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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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
”簡公乃止。
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将出亡。
田子行曰:“需⑤,事之賊也⑥。
”田常于是擊子我。
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
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于徐州。
簡公曰:“蚤從禦鞅之言⑦,不及此難。
”田氏之徒恐簡公複立而誅已,遂殺簡公。
簡公立四年而殺。
于是田常立簡公弟骜,是為平公。
平公即位,田常為相。
①《索隐》及清梁王繩《史記志疑》都認為子我就是監止,司馬遷誤為二人。
②適。
同“嫡”。
這裡指直系親族。
③舍:住宿。
④如:到……去。
⑤需:遲疑。
⑥賊:敗壞,害。
⑦蚤:通“早”。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乃盡遍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修功行賞,親于百姓,以故齊複定。
田常言于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
”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
田常于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強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
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①。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②,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③。
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
①食:食邑,即領地。
②七尺: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尺約合今22—23厘米,七尺約相當于今1.55米—1.60米。
後宮:原指妃嫔居住之所,常借代為妃嫔或姬妾。
③舍人:親近侍從。
田常卒,子襄子盤代立,相齊。
常谥為成子。
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①,分其地。
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②。
襄子卒,子莊子白立。
田莊子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
圍陽狐。
明年,代魯、葛及安陵③。
明年,取魯之一城。
莊子卒,子太公和立④。
田太公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
明年,宣公與鄭人會西城。
伐衛,取丘。
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廪丘反。
宣公卒,子康公貸立。
貸立十四年,一婬一于酒婦人,不聽政。
太公乃遷康公于海上⑤,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明年,魯敗齊平陸。
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諸侯。
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
周天子許之。
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侯,列于周室⑥,紀元年。
①三晉:指晉國的韓、趙、魏三家貴族。
②且:将近,幾乎。
以:通“已”。
③葛:《六國年表》作“莒”。
安陵:《六國年表》作“安陽”。
④《索隐》據《竹書紀年》認為,莊子之後還有悼子,因在位時間短,所以史書未錄。
⑤海上:海邊。
⑥列于周室:列名于周王朝,表示被正式承認為諸侯。
齊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①。
桓公午五年,秦、魏攻韓,韓求救于齊。
齊桓公召大臣而謀曰②:“蚤救之孰與晚救之?”驺忌曰:“不若勿救。
”段幹朋曰:“不救,則韓且折而入于魏③,不若救之。
”田臣思曰:“過矣君之謀也!秦、魏攻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以燕予齊也。
”桓公曰:“善。
”乃陰告韓使者而遣之。
韓自以為得齊之救,因與齊、魏戰。
楚、趙聞之,果起兵而救之。
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④。
六年,救衛。
桓公卒,子威王因齊立⑤。
是見,故齊康公卒,絕無後,奉邑皆入田氏。
①和卒,子桓公午立:《索隐》引《竹書紀年》雲:“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
