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有義師。
舉三慧俱為加行之證。
對法是第九卷(七丁右已下取意文)加行俱道亦伏惑者。
秋篠釋雲。
加行道亦伏惑等者。
即對法論第九卷文也。
然加行道亦伏惑六字。
即後文也。
了相勝解猶未斷惑等十二字文。
是前文也。
今合前以為一文(雲雲)基辨今披讀對法論第九卷。
如秋篠言。
對法論第九(明本第九卷自七丁右初至八丁右)說七作意舍三品惑次第文曰。
又由了相(由定地作意。
見欲界中過患等故。
了達鹿相。
初定中此相無故名為靜相。
是名了相作意)作意。
發希願心。
為正了知所應斷所應得為斷故。
為得故由勝解(如是了相作意。
猶為聞思之所間雜。
從此已上超越聞思。
一向修相緣*鹿靜相。
以為境界。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數數思惟如所尋思*鹿靜性相。
是名勝解作意)作意為所求義發正方便。
由遠離(由修習此故。
最初斷道生彼俱行作意名遠離作意)作意舍上品惑(上品者粗品)由攝樂(由此能斷上品煩惱故。
及能遠離彼品粗重故。
此觀行者。
複欣樂上斷。
見上斷功德已。
觸少分遠離喜樂。
為欲除去惛睡眠。
時時修習淨妙作意。
以悅其心。
是名揚樂作意)作意舍中品惑。
由觀察(如是正修行者。
方便善品所資持故。
令欲界系煩惱纏垢不複現行。
因此為欲審察煩惱斷與未斷。
複更作意觀察。
彼生随順淨相。
是名觀察作意)作意安心于所證。
遠離增上慢。
由方便究竟(如是行者。
數數觀察進修對治。
為令欲界一切煩惱于暫時間得離系。
故此對治道相應作意。
是初靜慮最後方便故。
名方便究竟作意)作意舍下品惑。
由方便究竟果(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初靜慮俱行作意。
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作意。
領彼所修作意修果。
如為證入初靜慮定修七作意。
如是乃至為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
如應當知(已上對法第九卷七丁右已下八丁右所說七作意未斷與方斷之文也)複第九卷(十一丁左)說修道中方便道文雲。
方便道者。
謂由此道能舍煩惱。
所以者何由正修如是道時。
能漸舍離各别上品等煩惱所生品類粗重一分漸得轉依。
是名修道中方便道(雲雲)基辨詳雲。
秋篠釋意。
加行道亦伏惑。
對法論文在後。
了相勝解二作意未斷惑等。
同論文在前。
今此引用以在後文置前。
亦以在前之文置于後。
合為一文引之。
秋篠所言。
然對法第九所說方便道。
能舍煩惱等文。
是修道中方便道。
非見道前有漏四道中加行道之說。
對法第九不說見道前有漏四道中加行道故。
秋篠雲前後别處文合為一文引為證。
恐不穩當。
修道中方便道。
通有無漏。
今所舉有義。
有漏四道中初起加行道。
如何雲以修道中方便道為證。
對法論中第九卷。
不見說有漏四道伏惑文。
第八卷中。
雖有說資糧加行二位行相文。
不說四道伏惑。
故亦不當基辨詳雲。
此初有義為引證對法文。
應但以了相勝解等三句。
加行道亦惑六字。
恐文錯亂欤。
當以此六字置修慧為近之下解。
若爾此六字文。
為明修慧為近加行所由之句。
而次牒故對法雲。
以了相勝解猶未斷惑遠離方斷之文。
成資糧·加行二位修慧專注。
遠離作意俱起。
最初斷道生之義。
以前所引對法論文義意炳然。
且并讀周記。
舉此初有義立聞思是遠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了相勝解二是聞思。
遠離一是修慧之證雲。
對法論既言了相勝解不能斷惑遠離能斷(雲雲)由是檢察。
周記舉有義為證對法文無加行道亦伏惑文。
但舉了相勝解已下文。
加行能伏惑文。
附有義成修慧為近句末。
不雲對法既言。
非為證也。
由是可知是此六字錯亂。
今問。
初有義為證對法論文。
了相勝解猶未斷惑。
遠離方斷(雲雲)既雲未斷及斷。
何故以此文成加行道亦伏義。
答。
此有漏四道所論。
加行道伏惑總雲斷也。
有漏道無證真斷不待論也(基辨私釋了勝二作意未斷惑遠離方斷文雲。
了相作意。
聞思間雜修勝解作意思惟尋思之修十六故未能伏惑。
今雲未斷。
遠離作意。
此雖有漏唯修慧與無漏無間為近加行即伏盡惑。
今雲方斷已上有漏四道伏惑雲初有義已)。
【章】有義初以(至)未為正位抄曰。
辨有漏四道二有義中第二有義。
此義立有漏無間道伏惑加行道無伏惑義後入修時等者。
文意雲。
後謂加行道後念。
其後念入修慧時。
與見道無漏無間隔故。
則約鄰次雲無間道。
此亦雖加行道所攝。
後念入修慧時。
能以修慧伏惑也。
彰與無漏入見無間隔故。
雲即無間道等也對法等說等者。
會初有義為證對法論文。
秋篠釋雲。
此師意顯。
加行唯聞思慧。
若入修慧即無間道。
對法等說。
了相勝解不斷惑者。
