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集:得失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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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聽說她原本就是戲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給二少爺雷動。

    見着他,這回說了幾句話。

     “你很會喝酒是不?” 她是個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竅兒像她名字一般的透。

    她知道這傻乎乎的長腿小子常愣頭愣腦的張望她。

    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長工是不一樣的。

     “啊。

    ” “不要多喝,錢要留起來。

    ” “哦。

    ” “在外面多攥些子兒,這裡工夫多,沒賺頭。

    ” “噢。

    ” “你上次不是在嬸子小巷挨揍了嗎?為什麼要進來這兒幹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賣進來,沒辦法……” “呃?” “你叫什麼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後,十三歲的追命終於掙紅了臉,比盤古初開破天荒還艱辛的說:“我姓崔話未說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懶哩!茶都冷了,還不快送上去,二少爺候着呢!你盡嗑嗒什麼?” 小透匆匆而去,臨行還向她嫣然一笑。

     他腦袋裡轟然一聲,炸開每顆都比輕功還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萬盼的“接近”就此結束,他們的談話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後,雷家傳出喜訊。

     ——雷家二少爺雷動納小透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當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後,幾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來。

     不過,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個小丫鬟能嫁給二少爺,就算是當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幾生修來、一步登天的事。

     (憑什麼,别人不嫁二少爺,要嫁給自己這個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傷心的醉。

     從此以後,他聽到打鐵聲、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時的雞啼,他就會傷感起來。

     聽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裡亂着的風,追命也會想起他第一個“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 她的眼 她的臉 直至多年之後,追命偶然省悟:他媽媽是給人毒死的。

     他又開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殺他父母的疑案! 不過,對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這一段情愫,還未了結;七年之後,追命又回到小鎮,得悉雷家二少爺已近娶了七個妾侍,而小透聽說是因為受盡淩虐,因而懸梁自盡。

     他那時候,已當成了霹靂縣的捕快,正要着手調查“味螺鎮”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墳上拜祭。

    事實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隻有他常來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邊的小樹上,刻下了幾個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沒再镌刻下去,不知是為了什麼?也許是因為心煩,也許是因為已經酒醉,也許是太傷心,镂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為下面該是“而已”兩個字吧。

    
秋天的粗話
每個人的過去都總會有一些經典。

     對追命而言,過去的事,都是“追”字:追憶、追求、追蹤、追殺、追捕、追悔…… 常聽到年輕人口口聲聲說無悔,追命都隻一曬置之。

    一個不思精進、不反觀内省、不承認錯失的人,當然以“無悔”為榮了。

    每個人的一生裡,都總有些可悔該悔的;有些小悔,總是表示自己繼續成長…… 成長是好的,但成熟時則就快要爛掉了。

     ——對追命而言,乍聽小透嫁人的噩耗後,他整顆心都快要爛掉了。

     他離開了傷心地。

     他去流浪。

     經過一山又一山,一鄉又一鄉;他沒有了鬥志,一如他相貌般的落拓着、落魄着,而且仍不忘喝他的酒,也照樣的打抱他所不平的事。

     他那時候,武功并不算太好,隻在服侍雷家兩位少爺跟随“旱天雷”雷重學武的時候,他才偷學了一點功夫。

     他悟性高,雖是偷師,但也學得比雷家少爺好。

     他也騰出點時間,在夫子雷輕教兩位少爺念書的時候,他也識了不少字,讀了不少書。

     他勤奮,所以比雷家兩位少爺加起來都覺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縱在流浪飄泊之際,遇不平事,總要插上一手。

     溫約紅曾經告訴過他:“做一條頂天立地的漢子,就是要做頂天立地的事。

    我不是。

    我懶,好玩,就愛喝兩杯。

    所以我隻做一個隻求心安的人。

    如何心安?便是理得。

    無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評評理、說句公道話,必要時,仗三尺劍,管不平事;人,總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

