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說謊容易,生活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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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形象擔心的時候,我想起一個年輕的黑人牧師。

     20世紀90年代末,我在弗吉尼亞州裡士滿擔任聯邦助理檢察官主管。

    我就是那時候認識他的。

    當時,他是裡士滿浸信會第四教堂的一位年輕的助理牧師。

    教堂裡的高級牧師是當時裡士滿市的市長——利奧尼達斯·B.揚(LeonidasB.Young),是個很有魅力的人。

    但不幸的是,揚市長可能是太有魅力了,甚至有點招蜂引蝶。

    他已婚并育有子女,卻同時跟很多女人有婚外情。

    為了保持這些婚外情,他甚至去做了陰莖植入。

    後來,這個手術失敗了,留下很多後遺症,要花大價錢護理。

    他又得花錢治病,又得花錢給這些情婦買東西、安排旅行、住酒店,揚市長有些捉襟見肘。

    他決定要賺點兒錢。

    但不幸的是,他選擇了利用職位便利謀求财富,并且讓他的助理牧師來幫他幹這事兒。

     那時候,裡士滿政府正盤算着将公共墓地私有化,其中一個競标公司聯系了揚市長。

    而市長表示,如果這家公司想在競标中一舉成功,那就得雇幾個人,比如說請他的助理牧師去做“顧問”。

    然後這個公司就雇用了這位年輕的助理牧師,給他開了好幾萬美元的支票。

    銀行記錄顯示,年輕的牧師兌現了這些支票,然後把這些錢都給了揚市長。

     我的同事鮑勃·特羅諾(BobTrono)和我一起去見了這位年輕的牧師。

    在這位年輕的牧師身上,我看到了一種力量,這種力量讓我想要去幫助他。

    我看着他的眼睛,告訴他我相信他是個好人,他這麼做都是為了報答他的人生導師,那位教堂高級牧師、裡士滿市市長利奧尼達斯·揚。

    就我們所知,這位年輕的牧師并沒有把不義之财據為己有。

    我跟他說:如果你認罪,你不會有事的,但如果你說謊,我就得起訴你了。

    我還告訴他,總有一天,揚市長會把他供出去的。

    他有點慌了,額頭冒汗,但仍堅持稱這家公司雇用他是因為他的“專業水平”,稱他并沒有給揚市長錢。

     會面結束後,我感到深深的悲哀,因為我能看到一個原本前程似錦的年輕牧師親手毀了自己的未來。

    利奧尼達斯·揚被指控,他承認了自己非法獲利的罪行,被判收監入獄。

    為了減免刑期,他供出了助理牧師,指控其幫助自己洗錢。

    就這樣,這位年輕的牧師因做僞證而被起訴,起訴他的檢察官是鮑勃·特羅諾。

    庭審現場,利奧尼達斯·揚出庭指證了他。

    就這樣,這位年輕的牧師因做僞證被判處15個月有期徒刑。

    我在本書中隐去了他的名字,我希望他出獄後能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

     就在我站在曼哈頓的辦公室窗前,想起這位年輕牧師的時候,我突然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愧。

    這位牧師并不知名,出了裡士滿,我可能是唯一一個知道他名字的人。

    而我此刻,坐在曼哈頓的聯邦檢察官的椅子上,居然僅僅因為不想受到指責就猶豫要不要起訴瑪莎·斯圖亞特,而且我居然真的因為她是個富有的名人就有放過她的念頭!這簡直就是在斷送司法公正!我簡直就是個膽小鬼! 想通了這點後,我讓戴維·凱利去調查,過去這些年裡美國究竟有多少人因做僞證而被起訴。

    有多少“普通人”面對聯邦調查員說了謊,随後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答案是2000人。

    凱利告訴我,我得堅定自己的信念,我們做的是對的,我得堅持走下去。

    他說得對。

    我對我的下屬們說,我們要起訴瑪莎·斯圖亞特。

    我決定讓凱倫·西摩出庭起訴。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深思熟慮做出決定後遭到了無盡的指責。

    很多人窮其一生都無法理解我為什麼非得小題大做,為什麼非得毀掉瑪莎·斯圖亞特。

    我肯定是瘋了才會做出這種正常人不能理解,也不會支持的決定。

    來自各方的指責讓我保持了清醒:我們用正确的方式做了正确的決定,我對此完全認同。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這個案子也為将來的執法提供了良好的先例。

    斯圖亞特最終被定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在西弗吉尼亞州奧爾德森監獄服刑。

     斯圖亞特的案子提醒我,司法系統最終是個信用系統。

    我們無法分辨人們是否說謊,是否藏匿了有用的文件,因此當我們能夠證明他們說謊,證明他們藏匿文件的時候,我們就要揭發他們。

    這種做法給公衆傳遞了一個信息:人們要為在執法人員前面說謊而付出沉重的代價。

    人們要對在執法人員面前說謊心懷畏懼,否則司法體系就無法正常運行。

     曾經,人們害怕自己違反在上帝面前的誓言,因為這樣他們就得下地獄。

    而在現代社會中,這種宗教的威懾力慢慢消失了。

    如果我們要建立一個法治社會,那麼人們必須要有所畏懼,畏懼自己會進監獄,畏懼自己的生活被攪得天翻地覆,畏懼自己會成為過街老鼠,畏懼自己的名字永遠與一樁罪行聯系在一起。

