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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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齊。
”③召田忌複故位:《史記志疑》認為,前有田忌出奔的誤記,因而這裡又出現複位的誤記。
④驺忌子曰:《戰國策·齊策一》記載的這段文字中沒有驺忌子。
又《索陷》引王劭說,此時驺忌已死去四年。
⑤田忌:《戰國策》作張(同“丐”)。
⑥孫子:即孫膑。
《戰國策》作田臣思。
⑦顧:回頭,反而。
⑧愬(sù,訴):告訴,訴說。
⑨承:通“乘”。
趁,利用。
⑩師:軍師。
(11)大敗之馬陵:孫膑用計,在馬陵大敗魏軍。
詳見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
七年,與魏王會平阿南。
明年,複會甄。
魏惠王卒①。
明年,與魏襄王會徐州,諸侯相王也。
十年,楚圍我徐州。
十一年,與魏伐趙,趙決河水灌齊、魏,兵罷。
十八年,秦惠王稱王。
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②,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③。
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④,且數百千人。
十九年,宣王卒,子湣王地立⑤。
①魏惠王卒年,史書所記不一,詳卷四十四《魏世家》襄王十六年注。
②列第:不同等級的住宅。
③不治:不理政事。
④稷下學士複盛:桓公午開始在稷下設學宮,招納學士。
到宣王時最盛,成為當時百家争鳴的中心,是中國文化史上的盛事。
⑤湣王地:或名遂。
按,據《竹書紀年》,宣王卒,湣王立應在前301年。
湣王元年,秦使張儀與諸侯執政會于齧桑。
三年,封田嬰于薛。
四年,迎婦于秦。
七年,與宋攻魏,敗之觀澤。
十二年,攻魏。
楚圍雍氏,秦敗屈丐。
蘇代謂田轸曰①:“臣願有谒于公,其為事甚完②,使楚利公,成為福,不成亦為福。
今者臣立于門,客有言曰魏王謂韓馮、張儀曰:‘煮棗将拔③,齊兵又進,子來救寡人則可矣;不救寡人,寡人弗能拔④。
’此特轉辭也⑤。
秦、韓之兵毋東,旬餘,則魏氏轉韓從秦⑥,秦逐張儀,交臂而事齊楚⑦,此公之事成也。
”田轸曰:“奈何使無東?”對曰:“韓馮之救委之辭,必不謂韓王曰‘馮以為魏’,必曰‘馮将以秦韓之兵東卻齊宋,馮因抟三國之兵⑧,乘屈丐之弊,南割于楚,故地必盡得之矣’。
張儀救魏之辭,必不謂秦王曰‘儀以為魏’,必曰‘儀且以秦韓之兵東距齊宋,儀将抟三國之兵,乘屈丐之弊,南割于楚,名存亡國,實伐三川而歸⑨,此王業也’。
公令楚王與韓氏地,使秦制和⑩,謂秦王曰‘請與韓地,而王以施三川(11),韓氏之兵不用而得地于楚’。
韓馮之東兵之辭且謂秦何?曰‘秦兵不用而得三川,伐楚韓以窘魏,魏氏不敢東,是孤齊也’。
張儀之東兵之辭且謂何?曰‘秦韓欲地而兵有案(12),聲威發于魏,魏氏之欲不失齊楚者有資矣(13)’。
魏氏轉秦韓争事齊楚,楚王欲而無與地,公令秦韓之兵不用而得地,有一大德也。
秦韓之王劫于韓馮、張儀而東兵以徇服魏(14),公常執左券以責于秦韓(15),此其善于公而惡張子多資矣(16)。
