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列傳第八·《史記》白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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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虛,卑下自守。

    尚:尊重。

    ⑧前一“道”為遵循。

    後一道為主張、道理。

    ⑨這一句的意思是說,我和五羖大夫比,誰更賢能。

    孰與,用于比較,與……比,哪個……。

    五羖(gǔ,股)大夫:即秦名相百裡奚。

    原為虞國大夫,晉滅虞,被晉所俘虜,随秦穆公夫人即晉公子夷吾的姐姐随嫁到秦,後逃離秦國,在宛地被楚人捉獲。

    穆公聞其賢,就用五張黑色的公羊皮把他贖回,與談三日,穆公大悅,“授之國政”。

    這與下文趙良所雲頗不同。

    見卷五《秦世家》參見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原文“伊尹為庖,百裡奚為虜”段關于百裡奚的注文。

    ⑩掖:同“腋”。

    胳肢窩。

    ?諾諾:答應之一聲,有順從、附合的意思。

    ?谔谔:直言的樣子。

    (13)這兩句的意思是,武王讓大臣們直言谏诤,國家就昌盛;纣王的大臣們不敢提意見,因而滅亡。

    墨墨:通“默默”。

    不言,無聲息。

    (14)誅:責怪。

    (15)貌言華:表面上動聽而實際虛浮的話。

    (16)至言:真實的話。

    (17)苦言:逆耳的話。

    (18)甘言:獻媚奉承的話。

    (19)事:師事。

    (20)粥(yù,育):通“鬻”。

    賣。

    (21)被:同“披”。

    穿。

    食:給……吃。

    (22)加:淩駕。

    百姓:指貴族。

    (23)東伐鄭:據《左傳》載,魯僖公三十二年,駐軍于鄭而代鄭設防的秦國大夫杞子派人送回信息,說鄭國讓他負責掌管北門的鎖鑰,如果秘密派軍前來,鄭國就可以得到了。

    于是,秦穆公召五羖大夫百裡奚之子孟明等三人東襲鄭。

    其事在三十三年。

    及至孟明等到了滑國,發現鄭國已有所防備,怕“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就滅滑而還。

    按這次秦“東伐鄭”,《左傳》不及百裡奚本人事,隻載當初被百裡奚推薦的蹇叔曾谏穆公不要“勞師以襲遠”。

    卷五《秦本紀》述及百裡奚與蹇叔哭送出師事,卷三十九《晉世家》、卷四十二《鄭世家》則未及其事。

    (24)三置晉國之君:卷五《秦本紀》載,秦穆公九年(前651),晉獻公去世,發生裡克之亂,流亡在梁的晉公子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穆公許之,使百裡奚将兵送夷吾歸國為君,是為晉惠公。

    秦穆公二十三年,在秦國做人質的晉公子圉聽說晉君病,怕晉君去世以後他仍被留在秦國,而晉“更立他子”為君,于是逃離秦國歸晉。

    轉年,秦穆公二十三年,晉惠公去世(《春秋》在明年,《左傳》在是年)子圉立為晉君,後谥為懷公。

    秦怨恨圉逃跑歸國,于是迎送當時流亡在楚的另一位晉公子重耳歸國為君,是為晉文公,此秦穆公二十四年(前636)事。

    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二十四年”。

    (25)一救荊國之禍:當指晉楚城濮之戰。

    據《左傳》載,魯僖公二十七年(是年亦秦穆公二十七年,即前633年)冬,楚成王與陳、蔡、鄭等國圍宋,宋派人到晉國告急。

    轉年春二月,晉用先轸謀與秦、齊結成抗楚聯盟,秦穆公派其子甯(nìng,佞)率師參戰。

    夏四月晉、宋、齊、秦抗楚盟軍大敗楚師于城濮,從而保衛了宋國,制止了楚國的北侵。

    荊國,即楚國。

    救荊國之禍,即救楚伐宋之禍。

    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

    又《索隐》謂救荊國之禍“朝周是也”。

    此說也不無根據,蓋此戰結束以後,晉文公、齊孝公、宋成公、蔡莊公等盟踐,以尊周室。

    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按晉城濮之戰大敗楚師,似與百裡奚相秦并無多大關系,此戰主要是晉和晉名将先轸在起作用。

