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與時間成為朋友—寫長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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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當冷卻下來。
隻是熱度降得過低,修改工作就無法進行了,這方面必須注意。
而且要擺好足以抵禦外來批判的态勢。
人家說些沒趣的閑話,也要盡量忍耐,默默吞進肚子裡去。
作品出版後,面對批評要不為所動,随便當作耳旁風即可。
這種東西要是一一放在心上的話,身體會吃不消的——真的。
不過在寫作過程中,對于來自身邊的批評和忠告,必須虛心謙遜地洗耳恭聽。
這是我長期以來的一貫主張。
我已經作為小說家工作了很久,老實說,有的責任編輯也讓我感到“有點合不來”。
為人倒是不壞,對其他作家來說沒準是位好編輯,隻是作為我的責任編輯好像不太投緣。
從這樣的人口中說出的意見,令我心生疑窦的情況居多,有時(老實說)還會觸犯我的神經,甚至讓我光火。
不過彼此都是為了工作,所以隻能巧妙地敷衍過去。
有一次在寫長篇小說時,我在初稿階段就把有點“合不來”的編輯提出意見的地方統統作了修改。
但其中一大半都與這個人的意見正相反,比如他說“這裡寫得長點好”,我就把那部分縮短點,他說“這裡寫得短點好”,我就把那部分加長點。
如今回想起來頗有些粗暴,但盡管粗暴,就結果而言那次修改卻很成功。
那位編輯對我來說反而成了一位有用的編輯,至少比隻會“甜言蜜語”的編輯要有利得多。
我是這麼想的。
換句話說,重要的是修改這一行為本身。
作家下定決心“要把這裡修改得更好”,靜心凝神在書桌前坐下,着手修改文章,這種姿态便具有無比重大的意義。
相比之下,或許“如何改寫為好”的方向性問題倒是次要的。
很多情況下,作家的本能和直覺并非源自邏輯,而是從決心中提取出來的。
就像用棍棒擊打灌木叢,讓鳥兒驚飛出來一樣。
不管用什麼棍棒去打,用什麼方法去打,結果都不會有太大的區别。
反正隻要讓鳥兒驚飛出來,就算大功告成了。
鳥兒們展翅高飛的動能會搖撼漸趨凝固的視野。
這就是我的意見。
嗯,也許是相當粗暴的意見。
總而言之,要在修改上盡量多花時間。
傾聽周圍的人的建議(不管那建議會不會惹你生氣),銘記在心作為參考來修改文章。
忠告至關重要。
寫完長篇小說的作家幾乎無一例外,個個熱血沖頭,腦漿過熱,喪失了理智。
若問原因,理智的人首先就寫不了長篇小說。
所以喪失理智并沒有什麼問題,不過得有所自覺,明白“自己在某種程度上喪失了理智”。
而對喪失理智的人來說,來自心智正常的人的意見大抵都很重要。
當然,他人的意見不能照單全收。
其中說不定有跑題脫靶的意見,還有偏頗失當的。
然而,不論什麼樣的意見,隻要它是合情合理的,就有一定的意義。
這些意見想必會讓你的腦袋逐漸冷卻,恢複适當的溫度。
他們的意見就代表所謂的世間,而閱讀你作品的終究是世間的人。
如果你打算無視世間,世間同樣也會無視你。
當然,如果你覺得“那也無所謂”,那麼我也根本無所謂。
然而,假如你是個打算跟世間維持一定的正常關系的作家(恐怕大部分作家都是這樣吧),在周圍找出一兩個閱讀你作品的“定點”就很重要。
當然,那定點必須是能真誠坦率地把感想告訴你的人,哪怕每次聽到批評都讓你熱血沖頭。
修改要來上多少次?就算你這麼問我,我也給不出精确的答案。
在初稿階段就修改過無數次,交付出版社排出校樣後,還會一次又一次地索要校樣,惹得人家心煩。
将校樣改得黑黢黢一片寄回去,然後把新送來的校樣又改成黑黢黢一片,如此反反複複。
