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出惡言拒聘實增奸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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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近地求之而不得也。
我若輕率應承,倘非我女兒所願,其誤非校”因将書袖了,說道:“婚姻之事,雖說父命主之,經常之道也。
然天下事,有經則有權,有常則有變。
我學生孤官弱息,蒙過老先生不鄙,作蘋蘩之采,可謂榮幸矣。
今我學生宦京五載,又戍邊年餘,前在京已去家千裡,今去京則又倍之,則離家之久,去家之遠,可想而知。
況我學生無子,止此弱息,雖女猶男,素不曾以閨中視之,故産業盡聽其掌管,而議婚一事,久已囑其自擇矣,此雖未合經常,聊從權變耳。
過公子既不以小女為陋,府尊,公祖也,縣尊,父母也,舍弟親叔也,何不一絲系之,百輛迎之,胡舍諸近,而求諸遠也?”成奇道:“老先生台谕,可謂明見萬裡。
過公子因夢想好逑,恨不能一時即遂鐘鼓琴瑟之願,故求之公祖,公祖已許和諧;求之父母,父母已允結缡;求之親叔,親叔已經納聘。
然反複再四,而淑女終必以父命為婚姻之正。
故過老先生熏沐遣晚生奔馳以請也。
” 水侍郎聽見說女兒不肯,已知此婚非女兒所願,因說道:“小女必待父命,與過老先生必請父命者,固守禮之正也。
但我學生待罪于此,也是朝廷之罪人,非複家庭之嚴父矣。
旦夕生死,且不可測,安敢複問家事?故我學生貶谪年餘,并不敢以一字及小女長短者,蓋以臣罪未明也,君命未改也。
若當此君命未改,臣罪未明之時,而即遙遙私圖兒女之婚姻,則是上不奉君之命,下不自省其罪也,其罪不更大乎,斷乎不敢!” 成奇道:“老先生金玉之言,自是大臣守正,不欺室漏。
然禮有貶之輕,而伸之重者。
如老先生今日,但曲賜一言,即成百年秦晉之好,孰重孰輕?即使在聖主雷霆之下,或亦憐而不問也。
” 水侍郎道:“兄但知禮可貶,而不知禮之體有不可貶者。
譬如今日,我學生在患難中,而小女孤弱,不能拒大力之求,凡事草草為之,此亦素患難之常,猶之可也。
倘在患難中,而不畏患難,必以父命為正,此賢女之所為也。
女既待父之正,則為父者自不容以不正教其女也。
若論婚姻之正,上下有體,體卑而強尊之,謂之渎,體尊而必降之,謂之亵。
以我學生被谪在此,體卑極矣,有勞尊兄遠系赤繩,則我學生以為僭而不敢當矣。
若以我學生昔日曾備員卿貳,亦朝廷侍從之官也,倘勞絲蘿下結,即借鴛鴦為斧柯之用,亦無不可。
何竟不聞,而乃自遣尺書,為析薪之用,不亦太亵乎!尊兄試思之,可不可也?” 成奇被水侍郎一番議論,說得頓口無言,捱了半晌,因複說道:“晚生寒賤下士,實不識台鼎桃夭大義。
但奉過老先生差委而來,不過聊充紅葉青鸾之下塵,原不足為重輕。
設于禮有舛錯,望老先生勉而教之,幸勿以一介非人,而誤百年大事。
” 水侍郎道:“尊兄周旋,亦公善意。
但我學生細思此婚,實有幾分不妥。
”成奇道:“有何不妥?”水侍郎道:“過老先生乃台鼎重臣,我學生系沙場戍卒,門戶不相當,一也;女無母而孤處于南,父獲罪而遠流于北,音信難通,請命不便,二也;我學生不幸,門祚衰涼,以女為子,于歸則家無人,贅入則亂宗祀,婚姻不便,三也。
況議婚未有止憑兩姓,而擇婿未有不識其面者也。
敢煩成兄,善為我辭,為感。
” 成奇又再三撮合,而水侍郎隻是不允。
因送成奇到一小庵住下,又議了兩三日,成奇見沒處入頭,隻得拿了過學士的名帖,央衛所管轄之官,并親臨上司武弁,或來勸勉,或來挾制,弄得個水侍郎一發惱了,因回複成奇道:“我水居一是得罪朝廷,未曾得罪過學士,而過學士為何苦苦以聲勢相加?我水居一得罪朝廷,不過一身,而小女家居,未嘗得罪,為何苦苦逼婚?煩成兄為我多多達意:我水居一被貶以來,自身已不望生還久矣,求其提拔,吾所不願;彼縱加毀,吾亦不畏。
原禮原書,乞為繳上。
”成奇無可奈何,隻得收拾回京。
正是:鐵石體難改,桂姜性不移。
英雄甯一死,決不受人欺。
成奇回到京中,将水侍郎倔強不從之言,細細報知過學士。
過學士滿心大怒,因百計思量,要中傷水侍郎。
過不得半年,恰值邊上忽又有警,守邊将遇俱被殺傷。
一時兵部無人,朝廷關廷臣舉薦。
過學士合着機會,因上一本道:“邊關屢失,皆因舊兵部侍郎水居一誤用侯孝失機之所緻也。
今水居一雖遣戍,實不足盡辜;而侯孝尚系獄遊移,故邊将不肯效力也。
懇乞聖明大奮乾斷,敕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即将侯孝審明定罪,先正典刑,再逮還水居一,一并賜死。
則雷霆之下,舉薦不敢任情,将士感奮,自然效力,而邊關不愁靖矣。
