十四年⑥,魏冉舉白起⑦,使代向壽将而攻韓、魏,敗之伊阙,斬首二十四萬,虜魏将公孫喜。

    明年,又取楚之宛、葉。

    魏冉謝病免相⑧,以客卿壽燭為相。

    其明年,燭免,複相冉,乃封魏冉于穰,複益封陶⑨,号曰穰侯。

     穰侯封四歲,為秦将攻魏。

    魏獻河東方四百裡。

    拔魏之河内,取城大小六十餘。

    昭王十九年⑩,秦稱西帝?,齊稱東帝。

    月餘,呂禮來,而齊、秦各複歸帝為王。

    魏冉複相秦,六歲而免。

    免二歲,複相秦。

    四歲,而使白起拔楚之郢,秦置南郡。

    乃封白起為武安君。

    白起者,穰侯之所任舉也,相善。

    于是穰侯之富,富于王室。

     ①昭王七年:即前300年。

    ②質:人質。

    古代派往别國作抵押的人。

    這裡是作人質的意思。

    ③請為公毋急秦:請允許我為您打算,(我請求任魏冉為秦相)不讓秦國感到很迫切。

    ④德:施恩德,使之感激。

    ⑤故:通“固”。

    當然。

    德:感激。

    ⑥昭王十四年:即前293年。

    ⑦舉:舉用。

    ⑧謝病:推托有病。

    ⑨益:增加。

    ⑩昭王十九年:即前288年。

    ?秦稱西帝:戰國時各大諸侯國國君均稱王,故王号不顯貴,秦國與齊國相約,并稱為帝,以天帝的稱号為兩國國君的尊稱。

    前288年秦昭王自稱西帝,尊齊湣王為東帝,這是秦國連橫的一種策略。

     昭王三十二年①,穰侯為相國,将兵攻魏,走芒卯②,入北宅,遂圍大梁。

    梁大夫須賈說穰侯曰③:“臣聞魏之長吏謂魏王曰④:‘昔梁惠王伐趙,戰勝三梁,拔邯鄲;趙氏不割,而邯鄲複歸。

    齊人攻衛,拔故國⑤,殺子良;衛人不割,而故地複反⑥。

    衛、趙之所以國全兵勁而地不并于諸侯者⑦,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⑧。

    宋、中山數伐割地⑨,而國随以亡。

    臣以為衛、趙可法,而宋、中山可為戒也。

    秦,貪戾之國也⑩,而毋親。

    蠶食魏氏,又盡晉國?,戰勝暴子,割八縣,地未畢入,兵複出矣。

    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宅,此非敢攻梁也,且劫王以求多割地⒀。

    王必勿聽也。

    今王背楚、趙而講秦⒁,楚、趙怒而去王,與王争事秦⒂,秦必受之。

    秦挾楚、趙之兵以複攻梁⒃,則國求無亡不可得也。

    願王之必無講也。

    王若欲講,少割而有質;不然,必見欺⒄。

    ’此臣之所聞于魏也,願君(王)之以是慮事也。

    《周書》曰‘惟命不于常’⒅,此言幸之不可數也⒆。

    夫戰勝暴子,割八縣,此非兵力之一精一也,又非計之工也,天幸為多矣⒇。

    今又走芒卯,入北宅,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智者不然。

    臣聞魏氏悉其百縣勝甲以上戍大梁(21),臣以為不下三十萬。

    以三十萬之衆守梁七仞之城(22),臣以為湯、武複生,不易攻也。

    夫輕背楚、趙之兵(23),陵七仞之城(24),戰三十萬之衆,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今,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