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說謊容易,生活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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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故意洩露機密信息的,他隻是和諾瓦克閑聊,并不知道諾瓦克想要幹嗎。
諾瓦克的另一個信息來源是布什總統的首席政治顧問——卡爾·羅夫(KarlRove)。
羅夫曾經與諾瓦克閑聊,諾瓦克說到那個寫評論文章批判伊拉克戰争的人娶了中央情報局的一位特工。
羅夫回應了一句類似“你也聽說了呀!”之類的話。
盡管這算不上新聞嗅覺敏銳,但諾瓦克認為羅夫的這句話證實了阿米蒂奇所言。
但還有證據表明,另一位政府官員,副總統的辦公廳主任——被稱為“滑闆車”的路易斯·利比(LewisLibby),曾對不止一個記者說過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事兒。
在我剛開始就任副總檢察長一職時,利比已經開始接受聯邦調查局的調查,他承認了自己确實說過類似的話,但他強調自己是從一個記者那兒聽說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事兒的。
利比跟阿米蒂奇一樣,說自己隻是傳閑話,而不是故意要洩露這個秘密特工的名字。
但利比提到的這個記者,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華盛頓分部的主編蒂姆·拉瑟特(TimRussert)也接受了聯邦調查局的調查,并表示利比在說謊。
拉瑟特沒有對利比說過這個特工的名字。
三年後,陪審團也得出了同一結論,利比确實對聯邦調查局說了謊。
這個案子讓我知道了在華盛頓人們是怎麼根據自己的黨派立場選擇行事動機的,後來我又遇到了很多類似的案子。
對于民主黨人來說,這就是共和黨政府破壞司法公正、蠶食對手的明證;而對于共和黨人來說,這就是一場小題大做的政治迫害。
而我的工作則會惹惱這兩個黨派中的至少一個,甚至兩個。
美國法律明令禁止有人公開秘密特工的身份信息,而想要指控觸犯這條法律的人,需要證明其是故意洩露且用心歹毒。
因此,在相關法律條款的要求下,僅僅能證明洩露信息的人粗心大意或頭腦不清是不行的。
在這件案子中,我們得證明那些洩露信息的人清楚地知道這名中央情報局特工在執行卧底任務,還得證明他們本身明白洩露這位特工的姓名是違法的。
但就我們手裡的證據而言,還不太可能證明這一點,至少不能排除合理懷疑,證明阿米蒂奇和羅夫在與諾瓦克及其他記者談及這事兒時存在犯罪意圖。
諾瓦克也證明了這兩個人的說法,說他們确實是閑聊,确實沒有證據能反駁他們的說法。
這就讓司法部進退兩難了。
盡管調查這個案子的人員十分專業,但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司法部想要以無訴訟結案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司法部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是共和黨人,而這個案子的調查對象是他的同僚,這個結果會讓公衆難以相信。
但我們更不會僅僅因為不想引起争端而提起訴訟。
讓這事兒變得更複雜的是,約翰·阿什克羅夫特在出任司法部部長之前,曾參加了密蘇裡州的競選,而為他組織競選的人就是卡爾·羅夫。
除此之外,依然待審的利比是白宮的高級官員,阿什克羅夫特和司法部其他高級官員都與他有過密切往來。
這時,司法部的公信力已經開始遭到挑戰了。
在公衆眼裡,司法部應當是一個獨立于政治、種族、階級、宗教和其他一切組織之外的機構。
我們要盡一切努力保證司法部的公平公正的形象,維護其“信用水池”。
阿什克羅夫特明白這一點,我也明白。
于是,我向他建議辭去此案負責人的工作,他同意了。
之後,我立刻指派帕特裡克·菲茨傑拉德作為特别顧問監管整個調查。
那時候,菲茨傑拉德在芝加哥擔任聯邦檢察官。
盡管菲茨傑拉德也是由總統任命,而且是我的好友,但由于他聲名在外,具有很強的公信力,并且他從芝加哥來,遠離華盛頓這個政治中心,因此不會被視為任何一派的成員。
接下來,我又幹了一件事兒。
因為我接受的也是布什總統的政治任命,所以在這個案子上,我授予菲茨傑拉德副總檢察長的所有職權。
他要向我彙報,但在采取任何行動之前他都不需要我授權批準,這就讓調查本身更具獨立性。
2003年12月,我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這項任命。