” ①蘇代謂田轸:以下這段談話又見于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整理小組定為《蘇秦謂陳轸章》,文字略有出入。
陳轸,即田轸。
②完:圓滿。
③煮棗:地名。
④弗能拔:無法制止被攻陷。
帛書“拔”作“枝(支)”。
⑤轉辭:宛轉之辭。
⑥魏氏轉:魏國轉變策略。
⑦交臂:拱手。
⑧抟:統率。
⑨三川:指韓國,因其境内有黃河、伊水、洛水,故稱。
⑩制和:控制兩國議和。
(11)施:施威。
(12)案:同“按”。
抑止。
(13)資:本錢。
(14)劫:威脅。
徇(xún,旬):順從。
(15)左券:古代契約分為左右兩片,左片稱左券,由債權人收執,作為索償的憑據。
後常用“執左券”比喻有成功的把握。
(16)張子:張儀。
十三年,秦惠王卒。
二十三年,與秦擊敗楚于重丘。
二十四年,秦使泾陽君質于齊①。
二十五年,歸泾陽君于秦。
孟嘗君薛文入秦,即相秦。
文亡去。
二十六年,齊與韓魏共攻秦,至函谷軍焉。
二十八年,秦與韓河外以和②,兵罷。
二十九年,趙殺其主父③。
齊佐趙滅中山。
①質:作人質。
②河外:戰國時一般指黃河以南為河外。
③主父:趙武靈王把王位傳給兒子後,自稱主父。
後遊沙丘,被公子成圍困,餓死。
詳見卷四十三《趙世家》。
三十六年,王為東帝,秦昭王為西帝。
蘇代自燕來,入齊,見于章華東門。
齊王曰:“嘻,善,子來!秦使魏冉緻帝①,子以為何如?”對曰:王之問臣也卒②,而患之所從來微③,願王受之而勿備稱也。
秦稱之,天下安之,王乃稱之,無後也④。
且讓争帝名,無傷也。
秦稱之,天下惡之,王因勿稱,以收天下,此大資也。
且天下立兩帝,王以天下為尊齊乎?尊秦乎?”王曰:“尊秦。
”曰:“釋帝⑤,天下一愛一齊乎?一愛一秦乎?”王曰:“一愛一齊而憎秦。
”曰:“兩帝立約伐趙,孰與伐桀宋之利⑥?”王曰:“代桀宋利。
”對曰:“夫約鈞⑦,然與秦為帝而天下獨尊秦而輕齊,釋帝則天下一愛一齊而憎秦,伐趙不如伐桀宋之利,故願王明釋帝以收天下,倍約賓秦⑧,無争重⑨,而王以其間舉宋⑩。
夫有宋,衛之陽地危;有濟西,趙之阿東國危(11);有淮北,楚之東國危;有陶、平陸,梁門不開(12)。
釋帝而貸之以伐桀宋之事(13),國重而名尊,燕楚所以形服(14),天下莫敢不聽,此湯武之舉也。
敬秦以為名,而後使天下憎之,此所謂以卑為尊者也。
願王孰慮之。
”于是齊去帝複為王,秦亦去帝位。
①緻帝:送來帝号。
②卒:通“猝”。
倉猝,突然。
③微:隐微,不明顯。
④無後:不晚。
⑤釋帝:放棄帝号。
⑥桀宋:宋君偃荒一婬一暴虐,人稱桀宋。
見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
⑦鈞:通“均”。
⑧倍:通“背”。
賓:同“擯”。
抛棄。
⑨争重:争高低。
⑩間:空子,時機。
舉:攻克。
(11)阿: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戰國策》作“河”,這裡誤作“阿”。
(12)梁門不開:魏都不梁的城門無法打開。
這句連上句意思是,占有陶和平陸就等于堵塞了大梁東出的門戶。
(13)貸:代。
(14)形服:迫于形勢而歸服。
三十八年,伐宋。
秦昭王怒曰:“吾一愛一宋與一愛一新城、陽晉同。