依斷初三品猶未盡說至遠離時。
三品方盡。
此時得斷名據實初二能(能伏名能)纂雲。
詳此後說。
理雖可爾。
而違瑜伽以七作意配四道文。
故六十二雲。
了相·勝解。
方便道攝。
遠離·究竟。
無間道攝。
攝樂作意四種道攝。
觀察作意勝進道攝。
既雲方便道攝。
故知。
了相·勝解猶未伏惑(已上初有義師難後師)後有義師通初師難雲。
瑜伽三十三雲了相·勝解名厭壞對治。
故知伏惑(已上秋篠)今雲。
此釋尤妙。
盡後師意又周記所釋。
亦與秋篠稍同會初師引對法雲。
七作意伏九品惑。
初三作意。
伏初三品等。
對法論談初二作意未能伏盡三品惑故名不斷惑。
非初二作意不斷初二品惑(雲雲)不伏惑者。
秋篠所覽本。
作不斷惑者。
周記如現本。
周記雲。
有漏慧伏故名斷(雲雲)如斷伏令不現行亦名斷。
今此文意。
了相勝解二作意生。
初三品中。
但伏初二猶未伏盡故。
示不伏盡雲未斷惑。
遠離伏盡初三故雲方斷。
是後師意。
故秋篠為好。
周記亦無違害。
初三品者。
九品惑為上中下三。
其上三品雲初三品。
據貴初伏者。
至遠離作意生。
伏三品已如斷不理。
今雲方斷。
據實初二作意。
但應雲伏。
是此一句意。
若為谛觀等下。
後有義詳說自所立。
為谛觀入見道等者。
若為四谛十六行相觀。
欲入見道時。
谛觀已前六行智。
皆非伏惑。
菩薩伏見惑時。
不欣上厭下故。
加行能伏者等者。
入見道前加行。
即四谛十六行觀故。
是六行也。
此加行智。
雖有漏能伏惑。
此無間能引見道無漏智斷惑故。
不雲加行位斷。
雲無間道斷。
周記釋雲。
斷惑見道前。
有漏加行能伏惑者。
是彼見道無漏智無間隔。
約鄰次雲無間道斷也有漏道中等者。
彼入見道加行智位。
進無漏力雖有伏惑。
不作意伏故。
今雲無折伏。
不為正伏位也(已上)(由秋篠私注)又周記意雲。
見道已前遠有漏加行位。
未廣折伏名為拆伏未得。
正加行位。
更陶練已得為加行(已上周記意)。
【章】後時亦通(至)無漏加行抄曰。
明菩薩乘有無漏四道三文中。
上來辨有漏四道竟。
此下二明無漏四道。
周記科雲。
此約見道後雖無害為通漫。
後時者。
入見道後時之加行道時雲後時也。
亦通修慧加行者。
亦謂亦于引無漏智有漏道最後念修慧加行。
此最後念有漏修慧為加行道。
引無漏智。
當念加行道無漏才起。
彼修慧加行屬無間道。
即斷惑種。
此當一念。
不可分有無漏修慧加行故。
如辨來蘆因果俱時故。
今雲亦通。
修慧加行言具有無漏。
如明與闇。
闇全分是明相亦為闇。
明全分是見闇其無漏道初起之時等下。
正明無漏初起後。
體無漏雖少分無有漏相。
得雲有漏修慧為加行道始得見道無漏今斷惑種。
如闇全分成明已後。
此明是闇去成明必有漏修慧等者。
四善根位四尋思四如實等。
修慧之得修增長。
今始得見道無漏斷惑種也後時亦得無漏加行者。
明入見已後至修道位。
亦以有無漏智為前加行。
謂見道已上。
同有漏加行趣求所證(證真如)所引(無分别根本智斷惑)亦得無漏根後二智。
趣求以上地勝進滅。
為進上地之加行道也。
【章】然加行智(至)如常分别抄曰。
三明三智有四道四道有三智。
謂如本疏釋。
以三智中加行智亦無分别。
此有漏道亦有加行·無間·解脫。
前言有漏攝彼三道。
後言加行為簡三智中根本後得智别故(已上疏文)基辨雲。
有漏四道中。
加行道自易了知。
有漏無間·解脫二道相如之何。
答。
無間道。
有漏修慧住定。
入靜細相。
起能伏惑智。
至四如實觀。
是為無間。
解脫道能伏惑已。
猶斷惑盡。
是為解脫。
勝進道。
有無不定對法論九雲。
勝進道者。
謂為斷或伏餘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脫名勝進道。
望此前品。
則是勝進道(已上對法論意約道理論)雖八地上等下。
通伏難。
難雲。
若加行智必通四道。
則八地已上。
任運無功用無漏起。
如何雲有加行智耶。
答。
如章文如常分别者。
本疏十末(二十四丁右)雲。
問。
加行智通無漏不。
答。
不通。
八地以上無加行智。
亦無于有漏心故也。
問。
若爾對法論第十等如何通耶。
說金剛心有二。
一加行道攝。
二無間道攝也。
答。
無違也。
以無漏心。
任運趣入根本智故。
如前已說。
名加行道。
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
有趣求彼。
但是前加行道。
而非趣求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雲。
複對雲論。
據二乘等。
通說金剛心有二。
非謂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說亦通無漏。
八地等無者。
無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
八地以去。
有任運趣求故。
今此初說加行唯有漏。
如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
