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太伯世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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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子常與之語,問蓄貨聚馬。
歸以語其弟,曰:‘楚其亡乎!不然,令尹其不免乎?吾見令尹,令尹問蓄聚積實,如餓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②唐、蔡怨楚之原因詳見《左傳·定公三年》:“蔡昭候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于昭王。
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蔡侯亦服其一。
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
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
唐一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從者,許之。
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
子常歸唐侯。
”蔡侯事類似,參見《管蔡世家》。
③據《左傳·定公四年》載,楚本可兵分兩路破吳軍,但因内部矛盾未果實行:“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遂、直轅、冥阨。
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後擊之,必大敗之。
’……史皇謂子常曰:‘楚人惡子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于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
子必速戰,不然,不免。
’乃濟漢而陳,自小别至于大别。
三戰,子常知不可,欲奔。
”④屬:同“囑”,委托,托付。
⑤冒:幹犯,此處指進攻敵人。
⑥《左傳·定公四年》記載此次戰役中夫概智勇雙全極詳:“十一月庚午,二師陳于柏舉。
阖廬之弟夫概王晨請于阖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
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
’弗許。
夫概王曰:‘所謂“臣義而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
今日我死,楚可入也。
’以其屬五千先擊之常之卒。
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
……吳從楚師,及清發,将擊之。
夫概王曰:‘困獸憂鬥,況人乎?若不知免而緻死,必敗我。
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鬥心矣。
半濟而後可擊也。
’從之,又敗之。
楚人為食,吳人及之,奔。
食而從之,敗諸雍筮。
五戰,及郢。
”⑦吳軍入郢,楚昭王奔鄖等事,其詳可參見《楚世家》。
十年春,越聞吳王之在郢,國空,乃伐吳。
吳使别兵擊越。
楚告急秦①,秦遣兵救楚擊吳②,吳師敗。
阖廬弟夫概見秦越交敗吳③,吳王留楚不去,夫概亡歸吳而自立為吳王。
阖廬聞之,乃引兵歸,攻夫概。
夫概敗奔楚。
楚昭王乃得以九月複入郢,而封夫概于堂溪,為堂溪氏。
十一年,吳王使太子夫差伐楚,取番④。
楚恐而去郢徒鄀。
①上年楚昭王逃離郢都,使申包一皮一皮胥去秦求援,七日不食哭于秦廷,秦終于發兵。
參見《秦本紀》、《楚世家》及《伍子胥列傳》。
②秦發五百乘救楚,六月,敗吳師于稷。
參見《左傳·定公五年》。
