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世家第九·白話史記 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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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栎邑。
五年,伐骊戎①,得骊姬,骊姬弟②,俱一愛一幸之。
八年,士■說公曰③:“故晉之群公子多,不誅,亂且起。
”乃使盡殺諸公子,而城聚都之,命曰绛,始都绛。
九年,晉群公子既亡奔虢,虢以其故再伐晉,弗克。
十年,晉欲伐虢,士■曰:“且待其亂。
” 十二年,骊姬生奚齊。
獻公有意廢太子,乃曰:“曲沃吾先祖宗廟所在,而蒲邊秦,屈邊翟,不使諸子居之,我懼焉。
”于是使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
獻公與骊姬子奚齊居绛。
晉國以此知太子不立也④。
太子申生,其母齊桓公女也,曰齊姜,早死。
申生同母女弟為秦穆公夫人。
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
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
獻公子八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賢行。
及得骊姬,乃遠此三子。
十六年,晉獻公作二軍。
公将上軍,太子申生将下軍,趙夙禦戎⑤,畢萬為右⑥,伐滅霍,滅魏,滅狄。
還,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
士■曰:“太子不得立矣。
分之都城⑦,而位以卿,先為之極⑧,又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
為吳太伯⑨,不亦可乎,猶有令名⑩。
”太子不從。
蔔偃曰:“畢萬之後必大。
萬,盈數也;魏(11),大名也。
以是始賞,天開之矣。
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命之大,以從盈數,其必有衆。
”初,畢萬蔔仕于晉國,遇《屯》之《比》(12)。
辛廖占之曰:“吉。
屯固比人,吉孰大焉。
其後必蕃昌(13)。
” ①骊戎:部族名,西戎别居在骊山的一支。
②弟:古代也稱妹為弟。
③說(shuì,稅):勸說。
④晉國以此知太子不立也:據《左傳·莊公二十八年》載:“骊姬嬖,欲立其子,賂處嬖梁五與東關嬖五,使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蒲與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無主。
宗邑無主,則民不威;疆場無主,則啟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國之患也。
若使太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與屈,則可以威民而懼戎,且旌君伐。
’使俱曰:‘狄之廣莫,于晉為都。
晉之啟土,不亦宜乎!’晉侯說之。
”由此可見,太子申生、重耳、夷吾被趕出京城,皆骊姬所為也。
此事标志骊姬開始專權,晉國内亂為不可避免也。
⑤戎:戎車。
⑥右:馬車上防備車子傾倒或受阻的力士,位置在駕車者之右。
⑦都城:邑有先君之主曰都。
⑧極:言其祿位到了極點。
⑨吳太伯:吳太伯為周太一王之子,王季曆之史,季曆賢,又有聖子昌。
當吳太伯知周太一王欲立季曆以及昌,于是便與其弟仲雍奔荊蠻,以避季曆。
季曆果立,是為王季,而昌為文王。
孔子曾高度評價太伯“可謂至德矣”。
詳見《吳太伯世家》。
⑩令名:好名聲。
(11)魏:通“巍”。
高大也。
(12)《屯(zhūn,諄)》之《比》:《集解》曰:“《震》下《坎》上《屯》,《坤》下《坎》上《比》。
《屯》初九變之《比》。
”(13)蕃:茂盛。
十七年,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
裡克谏獻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①,以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子②。
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③,守曰監國④,古之制也。
夫率師,專行謀也;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⑤:非太子之事也。
師在制命而已⑥,禀命則不威⑦,專命則不孝⑧,故君之嗣适不可以帥師⑨。
君失其官,率師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誰立。
”裡克不對而退,見太子。
太子曰:“吾其廢乎?”裡克曰:“太子勉之!教以軍旅,不共是懼⑩,何故廢乎?且子懼不孝,毋懼不得立。
修己而不責人,則免于難。
”太子帥師,公衣之偏衣(11),佩之金■(12)。
裡克謝病,不從太子。
太子遂伐東山。
十九年,獻公曰:“始吾先君莊伯、武公之誅晉亂,而虢常助晉伐我,又匿晉亡公子,果為亂。
弗誅,後遺子孫憂。
”乃使荀息以屈産之乘假道于虞。
虞假道,遂伐虢,取其下陽以歸。
①冢祀:古代帝王、諸侯在宗廟舉行的大祭祀。
社稷:古代帝王、諸侯祭祀的土神和谷神。
一般指國家。
粢(zī,資):谷類的總稱。
②冢子:古代宗法制度稱嫡長子為冢子。
③撫軍:協助國君安一撫軍士。
④監國:代替國君兼管國政。
⑤國政:國家政權,此指掌握國家政權的正卿。
⑥命:《集解》曰:“命,将軍所制。
”⑦禀命:承命,請命。
⑧專命:舊謂無所承命而獨斷獨行。
⑨嗣适:繼承君位的嫡子。
⑩共:通“恭”。
(11)偏衣:左右不同顔色的衣服。
偏,半也;意為獻公分身一半予太子。
(12)金■:軍隊統帥的标志。
據楊伯峻《左傳注》載:“■,古代佩身之物,形如環缺,多以玉為之,而金■則以青銅為之。
” 獻公私謂骊姬曰:“吾欲廢太子,以奚齊代之。
”骊姬泣曰:“太子之立,諸侯皆已知之,而數将兵,百姓附之,奈何以賤妾之故廢适立庶?君必行之,妾自一殺也。
”骊姬詳譽太子①,而陰令人谮惡太子②,而欲立其子。