不簡菩薩故(已上本疏十末二十四丁)。
【章】第五依觀分别者抄曰。
當章十門之中第五門。
此中發端三文。
今此文三文中初标牒由十觀辨斷障。
【章】觀有十種(至)十八聖道抄曰。
發端三文中。
第二舉十觀名。
觀者梵雲毗缽舍那。
此翻雲觀。
正慧為體。
觀是智見明慧等名之差别。
慧謂簡擇為義。
簡擇法相。
周審觀察。
普遍尋思。
與止俱行心心所法為體。
解深密經三分别瑜伽品說。
若緣總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所有妙慧。
是名為智。
若緣别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所有妙慧是名為見(雲雲)又對法論十(十一丁)雲。
立四種道。
或有一類。
已得奢摩他非毗缽舍那。
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毗缽舍那。
或有一類。
已得毗缽舍那非奢摩他。
此類依毗缽舍那。
進修奢摩他。
或有一類。
不得奢摩他。
亦非毗缽舍那。
此類專心制伏沉掉。
雙修二道或有一類。
已得奢摩他及毗缽舍那。
此類奢摩他毗缽舍那二道和合。
平等雙轉。
此中依于止觀說四種道。
初已得止故。
宴坐住心。
乃至平等攝持。
未得觀故。
還複宴坐依三摩地簡擇諸法。
乃至周審觀察第二與此相違。
第三二俱未得。
雙修修習。
謂聽聞法。
由受持門進修正觀。
此為先進修止是修次第。
第四已得二種相應俱轉(已上論文)具說止與觀别。
如對法論十(十一丁一)及第一卷。
當知。
止有九行。
觀略有四種。
大乘學者。
不可有不了知。
依觀分别者。
能分别是觀。
即能斷。
所分别是障。
即所斷。
謂正慧起位相有别。
自能所斷差别。
今旦舉十觀品分别能斷所障。
故雲依觀分别也。
一唯識者。
如成唯識論說。
及辨今家所傳。
如唯識章中二二空者。
分别人·法二空觀随乘有差。
所斷亦有差别。
三三慧者。
分别聞·思·修位有漏無漏四道。
慧自差别明所斷異。
佛說三慧者。
深密經三。
佛告慈氏言。
善男子。
聞所成慧。
依止于文。
但如其說。
未善意趣。
未現在前。
随順解脫。
不能領受成解脫義。
思所成慧。
亦依于文。
不唯如說。
能善意趣。
未現在前。
轉順解脫。
未能領受成解脫義。
若諸菩薩奢摩他毗缽舍那修所成慧。
亦依文亦不依文。
亦如其說。
亦不如說。
能善意趣。
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
已能領受成解脫義(已上經文)四三智者。
加行·根本(亦名正體亦名正智)後得三智。
此三名所據佛說未考(俟後來君子)無著菩薩攝大乘論(無性釋八七丁論文)頌曰。
如啞求受義(義謂境也)如啞正受義。
如非啞受義。
三智譬如是(此間有二頌。
愚求受。
及五識求受之兩頌。
文異義間。
恐煩惱今略)如未解于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
加行等(已上無著本論四頌中前後二頌也)無性釋雲。
如啞求受義者。
譬如啞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
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别求證真如。
而未能證。
寂無言說。
當知亦爾。
如啞正受義者。
譬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正證真如離諸戲論當知亦爾。
如非啞受義者。
如不啞人受諸境界。
亦起言說。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返照真如現證境界。
能起言教。
當知亦爾(乃至廣釋)如未解論求誦于論而未能誦。
如是加行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如溫習論領受文字。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如已聽習通達法義。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由如是等衆多譬喻。
如數次第。
喻加行等三智差别。
又複次顯根本後得二智譬喻差别。
本頌曰。
如人正閉曰。
是無分别智。
即彼複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虛空。
是無分别智。
于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已上無著頌文)無性釋雲。
由此二頌。
顯示根本後得差别。
閉目開目。
虛空色像。
俱顯二智是無分别。
是有分别。
是其平等。
是不平等。
其加行智。