③交:俱。
④據《左傳·定公六年》載:“四月己醜,吳太子終纍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
楚國大惕,懼亡。
”與司馬遷說異。
十五年,孔子相魯。
十九年夏,吳伐越,越王句踐迎擊之檇李。
越使死士挑戰,三行造吳師,呼,自刭。
吳師觀之①,越因伐吳②,敗之姑蘇③,傷吳王阖廬指④,軍卻七裡。
吳王病傷而死。
阖廬使立太子夫差,謂曰:“爾而忘句踐殺汝父乎?”對曰:“不敢⑤!”三年,乃報越。
①吳軍對越人這種自一殺式挑戰很奇怪,所以看楞了神,疏于防備。
②《左傳·定公十四年》記載此戰極詳:“吳伐越,越子句踐禦之,陳于檇李。
句踐患吳之整也(陣容嚴整),使死士再禽焉(兩次派越勇士沖吳陣并擒拿吳軍前排戰士),不動(吳陣不亂)。
使罪人三行(越第三次派出犯人前進到吳軍前),屬劍于頸(罪人按劍于自己頸上),而辭曰:‘二君有治(治軍之事,指打仗)臣一奸一旗鼓(幹犯軍令)。
不敏于君之行前(行陣之前),不敢逃刑,敢歸死。
’遂自刭也。
師屬之目(吳軍注視這場面),越子因而伐之,大敗之。
靈姑浮以戈擊阖廬,阖廬傷将指(腳大拇趾),取其一屦。
還,卒于陉,去檇李七裡。
”③一說“姑蘇”二字為衍文,檇李為越地,距吳都姑蘇二百裡許,而吳軍隻退卻七裡。
④《越王句踐世家》載“射傷吳王阖廬”,系司馬遷誤記,實際是用戈擊傷。
⑤《左傳·定公十四年》:“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謂己曰:‘夫差!而忘越之殺而父乎?’則對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較合理。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為太宰。
習戰射,常以報越為志。
二年,吳王悉一精一兵以伐越①,敗之夫椒,報姑蘇也。
越王句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栖于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而行成②,請委國為臣妾。
吳王将許之,伍子胥谏曰:“昔有過氏殺斟灌以伐斟尋③,滅夏後帝相。
帝相之妃後缗方娠,逃于有仍而生少康④。
少康為有仍牧正。
有過又欲殺少康,少康奔有虞⑤。
有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于綸,有田一成⑥,有衆一旅⑦。
後遂收夏衆⑧,撫其官職⑨。
使人誘之⑩,遂滅有過氏,複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11)。
今吳不如有過之強,而句踐大于少康。
今不因此而滅之,又将寬之,不亦難乎!且句踐為人能辛苦,今不滅,後必悔之。
”吳王不聽,聽太宰相(12),卒許越平。
與盟而罷兵去(13)。
①越王聞夫差日夜練兵欲伐越,決定先發制人興兵伐吳,大夫範蠡谏,不聽。
夫差聞之方才發兵擊越。
參見《越王句踐世家》。
②因:通過。
行成:諸侯國之間請求媾和。
詳細過程參見《越王句踐世家》。
文種賄賂伯嚭,又向夫差遊說成功。
③相傳夏代分封,以國為姓(參見《夏本紀》),有過氏、斟灌氏、斟尋氏既是古國名,又是指某姓之人。
有過氏,即寒浞之子澆(áo,熬)之封國。
相傳夏啟之孫夏後相亡國後,依附二斟,澆滅二斟國而殺其君,夏後相亦被滅亡。
④有仍氏:古國名,乃後缗之一娘一家。
⑤有虞氏:古國名,為舜之後代。
⑥成:方圓十裡。
⑦旅:五百人為一旅。
⑧收:聚集。
⑨撫:治理。
⑩據《左傳·哀公元年》載伍子胥之語為“使女艾諜澆”,即派女艾為間諜打入澆的國家内部。
(11)舊物:過去的事物。
指夏失國前的典章制度國土等。
?(12)卒:終于。
平:兩國講和。
(13)盟:舉行歃血儀式,訂立盟約。
據《國語·吳語》載,由于越人的巧妙言辭,最後連歃血儀式也未舉行就撤兵了。
本段所寫的史實,與《國語》中的《吳語》、《越語上》略有出入。
《國語》記載的過程更曲折詳盡,可參看。
七年,吳王夫差聞齊景公死而大臣争一寵一①,新君弱②,乃興師北伐齊。
