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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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立。
說能斷道唯第六識立善性起有分别故說五識身等者。
五識身無記性無分别故。
無染無離染。
如宗輪疏釋。
成實論師等者。
示成實論師能斷依識說非六識者。
意言。
說六識非能斷道。
是成實師所立。
識是無記者。
此師意。
非通三性不為能斷周記釋此師能斷依識雲。
此即許有心所宗。
初念名識。
第二名受。
第三名想。
第四名行。
但此一心義分有四。
行是造作故。
通三性名為斷道(雲雲)但依第四等者。
四心中第四。
成實論說意識四心。
四心者。
一識·二受·三想·四行。
此中初三無記。
第四行心通于三性。
此師意顯。
凡夫世俗不得斷惑。
聖人聖慧方能斷煩惱。
能斷智慧非六識俱。
以彼論師說識無記故。
但依第四末後行心智慧正斷(是成實論意。
基辨私案)。
【章】大乘唯在(至)故說非也抄曰。
三明大乘所立唯在第六等者。
彰大乘立能斷識唯在第六非在餘識退及離欲等下。
舉能斷唯在第六證。
退者離欲退。
凡夫伏惑必有退故。
瑜伽一說。
雲何離欲退。
謂性暖根故。
新修善品者。
數數思惟彼形狀相故。
受行順退法故。
煩惱所障故。
惡友所攝故。
從離欲退(雲雲)及離欲者。
離欲有伏與斷别。
伏有退。
聖人斷種。
一向不退。
瑜伽一說。
雲何離欲。
謂随順離欲根成熟故。
從他獲得随順教論故。
遠離彼障故。
方便正修無倒思惟故。
方能離欲(雲雲)為第六不共業等者。
舉唯在第六之證。
瑜伽第一(十丁)說文。
諸意識望餘識身有勝作業。
謂分别所緣審慮所緣。
若醉若狂。
若夢若覺。
若悶若醒。
若能發起身語業。
若能離欲。
若離欲退。
若斷善根。
若續善根。
若死若生等○既雲不共業。
彰此勝業唯在第六餘識所無。
次雲餘識不能。
章主文。
簡餘識非斷道。
平等智起下。
通伏疑文。
伏疑雲。
何故第七識非能斷。
第七為第六不共根。
能與力故。
今通雲。
見道平等初起。
由第六妙觀所引生故。
說第七非斷道。
【章】三若能斷(至)非依他識抄曰。
當門四段第四。
能斷性依識分别。
此有二。
一真識·二淨識。
初是無為。
後是有為。
今取真性圓成識為能斷性故。
非依他識。
如上已辨。
上來第三門竟。
【章】第四依道(至)道勝進道抄曰。
自下當章第四門。
此門論辨四道中何道能斷道耶也。
此中有八段文。
初标門舉四道名。
二舉四道名義。
三明有無漏有四道。
論四道中能斷道。
四會相違寄難成。
五重會釋二論意。
六明菩薩乘四道。
七三乘四道能斷對辨。
八以三慧。
辨菩薩乘有無漏四道。
今即初也。
廣說四道。
瑜伽(六十九)顯揚對法(八·九)唯識(九·十)明四道在處。
諸師同說。
資糧位等五位之中。
唯修道位具起四道。
若見道中起。
諸師所說不同。
或由瑜伽論。
說見道是速進道故。
雲見道不具四道。
或相傳言。
但無加行。
有餘三道也。
【章】加行者加(至)修餘勝道抄曰。
二釋四道名義。
文自可解。
此中加用欣求四字。
加行道之為要無欣求意。
不能名加行道。
無隔能斷。
無間道之為主。
證無為為解脫道之要。
修餘勝道為勝進道之要。
若阙此要。
雖無漏智不名四道。
【章】此四皆通(至)道能斷惑抄曰。
三明有無漏有四道。
論四道中能斷道。
此中有四。
初問起。
二約二乘明無漏斷道。
三結成四道中能斷道。
四明有漏斷道。
今即初問起也何道能斷惑者。
此有無漏四道中。
以何道為能斷耶。
是問起之意也。
【章】成唯識論(至)或别或總抄曰。
自下二約二乘明無漏斷道。
此中有二。
初舉論文。
二章主文。
辨斷非斷。
今即初也。
漸斷障時等者。
意言。
二乘根鈍。
漸漸斷一一障品時。
必九品各别起無間·解脫。
是難斷故。
無間斷一品。
次起其解脫道。
加行勝進等者。
意言。
由有九品漸漸能斷者故。
說加行·勝進二道。
異餘二道各别起相。
若一觀中随斷多品。
總一加行後一勝進。
今雲或别或總。
若修道中。
各别起無間·解脫。
九品雲或别。
此非見道。
一加行一勝進雲或總難故。
九品别能斷雲或别易故。
一加行一勝進雲或總也。
【章】此文意說(至)粗重性故抄曰。
此二章主文。
辨斷非斷加行趣斷等三句。
彰修道中非斷。
無間解脫等下。
明鈍根二乘無間解脫各别起。