二十一年,骊姬謂太子曰:“君夢見齊姜,太子速祭曲沃,歸釐于君③。
”太子于是祭其母齊姜于曲沃,上其薦胙于獻公④。
獻公時出獵,置胙于宮中。
骊姬使人置毒一藥胙中。
居二日,獻公從獵來還,宰人上胙獻公。
獻公欲飨之⑤。
骊姬從旁止之,曰:“胙所從來遠,宜試之。
”祭地,地墳⑥;與犬,犬死;與小臣,小臣死。
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欲弑代之,況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謂獻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過以妾及奚齊之故。
妾願子母辟亡他國⑦,若早自一殺⑧,毋徒使母子為太子所魚肉也。
始君欲廢之,妾猶恨之;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
”太子聞之,奔新城。
獻公怒,乃誅其傅杜原款。
或謂太子曰:“為此藥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辭明之?”太子曰:“吾君志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
即辭之,君且怒之。
不可。
”或謂太子曰:“可奔他國。
”太子曰:“被此惡名以出⑨,人誰内我⑩?我自一殺耳。
”十二月戊申,申生自一殺于新城。
此時重耳、夷吾來朝。
人或告骊姬曰:“二公子怨骊姬谮殺太子。
”骊姬恐,因谮二公子:“申生之藥胙,二公子知之。
”二子聞之,恐,重耳走蒲,夷吾走屈,保其城,自備守。
初,獻公使士■為二公子築蒲、屈城,弗就。
夷吾以告公,公怒士■。
士■謝曰:“邊城少寇,安用之?”退而歌曰:“狐裘蒙茸(11),一國三公,吾誰适從!”卒就城。
及申生死,二子亦歸保其城。
二十二年,獻公怒二子不辭而去,果有謀矣,乃使兵伐蒲。
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一殺。
重耳踰垣,宦者追斬其衣袪(12)。
重耳遂奔翟。
使人伐屈,屈城守不可下。
①詳:通“佯”。
假裝。
②谮:進讒言。
③釐:通“禧”。
④上:進獻。
薦:獻,進。
胙肉:祭過神的福食。
⑤飨:通“享”。
享用。
⑥墳(fèn,奮):高起。
⑦辟:通“避”。
⑧若:或者。
⑨被:通“披”。
⑩内:通“納”。
(11)蒙茸:散亂貌。
(12)袪(qū,區):袖口。
是歲也,晉複假道于虞以伐虢。
虞之大夫宮之廳奇谏虞君曰:“晉不可假道也,是且滅虞。
”虞君曰:“晉我同姓,不宜伐我。
”宮之奇曰:“太伯、虞仲①,太一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
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為文王卿士,其記勳在王室,藏于盟府。
将虢是滅,何一愛一于虞?且虞之親能親于桓、莊之族乎?桓、莊之族何罪,盡滅之。
虞之與虢,唇之與齒,唇亡則齒寒。
”虞公不聽、遂許晉。
宮之奇以其族去虞。
其冬,晉滅虢,虢公醜奔周。
還,襲滅虞,虜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裡奚以媵秦穆姬②,而修虞祀。
荀息牽曩所遺虞屈産之乘馬奉之獻公,獻公笑曰:“馬則吾馬,齒亦老矣③!” 二十三年,獻公遂發賈華等伐屈,屈潰。
夷吾将奔翟。
冀芮曰:“不可,重耳已在矣,今往,晉必移兵伐翟,翟畏晉,禍且及。
不如走梁,梁近于秦,秦強,吾君百歲後可以求入焉。
”遂奔梁。
二十五年,晉伐翟,翟以重耳故,亦擊晉于■桑,晉兵解而去。
當此時,晉強,西有河西,與秦接境,北邊翟,東到河内。
骊姬弟生悼子④。
①虞仲:據梁玉繩《史記志疑》雲:太伯之弟當為仲雍,又稱吳仲,誤為虞仲。
虞仲乃仲雍之曾孫。
②媵(yìng,映):陪嫁。
③馬則吾馬,齒亦老矣:《集解》曰:“以馬齒戲喻荀息之年老也。
”④悼子:《左傳·僖公九年》作卓子。
《秦本紀》、《十二諸侯年表》、《齊世家》皆作“卓”,“悼”字誤。
二十六年夏,齊桓公大會諸侯于葵丘。
晉獻公病,行後,未至,逢周之宰孔。
宰孔曰:“齊桓公益驕,不務德而務遠略,諸侯弗平。
君弟毋會①,毋如晉何。
”獻公亦病,複還歸。
病甚,乃謂荀息曰:“吾以奚齊為後,年少,諸大臣不服,恐亂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
”獻公曰:“何以為驗?”對曰:“使死者複生,生者不慚,為之驗。
”于是遂屬奚齊于荀息②。
荀息為相,主國政。
秋九月,獻公卒。
裡克、邳鄭欲内重耳,以三公子之徒作亂③,謂荀息曰:“三怨将起,秦、晉輔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吾不可負先君言。
”十月,裡克殺奚齊于喪次,獻公未葬也。
荀息将死之,或曰不如立奚齊弟悼子而傅之,荀息立悼子而葬獻公。
十一月,裡克弑悼子于朝,荀息死之。
君子曰:“詩所謂‘白珪之玷④,猶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
’,其荀息之謂乎!不負言。
”初,獻公将伐骊戎,蔔曰“齒牙為禍”。
及破骊戎,獲骊姬,一愛一之,竟以亂晉。
裡克等已殺奚齊、悼子,使人迎公子重耳于翟,欲立之。
重耳謝曰:“負父之命出奔,父死不得修人子之禮侍喪,重耳何敢入!大夫其更立他子。
”還報裡克,裡克使迎夷吾于梁。
夷吾欲往,呂省、郤芮曰:“内猶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難信。
計非之秦,輔強國之威以入,恐危。
”乃使郤芮厚賂秦⑤,約曰:“即得入,請以晉河西之地與秦。
”及遺裡克書曰⑥:“誠得立,請遂封子于汾陽之邑。
”秦缪公乃發兵送夷吾于晉。
齊桓公聞晉内亂,亦率諸侯如晉。
秦兵與夷吾亦至晉,齊乃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立為晉君,是為惠公。
齊桓公至晉之高梁而還歸。
①弟:通“第”。
但,隻。
②屬:通“囑”。
托付。
③三公子:指申生、重耳、夷吾。
④《詩》所謂“白珪之玷”:引詩出自《詩·大雅·抑》。
珪:玉。
玷:玉的斑點。
⑤乃使郤芮厚賂秦:《左傳·僖公九年》作“晉郤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之”。