子胥谏曰:“越王句踐食不重味③,衣不重采④,吊死問疾⑤,且欲有所用其衆。
此人不死,必為吳患。
今越在腹心疾而王不先,而務齊,不亦謬乎!”吳王不聽,遂北伐齊,敗齊師于艾陵。
至缯,召魯哀公而征百牢⑥。
季康子使子貢以周禮說太宰嚭,乃得止⑦。
因留略地于齊魯之南。
九年,為驺伐魯⑧,至,與魯盟乃去⑨。
七年,因伐齊而歸。
十一年,複北伐齊⑩。
①其詳情參見《齊太公世家》。
②新君:指齊國新立之君晏孺子,名荼。
③重味:二種以上菜肴。
④重采:二種以上的顔色。
⑤越王句踐卧薪嘗膽發奮圖強的事迹可參見《越王句踐世家》。
⑥牢:古代祭祀或宴會所用的牲畜,牛羊豬各一隻為一牢。
按《周禮》規定,宴會用牢之數,天子為十二牢,上公九牢,候伯七牢,子、男五牢。
夫差為子爵,理應隻供五牢。
⑦據《左傳·哀公七年》,夫差征要百牢,魯大夫子服景伯與之應對,夫差不聽,魯人不得已,隻好供給百牢。
伯嚭又召見季康子,季康子認為不合禮教,命子貢辭絕。
司馬遷把這二事合為一事,當另有所據。
⑧驺:通“鄒”,又作“邾”。
⑨此事《左傳·哀公八年》記載極詳:夫差将伐魯之前,先詢問二名大夫伐魯利害,二人意見相反。
吳遂伐魯,克東陽,戰于夷。
後講和定盟而還。
不具引。
⑩(日)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認為本段中年代事迹多有與《左傳》、《國語》不合者,不具引。
略舉如下:一、夫差七年無伐齊事。
二、敗齊于艾陵當在夫差十二年。
三、會魯于缯當在夫差八年。
四、伐齊而歸當在夫差十一年。
。
五、複北伐齊當在夫差十二年。
按:司馬遷或當另有所據,不然則為誤記。
越王句踐率其衆以朝吳,厚獻遺之,吳王喜①。
唯子胥懼,曰:“是棄吳也。
”谏曰:“越在腹心,今得志于齊,猶石田,無所用。
且《盤庚之诰》有颠越勿遺②,商之以興。
”吳王不聽,使子胥于齊,子胥屬其子于齊鮑氏,還報吳王。
吳王聞之,大怒,賜子胥屬镂之劍以死③。
将死,曰:“樹吾墓上以梓④,令可為器⑤。
抉吾眼置之吳東門⑥,以觀越之滅吳也。
” ①參見《伍子胥列傳》。
越人亦賄賂伯嚭以迷惑吳王。
②《盤庚之诰》:即《尚書》中的《盤庚篇》。
是商王盤庚告戒臣民的講話記錄。
颠越無遺:意指不要放過壞人。
颠,狂。
越,超出法度。
無遺,消滅幹淨沒有漏網的。
③屬镂:劍之名。
④樹:種植。
梓:一種落葉喬木,生長較快,古代多用來制器。
⑤意指梓樹成材可以制器時,吳國就要滅亡了。
⑥抉:挖。
齊鮑氏弑齊悼公①。
吳王聞之,哭于軍門外三日,乃從海上攻齊②。
齊人敗吳,吳王乃引兵歸。
十三年,吳召魯、衛之君會于橐臯。
①參見《齊太公世家》及《田敬仲完世家》,後者說:“鮑牧與齊悼公有隙(矛盾),弑悼公。
”據《左傳·哀公八年》,齊悼公已殺死了鮑牧。
其中顯有牴牾。
《宴子春秋·谏上》有“田氏殺陽生(悼公名)”,較合當時齊國形勢。
②《左傳·哀公十年》“徐承帥舟師自海入齊,齊人敗之,吳師乃還。
”③吳王與魯、衛會,非同時事。
夏會魯哀公于橐臯,秋會衛出公于鄖。
詳見《左傳·哀公十二年》。
十四年春,吳王北會諸侯于黃池,欲霸中國以全周室①。
六月(戊)〔丙〕子,越王句踐伐吳②。
乙酉,越五千人與吳戰③。
丙戌,虜吳太子友。
丁亥,入吳。
吳人告敗于王夫差,夫差惡其聞也。
或洩其語,吳王怒,斬七人于幕下。
七月辛醜,吳王與晉定公争長④。
吳王曰:“于周室我為長⑤。
”晉定公曰:“于姬姓我為伯⑥。
”趙鞅怒,将伐吳,乃長晉定公⑦。
吳王已盟,與晉别,欲伐宋。
太宰嚭曰:“可勝而不能居也。
”乃引兵歸國。
國亡太子,内空,王居外久,士皆罷敞⑧,于是乃使厚币以與越平。
①全:保。
②《越王句踐世家》載此次伐吳,越國共出動軍隊四萬九千人。
③此句應為“吳五千人與越戰”。
《左傳·哀公十三年》詳載戰鬥過程:“六月丙子,越子伐吳,為二遂(兵分兩路),疇無餘、讴陽自南方,先及郊。
吳大子友、王子地、王孫彌庸、壽于姚自泓上觀之。
彌庸見姑蔑之旗。
曰:‘吾父之旗也(其父被越人俘虜,故越人張其旗),不可以見仇而弗殺也。
’大子曰:‘戰而不克,将亡國,請待之。
’彌庸不可,屬(集合)衆五千,王子地助之。
乙酉,戰,彌庸獲疇無餘,地獲讴陽。
越子至,王子地守。
丙戌,複戰,大敗吳師,獲大子友、王孫彌庸、壽于姚。
丁亥,入吳。