起此不能等者。
意言。
二乘者若鈍根。
起此無間解脫二道。
不能以其起中一道。
即為次加行勝進二道或三道行相。
各别每品起無間解脫。
即為三道等者。
秋篠雲。
言二道者。
有本雲二道。
有本雲三道。
并無違也。
若作三道。
則約斷第二品無間道說。
起此第二品無間道時。
不能望初品為解脫。
望第二品為無間。
望第三品為加行。
若作二道者。
如起無間道斷一品已。
即起第二念解脫。
此第二念解脫。
不能望第二品為無間道。
其第二品。
要别起無間解脫。
以根鈍故。
乃至九品亦爾。
次第超越亦爾(雲雲)第九卷雲下。
舉四道中無間解脫。
為能斷道證。
此以大乘答小乘難文。
成小乘無間解脫别立。
成唯識第九(二十八丁)之文。
若由論意解則此通難。
小乘難雲。
我無間道猶有惑得。
可起解脫道與得相違。
今汝無間道。
已無惑種。
何用複起解脫道為用之何用。
論文答此難有二意。
斷惑證滅等三句。
論中初答小乘難大乘文也。
意言。
雖無間道已無惑種。
證彼無為有此用别起解脫道也。
期心别故者。
前加行時前斷惑次證滅。
期心别故。
今正斷時。
前斷後證。
解脫道中等三句。
論中答小乘難大乘後文也。
意言。
無間道斷惑種。
解脫道舍二障品無堪任性。
為此用别。
起解脫道。
【章】故無間解(至)二種道也抄曰。
論四道中能斷道。
第三正結成四道中能斷道。
無間斷随眠等四句。
明二念立二能斷道由。
【章】若有漏六(至)解脫不别抄曰。
同第四明有漏斷道若有漏六行等者。
二乘前三果人作六行觀。
是唯無漏。
聖者由六行觀力。
斷下染生上地。
今文明有漏六行為四道。
初果已前觀。
若粗障三随一等者。
婆沙評家說。
今為大乘義。
如文可知。
加行勝進等者。
秋篠雲。
别起九道名之為别。
若合二三等名為總也(雲雲)今雲。
秋篠所言一往說也。
謂六行下三随一為無間。
上三随一為解脫。
此雲别也。
加行勝進。
亦就别起雲别也。
或二或三總合。
解脫無間雲總也。
加行勝進亦爾總也。
同前者。
同無間·解脫總别。
雲加行·勝進總别。
雲同前總别也。
二乘無漏道下。
以無漏二道。
例立有漏無間解脫别念起理。
此上。
【章】然對法論(至)不相違也抄曰。
當門八段文中。
第四會相違。
寄難成。
舉違文難。
對法論第九(十二丁)之文也。
彼全文雲勝進道者謂為斷餘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脫道名勝進道。
望此品則名勝進道(雲雲)今雲。
今文後品上。
加為斷二字可解何故唯識等二句。
正難唯識依别下。
正會成。
會意言。
依此品加行外。
更别起勝進說為唯識意。
唯約後品所有加行等進前道理。
為皆前品勝進。
為對法意。
各據一偏語故。
雲理不相違也。
【章】若準此義(至)亦後加行抄曰。
八段文中。
第五重會二論意準此義者。
前文所會依别修行相。
又及約道理進前義今雲此義。
此言承上。
如是之意。
今準如是義重會也。
别修等者。
九品别别修斷行相加行勝進二道。
如成唯識十(三丁)所說或總或别。
可會對法論文。
如何會耶。
謂為斷前品對治餘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脫三道。
自對治前品已。
進後品斷勝進。
此勝進約九地中一地九品合邊。
立前後品雲。
則一加行一勝進。
是或總攝。
若以此前後品。
約九九八十一品别别斷邊雲。
則别别一品斷加行無間等三道。
進斷别别後品勝進道。
是以唯識所說會對法文。
若道理論下。
準前會對法義。
會唯識文。
如何會之耶。
謂前一地九品合斷四道。
能引後一地九品合斷四道故。
前斷四道。
皆後斷四道加行。
亦前品合斷四道。
後斷四道勝進。
是約或總。
又前品斷無間道。
後品斷無間道之勝進。
前品解脫。
後品無間加行。
如是九九八十一品。
各各别修前後。
有加行勝進理。
是以唯識或别。
會對法文。
由是二論理自無違。
二論文意互和會已。
【章】唯識複雲(至)二乘何别抄曰。
八段文中。
六明菩薩乘四道。
論第十文也。
漸斷障等者。
菩薩漸漸斷二障位。
不别别起無間解脫。
本疏釋雲。
如初品無間。
至第二念。
即為解脫。
初品無間。
望第二品為加行。
次次準之。
能斷證故者。
能斷能證。
即如次無間·解脫。
皆容具有者。
四道具有。
此依菩薩等下。
章主文念念行相者。
一念一念。
四道别修行相。
皆能具足不爾道理下。
立大小乘斷道有别理。
【章】依此所說(至)皆不說能抄曰。
八段文中。
七三乘四道能斷對辨。