    ” 他記住了。

     不過他的實力不甚足夠。

     ——為人打抱不平,常鬧得給人打,給人揍,還差些兒沒給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輕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過人時,跑得總算還快。

     他反正無父無母,無依無靠,也不大學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錢,不是女人,也不是東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時期,常給人追趕/打/捕/緝。

     那時候,他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當上追緝兇徒要犯的捕頭——而且還是名動天下的神捕! 那時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辦喜事的酒,給六、七個夥計“追”出來打他。

     他不敢還手。

     ——因為他知道是自己錯了。

     他隻敢跑。

     ——逃掉再說。

     偏是這家。

    “飽食山莊”的家丁,都很有兩下子,他雖然能跑,但一下子還真是甩不掉。

     這一下,他可真的跑出功力、跑出耐力、跑出天份來了。

     好不容易,仗着機伶的身段,終於擺脫了那些家丁,轉過冷巷,卻一頭撞在一人身上。

     那人很和氣。

     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向不受約制無有規範的追命,在那一刻間卻感到很不自在、無由的害怕起來。

     “你為甚麼要跑?” “關你甚麼事!” 追命一閃身,又逃。

     他跑得很快很快,老半天才扶在一棵白楊樹旁喘氣,忽聽後面有人問: “你跑得不慢呀。

    ” 追命一回頭,見又是那人,魂飛魄散,連忙又拼命的跑。

     這回逃了很久很久,終於逃到一座路邊小驿站旁,正要打水牛飲幾口,忽聽吹耳朵似的緊貼身後有人說: “你不要一口氣的喝,這樣會傷内氣的。

    ” 追命猛回頭,隻見又是那人! 他二話不說,拼盡全力猛跑,這回他甚麼自創的身法都用盡,打滾帶爬的跑了不知許久,連偷到的酒壺都摔破了,跑到一座路邊小廟旁,才喘一口氣,就聽頭背有人呵着氣說: “别跑了好嗎?咱門好好聊聊吧。

    ” 追命忍不住,他吼道: “你别冤鬼般的死纏着我!你再跟着我,我殺你!我殺你十七八截!” 那人笑着扪須,咋舌地道:“哦?有這樣厲害!” 追命不顧一切,飛過去拳打腳踢。

     那人沒有避——但都一一避開了。

     追命拔出了牛耳尖刀。

     “你走不走?!” 那人笑着搖頭,笑聲裡帶點喟息,好像很為他可惜的樣子。

     追命不管了。

     他一刀就紮下去—— ——紮不下去。

     (不行,我不能殺人!) 那人和氣的問他:“為甚麼不刺下來?” 追命耷了耳朵,皺了眉頭,丢了刀子,隻鼓着氣道:“你抓我回去吧。

    ” 那人笑道:“偷東西是不好的。

    ” “可是我窮。

    老先生,你沒窮過,你不知道。

    ” “……是嗎?但你偷的是酒,不喝酒會渴死嗎?” “但我喜歡喝酒,如果會死,死了也就算了。

    我偷的當然是為了我喜歡的東西。

    如果我偷人的錢,偷人的财物,可能會累了人;但我偷的是酒,少了兩壺酒,不會累死人的。

    ” “但卻累死了你自己,你偷的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物,但失的是大節。

    試問一個頂天立地、将來有所作為的男子漢、大丈夫,他怎麼會因為一己之私、一念之貪、一時之快而去偷取别人之物!” (又是“頂天立地”!) “如果我現在是大人物、大将軍,大家倚重我,瞧得起我,我可以呼風喚雨,可以左右局勢,我當然會努力奮鬥,自勵自珍!”追命聽得心動激起了熱血,但語音更加譏诮:“但我隻是一個小痞三、大流氓,我妄論甚麼大節!我也沒志氣可言!” “你沒有氣節,那一刀你為啥不紮下來?” “我……” “英雄莫問出處。