⑥遺(wèi,未):送給。
惠公夷吾元年,使邳鄭謝秦曰:“始夷吾以河西地許君,今幸得入立。
大臣曰:‘地者先君之地,君亡在外,何以得擅許秦者?’寡人争之弗能得,故謝秦。
”亦不與裡克汾陽邑,而奪之權。
四月,周襄王使周公忌父會齊、秦大夫共禮晉惠公。
惠公以重耳在外,畏裡克為變,賜裡克死。
謂曰:“微裡子寡人不得立①。
雖然,子亦殺二君一大夫②,為子君者不亦難乎?”裡克對曰:“不有所廢,君何以興?欲誅之,其無辭乎?乃言為此!臣聞命矣。
”遂伏劍而死。
于是邳鄭使謝秦未還,故不及難。
晉君改葬恭太子申生。
秋,狐突之下國③,遇申生,申生與載而告之曰:“夷吾無禮,餘得請于帝,将以晉與秦,秦将祀餘。
”狐突對曰:“臣聞神不食非其宗,君其祀毋乃絕乎?君其圖之。
”申生曰:“諾,吾将複請帝。
後十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見我焉。
”許之,遂不見。
及期而往,複見,申生告之曰:“帝許罰有罪矣,斃于韓④。
”兒乃謠曰:“恭太子更葬矣,後十四年,晉亦不昌,昌乃在兄。
” 邳鄭使秦,聞裡克誅,乃說秦缪公曰:“呂省、郤稱、冀芮實為不從。
若重賂與謀,出晉君,入重耳,事必就。
”秦缪公許之,使人與歸報晉,厚賂三子。
三子曰:“币厚言甘,此必邳鄭賣我于秦。
”遂殺邳鄭及裡克、邳鄭之一黨一七輿大夫⑤。
邳鄭子豹奔秦,言伐晉,缪公弗聽。
惠公之立,倍秦地及裡克⑥,誅七輿大夫,國人不附。
二年,周使召公過禮晉惠公,惠公禮倨,召公譏之。
①微:無。
②二君一大夫:《集解》曰:“奚齊、悼子、荀息也。
”③下國:即新城,指曲沃。
《集解》曰:“曲沃有宗廟,故謂之國;在绛下,故曰下國也。
”④斃:失敗。
⑤七輿大夫:指申生所統率的下軍的大夫們,當時申生有副車七乘,每車有一大夫主管,故稱七輿大夫。
⑥倍:通“背”。
四年,晉饑,乞籴于晉①。
缪公問百裡奚,百裡奚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國之道也。
與之。
”邳鄭子豹曰:“伐之。
”缪公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卒與粟,自雍屬绛②。
五年,秦饑,請籴于晉。
晉君謀之,慶鄭曰:“以秦得立,已而倍其地約。
晉饑而秦貸我,今秦饑請籴,與之何疑?而謀之!”虢射曰:“往年天以晉賜秦,秦弗知取而貸我。
今天以秦賜晉,晉其可以逆天乎?遂伐之。
”惠公用虢射謀,不與秦粟,而發兵且伐秦。
秦大怒,亦發兵伐晉。
六年春,秦缪公将兵伐晉。
晉惠公謂慶鄭曰:“秦師深矣,奈何?”鄭曰:“秦内君,君倍其賂;晉饑秦輸粟!秦饑而晉倍之,乃欲因其饑伐之:其深不亦宜乎!”晉蔔禦右,慶鄭皆吉。
公曰:“鄭不孫③。
”乃更令步陽禦戎,家仆徒為右,進兵。
九月壬戍,秦缪公、晉惠公合戰韓原。
惠公馬■不行④,秦兵至,公窘,召慶鄭為禦。
鄭曰:“不用蔔,敗不亦當乎!”遂去。
更令梁繇一靡一禦,虢射為右,辂秦缪公⑤。
缪公壯士冒敗晉軍,晉軍敗,遂失秦缪公,反獲晉公以歸。
秦将以祀上帝。
晉君姊為缪公夫人,衰绖涕泣⑥。
公曰:“得晉侯将以為樂,今乃如此。
且吾聞箕子見唐叔之初封,曰‘其後必當大矣’,晉庸可滅乎⑦!”乃與晉侯盟王城而許之歸。
晉侯亦使呂省等報國人曰:“孤雖得歸,毋面目見社稷,蔔日立子圉。
”晉人聞之,皆哭。
秦缪公問呂省:“晉國和乎?”對曰:“不和。
小人懼失君亡親,不憚立子圉,曰‘必報雠,甯事戎狄。
’其君子則一愛一君而知罪,以待秦命,曰‘必報德’。
有此二故,不和。
”于是秦缪公更舍晉惠公,餽之七牢⑧。
十一月,歸晉侯。
晉侯至國,誅慶鄭,修政都。
謀曰:“重耳在外,諸侯多利内之。
”欲使人殺重耳于狄。
重耳聞之,如齊。
①籴:買進糧食。
②屬:接連。
③孫:通“遜”。
恭順。
④■:馬難起步貌。
⑤辂(yà亞):通“迓”。
迎上前去。
⑥衰(cuī,崔)绖(dié疊):喪服。
⑦庸:豈,難道。
⑧牢:祭祀犧牲名。
一牛一羊一豕為太牢。
八年,使太子圉質秦。
初,惠公亡在梁,梁伯以其女妻之,生一男一女。
梁伯蔔之,男為人臣,女為人妾,故名男為圉,女為妾。
十年,秦滅梁。
梁伯好土功,治城溝,民力罷怨①,其衆數相驚,曰“秦寇至”,民恐惑,秦竟滅之。
十三年,晉惠公病,内有數子。
太子圉曰:“吾母家在梁,梁今秦滅之,我外輕于秦而内無援于國。
君即不起,病大夫輕②,更立他公子。
”乃謀與其妻俱亡歸。
秦女曰:“子一國太子,辱在此。
秦使婢子侍,以固子之心。
子亡矣,我不從子,亦不敢言。
子圉遂亡歸晉。
十四年九月,惠公卒,太子圉立,是為懷公。
子圉之亡,秦怨之,乃求公子重耳,欲内之。
子圉之立,畏秦之伐也,乃令國中諸從重耳亡者與期,期盡不到者盡滅其家。
狐突之子一毛一及偃從重耳在秦,弗肯召。
懷公怒,囚狐突。
突曰:“臣子事重耳有年數矣,今召之,是教之反君也,何以教之?懷公卒殺狐突。
秦缪公乃發兵送内重耳,使人告栾、郤之一黨一為内應,殺懷公于高梁,入重耳。
重耳立,是為文公。
①罷:通“疲”。
②病:憂慮。
晉文公重耳,晉獻公之子也。
自少好士,年十七,有賢士五人①:日趙衰;狐偃咎犯,文公舅也;賈佗;先轸;魏武子。
自獻公為太子時,重耳固已成|人矣。
獻公即位,重耳年二十一。
獻公十三年,以骊姬故,重耳備蒲城守秦。
獻公二十一年,獻公殺太子申生,骊姬讒之,恐,不辭獻公而守蒲城。
獻公二十二年,獻公使宦者履鞮趣殺重耳②。
重耳踰垣,宦者逐斬其衣袪。
重耳遂奔狄。
狄,其母國也。
是時重耳年四十三。
從此五士,其餘不名者數十人,至狄。
狄伐咎如,得二女:以長女妻重耳,生伯鯈、叔劉;以少女妻趙衰,生盾。
居狄五歲而晉獻公卒,裡克已殺奚齊、悼子,乃使人迎,欲立重耳。
重耳畏殺,因固謝,不敢入。
已而晉更迎其弟夷吾立之,是為惠公。
惠公七年,畏重耳,乃使宦者履鞮與壯士欲殺重耳。
重耳聞之,乃謀趙衰等曰:“始吾奔狄,非以為可用與③,以近易通,故且休足。
休足久矣,固願徙之大國。
夫齊桓公好善,志在霸王,收恤諸侯。
今聞管仲、隰朋死,此亦欲得賢佐,盍往乎?”于是遂行。
重耳謂其妻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乃嫁。
”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④,吾冢上柏大矣。
雖然,妾待子。
”重耳居狄凡十二年而去。
①有賢士五人:《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昭公十三年》、《呂氏春秋·介立》注,與此所列五人有異。
