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集:得失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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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世上到底有沒有報應這回事;但我隻知道: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

    如果沒有,就讓我們來執行吧。

    ” “得幸失命,不外如是。

    ”既然如此,何不把世上一切、心頭所有,都放輕松些呢? 他常有這種想法。

     他是追命。

     他原名崔略商。

     别看他的名字那麼雅,以為他出生於書香世家,其實,他出生在一個叫“味螺”的小山城,他爸爸是個打漁的,他媽媽是個賣魚的,他出世後三年内,他們都不得空替他取名字。

     他這麼個雅号是來自他的傷。

     内傷。

     他未出世就已經患了内傷。

     因為他那個打漁的爸爸大過好酒,打回來的魚,都不夠他喝酒的錢。

    也許他一生在水裡撈活的過活吧,所以他不但一輩子都受水的氣,天晴時出海常打不着魚,天雨時不能出海打魚,起風時出海給桅杆砸着了頭卻還是沒有魚,而且還得把辛苦賺來的全拿來買水酒渴。

     連他老婆都隻好賣别家網回來的魚。

     可是不管有魚沒魚,他都是硬要喝酒。

     他的帳越賒越多,有人便找他算賬,問他是不是欠揍;他幹脆把自己灌得大醉,任由别人來打,反正醉鄉路穩宜頻到,此外不堪行:你打你的事,我醉我的酒。

     崔媽媽開始不理,後來實在看不過眼了,出手阻攔對方正要對一個醉漢痛下毒手。

     但來讨債的那一方也決非好惹之輩。

     他們是“七幫八會九連盟”中的“更衣幫”好手,為首的“七屠虎”朱麥,“七苦神拳”可是熬遍了傷、病、妒、離、失、懼、悲七種苦楚才習有大成的。

    他打人一向六親不認,包括不分男女;至於殺人也不分老幼親疏,隻要有錢便可。

     沒料崔大媽卻是輕功好手,跟朱麥同派同來的六人,全沾不上崔大媽的邊兒,卻給崔大媽扭閃騰挪、身移影幌之間放倒了。

     原來崔大媽當然不姓崔,而是姓梁,正是當年五胡亂華之後,在東北撐起半壁的“山東響馬、山西太平”的“太平門梁家”的旁枝後裔“煙水寒”梁初心。

     ——隻不過,脫離“太平門”梁氏一族久矣的梁初心,為生活計,天天風吹日曬。

    賣魚殺魚幾二十年,什麼“煙水寒”都變成了又老又兇又皮皺的“煙火竈”了。

     “太平門”梁家的人,向以輕功見長,那七個人給梁初心放倒了六個,但梁初心一時粗心,加上她即将臨盆,足下一絆,便給朱麥兜腹打了一記“七苦拳”。

     中拳之後的崔大媽,踣地不起。

     朱麥見崔大媽使的是“太平門”的輕功,也不為甚己,扶傷撓破的号稱“揚長而去”:然而崔大媽卻受了内傷,差點流産。

     三天後孩子出世,一出世即有了内傷。

     崔老爸原有六個孩子,四子二女,懶得為這七子取名字,平時就叫他做:“喂,那個内傷的。

    ”直至他兩歲半後才從一次嘔血裡得知他一早已受了内傷,這才開始着急請大夫為他治病。

     因此,日後,他長大了,懂事以後,當然仍然姓崔,但叫“内傷”倒是醫他的人覺得未免難聽,放是以“商略黃昏雨”詞句為靈感,改名為“崔略商。

    ” 誰都以為這個時常咯血、身體赢弱、不到三個月就一臉蒼桑并開始生皺紋的孩子,多半是養不大的了。

     可是他不但能活下來,并且還使很多無辜善良的人都能活下來。

     他還活得很有名。

     有人調侃他出身寒微,他母親粗心大意,一至於斯,竟要過了兩歲半才知道他得到内傷。

    當然,這世上,有的人像是叼了支金鑰匙出世的,有的人像寄在金銮殿上出生的,有的人一出娘胎就騎龍背虎腰,比起來,追命的“家世”真是一無可取、一無所有,一切都要從頭做起、白手憑空。

     可是追命卻不是那麼想。

     “我老爸遺傳給我喝酒的絕活,千杯不醉,愈飲愈醒,這等本事不是阿豬阿牛阿狗阿貓能有的;”追命追述起來,不但自得其樂,還感恩莫名,“我娘卻遺傳給我對輕功的天份;跑得快,好追債,所以我第一份職業便是追債的。

    ” 他第一份“職業”果真是“讨債的”。

     可是也做不長。

     因為他心腸好。

     太好。

     他原替“蒼屏派”追債,好不容易才給他追着的債主,結果,發現欠債的人又老、又病、又餓、而且人又好又老實,所以他把自己腰囊裡的錢全部都“奉送”給對方了,而且還“護送”這半瞽老人“逃債”,一路護送到黑龍江。

     ——這使得他給“蒼屏派”追債,還下了十三金牌令,要“追”他的“命”。

    那時候還是人追他的命。

    而不是他追别人的命。

    人總有不得志的時候。

    名揚天下的人,也有他未成名的歲月。

    ——成功的意義往往就是經曆過很多失敗。

    ——成名的代價就是許多埋首奮鬥的日子。

    可是,這對追命而言,是特别的艱辛。

    因為他很不幸。

    幸運一直沒有選中他,但他少年時偏偏與不幸特别有緣。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不幸就是幸運不再招手。