未有所證故。
略不說。
又加行智。
是本智因。
其後得智。
是本智果。
是故且辨無分别智成所作事無分别智修成佛果(已上無性釋)廣如無性釋一(六丁)同八(十丁)世親釋八(十二丁)釋五四念處者。
身受心法之四。
舊譯雲四念處。
新譯雲四念住。
名異意同。
撿周記雲。
大乘無文作四念處而斷于惑。
法念名通。
以理而言得是法念而斷于惑(雲雲)至次章主釋文。
當并辨别。
謂大乘所觀真實道理。
一切法絕言體。
即可言法念處之總緣念處。
由是分别斷惑。
此一段意。
至次具明。
六五忍者。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姚秦鸠摩羅什三藏譯有二卷)第一卷教化品第三說。
佛言大王(波斯匿王)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
信忍上中下。
順忍上中下。
無生忍上中下。
寂滅忍上下。
名為諸佛菩薩修般若波羅蜜(乃至)廣說。
亦出本業璎珞經。
至下具明。
七六現觀者。
出成唯識第九(十六丁)現觀者。
疏九末(八丁九丁)雲。
現謂現前。
明了現前觀此現境。
故名現觀。
瑜伽論五十五。
及七十一說六現觀。
顯揚第十七說六或十八。
對法第十三說十。
攝論第六說十一。
具明如彼。
何等為六。
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
此思慧能觀察諸法共相。
引生暖等修惠。
加行道中觀察諸法。
此用最猛。
故于思偏立現觀。
暖等起修惠。
不能廣分别法。
不立為現觀。
)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
此信助惠現觀諸法。
令不退轉。
立退觀名。
信亦上品。
通漏(四加行)無漏(見道)現觀者。
慧現觀諸法故也)三戒現觀(謂無漏道共戒現行思無漏起。
為此現觀體。
由破戒令心不清淨故。
無漏觀不增明。
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也)四現觀智谛現觀(謂一切見道修道等根後無分别智。
不入無學智。
次究竟現觀攝故。
緣非安立諸法自相一切種智也)五現觀邊智谛現觀(謂現觀智谛現觀後。
諸緣安立世出世智。
世謂有漏出觀心。
出世謂無漏入住心也。
邊謂後邊智後得智也)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無生智等究竟位智。
即十智。
無學果位所有十智。
與小乘名同體異。
瑜伽七十一對法十一說)八七作意者。
前文具明。
瑜伽伽六十二·對法第九具說。
少有不同。
今準對法。
由是應解九七覺支者。
顯揚第二說。
一念·二擇法·三正勤·四喜·五輕安·六三摩地·七舍。
名七遍覺支(支謂分。
故亦雲七覺分)對法第十亦同說。
然說七覺支所緣境。
雲四谛如實性。
如實性者。
即是勝義。
清淨所緣故。
覺支自體者。
念擇法等與顯揚同。
複說覺支助伴。
雲彼相應心心法等。
複說同修習雲依止遠離·無欲·寂滅回向棄舍。
緣四谛境修習。
覺支修果者。
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
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已上對法第十)十八聖道者。
顯揚第二雲。
八聖道支者。
廣說如經一正見(謂于見道中。
得遍覺支時見清淨。
及于修道中。
安立後得遍覺支見清淨。
總合此二名為正見。
又對法十說。
正見者是分别支。
如先所證。
真實簡擇故)二正思惟(對法雲。
是論示他支。
如其所證。
方便安立發語言故)三正語(同雲。
由正語故。
随自所證。
善能問答論議決擇。
由此了知有見清淨)四正業(同雲。
由正業故。
往來進止正行具足。
由是了知有戒清淨)五正命(同雲。
如法乞求。
佛所聽許衣缽資具。
以正命故了知命清淨)六正精進(同雲。
是淨煩惱障支。
由此永斷一切結故)七正念(同雲。
是淨随煩惱障支。
由此不忘失正止舉相等相。
永不不容受沉掉等。
随煩惱故)八正定(同雲。
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
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道支助伴修習如覺支說。
修果者。
謂分别論示他。
令他信。
煩惱障淨。
随煩惱障淨。
最勝功德障淨故(已上對法文)顯揚論說二正思惟已下。
于修道中。
與無漏作意相應觀察思惟性等。
【章】初唯識斷障已如前辨抄曰。
發端三文之中。
三十觀别分别。
此中十文。
此即初唯識觀斷障。
上唯識章中明故。
今略雲已如前辨。
【章】二二空人(至)故言不斷抄曰。
十文之中。
二二空觀斷障。
此中二文。
初人空觀斷障。
後法空觀斷障。
此即初也。
人空觀唯等者。
明約二乘人空觀。
但斷煩惱障等現
