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關燈
上的小酒吧外,我碰到幾個熟人,一個是副領事,兩個學唱歌的家夥,還有一個來自舊金山的意大利人,叫做愛多亞·摩裡蒂,現在在意大利軍隊中。

    我跟大家喝了一杯酒。

    歌唱家中有一個叫做拉夫·西蒙斯,歌唱時改用意大利姓名:恩利科·戴爾克利多。

    我不曉得他唱得怎麼樣,不過他老在說有件偉大的事就要發生了。

    他人長得胖,鼻子和嘴巴顯出一副飽經風霜的可憐相,好像患着枯草熱[2]

    他剛從皮阿辰紮城演唱回來。

    他唱的是歌劇《托斯加》[3],他自己說成績很好。

     “自然你還沒聽我唱過,”他說。

     “這兒你什麼時候登台?” “今年秋天,就在那歌劇院裡。

    ” “我可以打賭,人家準會拿起凳子來扔你的,”愛多亞說。

    “你們聽見他在摩得那給人家扔凳子了沒有?” “該死的撒謊。

    ” “人家拿起凳子來扔他,”愛多亞說。

    “我當時在場。

    我親自扔了六隻凳子。

    ” “你無非是個舊金山來的意大利佬罷了。

    ” “他念不準意大利語,”愛多亞說。

    “他到處被人家扔凳子。

    ” “皮阿辰紮的歌劇院是意大利北部最難對付的,”另外一個男高音說。

    “說真話,那座小歌劇院可很難對付。

    ”這位男高音的姓名是艾得加·桑達斯,登台歌唱時改名為愛德華多·佐凡尼。

     “我倒很想在那兒看着人家給你扔凳子,”愛多亞說。

    “用意大利語唱歌你不行。

    ” “他是個傻子,”艾得加·桑達斯說。

    “他隻會說扔凳子。

    ” “你們倆一唱起歌來,人家也隻知道扔凳子,”愛多亞說。

    “往後你們回到美國,就會到處瞎吹你們在米蘭歌劇院的大成功。

    其實他們在這兒登台,包你唱不完第一句。

    ” “我就要在這歌劇院演唱了,”西蒙斯說。

    “十月裡我要唱《托斯加》。

    ” “我們準去,可不是嗎,麥克?”愛多亞對副領事說。

    “他們得找些人做保镖。

    ” “也許還得把美國軍隊開去保護他們,”副領事說。

    “再來一杯吧,西蒙斯?你也要一杯吧,桑達斯?” “好的,”桑達斯說。

     “聽說你要得銀質勳章了,”愛多亞對我說。

    “你會得到哪一種嘉獎呢?”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我會得勳章。

    ” “你會得到的。

    科伐的姑娘們到那時候一定把你看做了不起的。

    她們都會以為你殺死了二百名奧國兵,或者單身占領了一條戰壕。

    嗯,為了得勳章我得奮發圖強。

    ” “你已經得了幾枚,愛多亞?”副領事問。

     “他什麼都有啦,”西蒙斯說。

    “戰争就是為他這種人打的。

    ” “我應該得兩枚銅質勳章,三枚銀的,”愛多亞說。

    “但是公文上說隻通過一枚。

    ” “其餘的怎麼啦?”西蒙斯問。

     “戰役失利,”愛多亞說。

    “戰役一失利,所有的勳章都給壓下了。

    ” “你受了幾次傷,愛多亞?” “三次重傷。

    我有三條受傷的杠杠。

    看見嗎?”他把袖管扭過來給大家看。

    所謂杠杠是黑底上三條平行的銀錢,縫在袖管的布料上,在他肩頭下八英寸的地方。

     “你也有一條,”愛多亞對我說。

    “佩戴這東西真好。

    我認為比勳章好得多。

    相信我,小夥子,等你有了三條,那就顯得你有能耐啦。

    你要受了得住院三個月的重傷,人家才肯給你這種杠杠。

    ” “你哪兒受傷啊,愛多亞?”副領事問。

     愛多亞拉起袖子來。

    “這裡,”他給我們看那深深的、光滑的紅疤。

    “還有這兒腿上。

    這我可不能給人家看,因為我打了綁腿;還有在我腳上。

    我腳上有根死骨頭,到現在還在發臭。

    我每天早晨撿些小骨頭出來,不過還是時時發臭。

    ” “什麼東西打中了你?”西蒙斯問。

     “手榴彈。

    那種馬鈴薯搗爛器[4]

    把我一隻腳的一邊全炸掉了。

    你知道那種馬鈴薯搗爛器嗎?”他轉而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