”④長:諸侯盟會時舉行歃血儀式,第一個歃血的為長,即盟主。
⑤周室祖先,在吳太伯一代兄弟四人,吳國祖先太伯是長子,晉國祖先季曆是四子。
因此夫差說應該吳為盟主。
⑥伯(bà,壩):通“霸”,即諸侯盟主。
晉自文公、襄公、悼公、平公都曾稱霸。
姬姓國中,隻有晉國稱過霸。
春秋時其他稱過霸的國家都不是姬姓,如秦穆公嬴姓、齊恒公姜姓、楚莊王熊姓等。
⑦司馬遷在《秦本紀》、《晉世家》及《趙世家》中,均說:“卒長吳。
”與《左傳·哀公十三年》、《國語·吳語》同。
此處當是故存異說。
《吳語》記黃池之會極詳,可參看。
⑧罷:通“疲”。
十五年,齊田常殺簡公。
十八年,越益強。
越王句踐率兵(使)〔複〕伐敗吳師于笠澤①。
楚滅陳。
二十年,越王句踐複伐吳。
二十一年,遂圍吳。
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卯,越敗吳②。
越王句踐欲遷吳王夫差于甬東,予百家居之。
吳王曰:“孤老矣,不能事君王也。
吾悔不用子胥之言,自令陷此。
”遂自刭死。
越王滅吳,誅太宰嚭,以為不忠,而歸。
①《左傳·哀公十七年》記笠澤之戰如下:“三月,越子伐吳。
吳子禦之笠澤,夾水而陳。
越子為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進,吳師分以禦之。
越子以三軍潛涉,當吳中軍而鼓之,吳師大亂,遂敗之。
”②吳敗後,曾向越王請求媾和,句踐欲許,範蠡谏,終于未答應吳國的請求。
參見《越王句踐世家》及《國語·吳語、越語》。
太史公曰:“孔子言“太伯可謂至德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①”。
餘讀《春秋》古文②,乃知中國之虞與荊蠻句吳兄弟也。
延陵季子之仁心,慕義無窮,見微而知清濁③。
嗚呼,又時其闳覽博物君子也④! ①無得:不能夠。
這裡指不能用語言來表達對太伯的頌贊。
語出《論語·泰伯第八》。
②《春秋》:東周時代魯國的一部編年史書。
③清濁:喻指善惡、治亂、賢愚等對立的範疇。
本句尤指季劄能通過觀樂來知道國家的治亂興衰。
④闳覽:見多識廣。
博物:博學多知。
歸以語其弟,曰:‘楚其亡乎!不然,令尹其不免乎?吾見令尹,令尹問蓄聚積實,如餓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②唐、蔡怨楚之原因詳見《左傳·定公三年》:“蔡昭候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于昭王。
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蔡侯亦服其一。
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
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
唐一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從者,許之。
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
子常歸唐侯。
”蔡侯事類似,參見《管蔡世家》。
③據《左傳·定公四年》載,楚本可兵分兩路破吳軍,但因内部矛盾未果實行:“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遂、直轅、冥阨。
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後擊之,必大敗之。
’……史皇謂子常曰:‘楚人惡子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于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
子必速戰,不然,不免。
’乃濟漢而陳,自小别至于大别。
三戰,子常知不可,欲奔。
”④屬:同“囑”,委托,托付。
⑤冒:幹犯,此處指進攻敵人。
⑥《左傳·定公四年》記載此次戰役中夫概智勇雙全極詳:“十一月庚午,二師陳于柏舉。