韓聶與吾友也,而攻吾所一愛一,何也?”蘇代為齊謂秦王曰:“韓聶之攻宋,所以為王也。
齊強,輔之以宋,楚魏必恐,恐必西事秦,是王不煩一兵,不傷一士,無事而割安邑也,此韓聶之所褥于王也。
”秦王曰:“吾患齊之難知。
一從一衡①,其說何也?”對曰:“天下國令齊可知乎?齊以攻宋,其知事秦以萬乘之國自輔,不西事秦則宋治不安②。
中國白頭遊敖之士皆積智欲離齊秦之交③,伏式結轶西馳者④,未有一人言善齊者也;伏式結轶東馳者,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
何則?皆不欲齊秦之合也。
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也!晉楚合必議齊秦,齊秦合必圖晉楚,請以此決事。
”秦王曰:“諾。
”于是齊遂伐宋,宋王出亡,死于溫。
齊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晉,欲以并周室,為天子。
泗上諸侯鄒魯之君皆稱臣,諸侯恐懼。
①從:同“縱”。
合縱。
衡:通“橫”。
連橫。
②宋治:宋國管轄的地方。
③中國:春秋戰國時稱中原地區為中國。
遊敖之士:即遊士、遊說之士。
敖,遊逛。
積智:積聚智謀,處心積慮。
④伏式結轶(zhé,哲):形容乘車往來不斷。
式,同“轼”,東前橫木;結轶,車轍在路上交錯,轶,通“轍”。
三十九年,秦來伐,拔我列城九。
四十年,燕、秦、楚、三晉合謀,各出銳師以伐①,敗我濟西。
王解而卻②。
燕将樂毅遂入臨淄③,盡取齊之寶藏器。
湣王出亡,之衛。
衛君辟宮舍之,稱臣而共具④。
湣王不遜,衛人侵之。
湣王去,走鄒、魯,有驕色,鄒、魯君弗内⑤,遂走莒,楚使淖齒将兵救齊,因相齊湣王。
淖齒遂殺湣王而與燕共分齊之侵地鹵器⑥。
①諸侯伐齊事,卷五《秦本紀》、卷四十三《趙世家》、卷四十四《魏世家》及卷四十五《韓世家》的記載中沒有楚國。
②解:潰散。
③樂毅率五國軍隊伐齊事,詳見卷八十《樂毅列傳》。
④共:同“供”。
供給。
⑤内:收容,接納。
同“納”。
⑥鹵:通“擄”。
掠奪。
按,據《竹書紀年》,湣王在位十七年,司馬遷誤記為四十年。
湣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名姓為莒太史敫家庸①。
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以為非恒人②,憐而常竊衣食之,而與私通焉。
淖齒既以去莒,莒中人及齊亡臣相聚求湣王子,欲立之。
法章懼其誅己也,久之,乃敢自言“我湣王子也。
”于是莒人共立法章,是為襄王。
以保莒城而布告齊國中③:“王已立在莒矣。
” 襄王既立,立太史氏女為王後,是為君王後,生子建。
太史敫曰:“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種也,污吾世④。
”終身不睹君王後。
君王後賢,不以不睹故失人子之禮。
襄王在莒五年,田單以即墨攻破燕軍⑤,迎襄王于莒,入臨淄。
齊故地盡按屬齊。
齊封田單為安平君。
十四年,秦擊我剛壽。
十九年,襄王卒,子建立。
①庸:同“傭”。
②恒人:常人。
③保:占有、擁有。
④世:一代。
⑤田單用火牛陳破燕軍是戰國時期的著名戰例。
詳見卷八十二《田單列傳》。
王建立六年,秦攻趙,齊楚救之。
秦計曰:“齊楚救趙,親則退兵,不親遂攻之。
