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十
關燈
小
中
大
鹿二車但有名施設已。
不見不登故。
此乃以二乘小中種智為體。
一乘因稱門者。
一乘者門外所授等一大車也。
謂果一乘之因名門。
門者即出入之所由故。
唯有一門等者。
譬喻品文也。
經言。
複更思惟。
是舍唯有一門而複狹小(雲雲)贊五(四十二丁左)曰。
是二種生死三界之舍。
唯有一個大乘正門為出之處。
菩薩大性能具行之。
二乘之性現耽不能依大教出。
設為彼說彼不能行不容彼行。
名為狹小。
不容獨覺者行名狹。
不容聲聞者行名小。
譬如大海雖寬無量不宿死屍亦名為狹。
一乘之因。
行雖廣無邊。
不容二行故名狹小也(雲雲)二乘因稱等者。
衣裓機案為二乘因。
如前已明。
二乘因各别果亦各别自可知已。
從舍出之等者。
贊五曰。
門外在羊鹿牛三車。
雖果三乘别。
小子中子以衣裓機案所由從舍不别出三子俱自一乘因門而出故。
出已長者與等一大車不與羊鹿二車也。
若小子為以衣裓所由從舍出之。
中子以機案為所由從舍出。
則于門外長者心小子與羊車中子與鹿車。
既不爾故授等一大車也。
由是可知。
二乘之自因以衣裓與機案别喻之也。
故三乘因及果皆别也。
【章】二乘體性(至)故成差别鈔曰。
二别說三乘體性差别說者下别說聲·緣·菩三能運别大乘如前者。
指前明一乘體故成差别者成三乘體各别也。
【章】然有說為(至)即包因果鈔曰。
三舉異名異說釋大乘。
有說者有處說也。
勝鬘·涅槃經說大乘為菩薩乘也。
能自運等者。
明名菩薩乘由。
自他二利菩薩所作。
法華但說等者。
不對餘乘說于一佛乘分别說三故今雲但三乘相望等者。
意言。
三乘中佛于何乘耶。
如是推尋可雲佛自乘菩薩乘。
所以者何。
世尊但廣運他故。
若名大乘等者。
因果二位共是大乘。
故包因果名。
【章】若四乘者(至)三如前說鈔曰。
五明四乘體。
勝鬘四乘如前引文以人天善根等者。
四乘之中三乘如前。
故今不舉。
但明人天乘體。
善根福分者。
分謂因。
善福種子名為因也。
由果是彼等者。
通難。
難雲。
人天乘中以有漏善教理行三為乘體性自可了知。
果為乘體如何。
今文通雲。
由果是彼彼因(三歸十善等)眷屬故同教理行因以為乘體。
若運載義等者。
簡果非乘體。
人天乘果是異熟無記故無能運義。
故雲果非餘三如前說者。
人天教理行運載義準前應知。
【章】若般若四(至)便為第四鈔曰。
前科中文明般若經四乘。
五百九十三卷所說。
與勝鬘說少異。
故别明之。
種具等者。
四乘種姓具足。
與勝鬘說有異勝鬘于現行相說般若于種姓說。
此為多異。
勝鬘聲·緣·菩·人天為四。
般若聲·緣·菩·不定姓為四。
聲·緣·菩三雖同。
人天與不定姓之一為異。
故為少異教等無差者。
教理行果與勝鬘說無差。
同是三乘教等四為乘。
故就唯根本論三乘也并方便為第四者。
不定姓乘以二乘為方便助因故。
以大乘為根本。
所以并根本方便為第四不定姓乘體也。
問。
前既雲設有不定姓稱退故非因。
今複雲何雲并方便耶。
答。
就自聲聞乘邊稱退小入大故聲聞乘無方便因。
聲聞人說而論。
今從不定姓見。
則悉是前修小乘為大乘之因。
就此義邊雲并方便也。
【章】楞伽等五(至)乘體無差鈔曰。
六明五乘體。
楞伽者十卷經第八卷。
等者稱贊功德經通别異故者。
不定為通。
通三乘種姓故。
決定為别。
三乘别姓故種有異者。
不定與定種姓有異。
故又一種五乘等者。
故字恐衍。
又一種者善戒經所說五乘。
不說不定姓。
此以不定從定姓略以趣異故者開人天為二由。
【章】第三釋名字中鈔曰。
自下第三門。
此中有六。
初标牒。
二釋大乘名。
