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确認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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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陷入困境的不是無知,而是看似正确的謬誤。
——馬克·吐溫 2004年4月,傑克·戈德史密斯正和他的團隊一起,在司法部夜以繼日地為“星風”項目建立更堅實的法理基礎。
就在他們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一群美國士兵在伊拉克的阿布格萊布監獄裡虐待囚犯的照片被公之于衆。
在這些照片裡,幾名美軍士兵對伊拉克囚犯進行了非常不人道的虐待。
他們被羞辱,被蒙上頭,被扒光衣服,還被勒令進行人體堆疊,場面簡直觸目驚心。
有些囚犯被铐起來,被一群兇猛的獒犬撲上去撕咬,還有一些看起來奄奄一息的囚犯被美國士兵嘲笑。
很快,媒體紛紛對此口誅筆伐,指控美國士兵虐待伊拉克囚犯。
再過六七個月就是總統大選了,這件事給了布什政府重重一擊。
為了應對這個突發事件,國防部部長在全國直播的國會聽證會上出庭做證,在全美國人民面前對那些被虐待的伊拉克囚犯及其家屬道歉,并承諾會對此惡行進行徹查。
國務卿将這起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囚事件比作之前在越南發生的美萊村大屠殺,而那次大屠殺成功地激起了公衆的反戰情緒。
但事情并未到此結束。
正當全世界都在強烈譴責這一虐囚事件時,中央情報局也變得非常緊張,因為之前中央情報局也曾在執行秘密任務時存在虐囚行為。
2002——2003年,中央情報局曾對其抓獲的囚犯實施毆打、剝奪食物、羞辱等非常手段,甚至還差一點兒溺死囚犯。
中央情報局堅信這些人要在美國境内謀劃恐怖襲擊事件,于是把他們關在美國領土之外的黑牢裡,對他們嚴刑逼供。
2002年夏,中央情報局曾向司法部咨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他們究竟能在審訊中對這些犯罪嫌疑人采取什麼手段。
2004年6月,伊拉克虐囚事件剛過去兩個月,傑克·戈德史密斯對我說,他在這些刑訊手段中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東西。
6個月前,他就已經發現了問題,并告訴中央情報局的特工,之前給他們的法律意見書可能不能作為行動依據了。
現在,随着“星風”項目事件塵埃落定,他做完了之前未完成的分析,發現司法部不能從法律上支持中央情報局的所作所為。
同“星風”項目一樣,之前司法部針對中央情報局的刑訊手段給出的法律意見書存在根本性缺陷。
而且,他相信中央情報局特工的行為已經逾越了這個存在缺陷的法律意見書所允許的範圍。
自從司法部一份有關“酷刑”的機密指導草案被洩露了之後,這事兒就被鋪天蓋地般地報道開來,成為伊拉克虐囚事件之後的又一個大新聞。
就此,布什政府任期内,秘密政策議程與法律規定之間的戰争又一次打響了。
早在1994年,國會就從法律角度定義了“酷刑”這個詞。
國會對這一詞語的定義與我們大多數人理解的定義是不一樣的。
在認可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基礎上,美國國會在美國法律中正式将“酷刑”定義為:故意施加嚴重的精神處罰或肉體處罰,造成受刑者精神或肉體上極度痛苦的行為。
實際上,大家腦海裡的“酷刑”大多都不足以在法律上被稱為“造成極度痛苦”或“嚴重處罰”。
很多人都覺得,把别人關在一個黑暗的、棺材式的盒子裡,或者把人衣服扒光然後吊在天花闆上好幾天不讓睡覺就是酷刑。
但在國會的司法解釋裡,酷刑需要滿足“嚴重處罰”和“造成極度痛苦”的條件。
正因如此,法官或律師可能會最終判處上述行為不符合“酷刑”的司法解釋。