”趙無食,請粟于齊,齊不聽。
周子曰:“不如聽之以退秦兵,不聽則秦兵不卻,是秦之計中而齊楚之計過也①。
且趙之于齊楚,扞蔽也②,猶齒之有唇也,唇亡則齒寒。
今日亡趙,明日患及齊楚。
且救趙之務,宜若奉漏甕沃焦釜也③。
夫救趙,高義也;卻秦兵,顯名也。
義救亡國,威卻強秦之兵,不務為此而務一愛一粟④,為國計者過矣。
”齊王弗聽。
秦破趙于長平四十餘萬⑤。
遂圍邯鄲。
十六年,秦滅周。
君王後卒。
二十三年,秦置東郡。
二十八年,王入朝秦,秦王政置酒鹹陽。
三十五年,秦滅韓。
三十七年,秦滅趙。
三十八年,燕使荊轲刺秦王,秦王覺,殺轲⑥。
明年,秦破燕,燕王亡走遼東。
明年,秦滅魏,秦兵次于曆下⑦。
四十二年,秦滅楚。
明年,虜代王嘉,滅燕王喜。
①過:錯。
②扞(hàn,漢)蔽:屏障。
扞,同“捍”。
③奉:捧着。
沃:澆水。
釜:鍋。
④務:緻力。
⑤長平之役,秦将白起大破趙軍,坑殺趙降卒四十餘萬。
詳見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傳》。
⑥荊轲刺秦王事,詳見卷八十六《刺客列傳》。
⑦次:停留,駐紮。
四十四年,秦兵擊齊。
齊王聽相後勝計,不戰,以兵降秦。
秦虜王建,遷之共。
遂滅齊為郡。
天下壹并于秦①,秦王政立号為皇帝。
始,君王後賢,事秦謹,與諸侯信,齊亦東邊海上,秦日夜攻三晉、燕、楚,五國各自救于秦,以故王建立四十餘年不受兵。
君王後死,後勝相齊,多受秦間金②,多使賓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為反間③,勸王去從朝秦,不修攻戰之備,不助五國攻秦,秦以故得滅五國。
五國已亡,秦兵卒入臨淄,民莫敢格者④。
王建遂降,遷于共。
故齊人怨王建不蚤與諸侯合從攻秦,聽一奸一臣賓客以亡其國,歌之曰:“松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疾建用客之不詳也⑤。
①壹并:統一。
壹,全;并,合、兼并。
②間:間牒。
③反間:在敵方内部進行離間、分化活動。
④格:抗拒。
⑤疾:憎恨。
詳:審察。
太史公曰:蓋孔子晚而喜《易》。
《易》之為術①,幽明遠矣②,非通人達才孰能注意焉!筆周太史之卦田敬仲完,占至十世之後;及完奔齊,懿仲蔔之亦雲。
田乞及常所以比犯二君③,專齊國之政,非必事勢之漸然也④,蓋若遵厭兆祥雲⑤。
①術:學問,技能。
②幽明:指《周易》中所說的無形和有形的物象。
幽,隐微、不明。
遠:深。
③比:接連。
犯:冒犯,傷害。
④漸然:逐漸如此。
⑤厭:合。
兆祥:占蔔所得的預兆。
附記:本篇中所記桓公午、威王、宣王及湣王數代,其系年與《竹書紀年》有較大出入,并與《孟子》、《戰國策》的記事不合。
清代以來的學者大多認為司馬遷記載有誤,一是桓公午之前遺漏了齊侯剡(在位九年),二是桓公午在位十九年誤為六年,這樣就是把威王、宣王和湣王的年代提前了二十二年,把湣王在位應為十七年拉長為四十年。
按《竹書紀年》推算,桓公午應在前374—357年,威王應在前356—320年,宣王應在前319—301年,湣王應在前300—284年。
本篇譯文中涉及這四代君王的年代,仍按原文推算公元前年代,以便與《六國年表》相一緻,保持原著的本來面貌。
注解中則對上述問題分别予以說明。
為使讀者對此問題有較全面的了解,特附記如上。