三釋二乘名。
四盡三乘名辨佛乘菩薩乘因異。
五辨四乘。
六釋不定姓乘名今即初也。
【章】一乘者帶(至)上持業釋鈔曰。
二釋一乘名。
如文可知。
帶數釋者。
此有依主·持業·有财三之帶數若一言遮之一遮二三。
立一言則乘能運依一之乘。
依主帶數若一言非遮。
圓滿之一真如妙理名一。
乘是所乘。
則一即乘持業帶數。
真如理非能運。
萬行能運乘此圓一妙理。
則一乘名行能乘有一即所乘。
此有财帶數。
【章】一乘中下(至)并上下故鈔曰。
此下三釋二乘名。
此中二。
初釋下上乘名。
二釋大小乘名。
今即初也以機以法等者。
釋上依主·持業二釋之别。
若以機釋下上言。
依下劣機之乘。
依主得名。
依上勝機之乘。
依主釋也。
又以法釋下上言。
下法即乘。
上法即乘。
二共能運載故。
持業釋。
上法體持能運用故。
下法亦爾。
【章】又名大乘(至)如次當知鈔曰。
二釋大小乘名。
又名大乘等者。
明下上乘亦名大乘聲聞乘。
聲聞之乘下釋聲聞乘。
謂聲聞是人乘是教等法。
故依聲聞人之乘。
依主釋也又法華經雲下。
明聲聞乘即小乘釋小乘名。
經第一卷方便品文也終不以小乘法等者。
由經文見此前句雲餘二則非真。
故小乘者即餘二之乘。
或亦依彼等者。
亦聲聞乘名依彼者依翻譯家可得說小者。
明譯家為小乘有道理即攝餘二者。
三乘之中除菩薩乘餘二乘雲餘二也。
小乘言即攝餘二乘也相形為名者。
形待大乘名小乘也。
亦通二釋者。
若以機釋小言。
依小機之乘。
依主釋也。
若以法釋小言。
小法即乘。
小法體持能運用。
持業釋也如大乘者下釋大乘名。
兼佛菩薩者。
大乘名佛乘名菩薩乘故。
亦大亦乘等者。
以法為大為乘。
大即乘持業釋。
能乘體持七大用故。
能乘教等法寶。
或乘大性等者。
乘是所乘。
大性者真如理。
行能乘有所乘即大性他用。
有财釋。
或依主等者。
以機釋大之言。
依大機之乘。
依主釋。
【章】三乘名中(至)二皆依主鈔曰。
此下四釋三乘名。
此中有二。
初明乘菩薩乘是一。
二明大乘名通因果二位。
今即初也。
有說有有言非人有處說也。
二皆依主者。
菩薩及佛之名此人乘是法依他主法立名故依主釋也。
【章】若名大乘(至)非能運故鈔曰。
二明大乘名通因果二位。
即兼因果者。
大乘名兼因菩薩果佛乘。
二極果者色緣二極果。
皆名大乘者。
三乘皆名大乘也。
如此章初引文初二皆依主下約離合釋亦乘亦大者明持業釋乘于大性等者。
明依主釋。
無性攝論一以此二釋之文也。
故雲無性說以大非運故者。
示不得有财由。
大謂。
真如理。
此非能運故。
能運用俱在教行果三故。
問。
何故雲大非能運耶。
答。
教理行果四大乘中。
教行果三持業釋。
非有财。
此二之大即能運故。
又理大乘之大真如理故。
非能運為所運。
能運是六度等行。
真如理是所乘。
前文及對法抄等雲。
真如理能持諸法。
衆德所依。
勝遍稱大。
六度等行乘此真理。
能有所住故名大乘。
有财釋(雲雲)今文雲以大非運故有财不得。
約理大乘為釋。
此彰真如理此所乘非能運以六度行為能運有所乘義也。
又次文雲以大為所乘亦有财釋者。
六度等所能乘。
以真如理為所乘。
此能乘行有所乘真如大用。
以他用屬已立大乘名。
有财釋。
故今雲以大為所乘等也。
然前解勝等者。
以能乘釋乘言為實義故為勝。
【章】勝鬘經中(至)亦依士釋鈔曰。
五明四乘名亦依士釋者。
亦聲聞獨覺乘。
人天以機名。
機覺用。
依士夫用故雲依士釋也。
【章】大般若中(至)持業釋也鈔曰。
六明種種姓乘名。
種種姓乘者不定姓乘。
亦依士釋者。
亦上所雲依士釋。
種種姓是種子功能。
依士夫用。
依士釋也。
【章】第四彰廢立者鈔曰。
自下第四門。
此中有七。
