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太公世家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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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夫人以告齊襄公。
齊襄公與魯公飲,醉之,使力士彭生抱上魯君車,因拉殺魯桓公②,桓公下車則死矣。
魯人以為讓③,而齊襄公殺彭生以謝魯④。
①绌:通“黜”,減少。
②拉殺:折斷肋骨緻死。
③讓:責備。
④謝:道歉贖過。
八年,伐紀,紀遷去其邑。
十二年,初,襄公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而往①,及瓜而代②。
往戍一歲,卒瓜時而公弗為發代③。
或為請代,公弗許。
故此二人怒,因公孫無知謀作亂。
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一寵一,使之間襄公④,曰:“事成以女為無知夫人”⑤。
冬十二月,襄公遊姑棼,遂獵沛丘。
見彘⑥,從者曰“彭生”。
公怒,射之,彘人立而啼。
管懼墜車傷足,失屦⑦。
反而鞭主屦者茀三百。
茀出宮。
而無知、連稱、管至父等聞公傷,乃遂率其衆襲宮。
逢主屦茀,茀曰:“且無人驚宮,驚宮未易入也。
”無知弗信,茀示之創⑧,乃信之。
待宮外,令茀先入。
茀先入,即匿襄公戶間。
良久,無知等恐,遂入宮。
茀反與宮中及公之幸臣攻無知等,不勝,皆死。
無知入宮,求公不得⑨。
或見人足于戶間,發視,乃襄公,遂弑之,而無知自立為齊君。
①瓜時:指七月。
因七月瓜熟,故稱。
②及瓜:到第二年七月。
代:派别人去管代二人。
③卒:盡。
弗:不。
④間:偵伺。
⑤女:同“汝”,你。
⑥彘:大豬。
⑦屦(jù,巨):用葛、麻等制成的鞋。
⑧創:傷口。
⑨求:尋找。
桓公元年春,齊君無知遊于雍林①。
雍林人嘗有怨無知,及其往遊,雍林人襲殺無知,告齊大夫曰:“無知弑襄公自立,臣謹行誅。
唯大夫更立公子之當立者,唯命是聽。
” ①雍林:據《左傳·莊公八年、九年》,雍林又作“雍廪”,是人名,其職為渠丘大夫、芩處司馬遷誤以雍林為地名。
初,襄公之醉殺魯桓公,通其夫人,殺誅數不當①,一婬一于婦人,數欺大臣,群弟恐禍及,故次弟糾奔魯。
其母魯女也。
管仲、召忽傅之②。
次弟小白奔莒,鮑叔傅之。
小白母,衛女也,有一寵一于釐公。
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傒。
及雍林人殺無知,議立君,高、國先陰招小白于莒。
魯聞無知死,亦發兵送公子糾,而使管仲别将兵遮莒道③,射中小白帶勾。
小白詳死④,管仲使人馳報魯。
魯送糾者行益遲,六日至齊,則小白已入,高傒立之,是為桓公。
①殺誅:殺人及罰罪,泛指執行刑法。
數:屢次。
②傅:輔佐。
③遮:阻遏。
④詳:通“佯”。
桓公之中勾,詳死以誤管仲,已而載溫車中馳行①,亦有高、國内應,故得先入立,發兵距魯②。
秋,與魯戰于乾時,魯兵敗走,齊兵掩絕魯歸道。
齊遺魯書曰:“子糾兄弟,弗忍誅,請魯自一殺之。
召忽、管仲雠也③,請得而甘心醢之④。
不然,将圍魯。
”魯人患之,遂殺子糾于笙渎。
召忽自一殺,管仲請囚。
桓公之立,發兵攻魯,心欲殺管仲。
鮑叔牙曰:“臣幸得從君,君竟以立。
君之尊,臣無以增君。
君将治齊,即高傒與叔牙足也。
君且欲霸王⑤,非管夷吾不可。
夷吾所居國國重,不可失也。
”于是桓公從之。
乃詳為召管仲欲甘心,實欲用之。
管仲知之,故請往。
鮑叔牙迎受管仲,及堂阜而脫桎梏⑥,齋祓而見桓公⑦。
桓公厚禮以為大夫,任政。
①溫車:一種密閉的卧車。
桓公佯死,為保密故乘溫車。
又作“辒車”。
②距:通“拒”,抵禦。
③雠:仇敵。
④醢(hǎi,海):将人剁成肉醬的酷刑。
⑤霸王:指霸王之業,即稱霸天下,做各諸侯國的盟主。
⑥桎:木制拘束腳的刑具,作用同于現在的腳鐐。
梏:木制拘束手的刑具,作用同于現在的手一铐。
⑦齋祓:古人在大典禮前要戒酒葷,沐浴别居,虔誠莊敬,叫做“齋”。
進行除災求福之祀叫做“祓”。