前面說過,這是一項需要耐心的作業,然而對我來說卻算不得什麼苦痛。
同一篇文章反反複複一讀再讀,咀嚼韻味,調換語序,變更細微的表達,我天生就喜歡這種“錘煉敲打”。
眼看着校樣變成黑黢黢一片,書桌上排放着的十來支HB鉛筆不斷變短,我便感到極大的喜悅。
不知為何,這種事情對我來說有趣之極,無以言喻,不管做上多久都不會厭倦。
我敬愛的作家雷蒙德·卡佛也是一位喜歡這種“錘煉敲打”的作家。
他以引用其他作家字句的形式,這樣寫道:“寫出一則短篇小說,再仔細地重讀原稿,删掉幾個逗号,然後重讀一遍,又把逗号放回原來的地方,這時我就知道,這則短篇小說終于大功告成了。
”我十分理解這樣的心情,因為同樣的事情,我自己也經曆過許多次。
到了這一步就算極限了,再繼續修改的話,說不定效果适得其反——就存在這樣一個微妙的關鍵點。
他是以逗号的删添為例,準确暗示了這個關鍵點。
我就這樣完成一部長篇小說。
衆口難調,隻怕既有讨人喜歡的地方,也有招人不滿的地方。
就連我自己,也絕非對從前的作品感到心滿意足,甚至痛感有的東西“如果是現在,肯定能寫得更好些”。
回頭重讀,缺點總是随處可見,所以除非特别需要,我一般不會把自己的書拿出來看。
不過我基本認為,在寫那部作品的時候,自己肯定沒有本事寫得更好了。
因為我明白,在那個時候,我傾盡了全力。
投入了我願投入的全部時間、傾注了我擁有的全部能量,才完成那部作品。
可以說是傾其所有地打了一場“總體戰”。
這種“竭盡全力”的感覺至今仍然留在心裡。
至少就長篇小說而言,我從來沒有應約稿而寫的情況,也沒有為截稿期疲于奔命的情形,而是在想寫的時候,以想寫的方式,寫下想寫的東西。
這一點,我可以滿懷自信地斷言,所以大緻不會發生日後懊惱“那裡要是這樣寫就好了”之類的事情。
時間在創作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尤其是長篇小說,“備料”至關重要。
也就是在心中培育小說的萌芽、讓它茁壯成長的“沉默的時期”。
要在自己心裡培養“想寫小說”的渴望。
這種用于備料的時間,讓
隻是熱度降得過低,修改工作就無法進行了,這方面必須注意。
而且要擺好足以抵禦外來批判的态勢。
人家說些沒趣的閑話,也要盡量忍耐,默默吞進肚子裡去。
作品出版後,面對批評要不為所動,随便當作耳旁風即可。
這種東西要是一一放在心上的話,身體會吃不消的——真的。
不過在寫作過程中,對于來自身邊的批評和忠告,必須虛心謙遜地洗耳恭聽。
這是我長期以來的一貫主張。
我已經作為小說家工作了很久,老實說,有的責任編輯也讓我感到“有點合不來”。
為人倒是不壞,對其他作家來說沒準是位好編輯,隻是作為我的責任編輯好像不太投緣。
從這樣的人口中說出的意見,令我心生疑窦的情況居多,有時(老實說)還會觸犯我的神經,甚至讓我光火。
不過彼此都是為了工作,所以隻能巧妙地敷衍過去。
有一次在寫長篇小說時,我在初稿階段就把有點“合不來”的編輯提出意見的地方統統作了修改。
但其中一大半都與這個人的意見正相反,比如他說“這裡寫得長點好”,我就把那部分縮短點,他說“這裡寫得短點好”,我就把那部分加長點。
如今回想起來頗有些粗暴,但盡管粗暴,就結果而言那次修改卻很成功。
那位編輯對我來說反而成了一位有用的編輯,至少比隻會“甜言蜜語”的編輯要有利得多。
我是這麼想的。
換句話說,重要的是修改這一行為本身。
作家下定決心“要把這裡修改得更好”,靜心凝神在書桌前坐下,着手修改文章,這種姿态便具有無比重大的意義。
相比之下,或許“如何改寫為好”的方向性問題倒是次要的。
很多情況下,作家的本能和直覺并非源自邏輯,而是從決心中提取出來的。
就像用棍棒擊打灌木叢,讓鳥兒驚飛出來一樣。
不管用什麼棍棒去打,用什麼方法去打,結果都不會有太大的區别。