限于本書體例,不便詳細引述有關考證資料,讀者可參閱翦伯贊主編的《中外曆史年表》、楊寬《戰國史》、陳夢家《六國紀年》等著作。
”③召田忌複故位:《史記志疑》認為,前有田忌出奔的誤記,因而這裡又出現複位的誤記。
④驺忌子曰:《戰國策·齊策一》記載的這段文字中沒有驺忌子。
又《索陷》引王劭說,此時驺忌已死去四年。
⑤田忌:《戰國策》作張(同“丐”)。
⑥孫子:即孫膑。
《戰國策》作田臣思。
⑦顧:回頭,反而。
⑧愬(sù,訴):告訴,訴說。
⑨承:通“乘”。
趁,利用。
⑩師:軍師。
(11)大敗之馬陵:孫膑用計,在馬陵大敗魏軍。
詳見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
七年,與魏王會平阿南。
明年,複會甄。
魏惠王卒①。
明年,與魏襄王會徐州,諸侯相王也。
十年,楚圍我徐州。
十一年,與魏伐趙,趙決河水灌齊、魏,兵罷。
十八年,秦惠王稱王。
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②,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③。
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④,且數百千人。
十九年,宣王卒,子湣王地立⑤。
①魏惠王卒年,史書所記不一,詳卷四十四《魏世家》襄王十六年注。
②列第:不同等級的住宅。
③不治:不理政事。
④稷下學士複盛:桓公午開始在稷下設學宮,招納學士。
到宣王時最盛,成為當時百家争鳴的中心,是中國文化史上的盛事。
⑤湣王地:或名遂。
按,據《竹書紀年》,宣王卒,湣王立應在前301年。
湣王元年,秦使張儀與諸侯執政會于齧桑。
三年,封田嬰于薛。
四年,迎婦于秦。
七年,與宋攻魏,敗之觀澤。
十二年,攻魏。
楚圍雍氏,秦敗屈丐。
蘇代謂田轸曰①:“臣願有谒于公,其為事甚完②,使楚利公,成為福,不成亦為福。
今者臣立于門,客有言曰魏王謂韓馮、張儀曰:‘煮棗将拔③,齊兵又進,子來救寡人則可矣;不救寡人,寡人弗能拔④。
’此特轉辭也⑤。
秦、韓之兵毋東,旬餘,則魏氏轉韓從秦⑥,秦逐張儀,交臂而事齊楚⑦,此公之事成也。
”田轸曰:“奈何使無東?”對曰:“韓馮之救委之辭,必不謂韓王曰‘馮以為魏’,必曰‘馮将以秦韓之兵東卻齊宋,馮因抟三國之兵⑧,乘屈丐之弊,南割于楚,故地必盡得之矣’。
張儀救魏之辭,必不謂秦王曰‘儀以為魏’,必曰‘儀且以秦韓之兵東距齊宋,儀将抟三國之兵,乘屈丐之弊,南割于楚,名存亡國,實伐三川而歸⑨,此王業也’。
公令楚王與韓氏地,使秦制和⑩,謂秦王曰‘請與韓地,而王以施三川(11),韓氏之兵不用而得地于楚’。
韓馮之東兵之辭且謂秦何?曰‘秦兵不用而得三川,伐楚韓以窘魏,魏氏不敢東,是孤齊也’。
張儀之東兵之辭且謂何?曰‘秦韓欲地而兵有案(12),聲威發于魏,魏氏之欲不失齊楚者有資矣(13)’。
魏氏轉秦韓争事齊楚,楚王欲而無與地,公令秦韓之兵不用而得地,有一大德也。
秦韓之王劫于韓馮、張儀而東兵以徇服魏(14),公常執左券以責于秦韓(15),此其善于公而惡張子多資矣(16)。
” ①蘇代謂田轸:以下這段談話又見于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整理小組定為《蘇秦謂陳轸章》,文字略有出入。