此五人有先轸,先轸未跟從流亡,故史遷誤。
②趣(cù,促):趕快。
③與:《索隐》雲:“諸本或為‘興’。
興,起也。
”④犁:比及。
過衛,衛文公不禮。
去。
過五鹿,饑而從野人乞食,野人盛土器中進之。
重耳怒。
趙衰曰:“土者,有土也,君其拜受之。
” 至齊,齊桓公厚禮,而以宗女妻之,有馬二十乘,重耳安之。
重耳至齊二歲而桓公卒,會?刀等為内亂,齊孝公之立,諸侯兵數至。
留齊凡五歲。
重耳一愛一齊女,毋去心。
趙衰、咎犯乃于桑下謀行。
齊女侍者在桑上聞之,以告其主。
其主乃殺侍者,勸重耳趣行。
重耳曰:“人生安樂,孰知其他!必死于此,不能去。
”齊女曰:“子一國公子,窮而來此,數士者以子為命。
子不疾反國①,報勞臣,而懷女德,竊為子羞之。
且不求,何時得功?”乃與趙衰等謀醉重耳,載以行。
行遠而覺,重耳大怒,引戈欲殺咎犯。
咎犯曰:“殺臣成子,偃之願也。
”重耳曰:“事不成,我食舅氏之肉。
”咎犯曰:“事不成,犯肉腥臊,何足食!”乃止,遂行。
①疾:趕快。
反:通“返”。
過曹,曹共公不禮,欲觀重耳骈脅①。
曹大夫釐負羁曰:“晉公子賢,又同姓,窮來過我,奈何不禮!”共公不從其謀。
負羁乃私遺重耳食,置璧其下。
重耳受其食,還其璧。
去,過宋。
宋襄公新困兵于楚,傷于泓,聞重耳賢,乃以國禮禮于重耳。
宋司馬公孫固善于咎犯,曰:“宋小一柄一新困,不足以求入,更之大國。
”乃去。
①骈脅:一種生理畸形,肋骨緊密相連。
過鄭,鄭文公弗禮。
鄭叔瞻谏其君曰:“晉公子賢,而其從者皆國相,且又同姓。
鄭之出自厲王,而晉之出自武王。
”鄭君曰:“諸侯亡公子過此者衆,安可盡禮!”叔瞻曰:“君不禮,不如殺之,且後為國患。
”鄭君不聽。
重耳去之楚,楚成王以適諸侯禮待之①,重耳謝不敢當。
趙衰曰:“子亡在外十餘年,小一柄一輕子,況大國乎?今楚大國而固遇子②,子其毋讓,此天開子也。
”遂以客禮見之。
成王厚遇重耳,重耳甚卑。
成王曰:“子即反國,何以報寡人?”重耳曰:“羽一毛一齒角玉帛,君王所餘,未知所以報。
”王曰:“雖然,何以報不穀③?”重耳曰:“即不得已,與君王以兵車會平原廣澤,請避王三舍④。
”楚将子玉怒曰:“王遇晉公子至厚,今重耳言不遜,請殺之。
”成王曰:“晉公子賢而困于外久,從者皆國器⑤,此天所置,庸可殺乎?且言何以易之!”居楚數月,而晉太子圉亡秦,秦怨之;聞重耳在楚,乃召之。
成王曰:“楚遠,更數國乃至晉。
秦晉接境,秦君賢,子其勉行!”厚送重耳。
①適:官爵相同的人。
②遇:接待。
③不穀:國君自稱。
④三舍:古代行軍以三十裡為一舍,三舍,九十裡。
⑤國器:舊時謂可使主持國政的人才。
重耳至秦,缪公以宗女五人一妻重耳,故子圉妻與往。
重耳不欲受,司空季子曰:“其國且伐,況其故妻乎!且受以結秦親而求入,子乃拘小禮,忘大醜乎!”遂受。
缪公大歡,與重耳飲。
趙衰歌《黍苗》詩①。
缪公曰:“知子欲急反國矣。
”趙衰與重耳下,再拜曰:“孤臣之仰君,如百谷之望時雨。
”是時晉惠公十四年秋。
惠公以九月卒,子圉立。
十一月,葬惠公。
十二月,晉國大夫栾、郤等聞重耳在秦,皆陰來勸重耳、趙衰等反國,為内應甚衆。
于是秦缪公乃發兵與重耳歸晉。
晉聞秦兵來,亦發兵拒之。
然皆陰知公子重耳入也。
唯惠公之故貴臣呂、郤之屬不欲立重耳。
重耳出亡凡十九歲而得入,時年六十二矣,晉人多附焉。
①《黍苗》:《集解》雲:“《詩》雲:‘■’(péng,蓬),■黍苗,陰雨膏之。
”喻重耳君臣需要幫助回國。
《黍》為《詩·小雅》篇名。
文公元年春,秦送重耳至河。
咎犯曰:“臣從君周旋天下,過亦多矣。
臣猶知之,況于君乎?請從此去矣。
”重耳曰:“若反國,所不與子犯共者,河伯視之!”乃投璧河中,以與子犯謀。
是時介子推從,在船中,乃笑曰:“天實開公子,而子犯以為己功而要市于君①,固足羞也。
吾不忍與同位。
”乃自隐渡河。
秦兵圍令孤,晉軍于廬柳。
二月辛醜,咎犯與秦晉大夫盟于郇。
壬寅,重耳入于晉師。
丙午,入于曲沃。
丁未,朝于武宮②,即位為晉君,是為文公。
群臣皆往。
懷公圉奔高梁。
戊申,使人殺懷公。
懷公故大臣呂省、郤芮本不附文公,文公立,恐誅,乃欲與徒謀燒公宮,殺文公。
文公不知。
始嘗欲殺文公宦者履鞮知其謀,欲以告文公,解前罪,求見文公。
文公不見,使人讓曰:“蒲城之事,女斬予袪。
其後我從狄君獵,女為惠公來求殺我。
惠公與女期三日至,而女一日至,何速也?女其念之。
”宦者曰:“臣刀鋸之餘③,不敢以二心事君倍主,故得罪于君。
君已反國,其毋蒲、翟乎?且管仲射鈎,桓公以霸④。
今刑餘之人以事告而君不見,禍又且及矣。
”于是見之,遂以呂、郤等告文公。
文公欲召呂、郤,呂、郤等一黨一多,文公恐初入國,國人賣己,乃為微行⑤,會秦缪公于王城,國人莫知。
三月己,呂、郤等果反,焚公宮,不得文公。
文公之衛徒與戰,呂、郤等引兵欲奔,秦缪公誘呂、郤等,殺之河上,晉國複而文公得歸。
夏,迎夫人于秦,秦所與文公妻者卒為夫人。
秦送三千人為衛,以備晉亂。
①要(yāo,腰)市:求取。
②武宮:《集解》曰:“文公之祖武公廟也。
”③刀鋸之餘:刀鋸,古代的刑具。
受過宮刑的人稱刀鋸之餘或刀鋸餘人。
④管仲射鈎,桓公以霸:管仲為齊國大夫。
雍林人殺死齊君無知後,齊人商議立新君。
這時,公子糾在魯,管種輔佐他;公子小白在莒,鮑叔輔佐他。
小白年輕時就與齊大夫高傒友好,所以,高傒、國氏便暗中到莒告知小白立即返齊。
魯人也護送公子糾返齊,并派管仲率軍截擊小白,管仲射中小白衣帶上的鈎。
小白佯裝死去,管仲派人到魯回報,魯不慌不忙地護送公子糾,結果,六天後才到達齊國。
其時,小白早已到齊,由高傒立為國君,稱桓公。
桓公為報射鈎之仇發兵拒魯,魯軍大敗。
桓公要求公子糾自一殺,并召回管仲,拟處以醢(hǎi,海)刑。
但鮑叔牙認為桓公欲稱霸,非管仲不可。
在鮑叔牙的勸說下,桓公任用了管仲,果然稱霸。
詳見《齊太公世家》。
⑤微行:舊時帝王或高官隐藏自己身份改裝出行。
文公修政,施惠百姓。
賞從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未盡行賞,周襄王以弟帶難出居鄭地,來告急晉。
晉初定,欲發兵,恐他亂起,是以賞從亡未至隐者介子推。
推亦不言祿,祿亦不及。
推曰:“獻公子九人,唯君在矣。
惠、懷無親,外内棄之;天未絕晉,必将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開之,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财,猶曰是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昌其罪,上賞其一奸一,上下相蒙①,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怼②?”推曰:“尤而效之,罪有甚焉。