2002年,“9·11”恐怖襲擊事件之後,中央情報局想用一些非常手段逼迫一些被抓獲的“基地”組織領導人招供。
他們希望這些人能供出其他的“基地”組織成員,主動說出正在謀劃的其他恐襲計劃,從而拯救那些無辜的生命。
于是,中央情報局的一些官員咨詢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的意見,想知道他們想用的一些刑訊手段,比如在狹小空間内關禁閉、剝奪睡眠,以及被稱為“水刑”的模拟溺水,是否會違反關于“酷刑”的法律規定。
要明确的一點是,他們并沒有問司法部的律師可不可以使用某種手段,而隻是讓司法部把相關的法律底線告訴他們。
這件事發生的背景和“星風”項目一樣,司法部都是被要求在國家危機面前做決定。
那時候,所有人都被“9·11”事件造成的恐慌籠罩,領導者害怕類似的恐襲事件會再次發生。
中央情報局和布什政府的官員們對司法部保證,針對“基地”組織領導人采取非常的刑訊手段不僅有效,而且非常必要,隻有這樣才能拯救不計其數的無辜生命。
在這種壓力下,一位司法部律師(就是為“星風”項目提供有問題的法律文件的那位律師)僅憑一己之力就為他們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其中非常寬泛地定義了“酷刑”這個詞。
同時,他還出具了另一份法律意見書,其中表示中央情報局計劃對其首位嫌犯阿布·朱貝達(AbuZubaydah)采取的刑訊手段,在法律上并不構成“酷刑”。
因此,中央情報局被準許對朱貝達使用全套的刑訊手段,從掌掴、剝奪其睡眠到對其實施“水刑”。
等到2003年年底,傑克·戈德史密斯出任法律顧問辦公室主任,我出任副總檢察長的時候,中央情報局已經憑借這份法律意見書,在美國以外的多處黑牢裡,對很多嫌犯進行過暴力刑訊了。
我并不想再一次和白宮中的某些勢力開戰,尤其是打響一場無比醜陋且曠日持久的消耗戰。
“星風”項目這場戰役已經讓我備感壓力,不僅僅是我個人,我的家人也深受其害。
我差點因此丢掉了工作。
我們住的房子還是浮動貸款,純利息按揭的那種,還有5個就要上大學的孩子,我們的經濟條件真的不是很好。
無論是我在曼哈頓做聯邦檢察官那些年,還是在司法部任二把手的時候,包括後來做聯邦調查局局長,我的工資始終都沒能超過我第一年在紐約那個律師事務所做
——馬克·吐溫 2004年4月,傑克·戈德史密斯正和他的團隊一起,在司法部夜以繼日地為“星風”項目建立更堅實的法理基礎。
就在他們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一群美國士兵在伊拉克的阿布格萊布監獄裡虐待囚犯的照片被公之于衆。
在這些照片裡,幾名美軍士兵對伊拉克囚犯進行了非常不人道的虐待。
他們被羞辱,被蒙上頭,被扒光衣服,還被勒令進行人體堆疊,場面簡直觸目驚心。
有些囚犯被铐起來,被一群兇猛的獒犬撲上去撕咬,還有一些看起來奄奄一息的囚犯被美國士兵嘲笑。
很快,媒體紛紛對此口誅筆伐,指控美國士兵虐待伊拉克囚犯。
再過六七個月就是總統大選了,這件事給了布什政府重重一擊。
為了應對這個突發事件,國防部部長在全國直播的國會聽證會上出庭做證,在全美國人民面前對那些被虐待的伊拉克囚犯及其家屬道歉,并承諾會對此惡行進行徹查。
國務卿将這起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囚事件比作之前在越南發生的美萊村大屠殺,而那次大屠殺成功地激起了公衆的反戰情緒。
但事情并未到此結束。
正當全世界都在強烈譴責這一虐囚事件時,中央情報局也變得非常緊張,因為之前中央情報局也曾在執行秘密任務時存在虐囚行為。
2002——2003年,中央情報局曾對其抓獲的囚犯實施毆打、剝奪食物、羞辱等非常手段,甚至還差一點兒溺死囚犯。
中央情報局堅信這些人要在美國境内謀劃恐怖襲擊事件,于是把他們關在美國領土之外的黑牢裡,對他們嚴刑逼供。
2002年夏,中央情報局曾向司法部咨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他們究竟能在審訊中對這些犯罪嫌疑人采取什麼手段。