舉三慧俱為加行之證。
對法是第九卷(七丁右已下取意文)加行俱道亦伏惑者。
秋篠釋雲。
加行道亦伏惑等者。
即對法論第九卷文也。
然加行道亦伏惑六字。
即後文也。
了相勝解猶未斷惑等十二字文。
是前文也。
今合前以為一文(雲雲)基辨今披讀對法論第九卷。
如秋篠言。
對法論第九(明本第九卷自七丁右初至八丁右)說七作意舍三品惑次第文曰。
又由了相(由定地作意。
見欲界中過患等故。
了達鹿相。
初定中此相無故名為靜相。
是名了相作意)作意。
發希願心。
為正了知所應斷所應得為斷故。
為得故由勝解(如是了相作意。
猶為聞思之所間雜。
從此已上超越聞思。
一向修相緣*鹿靜相。
以為境界。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數數思惟如所尋思*鹿靜性相。
是名勝解作意)作意為所求義發正方便。
由遠離(由修習此故。
最初斷道生彼俱行作意名遠離作意)作意舍上品惑(上品者粗品)由攝樂(由此能斷上品煩惱故。
及能遠離彼品粗重故。
此觀行者。
複欣樂上斷。
見上斷功德已。
觸少分遠離喜樂。
為欲除去惛睡眠。
時時修習淨妙作意。
以悅其心。
是名揚樂作意)作意舍中品惑。
由觀察(如是正修行者。
方便善品所資持故。
令欲界系煩惱纏垢不複現行。
因此為欲審察煩惱斷與未斷。
複更作意觀察。
彼生随順淨相。
是名觀察作意)作意安心于所證。
遠離增上慢。
由方便究竟(如是行者。
數數觀察進修對治。
為令欲界一切煩惱于暫時間得離系。
故此對治道相應作意。
是初靜慮最後方便故。
名方便究竟作意)作意舍下品惑。
由方便究竟果(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初靜慮俱行作意。
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作意。
領彼所修作意修果。
如為證入初靜慮定修七作意。
如是乃至為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
如應當知(已上對法第九卷七丁右已下八丁右所說七作意未斷與方斷之文也)複第九卷(十一丁左)說修道中方便道文雲。
方便道者。
謂由此道能舍煩惱。
所以者何由正修如是道時。
能漸舍離各别上品等煩惱所生品類粗重一分漸得轉依。
是名修道中方便道(雲雲)基辨詳雲。
秋篠釋意。
加行道亦伏惑。
對法論文在後。
了相勝解二作意未斷惑等。
同論文在前。
今此引用以在後文置前。
亦以在前之文置于後。
合為一文引之。
秋篠所言。
然對法第九所說方便道。
能舍煩惱等文。
是修道中方便道。
非見道前有漏四道中加行道之說。
對法第九不說見道前有漏四道中加行道故。
秋篠雲前後别處文合為一文引為證。
恐不穩當。
修道中方便道。
通有無漏。
今所舉有義。
有漏四道中初起加行道。
如何雲以修道中方便道為證。
對法論中第九卷。
不見說有漏四道伏惑文。
第八卷中。
雖有說資糧加行二位行相文。
不說四道伏惑。
故亦不當基辨詳雲。
此初有義為引證對法文。
應但以了相勝解等三句。
加行道亦惑六字。
恐文錯亂欤。
當以此六字置修慧為近之下解。
若爾此六字文。
為明修慧為近加行所由之句。
而次牒故對法雲。
以了相勝解猶未斷惑遠離方斷之文。
成資糧·加行二位修慧專注。
遠離作意俱起。
最初斷道生之義。
以前所引對法論文義意炳然。
且并讀周記。
舉此初有義立聞思是遠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了相勝解二是聞思。
遠離一是修慧之證雲。
對法論既言了相勝解不能斷惑遠離能斷(雲雲)由是檢察。
周記舉有義為證對法文無加行道亦伏惑文。
但舉了相勝解已下文。
加行能伏惑文。
附有義成修慧為近句末。
不雲對法既言。
非為證也。
由是可知是此六字錯亂。
今問。
初有義為證對法論文。
了相勝解猶未斷惑。
遠離方斷(雲雲)既雲未斷及斷。
何故以此文成加行道亦伏義。
答。
此有漏四道所論。
加行道伏惑總雲斷也。
有漏道無證真斷不待論也(基辨私釋了勝二作意未斷惑遠離方斷文雲。
了相作意。
聞思間雜修勝解作意思惟尋思之修十六故未能伏惑。
今雲未斷。
遠離作意。
此雖有漏唯修慧與無漏無間為近加行即伏盡惑。
今雲方斷已上有漏四道伏惑雲初有義已)。
【章】有義初以(至)未為正位抄曰。
辨有漏四道二有義中第二有義。
此義立有漏無間道伏惑加行道無伏惑義後入修時等者。
文意雲。
後謂加行道後念。
其後念入修慧時。
與見道無漏無間隔故。
則約鄰次雲無間道。
此亦雖加行道所攝。
後念入修慧時。
能以修慧伏惑也。
彰與無漏入見無間隔故。
雲即無間道等也對法等說等者。
會初有義為證對法論文。
秋篠釋雲。
此師意顯。
加行唯聞思慧。
若入修慧即無間道。
對法等說。
了相勝解不斷惑者。
依斷初三品猶未盡說至遠離時。
三品方盡。
此時得斷名據實初二能(能伏名能)纂雲。
詳此後說。
理雖可爾。