且出怨言,不食其祿”。
母曰:“亦使
五年,伐骊戎①,得骊姬,骊姬弟②,俱一愛一幸之。
八年,士■說公曰③:“故晉之群公子多,不誅,亂且起。
”乃使盡殺諸公子,而城聚都之,命曰绛,始都绛。
九年,晉群公子既亡奔虢,虢以其故再伐晉,弗克。
十年,晉欲伐虢,士■曰:“且待其亂。
” 十二年,骊姬生奚齊。
獻公有意廢太子,乃曰:“曲沃吾先祖宗廟所在,而蒲邊秦,屈邊翟,不使諸子居之,我懼焉。
”于是使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
獻公與骊姬子奚齊居绛。
晉國以此知太子不立也④。
太子申生,其母齊桓公女也,曰齊姜,早死。
申生同母女弟為秦穆公夫人。
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
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
獻公子八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賢行。
及得骊姬,乃遠此三子。
十六年,晉獻公作二軍。
公将上軍,太子申生将下軍,趙夙禦戎⑤,畢萬為右⑥,伐滅霍,滅魏,滅狄。
還,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
士■曰:“太子不得立矣。
分之都城⑦,而位以卿,先為之極⑧,又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
為吳太伯⑨,不亦可乎,猶有令名⑩。
”太子不從。
蔔偃曰:“畢萬之後必大。
萬,盈數也;魏(11),大名也。
以是始賞,天開之矣。
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命之大,以從盈數,其必有衆。
”初,畢萬蔔仕于晉國,遇《屯》之《比》(12)。
辛廖占之曰:“吉。
屯固比人,吉孰大焉。
其後必蕃昌(13)。
” ①骊戎:部族名,西戎别居在骊山的一支。
②弟:古代也稱妹為弟。
③說(shuì,稅):勸說。
④晉國以此知太子不立也:據《左傳·莊公二十八年》載:“骊姬嬖,欲立其子,賂處嬖梁五與東關嬖五,使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蒲與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無主。
宗邑無主,則民不威;疆場無主,則啟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國之患也。
若使太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與屈,則可以威民而懼戎,且旌君伐。
’使俱曰:‘狄之廣莫,于晉為都。
晉之啟土,不亦宜乎!’晉侯說之。
”由此可見,太子申生、重耳、夷吾被趕出京城,皆骊姬所為也。
此事标志骊姬開始專權,晉國内亂為不可避免也。
⑤戎:戎車。
⑥右:馬車上防備車子傾倒或受阻的力士,位置在駕車者之右。
⑦都城:邑有先君之主曰都。
⑧極:言其祿位到了極點。
⑨吳太伯:吳太伯為周太一王之子,王季曆之史,季曆賢,又有聖子昌。
當吳太伯知周太一王欲立季曆以及昌,于是便與其弟仲雍奔荊蠻,以避季曆。
季曆果立,是為王季,而昌為文王。
孔子曾高度評價太伯“可謂至德矣”。
詳見《吳太伯世家》。
⑩令名:好名聲。
(11)魏:通“巍”。
高大也。
(12)《屯(zhūn,諄)》之《比》:《集解》曰:“《震》下《坎》上《屯》,《坤》下《坎》上《比》。
《屯》初九變之《比》。
”(13)蕃:茂盛。
十七年,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
裡克谏獻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①,以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子②。
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③,守曰監國④,古之制也。
夫率師,專行謀也;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⑤:非太子之事也。
師在制命而已⑥,禀命則不威⑦,專命則不孝⑧,故君之嗣适不可以帥師⑨。
君失其官,率師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誰立。
”裡克不對而退,見太子。
太子曰:“吾其廢乎?”裡克曰:“太子勉之!教以軍旅,不共是懼⑩,何故廢乎?且子懼不孝,毋懼不得立。
修己而不責人,則免于難。
”太子帥師,公衣之偏衣(11),佩之金■(12)。
裡克謝病,不從太子。
太子遂伐東山。
十九年,獻公曰:“始吾先君莊伯、武公之誅晉亂,而虢常助晉伐我,又匿晉亡公子,果為亂。
弗誅,後遺子孫憂。
”乃使荀息以屈産之乘假道于虞。
虞假道,遂伐虢,取其下陽以歸。
①冢祀:古代帝王、諸侯在宗廟舉行的大祭祀。
社稷:古代帝王、諸侯祭祀的土神和谷神。
一般指國家。
粢(zī,資):谷類的總稱。
②冢子:古代宗法制度稱嫡長子為冢子。
③撫軍:協助國君安一撫軍士。
④監國:代替國君兼管國政。
⑤國政:國家政權,此指掌握國家政權的正卿。
⑥命:《集解》曰:“命,将軍所制。
”⑦禀命:承命,請命。
⑧專命:舊謂無所承命而獨斷獨行。
⑨嗣适:繼承君位的嫡子。
⑩共:通“恭”。
(11)偏衣:左右不同顔色的衣服。
偏,半也;意為獻公分身一半予太子。
(12)金■:軍隊統帥的标志。
據楊伯峻《左傳注》載:“■,古代佩身之物,形如環缺,多以玉為之,而金■則以青銅為之。
” 獻公私謂骊姬曰:“吾欲廢太子,以奚齊代之。
”骊姬泣曰:“太子之立,諸侯皆已知之,而數将兵,百姓附之,奈何以賤妾之故廢适立庶?君必行之,妾自一殺也。
”骊姬詳譽太子①,而陰令人谮惡太子②,而欲立其子。
二十一年,骊姬謂太子曰:“君夢見齊姜,太子速祭曲沃,歸釐于君③。
”太子于是祭其母齊姜于曲沃,上其薦胙于獻公④。
獻公時出獵,置胙于宮中。
骊姬使人置毒一藥胙中。
居二日,獻公從獵來還,宰人上胙獻公。
獻公欲飨之⑤。
骊姬從旁止之,曰:“胙所從來遠,宜試之。