陳轸,即田轸。
②完:圓滿。
③煮棗:地名。
④弗能拔:無法制止被攻陷。
帛書“拔”作“枝(支)”。
⑤轉辭:宛轉之辭。
⑥魏氏轉:魏國轉變策略。
⑦交臂:拱手。
⑧抟:統率。
⑨三川:指韓國,因其境内有黃河、伊水、洛水,故稱。
⑩制和:控制兩國議和。
(11)施:施威。
(12)案:同“按”。
抑止。
(13)資:本錢。
(14)劫:威脅。
徇(xún,旬):順從。
(15)左券:古代契約分為左右兩片,左片稱左券,由債權人收執,作為索償的憑據。
後常用“執左券”比喻有成功的把握。
(16)張子:張儀。
十三年,秦惠王卒。
二十三年,與秦擊敗楚于重丘。
二十四年,秦使泾陽君質于齊①。
二十五年,歸泾陽君于秦。
孟嘗君薛文入秦,即相秦。
文亡去。
二十六年,齊與韓魏共攻秦,至函谷軍焉。
二十八年,秦與韓河外以和②,兵罷。
二十九年,趙殺其主父③。
齊佐趙滅中山。
①質:作人質。
②河外:戰國時一般指黃河以南為河外。
③主父:趙武靈王把王位傳給兒子後,自稱主父。
後遊沙丘,被公子成圍困,餓死。
詳見卷四十三《趙世家》。
三十六年,王為東帝,秦昭王為西帝。
蘇代自燕來,入齊,見于章華東門。
齊王曰:“嘻,善,子來!秦使魏冉緻帝①,子以為何如?”對曰:王之問臣也卒②,而患之所從來微③,願王受之而勿備稱也。
秦稱之,天下安之,王乃稱之,無後也④。
且讓争帝名,無傷也。
秦稱之,天下惡之,王因勿稱,以收天下,此大資也。
且天下立兩帝,王以天下為尊齊乎?尊秦乎?”王曰:“尊秦。
”曰:“釋帝⑤,天下一愛一齊乎?一愛一秦乎?”王曰:“一愛一齊而憎秦。
”曰:“兩帝立約伐趙,孰與伐桀宋之利⑥?”王曰:“代桀宋利。
”對曰:“夫約鈞⑦,然與秦為帝而天下獨尊秦而輕齊,釋帝則天下一愛一齊而憎秦,伐趙不如伐桀宋之利,故願王明釋帝以收天下,倍約賓秦⑧,無争重⑨,而王以其間舉宋⑩。
夫有宋,衛之陽地危;有濟西,趙之阿東國危(11);有淮北,楚之東國危;有陶、平陸,梁門不開(12)。
釋帝而貸之以伐桀宋之事(13),國重而名尊,燕楚所以形服(14),天下莫敢不聽,此湯武之舉也。
敬秦以為名,而後使天下憎之,此所謂以卑為尊者也。
願王孰慮之。
”于是齊去帝複為王,秦亦去帝位。
①緻帝:送來帝号。
②卒:通“猝”。
倉猝,突然。
③微:隐微,不明顯。
④無後:不晚。
⑤釋帝:放棄帝号。
⑥桀宋:宋君偃荒一婬一暴虐,人稱桀宋。
見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
⑦鈞:通“均”。
⑧倍:通“背”。
賓:同“擯”。
抛棄。
⑨争重:争高低。
⑩間:空子,時機。
舉:攻克。
(11)阿: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戰國策》作“河”,這裡誤作“阿”。
(12)梁門不開:魏都不梁的城門無法打開。
這句連上句意思是,占有陶和平陸就等于堵塞了大梁東出的門戶。
(13)貸:代。
(14)形服:迫于形勢而歸服。
三十八年,伐宋。
秦昭王怒曰:“吾一愛一宋與一愛一新城、陽晉同。
韓聶與吾友也,而攻吾所一愛一,何也?”蘇代為齊謂秦王曰:“韓聶之攻宋,所以為王也。
齊強,輔之以宋,楚魏必恐,恐必西事秦,是王不煩一兵,不傷一士,無事而割安邑也,此韓聶之所褥于王也。
”秦王曰:“吾患齊之難知。