” 不日旨下,依拟。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隻得奉旨提出侯孝,會審定罪。
隻因這一審,有分數:李白重逢,子儀再世。
不知後事何知,且聽下回分解。
我若輕率應承,倘非我女兒所願,其誤非校”因将書袖了,說道:“婚姻之事,雖說父命主之,經常之道也。
然天下事,有經則有權,有常則有變。
我學生孤官弱息,蒙過老先生不鄙,作蘋蘩之采,可謂榮幸矣。
今我學生宦京五載,又戍邊年餘,前在京已去家千裡,今去京則又倍之,則離家之久,去家之遠,可想而知。
況我學生無子,止此弱息,雖女猶男,素不曾以閨中視之,故産業盡聽其掌管,而議婚一事,久已囑其自擇矣,此雖未合經常,聊從權變耳。
過公子既不以小女為陋,府尊,公祖也,縣尊,父母也,舍弟親叔也,何不一絲系之,百輛迎之,胡舍諸近,而求諸遠也?”成奇道:“老先生台谕,可謂明見萬裡。
過公子因夢想好逑,恨不能一時即遂鐘鼓琴瑟之願,故求之公祖,公祖已許和諧;求之父母,父母已允結缡;求之親叔,親叔已經納聘。
然反複再四,而淑女終必以父命為婚姻之正。
故過老先生熏沐遣晚生奔馳以請也。
” 水侍郎聽見說女兒不肯,已知此婚非女兒所願,因說道:“小女必待父命,與過老先生必請父命者,固守禮之正也。
但我學生待罪于此,也是朝廷之罪人,非複家庭之嚴父矣。
旦夕生死,且不可測,安敢複問家事?故我學生貶谪年餘,并不敢以一字及小女長短者,蓋以臣罪未明也,君命未改也。
若當此君命未改,臣罪未明之時,而即遙遙私圖兒女之婚姻,則是上不奉君之命,下不自省其罪也,其罪不更大乎,斷乎不敢!” 成奇道:“老先生金玉之言,自是大臣守正,不欺室漏。
然禮有貶之輕,而伸之重者。
如老先生今日,但曲賜一言,即成百年秦晉之好,孰重孰輕?即使在聖主雷霆之下,或亦憐而不問也。
” 水侍郎道:“兄但知禮可貶,而不知禮之體有不可貶者。
譬如今日,我學生在患難中,而小女孤弱,不能拒大力之求,凡事草草為之,此亦素患難之常,猶之可也。
倘在患難中,而不畏患難,必以父命為正,此賢女之所為也。
女既待父之正,則為父者自不容以不正教其女也。
若論婚姻之正,上下有體,體卑而強尊之,謂之渎,體尊而必降之,謂之亵。
以我學生被谪在此,體卑極矣,有勞尊兄遠系赤繩,則我學生以為僭而不敢當矣。
若以我學生昔日曾備員卿貳,亦朝廷侍從之官也,倘勞絲蘿下結,即借鴛鴦為斧柯之用,亦無不可。
何竟不聞,而乃自遣尺書,為析薪之用,不亦太亵乎!尊兄試思之,可不可也?” 成奇被水侍郎一番議論,說得頓口無言,捱了半晌,因複說道:“晚生寒賤下士,實不識台鼎桃夭大義。
但奉過老先生差委而來,不過聊充紅葉青鸾之下塵,原不足為重輕。
設于禮有舛錯,望老先生勉而教之,幸勿以一介非人,而誤百年大事。
” 水侍郎道:“尊兄周旋,亦公善意。
但我學生細思此婚,實有幾分不妥。
”成奇道:“有何不妥?”水侍郎道:“過老先生乃台鼎重臣,我學生系沙場戍卒,門戶不相當,一也;女無母而孤處于南,父獲罪而遠流于北,音信難通,請命不便,二也;我學生不幸,門祚衰涼,以女為子,于歸則家無人,贅入則亂宗祀,婚姻不便,三也。
況議婚未有止憑兩姓,而擇婿未有不識其面者也。
敢煩成兄,善為我辭,為感。
” 成奇又再三撮合,而水侍郎隻是不允。
因送成奇到一小庵住下,又議了兩三日,成奇見沒處入頭,隻得拿了過學士的名帖,央衛所管轄之官,并親臨上司武弁,或來勸勉,或來挾制,弄得個水侍郎一發惱了,因回複成奇道:“我水居一是得罪朝廷,未曾得罪過學士,而過學士為何苦苦以聲勢相加?我水居一得罪朝廷,不過一身,而小女家居,未嘗得罪,為何苦苦逼婚?煩成兄為我多多達意:我水居一被貶以來,自身已不望生還久矣,求其提拔,吾所不願;彼縱加毀,吾亦不畏。
原禮原書,乞為繳上。
”成奇無可奈何,隻得收拾回京。
正是:鐵石體難改,桂姜性不移。
英雄甯一死,決不受人欺。
成奇回到京中,将水侍郎倔強不從之言,細細報知過學士。
過學士滿心大怒,因百計思量,要中傷水侍郎。
過不得半年,恰值邊上忽又有警,守邊将遇俱被殺傷。
一時兵部無人,朝廷關廷臣舉薦。
過學士合着機會,因上一本道:“邊關屢失,皆因舊兵部侍郎水居一誤用侯孝失機之所緻也。
今水居一雖遣戍,實不足盡辜;而侯孝尚系獄遊移,故邊将不肯效力也。
懇乞聖明大奮乾斷,敕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即将侯孝審明定罪,先正典刑,再逮還水居一,一并賜死。
則雷霆之下,舉薦不敢任情,将士感奮,自然效力,而邊關不愁靖矣。
” 不日旨下,依拟。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隻得奉旨提出侯孝,會審定罪。
隻因這一審,有分數:李白重逢,子儀再世。
不知後事何知,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