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勘查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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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過,我有一個雄心,要把全島都看一看,我沿着小溪往上走,一直到我蓋的茅屋那裡,那裡地勢開闊,一直延伸到島另一側的海邊。
我決定穿過海灘走到那邊去,因此就帶上槍、小斧和狗,以及比平時多得多的彈藥,還在口袋裡裝上了兩塊大餅和一大串葡萄幹,踏上了征程。
我穿過我茅屋所在的山谷,向西瞭望,看到了大海。
天氣晴朗,大海對面的陸地清晰可見,但它是島嶼還是大陸,我卻說不上來。
不過,它卻很高峻,從西面向西南偏西延伸了很長的距離。
我估計它離我有十五或二十裡格遠。
我不清楚這是在世界的哪個地方,隻知道肯定是在美洲,我從觀察得出結論,必定靠近西班牙人的管轄區,也許上面住的全是野人,倘若我當初在那裡登陸,也許情況會比現在還糟糕。
這麼一想,我就聽從了上帝的安排,承認并相信它是所有安排中最好的。
我的心态開始平和下來,不再自尋煩惱,徒勞地想到對面的陸地上去了。
此外,經過一番思考後,我得出結論,倘若這塊陸地是西班牙的海岸,我就肯定或遲或早會看到船隻在那裡出沒。
如果不是,那它就是西班牙領地和巴西之間的蠻荒海岸,在那裡住着最野蠻的野人,因為他們是食人野人,他們會吃掉任何落到他們手裡的人。
帶着這些想法,我很悠閑地向前走着。
我發現我現在所在的小島的這邊,比我原先住的那邊怡人多了—這裡草原開闊,散發清香,花草點綴,佳木茂密。
我看到許多鹦鹉,很想抓一隻養起來,教它說話。
經過一番折騰後,我終于抓到了一隻小鹦鹉。
我用一根棍子把它從樹上抖落下來,等它蘇醒後再帶回了家。
但過了好幾年我才教會它說話,最終不管怎樣,我還是教會了它很親熱地叫我的名字。
後來它鬧出了一個亂子,雖然事情不大,但說出來也算有趣。
我對這次旅行極為滿意。
我在低窪地發現了野兔(我認為是)和狐狸,但它們迥異于我以前見過的種類,盡管我殺了幾隻,卻不想吃它們的肉。
我沒有必要冒險,因為我并不缺乏食物,何況我的食物十分可口,尤其是這三樣,即山羊、鴿子和海龜,再加上葡萄幹,就人均享用量而言,即使是利登霍爾市場也湊不到一桌比我這更好的佳肴了。
盡管我的處境夠倒黴的了,卻有充分的理由感恩上帝,因為我并沒有被弄得食物匮乏,倒是十分富足,甚至有美味佳肴。
這次旅行中,我沒有在一天内走過兩英裡以上的。
我兜來兜去,看看能發現點什麼,直到我十分疲倦,就找個地方坐下來,度過一夜。
我要麼躺在樹上,要麼在地上打一圈木樁圍住自己,要麼在兩棵樹中間打上木樁,這樣野獸走近時,就會把我驚醒。
我一走到海岸邊,就吃驚地發現我把命投到了島上最糟的地方。
因為在這兒,海岸上爬滿了無數的海龜,而在我住的那邊我一年半隻發現了三隻海龜。
這裡還有數不清的諸多種類的海鳥,有些我以前見過,有些我從未見過,其中一些肉質鮮美,但我都不知其名,隻知道一種叫企鵝。
我本可以随意射殺,但我很節省彈藥。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想殺一隻母山羊,好好吃上一頓。
盡管這邊山羊很多,比我那邊多多了,走近它們卻也困難多了,因為這裡地勢平坦,它們發現我要比在山上快得多。
我承認這邊比我那邊要好得多,但我還是一點兒也不想搬遷,因為我早已習慣了住在那裡。
我在這邊待着總感到好像是在離家旅行。
我沿着海岸向東旅行了約有十二英裡,接着在岸上豎起一根大木杆作為标記,覺得可以回家了。
下次旅行可以從我居處另一邊走,向東繞上一圈,直到大木杆為止。
回去時我沒有走原路,而是走了另一條路,以為隻要注意地勢,我就能很容易地将全島盡收眼底,而不會找不到我原先的居所。
