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恃強淩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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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不斷地學習和調整自己,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恃強淩弱的人。
因為跟着他們欺負别人實在是很容易,你隻需要走近他們,融入進去就行了。
在這些被欺淩的日子裡,在一次次被欺負的過程中,我了解了權力能帶來的後果。
哈裡·豪厄爾擁有權力,而他在使用權力的過程中,滿懷着同情與憐憫。
這對他來講并不容易,因為他在和一群未成年的孩子打交道。
其他人也擁有權力,比如說學校裡那群小混混,但他們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欺負那些手無寸鐵、無力反抗的人,隻因這做起來更加容易。
同樣地,人們總是随波逐流,而不是奮起反擊。
從我早年間所犯的一個大錯誤中,我也學到了這個教訓。
1978年,我考上了威廉與瑪麗學院。
那時候,我首次離開家鄉外出求學。
盡管我們所有人都不願意承認這一點,但大家都會害怕,都會想家,我也不例外。
因為學校裡的學生太多了,我們17個大一男生隻能住在主宿舍樓外面的一個配樓裡,樓裡沒有宿管員,也沒有其他老師管我們。
直到現在,我都不敢回憶當初那段時光——實際上,學校在不經意間創造了一個《蠅王》[3]中的世界。
宿舍樓裡有一個男孩有點惹人讨厭。
現在想起來,他不過是有點兒自大,有點兒保守而已。
他在老家有個女朋友,他總是提起自己的女朋友。
他的屋子收拾得很幹淨,還擺了幾盆綠植。
大部分情況下,他都是我行我素。
但不知為什麼,其他男孩就是覺得他很讨厭。
于是,他們弄亂他的房間,扔掉他的東西,把他最喜歡的錄音帶洗掉去錄東西,還幹了很多别的壞事。
而我,也是這個群體的一員。
我也做了一些壞事,幫着他們幹完壞事之後還嘲笑了幾句。
我也給他人造成了痛苦。
40年過去了,我依然覺得很羞愧。
我怎麼能去欺負别人呢?但我确實是個欺負人的混蛋。
畢竟,當時身邊所有人都那麼做。
可能我怕如果我不去欺負他,其他人就會來欺負我吧。
又或者是因為我一直以來都沒能融入這樣的群體,我隻是不想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在這裡,我終于融入了這個群體,我成了一個恃強淩弱的人。
我的父母總是教育我,不要随波逐流。
我媽經常說:“要是别人跳樓你也跟着跳嗎?”在我高中畢業的時候,我代表所有畢業生發言,講的就是同侪壓力的消極影響。
我從16歲那年開始,就笃信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的一句話:“依照世人的觀念生活很簡單,離群索居、遵從自己的内心也不難,難的是身處喧嚣卻仍能不染世俗、卓然獨立。
”(應該是這麼說的,我沒有查證。
) 盡管家教森嚴,自己之前也有過被欺負的經曆,并且内心總是感到一絲内疚,但我依然沒能抵抗住這種所謂的“友誼”與“快樂”,可能内心深處還隐隐有逃過一劫的喜悅。
這是個和我當年一樣倒黴和可憐的孩子,但我騷擾并欺淩了他。
我就是個膽小鬼,是個僞君子,是個混蛋。
幾十年來,我認識了很多我這樣的人。
我們都無法抵擋加入主流群體的誘惑,總是壓抑自己内心的聲音,認為主流群體可以解決我們遇到的各種問題。
我們認為這個群體能做出明智的決定,仿佛群體是某種道德實體,能夠超越個人,而個人隻有跟從的份兒。
在群體面前,我們傾向于沉默,讓“群體的智慧”出面解決問題。
但這種從衆心理,讓我們放棄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最終導緻那些呼聲最高的少數人的意見代表了大多數,而這些“少數人”最懂得如何利用大家的從衆心理,為自己謀利。
如果我家一直住在揚克斯,如果我一直是大家眼中的寵兒,如果我一直能很好地融入群體之中,我不知道我現在會成為什麼樣的人。
做一個圈外人,被人嘲笑愚弄,确實很痛苦。
不過,也正是這段經曆讓我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這段經曆讓我逐漸堅定自己對恃強淩弱行為的憎惡,使我對受害者深感同情。
實際上,我做檢察官時覺得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把各種各樣的恃強淩弱的人關進監獄,使好人免受他們的欺侮。
大學畢業後,我再也不願随意向任何“主流群體”低頭了,即使這會讓我的生活更加不易。
人生啊,彈指一揮間,對此已經深有體會的我決意要将餘生花費在有意義的事情上。