”祭地,地墳⑥;與犬,犬死;與小臣,小臣死。
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欲弑代之,況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謂獻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過以妾及奚齊之故。
妾願子母辟亡他國⑦,若早自一殺⑧,毋徒使母子為太子所魚肉也。
始君欲廢之,妾猶恨之;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
”太子聞之,奔新城。
獻公怒,乃誅其傅杜原款。
或謂太子曰:“為此藥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辭明之?”太子曰:“吾君志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
即辭之,君且怒之。
不可。
”或謂太子曰:“可奔他國。
”太子曰:“被此惡名以出⑨,人誰内我⑩?我自一殺耳。
”十二月戊申,申生自一殺于新城。
此時重耳、夷吾來朝。
人或告骊姬曰:“二公子怨骊姬谮殺太子。
”骊姬恐,因谮二公子:“申生之藥胙,二公子知之。
”二子聞之,恐,重耳走蒲,夷吾走屈,保其城,自備守。
初,獻公使士■為二公子築蒲、屈城,弗就。
夷吾以告公,公怒士■。
士■謝曰:“邊城少寇,安用之?”退而歌曰:“狐裘蒙茸(11),一國三公,吾誰适從!”卒就城。
及申生死,二子亦歸保其城。
二十二年,獻公怒二子不辭而去,果有謀矣,乃使兵伐蒲。
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一殺。
重耳踰垣,宦者追斬其衣袪(12)。
重耳遂奔翟。
使人伐屈,屈城守不可下。
①詳:通“佯”。
假裝。
②谮:進讒言。
③釐:通“禧”。
④上:進獻。
薦:獻,進。
胙肉:祭過神的福食。
⑤飨:通“享”。
享用。
⑥墳(fèn,奮):高起。
⑦辟:通“避”。
⑧若:或者。
⑨被:通“披”。
⑩内:通“納”。
(11)蒙茸:散亂貌。
(12)袪(qū,區):袖口。
是歲也,晉複假道于虞以伐虢。
虞之大夫宮之廳奇谏虞君曰:“晉不可假道也,是且滅虞。
”虞君曰:“晉我同姓,不宜伐我。
”宮之奇曰:“太伯、虞仲①,太一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
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為文王卿士,其記勳在王室,藏于盟府。
将虢是滅,何一愛一于虞?且虞之親能親于桓、莊之族乎?桓、莊之族何罪,盡滅之。
虞之與虢,唇之與齒,唇亡則齒寒。
”虞公不聽、遂許晉。
宮之奇以其族去虞。
其冬,晉滅虢,虢公醜奔周。
還,襲滅虞,虜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裡奚以媵秦穆姬②,而修虞祀。
荀息牽曩所遺虞屈産之乘馬奉之獻公,獻公笑曰:“馬則吾馬,齒亦老矣③!” 二十三年,獻公遂發賈華等伐屈,屈潰。
夷吾将奔翟。
冀芮曰:“不可,重耳已在矣,今往,晉必移兵伐翟,翟畏晉,禍且及。
不如走梁,梁近于秦,秦強,吾君百歲後可以求入焉。
”遂奔梁。
二十五年,晉伐翟,翟以重耳故,亦擊晉于■桑,晉兵解而去。
當此時,晉強,西有河西,與秦接境,北邊翟,東到河内。
骊姬弟生悼子④。
①虞仲:據梁玉繩《史記志疑》雲:太伯之弟當為仲雍,又稱吳仲,誤為虞仲。
虞仲乃仲雍之曾孫。
②媵(yìng,映):陪嫁。
③馬則吾馬,齒亦老矣:《集解》曰:“以馬齒戲喻荀息之年老也。
”④悼子:《左傳·僖公九年》作卓子。
《秦本紀》、《十二諸侯年表》、《齊世家》皆作“卓”,“悼”字誤。
二十六年夏,齊桓公大會諸侯于葵丘。
晉獻公病,行後,未至,逢周之宰孔。
宰孔曰:“齊桓公益驕,不務德而務遠略,諸侯弗平。
君弟毋會①,毋如晉何。
”獻公亦病,複還歸。
病甚,乃謂荀息曰:“吾以奚齊為後,年少,諸大臣不服,恐亂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
”獻公曰:“何以為驗?”對曰:“使死者複生,生者不慚,為之驗。
”于是遂屬奚齊于荀息②。
荀息為相,主國政。
秋九月,獻公卒。
裡克、邳鄭欲内重耳,以三公子之徒作亂③,謂荀息曰:“三怨将起,秦、晉輔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吾不可負先君言。
”十月,裡克殺奚齊于喪次,獻公未葬也。
荀息将死之,或曰不如立奚齊弟悼子而傅之,荀息立悼子而葬獻公。
十一月,裡克弑悼子于朝,荀息死之。
君子曰:“詩所謂‘白珪之玷④,猶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
’,其荀息之謂乎!不負言。
”初,獻公将伐骊戎,蔔曰“齒牙為禍”。
及破骊戎,獲骊姬,一愛一之,竟以亂晉。
裡克等已殺奚齊、悼子,使人迎公子重耳于翟,欲立之。
重耳謝曰:“負父之命出奔,父死不得修人子之禮侍喪,重耳何敢入!大夫其更立他子。
”還報裡克,裡克使迎夷吾于梁。
夷吾欲往,呂省、郤芮曰:“内猶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難信。
計非之秦,輔強國之威以入,恐危。
”乃使郤芮厚賂秦⑤,約曰:“即得入,請以晉河西之地與秦。
”及遺裡克書曰⑥:“誠得立,請遂封子于汾陽之邑。
”秦缪公乃發兵送夷吾于晉。
齊桓公聞晉内亂,亦率諸侯如晉。
秦兵與夷吾亦至晉,齊乃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立為晉君,是為惠公。
齊桓公至晉之高梁而還歸。
①弟:通“第”。
但,隻。
②屬:通“囑”。
托付。
③三公子:指申生、重耳、夷吾。
④《詩》所謂“白珪之玷”:引詩出自《詩·大雅·抑》。
珪:玉。
玷:玉的斑點。
⑤乃使郤芮厚賂秦:《左傳·僖公九年》作“晉郤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之”。
⑥遺(wèi,未):送給。
惠公夷吾元年,使邳鄭謝秦曰:“始夷吾以河西地許君,今幸得入立。
大臣曰:‘地者先君之地,君亡在外,何以得擅許秦者?’寡人争之弗能得,故謝秦。
”亦不與裡克汾陽邑,而奪之權。
四月,周襄王使周公忌父會齊、秦大夫共禮晉惠公。