初标牒。
二廢餘乘。
立一乘。
三明二乘廢立。
四明三乘廢立。
五明四乘廢立。
六明般若四乘。
七明五乘廢立。
今即初也。
【章】何故立一(至)為五乘故鈔曰。
第二廢餘果立一乘。
此中有十。
初明對頓漸菩薩姓說一乘。
二以二義立一乘名。
三法華·勝鬘相對辨一乘·三乘攝實别。
四總會二經違。
五約攝入·出生會一乘攝實。
六約所依處寬狹有姓無姓會二經攝實。
七約決定·不定性會二經攝實。
八約菩提·涅槃辨二經攝實。
九明今家取勝鬘一乘。
十總結會釋。
今即初也。
有決定等者。
以二所由彰為不定姓說一乘。
為運載決定姓說二乘故。
翻對是知為運載不定姓說一乘也有無種姓等者。
為運載無種姓說人天乘。
為有五乘翻對是。
自知為運載不定姓說一乘也。
今雲。
種姓心相緣起之體也。
故約現起則但一相五種姓相各别。
例如随業緣水或火等一相顯現。
而論其緣起性。
同一事處絕言緣起。
不可雲火。
不可雲水也。
五種姓相亦複如是。
随緣顯現。
但是一相不可雲有姓不可雲無姓。
不可雲決定不可雲不定。
大乘緣起深妙離言。
如樞要中舉無姓人證言。
涅槃三十六雲。
善男子。
若說一切衆生定有佛性。
是人名為謗佛法僧。
若說一切定無佛性。
此人亦名謗佛法僧。
又雲。
善男子。
如是诤訟是佛境界。
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若人于此生疑心者。
猶能摧壞無量煩惱如須彌山。
若于是中生決定者是名執着。
如是執着不名為善(已上樞要)由是應知。
五種姓差别相約理世俗非真勝義。
真勝義中心言絕故。
若約依诠勝義言。
非有姓非不有姓。
非無姓非不無姓。
是名大乘緣起深妙離言境界立。
決定姓量雲。
二乘之果應有定姓。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
立無種姓量雲。
所說無姓決定應有。
無二性随一攝故。
如有性者。
又雲所說無姓決定無有。
聖所說故。
如說有性(已上樞要)今也澆季法典世降。
他家講學不辨大乘實相印小乘三法印及乘施設建立有别。
此五種姓亦以諸部·僧佉所雲本有與種子名混合辨之。
基辨愍受斯講學者遂立量雲我說五種姓應非有似有唯識所變。
許大乘唯識識相教門故。
諸許大乘唯識識相教門者見非有似有因緣唯識所變如餘辨依他起性相教門。
離作法雲。
諸立非非有似有唯識所變者。
知非大乘唯識相教門。
如非我宗教數·勝二論。
【章】此有十義(至)竟說一乘鈔曰。
此下第二以十義立一乘名。
此有三文。
初舉十義名。
二以十因釋十義。
三以不定·應化簡十義。
今即初也攝大乘論等者。
無性攝論第一(五丁)文也為引攝一類者。
此第一義。
為謂順助第四轉聲。
一類者利根不定姓也。
為引攝此佛說一乘。
引導攝化雲引攝。
引化令趣大乘之義也。
及任持所餘者。
此第二義。
及謂合集。
合集利鈍二不定姓。
相違釋也。
所餘者利根不定姓之餘。
即鈍根不定姓。
任持者任持舍小向大種姓令不舍離。
佛說一乘。
此為是也。
由不定種姓等者。
叙上二義屬不定姓立法無我者。
法言示第三義。
顯揚六義中第一二也。
次句等言及是。
即法等顯揚所言諸法無差别義。
無我者。
此示第四義。
顯揚論六義中第三義也。
次等言亦及此。
無我平等義。
顯揚說。
衆生無我及法無我平等故解脫者。
示第五義(顯揚六義中第四也)等故言及上二。
亦解脫平等義。
顯揚說。
謂差别求者。
有事虛妄分别煩惱對治所緣法性不相違故(雲雲)姓不同者。
示第六義得二意樂者。
示第七·第八義。
化者示第九義(顯揚六義中第五也)顯揚說。
善能變化住故(雲雲)究竟者示第十義(顯揚六義中第六也)。