    又,由初置晉國之君的秦穆公九年中經“一救荊國之禍”的秦穆公二十八年,到“東伐鄭”的秦穆公三十三年,其間有二十四年之久,與上文“相秦六七年”不合。

    又,梁玉繩《史記志疑》雲:“奚之為相,未知的在秦穆公何年。

    ”卷五《秦本紀》載:秦穆公“以五羖羊皮”贖百裡奚入秦,是其五年事(前655),穆公與“語三日”,大悅,于是“授之國政”。

    據此,百裡奚相秦,大概就在是年吧。

    當時百裡奚“年已七十餘”。

    由“年已七十餘”而“授之國政”的秦穆公五年到“東伐鄭”的秦穆公二十三年,則百裡奚當已近百歲,甚或已逾百歲。

    所以,判斷趙良的話是否合于史實,太史公的記述是否确鑿,百裡奚的年齡因素是不容忽視的。

    (26)發教:施行德化。

    封内:境内。

    (27)八戎:泛指諸戎部族及其國家。

    (28)由餘聞之:卷五《秦本紀》載,由餘的先人原系晉人,所以,他會說晉國話。

    我王“聞穆公賢,故使由餘觀秦”。

    後由餘降秦,“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

    秦穆公三十七年(前623),“秦用由餘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裡,遂霸西戎”。

    上句“八戎來服”,蓋指此。

    (29)款關:叩關,即入關求見。

    款,叩,敲。

    (30)相杵:搗米時發出相應的呼聲。

    (31)嬖:一寵一愛一,一寵一幸。

    主:薦主,保舉的人。

    (32)駿刑:嚴峻的刑罰。

    駿,通“峻”。

    (33)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說,教化百姓比命令更深入人心,百姓模仿上邊的行為比命令更迅速。

    (34)左建外易:違情背理地建立權威,改變法制。

    左,失正。

    外,失中。

    (35)南面:古代君王坐北朝南。

    寡人,君之謙稱。

    指商鞅被封商於之地,号商君。

    (36)繩:約束,糾正。

    引申為一逼一十迫。

    (37)以上四句詩出自《詩經·鄘風·相鼠》第三章。

    遄,快,迅速。

    (38)為壽:敬酒,緻禮。

    此引申為褒揚,恭維。

    (39)以上二句詩,《詩經》未載。

    可能是逸詩。

    (40)骈脅:肌肉壯健,不顯脅骨。

    骖乘:乘車時居于右者,即陪乘。

    多指警衛人員。

    (41)阘(xī,希):長戟。

    旁:同“傍”。

    依傍,靠近。

    (42)《書》曰二句;《尚書》裡沒有。

    《索隐》謂此是《周書》之言,孔子所删之餘。

    (43)鄙:邊邑。

    此指偏遠僻靜的地方。

    (44)顯:顯揚。

    引申為重用。

    岩一穴一之士:隐居山林的賢能之士。

    (45)捐賓客:舍棄賓客。

    這是對死亡的委婉說法。

    (46)收:逮捕,拘壓。

    (47)微:少。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

    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

    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①。

    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②,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③。

    商君喟然歎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④!”去之魏。

    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弗受。

    商君欲之他國。

    魏人曰:“商君,秦之賊。

    秦強而賊入魏,弗歸,不可”。

    遂内秦⑤。

    商君既複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⑥。

    秦發兵攻商君,殺之于鄭黾池⑦。

    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⑧,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①舍:住。

    後一“舍”為旅店。

    ②客人:旅店主人。

    ③舍人:住店的人。

    驗:憑證。

    路引一類的身份一證一件。

    坐之:即店主人與住店的人一起判罪。

    ④敝:通“弊”。

    弊病,害處。

    ⑤内:同“納”。

    交納。

    ⑥徒屬:封邑中的部屬。

    ⑦卷十五《六國年表》謂商君死彤地。

    ⑧車裂:古代酷刑,以車撕一裂人一體。

    俗叫五馬分一屍一。

    徇:示衆。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①。

    迹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②,挾持浮說,非其質矣。

    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③。

    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一事相類。

    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夫④! ①天資:天一性一。

    刻薄:殘忍少恩。

    ②迹:考察,追究。

    幹:求取,這裡是遊說的意思。

    ③發明:證明,說明。

    ④有以:有緣故,有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