惠公以重耳在外,畏裡克為變,賜裡克死。
謂曰:“微裡子寡人不得立①。
雖然,子亦殺二君一大夫②,為子君者不亦難乎?”裡克對曰:“不有所廢,君何以興?欲誅之,其無辭乎?乃言為此!臣聞命矣。
”遂伏劍而死。
于是邳鄭使謝秦未還,故不及難。
晉君改葬恭太子申生。
秋,狐突之下國③,遇申生,申生與載而告之曰:“夷吾無禮,餘得請于帝,将以晉與秦,秦将祀餘。
”狐突對曰:“臣聞神不食非其宗,君其祀毋乃絕乎?君其圖之。
”申生曰:“諾,吾将複請帝。
後十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見我焉。
”許之,遂不見。
及期而往,複見,申生告之曰:“帝許罰有罪矣,斃于韓④。
”兒乃謠曰:“恭太子更葬矣,後十四年,晉亦不昌,昌乃在兄。
” 邳鄭使秦,聞裡克誅,乃說秦缪公曰:“呂省、郤稱、冀芮實為不從。
若重賂與謀,出晉君,入重耳,事必就。
”秦缪公許之,使人與歸報晉,厚賂三子。
三子曰:“币厚言甘,此必邳鄭賣我于秦。
”遂殺邳鄭及裡克、邳鄭之一黨一七輿大夫⑤。
邳鄭子豹奔秦,言伐晉,缪公弗聽。
惠公之立,倍秦地及裡克⑥,誅七輿大夫,國人不附。
二年,周使召公過禮晉惠公,惠公禮倨,召公譏之。
①微:無。
②二君一大夫:《集解》曰:“奚齊、悼子、荀息也。
”③下國:即新城,指曲沃。
《集解》曰:“曲沃有宗廟,故謂之國;在绛下,故曰下國也。
”④斃:失敗。
⑤七輿大夫:指申生所統率的下軍的大夫們,當時申生有副車七乘,每車有一大夫主管,故稱七輿大夫。
⑥倍:通“背”。
四年,晉饑,乞籴于晉①。
缪公問百裡奚,百裡奚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國之道也。
與之。
”邳鄭子豹曰:“伐之。
”缪公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卒與粟,自雍屬绛②。
五年,秦饑,請籴于晉。
晉君謀之,慶鄭曰:“以秦得立,已而倍其地約。
晉饑而秦貸我,今秦饑請籴,與之何疑?而謀之!”虢射曰:“往年天以晉賜秦,秦弗知取而貸我。
今天以秦賜晉,晉其可以逆天乎?遂伐之。
”惠公用虢射謀,不與秦粟,而發兵且伐秦。
秦大怒,亦發兵伐晉。
六年春,秦缪公将兵伐晉。
晉惠公謂慶鄭曰:“秦師深矣,奈何?”鄭曰:“秦内君,君倍其賂;晉饑秦輸粟!秦饑而晉倍之,乃欲因其饑伐之:其深不亦宜乎!”晉蔔禦右,慶鄭皆吉。
公曰:“鄭不孫③。
”乃更令步陽禦戎,家仆徒為右,進兵。
九月壬戍,秦缪公、晉惠公合戰韓原。
惠公馬■不行④,秦兵至,公窘,召慶鄭為禦。
鄭曰:“不用蔔,敗不亦當乎!”遂去。
更令梁繇一靡一禦,虢射為右,辂秦缪公⑤。
缪公壯士冒敗晉軍,晉軍敗,遂失秦缪公,反獲晉公以歸。
秦将以祀上帝。
晉君姊為缪公夫人,衰绖涕泣⑥。
公曰:“得晉侯将以為樂,今乃如此。
且吾聞箕子見唐叔之初封,曰‘其後必當大矣’,晉庸可滅乎⑦!”乃與晉侯盟王城而許之歸。
晉侯亦使呂省等報國人曰:“孤雖得歸,毋面目見社稷,蔔日立子圉。
”晉人聞之,皆哭。
秦缪公問呂省:“晉國和乎?”對曰:“不和。
小人懼失君亡親,不憚立子圉,曰‘必報雠,甯事戎狄。
’其君子則一愛一君而知罪,以待秦命,曰‘必報德’。
有此二故,不和。
”于是秦缪公更舍晉惠公,餽之七牢⑧。
十一月,歸晉侯。
晉侯至國,誅慶鄭,修政都。
謀曰:“重耳在外,諸侯多利内之。
”欲使人殺重耳于狄。
重耳聞之,如齊。
①籴:買進糧食。
②屬:接連。
③孫:通“遜”。
恭順。
④■:馬難起步貌。
⑤辂(yà亞):通“迓”。
迎上前去。
⑥衰(cuī,崔)绖(dié疊):喪服。
⑦庸:豈,難道。
⑧牢:祭祀犧牲名。
一牛一羊一豕為太牢。
八年,使太子圉質秦。
初,惠公亡在梁,梁伯以其女妻之,生一男一女。
梁伯蔔之,男為人臣,女為人妾,故名男為圉,女為妾。
十年,秦滅梁。
梁伯好土功,治城溝,民力罷怨①,其衆數相驚,曰“秦寇至”,民恐惑,秦竟滅之。
十三年,晉惠公病,内有數子。
太子圉曰:“吾母家在梁,梁今秦滅之,我外輕于秦而内無援于國。
君即不起,病大夫輕②,更立他公子。
”乃謀與其妻俱亡歸。
秦女曰:“子一國太子,辱在此。
秦使婢子侍,以固子之心。
子亡矣,我不從子,亦不敢言。
子圉遂亡歸晉。
十四年九月,惠公卒,太子圉立,是為懷公。
子圉之亡,秦怨之,乃求公子重耳,欲内之。
子圉之立,畏秦之伐也,乃令國中諸從重耳亡者與期,期盡不到者盡滅其家。
狐突之子一毛一及偃從重耳在秦,弗肯召。
懷公怒,囚狐突。
突曰:“臣子事重耳有年數矣,今召之,是教之反君也,何以教之?懷公卒殺狐突。
秦缪公乃發兵送内重耳,使人告栾、郤之一黨一為内應,殺懷公于高梁,入重耳。
重耳立,是為文公。
①罷:通“疲”。
②病:憂慮。
晉文公重耳,晉獻公之子也。
自少好士,年十七,有賢士五人①:日趙衰;狐偃咎犯,文公舅也;賈佗;先轸;魏武子。
自獻公為太子時,重耳固已成|人矣。
獻公即位,重耳年二十一。
獻公十三年,以骊姬故,重耳備蒲城守秦。
獻公二十一年,獻公殺太子申生,骊姬讒之,恐,不辭獻公而守蒲城。
獻公二十二年,獻公使宦者履鞮趣殺重耳②。
重耳踰垣,宦者逐斬其衣袪。
重耳遂奔狄。
狄,其母國也。
是時重耳年四十三。
從此五士,其餘不名者數十人,至狄。
狄伐咎如,得二女:以長女妻重耳,生伯鯈、叔劉;以少女妻趙衰,生盾。
居狄五歲而晉獻公卒,裡克已殺奚齊、悼子,乃使人迎,欲立重耳。
重耳畏殺,因固謝,不敢入。
已而晉更迎其弟夷吾立之,是為惠公。
惠公七年,畏重耳,乃使宦者履鞮與壯士欲殺重耳。
重耳聞之,乃謀趙衰等曰:“始吾奔狄,非以為可用與③,以近易通,故且休足。
休足久矣,固願徙之大國。
夫齊桓公好善,志在霸王,收恤諸侯。
今聞管仲、隰朋死,此亦欲得賢佐,盍往乎?”于是遂行。
重耳謂其妻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乃嫁。
”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④,吾冢上柏大矣。
雖然,妾待子。
”重耳居狄凡十二年而去。
①有賢士五人:《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昭公十三年》、《
此五人有先轸,先轸未跟從流亡,故史遷誤。
②趣(cù,促):趕快。
③與:《索隐》雲:“諸本或為‘興’。
興,起也。
”④犁:比及。
過衛,衛文公不禮。
去。
過五鹿,饑而從野人乞食,野人盛土器中進之。
重耳怒。
趙衰曰:“土者,有土也,君其拜受之。
” 至齊,齊桓公厚禮,而以宗女妻之,有馬二十乘,重耳安之。
