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走出國門,新的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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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作品被正式介紹到美國去,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接近尾聲的時候,由“講談社國際”(KI)翻譯出版了英文版《尋羊冒險記》的精裝本,被《紐約客》雜志選登了幾篇短篇小說,這便是開端。

    當時,講談社在曼哈頓的中心地段擁有一處事務所,錄用當地的編輯,十分積極地開展活動,意在正式開拓美國的出版事業。

    這家公司後來成了“講談社美國”(KA)。

    具體情況我不太了解,不過我猜測是講談社的子公司,屬于當地法人。

     一位叫埃爾默·盧克的華裔成為主力編輯,此外還有幾位能幹的當地員工,他們都是公關和營銷方面的行家裡手。

    社長是一位姓白井的先生,不太說日式的啰唆話,是那種放手讓美國員工自由行動的人,因此公司氣氛也相當自由奔放。

    美國員工非常熱心地支持我的作品出版。

    我也在稍後搬到新澤西去住了,有事去紐約時,就順便到位于百老彙的KA事務所去看看,跟他們親昵地談天說地。

    那氛圍不太像日本的公司,倒更接近美國公司。

    全體員工都是地道的紐約人,一看就知道既活潑又能幹,一起共事非常有趣。

    那時候的種種往事,對我來說是愉快的回憶。

    而我也剛剛步入四十歲,經曆過種種趣談逸事。

    至今還和他們當中的幾位有親密的交情。

     也是托了阿爾弗雷德·伯恩鮑姆新鮮譯文的福,《尋羊冒險記》評價之高超出了預期,《紐約時報》也大加報道,約翰·厄普代克還善意地為我在《紐約客》上寫了長篇評論,不過我記得在營銷上還遠遠沒有取得成功。

    “講談社國際”這家出版社在美國算是新手,我自己也還寂寂無名,這樣的書,書店是不會擺在好位置的。

    如果像現在這樣有電子書和網購的話,說不定情況會好些,可那種東西的登場還遙遙無期。

    盡管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一時的話題,卻未能乘勢而上與銷售挂鈎。

    這本《尋羊冒險記》後來由蘭登書屋旗下的Vintage子公司推出了平裝本,這一版倒是穩紮穩打,成了長銷書。

     繼而推出了《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和《舞!舞!舞!》,這兩部作品同樣受到好評,也算引起了大家的關注,不過從整體來說,還停留在“小衆”的狀态,仍然沒有很好地與銷售挂上鈎。

    當時日本經濟形勢大好,甚至還出現了一本叫作《日本世界第一》的書,正處于所謂“勇往直前”的時代,然而卻沒有波及文化領域。

    同美國人交談時,聊得最多的也是經濟問題,文化很少作為話題引發熱議。

    雖然坂本龍一和吉本芭娜娜當時已經名滿天下了,但(姑且不論歐洲)至少在美國市場上還沒有形成潮流,不足以讓人們把目光積極投向日本文化。

    用個極端的說法,日本當時被看作一個“非常有錢卻莫名其妙的國度”。

    當然也有人閱讀川端、谷崎和三島,高度評價日本文學,然而歸根結底隻是一小撮知識分子,大多是都市裡“高雅的”讀書人。

     因此當我的幾篇短篇小說賣給《紐約客》時,我非常高興——對于長期愛讀這本雜志的我來說,這簡直是如同夢幻一般的事。

    遺憾的是沒能順勢向前,更上一層樓。

    用火箭來比喻,就是初步推進的速度雖然很好,第二級推進器卻失靈了。

    不過自那以來,雖然主編和責編幾經更疊,我與《紐約客》雜志的友好關系卻始終如一,這家雜志也成了我在美國有恃無恐的主場。

    他們好像格外喜歡我的作品風格(也許是符合他們的“公司風格”),和我簽訂了“專屬作家合同”。

    後來我得知J.D.塞林格也簽訂了同樣的合同,心裡感到非常光榮。

     《紐約客》最先刊登的是我的短篇小說《電視人》(1999/9/10),自此以來的二十五年間,共有二十七部作品得到采用和刊登。

    《紐約客》編輯部對作品采用與否有嚴格的判斷标準,不管對方是多麼有名的作家,與編輯部的關系多麼密切,隻要(被斷定)是不符合雜志社的基準和口味的作品,就會毫不客氣地予以退稿。

    連塞林格的《祖伊》也曾因全體一緻的判斷一度被退稿,後來在主編威廉·肖恩的多方努力下才得以刊登。

    當然我的作品也多次遭受退稿。

    這種地方與日本的雜志大相徑庭。

    然而一旦突破這道嚴格的難關,作品連續在《紐約客》上刊登,就能在美國開拓讀者群,我的名字也逐漸被大家知曉。

    我覺得這居功至偉。

     《紐約客》這家雜志擁有的威望和影響力之大,日本的雜志是很難想象的。

    在美國,即便某本小說在日本賣了一百萬部、獲得了“某某獎”,人家也隻是“哦”上一聲,便再無下文了。

    但僅僅說是在《紐約客》上刊登過幾篇作品,人們的态度就會截然不同。

    有這麼一種地标式的雜志存在的文化,真讓人豔羨啊。

    我時常這麼想。

     “想在美國作為作家獲得成功,就必須跟美國的代理簽訂合約、由美國的大出版社出書,否則非常困難。

    ”在工作上結識的好幾位美國人都這麼忠告我。

    其實無須忠告,我自己也感到的确如此。

    至少當時就是這麼一種情況。

    盡管覺得很對不起KA的諸位,我還是決定自己動“腳”去尋找代理和新的出版社。

    于是在紐約和幾個人面談之後,便決定由大代理公司ICM(InternationalCreativeManagement)的阿曼達(通稱賓奇)·厄本擔任代理,出版社則委托蘭登書屋旗下的克諾夫(主管是薩尼·梅塔),克諾夫的責任編輯是蓋瑞·菲斯克瓊。

    這三位在美國文藝界都是頂尖人物。

    如今想來頗有些詫異:這些人物居然會對我感興趣!不過當時我也很拼命,根本沒有餘裕思考對方是何等了不起的大人物。

    總之就是托熟人找門路,與各種人面談,然後挑選了我覺得可以信賴的人。

     想起來,他們三人對我感興趣好像有三個理由。

    第一個是我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