而違瑜伽以七作意配四道文。
故六十二雲。
了相·勝解。
方便道攝。
遠離·究竟。
無間道攝。
攝樂作意四種道攝。
觀察作意勝進道攝。
既雲方便道攝。
故知。
了相·勝解猶未伏惑(已上初有義師難後師)後有義師通初師難雲。
瑜伽三十三雲了相·勝解名厭壞對治。
故知伏惑(已上秋篠)今雲。
此釋尤妙。
盡後師意又周記所釋。
亦與秋篠稍同會初師引對法雲。
七作意伏九品惑。
初三作意。
伏初三品等。
對法論談初二作意未能伏盡三品惑故名不斷惑。
非初二作意不斷初二品惑(雲雲)不伏惑者。
秋篠所覽本。
作不斷惑者。
周記如現本。
周記雲。
有漏慧伏故名斷(雲雲)如斷伏令不現行亦名斷。
今此文意。
了相勝解二作意生。
初三品中。
但伏初二猶未伏盡故。
示不伏盡雲未斷惑。
遠離伏盡初三故雲方斷。
是後師意。
故秋篠為好。
周記亦無違害。
初三品者。
九品惑為上中下三。
其上三品雲初三品。
據貴初伏者。
至遠離作意生。
伏三品已如斷不理。
今雲方斷。
據實初二作意。
但應雲伏。
是此一句意。
若為谛觀等下。
後有義詳說自所立。
為谛觀入見道等者。
若為四谛十六行相觀。
欲入見道時。
谛觀已前六行智。
皆非伏惑。
菩薩伏見惑時。
不欣上厭下故。
加行能伏者等者。
入見道前加行。
即四谛十六行觀故。
是六行也。
此加行智。
雖有漏能伏惑。
此無間能引見道無漏智斷惑故。
不雲加行位斷。
雲無間道斷。
周記釋雲。
斷惑見道前。
有漏加行能伏惑者。
是彼見道無漏智無間隔。
約鄰次雲無間道斷也有漏道中等者。
彼入見道加行智位。
進無漏力雖有伏惑。
不作意伏故。
今雲無折伏。
不為正伏位也(已上)(由秋篠私注)又周記意雲。
見道已前遠有漏加行位。
未廣折伏名為拆伏未得。
正加行位。
更陶練已得為加行(已上周記意)。
【章】後時亦通(至)無漏加行抄曰。
明菩薩乘有無漏四道三文中。
上來辨有漏四道竟。
此下二明無漏四道。
周記科雲。
此約見道後雖無害為通漫。
後時者。
入見道後時之加行道時雲後時也。
亦通修慧加行者。
亦謂亦于引無漏智有漏道最後念修慧加行。
此最後念有漏修慧為加行道。
引無漏智。
當念加行道無漏才起。
彼修慧加行屬無間道。
即斷惑種。
此當一念。
不可分有無漏修慧加行故。
如辨來蘆因果俱時故。
今雲亦通。
修慧加行言具有無漏。
如明與闇。
闇全分是明相亦為闇。
明全分是見闇其無漏道初起之時等下。
正明無漏初起後。
體無漏雖少分無有漏相。
得雲有漏修慧為加行道始得見道無漏今斷惑種。
如闇全分成明已後。
此明是闇去成明必有漏修慧等者。
四善根位四尋思四如實等。
修慧之得修增長。
今始得見道無漏斷惑種也後時亦得無漏加行者。
明入見已後至修道位。
亦以有無漏智為前加行。
謂見道已上。
同有漏加行趣求所證(證真如)所引(無分别根本智斷惑)亦得無漏根後二智。
趣求以上地勝進滅。
為進上地之加行道也。
【章】然加行智(至)如常分别抄曰。
三明三智有四道四道有三智。
謂如本疏釋。
以三智中加行智亦無分别。
此有漏道亦有加行·無間·解脫。
前言有漏攝彼三道。
後言加行為簡三智中根本後得智别故(已上疏文)基辨雲。
有漏四道中。
加行道自易了知。
有漏無間·解脫二道相如之何。
答。
無間道。
有漏修慧住定。
入靜細相。
起能伏惑智。
至四如實觀。
是為無間。
解脫道能伏惑已。
猶斷惑盡。
是為解脫。
勝進道。
有無不定對法論九雲。
勝進道者。
謂為斷或伏餘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脫名勝進道。
望此前品。
則是勝進道(已上對法論意約道理論)雖八地上等下。
通伏難。
難雲。
若加行智必通四道。
則八地已上。
任運無功用無漏起。
如何雲有加行智耶。
答。
如章文如常分别者。
本疏十末(二十四丁右)雲。
問。
加行智通無漏不。
答。
不通。
八地以上無加行智。
亦無于有漏心故也。
問。
若爾對法論第十等如何通耶。
說金剛心有二。
一加行道攝。
二無間道攝也。
答。
無違也。
以無漏心。
任運趣入根本智故。
如前已說。
名加行道。
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
有趣求彼。
但是前加行道。
而非趣求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雲。
複對雲論。
據二乘等。
通說金剛心有二。
非謂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說亦通無漏。
八地等無者。
無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
八地以去。
有任運趣求故。
今此初說加行唯有漏。
如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
不簡菩薩故(已上本疏十末二十四丁)。
【章】第五依觀分别者抄曰。
當章十門之中第五門。