桓公既得管仲,與鮑叔、隰朋、高傒修齊國政,連五家之兵①,設輕重魚鹽之利②,以贍貧窮,祿賢能,齊人皆說。
①連五家之兵:管仲所制定的一種軍事制度。
據《國語·齊語》記載,這種制度是:五家為軌,十軌為裡,四裡為連,十連為鄉。
戰時每家出一戰士,每鄉兩千戰士,五鄉戰士為一軍,計萬人。
全國設三軍。
就最基層而言,稱作“連五家之兵”。
②輕重魚鹽之利:輕重,是指通過國家對商業流通、産品物價的控制,加強耕戰,富國強兵。
魯鹽,齊國濱海,有漁業及煮鹽業,管仲對此加以控制管理,齊國大富。
二年,伐滅郯,郯子奔莒。
初,桓公亡時,過郯,郯無禮,故伐之。
①郯:據《左傳·莊公十年》應作“譚”,郯國至魯昭公十七年仍存。
參見洪亮吉《春秋左傳诂》及陳直《史記新證》。
五年,伐魯,魯将師敗。
魯莊公請獻遂邑以平①,桓公許,與魯會柯而盟②。
魯将盟,曹沫以匕首劫桓公于壇上,曰:“反魯之侵地!”桓公許之。
已而曹沫去匕首,北面就臣位③。
桓公後悔,欲無與魯地而殺曹沫。
管仲曰:“夫劫許之而倍信殺之④,愈一小快耳⑤,而棄信于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
”于是遂與曹沫三敗所亡地于魯。
諸侯聞之,皆信齊而欲附焉。
七年,諸侯會桓公于甄⑥,而桓公于是始霸焉。
①平:媾和。
②盟:諸侯間簽定協約的一種儀式,殺牲取血抹于參加人之口邊,以示信義。
③北面:古代君臣同在的場合,應該國君面向南,以示威重;臣下面向北,以示恭敬。
④倍:通“背”。
⑤愈:通“愉”,高興。
快:滿足。
⑥會:亦稱盟會。
是春秋時代諸侯間聚會議事的外交活動。
大型盟會的盟主有的在實際上被各諸侯承認為霸主。
齊桓公在甄地之盟時成為春秋時代第一位霸主。
十四年,陳厲公子完,号敬仲,來奔齊。
齊桓公欲以為卿,讓;于是以為工正。
田成子常之祖也。
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齊。
齊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還。
燕莊公遂送桓公入齊境。
桓公曰:“非天子,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無禮于燕。
”于是分溝割燕君所至與燕,命燕君複修召公之政,納貢于周,如成康之時。
諸侯聞之,皆從齊。
二十七年,魯湣鮑母曰哀姜,桓公女弟也。
哀姜一婬一于魯公子慶父,慶父弑湣鮑,哀姜欲立慶父,魯人更立釐公。
桓公召哀姜,殺之①。
①詳情參見《魯周公世家》。
二十八年,衛文公有狄亂,告急于齊。
齊率諸侯城楚丘而立衛君。
二十九年,桓公與夫人蔡姬戲船中。
蔡姬習水,蕩公,公懼,止之,不止,出船,怒,歸蔡姬,弗絕①。
蔡亦怒,嫁其女。
桓公聞而怒,興師往伐。
①弗絕:未斷絕婚姻關系。
三十年春,齊桓公率諸侯伐蔡,蔡潰。
遂伐楚。
楚成王興師問曰:“何故涉吾地?”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若實征之①,以夾輔周室②。
’賜我先君履③,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
楚貢包一皮一皮茅不入④,王祭不具,是以來責。
昭王南征不複⑤,是以來問。
”楚王曰:“貢之不入,有之,寡人罪也,敢不共乎⑥!昭王之出不複,君其問之水濱⑦。
”齊師進次于陉⑧。
夏,楚王使屈完将兵陉齊⑨,齊師退次召陵。
桓公矜屈完以其衆。
屈完曰:“君以道則可;若不⑩,則楚方城以為城,江、漢以為溝,君安能進乎?”乃與屈完盟而去。
過陳、陳袁濤塗詐齊⑾令出東方,覺。
秋,齊伐陳。
是歲,晉殺太子申生。
①若:你。
②夾輔:輔佐。
③履:(可以征伐的)疆界。
④包一皮一皮茅:楚國特産植物,進貢周王室,王室祭祀時用以過濾供酒中的雜質。
⑤昭王南征不複:據三家注引《帝王世紀》,周昭王南征楚,将渡漢水,當地人把用膠粘連的船供給昭王,渡至江中,膠溶船散,昭王落水而亡。
⑥共:通“供”,供給。
⑦本句深意意為:當時漢水一帶非楚之國土,周昭王死于漢水,楚國沒有責任。
⑧次:軍隊駐紮某地超過兩天。
⑨扞(hàn,汗):同“捍”,抵禦。
⑩不:同“否”。
?(11)陳國怕齊國大兵過陳境擾民,所以騙齊兵由東道沿海回齊。
但東道難行,是以齊怨陳。