2004年6月,伊拉克虐囚事件剛過去兩個月,傑克·戈德史密斯對我說,他在這些刑訊手段中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東西。
6個月前,他就已經發現了問題,并告訴中央情報局的特工,之前給他們的法律意見書可能不能作為行動依據了。
現在,随着“星風”項目事件塵埃落定,他做完了之前未完成的分析,發現司法部不能從法律上支持中央情報局的所作所為。
同“星風”項目一樣,之前司法部針對中央情報局的刑訊手段給出的法律意見書存在根本性缺陷。
而且,他相信中央情報局特工的行為已經逾越了這個存在缺陷的法律意見書所允許的範圍。
自從司法部一份有關“酷刑”的機密指導草案被洩露了之後,這事兒就被鋪天蓋地般地報道開來,成為伊拉克虐囚事件之後的又一個大新聞。
就此,布什政府任期内,秘密政策議程與法律規定之間的戰争又一次打響了。
早在1994年,國會就從法律角度定義了“酷刑”這個詞。
國會對這一詞語的定義與我們大多數人理解的定義是不一樣的。
在認可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基礎上,美國國會在美國法律中正式将“酷刑”定義為:故意施加嚴重的精神處罰或肉體處罰,造成受刑者精神或肉體上極度痛苦的行為。
實際上,大家腦海裡的“酷刑”大多都不足以在法律上被稱為“造成極度痛苦”或“嚴重處罰”。
很多人都覺得,把别人關在一個黑暗的、棺材式的盒子裡,或者把人衣服扒光然後吊在天花闆上好幾天不讓睡覺就是酷刑。
但在國會的司法解釋裡,酷刑需要滿足“嚴重處罰”和“造成極度痛苦”的條件。
正因如此,法官或律師可能會最終判處上述行為不符合“酷刑”的司法解釋。
2002年,“9·11”恐怖襲擊事件之後,中央情報局想用一些非常手段逼迫一些被抓獲的“基地”組織領導人招供。
他們希望這些人能供出其他的“基地”組織成員,主動說出正在謀劃的其他恐襲計劃,從而拯救那些無辜的生命。
于是,中央情報局的一些官員咨詢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的意見,想知道他們想用的一些刑訊手段,比如在狹小空間内關禁閉、剝奪睡眠,以及被稱為“水刑”的模拟溺水,是否會違反關于“酷刑”的法律規定。
要明确的一點是,他們并沒有問司法部的律師可不可以使用某種手段,而隻是讓司法部把相關的法律底線告訴他們。
這件事發生的背景和“星風”項目一樣,司法部都是被要求在國家危機面前做決定。
那時候,所有人都被“9·11”事件造成的恐慌籠罩,領導者害怕類似的恐襲事件會再次發生。
中央情報局和布什政府的官員們對司法部保證,針對“基地”組織領導人采取非常的刑訊手段不僅有效,而且非常必要,隻有這樣才能拯救不計其數的無辜生命。
在這種壓力下,一位司法部律師(就是為“星風”項目提供有問題的法律文件的那位律師)僅憑一己之力就為他們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其中非常寬泛地定義了“酷刑”這個詞。
同時,他還出具了另一份法律意見書,其中表示中央情報局計劃對其首位嫌犯阿布·朱貝達(AbuZubaydah)采取的刑訊手段,在法律上并不構成“酷刑”。
因此,中央情報局被準許對朱貝達使用全套的刑訊手段,從掌掴、剝奪其睡眠到對其實施“水刑”。
等到2003年年底,傑克·戈德史密斯出任法律顧問辦公室主任,我出任副總檢察長的時候,中央情報局已經憑借這份法律意見書,在美國以外的多處黑牢裡,對很多嫌犯進行過暴力刑訊了。
我并不想再一次和白宮中的某些勢力開戰,尤其是打響一場無比醜陋且曠日持久的消耗戰。
“星風”項目這場戰役已經讓我備感壓力,不僅僅是我個人,我的家人也深受其害。
我差點因此丢掉了工作。
我們住的房子還是浮動貸款,純利息按揭的那種,還有5個就要上大學的孩子,我們的經濟條件真的不是很好。
無論是我在曼哈頓做聯邦檢察官那些年,還是在司法部任二把手的時候,包括後來做聯邦調查局局長,我的工資始終都沒能超過我第一年在紐約那個律師事務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