此中發端三文。
今此文三文中初标牒由十觀辨斷障。
【章】觀有十種(至)十八聖道抄曰。
發端三文中。
第二舉十觀名。
觀者梵雲毗缽舍那。
此翻雲觀。
正慧為體。
觀是智見明慧等名之差别。
慧謂簡擇為義。
簡擇法相。
周審觀察。
普遍尋思。
與止俱行心心所法為體。
解深密經三分别瑜伽品說。
若緣總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所有妙慧。
是名為智。
若緣别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所有妙慧是名為見(雲雲)又對法論十(十一丁)雲。
立四種道。
或有一類。
已得奢摩他非毗缽舍那。
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毗缽舍那。
或有一類。
已得毗缽舍那非奢摩他。
此類依毗缽舍那。
進修奢摩他。
或有一類。
不得奢摩他。
亦非毗缽舍那。
此類專心制伏沉掉。
雙修二道或有一類。
已得奢摩他及毗缽舍那。
此類奢摩他毗缽舍那二道和合。
平等雙轉。
此中依于止觀說四種道。
初已得止故。
宴坐住心。
乃至平等攝持。
未得觀故。
還複宴坐依三摩地簡擇諸法。
乃至周審觀察第二與此相違。
第三二俱未得。
雙修修習。
謂聽聞法。
由受持門進修正觀。
此為先進修止是修次第。
第四已得二種相應俱轉(已上論文)具說止與觀别。
如對法論十(十一丁一)及第一卷。
當知。
止有九行。
觀略有四種。
大乘學者。
不可有不了知。
依觀分别者。
能分别是觀。
即能斷。
所分别是障。
即所斷。
謂正慧起位相有别。
自能所斷差别。
今旦舉十觀品分别能斷所障。
故雲依觀分别也。
一唯識者。
如成唯識論說。
及辨今家所傳。
如唯識章中二二空者。
分别人·法二空觀随乘有差。
所斷亦有差别。
三三慧者。
分别聞·思·修位有漏無漏四道。
慧自差别明所斷異。
佛說三慧者。
深密經三。
佛告慈氏言。
善男子。
聞所成慧。
依止于文。
但如其說。
未善意趣。
未現在前。
随順解脫。
不能領受成解脫義。
思所成慧。
亦依于文。
不唯如說。
能善意趣。
未現在前。
轉順解脫。
未能領受成解脫義。
若諸菩薩奢摩他毗缽舍那修所成慧。
亦依文亦不依文。
亦如其說。
亦不如說。
能善意趣。
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
已能領受成解脫義(已上經文)四三智者。
加行·根本(亦名正體亦名正智)後得三智。
此三名所據佛說未考(俟後來君子)無著菩薩攝大乘論(無性釋八七丁論文)頌曰。
如啞求受義(義謂境也)如啞正受義。
如非啞受義。
三智譬如是(此間有二頌。
愚求受。
及五識求受之兩頌。
文異義間。
恐煩惱今略)如未解于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
加行等(已上無著本論四頌中前後二頌也)無性釋雲。
如啞求受義者。
譬如啞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
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别求證真如。
而未能證。
寂無言說。
當知亦爾。
如啞正受義者。
譬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正證真如離諸戲論當知亦爾。
如非啞受義者。
如不啞人受諸境界。
亦起言說。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返照真如現證境界。
能起言教。
當知亦爾(乃至廣釋)如未解論求誦于論而未能誦。
如是加行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如溫習論領受文字。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如已聽習通達法義。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由如是等衆多譬喻。
如數次第。
喻加行等三智差别。
又複次顯根本後得二智譬喻差别。
本頌曰。
如人正閉曰。
是無分别智。
即彼複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虛空。
是無分别智。
于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已上無著頌文)無性釋雲。
由此二頌。
顯示根本後得差别。
閉目開目。
虛空色像。
俱顯二智是無分别。
是有分别。
是其平等。
是不平等。
其加行智。
未有所證故。
略不說。
又加行智。
是本智因。
其後得智。
是本智果。