三十五年夏,會諸侯于葵丘。
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②、大路③,命無拜。
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賜。
秋,複會諸侯于蔡丘,益有驕色。
周使宰孔會。
諸侯頗有叛者。
晉侯病,後,遇宰孔。
宰孔曰:“齊侯驕矣,弟無行④。
”從之。
是歲,晉獻公卒,裡克殺奚齊、卓子,秦穆公以夫人入公子夷吾為晉君⑤。
桓公于是讨晉亂,至高梁,使隰朋立晉君,還。
①文武胙:周天子祭祀周文王周武王的供品之肉。
古人認為,祭祀完畢後的胙肉,食用之人會得到福佑。
把文武胙賜給齊桓公,是周天子對桓公的特殊嘉獎。
②彤弓矢:以丹彩塗飾的弓箭。
③大路:也寫作“大辂”,天子所乘之車。
賜予特别有功的諸侯,随同此車還有一套配套的龍旗等。
參見《國語·齊語》。
④弟:通“第”,盡避。
⑤以夫人:因為夫人的緣故。
秦穆公的夫人穆姬是夷吾的姐姐。
是時周室微,唯齊、楚、秦、晉為強。
晉初與會,獻公死,國内亂。
秦穆公辟遠①,不與中國會盟②。
楚成王初收荊蠻有之③,夷狄自置④。
唯獨齊為中國會盟,而桓公能宣其德,故諸侯賓會⑤。
于是桓公稱曰:“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山;北伐山戎、離枝、孤竹;西伐大夏,涉流沙;束馬懸車登太行,至卑耳山而還。
諸侯莫違寡人。
寡人兵車之會三⑥,乘車之會六⑦,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昔三代受命⑧,有何以異于此乎?吾欲封泰山⑨,禅梁父⑩。
”管仲固谏,不聽,乃說桓公以遠方珍怪物至乃得封⑾,桓公乃止。
①辟:同“僻”。
②中國:此指中原地區。
③荊蠻:上古中原人對南方部族的統稱。
④夷狄自置:以非華夏族的部族自居。
⑤賓:服從。
⑥兵車之會三:為軍事行動而召集的三次盟會:公元前681年,平宋亂;公元前656年,伐蔡、楚;公元前654年,伐鄭。
⑦乘車之會六:為非軍事的外交活動而召集的六次盟會:公元前680年,會于鄄;公元前679年,會于鄄;公元前678年,盟于幽;公元前655年,會于首止;公元前652年,盟于洮;公元前651年,即本年,會于葵丘。
⑧三代:指夏、商、周三朝的開國之王禹、湯、文王。
⑨封泰山:在泰山上築土為壇,報天之功。
⑩禅梁父:在梁父山上辟場為祭,報地之德。
封禅是帝王才能舉行的祭天地大典,齊桓公不是天子,他要行封禅是越禮,所以管仲谏止。
⑾管仲所說封禅需要的遠方珍寶奇怪之物有“鄗上之黍,北裡之禾”,“江淮之間,一茅三脊(三條主葉脈)”、“東海比目之魚”、“西海比翼之鳥”等。
詳見《封禅書》。
三十八年,周襄王弟帶與戎、翟合謀伐周①,齊使管仲平戎于周②。
周欲以上卿禮管仲③,管仲頓首曰:“臣陪臣④,安敢!”三讓,乃受下卿禮以見。
三十九年,周襄王弟帶來奔齊。
齊使仲孫請王⑤,為帶謝。
襄王怒,弗聽。
①襄王父周惠王一寵一愛一襄王異母弟王子帶。
襄王即位後,王子帶召諸戎伐京師。
參見《周本紀》及《左傳·僖公十一年》。
②管仲在周王室與諸戎之間斡旋媾和,獲得成功。
③上卿:齊國為次國,有三卿。
二卿由天子任命,為上卿;一卿為國君任命,為下卿。
管仲是桓公任命,是下卿。
④陪臣:諸侯的臣對天子自稱“陪臣”。
⑤請:請求。
四十一年,秦穆公虜晉惠公,複歸之。
是歲,管仲、隰朋皆卒。
管仲病,桓公問曰:“群臣誰可相者①?”管仲曰:“知臣莫如君。
”公曰:“易牙如何?”對曰:“殺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
”公曰:“開方如何③?”對曰:“倍親以适君,非人情,難近。
”公曰:“豎刀如何?”對曰:“自宮以适君④,非人情,難親。
”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專權。
①相(xiàng,向):做國相。
②據《管子·小稱》,易牙為桓公掌管烹饪,桓公想吃蒸嬰兒,易牙就把自己的兒子蒸了獻給桓公。
③開方:本是衛國公子,齊、衛很近,但他事桓公十五年,卻未回家看望母親。
④宮:Yan割生一殖一器。
四十二年,戎伐周,周告急于齊,齊令諸侯各發卒戍周。