【章】此中十因(至)般涅槃故鈔曰。
此下二以十因釋十義。
此中有十。
即十義也。
如次前釋攝論文中以十義配屬也。
因謂所由以十所由今立十義。
一為引攝等者。
此第一義(如先已明。
約利根一類不定姓說一乘義)。
【章】二為任持(至)位何退故鈔曰。
此第二義。
此亦約不定姓說一乘義。
法華經雲下舉任持不定姓證。
經第一方便品之文也。
新發意等者。
回心向大初修業菩薩也。
玄贊曰。
不定姓菩薩疑于佛果自亦無分欲退向小故。
今聞法(一乘法)此疑皆除(雲雲)此中唯說等者。
簡濫。
意言。
于雲新發意疑網皆除中。
唯說十住之第六住已前。
不雲第六住已後。
第六住後不退故。
第六住者正心住也。
謂所聞贊毀心定不動名正心住(雲雲)。
【章】三法等故(至)亦與此同鈔曰。
此第三義。
約定不二姓說一乘義乘雖有異等者。
法華論曰。
彼二乘非彼平等法身體。
以因果行觀不同故(雲雲)謂三乘運載雖有異。
所證得真如淨法界平等法身無差别故。
雲所趣真如無差别故法華論解等者舉證。
論曰。
又依何義故。
如來說三乘名為一乘。
依同義故。
與諸聲聞大菩提記。
言同義者。
以如來法身聲聞法身彼此平等無差别故(雲雲)又曰。
無二乘者。
謂無二乘所得涅槃。
唯佛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
非諸聲聞辟支佛等有涅槃法。
唯一佛乘故。
(雲雲) 【章】四無我等(至)故說一乘鈔曰。
此第四義約定不定說義。
法華論曰。
于小乘谛中。
人無我等。
于大乘谛中。
真如法界實際法性及人無我法無我無我等故(雲雲)我既無異者。
于補特伽羅無我三乘無别。
故說一乘也。
【章】五解脫等(至)無差别故鈔曰。
此第五義。
此約定不說義。
成唯識第十說。
謂有二乘深樂圓寂得生空觀。
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障盡。
唯有清淨真如。
離相湛然寂滅安樂。
依斯說彼與佛無差。
但無菩提利樂他業故。
複說彼與佛有異(雲雲)解脫無差别故者。
基辨謹按。
此解脫恐衍字。
應重寫誤。
無字下有字恐落脫。
應作無有差别。
故字下說一乘三字恐脫乎。
總言應作而得解脫無有差别故說一乘也。
尚應檢餘本也。
【章】六姓不同(至)故說一乘鈔曰。
此第六義但約不定姓而說義姓不同者。
定姓與不定姓不同也聲聞之中者。
未回心聲聞身中。
此聲聞身已下具明未回心聲聞一相續中具有聲聞及佛種姓。
此不定種姓有差别之義也。
【章】第七第八得意樂故。
鈔曰。
此第七·第八義總明。
次文别明。
問。
玄贊中第七與第八别舉。
第七雲得同體意樂。
第八今章次文所言第二。
然今章第七·第八共雲得二意樂。
指何雲二意樂耶。
七·八俱同得二意樂。
如何為七八别耶。
答。
此文由玄贊應解。
第七·第八共以得意樂立義故。
總今雲第七·第八得二意樂故。
其二者。
一者諸佛于諸有情等者。
第七得意樂也。
此總約定不定姓令得意樂義。
故雲于諸有情等也。
二者世尊法華會上等者。
第八得意樂也。
此但約不定姓令得意樂義。
對機别故。
第七·第八為别意樂者令得平等法身。
此意樂七·八相同故一處論(此總明已) 【章】一者諸佛(至)得授記别鈔曰。
此别明二義一者諸佛下此第七義。
約定不定得意樂。
于諸有情者五種姓各别有情。
同自體者。
同謂平等。
自體謂法身。
令得平等法身意樂雲得同自體等也。
言我即彼等者令得同自體意樂。
是即說一乘也。
二者世尊下此第八義。
約令不定姓得同自體意樂。
次下雲第八少分是也我等與佛等者。
此二句明令攝得如是意樂。
與彼名同等者。
