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康叔世家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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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二子怒。
孫文子如戚。
”可知這裡應指孫文子如宿,非甯子亦往。
此似有誤。
⑥數:屢次。
⑦《巧言》:《詩·小雅》篇名,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糜。
無拳無勇,職為亂階。
”公欲以比文子居河上而為亂。
卒章,末章。
⑧聚邑:《左傳·襄公十四年》雲:“以寄衛侯”。
此誤“”為“聚”。
⑨封孫文子林父于宿:“宿”早為孫文子封邑,此說始封,誤。
⑩複求入故衛獻公:《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載:甯喜欲複獻公,故伐孫氏,弑殇公,孫林父以戚如晉。
此言甯、孫争一寵一雲雲,恐誤。
?(11)磬(qìng,慶):古代石制樂器。
用美石或玉雕成,懸挂于架上,以物擊之而鳴。
襄公六年,楚靈王會諸侯,襄公稱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
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夢有人謂曰①:“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衛,名而子曰‘元’。
”妾怪之,問孔成子。
成子曰:“康叔者,衛祖也。
”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
襄公曰:“天所置也。
”名之曰元。
襄公夫人無子,于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靈公五年,朝晉昭公。
六年,楚公子棄疾弑靈王自立,為平王。
十一年,火②。
三十八年,孔子來,祿之如魯。
後有隙,孔子去。
後複來。
①夢有人謂曰:《左傳·昭公七年》載孔成子、史朝夢康叔,與此處所說不同。
②火:據《左傳·昭公十八年》載,因大風,火災遍及宋、衛、陳、鄭。
三十九年,太子蒯聩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欲殺南子。
蒯聩與其徒戲陽遬謀,朝,使殺夫人。
戲陽後悔,不果。
蒯聩數目之,夫人覺之,懼,呼曰:“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聩奔宋,已而之晉趙氏。
四十二年春,靈公遊于郊,令子郢仆①。
郢,靈公少子也,字子南。
靈公怨太子出奔,謂郢曰:“我将立若為後。
”郢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圖之。
”夏,靈公卒,夫人命子郢為太子,曰:“此靈公命也。
”郢曰:“亡人太子蒯聩之子辄在也,不敢當。
”于是衛乃以辄為君,是為出公。
六月乙酉,趙簡子欲入蒯聩,乃令陽虎詐命衛十餘人衰绖歸②,簡子送蒯聩。
衛人聞之,發兵擊蒯聩。
蒯聩不得入,入宿而保,衛人亦罷兵③。
出公辄四年,齊田乞弑其君孺子。
八年,齊鮑子弑其君悼公。
孔子自陳入衛④。
九年,孔文子問兵于仲尼,仲尼不對。
其後魯迎仲尼,仲尼反魯⑤。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聩之姊,生悝。
孔氏之?渾良夫美好⑥,孔文子卒,良夫通于悝母。
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于太子。
太子與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國,報子以乘軒⑦,免子三死⑧,毋所與⑨。
”與之盟,許以悝母為妻。
閏月,良夫與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
昏,二人蒙衣而乘,宦者羅禦,如孔氏。
孔氏之老栾甯問之⑩,稱姻妾以告(11)?。
遂入,适伯姬氏。
既食,悝母杖戈而先,太子與五人介,輿猳從之(12)?。
伯姬劫悝于廁(13),強盟之,遂劫以登台。
栾甯将飲酒,炙未熟(14),聞亂,使告仲由。
召護駕乘車,行爵食炙,奉出公辄奔魯。
仲由将入,遇子羔将出,曰:“門已閉矣。
”子路曰:“吾姑至矣。
”子羔曰:“不及,莫踐其難。
”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難(15)。
”子羔遂出。
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阖門,曰:“毋入為也!”子路曰:“是公孫也?求利而逃其難。
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
”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
曰:“太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
”且曰:“太子無勇。
若燔台,必舍孔叔(16)。
”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黡敵子路,以戈擊之,割纓(17)。