二十二年,田侯剡(yǎn,演;又讀shàn,善)立。
後十年,齊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為公。
”據此,田和死後,不是田午而是田剡繼位。
十年後,田午殺死田剡和孺子喜才即位為桓公,時當在前374年。
司馬遷在本篇中漏掉了田剡一代。
②齊國君臣讨論出兵救援他國問題在本篇中出現不隻一次,威王二十六年讨論救趙問題,宣王二年也是讨論救韓問題,這三次都有鄒忌參加,并且情節和語言均相類似。
可能是作者把不同史料中的類似記載都寫入了本篇。
《索隐》認為:“其辭前後交互,是記史者聽取鎊異,故不同耳。
”③折:挫折,失敗。
④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因,趁機。
按,此事與上述史實無關。
楊寬《戰國史·附錄三》認為,齊國趁秦、魏攻韓,趙、楚救韓之機,起兵伐燕一事,應在齊宣王六年。
司馬遷誤把此事和周安王二十二年“齊代燕取桑丘”的事并為一談。
⑤《索隐》據《竹書紀年》認為,桓公卒、威王立應在桓公十九年(前357)。
齊威王元年,三晉因齊喪來伐我靈丘。
三年,三晉滅晉後而分其地。
六年,魯伐我,入陽關。
晉伐我,至博陵。
七年,衛伐我,取薛陵。
九年,趙伐我,取甄。
威王初即位以來,不治①,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間,諸侯并伐,國人不治。
于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毀言日至②。
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辟③,民人給④,官無留事⑤,東方以甯。
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
”封之萬家。
召阿大夫語曰:“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
然使使視阿,田野不辟,民貧苦。
昔日趙攻甄,子弗能救。
衛取薛陵,子弗知。
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譽也⑥。
”是日,烹阿大夫⑦,及左右嘗譽者皆并烹之。
遂起兵西擊趙、衛,敗魏于濁澤而圍惠王。
惠王請獻觀以和解,趙人歸我長城。
于是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
齊國大治。
諸侯聞之,莫敢兵于齊二十餘年。
①治:治理,管理。
下文的“治”是安甯、安定的意思。
②毀:诽謗。
③辟:開辟。
這裡指田地的開墾。
④給:豐足。
⑤留事:指積壓公事。
⑥币:禮物。
厚:厚贈。
.⑦烹:煮殺。
古代的一種酷刑。
驺忌子以鼓琴見威王,威王說而舍之右室。
須臾①,王鼓琴,驺忌子推戶入曰:“善哉鼓琴!”王勃然不說②,去琴按劍曰:“夫子見容未察③,何以知其善也?”驺忌子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④,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⑤,相也;攫之深⑥,?之愉者⑦,政令也;鈞諧以鳴⑧,大小相益⑨,回邪而不相害者⑩,四時也:吾是以知其善也。
”王曰:“善語音。
”驺忌子曰:“何獨語音,夫治國家而弭人民皆在其中(11)。
”王又勃然不說曰:“若夫語五音之紀(12),信未有如夫子者也。
若夫治國家而弭人民,又何為乎絲桐之間(13)?”驺忌之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舍之愉者,政令也;鈞諧以鳴,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時也。
夫複而不亂者,所以治昌也;連而徑者(14),所以存亡也(15):故曰琴音調而天下治。
夫治國家而弭人民者,無若乎五音者。
”王曰:“善。
” ①須臾:片刻。
②勃然:發怒變色。
③容:或許,大概。
④濁:形容琴聲寬緩。
以:而。
⑤廉折:指樂聲高一亢,節奏明快。
⑥攫:用手指勾撥琴統,是古琴彈奏的指法。
⑦?(shì,士):通“釋”。
指放開琴弦。
愉:《索隐》:“音舒也。
”⑧鈞諧:調諧,和諧。
⑨相益:互相補助,引申為互相增色。
⑩回邪:不正,曲折。
害:妨害。
(11)弭:順服,安定。
(12)五音:古代音樂以宮、商、角、徵、羽為五音,五音常為音樂的代稱。
紀:調理。
(13)絲桐:指古琴。
古琴琴體多用桐木,弦用絲弦,故稱絲桐。
(14)連:連貫。
徑:快捷。
(15)存亡:使将亡或已亡之國得以複存。
驺忌子見三月而受相印。
淳于髡見之曰:“善說哉!髡有愚志,願陳諸前。
”驺忌子曰:“謹受教。
”淳于髡曰:得全全昌①,失全全亡。
”驺忌子曰:“謹受令②,請謹毋離前③。
”淳于髡曰:“狶膏棘軸④,所以為滑也,然而不能運方穿⑤。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事左右。
”淳于髡曰:“弓膠昔幹⑥,所以為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⑦。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自附于萬民。
”淳于髡曰:“狐裘雖敝,不可補以黃狗之皮。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譯君子,毋雜小人其間。