阖廬之弟夫概王晨請于阖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
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
’弗許。
夫概王曰:‘所謂“臣義而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
今日我死,楚可入也。
’以其屬五千先擊之常之卒。
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
……吳從楚師,及清發,将擊之。
夫概王曰:‘困獸憂鬥,況人乎?若不知免而緻死,必敗我。
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鬥心矣。
半濟而後可擊也。
’從之,又敗之。
楚人為食,吳人及之,奔。
食而從之,敗諸雍筮。
五戰,及郢。
”⑦吳軍入郢,楚昭王奔鄖等事,其詳可參見《楚世家》。
十年春,越聞吳王之在郢,國空,乃伐吳。
吳使别兵擊越。
楚告急秦①,秦遣兵救楚擊吳②,吳師敗。
阖廬弟夫概見秦越交敗吳③,吳王留楚不去,夫概亡歸吳而自立為吳王。
阖廬聞之,乃引兵歸,攻夫概。
夫概敗奔楚。
楚昭王乃得以九月複入郢,而封夫概于堂溪,為堂溪氏。
十一年,吳王使太子夫差伐楚,取番④。
楚恐而去郢徒鄀。
①上年楚昭王逃離郢都,使申包一皮一皮胥去秦求援,七日不食哭于秦廷,秦終于發兵。
參見《秦本紀》、《楚世家》及《伍子胥列傳》。
②秦發五百乘救楚,六月,敗吳師于稷。
參見《左傳·定公五年》。
③交:俱。
④據《左傳·定公六年》載:“四月己醜,吳太子終纍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
楚國大惕,懼亡。
”與司馬遷說異。
十五年,孔子相魯。
十九年夏,吳伐越,越王句踐迎擊之檇李。
越使死士挑戰,三行造吳師,呼,自刭。
吳師觀之①,越因伐吳②,敗之姑蘇③,傷吳王阖廬指④,軍卻七裡。
吳王病傷而死。
阖廬使立太子夫差,謂曰:“爾而忘句踐殺汝父乎?”對曰:“不敢⑤!”三年,乃報越。
①吳軍對越人這種自一殺式挑戰很奇怪,所以看楞了神,疏于防備。
②《左傳·定公十四年》記載此戰極詳:“吳伐越,越子句踐禦之,陳于檇李。
句踐患吳之整也(陣容嚴整),使死士再禽焉(兩次派越勇士沖吳陣并擒拿吳軍前排戰士),不動(吳陣不亂)。
使罪人三行(越第三次派出犯人前進到吳軍前),屬劍于頸(罪人按劍于自己頸上),而辭曰:‘二君有治(治軍之事,指打仗)臣一奸一旗鼓(幹犯軍令)。
不敏于君之行前(行陣之前),不敢逃刑,敢歸死。
’遂自刭也。
師屬之目(吳軍注視這場面),越子因而伐之,大敗之。
靈姑浮以戈擊阖廬,阖廬傷将指(腳大拇趾),取其一屦。
還,卒于陉,去檇李七裡。
”③一說“姑蘇”二字為衍文,檇李為越地,距吳都姑蘇二百裡許,而吳軍隻退卻七裡。
④《越王句踐世家》載“射傷吳王阖廬”,系司馬遷誤記,實際是用戈擊傷。
⑤《左傳·定公十四年》:“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謂己曰:‘夫差!而忘越之殺而父乎?’則對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較合理。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為太宰。
習戰射,常以報越為志。
二年,吳王悉一精一兵以伐越①,敗之夫椒,報姑蘇也。
越王句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栖于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而行成②,請委國為臣妾。
吳王将許之,伍子胥谏曰:“昔有過氏殺斟灌以伐斟尋③,滅夏後帝相。
帝相之妃後缗方娠,逃于有仍而生少康④。
少康為有仍牧正。
有過又欲殺少康,少康奔有虞⑤。
有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于綸,有田一成⑥,有衆一旅⑦。