此中有二。
初明二乘異生能斷。
二明菩薩乘能斷。
今即初也。
及餘異生者。
二乘種姓餘異生故。
地前直往種姓。
有漏無漏道等者。
本疏雲。
有漏四道。
通上二界十地心起。
謂未至·中間·四禅·四無色。
欲界心唯有加行·勝進。
無漏四道。
除有頂心皆通四道(雲雲)今雲。
有漏四道。
二乘·頓悟異生所修。
無漏四道。
二乘·菩薩聖者所修。
皆不說能者不說能斷。
【章】菩薩利根(至)然有差别抄曰。
二明菩薩能斷。
四道皆能者。
菩薩念力具四道故。
一一皆能。
有漏四道皆能伏。
無漏四道能伏能斷。
伏唯障體等者。
瑜伽論曰。
擇滅有二。
一滅惑無間。
二滅果無間。
業名斷者。
據不生說也(雲雲)今雲唯障體者。
伏現行唯二障體上用伏。
于業果不雲伏也。
亦言亦二障體或二皆通者。
周記釋雲。
或二皆通者。
漏通伏體及業果。
無漏雙斷業果及體(雲雲)斷必證真者。
斷惑種。
如與智冥合。
明來暗去能斷故。
雲必證真也菩薩伏障等者。
釋上句伏不必爾由。
菩薩修道。
由初地證真。
伏第二地所知障。
乃至第十地。
如是由前地證真伏後障也。
故雲證真亦伏二乘異生等未必能爾者。
二乘異生未必能證真亦伏。
如六行觀伏等。
然有差别者。
明二乘異生等不必爾有差别。
秋篠釋此一句作兩說。
初說雲。
此文屬上。
所以爾者。
二乘異生。
斷伏于障各有差别。
略有三類。
一雲。
八十一品類别斷。
此依漸斷。
二乘者斷及異生斷。
二雲。
随其凡位已伏多少。
入見以後。
便次第斷。
如倍離欲全離欲等。
三雲。
各為九品斷。
束三界九地一切煩惱。
總為九品斷。
如頓出離等。
此等類别。
故雲然有差别(已上初說畢)後說雲。
此文屬下文令冠有漏四道初起之句。
伏斷于惑有二師義。
如下自說。
今存彼意。
故雲然有差别(已上後說義)基辨詳雲。
秋篠初說。
以二乘異生斷伏有三類。
釋然有差别文未穩。
亦後說義不當。
下有漏四道已下文。
非說二乘異生伏斷文故。
不可用說。
今謂。
此四字意。
二乘有證真亦伏。
亦修六行等無證真。
唯有伏理。
異生一向無證果亦伏。
是雲然有差别也。
【章】有漏四道(至)遠離方斷抄曰。
八段文中。
八以三慧辨菩薩乘有漏無漏四道。
此有二有義。
今即初有義也。
有漏四道二句。
牒今所釋。
有義三慧等下。
初有義也。
問。
三慧俱為加行言中。
修慧即為加行。
何故次複雲修慧為近耶。
答。
由秋篠釋雲。
三慧為加行者顯遠加行也。
修慧為近者。
顯近加行也。
修慧有二。
一雲。
未有相續。
即了相作意所攝修慧故。
對法(論第九七丁。
五行)雲。
由定地作意。
由此文證故知。
了相作意體非聞思。
唯是修慧。
由未相續專注故為散善。
聞思之所聞雜故。
總相雲三慧為加行。
二雲。
已相續即勝解作意所攝修慧。
故對法(論第九七八行)雲。
從此已上超越聞思。
即勝解作意名為聞思。
所雜一向唯是長時修慧。
今雲修慧為近者。
據此而說。
此文稍幽。
學者應思(已上秋篠)今雲。
秋篠所釋由對法論文。
明三慧俱為加行。
及修慧為近之兩義。
實為允當。
然釋為近為遠今少不審。
今由對法助解雲。
了相作意時。
三慧俱間雜起。
為能斷果(遠離作意)為遠加行。
未修慧相續故。
散善聞思隔能斷果。
而此了相作意不起。
次勝解遠離二作意。
無起所由故。
雖疏遠名為加行方便。
複由此遠加行。
已至修慧相續。
勝解作意思惟粗靜相故。
因如是修習故。
最初斷道俱行遠離作意生起。
此是由修慧專注相續故。
至斷果生。
相續修慧。
為斷果親近加行故。
雲修慧為近也。
問。
由對法文。
初二作意中。
了相多分聞思間雜。
勝解生時。
雲數數思惟如所尋思粗靜相。
何故但雲修慧為近。
不雲修思為近耶。
答。
三慧生相。
就大小乘所修各别。
及界地異。
諸門多端。
具明如三慧章。
今且就菩薩乘所修入見道位加行。
答。
釋來問。
成唯識第九說。
唯識相性。
資糧位中。
聽聞思惟能深信解。
在加行位。
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雲雲)章主釋彼文意說。
四十心位。
起聞·思·慧修習唯識。
四善根後方起修慧。
從多增修非理實爾。
又舉非理實爾證雲。
華嚴經中。
說十住初發心住八相成道。
能現神通(今雲。
非修定力。
則不能現八相成道之相。
故如十住位初由修慧入定)又雲。
瑜伽六十九說。
毗鈔舍那菩薩(今雲。
住現修行菩薩名毗缽舍那菩薩也)若定(居欲界身修上界定雲若定)若生(依身生上界起他界心雲若生)以無色界心。