    為了保護司法制度,創建講真話的社會風氣,斯圖亞特女士必須被起訴。

    我很确信,一旦形成了講真話的社會風氣,瑪莎·斯圖亞特絕不會在聯邦調查員面前說謊。

    但不幸的是,在現在的社會風氣下,我看到還有很多人依舊在犯這樣愚蠢的錯誤。

     作為曼哈頓的聯邦檢察官,我的直屬上級是位于華盛頓的司法部副總檢察長。

    司法部副總檢察長,通常被稱為副總檢察長,是司法部的二号人物,是整個司法部的首席執行官。

    除了司法部部長(又稱總檢察長)的秘書之外,司法部的所有人都要向他彙報;副總檢察長本人向司法部部長彙報。

    這個組織架構非常複雜,隻有政府才有如此錯綜複雜的組織架構。

    但我覺得這種組織架構讓我的工作變得十分有趣。

     2003年夏,當時的副總檢察長拉裡·湯普森(LarryThompson)來曼哈頓看我。

    他看起來情緒很低落。

    他對我說,秋天他就要離職了。

    離職之前,他打算向布什總統和白宮推薦我來接替他,出任司法部副總檢察長。

    因此,他來咨詢我的意見。

     我當然願意。

    我喜歡現在的聯邦檢察官工作,但我本人和我家人都不喜歡紐約。

    紐約市内的生活成本太高了,因此我們不得不住在離我辦公室50英裡遠的地方。

    長時間的通勤占據了很多我與家人交流的時間,我經常錯過孩子們的獨奏會、比賽,也不能給他們開家長會。

    有一次,我的孩子要參加下午六點的少年棒球聯合會比賽,于是我下午四點就從辦公室出發了,但地面交通實在是太糟糕了,我到的時候,比賽基本都結束了。

    類似種種,不勝枚舉。

    這太糟心了,我不想做這樣的丈夫,也不想做這樣的父親。

    如果我們能搬去華盛頓,我确實工作會更忙一些,但每天會節省通勤的這三四個小時。

    當然,我知道,距離國家政治中心越近就越危險。

    一位紐約的記者寫了一篇相關報道,标題是《科米即将高升,華府敞開大門》,裡面寫了很多我同事對此事的看法。

    這篇文章裡寫道,毫無疑問,在去了華盛頓之後,我依然會保持我的幽默感,但問題是我是否能守住自己的心。

    我承認這也是我擔心的問題,但搬去華盛頓對整個家庭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再說了,又能有多難? 就這樣,我到華盛頓去見了布什總統的顧問阿爾貝托·岡薩雷斯(AlbertoGonzales)。

    他的辦公室在白宮西廂二層,我們在那兒見了面。

    其實,這并不是我第一次到這間辦公室。

    1995年的時候,我就來過這間辦公室。

    那時,我代表參議院委員會來調查比爾·克林頓和希拉裡·克林頓在阿肯色州投資的一個叫作“白水”的住宅小區。

    同時展開調查的還有其他一系列相關事宜,其中就包括克林頓總統的白宮副顧問文斯·福斯特(VinceFoster)的自殺案,以及他離世後辦公室裡的相關文件的處理問題。

    我在參議院委員會做了5個月的法律工作,工作内容基本就是到白宮西廂二層福斯特的辦公室進行檢查。

    參議院委員會想調查的一個問題就是,在福斯特死後,當時的第一夫人——希拉裡·克林頓是否親自或是派人到這間辦公室裡拿走了文件。

    在這個案子的調查結束之前,我就離開這個團隊了,但我還是能回想起來希拉裡·克林頓的辦公室離這間辦公室有多遠。

     除了那次,2001年我還來過一次。

    那時候,我在裡士滿做聯邦助理檢察官,正在調查一起恐怖主義案件。

    在這起案件中,伊朗策劃并資助了恐怖分子在1996年對美國空軍營房的一次重大襲擊,因此聯邦政府想要對伊朗提起訴訟。

    在這次恐怖襲擊中,19名美國士兵死亡,幾百人受傷。

    這類指控是有外交指向性的,因此新上任的布什政府召集了很多國家高級安全人員來聽取司法部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JohnAshcroft)的彙報,以确保對伊朗的指控是證據确鑿、不可辯駁的。

    阿什克羅夫特的手下決定由我陪他去白宮彙報,因為我是這個案件的第一責任人,可以在他需要的時候做一些補充。

    但進戰情室彙報的隻有他一個人,我隻要在外面等着就行。

    所以,雖然這是我第一次來戰情室,但我一點兒都不緊張,我輕松極了。

    我根本用不着說話,甚至都不用參會,隻是來看看,享受白宮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