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
”結纓而死。
孔子聞衛亂,曰:“嗟乎!柴也其來乎?由也其死矣。
”孔悝竟立太子蒯聩,是為莊公。
①仆:駕車。
②衰(cuī,崔)绖(dié,疊)歸:穿着喪服歸來。
衰,通“缞”。
喪服,用麻布制成,披在胸前。
绖,用麻布做成的喪帶,系在腰間或頭上。
③此段記述與《左傳》所載頗有出入。
《左傳·哀公二年》雲:“六月乙酉,晉趙鞅納衛大子于戚。
宵迷,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
’使大子絻,八人衰绖,僞自衛逆者。
告于門,哭而入,遂居之。
”不唯“十餘人”與“八人”不符,亦且無衛人發兵擊太子事。
④孔子自陳入衛:此說在衛出公八年,據《孔子世家》,時孔子自楚入衛已五年矣。
⑤反:通“返”。
⑥?:舊稱童仆。
⑦軒:古代一種供大夫以上乘坐的輕便車。
⑧三死:即三種死罪。
指良夫曾着紫衣、袒裘、食不釋劍。
蓋紫衣,乃君服;袒裘、食不釋劍,均不敬。
按:此段和下段所記史實,見于《左傳·哀公十五年》,而良夫紫衣、袒裘、不釋劍而食之事則見于《左傳·哀公十七年》。
⑨與:在其中。
⑩老:家臣稱老。
?(11)姻妾:指有婚姻關系的親戚家的侍妾。
(12)輿(yú,于):車。
此為動詞,載着。
猳(jiā,加):公豬。
(13)廁:通“側”。
(14)炙(zhī,至):烤肉。
(15)辟:躲避,避免。
(16)燔(fán,凡):焚燒。
舍(shě,捨):放棄,這裡是釋放的意思。
(17)纓:系在颔下的帽帶。
莊公蒯聩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
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①,乃止。
二年,魯孔丘卒。
三年,莊公上城,見戎州。
曰:“戎虜何為是?”戎州病之②。
十月,戎州告趙簡子,簡子圍衛。
十一月,莊公出奔,衛人立公子斑師為衛君。
齊伐衛,虜斑師,更立公子起為衛君。
衛君起元年,衛石曼尃逐其君起③,起奔齊。
衛出公辄自齊複歸立。
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複入。
出公後元年,賞從亡者。
立二十一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為悼公④。
①群臣欲作亂:據《左傳·哀公十五年》所載,此段事實當是:衛莊公害故政,欲盡去之,并将此事先告訴了司徒瞞成,瞞成歸而告褚師比,二人伐公不果,明年,二子出奔宋。
②病:擔憂、患苦。
③石曼尃:衛大夫,《左傳·哀公十七年》作“石圃”,“曼”字系衍文。
④是為悼公:據《左傳·哀公二十六年》載,悼公乃衛人立之,無攻出公子之事。
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①。
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
是時三晉強,衛如小侯,屬之。
昭公六年,公子亹弑之代立,是為懷公②。
懷公十一年,公子?弑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
慎公父,公子适;适父,敬公也。
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
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遬立③。
成侯十一年④,公孫鞅入秦。
十六年,衛更貶号曰侯。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
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嗣君五年,更貶号曰君,獨有濮陽。
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
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
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
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
元君十四年⑤,秦拔魏東地,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而并濮陽為東郡。
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
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為始皇帝。
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①子敬公弗立:《集解》引《世本》作“敬公費”。
②是為懷公:《六國年表》作“悼公”。
③子成侯遬立:《世本》作“成侯不逝”。
前穆公已名遬,此不可再名遬。
④成侯十一年:據《秦本紀》載,衛鞅入秦在秦孝公元年,當衛成侯十五年。
此與《六國年表》皆誤。
⑤元君十四年:元君在位共二十五年,《六國年表》誤作二十三年。
秦拔魏東地,置東郡在秦王政五年,當元君二十四年,此“元君”下脫“二”字。
太史公曰:餘讀世家言,至于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壽争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骊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