”淳于髡曰:“大車不較⑧,不能載其常任;琴瑟不較,不能成其五音。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修法律而督一奸一吏。
”淳于髡說畢,趨出⑨,至門,而面其仆曰:“是人者,吾語之微言五⑩,其應我若響之應聲(11),是人必封不久矣。
”居朞年(12),封以下邳,号曰成侯。
①得全全昌:據《索隐》注解,得全,指人臣事君之禮周全無失;全昌,指身與名都能昌盛。
②令:命令,這裡是指教的意思。
③謹毋離前:據《索隐》,這是指謹記指教,不離心目之前。
④狶膏:豬油。
狶,同“豨”。
豬。
棘軸:棘木制作的車軸。
⑤運:運轉。
方穿:方形的軸孔。
穿,孔。
以上三句以方圓之不合喻君臣不合。
⑥膠:用膠粘。
昔幹:放舊的弓幹。
⑦傅:通“附”。
附着。
罅(xià,下):裂縫。
⑧較:同“校”。
校正。
⑨趨:小步快走。
⑩微言:隐微之言,隐語。
(11)響:回聲。
(12)朞年:周年。
朞,同“期”。
威王二十三年,與趙王會平陸。
二十四年,與魏王會田于郊①。
魏王問曰:“王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
“梁王曰:“若寡人國小也,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為寶與王異。
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為寇東取,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②。
吾臣有肦子者,使守高唐,則趙人不敢東漁于河。
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③,徙而從者七千餘家。
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④,則道不拾遺。
将以照千裡,豈特十二乘哉!”梁惠王慚,不怿而去。
⑤ 二十六年,魏惠王圍邯鄲,趙求救于齊。
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驺忌子曰:“不如勿救。
”段幹朋曰:“不救則不義,且不利。
”威王曰:“何也?”對曰:“夫魏氏并邯鄲,其于齊何利哉?且夫救趙而軍其郊,是趙不伐而魏全也。
故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魏⑥,邯鄲拔而乘魏之弊⑦。
”威王從其計。
①魏王:指魏惠王,又稱梁惠王。
田:打豬。
②泗上十二諸侯:指泗水之濱的一些小諸侯國,如鄒、魯、宋等。
③以上兩句,《集解》引賈逵曰:“齊之北門西門也。
言燕趙之人畏見侵伐,故祭以求福。
”④備:戒備,防範。
⑤怿:喜歡,高興。
⑥弊:疲困。
⑦乘:利用。
其後成侯驺忌與田忌不善,公孫閱謂成侯忌曰①:“公何不謀伐魏,田忌必将。
戰勝有功,則公之謀中也;戰不勝,非前死則後北②,而命在公矣。
”于是成侯言威王,使田忌南攻襄陵。
十月,邯鄲拔,齊因起兵擊魏,大敗之桂陵③。
于是齊最強于諸侯,自稱為王,以令天下。
三十三年,殺其大夫牟辛④。
三十五年,公孫閱又謂成侯忌曰:“公何不令人一操一十金蔔于市,曰:‘我田忌之人也。
吾三戰而三勝,聲威天下。
欲為大事⑤,亦吉乎不吉乎?’”蔔者出,因令人捕為之蔔者,驗其辭于之所⑥。
田忌聞之,因率其徒襲攻臨淄,求成侯,不勝而犇⑦。
三十六年,威王卒,子宣王辟彊立⑧。
①公孫閱:《戰國策·齊策一》作公孫?(hàn,漢)。
②前死:向前死戰。
北:敗北,敗逃。
③田忌、孫膑用圍魏救趙之計,解救了趙國,在桂陵大敗魏軍,這是古著名戰例之一。
詳見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參見卷四十三《趙世家》、卷四十四《魏世家》。
④大夫:《集解》、《索隐》及清梁玉繩《史記志疑》都認為“大夫”似應作“夫人”。
⑤大事:這裡指奪取權位。
⑥驗:驗證。
⑦犇:同“奔”。
《史記志疑》認為,田忌出奔在宣王二年馬陵之戰以後,司馬遷在這裡是因襲了《戰國策》記載的錯誤。
⑧辟彊:《史記》中“彊”字經常出現,大多同“強”字。
這裡作為人名,音義同“疆”。
按,據《竹書紀年》,威王卒,宣王立應在前319年。
宣王元年,秦用商鞅。
周緻伯于秦孝公①。
二年,魏伐趙。
趙與韓親,共擊魏。
趙不利,戰于南梁②。
宣王召田忌複故位③。
韓氏請救于齊。
宣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驺忌子曰④:“不如勿救。
”田忌曰⑤:“弗救,則韓且折而入于魏,不如蚤救之。
”孫子曰⑥:“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于韓也⑦。
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于齊矣⑧。
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⑨,則可重利而得尊名也。
”宣王曰:“善。
”乃陰告韓之使者而遣之。
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于齊。
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将,孫子為(帥)〔師〕⑩,救韓、趙以擊魏,大敗之馬陵(11),殺其将龐涓,虜魏太子申。
其後三晉之王皆因田嬰朝齊于博望,盟而去。
①緻:送。
伯:通“霸”。
諸侯的盟主。