是歲,晉公子重耳來,桓公妻之。
四十三年。
初,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皆無子。
桓公好内①,多内一寵一,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無詭;少衛姬,生惠公元;鄭姬,生孝公昭;葛赢,生昭公潘;密姬,生懿公商人;宋華子,生公子雍。
桓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②,以為太子。
雍巫有一寵一于衛共姬,因宦者豎刀以厚獻于桓公③,亦有一寵一,桓公許之立無詭。
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
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
易牙入,與豎刀因内一寵一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詭為君。
太子昭奔宋。
①内:女色。
②屬:同“囑”,托付。
③因:通過。
桓公病,五公子各樹一黨一争立。
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宮中空,莫敢棺①。
桓公一屍一在一床一上六十七日,一屍一蟲出于戶。
十二月乙亥,無詭立,乃棺赴②。
辛巳夜,斂殡③。
①棺:将一屍一體裝棺。
②赴:同“訃”,報喪給各國。
③斂:同“殓”,給一屍一體穿衣裝棺。
殡:停柩待葬。
《禮記·王制》載: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
”為等同盟之國來人吊喪。
榨柩停放于堂前西階。
桓公十有餘子,要其後立者五人①:無詭立三月死,無谥②;次孝公;次昭公;次懿公;次惠公。
孝公元年三月,宋襄公率諸侯兵送齊太子昭而伐齊。
齊人恐,殺其君無詭。
齊人将立太子昭,四公子之徒攻太子,太子走宋,宋遂與齊人四公子戰。
五月,宋敗齊四公子師而立太子昭,是為齊孝公。
宋以桓公與管仲屬之太子,故來征之。
以亂故,八月乃葬齊桓公。
①要:總計。
②谥:古代帝王、諸侯死後依其一生所行一事迹給予的稱号。
如下文的“昭(昭德有勞曰昭)”、“孝(慈惠一愛一親曰孝)”等、但往往多溢美之辭,并不真實。
六年春,齊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齊也①。
夏,宋襄公卒。
七年,晉文公立。
①《集解》引服虔曰:“魯僖公十九年(齊孝公二年),諸侯盟于齊,以無忘桓公之德。
宋襄公欲行霸道,不與盟,故伐之。
” 十年,孝公卒,孝公弟潘因衛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潘,是為昭公。
昭公,桓公子也,其母曰葛赢。
昭公元年,晉文公敗楚于城濮,而會諸侯踐土,朝周,天子使晉稱伯①。
六年,翟侵齊。
晉文公卒。
秦兵敗于殽。
十二年,秦穆公卒。
①伯:通“霸”,諸侯的盟主。
十九年五月①,昭公卒,子舍立為齊君。
舍之母無一寵一于昭公,國人莫畏。
昭公之弟商人以桓公死争立而不得,陰交賢士,附一愛一百姓,百姓說。
及昭公卒,子舍立,孤弱,即與衆十月即墓上弑齊君舍,而商人自立,是為懿公。
懿公,桓公子也,其母曰密姬。
①十九年:應從《十二諸侯年表》為“二十年”。
懿公四年春,初,懿公為公子時,與丙戎之父獵,争獲不勝①,及即位,斷丙戎父足,而使丙戎仆。
②庸職之妻好,公内之宮③,使庸職骖乘。
五月,懿公遊于申池,二人浴,戲。
職曰:“斷足子!”戎曰:“奪妻者!”二人俱病此言,乃怨。
謀與公遊竹中,二人弑懿公車上,棄竹中而亡去。
①獲:獵獲物。
②仆:駕車的馭手。
古代駕車有馭手一人,骖乘一人。
馭手在車左,骖乘在車右。
③内:同“納”。
懿公之立,驕,民不附。
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于衛,立之,是為惠公。
惠公,桓公子也。
其母衛女,曰少衛姬,避齊亂,故在衛。
惠公二年,長翟來①,王子城父攻殺之,埋之于北門。
晉趙穿弑其君靈公。
①長翟:即“長狄”。