是故且辨無分别智成所作事無分别智修成佛果(已上無性釋)廣如無性釋一(六丁)同八(十丁)世親釋八(十二丁)釋五四念處者。
身受心法之四。
舊譯雲四念處。
新譯雲四念住。
名異意同。
撿周記雲。
大乘無文作四念處而斷于惑。
法念名通。
以理而言得是法念而斷于惑(雲雲)至次章主釋文。
當并辨别。
謂大乘所觀真實道理。
一切法絕言體。
即可言法念處之總緣念處。
由是分别斷惑。
此一段意。
至次具明。
六五忍者。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姚秦鸠摩羅什三藏譯有二卷)第一卷教化品第三說。
佛言大王(波斯匿王)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
信忍上中下。
順忍上中下。
無生忍上中下。
寂滅忍上下。
名為諸佛菩薩修般若波羅蜜(乃至)廣說。
亦出本業璎珞經。
至下具明。
七六現觀者。
出成唯識第九(十六丁)現觀者。
疏九末(八丁九丁)雲。
現謂現前。
明了現前觀此現境。
故名現觀。
瑜伽論五十五。
及七十一說六現觀。
顯揚第十七說六或十八。
對法第十三說十。
攝論第六說十一。
具明如彼。
何等為六。
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
此思慧能觀察諸法共相。
引生暖等修惠。
加行道中觀察諸法。
此用最猛。
故于思偏立現觀。
暖等起修惠。
不能廣分别法。
不立為現觀。
)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
此信助惠現觀諸法。
令不退轉。
立退觀名。
信亦上品。
通漏(四加行)無漏(見道)現觀者。
慧現觀諸法故也)三戒現觀(謂無漏道共戒現行思無漏起。
為此現觀體。
由破戒令心不清淨故。
無漏觀不增明。
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也)四現觀智谛現觀(謂一切見道修道等根後無分别智。
不入無學智。
次究竟現觀攝故。
緣非安立諸法自相一切種智也)五現觀邊智谛現觀(謂現觀智谛現觀後。
諸緣安立世出世智。
世謂有漏出觀心。
出世謂無漏入住心也。
邊謂後邊智後得智也)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無生智等究竟位智。
即十智。
無學果位所有十智。
與小乘名同體異。
瑜伽七十一對法十一說)八七作意者。
前文具明。
瑜伽伽六十二·對法第九具說。
少有不同。
今準對法。
由是應解九七覺支者。
顯揚第二說。
一念·二擇法·三正勤·四喜·五輕安·六三摩地·七舍。
名七遍覺支(支謂分。
故亦雲七覺分)對法第十亦同說。
然說七覺支所緣境。
雲四谛如實性。
如實性者。
即是勝義。
清淨所緣故。
覺支自體者。
念擇法等與顯揚同。
複說覺支助伴。
雲彼相應心心法等。
複說同修習雲依止遠離·無欲·寂滅回向棄舍。
緣四谛境修習。
覺支修果者。
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
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已上對法第十)十八聖道者。
顯揚第二雲。
八聖道支者。
廣說如經一正見(謂于見道中。
得遍覺支時見清淨。
及于修道中。
安立後得遍覺支見清淨。
總合此二名為正見。
又對法十說。
正見者是分别支。
如先所證。
真實簡擇故)二正思惟(對法雲。
是論示他支。
如其所證。
方便安立發語言故)三正語(同雲。
由正語故。
随自所證。
善能問答論議決擇。
由此了知有見清淨)四正業(同雲。
由正業故。
往來進止正行具足。
由是了知有戒清淨)五正命(同雲。
如法乞求。
佛所聽許衣缽資具。
以正命故了知命清淨)六正精進(同雲。
是淨煩惱障支。
由此永斷一切結故)七正念(同雲。
是淨随煩惱障支。
由此不忘失正止舉相等相。
永不不容受沉掉等。
随煩惱故)八正定(同雲。
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
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道支助伴修習如覺支說。
修果者。
謂分别論示他。
令他信。
煩惱障淨。
随煩惱障淨。
最勝功德障淨故(已上對法文)顯揚論說二正思惟已下。
于修道中。
與無漏作意相應觀察思惟性等。
【章】初唯識斷障已如前辨抄曰。
發端三文之中。
三十觀别分别。
此中十文。
此即初唯識觀斷障。
上唯識章中明故。
今略雲已如前辨。
【章】二二空人(至)故言不斷抄曰。
十文之中。
二二空觀斷障。
此中二文。
初人空觀斷障。
後法空觀斷障。
此即初也。
人空觀唯等者。
明約二乘人空觀。
但斷煩惱障等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