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
孫文子如戚。
”可知這裡應指孫文子如宿,非甯子亦往。
此似有誤。
⑥數:屢次。
⑦《巧言》:《詩·小雅》篇名,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糜。
無拳無勇,職為亂階。
”公欲以比文子居河上而為亂。
卒章,末章。
⑧聚邑:《左傳·襄公十四年》雲:“以寄衛侯”。
此誤“”為“聚”。
⑨封孫文子林父于宿:“宿”早為孫文子封邑,此說始封,誤。
⑩複求入故衛獻公:《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載:甯喜欲複獻公,故伐孫氏,弑殇公,孫林父以戚如晉。
此言甯、孫争一寵一雲雲,恐誤。
?(11)磬(qìng,慶):古代石制樂器。
用美石或玉雕成,懸挂于架上,以物擊之而鳴。
襄公六年,楚靈王會諸侯,襄公稱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
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夢有人謂曰①:“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衛,名而子曰‘元’。
”妾怪之,問孔成子。
成子曰:“康叔者,衛祖也。
”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
襄公曰:“天所置也。
”名之曰元。
襄公夫人無子,于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靈公五年,朝晉昭公。
六年,楚公子棄疾弑靈王自立,為平王。
十一年,火②。
三十八年,孔子來,祿之如魯。
後有隙,孔子去。
後複來。
①夢有人謂曰:《左傳·昭公七年》載孔成子、史朝夢康叔,與此處所說不同。
②火:據《左傳·昭公十八年》載,因大風,火災遍及宋、衛、陳、鄭。
三十九年,太子蒯聩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欲殺南子。
蒯聩與其徒戲陽遬謀,朝,使殺夫人。
戲陽後悔,不果。
蒯聩數目之,夫人覺之,懼,呼曰:“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聩奔宋,已而之晉趙氏。
四十二年春,靈公遊于郊,令子郢仆①。
郢,靈公少子也,字子南。
靈公怨太子出奔,謂郢曰:“我将立若為後。
”郢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圖之。
”夏,靈公卒,夫人命子郢為太子,曰:“此靈公命也。
”郢曰:“亡人太子蒯聩之子辄在也,不敢當。
”于是衛乃以辄為君,是為出公。
六月乙酉,趙簡子欲入蒯聩,乃令陽虎詐命衛十餘人衰绖歸②,簡子送蒯聩。
衛人聞之,發兵擊蒯聩。
蒯聩不得入,入宿而保,衛人亦罷兵③。
出公辄四年,齊田乞弑其君孺子。
八年,齊鮑子弑其君悼公。
孔子自陳入衛④。
九年,孔文子問兵于仲尼,仲尼不對。
其後魯迎仲尼,仲尼反魯⑤。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聩之姊,生悝。
孔氏之?渾良夫美好⑥,孔文子卒,良夫通于悝母。
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于太子。
太子與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國,報子以乘軒⑦,免子三死⑧,毋所與⑨。
”與之盟,許以悝母為妻。
閏月,良夫與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
昏,二人蒙衣而乘,宦者羅禦,如孔氏。
孔氏之老栾甯問之⑩,稱姻妾以告(11)?。
遂入,适伯姬氏。
既食,悝母杖戈而先,太子與五人介,輿猳從之(12)?。
伯姬劫悝于廁(13),強盟之,遂劫以登台。
栾甯将飲酒,炙未熟(14),聞亂,使告仲由。
召護駕乘車,行爵食炙,奉出公辄奔魯。
仲由将入,遇子羔将出,曰:“門已閉矣。
”子路曰:“吾姑至矣。
”子羔曰:“不及,莫踐其難。
”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難(15)。
”子羔遂出。
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阖門,曰:“毋入為也!”子路曰:“是公孫也?求利而逃其難。
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
”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
曰:“太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
”且曰:“太子無勇。
若燔台,必舍孔叔(16)。
”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黡敵子路,以戈擊之,割纓(17)。
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
”結纓而死。
孔子聞衛亂,曰:“嗟乎!柴也其來乎?由也其死矣。
”孔悝竟立太子蒯聩,是為莊公。
①仆:駕車。
②衰(cuī,崔)绖(dié,疊)歸:穿着喪服歸來。