了三界法及無漏法(雲雲)章主釋此證文雲。
此非決擇分位(初地入無漏後雲決擇分位。
資糧位地前故雲非也)不生彼故(資糧位菩薩不生無色界故)彼地無故。
故資糧位起修慧行。
未能觀理也。
加行位中方能觀理。
雖決擇分體唯修慧。
位起聞思。
欲思身故。
于見道位。
唯有修慧。
内觀谛理。
非散心故。
彼聞·思·慧。
種子得修。
于修道位。
七地已前。
定散心間皆容得起(雲雲)(已上三慧章中義。
此次亦有明八地上義說三慧文。
今明别體三慧故略之)由此等章主釋當知。
資糧位中三慧間雜生起。
為加行道。
四善根位雖修慧長時續。
居欲界身。
聞思并起。
而住諸靜慮心修慧起故。
假令少思慧起。
随修慧中。
聞慧俱種子得修。
以助修慧故。
但雲修慧為近。
不雲修思為近也。
又因約界地異明三慧起者。
欲界地心修。
但有聞思二慧。
若不定界地(今雲。
不定何界地心入定雲不定界地)非離染地(不離欲心)設欲修時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行相粗故(由是欲界散心無修慧)色界地有二。
謂聞修二慧。
若欲思時。
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細故(由是可知。
不住初靜慮心。
無修慧起。
由了相作意不生故。
如前引對法論文)由此(色界無思雲此。
思但欲界心雲雲)無色亦無思慧。
上地雖有慧與思俱。
不由思成相非明了。
諸善性者。
或生得。
或聞修定非思慧。
複因明三慧三界所在者。
聞慧通在六地。
欲界四靜慮及靜慮中聞。
或加初未至雲在七地。
思慧唯在一欲界地。
修慧有漏者十七地。
八根本八近分靜慮中間。
若無漏者。
在色界六。
除上三未至。
無色界中四根本地。
又周記釋有義三慧至遠離方斷之文雲。
此師意說。
聞思修三。
皆于為加行中。
聞思是遠。
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
是聞思。
遠離一種。
而是修慧。
對法既言了相。
勝解不能斷惑。
遠離能斷。
故知。
三慧斷有别也。
斷者。
有漏慧伏故名斷。
若約小乘。
有漏道能斷也。
如又燈(五末二十五丁)說(已上周記文)今詳雲。
此周記釋可謂粗漫。
此中雲聞思是遠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與如前已明秋篠由對法論文意之所釋。
并讀觀察。
當知周記所釋通漫。
檢章主意。
如三慧章中明。
以界地辨雲。
欲界地但有二。
聞思所成慧。
不定界地非離染地。
設欲修時。
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
行相粗故(雲雲)又雲。
色界地有二。
謂聞修所成。
若欲思時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細故(雲雲)由是資糧位中觀理。
修慧由不專注。
由入定地作意。
見欲界中過患等故。
了達粗相是了相作意。
體非聞思。
唯是修慧。
由不專注故為散善。
聞思間雜修慧。
出三慧為加行。
為能伏遠自故。
名遠加行(如上已明)故周記釋通漫。
不辨别加行義名遠俱聞思不加行故。
周記中複雲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是聞思。
遠離一種而是修慧。
引用今此有義為證對法文。
成三慧斷有别。
尤為粗釋。
至次文應具辨。
修大乘者。
先識三慧及七作意大小乘所立别。
而思惟大乘教法。
當能令善根界得增長。
能正悟入所求實義。
能令所求事業成滿。
具如辯中邊說。
謂能趣入修治地故。
此三妙慧。
以十法行而為助伴。
十法行者。
一書寫。
二供養。
三施他。
四若他誦讀專心谛聽。
五自披讀。
六受待。
七正為他開演文義。
八諷誦。
九思惟。
十修習行。
章主釋雲。
初八法行名為聞慧。
第九法行名為思慧。
第十法行修萬萬所攝。
由此三慧。
于此大乘。
修諸法行。
獲最大果。
一最勝故。
二無盡故。
由能攝益他諸有情。
是故大乘說為最勝。
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
是故大乘說為無盡。
又雲。
三慧皆非生得。
非闇昧故。
并加行得。
加行善故。
用力(功力)方生。
明了解心所應得故。
由此應知大乘所說。
又雲。
聞為三慧因。
思為二慧因。
修為一慧因。
