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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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師指揮員卓越的戰略眼光和非凡的意志。

    你看,專家都是這麼認為的。

    我在沙盤上把那塊地形都嚼爛了,越是分析,越是後怕。

    當時是一片嗷嗷叫的請戰聲啊,連朱預道都要求分兵增援台山枧了。

    如果當時梁必達不冷靜,聽了我們這些人的呼聲,轉移了防禦重點,也許,那就太可怕了……江主任,朝鮮戰争你沒有參加,我看你還是不提的好。

    ” 見過K軍上層的三個人,江古碑就有些信心不足了。

    但他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看來文攻是不行了,那麼,就發動群衆吧,讓群衆站出來武衛。

    不僅要打倒梁必達,一切保皇派,一切與梁必達同流合污的牛鬼蛇神都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叫他們永世不得翻身。

     二 造反派給梁必達列舉的罪行有三十餘條,其中曆史的問題有迫害同志,認賊作父,侵吞八路軍戰士夥食費二百塊大洋孝敬漢奸,以抗日鋤奸為名嫖娼搞腐化,等等。

    現實的問題有破壞“文化大革命”,執行某某某錯誤路線,惡毒攻擊某某某,等等。

     揪鬥梁必達的群衆運動是由K軍軍部幾個被“革命”激情沖昏了頭腦的熱血青年和江古碑指揮的“六盤山革命造反兵團”裡應外合進行的。

    但是,這支戰争經驗不足的隊伍低估了他們的對手。

     梁必達的情報工作效率很高,在造反兵團尚且猶豫不決、江古碑還在D市市府廣場門前反複動員的時候,梁必達已經在窦玉泉的安排下,住進了K軍醫院的高級病房。

    醫院的大門和軍部偵察營營區隔路相望,該營奉命以一個連的兵力,全副武裝,在大門口進行擒拿格鬥訓練,實際上意圖顯然,随時準備封鎖軍醫院的大門。

     朱預道因為到北京開會,避開了這場鬥争。

    梁必達臨走之前,分别給張普景和陳墨涵等人打了電話,要他們躲起來,避開造反派的風頭。

     張普景不領情,他的态度是,不做虧心事,不怕鬼上門。

    堅決不躲。

     陳墨涵倒是想躲,但是躲的位置不佳,被司令部的一名參謀出賣了,躲到工兵團,又被“六盤山革命造反兵團”揪了出來。

    造反派沒有揪住梁必達,退而求其次,抓住陳墨涵和張普景往死裡整,口誅筆伐,拳打腳踢。

     批判大會設在D市工人文化宮的廣場上,在六月火辣辣的大太陽底下,廣場四周被各種标語口号糊得水洩不通,到處都是“四海翻騰雲水怒,五洲震蕩風雷激”和“揪出軍隊一小撮”“打倒某某某”“某某某和某某某不投降,堅決叫他們徹底滅亡”的字樣,一派殺氣騰騰。

    D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同時又是“六盤山革命造反兵團”司令的江古碑并沒有親自出面,或許他已經清楚這次批判的殘酷性,還當真有點抹不開老戰友的面子。

    但是,在他的授意下,“六盤山革命造反兵團”給張普景和陳墨涵這兩個年近半百的人戴上了紙糊的高帽子,穿上了棉襖,胸前還挂上了牌子。

     陳墨涵的罪名主要有四條:第一是出身于剝削家庭,當過國民黨軍團長,加之胞兄陳克訓現在仍然在台灣,有通敵嫌疑。

    二是陳墨涵的臭老婆是舊社會的殘渣餘孽,當過小偷,并且在運動中被陳墨涵秘密藏了起來。

    三是陳墨涵拒不同梁必達劃清界限,是死硬的保皇派。

    四是在“反右”運動中有反黨言論,說日本戰争賠款不要,是對中國人民的極大的不負責任,攻擊中央領導人某某某。

     對這第四條罪名,陳墨涵感到震驚,這話他的确說過,那是在建國之後不久,對這個問題有些模糊認識,當時是跟梁必達和張普景、窦玉泉閑聊說起來的,也隻有梁、張、窦三人知道,他們也有類似的言論,那麼,是誰在十多年過去之後又把這話抖摟出去的呢? 造反派對陳墨涵的要求是,反戈一擊,揭露大土匪大軍閥梁必達在朝鮮戰場台山枧戰鬥中陰謀用兵,排斥非嫡系部隊,借刀殺人,導緻我軍一個團幾乎覆沒的罪行。

     陳墨涵說:“其他罪行你們說是罪行就算是罪行,我的罪行應該由法庭判決。

    梁必達是不是土匪我不知道,梁必達在戰争年代用兵不是盡善盡美,也不否認有輕重之分,但是,要我說梁必達在台山枧戰鬥中借刀殺人,蓄意解決二團,不是事實。

    事實證明,在台山枧戰鬥中,梁必達的指揮是高明的,而且我認為那是在梁必達所有的指揮中最高明的一次。

    ” 話沒說完,屁股上就挨了一腳,接着臉上又挨了一皮帶。

    一個紮着小辮并佩戴紅衛兵臂章的姑娘振臂高喊:“反動派不投降,就叫他滅亡!” 陳墨涵大叫:“我不是反動派,我是人民解放軍的軍參謀長。

    你們沖擊軍隊,毆打軍隊幹部,你們是反動派。

    ” 自然又遭來一頓拳打腳踢。

    不知道是誰暗中使了狠招,陳墨涵隻覺得右肋一陣撕裂般的疼痛,肋巴骨就斷了一根。

     張普景的罪行有五條。

    第一是在紅軍時期,侵吞警衛員的幹糧,導緻該紅軍戰士活活餓死。

    第二是在凹凸山搞“純潔運動”中執行錯誤路線,錯誤地迫害了許多同志。

    第三是同梁必達沆瀣一氣,拒不配合地方的“文化大革命”,對部隊下黑指示,要“慎重參與”,從而破壞運動。

    第四是敵我陣線不明,對梁必達心慈手軟,不敢開展鬥争。

    第五是一貫以革命派自居,竟然自稱“張克思”。

     張普景對這幾條罪狀也有驚愕之處,尤其是第一條。

    他的警衛員在過草地的時候餓死了是事實,但不是他侵吞了糧食。

    當時他是軍團保衛局二組的組長,警衛員的身上背了兩條幹糧袋,左邊一條的糧食給他吃,右邊一條的糧食是警衛員自己吃。

    他一直吃左邊的幹糧袋,他也曾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