②魏伐趙……戰于南梁: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這幾句記述有誤,應改為“魏伐韓,趙與魏親,共擊韓。
趙不利,則于南梁。
韓氏請救
”簡公乃止。
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将出亡。
田子行曰:“需⑤,事之賊也⑥。
”田常于是擊子我。
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
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于徐州。
簡公曰:“蚤從禦鞅之言⑦,不及此難。
”田氏之徒恐簡公複立而誅已,遂殺簡公。
簡公立四年而殺。
于是田常立簡公弟骜,是為平公。
平公即位,田常為相。
①《索隐》及清梁王繩《史記志疑》都認為子我就是監止,司馬遷誤為二人。
②適。
同“嫡”。
這裡指直系親族。
③舍:住宿。
④如:到……去。
⑤需:遲疑。
⑥賊:敗壞,害。
⑦蚤:通“早”。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乃盡遍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修功行賞,親于百姓,以故齊複定。
田常言于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
”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
田常于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強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
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①。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②,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③。
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
①食:食邑,即領地。
②七尺: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尺約合今22—23厘米,七尺約相當于今1.55米—1.60米。
後宮:原指妃嫔居住之所,常借代為妃嫔或姬妾。
③舍人:親近侍從。
田常卒,子襄子盤代立,相齊。
常谥為成子。
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①,分其地。
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②。
襄子卒,子莊子白立。
田莊子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
圍陽狐。
明年,代魯、葛及安陵③。
明年,取魯之一城。
莊子卒,子太公和立④。
田太公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
明年,宣公與鄭人會西城。
伐衛,取丘。
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廪丘反。
宣公卒,子康公貸立。
貸立十四年,一婬一于酒婦人,不聽政。
太公乃遷康公于海上⑤,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明年,魯敗齊平陸。
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諸侯。
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
周天子許之。
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侯,列于周室⑥,紀元年。
①三晉:指晉國的韓、趙、魏三家貴族。
②且:将近,幾乎。
以:通“已”。
③葛:《六國年表》作“莒”。
安陵:《六國年表》作“安陽”。
④《索隐》據《竹書紀年》認為,莊子之後還有悼子,因在位時間短,所以史書未錄。
⑤海上:海邊。
⑥列于周室:列名于周王朝,表示被正式承認為諸侯。
齊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①。
桓公午五年,秦、魏攻韓,韓求救于齊。
齊桓公召大臣而謀曰②:“蚤救之孰與晚救之?”驺忌曰:“不若勿救。
”段幹朋曰:“不救,則韓且折而入于魏③,不若救之。
”田臣思曰:“過矣君之謀也!秦、魏攻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以燕予齊也。
”桓公曰:“善。
”乃陰告韓使者而遣之。
韓自以為得齊之救,因與齊、魏戰。
楚、趙聞之,果起兵而救之。
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④。
六年,救衛。
桓公卒,子威王因齊立⑤。
是見,故齊康公卒,絕無後,奉邑皆入田氏。
①和卒,子桓公午立:《索隐》引《竹書紀年》雲:“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
二十二年,田侯剡(yǎn,演;又讀shàn,善)立。
後十年,齊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為公。