十年,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
初,崔杼有一寵一于惠公,惠公卒,高、國畏其一逼一十也,逐之,崔杼奔衛。
頃公元年,楚莊王強,伐陳;二年,圍鄭,鄭伯降,已複國鄭伯。
六年春,晉使郤克于齊
齊襄公與魯公飲,醉之,使力士彭生抱上魯君車,因拉殺魯桓公②,桓公下車則死矣。
魯人以為讓③,而齊襄公殺彭生以謝魯④。
①绌:通“黜”,減少。
②拉殺:折斷肋骨緻死。
③讓:責備。
④謝:道歉贖過。
八年,伐紀,紀遷去其邑。
十二年,初,襄公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而往①,及瓜而代②。
往戍一歲,卒瓜時而公弗為發代③。
或為請代,公弗許。
故此二人怒,因公孫無知謀作亂。
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一寵一,使之間襄公④,曰:“事成以女為無知夫人”⑤。
冬十二月,襄公遊姑棼,遂獵沛丘。
見彘⑥,從者曰“彭生”。
公怒,射之,彘人立而啼。
管懼墜車傷足,失屦⑦。
反而鞭主屦者茀三百。
茀出宮。
而無知、連稱、管至父等聞公傷,乃遂率其衆襲宮。
逢主屦茀,茀曰:“且無人驚宮,驚宮未易入也。
”無知弗信,茀示之創⑧,乃信之。
待宮外,令茀先入。
茀先入,即匿襄公戶間。
良久,無知等恐,遂入宮。
茀反與宮中及公之幸臣攻無知等,不勝,皆死。
無知入宮,求公不得⑨。
或見人足于戶間,發視,乃襄公,遂弑之,而無知自立為齊君。
①瓜時:指七月。
因七月瓜熟,故稱。
②及瓜:到第二年七月。
代:派别人去管代二人。
③卒:盡。
弗:不。
④間:偵伺。
⑤女:同“汝”,你。
⑥彘:大豬。
⑦屦(jù,巨):用葛、麻等制成的鞋。
⑧創:傷口。
⑨求:尋找。
桓公元年春,齊君無知遊于雍林①。
雍林人嘗有怨無知,及其往遊,雍林人襲殺無知,告齊大夫曰:“無知弑襄公自立,臣謹行誅。
唯大夫更立公子之當立者,唯命是聽。
” ①雍林:據《左傳·莊公八年、九年》,雍林又作“雍廪”,是人名,其職為渠丘大夫、芩處司馬遷誤以雍林為地名。
初,襄公之醉殺魯桓公,通其夫人,殺誅數不當①,一婬一于婦人,數欺大臣,群弟恐禍及,故次弟糾奔魯。
其母魯女也。
管仲、召忽傅之②。
次弟小白奔莒,鮑叔傅之。
小白母,衛女也,有一寵一于釐公。
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傒。
及雍林人殺無知,議立君,高、國先陰招小白于莒。
魯聞無知死,亦發兵送公子糾,而使管仲别将兵遮莒道③,射中小白帶勾。
小白詳死④,管仲使人馳報魯。
魯送糾者行益遲,六日至齊,則小白已入,高傒立之,是為桓公。
①殺誅:殺人及罰罪,泛指執行刑法。
數:屢次。
②傅:輔佐。
③遮:阻遏。
④詳:通“佯”。
桓公之中勾,詳死以誤管仲,已而載溫車中馳行①,亦有高、國内應,故得先入立,發兵距魯②。
秋,與魯戰于乾時,魯兵敗走,齊兵掩絕魯歸道。
齊遺魯書曰:“子糾兄弟,弗忍誅,請魯自一殺之。
召忽、管仲雠也③,請得而甘心醢之④。
不然,将圍魯。
”魯人患之,遂殺子糾于笙渎。
召忽自一殺,管仲請囚。
桓公之立,發兵攻魯,心欲殺管仲。
鮑叔牙曰:“臣幸得從君,君竟以立。
君之尊,臣無以增君。
君将治齊,即高傒與叔牙足也。
君且欲霸王⑤,非管夷吾不可。
夷吾所居國國重,不可失也。
”于是桓公從之。
乃詳為召管仲欲甘心,實欲用之。
管仲知之,故請往。
鮑叔牙迎受管仲,及堂阜而脫桎梏⑥,齋祓而見桓公⑦。
桓公厚禮以為大夫,任政。
①溫車:一種密閉的卧車。
桓公佯死,為保密故乘溫車。
又作“辒車”。
②距:通“拒”,抵禦。
③雠:仇敵。
④醢(hǎi,海):将人剁成肉醬的酷刑。
⑤霸王:指霸王之業,即稱霸天下,做各諸侯國的盟主。
⑥桎:木制拘束腳的刑具,作用同于現在的腳鐐。
梏:木制拘束手的刑具,作用同于現在的手一铐。
⑦齋祓:古人在大典禮前要戒酒葷,沐浴别居,虔誠莊敬,叫做“齋”。
進行除災求福之祀叫做“祓”。
桓公既得管仲,與鮑叔、隰朋、高傒修齊國政,連五家之兵①,設輕重魚鹽之利②,以贍貧窮,祿賢能,齊人皆說。
①連五家之兵:管仲所制定的一種軍事制度。
據《國語·齊語》記載,這種制度是:五家為軌,十軌為裡,四裡為連,十連為鄉。
戰時每家出一戰士,每鄉兩千戰士,五鄉戰士為一軍,計萬人。