     對追命而言“幸運”這兩個字,在他少年的時候一直都是“緣悭一見”,以緻他日後每一次終於能夠“有幸”時,他幾乎都要說一聲“久違”了。

     其實幾乎是根本“素未謀面”,何來久違?一個人一直都是不幸的,萬一幸運起來,還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運,或者,那遇上幸運的竟會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當離譜,十分煽情。

     三歲(也就是他父親“終於”發現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内傷)那年,他父親在一次大醉後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裡去,哽死了。

     也許他一出世就懷着世間七種“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嘗人世間種種苦的回應:五歲那年,他母親在街市殺一條魚的時候,手指頭給魚咬了一口,她沒理會,兩日後便毒發身殁。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無父無母的孤兒。

     所以他眼色很蒼桑。

     神情更落拓。

     ——這在一個稚童身上是難以得見的。

     因而追命認為自己一早就“老”過去了,所以“我再也不會老了;”他在日後曾對他師兄弟很自豪的說,“有些人,一上來就樣子風霜不年輕,但到了人人都風霜老的時候,他仍是那個樣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輪也該輪到他最年輕了。

    ” 他自得其樂也得意洋洋的下結論:“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輕。

    ” 崔大媽梁初心死的時候,追命才五歲,按照道理,隻怕連求生都有問題;但卻因為當時崔老爹已得知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醫。

     說起這位“好友”,卻不是誰,而是“老字号”溫家中“活字号”的“三缸公子”溫約紅! 溫約紅一向喜歡救人。

     他也喜歡幫助人。

     “崔内傷”之所以會變成“崔略商”,就是這位滿肚文墨的溫公子所改的名字。

     他一見崔“内傷”,就投了緣,這也許是追命平生第一個“幸運”,但也是另一種“不幸”。

     因為溫約紅的确善於“醫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來治追命的内傷,的确大費周章;不過,憑着他過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時間,把追命的内傷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給治好了。

     不過,由于各種古古怪怪、奇珍異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藥物,全灌進小小追命的肚子裡,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種奇怪作用。

     ——跟他這位“救命恩人”溫約紅一般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無酒不歡! 也許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許是追命所眼下的大量解毒藥物非要以酒來克制之故,也許是溫約紅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瘾之故,或許是追命的老爸遺傳之故……總之不管甚麼原故,這一輩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結而為一,分不開了。

     ——所以他飯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會難受。

     那也是好事,溫約紅正好有個小酒伴,師徒兩人時常互斟對飲。

     長期服食這些藥物的另一種特别情況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長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别輕,上身卻不大着力,所以他練腿功總容易上手,習拳卻要大費勁兒。

     直到後來,“老字号”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溫約紅派去“龔頭南”襄助“五飛金”那一夥人,溫約紅知道此行有險,當然不允追命跟随,於是師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别便成永訣。

     盡管是這樣,除了能豪飲和腿靈光之外,溫約紅還是有一種“特性”影響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溫約紅是個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卻不大專! ——這種人擺明了當會常常戀愛,而且也時時失戀的好樣闆! 溫約紅一向不拘俗禮,跟追命把酒談心,也不管對方尚未成人,照樣說他那些豔遇、邂逅、傾慕史,早熟的追命,開始聽得津津有味,但聽多了,說多了,對方知道自己說的是陳腔,他也知道自己聽的是濫調——但無論怎麼說,陳腔和濫調,有時也确實好聽,百聽不厭,而且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絕對願意靜聆細聽下去。

     可是幾年來都聽了下來,對他來說,耳濡目染,影響非凡。

     ——這性情可比嗜飲還“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歲就開始他的“戀愛”。

     他拜别師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蹤的四位兄長兩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沒找到,卻一眼就望到一個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長發有點亂,眼色也有點亂,可是就美在那一點亂;她流露的溫柔得不中思議,但所蘊含絕大的吸力足以把他隻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頰上有兩朵酒渦,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裡的影,影裡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後,幾乎是呻吟了一聲。

    這就開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蹤。

     他跟蹤那汲水的女子,原來是“味螺鎮”雷鎮長的婢女。

     ——他整個小痞三的樣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見了她之後,他再也分不清别的女子是女子了。

    他隻知道自己是個男子。

     他對她念念不忘,價日守在鎮長大宅後,等她出來買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護院們以為他要騷擾轎子裡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頓。

     還是那小姐在轎裡看他傻不楞登的樣兒,噗嗤一笑,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還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從此,他所作所為,莫不是為了進入鎮長家,接近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賭博,就是為了赢一點錢,來買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來吸引她的注意。

    最好能赢多一點的錢,來早日為她贖身,請媒婆說親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獵,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頭牛加一匹馬加一隻狗都勤奮多了,為的是多攢幾個錢,希望日後能有足夠的錢來明媒正娶。

    他做得像一頭驢的模樣。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厮,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

    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着一面。

    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根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着她。

     她那麼笑靥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蜜。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說話。

    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麼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叮當的響;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雞在炊煙遠處,有一聲沒有一聲松垮垮的啼叫着。

    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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