”據此,田和死後,不是田午而是田剡繼位。
十年後,田午殺死田剡和孺子喜才即位為桓公,時當在前374年。
司馬遷在本篇中漏掉了田剡一代。
②齊國君臣讨論出兵救援他國問題在本篇中出現不隻一次,威王二十六年讨論救趙問題,宣王二年也是讨論救韓問題,這三次都有鄒忌參加,并且情節和語言均相類似。
可能是作者把不同史料中的類似記載都寫入了本篇。
《索隐》認為:“其辭前後交互,是記史者聽取鎊異,故不同耳。
”③折:挫折,失敗。
④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因,趁機。
按,此事與上述史實無關。
楊寬《戰國史·附錄三》認為,齊國趁秦、魏攻韓,趙、楚救韓之機,起兵伐燕一事,應在齊宣王六年。
司馬遷誤把此事和周安王二十二年“齊代燕取桑丘”的事并為一談。
⑤《索隐》據《竹書紀年》認為,桓公卒、威王立應在桓公十九年(前357)。
齊威王元年,三晉因齊喪來伐我靈丘。
三年,三晉滅晉後而分其地。
六年,魯伐我,入陽關。
晉伐我,至博陵。
七年,衛伐我,取薛陵。
九年,趙伐我,取甄。
威王初即位以來,不治①,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間,諸侯并伐,國人不治。
于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毀言日至②。
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辟③,民人給④,官無留事⑤,東方以甯。
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
”封之萬家。
召阿大夫語曰:“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
然使使視阿,田野不辟,民貧苦。
昔日趙攻甄,子弗能救。
衛取薛陵,子弗知。
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譽也⑥。
”是日,烹阿大夫⑦,及左右嘗譽者皆并烹之。
遂起兵西擊趙、衛,敗魏于濁澤而圍惠王。
惠王請獻觀以和解,趙人歸我長城。
于是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
齊國大治。
諸侯聞之,莫敢兵于齊二十餘年。
①治:治理,管理。
下文的“治”是安甯、安定的意思。
②毀:诽謗。
③辟:開辟。
這裡指田地的開墾。
④給:豐足。
⑤留事:指積壓公事。
⑥币:禮物。
厚:厚贈。
.⑦烹:煮殺。
古代的一種酷刑。
驺忌子以鼓琴見威王,威王說而舍之右室。
須臾①,王鼓琴,驺忌子推戶入曰:“善哉鼓琴!”王勃然不說②,去琴按劍曰:“夫子見容未察③,何以知其善也?”驺忌子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④,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⑤,相也;攫之深⑥,?之愉者⑦,政令也;鈞諧以鳴⑧,大小相益⑨,回邪而不相害者⑩,四時也:吾是以知其善也。
”王曰:“善語音。
”驺忌子曰:“何獨語音,夫治國家而弭人民皆在其中(11)。
”王又勃然不說曰:“若夫語五音之紀(12),信未有如夫子者也。
若夫治國家而弭人民,又何為乎絲桐之間(13)?”驺忌之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舍之愉者,政令也;鈞諧以鳴,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時也。
夫複而不亂者,所以治昌也;連而徑者(14),所以存亡也(15):故曰琴音調而天下治。
夫治國家而弭人民者,無若乎五音者。
”王曰:“善。
” ①須臾:片刻。
②勃然:發怒變色。
③容:或許,大概。
④濁:形容琴聲寬緩。
以:而。
⑤廉折:指樂聲高一亢,節奏明快。
⑥攫:用手指勾撥琴統,是古琴彈奏的指法。
⑦?(shì,士):通“釋”。
指放開琴弦。
愉:《索隐》:“音舒也。
”⑧鈞諧:調諧,和諧。
⑨相益:互相補助,引申為互相增色。
⑩回邪:不正,曲折。
害:妨害。
(11)弭:順服,安定。
(12)五音:古代音樂以宮、商、角、徵、羽為五音,五音常為音樂的代稱。
紀:調理。
(13)絲桐:指古琴。
古琴琴體多用桐木,弦用絲弦,故稱絲桐。
(14)連:連貫。
徑:快捷。
(15)存亡:使将亡或已亡之國得以複存。
驺忌子見三月而受相印。
淳于髡見之曰:“善說哉!髡有愚志,願陳諸前。
”驺忌子曰:“謹受教。
”淳于髡曰:得全全昌①,失全全亡。
”驺忌子曰:“謹受令②,請謹毋離前③。
”淳于髡曰:“狶膏棘軸④,所以為滑也,然而不能運方穿⑤。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事左右。
”淳于髡曰:“弓膠昔幹⑥,所以為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⑦。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自附于萬民。
”淳于髡曰:“狐裘雖敝,不可補以黃狗之皮。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譯君子,毋雜小人其間。
”淳于髡曰:“大車不較⑧,不能載其常任;琴瑟不較,不能成其五音。
”驺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修法律而督一奸一吏。