修為三慧果。
思為二慧果。
聞為一慧果。
(雲雲)由是聞思與修間生。
為勝修定遠因加行。
自可知已故對法雲等者。
初
說能斷道唯第六識立善性起有分别故說五識身等者。
五識身無記性無分别故。
無染無離染。
如宗輪疏釋。
成實論師等者。
示成實論師能斷依識說非六識者。
意言。
說六識非能斷道。
是成實師所立。
識是無記者。
此師意。
非通三性不為能斷周記釋此師能斷依識雲。
此即許有心所宗。
初念名識。
第二名受。
第三名想。
第四名行。
但此一心義分有四。
行是造作故。
通三性名為斷道(雲雲)但依第四等者。
四心中第四。
成實論說意識四心。
四心者。
一識·二受·三想·四行。
此中初三無記。
第四行心通于三性。
此師意顯。
凡夫世俗不得斷惑。
聖人聖慧方能斷煩惱。
能斷智慧非六識俱。
以彼論師說識無記故。
但依第四末後行心智慧正斷(是成實論意。
基辨私案)。
【章】大乘唯在(至)故說非也抄曰。
三明大乘所立唯在第六等者。
彰大乘立能斷識唯在第六非在餘識退及離欲等下。
舉能斷唯在第六證。
退者離欲退。
凡夫伏惑必有退故。
瑜伽一說。
雲何離欲退。
謂性暖根故。
新修善品者。
數數思惟彼形狀相故。
受行順退法故。
煩惱所障故。
惡友所攝故。
從離欲退(雲雲)及離欲者。
離欲有伏與斷别。
伏有退。
聖人斷種。
一向不退。
瑜伽一說。
雲何離欲。
謂随順離欲根成熟故。
從他獲得随順教論故。
遠離彼障故。
方便正修無倒思惟故。
方能離欲(雲雲)為第六不共業等者。
舉唯在第六之證。
瑜伽第一(十丁)說文。
諸意識望餘識身有勝作業。
謂分别所緣審慮所緣。
若醉若狂。
若夢若覺。
若悶若醒。
若能發起身語業。
若能離欲。
若離欲退。
若斷善根。
若續善根。
若死若生等○既雲不共業。
彰此勝業唯在第六餘識所無。
次雲餘識不能。
章主文。
簡餘識非斷道。
平等智起下。
通伏疑文。
伏疑雲。
何故第七識非能斷。
第七為第六不共根。
能與力故。
今通雲。
見道平等初起。
由第六妙觀所引生故。
說第七非斷道。
【章】三若能斷(至)非依他識抄曰。
當門四段第四。
能斷性依識分别。
此有二。
一真識·二淨識。
初是無為。
後是有為。
今取真性圓成識為能斷性故。
非依他識。
如上已辨。
上來第三門竟。
【章】第四依道(至)道勝進道抄曰。
自下當章第四門。
此門論辨四道中何道能斷道耶也。
此中有八段文。
初标門舉四道名。
二舉四道名義。
三明有無漏有四道。
論四道中能斷道。
四會相違寄難成。
五重會釋二論意。
六明菩薩乘四道。
七三乘四道能斷對辨。
八以三慧。
辨菩薩乘有無漏四道。
今即初也。
廣說四道。
瑜伽(六十九)顯揚對法(八·九)唯識(九·十)明四道在處。
諸師同說。
資糧位等五位之中。
唯修道位具起四道。
若見道中起。
諸師所說不同。
或由瑜伽論。
說見道是速進道故。
雲見道不具四道。
或相傳言。
但無加行。
有餘三道也。
【章】加行者加(至)修餘勝道抄曰。
二釋四道名義。
文自可解。
此中加用欣求四字。
加行道之為要無欣求意。
不能名加行道。
無隔能斷。
無間道之為主。
證無為為解脫道之要。
修餘勝道為勝進道之要。
若阙此要。
雖無漏智不名四道。
【章】此四皆通(至)道能斷惑抄曰。
三明有無漏有四道。
論四道中能斷道。
此中有四。
初問起。
二約二乘明無漏斷道。
三結成四道中能斷道。
四明有漏斷道。
今即初問起也何道能斷惑者。
此有無漏四道中。
以何道為能斷耶。
是問起之意也。
【章】成唯識論(至)或别或總抄曰。
自下二約二乘明無漏斷道。
此中有二。
初舉論文。
二章主文。
辨斷非斷。
今即初也。
漸斷障時等者。
意言。
二乘根鈍。
漸漸斷一一障品時。
必九品各别起無間·解脫。
是難斷故。
無間斷一品。
次起其解脫道。
加行勝進等者。
意言。
由有九品漸漸能斷者故。
說加行·勝進二道。
異餘二道各别起相。
若一觀中随斷多品。
總一加行後一勝進。
今雲或别或總。
若修道中。
各别起無間·解脫。
九品雲或别。
此非見道。
一加行一勝進雲或總難故。
九品别能斷雲或别易故。
一加行一勝進雲或總也。
【章】此文意說(至)粗重性故抄曰。
此二章主文。
辨斷非斷加行趣斷等三句。
彰修道中非斷。
無間解脫等下。
明鈍根二乘無間解脫各别起。
起此不能等者。
意言。
二乘者若鈍根。
起此無間解脫二道。
不能以其起中一道。
即為次加行勝進二道或三道行相。
各别每品起無間解脫。
即為三道等者。
秋篠雲。
言二道者。
有本雲二道。
有本雲三道。
并無違也。
若作三道。