彼謂昔菩薩。
與昔名同雲
不見不登故。
此乃以二乘小中種智為體。
一乘因稱門者。
一乘者門外所授等一大車也。
謂果一乘之因名門。
門者即出入之所由故。
唯有一門等者。
譬喻品文也。
經言。
複更思惟。
是舍唯有一門而複狹小(雲雲)贊五(四十二丁左)曰。
是二種生死三界之舍。
唯有一個大乘正門為出之處。
菩薩大性能具行之。
二乘之性現耽不能依大教出。
設為彼說彼不能行不容彼行。
名為狹小。
不容獨覺者行名狹。
不容聲聞者行名小。
譬如大海雖寬無量不宿死屍亦名為狹。
一乘之因。
行雖廣無邊。
不容二行故名狹小也(雲雲)二乘因稱等者。
衣裓機案為二乘因。
如前已明。
二乘因各别果亦各别自可知已。
從舍出之等者。
贊五曰。
門外在羊鹿牛三車。
雖果三乘别。
小子中子以衣裓機案所由從舍不别出三子俱自一乘因門而出故。
出已長者與等一大車不與羊鹿二車也。
若小子為以衣裓所由從舍出之。
中子以機案為所由從舍出。
則于門外長者心小子與羊車中子與鹿車。
既不爾故授等一大車也。
由是可知。
二乘之自因以衣裓與機案别喻之也。
故三乘因及果皆别也。
【章】二乘體性(至)故成差别鈔曰。
二别說三乘體性差别說者下别說聲·緣·菩三能運别大乘如前者。
指前明一乘體故成差别者成三乘體各别也。
【章】然有說為(至)即包因果鈔曰。
三舉異名異說釋大乘。
有說者有處說也。
勝鬘·涅槃經說大乘為菩薩乘也。
能自運等者。
明名菩薩乘由。
自他二利菩薩所作。
法華但說等者。
不對餘乘說于一佛乘分别說三故今雲但三乘相望等者。
意言。
三乘中佛于何乘耶。
如是推尋可雲佛自乘菩薩乘。
所以者何。
世尊但廣運他故。
若名大乘等者。
因果二位共是大乘。
故包因果名。
【章】若四乘者(至)三如前說鈔曰。
五明四乘體。
勝鬘四乘如前引文以人天善根等者。
四乘之中三乘如前。
故今不舉。
但明人天乘體。
善根福分者。
分謂因。
善福種子名為因也。
由果是彼等者。
通難。
難雲。
人天乘中以有漏善教理行三為乘體性自可了知。
果為乘體如何。
今文通雲。
由果是彼彼因(三歸十善等)眷屬故同教理行因以為乘體。
若運載義等者。
簡果非乘體。
人天乘果是異熟無記故無能運義。
故雲果非餘三如前說者。
人天教理行運載義準前應知。
【章】若般若四(至)便為第四鈔曰。
前科中文明般若經四乘。
五百九十三卷所說。
與勝鬘說少異。
故别明之。
種具等者。
四乘種姓具足。
與勝鬘說有異勝鬘于現行相說般若于種姓說。
此為多異。
勝鬘聲·緣·菩·人天為四。
般若聲·緣·菩·不定姓為四。
聲·緣·菩三雖同。
人天與不定姓之一為異。
故為少異教等無差者。
教理行果與勝鬘說無差。
同是三乘教等四為乘。
故就唯根本論三乘也并方便為第四者。
不定姓乘以二乘為方便助因故。
以大乘為根本。
所以并根本方便為第四不定姓乘體也。
問。
前既雲設有不定姓稱退故非因。
今複雲何雲并方便耶。
答。
就自聲聞乘邊稱退小入大故聲聞乘無方便因。
聲聞人說而論。
今從不定姓見。
則悉是前修小乘為大乘之因。
就此義邊雲并方便也。
【章】楞伽等五(至)乘體無差鈔曰。
六明五乘體。
楞伽者十卷經第八卷。
等者稱贊功德經通别異故者。
不定為通。
通三乘種姓故。
決定為别。
三乘别姓故種有異者。
不定與定種姓有異。
故又一種五乘等者。
故字恐衍。
又一種者善戒經所說五乘。
不說不定姓。
此以不定從定姓略以趣異故者開人天為二由。
【章】第三釋名字中鈔曰。
自下第三門。
此中有六。
初标牒。
二釋大乘名。
三釋二乘名。
四盡三乘名辨佛乘菩薩乘因異。
五辨四乘。
六釋不定姓乘名今即初也。
【章】一乘者帶(至)上持業釋鈔曰。
二釋一乘名。