重耳至齊二歲而桓公卒,會?刀等為内亂,齊孝公之立,諸侯兵數至。
留齊凡五歲。
重耳一愛一齊女,毋去心。
趙衰、咎犯乃于桑下謀行。
齊女侍者在桑上聞之,以告其主。
其主乃殺侍者,勸重耳趣行。
重耳曰:“人生安樂,孰知其他!必死于此,不能去。
”齊女曰:“子一國公子,窮而來此,數士者以子為命。
子不疾反國①,報勞臣,而懷女德,竊為子羞之。
且不求,何時得功?”乃與趙衰等謀醉重耳,載以行。
行遠而覺,重耳大怒,引戈欲殺咎犯。
咎犯曰:“殺臣成子,偃之願也。
”重耳曰:“事不成,我食舅氏之肉。
”咎犯曰:“事不成,犯肉腥臊,何足食!”乃止,遂行。
①疾:趕快。
反:通“返”。
過曹,曹共公不禮,欲觀重耳骈脅①。
曹大夫釐負羁曰:“晉公子賢,又同姓,窮來過我,奈何不禮!”共公不從其謀。
負羁乃私遺重耳食,置璧其下。
重耳受其食,還其璧。
去,過宋。
宋襄公新困兵于楚,傷于泓,聞重耳賢,乃以國禮禮于重耳。
宋司馬公孫固善于咎犯,曰:“宋小一柄一新困,不足以求入,更之大國。
”乃去。
①骈脅:一種生理畸形,肋骨緊密相連。
過鄭,鄭文公弗禮。
鄭叔瞻谏其君曰:“晉公子賢,而其從者皆國相,且又同姓。
鄭之出自厲王,而晉之出自武王。
”鄭君曰:“諸侯亡公子過此者衆,安可盡禮!”叔瞻曰:“君不禮,不如殺之,且後為國患。
”鄭君不聽。
重耳去之楚,楚成王以適諸侯禮待之①,重耳謝不敢當。
趙衰曰:“子亡在外十餘年,小一柄一輕子,況大國乎?今楚大國而固遇子②,子其毋讓,此天開子也。
”遂以客禮見之。
成王厚遇重耳,重耳甚卑。
成王曰:“子即反國,何以報寡人?”重耳曰:“羽一毛一齒角玉帛,君王所餘,未知所以報。
”王曰:“雖然,何以報不穀③?”重耳曰:“即不得已,與君王以兵車會平原廣澤,請避王三舍④。
”楚将子玉怒曰:“王遇晉公子至厚,今重耳言不遜,請殺之。
”成王曰:“晉公子賢而困于外久,從者皆國器⑤,此天所置,庸可殺乎?且言何以易之!”居楚數月,而晉太子圉亡秦,秦怨之;聞重耳在楚,乃召之。
成王曰:“楚遠,更數國乃至晉。
秦晉接境,秦君賢,子其勉行!”厚送重耳。
①適:官爵相同的人。
②遇:接待。
③不穀:國君自稱。
④三舍:古代行軍以三十裡為一舍,三舍,九十裡。
⑤國器:舊時謂可使主持國政的人才。
重耳至秦,缪公以宗女五人一妻重耳,故子圉妻與往。
重耳不欲受,司空季子曰:“其國且伐,況其故妻乎!且受以結秦親而求入,子乃拘小禮,忘大醜乎!”遂受。
缪公大歡,與重耳飲。
趙衰歌《黍苗》詩①。
缪公曰:“知子欲急反國矣。
”趙衰與重耳下,再拜曰:“孤臣之仰君,如百谷之望時雨。
”是時晉惠公十四年秋。
惠公以九月卒,子圉立。
十一月,葬惠公。
十二月,晉國大夫栾、郤等聞重耳在秦,皆陰來勸重耳、趙衰等反國,為内應甚衆。
于是秦缪公乃發兵與重耳歸晉。
晉聞秦兵來,亦發兵拒之。
然皆陰知公子重耳入也。
唯惠公之故貴臣呂、郤之屬不欲立重耳。
重耳出亡凡十九歲而得入,時年六十二矣,晉人多附焉。
①《黍苗》:《集解》雲:“《詩》雲:‘■’(péng,蓬),■黍苗,陰雨膏之。
”喻重耳君臣需要幫助回國。
《黍》為《詩·小雅》篇名。
文公元年春,秦送重耳至河。
咎犯曰:“臣從君周旋天下,過亦多矣。
臣猶知之,況于君乎?請從此去矣。
”重耳曰:“若反國,所不與子犯共者,河伯視之!”乃投璧河中,以與子犯謀。
是時介子推從,在船中,乃笑曰:“天實開公子,而子犯以為己功而要市于君①,固足羞也。
吾不忍與同位。
”乃自隐渡河。
秦兵圍令孤,晉軍于廬柳。
二月辛醜,咎犯與秦晉大夫盟于郇。
壬寅,重耳入于晉師。
丙午,入于曲沃。
丁未,朝于武宮②,即位為晉君,是為文公。
群臣皆往。
懷公圉奔高梁。
戊申,使人殺懷公。
懷公故大臣呂省、郤芮本不附文公,文公立,恐誅,乃欲與徒謀燒公宮,殺文公。
文公不知。
始嘗欲殺文公宦者履鞮知其謀,欲以告文公,解前罪,求見文公。
文公不見,使人讓曰:“蒲城之事,女斬予袪。
其後我從狄君獵,女為惠公來求殺我。
惠公與女期三日至,而女一日至,何速也?女其念之。
”宦者曰:“臣刀鋸之餘③,不敢以二心事君倍主,故得罪于君。
君已反國,其毋蒲、翟乎?且管仲射鈎,桓公以霸④。
今刑餘之人以事告而君不見,禍又且及矣。
”于是見之,遂以呂、郤等告文公。
文公欲召呂、郤,呂、郤等一黨一多,文公恐初入國,國人賣己,乃為微行⑤,會秦缪公于王城,國人莫知。
三月己,呂、郤等果反,焚公宮,不得文公。
文公之衛徒與戰,呂、郤等引兵欲奔,秦缪公誘呂、郤等,殺之河上,晉國複而文公得歸。
夏,迎夫人于秦,秦所與文公妻者卒為夫人。
秦送三千人為衛,以備晉亂。
①要(yāo,腰)市:求取。
②武宮:《集解》曰:“文公之祖武公廟也。
”③刀鋸之餘:刀鋸,古代的刑具。
受過宮刑的人稱刀鋸之餘或刀鋸餘人。
④管仲射鈎,桓公以霸:管仲為齊國大夫。
雍林人殺死齊君無知後,齊人商議立新君。
這時,公子糾在魯,管種輔佐他;公子小白在莒,鮑叔輔佐他。
小白年輕時就與齊大夫高傒友好,所以,高傒、國氏便暗中到莒告知小白立即返齊。
魯人也護送公子糾返齊,并派管仲率軍截擊小白,管仲射中小白衣帶上的鈎。
小白佯裝死去,管仲派人到魯回報,魯不慌不忙地護送公子糾,結果,六天後才到達齊國。
其時,小白早已到齊,由高傒立為國君,稱桓公。
桓公為報射鈎之仇發兵拒魯,魯軍大敗。
桓公要求公子糾自一殺,并召回管仲,拟處以醢(hǎi,海)刑。
但鮑叔牙認為桓公欲稱霸,非管仲不可。
在鮑叔牙的勸說下,桓公任用了管仲,果然稱霸。
詳見《齊太公世家》。
⑤微行:舊時帝王或高官隐藏自己身份改裝出行。
文公修政,施惠百姓。
賞從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未盡行賞,周襄王以弟帶難出居鄭地,來告急晉。
晉初定,欲發兵,恐他亂起,是以賞從亡未至隐者介子推。
推亦不言祿,祿亦不及。
推曰:“獻公子九人,唯君在矣。
惠、懷無親,外内棄之;天未絕晉,必将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開之,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财,猶曰是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昌其罪,上賞其一奸一,上下相蒙①,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怼②?”推曰:“尤而效之,罪有甚焉。
且出怨言,不食其祿”。
母曰:“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