則約斷第二品無間道說。
起此第二品無間道時。
不能望初品為解脫。
望第二品為無間。
望第三品為加行。
若作二道者。
如起無間道斷一品已。
即起第二念解脫。
此第二念解脫。
不能望第二品為無間道。
其第二品。
要别起無間解脫。
以根鈍故。
乃至九品亦爾。
次第超越亦爾(雲雲)第九卷雲下。
舉四道中無間解脫。
為能斷道證。
此以大乘答小乘難文。
成小乘無間解脫别立。
成唯識第九(二十八丁)之文。
若由論意解則此通難。
小乘難雲。
我無間道猶有惑得。
可起解脫道與得相違。
今汝無間道。
已無惑種。
何用複起解脫道為用之何用。
論文答此難有二意。
斷惑證滅等三句。
論中初答小乘難大乘文也。
意言。
雖無間道已無惑種。
證彼無為有此用别起解脫道也。
期心别故者。
前加行時前斷惑次證滅。
期心别故。
今正斷時。
前斷後證。
解脫道中等三句。
論中答小乘難大乘後文也。
意言。
無間道斷惑種。
解脫道舍二障品無堪任性。
為此用别。
起解脫道。
【章】故無間解(至)二種道也抄曰。
論四道中能斷道。
第三正結成四道中能斷道。
無間斷随眠等四句。
明二念立二能斷道由。
【章】若有漏六(至)解脫不别抄曰。
同第四明有漏斷道若有漏六行等者。
二乘前三果人作六行觀。
是唯無漏。
聖者由六行觀力。
斷下染生上地。
今文明有漏六行為四道。
初果已前觀。
若粗障三随一等者。
婆沙評家說。
今為大乘義。
如文可知。
加行勝進等者。
秋篠雲。
别起九道名之為别。
若合二三等名為總也(雲雲)今雲。
秋篠所言一往說也。
謂六行下三随一為無間。
上三随一為解脫。
此雲别也。
加行勝進。
亦就别起雲别也。
或二或三總合。
解脫無間雲總也。
加行勝進亦爾總也。
同前者。
同無間·解脫總别。
雲加行·勝進總别。
雲同前總别也。
二乘無漏道下。
以無漏二道。
例立有漏無間解脫别念起理。
此上。
【章】然對法論(至)不相違也抄曰。
當門八段文中。
第四會相違。
寄難成。
舉違文難。
對法論第九(十二丁)之文也。
彼全文雲勝進道者謂為斷餘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脫道名勝進道。
望此品則名勝進道(雲雲)今雲。
今文後品上。
加為斷二字可解何故唯識等二句。
正難唯識依别下。
正會成。
會意言。
依此品加行外。
更别起勝進說為唯識意。
唯約後品所有加行等進前道理。
為皆前品勝進。
為對法意。
各據一偏語故。
雲理不相違也。
【章】若準此義(至)亦後加行抄曰。
八段文中。
第五重會二論意準此義者。
前文所會依别修行相。
又及約道理進前義今雲此義。
此言承上。
如是之意。
今準如是義重會也。
别修等者。
九品别别修斷行相加行勝進二道。
如成唯識十(三丁)所說或總或别。
可會對法論文。
如何會耶。
謂為斷前品對治餘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脫三道。
自對治前品已。
進後品斷勝進。
此勝進約九地中一地九品合邊。
立前後品雲。
則一加行一勝進。
是或總攝。
若以此前後品。
約九九八十一品别别斷邊雲。
則别别一品斷加行無間等三道。
進斷别别後品勝進道。
是以唯識所說會對法文。
若道理論下。
準前會對法義。
會唯識文。
如何會之耶。
謂前一地九品合斷四道。
能引後一地九品合斷四道故。
前斷四道。
皆後斷四道加行。
亦前品合斷四道。
後斷四道勝進。
是約或總。
又前品斷無間道。
後品斷無間道之勝進。
前品解脫。
後品無間加行。
如是九九八十一品。
各各别修前後。
有加行勝進理。
是以唯識或别。
會對法文。
由是二論理自無違。
二論文意互和會已。
【章】唯識複雲(至)二乘何别抄曰。
八段文中。
六明菩薩乘四道。
論第十文也。
漸斷障等者。
菩薩漸漸斷二障位。
不别别起無間解脫。
本疏釋雲。
如初品無間。
至第二念。
即為解脫。
初品無間。
望第二品為加行。
次次準之。
能斷證故者。
能斷能證。
即如次無間·解脫。
皆容具有者。
四道具有。
此依菩薩等下。
章主文念念行相者。
一念一念。
四道别修行相。
皆能具足不爾道理下。
立大小乘斷道有别理。
【章】依此所說(至)皆不說能抄曰。
八段文中。
七三乘四道能斷對辨。
此中有二。
初明二乘異生能斷。
二明菩薩乘能斷。
今即初也。
及餘異生者。
二乘種姓餘異生故。
地前直往種姓。
有漏無漏道等者。
本疏雲。
有漏四道。
通上二界十地心起。
謂未至·中間·四禅·四無色。