如文可知。
帶數釋者。
此有依主·持業·有财三之帶數若一言遮之一遮二三。
立一言則乘能運依一之乘。
依主帶數若一言非遮。
圓滿之一真如妙理名一。
乘是所乘。
則一即乘持業帶數。
真如理非能運。
萬行能運乘此圓一妙理。
則一乘名行能乘有一即所乘。
此有财帶數。
【章】一乘中下(至)并上下故鈔曰。
此下三釋二乘名。
此中二。
初釋下上乘名。
二釋大小乘名。
今即初也以機以法等者。
釋上依主·持業二釋之别。
若以機釋下上言。
依下劣機之乘。
依主得名。
依上勝機之乘。
依主釋也。
又以法釋下上言。
下法即乘。
上法即乘。
二共能運載故。
持業釋。
上法體持能運用故。
下法亦爾。
【章】又名大乘(至)如次當知鈔曰。
二釋大小乘名。
又名大乘等者。
明下上乘亦名大乘聲聞乘。
聲聞之乘下釋聲聞乘。
謂聲聞是人乘是教等法。
故依聲聞人之乘。
依主釋也又法華經雲下。
明聲聞乘即小乘釋小乘名。
經第一卷方便品文也終不以小乘法等者。
由經文見此前句雲餘二則非真。
故小乘者即餘二之乘。
或亦依彼等者。
亦聲聞乘名依彼者依翻譯家可得說小者。
明譯家為小乘有道理即攝餘二者。
三乘之中除菩薩乘餘二乘雲餘二也。
小乘言即攝餘二乘也相形為名者。
形待大乘名小乘也。
亦通二釋者。
若以機釋小言。
依小機之乘。
依主釋也。
若以法釋小言。
小法即乘。
小法體持能運用。
持業釋也如大乘者下釋大乘名。
兼佛菩薩者。
大乘名佛乘名菩薩乘故。
亦大亦乘等者。
以法為大為乘。
大即乘持業釋。
能乘體持七大用故。
能乘教等法寶。
或乘大性等者。
乘是所乘。
大性者真如理。
行能乘有所乘即大性他用。
有财釋。
或依主等者。
以機釋大之言。
依大機之乘。
依主釋。
【章】三乘名中(至)二皆依主鈔曰。
此下四釋三乘名。
此中有二。
初明乘菩薩乘是一。
二明大乘名通因果二位。
今即初也。
有說有有言非人有處說也。
二皆依主者。
菩薩及佛之名此人乘是法依他主法立名故依主釋也。
【章】若名大乘(至)非能運故鈔曰。
二明大乘名通因果二位。
即兼因果者。
大乘名兼因菩薩果佛乘。
二極果者色緣二極果。
皆名大乘者。
三乘皆名大乘也。
如此章初引文初二皆依主下約離合釋亦乘亦大者明持業釋乘于大性等者。
明依主釋。
無性攝論一以此二釋之文也。
故雲無性說以大非運故者。
示不得有财由。
大謂。
真如理。
此非能運故。
能運用俱在教行果三故。
問。
何故雲大非能運耶。
答。
教理行果四大乘中。
教行果三持業釋。
非有财。
此二之大即能運故。
又理大乘之大真如理故。
非能運為所運。
能運是六度等行。
真如理是所乘。
前文及對法抄等雲。
真如理能持諸法。
衆德所依。
勝遍稱大。
六度等行乘此真理。
能有所住故名大乘。
有财釋(雲雲)今文雲以大非運故有财不得。
約理大乘為釋。
此彰真如理此所乘非能運以六度行為能運有所乘義也。
又次文雲以大為所乘亦有财釋者。
六度等所能乘。
以真如理為所乘。
此能乘行有所乘真如大用。
以他用屬已立大乘名。
有财釋。
故今雲以大為所乘等也。
然前解勝等者。
以能乘釋乘言為實義故為勝。
【章】勝鬘經中(至)亦依士釋鈔曰。
五明四乘名亦依士釋者。
亦聲聞獨覺乘。
人天以機名。
機覺用。
依士夫用故雲依士釋也。
【章】大般若中(至)持業釋也鈔曰。
六明種種姓乘名。
種種姓乘者不定姓乘。
亦依士釋者。
亦上所雲依士釋。
種種姓是種子功能。
依士夫用。
依士釋也。
【章】第四彰廢立者鈔曰。
自下第四門。
此中有七。
初标牒。
二廢餘乘。
立一乘。
三明二乘廢立。
四明三乘廢立。
五明四乘廢立。
六明般若四乘。
七明五乘廢立。
今即初也。
