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列傳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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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興。

    願王釋齊而先越;若不然,後将悔之無及。

    ”而吳王不聽,使子胥于齊。

    子胥臨行,謂其子曰:“吾數谏王,王不用,吾今見吳之亡矣。

    汝與吳俱亡,無益也。

    ”乃屬其子于齊鮑牧④,而還報吳。

     吳太宰嚭既與子胥有隙⑤,因讒曰:“子胥為人剛暴,少恩,猜賊⑥,其怨望恐為深禍也。

    前日王欲伐齊,子胥專愎強谏⑦,沮毀用事⑧,徒幸吳之敗以自勝其計謀耳⑨。

    今王自行,悉國中武力以伐齊,而子胥谏不用,因辍謝⑩,詳病不行(11)。

    王不可不備,此起禍不難。

    且嚭使人微伺之(12),其使于齊也,乃屬其子于齊之鮑氏。

    夫為人臣,内不得意,外倚諸侯,自以為先王之謀臣,今不見用,常鞅鞅怨望(13)。

    願王早圖之。

    ”吳王曰:“微子之言(14),吾亦疑之。

    ”乃使使賜伍子胥屬镂之劍,曰:“子以此死。

    ”伍子胥仰天歎曰:“嗟呼!讒臣嚭為亂矣,王乃反誅我。

    我令若父霸(15)。

    自若未立時,諸公子争立,我以死争之于先王,幾不得立。

    若既得立,欲分吳國予我,我顧不敢望也。

    然今若聽谀臣言以殺長者。

    ”乃告其舍人曰(16):“必樹吾墓上以梓(17),令可以為器(18);而抉吾眼縣吳東門之上(19),以觀越寇之入滅吳也。

    ”乃自刭死。

    吳王聞之大怒,乃取子胥一屍一盛以鸱夷革(20),浮之江中。

    吳人憐之,為立祠于江上(21),因命曰胥山。

     ①浮辭:虛飾浮誇之詞。

    ②《盤庚之诰》:殷商中興之君盤庚的文告。

    盤庚繼其兄陽甲即位,時值王室混亂,國勢衰敗,諸侯莫朝。

    盤庚為擺脫困境,也為躲避自然災害,率衆自奄遷都到殷,“複居成湯之故居”。

    由于商都前後凡五遷,臣民恣怨,不欲遷徙,盤庚因作此诰,告谕諸侯臣民,共三篇。

    诰,用于告誡、勉勵的文告。

    ③“有颠不恭”四句見于《尚書·盤庚》中篇,與原文略有不同。

    意思是,有破壞禮法,不恭王命的,就要徹底地割除滅絕他們,使他們不能傳宗接代,不要讓他們在這個城邑裡把好人影響壞了。

    颠越,破壞禮法,不恭上命。

    劓(yì,易),割除。

    殄,斷絕,滅絕。

    俾,使。

    遺育,遺留傳宗接代的機會。

    易,延。

    茲邑,即此邑,指新都殷。

    ④屬:同“囑”。

    囑托,托付。

    ⑤隙:指感情上的裂痕、隔閡。

    ⑥猜賊:猜忌狠毒。

    ⑦專愎:剛愎,獨斷固執。

    愎,任一性一、固執。

    ⑧沮:敗壞,毀壞。

    毀:毀謗、抵毀。

    ⑨徒幸:隻希望。

    ⑩辍謝:托辭而中止工作。

    (11)詳:通“佯”,假裝.。

    (12)微伺:暗中探察。

    伺,偵候,探察。

    (13)鞅鞅:通“怏怏”。

    因不滿而郁郁不樂。

    (14)微:無,非。

    (15)若:你。

    (16)舍人:親近的門客。

    (17)樹:種植。

    (18)器:指棺材。

    (19)抉:挖出。

    縣(xuán,玄):“懸”。

    懸挂。

    (20)鸱夷:皮革袋子。

    (21)江上:江邊,江畔。

     吳王既誅伍子胥,遂伐齊。

    齊鮑氏殺其君悼公而立陽生。

    吳王欲讨其賊,不勝而去。

    其後二年,吳王召魯衛之君之橐臯①。

    其明年,因北大會諸候于黃池②,以令周室。

    越王勾踐襲殺吳太子③,破吳兵。

    吳王聞之,乃歸,使使厚币與越平。

    後九年,越王勾踐遂滅吳,殺王夫差;而誅太宰嚭,以不忠于其君,而外受重賂,與已比周也④。