欲界心唯有加行·勝進。
無漏四道。
除有頂心皆通四道(雲雲)今雲。
有漏四道。
二乘·頓悟異生所修。
無漏四道。
二乘·菩薩聖者所修。
皆不說能者不說能斷。
【章】菩薩利根(至)然有差别抄曰。
二明菩薩能斷。
四道皆能者。
菩薩念力具四道故。
一一皆能。
有漏四道皆能伏。
無漏四道能伏能斷。
伏唯障體等者。
瑜伽論曰。
擇滅有二。
一滅惑無間。
二滅果無間。
業名斷者。
據不生說也(雲雲)今雲唯障體者。
伏現行唯二障體上用伏。
于業果不雲伏也。
亦言亦二障體或二皆通者。
周記釋雲。
或二皆通者。
漏通伏體及業果。
無漏雙斷業果及體(雲雲)斷必證真者。
斷惑種。
如與智冥合。
明來暗去能斷故。
雲必證真也菩薩伏障等者。
釋上句伏不必爾由。
菩薩修道。
由初地證真。
伏第二地所知障。
乃至第十地。
如是由前地證真伏後障也。
故雲證真亦伏二乘異生等未必能爾者。
二乘異生未必能證真亦伏。
如六行觀伏等。
然有差别者。
明二乘異生等不必爾有差别。
秋篠釋此一句作兩說。
初說雲。
此文屬上。
所以爾者。
二乘異生。
斷伏于障各有差别。
略有三類。
一雲。
八十一品類别斷。
此依漸斷。
二乘者斷及異生斷。
二雲。
随其凡位已伏多少。
入見以後。
便次第斷。
如倍離欲全離欲等。
三雲。
各為九品斷。
束三界九地一切煩惱。
總為九品斷。
如頓出離等。
此等類别。
故雲然有差别(已上初說畢)後說雲。
此文屬下文令冠有漏四道初起之句。
伏斷于惑有二師義。
如下自說。
今存彼意。
故雲然有差别(已上後說義)基辨詳雲。
秋篠初說。
以二乘異生斷伏有三類。
釋然有差别文未穩。
亦後說義不當。
下有漏四道已下文。
非說二乘異生伏斷文故。
不可用說。
今謂。
此四字意。
二乘有證真亦伏。
亦修六行等無證真。
唯有伏理。
異生一向無證果亦伏。
是雲然有差别也。
【章】有漏四道(至)遠離方斷抄曰。
八段文中。
八以三慧辨菩薩乘有漏無漏四道。
此有二有義。
今即初有義也。
有漏四道二句。
牒今所釋。
有義三慧等下。
初有義也。
問。
三慧俱為加行言中。
修慧即為加行。
何故次複雲修慧為近耶。
答。
由秋篠釋雲。
三慧為加行者顯遠加行也。
修慧為近者。
顯近加行也。
修慧有二。
一雲。
未有相續。
即了相作意所攝修慧故。
對法(論第九七丁。
五行)雲。
由定地作意。
由此文證故知。
了相作意體非聞思。
唯是修慧。
由未相續專注故為散善。
聞思之所聞雜故。
總相雲三慧為加行。
二雲。
已相續即勝解作意所攝修慧。
故對法(論第九七八行)雲。
從此已上超越聞思。
即勝解作意名為聞思。
所雜一向唯是長時修慧。
今雲修慧為近者。
據此而說。
此文稍幽。
學者應思(已上秋篠)今雲。
秋篠所釋由對法論文。
明三慧俱為加行。
及修慧為近之兩義。
實為允當。
然釋為近為遠今少不審。
今由對法助解雲。
了相作意時。
三慧俱間雜起。
為能斷果(遠離作意)為遠加行。
未修慧相續故。
散善聞思隔能斷果。
而此了相作意不起。
次勝解遠離二作意。
無起所由故。
雖疏遠名為加行方便。
複由此遠加行。
已至修慧相續。
勝解作意思惟粗靜相故。
因如是修習故。
最初斷道俱行遠離作意生起。
此是由修慧專注相續故。
至斷果生。
相續修慧。
為斷果親近加行故。
雲修慧為近也。
問。
由對法文。
初二作意中。
了相多分聞思間雜。
勝解生時。
雲數數思惟如所尋思粗靜相。
何故但雲修慧為近。
不雲修思為近耶。
答。
三慧生相。
就大小乘所修各别。
及界地異。
諸門多端。
具明如三慧章。
今且就菩薩乘所修入見道位加行。
答。
釋來問。
成唯識第九說。
唯識相性。
資糧位中。
聽聞思惟能深信解。
在加行位。
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雲雲)章主釋彼文意說。
四十心位。
起聞·思·慧修習唯識。
四善根後方起修慧。
從多增修非理實爾。
又舉非理實爾證雲。
華嚴經中。
說十住初發心住八相成道。
能現神通(今雲。
非修定力。
則不能現八相成道之相。
故如十住位初由修慧入定)又雲。
瑜伽六十九說。
毗鈔舍那菩薩(今雲。
住現修行菩薩名毗缽舍那菩薩也)若定(居欲界身修上界定雲若定)若生(依身生上界起他界心雲若生)以無色界心。
了三界法及無漏法(雲雲)章主釋此證文雲。
此非決擇分位(初地入無漏後雲決擇分位。
資糧位地前故雲非也)不生彼故(資糧位菩薩不生無色界故)彼地無故。
故資糧位起修慧行。
未能觀理也。
加行位中方能觀理。
雖決擇分體唯修慧。