[1]1英尺≈0.304米。
——編者注[2]1美制加侖≈3.785升。
——編者注[3]《蠅王》是威廉·戈爾丁發表于1954年的寓言體長篇小說。
小說講述了一群被困在荒島上的兒童在完全沒有成人的引導下如何建立起一個脆弱的文明體系,最終由于人類内心的黑暗面導緻這個文明體系無可避免地被野蠻與暴力代替。
——譯者注
因為跟着他們欺負别人實在是很容易,你隻需要走近他們,融入進去就行了。
在這些被欺淩的日子裡,在一次次被欺負的過程中,我了解了權力能帶來的後果。
哈裡·豪厄爾擁有權力,而他在使用權力的過程中,滿懷着同情與憐憫。
這對他來講并不容易,因為他在和一群未成年的孩子打交道。
其他人也擁有權力,比如說學校裡那群小混混,但他們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欺負那些手無寸鐵、無力反抗的人,隻因這做起來更加容易。
同樣地,人們總是随波逐流,而不是奮起反擊。
從我早年間所犯的一個大錯誤中,我也學到了這個教訓。
1978年,我考上了威廉與瑪麗學院。
那時候,我首次離開家鄉外出求學。
盡管我們所有人都不願意承認這一點,但大家都會害怕,都會想家,我也不例外。
因為學校裡的學生太多了,我們17個大一男生隻能住在主宿舍樓外面的一個配樓裡,樓裡沒有宿管員,也沒有其他老師管我們。
直到現在,我都不敢回憶當初那段時光——實際上,學校在不經意間創造了一個《蠅王》
宿舍樓裡有一個男孩有點惹人讨厭。
現在想起來,他不過是有點兒自大,有點兒保守而已。
他在老家有個女朋友,他總是提起自己的女朋友。
他的屋子收拾得很幹淨,還擺了幾盆綠植。
大部分情況下,他都是我行我素。
但不知為什麼,其他男孩就是覺得他很讨厭。
于是,他們弄亂他的房間,扔掉他的東西,把他最喜歡的錄音帶洗掉去錄東西,還幹了很多别的壞事。
而我,也是這個群體的一員。
我也做了一些壞事,幫着他們幹完壞事之後還嘲笑了幾句。
我也給他人造成了痛苦。
40年過去了,我依然覺得很羞愧。
我怎麼能去欺負别人呢?但我确實是個欺負人的混蛋。
畢竟,當時身邊所有人都那麼做。
可能我怕如果我不去欺負他,其他人就會來欺負我吧。
又或者是因為我一直以來都沒能融入這樣的群體,我隻是不想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在這裡,我終于融入了這個群體,我成了一個恃強淩弱的人。
我的父母總是教育我,不要随波逐流。
我媽經常說:“要是别人跳樓你也跟着跳嗎?”在我高中畢業的時候,我代表所有畢業生發言,講的就是同侪壓力的消極影響。
我從16歲那年開始,就笃信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的一句話:“依照世人的觀念生活很簡單,離群索居、遵從自己的内心也不難,難的是身處喧嚣卻仍能不染世俗、卓然獨立。
”(應該是這麼說的,我沒有查證。
) 盡管家教森嚴,自己之前也有過被欺負的經曆,并且内心總是感到一絲内疚,但我依然沒能抵抗住這種所謂的“友誼”與“快樂”,可能内心深處還隐隐有逃過一劫的喜悅。
這是個和我當年一樣倒黴和可憐的孩子,但我騷擾并欺淩了他。
我就是個膽小鬼,是個僞君子,是個混蛋。
幾十年來,我認識了很多我這樣的人。
我們都無法抵擋加入主流群體的誘惑,總是壓抑自己内心的聲音,認為主流群體可以解決我們遇到的各種問題。
我們認為這個群體能做出明智的決定,仿佛群體是某種道德實體,能夠超越個人,而個人隻有跟從的份兒。
在群體面前,我們傾向于沉默,讓“群體的智慧”出面解決問題。
但這種從衆心理,讓我們放棄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最終導緻那些呼聲最高的少數人的意見代表了大多數,而這些“少數人”最懂得如何利用大家的從衆心理,為自己謀利。
如果我家一直住在揚克斯,如果我一直是大家眼中的寵兒,如果我一直能很好地融入群體之中,我不知道我現在會成為什麼樣的人。
做一個圈外人,被人嘲笑愚弄,确實很痛苦。
不過,也正是這段經曆讓我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這段經曆讓我逐漸堅定自己對恃強淩弱行為的憎惡,使我對受害者深感同情。
實際上,我做檢察官時覺得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把各種各樣的恃強淩弱的人關進監獄,使好人免受他們的欺侮。
大學畢業後,我再也不願随意向任何“主流群體”低頭了,即使這會讓我的生活更加不易。
人生啊,彈指一揮間,對此已經深有體會的我決意要将餘生花費在有意義的事情上。
——編者注
——編者注
小說講述了一群被困在荒島上的兒童在完全沒有成人的引導下如何建立起一個脆弱的文明體系,最終由于人類内心的黑暗面導緻這個文明體系無可避免地被野蠻與暴力代替。
——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