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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出來要騙她的吧? 發現後面尚有文字,她再繼續翻閱下去,之後的篇幅未再打×,同樣以日記形式進行。

     六月十八号。

     暴雨,晚晴。

     我是荒川日,今年三十四歲,職業漫畫家,筆名荒川聖。

     荒川聖…… 她詫異瞪大眼,心跳在瞬間停止了。

     他是荒川聖? 他是畫“魔師獵人”而大紅的荒川聖? 她震驚的掩嘴,繼續看下去。

     今早,我用先斬後奏的方法,把未跟羽鳥編輯讨論過的稿子托給助手C幫我交付,人就逃來台灣了。

     五年來第一次的休假,實在讓人非常期待啊! 飛機在早上就到了台灣,三個小時的飛行時間,我絲毫不浪費的從起飛睡到降落,一踏上台灣土地整個人立刻神清氣爽起來,搭了火車又轉搭公交車再轉taxi,來到父母長眠的甯馨墓園。

     五年沒來掃墓了,不過這兒的管理員照顧得挺好,至少我不用撥開比人高的草才看得到墓碑。

     管理員是我的FAN,不過我沒告訴他我是誰,我是來遊玩的,不是來辦簽書會的,不過我把“魔師獵人”的日文版設定集送他了,他看起來很開心的樣子。

     墓園離我要去的民宿隻有二十分鐘距離,所以我決定用走的,誰知才走沒多久,竟然就下起大雷雨了。

     我很快的淋了一身濕,附近又沒遮雨的地方,我非常狼狽的行走,直到看到前方不遠處有燈光,應該是車子,我開心的沖上前去攔車,哪知距離沒算好,直接往人家車子的引擎蓋翻滾上去再翻滾下來,頭一撞地,就不省人事,清醒時,啥都記不得了。

     但除此以外,我的語言功能并未受損,中文、日文的聽說讀寫都沒問題,這真是太神奇了。

     我被一對姊妹救回,妹妹我沒啥印象,隻記得她好像比姊姊高一些,因為我比較注意姊姊,她雖然不苟言笑,但她會木着一張臉吐槽她妹妹,這讓我覺得很有沖突的喜感。

     姊姊是個家事萬能的女孩,而在生活方面我大概隻有六十分,就是會做,但做得一點都不好的程度,所以遇到家事萬能的,長得又漂亮的,我這個王老五要不傾心實在難(我就是個膚淺的男人呀)。

     姊姊很喜歡漫畫,還搜藏了很多漫畫,這更令我大心了,我是漫畫家,如果老婆不喜歡漫畫、讨厭我的職業,這日子要怎麼活下去? 對,老婆,我已經把姊姊設定為老婆的對象了,一個樣子長得是我的菜,興趣與我相符,又能彌補我不足的女孩,要我不喜歡上也難。

     我曾經也煩惱萬一我恢複記憶時,把我曾經愛上這樣一個女孩的事給忘了該怎麼辦?哪知我當天晚上看到自己的漫畫,竟然就全部想起來了,而且今天的經曆一件也沒忘掉。

     這時,我不免怪力亂神的想,這八成是我爸媽的意思,他們帶着我去撞車,認識了甯君妹妹,又用非常快速的方法讓我恢複記憶,就是要我把人帶回家照顧我……不,是我來照顧她。

     我這先斬後奏得來的假期隻有七天,所以,我一定要用比火箭還要快的速度把甯君妹妹追上,所以我把臉皮裹上水泥,厚到連子彈都穿不透。

     甯君妹妹,嫁給我吧! 第10章(2) 除了第一篇直接揭穿自己身份而完全不同以外,後面幾篇其實大同小異,隻是把他的心情說得更詳細明白,唯一不同的就是修車那件事--舊篇說是車子抛錨,但新篇卻坦承那是騙人的,是他為了讓她意識到他、擔心他,故把車子開到荒郊野外,呆候了一個多小時,才開車回民宿。

     他每一個跟在她身邊的行為全都是經過算計的。

     他秉持着“烈女怕纏郎”的精神,一直黏在她身邊兜轉,而她竟以為,那隻是一個破殼小雞把第一眼見到的當成了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