司法部一般會就其調查上的重大發現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例如宣布某項指控,進行某個公開訴訟或發布某個案子的正式決議。
對于那些公衆特别關注的調查,司法部在開發布會之前會進行長期調查,确定無疑之後再向公衆發布。
任命特别顧問調查現任政府這種事兒,絕對是需要召開發布會說明的。
而且我也知道,我這個決定在白宮内絕不會讨好。
該項任命發布後一周,我替司法部部長參加内閣會議,總統也出席。
一般情況下,白宮西廂的内閣會議室裡,座位是這麼安排的:國務卿和國防部部長與總統坐在一側;财政部部長和司法部部長與副總統坐在另一側。
這就意味着,我跟副總統迪克·切尼坐在一側,我坐在他左邊。
那時候,我剛剛任命了一位特别顧問去調查他的朋友,他最得力、最信任的辦公廳主任利比。
我們坐在那兒等總統來的時候,我覺得我得表現得友好一點兒。
于是我轉過頭對切尼說:“副總統先生,您好,我是司法部的吉姆·科米。
” 他都沒轉過來看我,隻是冷冷地說:“我知道,我在電視上看見你了。
”然後,切尼一直盯着前面看,把我當空氣。
我們就一直沉默着,直到總統來。
那一刻,我無比懷念布魯克林大橋邊上的那個辦公室,但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
一開始我跟菲茨傑拉德保證,這個案子也就需要五六個月的時間,确實有一些工作要做,但對他來說就是小菜一碟。
在接下來的4年裡,每當他被共和黨人和右傾媒體猛烈攻擊,被說成是瘋狂的“亞哈船長”,從一開始就注定是個悲劇時,他就總是說起我當時對他的保證。
盡管他嘴上這麼說,但在接手這個案子之後,他還是一絲不苟地調查了下去。
他的調查内容就是了解政府官員中都有誰對媒體提過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事情,以及他們這麼做的時候腦子裡在想什麼。
正如我所料,進行了仔細的調查之後,他還是把目光鎖定在了阿米蒂奇和羅夫兩個人身上。
我必須承認,當我把這個案子交給他的時候,利比那邊就是個難題,而現在這個問題越發複雜了。
實際上,利比并不是從蒂姆·拉瑟特那兒聽到這個特工的名字的,他在這件事情上說了謊。
而且有8名布什政府官員證實他們曾和利比談起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名字。
有更多證據顯示,利比實際上是故意與記者談論起這名特工的,是在副總統的授意下,想要“冷卻”那篇伊拉克戰争評論文章的熱度。
為什麼這樣一位畢業于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律師會對聯邦調查人員說謊,我不得而知。
可能是他不想承認這個機密信息是從副總統辦公室裡洩露出去的,因為這會讓政府陷入很尴尬的境地;也有可能是因為他不想對已經暴跳如雷的布什總統承認他也是信息洩露者中的一員。
但原因究竟是什麼,隻有他自己知道。
菲茨傑拉德花了三年時間才成功對利比提起訴訟。
經過庭審,最終利比被判定犯有做僞證、虛假陳述和妨礙司法公正罪。
這時候,共和黨的忠實擁護者開始叫嚣,稱菲茨傑拉德之所以用這些罪名起訴利比,是因為檢察官根本沒法證明利比真的犯罪了,檢察官根本不能證明利比是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有意洩露卧底特工的名字。
而同樣是這些人,在比爾·克林頓總統發誓說自己和實習生之間沒有發生婚外情時,堅信他在說謊并鬧着要把“拉鍊門”深究下去,那時候他們的理由是,妨礙司法公正和做僞證是沖擊國家制度核心的重罪;而與此同時,那些在6年前的“拉鍊門”事件中說總統不過是一時糊塗,在自己的私生活方面撒了個小謊的民主黨人,在利比這個案子上又覺得,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很嚴重,應當認真調查,尤其是當涉案人是共和黨人的時候。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我發現,每當總統先生的要求和法律規定有沖突的時候,外界總希望我能通融一下,“行個方便”,而外界的壓力是如此之大讓我幾乎想要屈服。
每當有什麼緊急情況的時候,總統身邊的人就希望我能“行個方便”。
因為他們不理解公平正義、忠于制度對這個國家來說有多重要,他們隻看到了眼前的不便,而沒有為國家的将來做打算。
然而,對制度本身的忠誠無比重要。
如果我們将權宜之計放在規章制度之上,将政治訴求放在法律規定之上,我們一定會為此付出沉痛的代價。
從現在開始,我們就要為将來做好準備。
[1]瑪莎·斯圖爾特被譽為美國的“家政女王”,靠着提供各式家居美食及生活創意小點子,一手打造出橫跨平面、電子及網絡的媒體王國。