【章】何故立一(至)為五乘故鈔曰。
第二廢餘果立一乘。
此中有十。
初明對頓漸菩薩姓說一乘。
二以二義立一乘名。
三法華·勝鬘相對辨一乘·三乘攝實别。
四總會二經違。
五約攝入·出生會一乘攝實。
六約所依處寬狹有姓無姓會二經攝實。
七約決定·不定性會二經攝實。
八約菩提·涅槃辨二經攝實。
九明今家取勝鬘一乘。
十總結會釋。
今即初也。
有決定等者。
以二所由彰為不定姓說一乘。
為運載決定姓說二乘故。
翻對是知為運載不定姓說一乘也有無種姓等者。
為運載無種姓說人天乘。
為有五乘翻對是。
自知為運載不定姓說一乘也。
今雲。
種姓心相緣起之體也。
故約現起則但一相五種姓相各别。
例如随業緣水或火等一相顯現。
而論其緣起性。
同一事處絕言緣起。
不可雲火。
不可雲水也。
五種姓相亦複如是。
随緣顯現。
但是一相不可雲有姓不可雲無姓。
不可雲決定不可雲不定。
大乘緣起深妙離言。
如樞要中舉無姓人證言。
涅槃三十六雲。
善男子。
若說一切衆生定有佛性。
是人名為謗佛法僧。
若說一切定無佛性。
此人亦名謗佛法僧。
又雲。
善男子。
如是诤訟是佛境界。
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若人于此生疑心者。
猶能摧壞無量煩惱如須彌山。
若于是中生決定者是名執着。
如是執着不名為善(已上樞要)由是應知。
五種姓差别相約理世俗非真勝義。
真勝義中心言絕故。
若約依诠勝義言。
非有姓非不有姓。
非無姓非不無姓。
是名大乘緣起深妙離言境界立。
決定姓量雲。
二乘之果應有定姓。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
立無種姓量雲。
所說無姓決定應有。
無二性随一攝故。
如有性者。
又雲所說無姓決定無有。
聖所說故。
如說有性(已上樞要)今也澆季法典世降。
他家講學不辨大乘實相印小乘三法印及乘施設建立有别。
此五種姓亦以諸部·僧佉所雲本有與種子名混合辨之。
基辨愍受斯講學者遂立量雲我說五種姓應非有似有唯識所變。
許大乘唯識識相教門故。
諸許大乘唯識識相教門者見非有似有因緣唯識所變如餘辨依他起性相教門。
離作法雲。
諸立非非有似有唯識所變者。
知非大乘唯識相教門。
如非我宗教數·勝二論。
【章】此有十義(至)竟說一乘鈔曰。
此下第二以十義立一乘名。
此有三文。
初舉十義名。
二以十因釋十義。
三以不定·應化簡十義。
今即初也攝大乘論等者。
無性攝論第一(五丁)文也為引攝一類者。
此第一義。
為謂順助第四轉聲。
一類者利根不定姓也。
為引攝此佛說一乘。
引導攝化雲引攝。
引化令趣大乘之義也。
及任持所餘者。
此第二義。
及謂合集。
合集利鈍二不定姓。
相違釋也。
所餘者利根不定姓之餘。
即鈍根不定姓。
任持者任持舍小向大種姓令不舍離。
佛說一乘。
此為是也。
由不定種姓等者。
叙上二義屬不定姓立法無我者。
法言示第三義。
顯揚六義中第一二也。
次句等言及是。
即法等顯揚所言諸法無差别義。
無我者。
此示第四義。
顯揚論六義中第三義也。
次等言亦及此。
無我平等義。
顯揚說。
衆生無我及法無我平等故解脫者。
示第五義(顯揚六義中第四也)等故言及上二。
亦解脫平等義。
顯揚說。
謂差别求者。
有事虛妄分别煩惱對治所緣法性不相違故(雲雲)姓不同者。
示第六義得二意樂者。
示第七·第八義。
化者示第九義(顯揚六義中第五也)顯揚說。
善能變化住故(雲雲)究竟者示第十義(顯揚六義中第六也)。
【章】此中十因(至)般涅槃故鈔曰。
此下二以十因釋十義。
此中有十。
即十義也。
如次前釋攝論文中以十義配屬也。