一從一衡①,其說何也?”對曰:“天下國令齊可知乎?齊以攻宋,其知事秦以萬乘之國自輔,不西事秦則宋治不安②。
中國白頭遊敖之士皆積智欲離齊秦之交③,伏式結轶西馳者④,未有一人言善齊者也;伏式結轶東馳者,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
何則?皆不欲齊秦之合也。
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也!晉楚合必議齊秦,齊秦合必圖晉楚,請以此決事。
”秦王曰:“諾。
”于是齊遂伐宋,宋王出亡,死于溫。
齊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晉,欲以并周室,為天子。
泗上諸侯鄒魯之君皆稱臣,諸侯恐懼。
①從:同“縱”。
合縱。
衡:通“橫”。
連橫。
②宋治:宋國管轄的地方。
③中國:春秋戰國時稱中原地區為中國。
遊敖之士:即遊士、遊說之士。
敖,遊逛。
積智:積聚智謀,處心積慮。
④伏式結轶(zhé,哲):形容乘車往來不斷。
式,同“轼”,東前橫木;結轶,車轍在路上交錯,轶,通“轍”。
三十九年,秦來伐,拔我列城九。
四十年,燕、秦、楚、三晉合謀,各出銳師以伐①,敗我濟西。
王解而卻②。
燕将樂毅遂入臨淄③,盡取齊之寶藏器。
湣王出亡,之衛。
衛君辟宮舍之,稱臣而共具④。
湣王不遜,衛人侵之。
湣王去,走鄒、魯,有驕色,鄒、魯君弗内⑤,遂走莒,楚使淖齒将兵救齊,因相齊湣王。
淖齒遂殺湣王而與燕共分齊之侵地鹵器⑥。
①諸侯伐齊事,卷五《秦本紀》、卷四十三《趙世家》、卷四十四《魏世家》及卷四十五《韓世家》的記載中沒有楚國。
②解:潰散。
③樂毅率五國軍隊伐齊事,詳見卷八十《樂毅列傳》。
④共:同“供”。
供給。
⑤内:收容,接納。
同“納”。
⑥鹵:通“擄”。
掠奪。
按,據《竹書紀年》,湣王在位十七年,司馬遷誤記為四十年。
湣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名姓為莒太史敫家庸①。
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以為非恒人②,憐而常竊衣食之,而與私通焉。
淖齒既以去莒,莒中人及齊亡臣相聚求湣王子,欲立之。
法章懼其誅己也,久之,乃敢自言“我湣王子也。
”于是莒人共立法章,是為襄王。
以保莒城而布告齊國中③:“王已立在莒矣。
” 襄王既立,立太史氏女為王後,是為君王後,生子建。
太史敫曰:“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種也,污吾世④。
”終身不睹君王後。
君王後賢,不以不睹故失人子之禮。
襄王在莒五年,田單以即墨攻破燕軍⑤,迎襄王于莒,入臨淄。
齊故地盡按屬齊。
齊封田單為安平君。
十四年,秦擊我剛壽。
十九年,襄王卒,子建立。
①庸:同“傭”。
②恒人:常人。
③保:占有、擁有。
④世:一代。
⑤田單用火牛陳破燕軍是戰國時期的著名戰例。
詳見卷八十二《田單列傳》。
王建立六年,秦攻趙,齊楚救之。
秦計曰:“齊楚救趙,親則退兵,不親遂攻之。
”趙無食,請粟于齊,齊不聽。
周子曰:“不如聽之以退秦兵,不聽則秦兵不卻,是秦之計中而齊楚之計過也①。
且趙之于齊楚,扞蔽也②,猶齒之有唇也,唇亡則齒寒。
今日亡趙,明日患及齊楚。