位起聞思。
欲思身故。
于見道位。
唯有修慧。
内觀谛理。
非散心故。
彼聞·思·慧。
種子得修。
于修道位。
七地已前。
定散心間皆容得起(雲雲)(已上三慧章中義。
此次亦有明八地上義說三慧文。
今明别體三慧故略之)由此等章主釋當知。
資糧位中三慧間雜生起。
為加行道。
四善根位雖修慧長時續。
居欲界身。
聞思并起。
而住諸靜慮心修慧起故。
假令少思慧起。
随修慧中。
聞慧俱種子得修。
以助修慧故。
但雲修慧為近。
不雲修思為近也。
又因約界地異明三慧起者。
欲界地心修。
但有聞思二慧。
若不定界地(今雲。
不定何界地心入定雲不定界地)非離染地(不離欲心)設欲修時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行相粗故(由是欲界散心無修慧)色界地有二。
謂聞修二慧。
若欲思時。
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細故(由是可知。
不住初靜慮心。
無修慧起。
由了相作意不生故。
如前引對法論文)由此(色界無思雲此。
思但欲界心雲雲)無色亦無思慧。
上地雖有慧與思俱。
不由思成相非明了。
諸善性者。
或生得。
或聞修定非思慧。
複因明三慧三界所在者。
聞慧通在六地。
欲界四靜慮及靜慮中聞。
或加初未至雲在七地。
思慧唯在一欲界地。
修慧有漏者十七地。
八根本八近分靜慮中間。
若無漏者。
在色界六。
除上三未至。
無色界中四根本地。
又周記釋有義三慧至遠離方斷之文雲。
此師意說。
聞思修三。
皆于為加行中。
聞思是遠。
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
是聞思。
遠離一種。
而是修慧。
對法既言了相。
勝解不能斷惑。
遠離能斷。
故知。
三慧斷有别也。
斷者。
有漏慧伏故名斷。
若約小乘。
有漏道能斷也。
如又燈(五末二十五丁)說(已上周記文)今詳雲。
此周記釋可謂粗漫。
此中雲聞思是遠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與如前已明秋篠由對法論文意之所釋。
并讀觀察。
當知周記所釋通漫。
檢章主意。
如三慧章中明。
以界地辨雲。
欲界地但有二。
聞思所成慧。
不定界地非離染地。
設欲修時。
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
行相粗故(雲雲)又雲。
色界地有二。
謂聞修所成。
若欲思時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細故(雲雲)由是資糧位中觀理。
修慧由不專注。
由入定地作意。
見欲界中過患等故。
了達粗相是了相作意。
體非聞思。
唯是修慧。
由不專注故為散善。
聞思間雜修慧。
出三慧為加行。
為能伏遠自故。
名遠加行(如上已明)故周記釋通漫。
不辨别加行義名遠俱聞思不加行故。
周記中複雲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是聞思。
遠離一種而是修慧。
引用今此有義為證對法文。
成三慧斷有别。
尤為粗釋。
至次文應具辨。
修大乘者。
先識三慧及七作意大小乘所立别。
而思惟大乘教法。
當能令善根界得增長。
能正悟入所求實義。
能令所求事業成滿。
具如辯中邊說。
謂能趣入修治地故。
此三妙慧。
以十法行而為助伴。
十法行者。
一書寫。
二供養。
三施他。
四若他誦讀專心谛聽。
五自披讀。
六受待。
七正為他開演文義。
八諷誦。
九思惟。
十修習行。
章主釋雲。
初八法行名為聞慧。
第九法行名為思慧。
第十法行修萬萬所攝。
由此三慧。
于此大乘。
修諸法行。
獲最大果。
一最勝故。
二無盡故。
由能攝益他諸有情。
是故大乘說為最勝。
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
是故大乘說為無盡。
又雲。
三慧皆非生得。
非闇昧故。
并加行得。
加行善故。
用力(功力)方生。
明了解心所應得故。
由此應知大乘所說。
又雲。
聞為三慧因。
思為二慧因。
修為一慧因。
修為三慧果。
思為二慧果。
聞為一慧果。
(雲雲)由是聞思與修間生。
為勝修定遠因加行。
自可知已故對法雲等者。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