全國設三軍。
就最基層而言,稱作“連五家之兵”。
②輕重魚鹽之利:輕重,是指通過國家對商業流通、産品物價的控制,加強耕戰,富國強兵。
魯鹽,齊國濱海,有漁業及煮鹽業,管仲對此加以控制管理,齊國大富。
二年,伐滅郯,郯子奔莒。
初,桓公亡時,過郯,郯無禮,故伐之。
①郯:據《左傳·莊公十年》應作“譚”,郯國至魯昭公十七年仍存。
參見洪亮吉《
五年,伐魯,魯将師敗。
魯莊公請獻遂邑以平①,桓公許,與魯會柯而盟②。
魯将盟,曹沫以匕首劫桓公于壇上,曰:“反魯之侵地!”桓公許之。
已而曹沫去匕首,北面就臣位③。
桓公後悔,欲無與魯地而殺曹沫。
管仲曰:“夫劫許之而倍信殺之④,愈一小快耳⑤,而棄信于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
”于是遂與曹沫三敗所亡地于魯。
諸侯聞之,皆信齊而欲附焉。
七年,諸侯會桓公于甄⑥,而桓公于是始霸焉。
①平:媾和。
②盟:諸侯間簽定協約的一種儀式,殺牲取血抹于參加人之口邊,以示信義。
③北面:古代君臣同在的場合,應該國君面向南,以示威重;臣下面向北,以示恭敬。
④倍:通“背”。
⑤愈:通“愉”,高興。
快:滿足。
⑥會:亦稱盟會。
是春秋時代諸侯間聚會議事的外交活動。
大型盟會的盟主有的在實際上被各諸侯承認為霸主。
齊桓公在甄地之盟時成為春秋時代第一位霸主。
十四年,陳厲公子完,号敬仲,來奔齊。
齊桓公欲以為卿,讓;于是以為工正。
田成子常之祖也。
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齊。
齊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還。
燕莊公遂送桓公入齊境。
桓公曰:“非天子,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無禮于燕。
”于是分溝割燕君所至與燕,命燕君複修召公之政,納貢于周,如成康之時。
諸侯聞之,皆從齊。
二十七年,魯湣鮑母曰哀姜,桓公女弟也。
哀姜一婬一于魯公子慶父,慶父弑湣鮑,哀姜欲立慶父,魯人更立釐公。
桓公召哀姜,殺之①。
①詳情參見《魯周公世家》。
二十八年,衛文公有狄亂,告急于齊。
齊率諸侯城楚丘而立衛君。
二十九年,桓公與夫人蔡姬戲船中。
蔡姬習水,蕩公,公懼,止之,不止,出船,怒,歸蔡姬,弗絕①。
蔡亦怒,嫁其女。
桓公聞而怒,興師往伐。
①弗絕:未斷絕婚姻關系。
三十年春,齊桓公率諸侯伐蔡,蔡潰。
遂伐楚。
楚成王興師問曰:“何故涉吾地?”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若實征之①,以夾輔周室②。
’賜我先君履③,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
楚貢包一皮一皮茅不入④,王祭不具,是以來責。
昭王南征不複⑤,是以來問。
”楚王曰:“貢之不入,有之,寡人罪也,敢不共乎⑥!昭王之出不複,君其問之水濱⑦。
”齊師進次于陉⑧。
夏,楚王使屈完将兵陉齊⑨,齊師退次召陵。
桓公矜屈完以其衆。
屈完曰:“君以道則可;若不⑩,則楚方城以為城,江、漢以為溝,君安能進乎?”乃與屈完盟而去。
過陳、陳袁濤塗詐齊⑾令出東方,覺。
秋,齊伐陳。
是歲,晉殺太子申生。
①若:你。
②夾輔:輔佐。
③履:(可以征伐的)疆界。
④包一皮一皮茅:楚國特産植物,進貢周王室,王室祭祀時用以過濾供酒中的雜質。
⑤昭王南征不複:據三家注引《帝王世紀》,周昭王南征楚,将渡漢水,當地人把用膠粘連的船供給昭王,渡至江中,膠溶船散,昭王落水而亡。
⑥共:通“供”,供給。
⑦本句深意意為:當時漢水一帶非楚之國土,周昭王死于漢水,楚國沒有責任。
⑧次:軍隊駐紮某地超過兩天。
⑨扞(hàn,汗):同“捍”,抵禦。
⑩不:同“否”。
?(11)陳國怕齊國大兵過陳境擾民,所以騙齊兵由東道沿海回齊。
但東道難行,是以齊怨陳。
三十五年夏,會諸侯于葵丘。
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②、大路③,命無拜。
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賜。