但我錯了,因為往回走了兩三英裡後,我發現自己往下走到了一個很大的山谷裡面,山谷四面環山,山上有樹遮覆,我不能通過辨别方向找到道路,隻能看太陽定向,但那時太陽也未必有用,除非我清楚當天那個時辰太陽的位置。
更糟糕的是,在山谷裡的三四天中,天起了大霧,看不到太陽,我兜兜轉轉很不舒服,最後不得不來到海邊,找到
我決定穿過海灘走到那邊去,因此就帶上槍、小斧和狗,以及比平時多得多的彈藥,還在口袋裡裝上了兩塊大餅和一大串葡萄幹,踏上了征程。
我穿過我茅屋所在的山谷,向西瞭望,看到了大海。
天氣晴朗,大海對面的陸地清晰可見,但它是島嶼還是大陸,我卻說不上來。
不過,它卻很高峻,從西面向西南偏西延伸了很長的距離。
我估計它離我有十五或二十裡格遠。
我不清楚這是在世界的哪個地方,隻知道肯定是在美洲,我從觀察得出結論,必定靠近西班牙人的管轄區,也許上面住的全是野人,倘若我當初在那裡登陸,也許情況會比現在還糟糕。
這麼一想,我就聽從了上帝的安排,承認并相信它是所有安排中最好的。
我的心态開始平和下來,不再自尋煩惱,徒勞地想到對面的陸地上去了。
此外,經過一番思考後,我得出結論,倘若這塊陸地是西班牙的海岸,我就肯定或遲或早會看到船隻在那裡出沒。
如果不是,那它就是西班牙領地和巴西之間的蠻荒海岸,在那裡住着最野蠻的野人,因為他們是食人野人,他們會吃掉任何落到他們手裡的人。
帶着這些想法,我很悠閑地向前走着。
我發現我現在所在的小島的這邊,比我原先住的那邊怡人多了—這裡草原開闊,散發清香,花草點綴,佳木茂密。
我看到許多鹦鹉,很想抓一隻養起來,教它說話。
經過一番折騰後,我終于抓到了一隻小鹦鹉。
我用一根棍子把它從樹上抖落下來,等它蘇醒後再帶回了家。
但過了好幾年我才教會它說話,最終不管怎樣,我還是教會了它很親熱地叫我的名字。
後來它鬧出了一個亂子,雖然事情不大,但說出來也算有趣。
我對這次旅行極為滿意。
我在低窪地發現了野兔(我認為是)和狐狸,但它們迥異于我以前見過的種類,盡管我殺了幾隻,卻不想吃它們的肉。
我沒有必要冒險,因為我并不缺乏食物,何況我的食物十分可口,尤其是這三樣,即山羊、鴿子和海龜,再加上葡萄幹,就人均享用量而言,即使是利登霍爾市場也湊不到一桌比我這更好的佳肴了。
盡管我的處境夠倒黴的了,卻有充分的理由感恩上帝,因為我并沒有被弄得食物匮乏,倒是十分富足,甚至有美味佳肴。
這次旅行中,我沒有在一天内走過兩英裡以上的。
我兜來兜去,看看能發現點什麼,直到我十分疲倦,就找個地方坐下來,度過一夜。
我要麼躺在樹上,要麼在地上打一圈木樁圍住自己,要麼在兩棵樹中間打上木樁,這樣野獸走近時,就會把我驚醒。
我一走到海岸邊,就吃驚地發現我把命投到了島上最糟的地方。
因為在這兒,海岸上爬滿了無數的海龜,而在我住的那邊我一年半隻發現了三隻海龜。
這裡還有數不清的諸多種類的海鳥,有些我以前見過,有些我從未見過,其中一些肉質鮮美,但我都不知其名,隻知道一種叫企鵝。
我本可以随意射殺,但我很節省彈藥。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想殺一隻母山羊,好好吃上一頓。
盡管這邊山羊很多,比我那邊多多了,走近它們卻也困難多了,因為這裡地勢平坦,它們發現我要比在山上快得多。
我承認這邊比我那邊要好得多,但我還是一點兒也不想搬遷,因為我早已習慣了住在那裡。
我在這邊待着總感到好像是在離家旅行。
我沿着海岸向東旅行了約有十二英裡,接着在岸上豎起一根大木杆作為标記,覺得可以回家了。
下次旅行可以從我居處另一邊走,向東繞上一圈,直到大木杆為止。
回去時我沒有走原路,而是走了另一條路,以為隻要注意地勢,我就能很容易地将全島盡收眼底,而不會找不到我原先的居所。
但我錯了,因為往回走了兩三英裡後,我發現自己往下走到了一個很大的山谷裡面,山谷四面環山,山上有樹遮覆,我不能通過辨别方向找到道路,隻能看太陽定向,但那時太陽也未必有用,除非我清楚當天那個時辰太陽的位置。
更糟糕的是,在山谷裡的三四天中,天起了大霧,看不到太陽,我兜兜轉轉很不舒服,最後不得不來到海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