    你不是個偷東西的人便不是!比你出身低微貧寒的人,青史上有的是,他們不也一樣咬緊牙龈,持志不懈,渡過艱辛歲月,成大功、立大業、做大事嗎!你怎可妄自菲薄!你現在才華未得發揮,便飄蕩無定,閑散不羁,猶如行雲野鶴、遊戲人間;但隻要你不放棄,肯努力,一旦得遇時機,千載之材,光芒盡露,這才是你龍飛九天、鵬沖九霄之時!你隻要有志氣,肯努力、願意奮鬥,現在是個乞丐又有甚麼關系!我看你這一刀沒刺下去,才肯罵你;一個人可以沒有背景,可以沒有運氣,但不可以沒有憧憬,沒有志氣!可以出身不好,可以窮困潦倒,但他就是不可以先行看賤自己、放棄自己!” 追命聽得大汗涔涔下,澀着喉道: “……老先生……” 那人隻一笑,說:“紙包不住火、布袋終究會讓錐子刺破。

    有才的人未必有毅力,有毅力的人不怕熬煉。

    咱們有緣再相見吧。

    ” 追命自行跑回去“飽食山莊”。

     莊裡的人大為震訝。

     “你又要回來偷甚麼東西?” “我是來向你們認錯的。

    ” “甚……甚麼?” “那兩壺酒是我偷的,我把它給摔破了,我來受你們懲罰……或者,讓我當雜役幹粗活兒,來賠償酒錢吧。

    ” “……原來,原來是要讨活兒幹的!我看你讨打才是——” 有人把這消息通知了莊主。

     莊主方臉粗眉,赤頰乾髭,目含神光,顧盼間一團正氣,不怒而威,怒令人懼。

     追命一見了他,就打從心裡服了七成。

     那莊主問:“你就是偷酒的?” 追命搖頭:“不是。

    ” 莊主詫道:“不是你是誰?唔?” “我回來認罪,就不是偷了。

    ” “你為什麼要回來認罪?唔?” “做錯了連承認的勇氣都沒有,”追命坦然道,“我這輩子都要賣給你兩壺子酒了!” “好!” 那莊主如雷的喝了一聲,院内院外、院裡院中、幹活的人全震得停了手:以為莊主要殺人了。

     “你罰我吧!”追命豁了出去。

     “我就罰你!”莊主如雷的一聲喚了出去,“來人呀,把這小王八蛋請去我西廂當食客,給他吃好的、喝好的——一定要喝好的——把他給養胖了,我才來一塊肉一塊肉的吃他!” 莊主當然不是要真的“吃”他。

     他隻是欣賞追命,把這“小孩子”攏了過來當他院下的食客。

     ——反正他手上的食客沒三千也有一千五。

     ——一千五百人中當然也有不少人是混吉的,但隻要有一成是像樣的人,“飽食山莊”裡至少也有一百五十位能人。

     這位莊主豪邁過人、喜歡廣結朋友,加上他是當朝天子近前帶刀總侍,有這樣的顯赫地位,使他呼朋喚友,結交黑白兩道各路好漢,更加得心應手、一呼百應。

     追命後來才得悉,莊主原本也是江湖中人,因受諸葛太傅看重,在禦前薦舉他,才能擔此重任。

    在他任次裡,曾三次舍命為保龍軀,受傷之重,令禦醫也束手無策,他卻依然能活過來了,故而極受倚重。

     由于護守天子,戍守皇城,是傷神費力的事兒,而且就算這樣一個吃力位子,也有内宦朝官争軋不已,故這位莊主也隻是負責在冬夏二季保駕,至於春秋二季,則由他人負責。

     這位官廷總侍,沒事不用入宮之時,便來搞他的“飽食山莊”。

     這位莊主是名好漢子,跟門下食客比酒比力比功夫,從來不許人故意容讓,勝了當然可喜,輸了也就認了,所以在比酒一節上,曾輸給少年追命:三壇幹完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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