反正隻要讓鳥兒驚飛出來,就算大功告成了。
鳥兒們展翅高飛的動能會搖撼漸趨凝固的視野。
這就是我的意見。
嗯,也許是相當粗暴的意見。
總而言之,要在修改上盡量多花時間。
傾聽周圍的人的建議(不管那建議會不會惹你生氣),銘記在心作為參考來修改文章。
忠告至關重要。
寫完長篇小說的作家幾乎無一例外,個個熱血沖頭,腦漿過熱,喪失了理智。
若問原因,理智的人首先就寫不了長篇小說。
所以喪失理智并沒有什麼問題,不過得有所自覺,明白“自己在某種程度上喪失了理智”。
而對喪失理智的人來說,來自心智正常的人的意見大抵都很重要。
當然,他人的意見不能照單全收。
其中說不定有跑題脫靶的意見,還有偏頗失當的。
然而,不論什麼樣的意見,隻要它是合情合理的,就有一定的意義。
這些意見想必會讓你的腦袋逐漸冷卻,恢複适當的溫度。
他們的意見就代表所謂的世間,而閱讀你作品的終究是世間的人。
如果你打算無視世間,世間同樣也會無視你。
當然,如果你覺得“那也無所謂”,那麼我也根本無所謂。
然而,假如你是個打算跟世間維持一定的正常關系的作家(恐怕大部分作家都是這樣吧),在周圍找出一兩個閱讀你作品的“定點”就很重要。
當然,那定點必須是能真誠坦率地把感想告訴你的人,哪怕每次聽到批評都讓你熱血沖頭。
修改要來上多少次?就算你這麼問我,我也給不出精确的答案。
在初稿階段就修改過無數次,交付出版社排出校樣後,還會一次又一次地索要校樣,惹得人家心煩。
将校樣改得黑黢黢一片寄回去,然後把新送來的校樣又改成黑黢黢一片,如此反反複複。
前面說過,這是一項需要耐心的作業,然而對我來說卻算不得什麼苦痛。
同一篇文章反反複複一讀再讀,咀嚼韻味,調換語序,變更細微的表達,我天生就喜歡這種“錘煉敲打”。
眼看着校樣變成黑黢黢一片,書桌上排放着的十來支HB鉛筆不斷變短,我便感到極大的喜悅。
不知為何,這種事情對我來說有趣之極,無以言喻,不管做上多久都不會厭倦。
我敬愛的作家雷蒙德·卡佛也是一位喜歡這種“錘煉敲打”的作家。
他以引用其他作家字句的形式,這樣寫道:“寫出一則短篇小說,再仔細地重讀原稿,删掉幾個逗号,然後重讀一遍,又把逗号放回原來的地方,這時我就知道,這則短篇小說終于大功告成了。
”我十分理解這樣的心情,因為同樣的事情,我自己也經曆過許多次。
到了這一步就算極限了,再繼續修改的話,說不定效果适得其反——就存在這樣一個微妙的關鍵點。
他是以逗号的删添為例,準确暗示了這個關鍵點。
我就這樣完成一部長篇小說。
衆口難調,隻怕既有讨人喜歡的地方,也有招人不滿的地方。
就連我自己,也絕非對從前的作品感到心滿意足,甚至痛感有的東西“如果是現在,肯定能寫得更好些”。
回頭重讀,缺點總是随處可見,所以除非特别需要,我一般不會把自己的書拿出來看。
不過我基本認為,在寫那部作品的時候,自己肯定沒有本事寫得更好了。
因為我明白,在那個時候,我傾盡了全力。
投入了我願投入的全部時間、傾注了我擁有的全部能量,才完成那部作品。
可以說是傾其所有地打了一場“總體戰”。
這種“竭盡全力”的感覺至今仍然留在心裡。
至少就長篇小說而言,我從來沒有應約稿而寫的情況,也沒有為截稿期疲于奔命的情形,而是在想寫的時候,以想寫的方式,寫下想寫的東西。
這一點,我可以滿懷自信地斷言,所以大緻不會發生日後懊惱“那裡要是這樣寫就好了”之類的事情。
時間在創作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尤其是長篇小說,“備料”至關重要。
也就是在心中培育小說的萌芽、讓它茁壯成長的“沉默的時期”。
要在自己心裡培養“想寫小說”的渴望。
這種用于備料的時間,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