秋,複會諸侯于蔡丘,益有驕色。
周使宰孔會。
諸侯頗有叛者。
晉侯病,後,遇宰孔。
宰孔曰:“齊侯驕矣,弟無行④。
”從之。
是歲,晉獻公卒,裡克殺奚齊、卓子,秦穆公以夫人入公子夷吾為晉君⑤。
桓公于是讨晉亂,至高梁,使隰朋立晉君,還。
①文武胙:周天子祭祀周文王周武王的供品之肉。
古人認為,祭祀完畢後的胙肉,食用之人會得到福佑。
把文武胙賜給齊桓公,是周天子對桓公的特殊嘉獎。
②彤弓矢:以丹彩塗飾的弓箭。
③大路:也寫作“大辂”,天子所乘之車。
賜予特别有功的諸侯,随同此車還有一套配套的龍旗等。
參見《國語·齊語》。
④弟:通“第”,盡避。
⑤以夫人:因為夫人的緣故。
秦穆公的夫人穆姬是夷吾的姐姐。
是時周室微,唯齊、楚、秦、晉為強。
晉初與會,獻公死,國内亂。
秦穆公辟遠①,不與中國會盟②。
楚成王初收荊蠻有之③,夷狄自置④。
唯獨齊為中國會盟,而桓公能宣其德,故諸侯賓會⑤。
于是桓公稱曰:“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山;北伐山戎、離枝、孤竹;西伐大夏,涉流沙;束馬懸車登太行,至卑耳山而還。
諸侯莫違寡人。
寡人兵車之會三⑥,乘車之會六⑦,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昔三代受命⑧,有何以異于此乎?吾欲封泰山⑨,禅梁父⑩。
”管仲固谏,不聽,乃說桓公以遠方珍怪物至乃得封⑾,桓公乃止。
①辟:同“僻”。
②中國:此指中原地區。
③荊蠻:上古中原人對南方部族的統稱。
④夷狄自置:以非華夏族的部族自居。
⑤賓:服從。
⑥兵車之會三:為軍事行動而召集的三次盟會:公元前681年,平宋亂;公元前656年,伐蔡、楚;公元前654年,伐鄭。
⑦乘車之會六:為非軍事的外交活動而召集的六次盟會:公元前680年,會于鄄;公元前679年,會于鄄;公元前678年,盟于幽;公元前655年,會于首止;公元前652年,盟于洮;公元前651年,即本年,會于葵丘。
⑧三代:指夏、商、周三朝的開國之王禹、湯、文王。
⑨封泰山:在泰山上築土為壇,報天之功。
⑩禅梁父:在梁父山上辟場為祭,報地之德。
封禅是帝王才能舉行的祭天地大典,齊桓公不是天子,他要行封禅是越禮,所以管仲谏止。
⑾管仲所說封禅需要的遠方珍寶奇怪之物有“鄗上之黍,北裡之禾”,“江淮之間,一茅三脊(三條主葉脈)”、“東海比目之魚”、“西海比翼之鳥”等。
詳見《封禅書》。
三十八年,周襄王弟帶與戎、翟合謀伐周①,齊使管仲平戎于周②。
周欲以上卿禮管仲③,管仲頓首曰:“臣陪臣④,安敢!”三讓,乃受下卿禮以見。
三十九年,周襄王弟帶來奔齊。
齊使仲孫請王⑤,為帶謝。
襄王怒,弗聽。
①襄王父周惠王一寵一愛一襄王異母弟王子帶。
襄王即位後,王子帶召諸戎伐京師。
參見《周本紀》及《左傳·僖公十一年》。
②管仲在周王室與諸戎之間斡旋媾和,獲得成功。
③上卿:齊國為次國,有三卿。
二卿由天子任命,為上卿;一卿為國君任命,為下卿。
管仲是桓公任命,是下卿。
④陪臣:諸侯的臣對天子自稱“陪臣”。
⑤請:請求。
四十一年,秦穆公虜晉惠公,複歸之。
是歲,管仲、隰朋皆卒。
管仲病,桓公問曰:“群臣誰可相者①?”管仲曰:“知臣莫如君。
”公曰:“易牙如何?”對曰:“殺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
”公曰:“開方如何③?”對曰:“倍親以适君,非人情,難近。
”公曰:“豎刀如何?”對曰:“自宮以适君④,非人情,難親。
”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專權。
①相(xiàng,向):做國相。
②據《
③開方:本是衛國公子,齊、衛很近,但他事桓公十五年,卻未回家看望母親。
④宮:Yan割生一殖一器。
四十二年,戎伐周,周告急于齊,齊令諸侯各發卒戍周。
是歲,晉公子重耳來,桓公妻之。
四十三年。
初,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皆無子。
桓公好内①,多内一寵一,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無詭;少衛姬,生惠公元;鄭姬,生孝公昭;葛赢,生昭公潘;密姬,生懿公商人;宋華子,生公子雍。