且救趙之務,宜若奉漏甕沃焦釜也③。
夫救趙,高義也;卻秦兵,顯名也。
義救亡國,威卻強秦之兵,不務為此而務一愛一粟④,為國計者過矣。
”齊王弗聽。
秦破趙于長平四十餘萬⑤。
遂圍邯鄲。
十六年,秦滅周。
君王後卒。
二十三年,秦置東郡。
二十八年,王入朝秦,秦王政置酒鹹陽。
三十五年,秦滅韓。
三十七年,秦滅趙。
三十八年,燕使荊轲刺秦王,秦王覺,殺轲⑥。
明年,秦破燕,燕王亡走遼東。
明年,秦滅魏,秦兵次于曆下⑦。
四十二年,秦滅楚。
明年,虜代王嘉,滅燕王喜。
①過:錯。
②扞(hàn,漢)蔽:屏障。
扞,同“捍”。
③奉:捧着。
沃:澆水。
釜:鍋。
④務:緻力。
⑤長平之役,秦将白起大破趙軍,坑殺趙降卒四十餘萬。
詳見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傳》。
⑥荊轲刺秦王事,詳見卷八十六《刺客列傳》。
⑦次:停留,駐紮。
四十四年,秦兵擊齊。
齊王聽相後勝計,不戰,以兵降秦。
秦虜王建,遷之共。
遂滅齊為郡。
天下壹并于秦①,秦王政立号為皇帝。
始,君王後賢,事秦謹,與諸侯信,齊亦東邊海上,秦日夜攻三晉、燕、楚,五國各自救于秦,以故王建立四十餘年不受兵。
君王後死,後勝相齊,多受秦間金②,多使賓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為反間③,勸王去從朝秦,不修攻戰之備,不助五國攻秦,秦以故得滅五國。
五國已亡,秦兵卒入臨淄,民莫敢格者④。
王建遂降,遷于共。
故齊人怨王建不蚤與諸侯合從攻秦,聽一奸一臣賓客以亡其國,歌之曰:“松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疾建用客之不詳也⑤。
①壹并:統一。
壹,全;并,合、兼并。
②間:間牒。
③反間:在敵方内部進行離間、分化活動。
④格:抗拒。
⑤疾:憎恨。
詳:審察。
太史公曰:蓋孔子晚而喜《易》。
《易》之為術①,幽明遠矣②,非通人達才孰能注意焉!筆周太史之卦田敬仲完,占至十世之後;及完奔齊,懿仲蔔之亦雲。
田乞及常所以比犯二君③,專齊國之政,非必事勢之漸然也④,蓋若遵厭兆祥雲⑤。
①術:學問,技能。
②幽明:指《周易》中所說的無形和有形的物象。
幽,隐微、不明。
遠:深。
③比:接連。
犯:冒犯,傷害。
④漸然:逐漸如此。
⑤厭:合。
兆祥:占蔔所得的預兆。
附記:本篇中所記桓公午、威王、宣王及湣王數代,其系年與《竹書紀年》有較大出入,并與《
清代以來的學者大多認為司馬遷記載有誤,一是桓公午之前遺漏了齊侯剡(在位九年),二是桓公午在位十九年誤為六年,這樣就是把威王、宣王和湣王的年代提前了二十二年,把湣王在位應為十七年拉長為四十年。
按《竹書紀年》推算,桓公午應在前374—357年,威王應在前356—320年,宣王應在前319—301年,湣王應在前300—284年。
本篇譯文中涉及這四代君王的年代,仍按原文推算公元前年代,以便與《六國年表》相一緻,保持原著的本來面貌。
注解中則對上述問題分别予以說明。
為使讀者對此問題有較全面的了解,特附記如上。
限于本書體例,不便詳細引述有關考證資料,讀者可參閱翦伯贊主編的《中外曆史年表》、楊寬《戰國史》、陳夢家《六國紀年》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