後遂收夏衆⑧,撫其官職⑨。
使人誘之⑩,遂滅有過氏,複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11)。
今吳不如有過之強,而句踐大于少康。
今不因此而滅之,又将寬之,不亦難乎!且句踐為人能辛苦,今不滅,後必悔之。
”吳王不聽,聽太宰相(12),卒許越平。
與盟而罷兵去(13)。
①越王聞夫差日夜練兵欲伐越,決定先發制人興兵伐吳,大夫範蠡谏,不聽。
夫差聞之方才發兵擊越。
參見《越王句踐世家》。
②因:通過。
行成:諸侯國之間請求媾和。
詳細過程參見《越王句踐世家》。
文種賄賂伯嚭,又向夫差遊說成功。
③相傳夏代分封,以國為姓(參見《夏本紀》),有過氏、斟灌氏、斟尋氏既是古國名,又是指某姓之人。
有過氏,即寒浞之子澆(áo,熬)之封國。
相傳夏啟之孫夏後相亡國後,依附二斟,澆滅二斟國而殺其君,夏後相亦被滅亡。
④有仍氏:古國名,乃後缗之一娘一家。
⑤有虞氏:古國名,為舜之後代。
⑥成:方圓十裡。
⑦旅:五百人為一旅。
⑧收:聚集。
⑨撫:治理。
⑩據《左傳·哀公元年》載伍子胥之語為“使女艾諜澆”,即派女艾為間諜打入澆的國家内部。
(11)舊物:過去的事物。
指夏失國前的典章制度國土等。
?(12)卒:終于。
平:兩國講和。
(13)盟:舉行歃血儀式,訂立盟約。
據《國語·吳語》載,由于越人的巧妙言辭,最後連歃血儀式也未舉行就撤兵了。
本段所寫的史實,與《國語》中的《吳語》、《越語上》略有出入。
《國語》記載的過程更曲折詳盡,可參看。
七年,吳王夫差聞齊景公死而大臣争一寵一①,新君弱②,乃興師北伐齊。
子胥谏曰:“越王句踐食不重味③,衣不重采④,吊死問疾⑤,且欲有所用其衆。
此人不死,必為吳患。
今越在腹心疾而王不先,而務齊,不亦謬乎!”吳王不聽,遂北伐齊,敗齊師于艾陵。
至缯,召魯哀公而征百牢⑥。
季康子使子貢以周禮說太宰嚭,乃得止⑦。
因留略地于齊魯之南。
九年,為驺伐魯⑧,至,與魯盟乃去⑨。
七年,因伐齊而歸。
十一年,複北伐齊⑩。
①其詳情參見《齊太公世家》。
②新君:指齊國新立之君晏孺子,名荼。
③重味:二種以上菜肴。
④重采:二種以上的顔色。
⑤越王句踐卧薪嘗膽發奮圖強的事迹可參見《越王句踐世家》。
⑥牢:古代祭祀或宴會所用的牲畜,牛羊豬各一隻為一牢。
按《周禮》規定,宴會用牢之數,天子為十二牢,上公九牢,候伯七牢,子、男五牢。
夫差為子爵,理應隻供五牢。
⑦據《左傳·哀公七年》,夫差征要百牢,魯大夫子服景伯與之應對,夫差不聽,魯人不得已,隻好供給百牢。
伯嚭又召見季康子,季康子認為不合禮教,命子貢辭絕。
司馬遷把這二事合為一事,當另有所據。
⑧驺:通“鄒”,又作“邾”。
⑨此事《左傳·哀公八年》記載極詳:夫差将伐魯之前,先詢問二名大夫伐魯利害,二人意見相反。
吳遂伐魯,克東陽,戰于夷。
後講和定盟而還。
不具引。
⑩(日)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認為本段中年代事迹多有與《左傳》、《國語》不合者,不具引。
略舉如下:一、夫差七年無伐齊事。
二、敗齊于艾陵當在夫差十二年。
三、會魯于缯當在夫差八年。
四、伐齊而歸當在夫差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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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複北伐齊當在夫差十二年。
按:司馬遷或當另有所據,不然則為誤記。
越王句踐率其衆以朝吳,厚獻遺之,吳王喜①。
唯子胥懼,曰:“是棄吳也。
”谏曰:“越在腹心,今得志于齊,猶石田,無所用。
且《盤庚之诰》有颠越勿遺②,商之以興。
”吳王不聽,使子胥于齊,子胥屬其子于齊鮑氏,還報吳王。
吳王聞之,大怒,賜子胥屬镂之劍以死③。
将死,曰:“樹吾墓上以梓④,令可為器⑤。
抉吾眼置之吳東門⑥,以觀越之滅吳也。
” ①參見《伍子胥列傳》。
越人亦賄賂伯嚭以迷惑吳王。
②《盤庚之诰》:即《
是商王盤庚告戒臣民的講話記錄。
颠越無遺:意指不要放過壞人。
颠,狂。
越,超出法度。
無遺,消滅幹淨沒有漏網的。