2003年,62歲的瑪莎因牽涉一樁股票内部交易醜聞而被判入聯邦懲教中心關押5個月,接受2年的釋放監督(包含5個月的電子監控)并被罰款3萬美元,之後不得在任何公務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出獄後瑪莎主要緻力于執導、主持電視節目《瑪莎生活》,以及同名雜志的出版工作。
——譯者注
諾瓦克的另一個信息來源是布什總統的首席政治顧問——卡爾·羅夫(KarlRove)。
羅夫曾經與諾瓦克閑聊,諾瓦克說到那個寫評論文章批判伊拉克戰争的人娶了中央情報局的一位特工。
羅夫回應了一句類似“你也聽說了呀!”之類的話。
盡管這算不上新聞嗅覺敏銳,但諾瓦克認為羅夫的這句話證實了阿米蒂奇所言。
但還有證據表明,另一位政府官員,副總統的辦公廳主任——被稱為“滑闆車”的路易斯·利比(LewisLibby),曾對不止一個記者說過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事兒。
在我剛開始就任副總檢察長一職時,利比已經開始接受聯邦調查局的調查,他承認了自己确實說過類似的話,但他強調自己是從一個記者那兒聽說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事兒的。
利比跟阿米蒂奇一樣,說自己隻是傳閑話,而不是故意要洩露這個秘密特工的名字。
但利比提到的這個記者,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華盛頓分部的主編蒂姆·拉瑟特(TimRussert)也接受了聯邦調查局的調查,并表示利比在說謊。
拉瑟特沒有對利比說過這個特工的名字。
三年後,陪審團也得出了同一結論,利比确實對聯邦調查局說了謊。
這個案子讓我知道了在華盛頓人們是怎麼根據自己的黨派立場選擇行事動機的,後來我又遇到了很多類似的案子。
對于民主黨人來說,這就是共和黨政府破壞司法公正、蠶食對手的明證;而對于共和黨人來說,這就是一場小題大做的政治迫害。
而我的工作則會惹惱這兩個黨派中的至少一個,甚至兩個。
美國法律明令禁止有人公開秘密特工的身份信息,而想要指控觸犯這條法律的人,需要證明其是故意洩露且用心歹毒。
因此,在相關法律條款的要求下,僅僅能證明洩露信息的人粗心大意或頭腦不清是不行的。
在這件案子中,我們得證明那些洩露信息的人清楚地知道這名中央情報局特工在執行卧底任務,還得證明他們本身明白洩露這位特工的姓名是違法的。
但就我們手裡的證據而言,還不太可能證明這一點,至少不能排除合理懷疑,證明阿米蒂奇和羅夫在與諾瓦克及其他記者談及這事兒時存在犯罪意圖。
諾瓦克也證明了這兩個人的說法,說他們确實是閑聊,确實沒有證據能反駁他們的說法。
這就讓司法部進退兩難了。
盡管調查這個案子的人員十分專業,但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司法部想要以無訴訟結案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司法部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是共和黨人,而這個案子的調查對象是他的同僚,這個結果會讓公衆難以相信。
但我們更不會僅僅因為不想引起争端而提起訴訟。
讓這事兒變得更複雜的是,約翰·阿什克羅夫特在出任司法部部長之前,曾參加了密蘇裡州的競選,而為他組織競選的人就是卡爾·羅夫。
除此之外,依然待審的利比是白宮的高級官員,阿什克羅夫特和司法部其他高級官員都與他有過密切往來。
這時,司法部的公信力已經開始遭到挑戰了。
在公衆眼裡,司法部應當是一個獨立于政治、種族、階級、宗教和其他一切組織之外的機構。
我們要盡一切努力保證司法部的公平公正的形象,維護其“信用水池”。
阿什克羅夫特明白這一點,我也明白。
于是,我向他建議辭去此案負責人的工作,他同意了。
之後,我立刻指派帕特裡克·菲茨傑拉德作為特别顧問監管整個調查。
那時候,菲茨傑拉德在芝加哥擔任聯邦檢察官。
盡管菲茨傑拉德也是由總統任命,而且是我的好友,但由于他聲名在外,具有很強的公信力,并且他從芝加哥來,遠離華盛頓這個政治中心,因此不會被視為任何一派的成員。
接下來,我又幹了一件事兒。
因為我接受的也是布什總統的政治任命,所以在這個案子上,我授予菲茨傑拉德副總檢察長的所有職權。
他要向我彙報,但在采取任何行動之前他都不需要我授權批準,這就讓調查本身更具獨立性。
2003年12月,我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這項任命。
司法部一般會就其調查上的重大發現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例如宣布某項指控,進行某個公開訴訟或發布某個案子的正式決議。
