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從食人野人手裡救出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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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

    因為自從有了星期五跟我在一起,我的生活就跟以前大為不同了。

    我以跟最初一樣的感恩之情度過了我的上島紀念日,感謝上帝的仁慈。

    如果說我當初有充分的理由感謝上帝的話,那麼現在就有更多的理由感謝上帝了。

    我有了更多的上帝關懷我的見證,并有很大的希望很快就能成功獲救。

    我心裡明顯地感受到,我獲救的日子不遠了,可能無需在這裡待到明年。

    但是,我還是繼續幹農活:挖土、植樹、紮籬笆,一如往日。

    我采摘并曬制葡萄幹,這些日常工作,還是照常進行。

     雨季就要到了,到那時我大部分時間都得待在室内。

    我們必須把新做的船放在安全的地方,把它移到我在故事開頭說過的那條我卸木筏的小河裡,趁水位高時把它拖到岸上。

    我讓我的仆人星期五挖了一個小小的船塢,寬度剛剛可以容得下小船,深度剛剛夠它在水上浮起。

    然後,當潮水退去時,我們在船塢口築了一道堅固的堤壩,把水擋在外面。

    這樣,小船就可以保持幹燥,潮水浸不到它。

    為了防雨,我們又在小船上鋪了一層厚厚的樹枝,就跟加了個屋頂似的。

    就這樣,我們等着十一月和十二月,到那時我就要冒險了。

     旱季快要到了,天氣逐漸好轉,我的冒險計劃也要進入實施,我每天都開始為航行做準備。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貯備一些糧食,以供航海之需。

    我打算在一兩周内打開船塢,把小船放出來。

    一天早上,我正忙着做這類事,就叫星期五去海邊轉轉,看能不能找到隻海龜。

    我們一般一個星期抓一隻海龜,吃海龜蛋和海龜肉。

    星期五去了不多久,就跑回來了,一下子就飛過了外牆,仿佛腳不沾地似的。

    我還沒有開口說話,他就沖我喊開了:“噢主人!噢主人!噢不好了!噢壞了!”—“發生什麼事了,星期五?”我問。

    他說:“噢那邊,一,二,三隻獨木舟。

    一,二,三!”聽他這麼說,我判斷是六隻,但細問之下,發現才三隻。

    我說:“好了,星期五,别害怕。

    ”我盡量地給他壯膽。

    可是,我看到這個可憐的家夥被吓壞了,因為他腦子裡沒想到别的,隻想着他們是來找他,要把他砍成碎片吃掉。

    這可憐的家夥渾身發抖,我對他幾乎沒有辦法。

    我盡量地安慰他,告訴他我面臨的危險跟他一樣大,他們也會把我吃掉的。

    “但是,”我說,“星期五,我們得下決心跟他們打一仗。

    你能打嗎,星期五?”他說:“我射擊,但來了大量的人。

    ”“這不要緊,”我又說,“我們的槍就是打不死他們,也會把他們吓跑的。

    ”于是我就問他,假如我決心保護他,他是否也會保護我,站在我一邊,聽我的吩咐。

    他說:“我死,如果你吩咐我死,主人。

    ”于是,我拿了一大杯甘蔗酒給了他。

    甘蔗酒我平時很少喝,因此還剩下很多。

    我們喝完甘蔗酒後,我叫他拿上平時總是攜帶的兩支鳥槍,裝上大号槍彈,大小如手槍子彈。

    我自己取了四支短槍,每支槍裡都裝上了兩顆彈丸和五顆小子彈,又在兩支手槍裡各裝了一對子彈。

    我又像往常一樣把無鞘之劍挂在腰上,把小斧頭給了星期五。

     我這樣裝備好之後,就拿了望遠鏡,走到山坡上去看動靜,很快就從望遠鏡裡發現,有二十一個野人,三個俘虜,三隻獨木舟。

    看來他們此行的目的是拿這三個活人開一個慶功宴。

    真的是一場野蠻的吃人盛宴啊!但我知道,對他們來說,這是很尋常的事。

     我還注意到,他們這次登陸,不是在上次星期五逃跑的地方,而是靠近我的小河那裡,那裡海岸低,并且有一片濃密的樹林直逼海邊。

    看到他們上岸,想到這些畜生就要幹的非人暴行,我真是憎惡極了。

    我怒氣沖沖地跑下山,告訴星期五,我決心下去把他們殺個一幹二淨。

    我問他能否站在我這一邊。

    他現在已克服了恐懼,精氣神也因喝了我給他的甘蔗酒而提起來了,他很興奮地告訴我那句老話:我吩咐他死,他就去死。

     趁着這股子怒氣勁兒,我把裝好了的武器像先前一樣進行了分配。

    我給了星期五一把手槍,插在他腰上,給了他三支長槍,扛在肩上。

    我自己則拿了一把手槍和另外三支長槍。

    我們就這樣全副武裝地出征了。

    我拿了一小瓶甘蔗酒裝在口袋裡,又給了星期五一大袋火藥和子彈。

    我命令他緊緊地跟着我,不要亂動,不要開槍,凡事聽我的吩咐,也不許說話。

    就這樣,我們向右手的方向繞了将近一英裡,以便跨過小河,鑽進密林,在他們發現我們之前,就将他們置于我們的射程之内。

    我用望遠鏡觀察,這很容易辦到。

     我在出征的過程中,過去的一些想法又回到了我心頭,我的決心開始動搖了。

    我不是說我害怕他們人數多。

    因為他們隻是赤手空拳、沒有武器的惡人,跟他們比,我顯然占了絕對優勢—我一個人也不成問題。

    我想到的問題是,我有什麼使命,什麼緣由,什麼必要,讓我的雙手沾滿鮮血,去攻擊既沒有傷害也無意傷害我的人?對我而言,他們是無辜的。

    他們的野蠻習俗隻是他們自己的災難,是上帝留給他們的一個記号,讓他們跟這個地區的其他民族一樣,停留在這種愚蠢與殘忍的狀态裡。

    但是上帝并沒有召喚我當法官去審判他們的行為,也沒有要我去執行他的正義—上帝要覺得何時合适,他自會親手去執行,對他們全民族性的罪行,進行全民族性的懲罰。

    即使那樣,也跟我毫無關系。

    當然,星期五倒是可以名正言順地去打仗,因為他是這群人公開的敵人,和他們處于交戰狀态,攻擊他們對他來說是合法的—可我就不能這樣說了。

    這些問題一路上都壓在我心頭,我決定隻靠近他們,觀察他們的野蠻盛宴,然後根據上帝的指示行事。

    除非我聽到了某個聲音,比我以前所知的更像是上帝的呼召,否則我是不會幹涉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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