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退回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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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夢見它,有時還夢見我正在向他們開槍的情景。

     我不隻是想想而已,我還用了好幾天去找合适的埋伏地點,如上所說,以便觀察他們的動靜。

    我常常到他們吃人的地點去,那裡現在我已熟悉不少了。

    當我腦子裡充滿了複仇的思想,要把他們二十個三十個地斬于劍下時,我在這個地方所感到的恐懼,我所看到的野人互相吞噬留下的痕迹,所有這些都增加了我的恨意。

     最後,我在山坡上找到了一個滿意的地方,我可以在那裡安全地等候,看着他們的船到來,在那時,甚至在他們準備上岸之前,我可以隐身在叢林裡,那裡面一個小洞正好夠我藏起來。

    我可以坐在那兒,觀察他們的吃人行為,等他們湊到一起時,就對準他們的腦袋開火,第一槍就可以殺傷三四個。

     于是,我決定在這兒實施我的計謀。

    我因此準備了兩支火槍和一支鳥槍。

    火槍裡我分别裝上了一對彈丸和四五顆較小的子彈,尺寸跟手槍子彈差不多。

    鳥槍裡我裝上了大約一把用來打天鵝的最大号的子彈。

    至于手槍,每支我都裝上了四顆子彈。

    我帶足了第二、三次射擊的彈藥,就這個樣子準備去遠征了。

     在我這樣地定下計謀後,就在想象中将之付諸現實。

    我堅持每天早上都爬上離我城堡三英裡遠的山頂,看看能否看到有船在海面上向小島靠近,或遠遠地向小島駛來。

    但在堅持了兩三個月的守望,卻總是無功而返後,我就開始對這個艱巨的任務感到厭倦了。

    在那整段時間裡,不管海岸上或靠近海岸的地方,還是在整個海面上,眼睛和望遠鏡所及的各個方向,都沒有出現任何野人的迹象。

     在堅持每天上山守望期間,我始終保持着貫徹謀略的幹勁,我的精神十分振奮,其狀态跟我想要殺二三十個赤身露體的野人的蠻勁恰相配合。

    至于這些野人到底犯了什麼罪,我腦子裡想也沒想,隻不過是當初因看到這些土人違反自然的習俗而感到恐懼,因此怒火中燒罷了。

    這些土人似乎已受到上帝的懲罰,在上帝對世界智慧的安排中,上帝并沒有給他們更好的引導,而是任由他們順着自己可憎污濁的激情生活,因此他們一直幹着這種駭人的事情,并接受了這種可惡的習俗,把習慣當自然,這也許已經有許多個世代了。

    他們已完全被上帝所抛棄,被某種地獄般的堕落所占據,因此才落到這個地步。

    不過,如我所說,現在我已對勞而無功的外出守望感到厭倦,因此對這個行動本身的看法發生了改變。

    我開始冷靜地思考我打算去做的事。

    我問,我有什麼權力或理由去扮演法官和執行官,把這些人當作罪犯呢?對這些人,上帝認為這麼多世代以來不懲罰他們是合适的,仿佛讓他們彼此成了上帝審判的執行官。

    這些人又在多大程度上冒犯了我,我有什麼權力介入到他們彼此之間的流血仇殺中呢?我常常這樣同自己争辯:“在這個案子中,我怎麼知道上帝自己的判決是什麼呢?可以肯定,這些人并不認為他們是在犯罪,他們并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或受到良心的譴責。

    他們不知道這是一種冒犯,這麼做就是在冒犯神聖的正義,就像我們所犯的幾乎都是罪一樣。

    他們并不把殺死戰俘視為犯罪,正如我們不把殺死一頭牛視為犯罪一樣。

    他們吃人肉就跟我們吃羊肉一樣。

    ” 我稍微思考,就自然得出結論,肯定是我錯了。

    這些人并非殺人犯,并非我先前在心裡所譴責的殺人犯。

    說他們是殺人犯,就跟說那些常常把戰俘處死的基督徒是殺人犯一樣。

    在許多場合,基督徒更是經常把成隊成隊的敵人殺光,一點都不寬容,盡管敵人已放下武器投降了。

     其次,我想到,盡管他們用這樣殘暴不仁的手段彼此殘殺,實際上卻與我無關。

    這些人并沒有傷害我。

    假如他們試圖傷害我,或者我看到有必要為了自衛而擊打他們,那也還說得過去。

    但我還在他們的勢力範圍之外,他們也不知道有我,因此不會來算計我,這樣,我去攻擊他們就是不正當的了。

    我如果這樣做,就等于承認西班牙人在美洲的野蠻暴行是合理的了。

    西班牙人在美洲殺了成千上萬的土人,這些土人雖然是偶像崇拜者和野蠻人,其習俗中有幾種血腥而野蠻的儀式,比如将活人祭獻給他們的偶像神,可是對西班牙人來說,他們卻是非常無辜的人。

    把這些土人趕盡殺絕,這種行徑無論是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間,還是在歐洲所有别的基督教國家中間,一談起來都會引起最大的憎惡和痛恨,被視作一種純粹的屠殺,一種血腥而反自然的暴行,無論在上帝還是在人的眼裡都不合理。

    正是由于這個緣故,“西班牙人”這個稱呼,對于一切具有人性或具有基督徒的同情心的人來說,都是一個可怕的、恐怖的字眼,仿佛西班牙王國以特别出産這麼一種人而出名似的,這種人毫無仁厚之心,對不幸者毫無憐憫之情。

    而同情和憐憫被視為心胸慷慨大度的标志。

     這些考慮中止了我的謀劃,甚至完全中斷了。

    我一點點地抛開了我的謀劃,得出結論,我之決定攻擊野人是錯誤的。

    幹涉他們并非我的事,除非他們先來攻擊我。

    我的事是盡可能地避免他們先來攻擊我。

    但是,假如我被他們發現并受到攻擊,我也知道自己該幹什麼。

     另一方面,我也向自己表明,主動攻擊野人不僅不能救我自己,反而足以毀滅我自己。

    因為除非我有把握殺死當時在岸上以及随後上岸的所有人,否則,隻要有一個人逃回去把發生的事告訴他的同鄉,那麼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樣做豈不是自取滅亡嗎?幸虧眼下我還沒有機會做。

     總而言之,我的結論是,無論在戰略上還是策略上,我都不應該以這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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