對于那些公衆特别關注的調查,司法部在開發布會之前會進行長期調查,确定無疑之後再向公衆發布。
任命特别顧問調查現任政府這種事兒,絕對是需要召開發布會說明的。
而且我也知道,我這個決定在白宮内絕不會讨好。
該項任命發布後一周,我替司法部部長參加内閣會議,總統也出席。
一般情況下,白宮西廂的内閣會議室裡,座位是這麼安排的:國務卿和國防部部長與總統坐在一側;财政部部長和司法部部長與副總統坐在另一側。
這就意味着,我跟副總統迪克·切尼坐在一側,我坐在他左邊。
那時候,我剛剛任命了一位特别顧問去調查他的朋友,他最得力、最信任的辦公廳主任利比。
我們坐在那兒等總統來的時候,我覺得我得表現得友好一點兒。
于是我轉過頭對切尼說:“副總統先生,您好,我是司法部的吉姆·科米。
” 他都沒轉過來看我,隻是冷冷地說:“我知道,我在電視上看見你了。
”然後,切尼一直盯着前面看,把我當空氣。
我們就一直沉默着,直到總統來。
那一刻,我無比懷念布魯克林大橋邊上的那個辦公室,但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
一開始我跟菲茨傑拉德保證,這個案子也就需要五六個月的時間,确實有一些工作要做,但對他來說就是小菜一碟。
在接下來的4年裡,每當他被共和黨人和右傾媒體猛烈攻擊,被說成是瘋狂的“亞哈船長”,從一開始就注定是個悲劇時,他就總是說起我當時對他的保證。
盡管他嘴上這麼說,但在接手這個案子之後,他還是一絲不苟地調查了下去。
他的調查内容就是了解政府官員中都有誰對媒體提過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事情,以及他們這麼做的時候腦子裡在想什麼。
正如我所料,進行了仔細的調查之後,他還是把目光鎖定在了阿米蒂奇和羅夫兩個人身上。
我必須承認,當我把這個案子交給他的時候,利比那邊就是個難題,而現在這個問題越發複雜了。
實際上,利比并不是從蒂姆·拉瑟特那兒聽到這個特工的名字的,他在這件事情上說了謊。
而且有8名布什政府官員證實他們曾和利比談起這個中央情報局特工的名字。
有更多證據顯示,利比實際上是故意與記者談論起這名特工的,是在副總統的授意下,想要“冷卻”那篇伊拉克戰争評論文章的熱度。
為什麼這樣一位畢業于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律師會對聯邦調查人員說謊,我不得而知。
可能是他不想承認這個機密信息是從副總統辦公室裡洩露出去的,因為這會讓政府陷入很尴尬的境地;也有可能是因為他不想對已經暴跳如雷的布什總統承認他也是信息洩露者中的一員。
但原因究竟是什麼,隻有他自己知道。
菲茨傑拉德花了三年時間才成功對利比提起訴訟。
經過庭審,最終利比被判定犯有做僞證、虛假陳述和妨礙司法公正罪。
這時候,共和黨的忠實擁護者開始叫嚣,稱菲茨傑拉德之所以用這些罪名起訴利比,是因為檢察官根本沒法證明利比真的犯罪了,檢察官根本不能證明利比是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有意洩露卧底特工的名字。
而同樣是這些人,在比爾·克林頓總統發誓說自己和實習生之間沒有發生婚外情時,堅信他在說謊并鬧着要把“拉鍊門”深究下去,那時候他們的理由是,妨礙司法公正和做僞證是沖擊國家制度核心的重罪;而與此同時,那些在6年前的“拉鍊門”事件中說總統不過是一時糊塗,在自己的私生活方面撒了個小謊的民主黨人,在利比這個案子上又覺得,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很嚴重,應當認真調查,尤其是當涉案人是共和黨人的時候。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我發現,每當總統先生的要求和法律規定有沖突的時候,外界總希望我能通融一下,“行個方便”,而外界的壓力是如此之大讓我幾乎想要屈服。
每當有什麼緊急情況的時候,總統身邊的人就希望我能“行個方便”。
因為他們不理解公平正義、忠于制度對這個國家來說有多重要,他們隻看到了眼前的不便,而沒有為國家的将來做打算。
然而,對制度本身的忠誠無比重要。
如果我們将權宜之計放在規章制度之上,将政治訴求放在法律規定之上,我們一定會為此付出沉痛的代價。
從現在開始,我們就要為将來做好準備。
2003年,62歲的瑪莎因牽涉一樁股票内部交易醜聞而被判入聯邦懲教中心關押5個月,接受2年的釋放監督(包含5個月的電子監控)并被罰款3萬美元,之後不得在任何公務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出獄後瑪莎主要緻力于執導、主持電視節目《瑪莎生活》,以及同名雜志的出版工作。
——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