衰,通“缞”。
喪服,用麻布制成,披在胸前。
绖,用麻布做成的喪帶,系在腰間或頭上。
③此段記述與《左傳》所載頗有出入。
《左傳·哀公二年》雲:“六月乙酉,晉趙鞅納衛大子于戚。
宵迷,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
’使大子絻,八人衰绖,僞自衛逆者。
告于門,哭而入,遂居之。
”不唯“十餘人”與“八人”不符,亦且無衛人發兵擊太子事。
④孔子自陳入衛:此說在衛出公八年,據《孔子世家》,時孔子自楚入衛已五年矣。
⑤反:通“返”。
⑥?:舊稱童仆。
⑦軒:古代一種供大夫以上乘坐的輕便車。
⑧三死:即三種死罪。
指良夫曾着紫衣、袒裘、食不釋劍。
蓋紫衣,乃君服;袒裘、食不釋劍,均不敬。
按:此段和下段所記史實,見于《左傳·哀公十五年》,而良夫紫衣、袒裘、不釋劍而食之事則見于《左傳·哀公十七年》。
⑨與:在其中。
⑩老:家臣稱老。
?(11)姻妾:指有婚姻關系的親戚家的侍妾。
(12)輿(yú,于):車。
此為動詞,載着。
猳(jiā,加):公豬。
(13)廁:通“側”。
(14)炙(zhī,至):烤肉。
(15)辟:躲避,避免。
(16)燔(fán,凡):焚燒。
舍(shě,捨):放棄,這裡是釋放的意思。
(17)纓:系在颔下的帽帶。
莊公蒯聩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
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①,乃止。
二年,魯孔丘卒。
三年,莊公上城,見戎州。
曰:“戎虜何為是?”戎州病之②。
十月,戎州告趙簡子,簡子圍衛。
十一月,莊公出奔,衛人立公子斑師為衛君。
齊伐衛,虜斑師,更立公子起為衛君。
衛君起元年,衛石曼尃逐其君起③,起奔齊。
衛出公辄自齊複歸立。
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複入。
出公後元年,賞從亡者。
立二十一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為悼公④。
①群臣欲作亂:據《左傳·哀公十五年》所載,此段事實當是:衛莊公害故政,欲盡去之,并将此事先告訴了司徒瞞成,瞞成歸而告褚師比,二人伐公不果,明年,二子出奔宋。
②病:擔憂、患苦。
③石曼尃:衛大夫,《左傳·哀公十七年》作“石圃”,“曼”字系衍文。
④是為悼公:據《左傳·哀公二十六年》載,悼公乃衛人立之,無攻出公子之事。
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①。
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
是時三晉強,衛如小侯,屬之。
昭公六年,公子亹弑之代立,是為懷公②。
懷公十一年,公子?弑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
慎公父,公子适;适父,敬公也。
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
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遬立③。
成侯十一年④,公孫鞅入秦。
十六年,衛更貶号曰侯。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
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嗣君五年,更貶号曰君,獨有濮陽。
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
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
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
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
元君十四年⑤,秦拔魏東地,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而并濮陽為東郡。
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
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為始皇帝。
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①子敬公弗立:《集解》引《世本》作“敬公費”。
②是為懷公:《六國年表》作“悼公”。
③子成侯遬立:《世本》作“成侯不逝”。
前穆公已名遬,此不可再名遬。
④成侯十一年:據《秦本紀》載,衛鞅入秦在秦孝公元年,當衛成侯十五年。
此與《六國年表》皆誤。
⑤元君十四年:元君在位共二十五年,《六國年表》誤作二十三年。
秦拔魏東地,置東郡在秦王政五年,當元君二十四年,此“元君”下脫“二”字。
太史公曰:餘讀世家言,至于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壽争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骊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
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