因謂所由以十所由今立十義。
一為引攝等者。
此第一義(如先已明。
約利根一類不定姓說一乘義)。
【章】二為任持(至)位何退故鈔曰。
此第二義。
此亦約不定姓說一乘義。
法華經雲下舉任持不定姓證。
經第一方便品之文也。
新發意等者。
回心向大初修業菩薩也。
玄贊曰。
不定姓菩薩疑于佛果自亦無分欲退向小故。
今聞法(一乘法)此疑皆除(雲雲)此中唯說等者。
簡濫。
意言。
于雲新發意疑網皆除中。
唯說十住之第六住已前。
不雲第六住已後。
第六住後不退故。
第六住者正心住也。
謂所聞贊毀心定不動名正心住(雲雲)。
【章】三法等故(至)亦與此同鈔曰。
此第三義。
約定不二姓說一乘義乘雖有異等者。
法華論曰。
彼二乘非彼平等法身體。
以因果行觀不同故(雲雲)謂三乘運載雖有異。
所證得真如淨法界平等法身無差别故。
雲所趣真如無差别故法華論解等者舉證。
論曰。
又依何義故。
如來說三乘名為一乘。
依同義故。
與諸聲聞大菩提記。
言同義者。
以如來法身聲聞法身彼此平等無差别故(雲雲)又曰。
無二乘者。
謂無二乘所得涅槃。
唯佛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
非諸聲聞辟支佛等有涅槃法。
唯一佛乘故。
(雲雲) 【章】四無我等(至)故說一乘鈔曰。
此第四義約定不定說義。
法華論曰。
于小乘谛中。
人無我等。
于大乘谛中。
真如法界實際法性及人無我法無我無我等故(雲雲)我既無異者。
于補特伽羅無我三乘無别。
故說一乘也。
【章】五解脫等(至)無差别故鈔曰。
此第五義。
此約定不說義。
成唯識第十說。
謂有二乘深樂圓寂得生空觀。
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障盡。
唯有清淨真如。
離相湛然寂滅安樂。
依斯說彼與佛無差。
但無菩提利樂他業故。
複說彼與佛有異(雲雲)解脫無差别故者。
基辨謹按。
此解脫恐衍字。
應重寫誤。
無字下有字恐落脫。
應作無有差别。
故字下說一乘三字恐脫乎。
總言應作而得解脫無有差别故說一乘也。
尚應檢餘本也。
【章】六姓不同(至)故說一乘鈔曰。
此第六義但約不定姓而說義姓不同者。
定姓與不定姓不同也聲聞之中者。
未回心聲聞身中。
此聲聞身已下具明未回心聲聞一相續中具有聲聞及佛種姓。
此不定種姓有差别之義也。
【章】第七第八得意樂故。
鈔曰。
此第七·第八義總明。
次文别明。
問。
玄贊中第七與第八别舉。
第七雲得同體意樂。
第八今章次文所言第二。
然今章第七·第八共雲得二意樂。
指何雲二意樂耶。
七·八俱同得二意樂。
如何為七八别耶。
答。
此文由玄贊應解。
第七·第八共以得意樂立義故。
總今雲第七·第八得二意樂故。
其二者。
一者諸佛于諸有情等者。
第七得意樂也。
此總約定不定姓令得意樂義。
故雲于諸有情等也。
二者世尊法華會上等者。
第八得意樂也。
此但約不定姓令得意樂義。
對機别故。
第七·第八為别意樂者令得平等法身。
此意樂七·八相同故一處論(此總明已) 【章】一者諸佛(至)得授記别鈔曰。
此别明二義一者諸佛下此第七義。
約定不定得意樂。
于諸有情者五種姓各别有情。
同自體者。
同謂平等。
自體謂法身。
令得平等法身意樂雲得同自體等也。
言我即彼等者令得同自體意樂。
是即說一乘也。
二者世尊下此第八義。
約令不定姓得同自體意樂。
次下雲第八少分是也我等與佛等者。
此二句明令攝得如是意樂。
與彼名同等者。
彼謂昔菩薩。
與昔名同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