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确認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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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律師的時候。

    當然了,很多人掙得跟我一樣少,也都順順當當地養孩子了,我們隻是沒規劃好罷了。

    盡管我内心不願再跟白宮發生沖突了,但我同意戈德史密斯的意見,這份關于“酷刑”的法律意見書是有問題的。

    因此,我私下去拜訪了司法部部長阿什克羅夫特,向他說明我們應該撤銷司法部之前對中央情報局采取那些刑訊手段的法律意見書,也闡明了我們應該這麼做的原因。

    盡管我的提議要實施起來并非易事,但他還是同意了我的想法。

     這時,我們倆都意識到,這麼做會在某種程度上暴露中央情報局特工的身份。

    因為他們依據之前的法律意見書,确實對很多嫌犯實施了非常的刑訊手段。

    這些負責審訊的特工并不是律師,他們有權依照政府顧問給出的建議行事。

    但是,他們賴以行動的依據不合法,這種情況必須被叫停。

    必須要基于事實,撰寫全新的、合理合法的法律意見書。

     盡管我們并不負責評判這個項目對國家是否重要,但戈德史密斯和我對聯邦調查局的審訊手段非常熟悉。

    很早以前,聯邦調查局就已得出結論,這種刑訊逼供毫無作用。

    刑訊逼供所得到的供詞要麼不可靠,要麼根本沒有用處。

    多年來,聯邦調查局一直緻力于“融洽質詢”——與嫌犯建立互信關系。

    在成功地與嫌犯建立了互信關系之後,聯邦調查局一次又一次成功拯救了無辜的生命,一次又一次成功得到有關恐怖分子、黑幫和連環殺手的信息。

    因此,我們很是懷疑,中央情報局這種刑訊逼供手段是否真的有效。

    在我看來,采用這些手段的人就像是虛張聲勢的政府官員——看過很多探案片,卻沒有真正進行過刑偵質詢。

     然而,中央情報局的領導層及其背後的政府高層,比如副總統迪克·切尼,顯然不這麼想。

    他們的思想深受人性中最強大、也最令人不安的觀念——确認偏誤所影響。

    我們的大腦已經進化到可以按照我們已經相信的東西來處理信息。

    我們更傾向于尋找和關注那些能夠支持自己觀點的事實和依據。

    麻煩的是,當我們陷入确認偏誤這個陷阱時,很可能就不會再去接受那些挑戰自我認知的觀點,也不會去注意那些和我們已經得出的結論相違背的東西。

    在這個錯綜複雜、瞬息萬變、互相作用的世界中,這種确認偏誤會讓我們成為那種固執己見的人,不容易改變自己的看法。

     但這種偏誤不能僅用生物進化理論來解釋。

    總統、副總統和他們身邊的工作人員,還受到當前政治文化的影響。

    在當前的政治文化下,不确定是無法被容忍的,存疑是會被嘲笑的,是會被視為弱點和缺陷的。

    從古至今,領導層都被逼着做出确定無疑的決定,被逼着強化他們原有的确認偏誤。

     當然,在一個良性的組織中,存疑并不是弱點,而是大智慧。

    當人們确信自己走的道路是正确的道路,确信自己相信的事實就是真相時,這才是最危險的。

    但我說的存疑,并不是那種“牆頭草”式的舉棋不定,也不是因“不敢做決定”而踟蹰不前。

     通常情況下,我們都是必須要做決定的,而且要迅速做出決定,就算是最艱難的決定,也是如此。

    而最艱難的決定往往都是在相關信息最少、時間最緊迫時做出的。

    做出這些決定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意識到,這些決定可能是錯的。

    如果領導人總保持這種謙遜的态度,他們就更容易聽取他人的意見。

     但公平地講,我們當前的文化導緻領導人很難保持謙遜,尤其是像總統、副總統這種在政府工作的人。

    要他們一直保持謙遜、聽言納谏,太難了。

    因為他們一旦承認自己對某事猶疑不決,或自己之前的決定是錯誤的,無異于斷送自己的政治前途。

    而作為民衆來講,我們也希望看到一個強大的、處事果斷的領導。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支持的領導在其任期結束之後告訴我們,盡管他不是有意犯錯的,但他知道,在他所做的衆多決定中,肯定有錯誤的決定。

    現在,他隻能祈禱這些錯誤的決定沒有傷害到他的人民,隻希望我們會原諒、忘記他的那些錯誤的決定。

    這樣軟弱的領導一定會被趕下台。

    然而,美國的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在他1976年的告别演說中,是這樣說的。

    他說: 回首這些年來的執政經曆,我可能犯下了很多錯誤。

    盡管我并不是有意犯錯,但我确實知道自己有很多缺點,而這些缺點會導緻錯誤的行為。

    無論這些錯誤是什麼,我都誠懇地祈禱上帝免除或減輕這些錯誤所帶來的後果。

    同時,我也希望我的國民能夠寬恕這些錯誤。

    在過去的45年裡,我把全部的熱忱都奉獻給了這個國家。

    我希望随着我日後長眠地下,這些因無能而犯下的錯誤,最終也會煙消雲散。

     在布什政府内部,副總統迪克·切尼、副總統顧問戴維·阿丁頓和其他人已經承認這種所謂的“強化審訊”行為是有效的。

    所謂的“強化審訊”,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暴力刑訊,也就是實施酷刑。

    這些人就是不肯承認與他們的結論相悖的證據。

    在他們的眼裡,阻止他們通過這個法案的人(比如像我一樣的律師)就是在用無辜的生命冒險。

     我能理解為什麼切尼等人對司法部要改變法律意見書這件事的反應如此強烈。

    但這個一開始就不合理的法律文件能夠出台,其主要責任還是在于這些政策制定者,比如副總統。

    這些有權有勢的領導者,非常确定自己接下來的行動,隻咨詢少數幾名律師,并且要求他們迅速得出結論。

    正是因為有這樣的領導者,注定了我們今後要面臨諸多問題。

     從我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的解決方案并不複雜。

    司法部在“星風”項目和中央情報局可使用的刑訊手段兩件事上犯了重大的法律錯誤,給總統和政府提供了錯誤的法律信息。

    若想要司法部繼續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就得改正這些錯誤,這樣才能保證司法部履行其對曆任總統——包括布什總統,和整個國家的責任。

    如若不然,司法部就變成了一個黨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