③屬镂:劍之名。
④樹:種植。
梓:一種落葉喬木,生長較快,古代多用來制器。
⑤意指梓樹成材可以制器時,吳國就要滅亡了。
⑥抉:挖。
齊鮑氏弑齊悼公①。
吳王聞之,哭于軍門外三日,乃從海上攻齊②。
齊人敗吳,吳王乃引兵歸。
十三年,吳召魯、衛之君會于橐臯。
①參見《齊太公世家》及《田敬仲完世家》,後者說:“鮑牧與齊悼公有隙(矛盾),弑悼公。
”據《左傳·哀公八年》,齊悼公已殺死了鮑牧。
其中顯有牴牾。
《宴子春秋·谏上》有“田氏殺陽生(悼公名)”,較合當時齊國形勢。
②《左傳·哀公十年》“徐承帥舟師自海入齊,齊人敗之,吳師乃還。
”③吳王與魯、衛會,非同時事。
夏會魯哀公于橐臯,秋會衛出公于鄖。
詳見《左傳·哀公十二年》。
十四年春,吳王北會諸侯于黃池,欲霸中國以全周室①。
六月(戊)〔丙〕子,越王句踐伐吳②。
乙酉,越五千人與吳戰③。
丙戌,虜吳太子友。
丁亥,入吳。
吳人告敗于王夫差,夫差惡其聞也。
或洩其語,吳王怒,斬七人于幕下。
七月辛醜,吳王與晉定公争長④。
吳王曰:“于周室我為長⑤。
”晉定公曰:“于姬姓我為伯⑥。
”趙鞅怒,将伐吳,乃長晉定公⑦。
吳王已盟,與晉别,欲伐宋。
太宰嚭曰:“可勝而不能居也。
”乃引兵歸國。
國亡太子,内空,王居外久,士皆罷敞⑧,于是乃使厚币以與越平。
①全:保。
②《越王句踐世家》載此次伐吳,越國共出動軍隊四萬九千人。
③此句應為“吳五千人與越戰”。
《左傳·哀公十三年》詳載戰鬥過程:“六月丙子,越子伐吳,為二遂(兵分兩路),疇無餘、讴陽自南方,先及郊。
吳大子友、王子地、王孫彌庸、壽于姚自泓上觀之。
彌庸見姑蔑之旗。
曰:‘吾父之旗也(其父被越人俘虜,故越人張其旗),不可以見仇而弗殺也。
’大子曰:‘戰而不克,将亡國,請待之。
’彌庸不可,屬(集合)衆五千,王子地助之。
乙酉,戰,彌庸獲疇無餘,地獲讴陽。
越子至,王子地守。
丙戌,複戰,大敗吳師,獲大子友、王孫彌庸、壽于姚。
丁亥,入吳。
”④長:諸侯盟會時舉行歃血儀式,第一個歃血的為長,即盟主。
⑤周室祖先,在吳太伯一代兄弟四人,吳國祖先太伯是長子,晉國祖先季曆是四子。
因此夫差說應該吳為盟主。
⑥伯(bà,壩):通“霸”,即諸侯盟主。
晉自文公、襄公、悼公、平公都曾稱霸。
姬姓國中,隻有晉國稱過霸。
春秋時其他稱過霸的國家都不是姬姓,如秦穆公嬴姓、齊恒公姜姓、楚莊王熊姓等。
⑦司馬遷在《秦本紀》、《晉世家》及《趙世家》中,均說:“卒長吳。
”與《左傳·哀公十三年》、《國語·吳語》同。
此處當是故存異說。
《吳語》記黃池之會極詳,可參看。
⑧罷:通“疲”。
十五年,齊田常殺簡公。
十八年,越益強。
越王句踐率兵(使)〔複〕伐敗吳師于笠澤①。
楚滅陳。
二十年,越王句踐複伐吳。
二十一年,遂圍吳。
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卯,越敗吳②。
越王句踐欲遷吳王夫差于甬東,予百家居之。
吳王曰:“孤老矣,不能事君王也。
吾悔不用子胥之言,自令陷此。
”遂自刭死。
越王滅吳,誅太宰嚭,以為不忠,而歸。
①《左傳·哀公十七年》記笠澤之戰如下:“三月,越子伐吳。
吳子禦之笠澤,夾水而陳。
越子為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進,吳師分以禦之。
越子以三軍潛涉,當吳中軍而鼓之,吳師大亂,遂敗之。
”②吳敗後,曾向越王請求媾和,句踐欲許,範蠡谏,終于未答應吳國的請求。
參見《越王句踐世家》及《國語·吳語、越語》。
太史公曰:“孔子言“太伯可謂至德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①”。
餘讀《春秋》古文②,乃知中國之虞與荊蠻句吳兄弟也。
延陵季子之仁心,慕義無窮,見微而知清濁③。
嗚呼,又時其闳覽博物君子也④! ①無得:不能夠。
這裡指不能用語言來表達對太伯的頌贊。
語出《
②《春秋》:東周時代魯國的一部編年史書。
③清濁:喻指善惡、治亂、賢愚等對立的範疇。
本句尤指季劄能通過觀樂來知道國家的治亂興衰。
④闳覽:見多識廣。
博物:博學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