”淳于髡說畢,趨出⑨,至門,而面其仆曰:“是人者,吾語之微言五⑩,其應我若響之應聲(11),是人必封不久矣。
”居朞年(12),封以下邳,号曰成侯。
①得全全昌:據《索隐》注解,得全,指人臣事君之禮周全無失;全昌,指身與名都能昌盛。
②令:命令,這裡是指教的意思。
③謹毋離前:據《索隐》,這是指謹記指教,不離心目之前。
④狶膏:豬油。
狶,同“豨”。
豬。
棘軸:棘木制作的車軸。
⑤運:運轉。
方穿:方形的軸孔。
穿,孔。
以上三句以方圓之不合喻君臣不合。
⑥膠:用膠粘。
昔幹:放舊的弓幹。
⑦傅:通“附”。
附着。
罅(xià,下):裂縫。
⑧較:同“校”。
校正。
⑨趨:小步快走。
⑩微言:隐微之言,隐語。
(11)響:回聲。
(12)朞年:周年。
朞,同“期”。
威王二十三年,與趙王會平陸。
二十四年,與魏王會田于郊①。
魏王問曰:“王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
“梁王曰:“若寡人國小也,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為寶與王異。
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為寇東取,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②。
吾臣有肦子者,使守高唐,則趙人不敢東漁于河。
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③,徙而從者七千餘家。
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④,則道不拾遺。
将以照千裡,豈特十二乘哉!”梁惠王慚,不怿而去。
⑤ 二十六年,魏惠王圍邯鄲,趙求救于齊。
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驺忌子曰:“不如勿救。
”段幹朋曰:“不救則不義,且不利。
”威王曰:“何也?”對曰:“夫魏氏并邯鄲,其于齊何利哉?且夫救趙而軍其郊,是趙不伐而魏全也。
故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魏⑥,邯鄲拔而乘魏之弊⑦。
”威王從其計。
①魏王:指魏惠王,又稱梁惠王。
田:打豬。
②泗上十二諸侯:指泗水之濱的一些小諸侯國,如鄒、魯、宋等。
③以上兩句,《集解》引賈逵曰:“齊之北門西門也。
言燕趙之人畏見侵伐,故祭以求福。
”④備:戒備,防範。
⑤怿:喜歡,高興。
⑥弊:疲困。
⑦乘:利用。
其後成侯驺忌與田忌不善,公孫閱謂成侯忌曰①:“公何不謀伐魏,田忌必将。
戰勝有功,則公之謀中也;戰不勝,非前死則後北②,而命在公矣。
”于是成侯言威王,使田忌南攻襄陵。
十月,邯鄲拔,齊因起兵擊魏,大敗之桂陵③。
于是齊最強于諸侯,自稱為王,以令天下。
三十三年,殺其大夫牟辛④。
三十五年,公孫閱又謂成侯忌曰:“公何不令人一操一十金蔔于市,曰:‘我田忌之人也。
吾三戰而三勝,聲威天下。
欲為大事⑤,亦吉乎不吉乎?’”蔔者出,因令人捕為之蔔者,驗其辭于之所⑥。
田忌聞之,因率其徒襲攻臨淄,求成侯,不勝而犇⑦。
三十六年,威王卒,子宣王辟彊立⑧。
①公孫閱:《
②前死:向前死戰。
北:敗北,敗逃。
③田忌、孫膑用圍魏救趙之計,解救了趙國,在桂陵大敗魏軍,這是古著名戰例之一。
詳見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參見卷四十三《趙世家》、卷四十四《魏世家》。
④大夫:《集解》、《索隐》及清梁玉繩《史記志疑》都認為“大夫”似應作“夫人”。
⑤大事:這裡指奪取權位。
⑥驗:驗證。
⑦犇:同“奔”。
《史記志疑》認為,田忌出奔在宣王二年馬陵之戰以後,司馬遷在這裡是因襲了《戰國策》記載的錯誤。
⑧辟彊:《史記》中“彊”字經常出現,大多同“強”字。
這裡作為人名,音義同“疆”。
按,據《竹書紀年》,威王卒,宣王立應在前319年。
宣王元年,秦用商鞅。
周緻伯于秦孝公①。
二年,魏伐趙。
趙與韓親,共擊魏。
趙不利,戰于南梁②。
宣王召田忌複故位③。
韓氏請救于齊。
宣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驺忌子曰④:“不如勿救。
”田忌曰⑤:“弗救,則韓且折而入于魏,不如蚤救之。
”孫子曰⑥:“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于韓也⑦。
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于齊矣⑧。
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⑨,則可重利而得尊名也。
”宣王曰:“善。
”乃陰告韓之使者而遣之。
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于齊。
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将,孫子為(帥)〔師〕⑩,救韓、趙以擊魏,大敗之馬陵(11),殺其将龐涓,虜魏太子申。
其後三晉之王皆因田嬰朝齊于博望,盟而去。
①緻:送。
伯:通“霸”。
諸侯的盟主。
②魏伐趙……戰于南梁: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這幾句記述有誤,應改為“魏伐韓,趙與魏親,共擊韓。
趙不利,則于南梁。
韓氏請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