     ①其後二年,當為“其後一年”,即艾陵之戰的第二年(前483).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雲:“十三年(按指吳王夫差十三年),召魯、衛之君會于橐臯.”《左傳·哀公十二年》雲:“公(按指魯哀公)會吳于橐臯.”按吳王夫差十三年、魯哀公十二年,為周敬王三十七年,恰為艾陵之戰的第二年.又,《左傳》另雲夏“吳征會于衛”,“秋,衛候會于鄖”,蓋吳始召魯、衛時,衛出公本不欲赴會,故夏召而秋會于鄖.太史公一并言之,蓋以其本召于橐臯,故不及“會于鄖”事.②會諸候于黃池:周定王三十八年(前482),夫差“欲霸中國以全周室”,在黃池大會諸候,史稱“黃池之會”③此句是指越王勾踐趁夫差到黃池會盟的機會,統率大軍直搗吳國國都,殺死吳國太子友.④比周:語見《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是說君子一團一結卻不勾結;小人勾結卻不一團一結.周,和人一團一結.比,與壞人勾結.這裡是複詞偏義,意同“比”,結一黨一營私. 伍子胥初所與俱亡故楚太子建之子勝者,在于吳.吳王夫差之時,楚惠王欲召勝歸楚①.葉公谏曰:“勝好勇而陰求死士②,殆有私乎③!”惠王不聽.遂召勝,使居楚之邊邑鄢,号為白公.白公歸楚三年而吳誅子胥④.? ①卷四十《楚世家》載,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勝于吳”使歸楚的是令尹子西,而不是楚惠王。

    《左傳·哀公十六年》謂召勝歸楚,葉公谏西“弗從”的,也是子西,而非惠王。

    ②陰求:暗中尋訪。

    ③殆:恐怕,大概。

    ④卷十四《十二諸候年表》、卷四十《楚世家》均載白公歸楚是楚惠王二年(前478),《年表》載吳誅伍子胥是吳王夫差十一年(前485),則“白公歸楚三年而吳誅子胥”之記不誤。

    而《左傳》載吳王賜子胥屬镂劍以死,則在魯哀公十一年(前484)。

    若以《左傳》正《史記》,吳誅子胥應在白公歸楚後四年。

     白公勝既歸楚,怨鄭之殺其父,乃陰養死士求報鄭。

    歸楚五年,請伐鄭①,楚令尹子西許之。

    兵未發而晉伐鄭,鄭請救于楚。

    楚使子西往救,與盟而還。

    白公勝怒曰:“非鄭之仇,乃子西也。

    ”勝自砺劍②,人問曰:“何以為?”勝曰:“欲以殺子西。

    ”子西聞之,笑曰:“勝如一卵一耳,何能為也!” ①卷四十《楚世家》載楚惠王六年“白公請兵令尹子西伐鄭”,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此事亦系于惠王六年(前483)。

    按白公歸楚在惠王二年,故“歸楚五年,請伐鄭”應為“歸楚四年,請伐鄭”。

    下文,“兵未發而晉伐鄭”雲雲,《楚世家》謂在惠王八年,《十二諸侯年表》是年各欄均不及。

    《左傳》“請伐鄭”、“晉人伐鄭“及白公勝不滿令尹子西事則均載于魯哀公十六(前479)文。

    ②砺劍:磨劍。

    砺,磨刀石。

     其後四歲,白公勝與石乞襲殺楚令尹子西、司馬綦于朝①。

    石乞曰:“不殺王,不可。

    ”乃動(之)王如高府②。

    石乞從者屈固負楚惠王亡走昭夫人之宮③。

    葉公聞白公為亂,率其國人攻白公④。

    白公之徒敗,亡走山中,自一殺。

    而虜石乞,而問白公一屍一處,不言将亨⑤。

    石乞曰:“事成為卿,不鹹而亨,固其職也。

    ”終不肯告其一屍一處。

    遂亨石乞,而求惠王複立之。

     ①白公勝襲殺令尹子西事,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系于楚惠王十年(前479),距卷四十《楚世家》所記惠王八年及《左傳》所記魯哀公十六年晉伐鄭事兩年。

    此雲“其後四年”,誤。

    ②劫:劫持。

    如:往,到……去。

    高府:《索隐》引杜預雲:“楚之别府也。

    ”③《左傳·哀公十六年》載,“負王以如昭夫人之宮”的是“圉者”(養馬官)公陽。

    當是把楚惠王劫持到高府以後,石乞親自把守府門,公陽挖宮牆進去才把惠王背出來。

    這裡誤為“石乞從者屈固”。

    按屈固乃楚之箴尹,故卷四十《楚世家》謂“惠王從者屈固負王走昭王夫人宮”,雖與《左傳》所載有異,尚不為大誤。

    ④國人:指葉公封國的人民。

    ⑤亨:同“烹”。

    用鼎煮殺。

     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①!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況同列乎②!向令伍子胥從奢俱死③,何異蝼蟻④。

    棄小義,雪大恥,名垂于後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豈嘗須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緻此哉?白公如不自立為君者,其功謀亦不可勝道者哉! ①怨毒:怨恨,憎恨。

    ②同列:地位相類的人。

    ③向:假使。

    ④蝼蟻:蝼蛄和螞蟻。

    常用來比喻微賤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