桓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②,以為太子。
雍巫有一寵一于衛共姬,因宦者豎刀以厚獻于桓公③,亦有一寵一,桓公許之立無詭。
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
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
易牙入,與豎刀因内一寵一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詭為君。
太子昭奔宋。
①内:女色。
②屬:同“囑”,托付。
③因:通過。
桓公病,五公子各樹一黨一争立。
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宮中空,莫敢棺①。
桓公一屍一在一床一上六十七日,一屍一蟲出于戶。
十二月乙亥,無詭立,乃棺赴②。
辛巳夜,斂殡③。
①棺:将一屍一體裝棺。
②赴:同“訃”,報喪給各國。
③斂:同“殓”,給一屍一體穿衣裝棺。
殡:停柩待葬。
《禮記·王制》載: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
”為等同盟之國來人吊喪。
榨柩停放于堂前西階。
桓公十有餘子,要其後立者五人①:無詭立三月死,無谥②;次孝公;次昭公;次懿公;次惠公。
孝公元年三月,宋襄公率諸侯兵送齊太子昭而伐齊。
齊人恐,殺其君無詭。
齊人将立太子昭,四公子之徒攻太子,太子走宋,宋遂與齊人四公子戰。
五月,宋敗齊四公子師而立太子昭,是為齊孝公。
宋以桓公與管仲屬之太子,故來征之。
以亂故,八月乃葬齊桓公。
①要:總計。
②谥:古代帝王、諸侯死後依其一生所行一事迹給予的稱号。
如下文的“昭(昭德有勞曰昭)”、“孝(慈惠一愛一親曰孝)”等、但往往多溢美之辭,并不真實。
六年春,齊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齊也①。
夏,宋襄公卒。
七年,晉文公立。
①《集解》引服虔曰:“魯僖公十九年(齊孝公二年),諸侯盟于齊,以無忘桓公之德。
宋襄公欲行霸道,不與盟,故伐之。
” 十年,孝公卒,孝公弟潘因衛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潘,是為昭公。
昭公,桓公子也,其母曰葛赢。
昭公元年,晉文公敗楚于城濮,而會諸侯踐土,朝周,天子使晉稱伯①。
六年,翟侵齊。
晉文公卒。
秦兵敗于殽。
十二年,秦穆公卒。
①伯:通“霸”,諸侯的盟主。
十九年五月①,昭公卒,子舍立為齊君。
舍之母無一寵一于昭公,國人莫畏。
昭公之弟商人以桓公死争立而不得,陰交賢士,附一愛一百姓,百姓說。
及昭公卒,子舍立,孤弱,即與衆十月即墓上弑齊君舍,而商人自立,是為懿公。
懿公,桓公子也,其母曰密姬。
①十九年:應從《十二諸侯年表》為“二十年”。
懿公四年春,初,懿公為公子時,與丙戎之父獵,争獲不勝①,及即位,斷丙戎父足,而使丙戎仆。
②庸職之妻好,公内之宮③,使庸職骖乘。
五月,懿公遊于申池,二人浴,戲。
職曰:“斷足子!”戎曰:“奪妻者!”二人俱病此言,乃怨。
謀與公遊竹中,二人弑懿公車上,棄竹中而亡去。
①獲:獵獲物。
②仆:駕車的馭手。
古代駕車有馭手一人,骖乘一人。
馭手在車左,骖乘在車右。
③内:同“納”。
懿公之立,驕,民不附。
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于衛,立之,是為惠公。
惠公,桓公子也。
其母衛女,曰少衛姬,避齊亂,故在衛。
惠公二年,長翟來①,王子城父攻殺之,埋之于北門。
晉趙穿弑其君靈公。
①長翟:即“長狄”。
十年,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
初,崔杼有一寵一于惠公,惠公卒,高、國畏其一逼一十也,逐之,崔杼奔衛。
頃公元年,楚莊王強,伐陳;二年,圍鄭,鄭伯降,已複國鄭伯。
六年春,晉使郤克于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