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關于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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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勢全然不知,也沒有(不知算不算幸事)尊敬有加、視為楷模的作家前輩,隻是想寫反映當時心境的小說,僅此而已。
當我感受到這種坦率而強烈的沖動時,便顧不上前因後果,趴在桌子上不管不顧地寫起文章來。
一言以蔽之,就是“絕不逞強”。
而且寫作過程非常愉快,始終有種自然的感覺:我是自由的。
我想(不如說是盼望),這樣一種自然而然、自由自在的感覺,就是我的小說中最根本的東西。
它剛好成了動力,就像汽車的發動機。
一切表現行為的根底,時時都應有豐富的自然流露的喜悅。
所謂原創性,直觀地說,就是有一種自然的欲求和沖動,渴望将這種自由的心情、這份不受束縛的喜悅原汁原味地傳達給衆人,從而帶來的最終形态,而非其他。
純粹的沖動通常是以特有的形式與風格自然地登場。
它不是人為生産出來的東西。
任憑頭腦聰明的人如何絞盡腦汁、套用公式,也不可能巧妙地炮制出來。
就算炮制出來了,隻怕也難以持久。
就像沒有牢牢紮根于大地的植物一般,隻要幾天不下雨,它就會失去活力,迅速枯萎,或是在一陣大雨過後,随着土壤一道流失,不知所終。
這說到底是我個人的意見:如果你希望自由地表達什麼,也許應該在腦海中嘗試着視覺化。
想象一下“并不追求什麼的自己究竟是什麼樣兒”,想象一下那種自我形象,而非“自己追求的是什麼”。
目不轉睛地盯着“自己追求的是什麼”,并一味執着下去的話,故事會難以避免地變得沉重。
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故事越沉重,自由便躲得越遠。
腳下功夫若變得遲緩,文章也會失去勢頭。
而失去勢頭的文章不可能吸引人,甚至連自己也打動不了。
與之相比,“并不追求什麼的自己”卻像蝴蝶一般輕盈,自由自在。
隻要攤開手掌,放飛蝴蝶,任其自由便好。
這麼一來,文章也會變得舒展流暢。
仔細想想,其實不需要表現自我,人們照樣可以普普通通、理所當然地生存下去。
盡管如此,你還是期望表現點什麼。
就在這“盡管如此”的自然的文脈中,我們也許會意外地看到自己的本來面目。
三十五年來,我一直在堅持寫小說,卻從不曾經曆英語中所謂的“writer‘sblock”,即寫不出小說的低谷時期。
明明想寫卻寫不出來的情況一次都沒有過。
這麼一說,聽上去好像自诩“才華橫溢”,其實并不是這樣。
道理非常簡單,因為我不想寫小說,或者沒有想寫的激情噴湧而出的時候,就根本不寫。
隻有在想寫的時候,我才會決定“好,寫吧”,提筆開工。
不然,大體就做做英譯日的翻譯工作。
翻譯基本上是個技術活兒,與表現欲毫無關系,差不多可以當作一份日常工作來做,同時又是學習寫文章的好方法(假如沒有做翻譯,我大概會找一份類似的活兒)。
而且興之所至,還會寫些随筆之類。
一面點點滴滴地做着這些事兒,一面裝作滿不在乎:“就算不寫小說,也不會死人的。
” 不過有段時間沒寫小說的話,心裡就會嘀咕:“差不多該寫小說了吧?”好似冰雪解凍,雪水蓄滿了水庫一般,可寫的題材在體内不斷積累。
終于有一天按捺不住(這種情形可能是最佳案例),便伏案提筆,寫起新的小說來。
不會有“現在并沒有寫小說的心情,可是已經接下了雜志約稿,不寫點東西不行”之類的情況。
既然不接受約稿,也就沒有截稿期,因此“寫作低谷期”的痛苦也就與我無緣了。
鬥膽說一句,這讓我精神上非常輕松。
對于寫作的人而言,再也沒有比不想寫東西時卻不得不寫更折磨人的事了——未必如此嗎?我大概是特例吧。
回到最初的話題。
提及“原創性”這個詞,我腦海裡浮現的是十來歲時自己的模樣。
在自己的房間裡,我坐在小半導體收音機前,有生以來頭一次聽沙灘男孩(《沖浪美國》),聽披頭士(《請取悅我》),心靈深受震撼,暗想:“這是多麼美妙的音樂啊,以前可從來沒聽過這樣的音樂!”那音樂為我的靈魂開啟了一扇嶄新的窗戶,從那窗口吹進前所未有的新鮮空氣。
那裡有的,是幸福且無比自然的高昂之感。
我覺得從現實的種種制約中解放出來,身體似乎都飄浮起了幾厘米。
這對我而言就是“原創性”應有的姿态。
不久前看《紐約時報》(2014/2/2),有篇文章提到剛剛出道時的披頭士: Theyproducedasoundthatwasfresh,energeticandunmistakablytheirown. (他們創作出來的樂曲新鮮,充滿活力,而且毫無疑問屬于他們自己。
) 十分簡單的表達,但作為原創性的定義或許最明白易懂。
“新鮮,充滿活力,而且毫無疑問屬于他們自己”。
原創性是什麼?很難用語言來定義,卻可以描寫和再現它帶來的心靈狀态。
如果可能,我總是想通過寫小說的方式,在自己身上再次展現這種“心靈狀态”。
因為這種心情實在是美不可言。
就好比在今天這個日子裡,又生出另外一個嶄新的日子,就是那般心曠神怡。
如果可能的話,希望閱讀我作品的讀者也能體會到相同的心境。
就像在人們的心靈之牆上開辟一扇新的窗戶,讓新鮮空氣從那裡吹進來一樣。
這就是我寫小說時常常思考的事情,也是我希望做到的事情。
撇開理論不談,就隻是單純地思考着,希望着。
當我感受到這種坦率而強烈的沖動時,便顧不上前因後果,趴在桌子上不管不顧地寫起文章來。
一言以蔽之,就是“絕不逞強”。
而且寫作過程非常愉快,始終有種自然的感覺:我是自由的。
我想(不如說是盼望),這樣一種自然而然、自由自在的感覺,就是我的小說中最根本的東西。
它剛好成了動力,就像汽車的發動機。
一切表現行為的根底,時時都應有豐富的自然流露的喜悅。
所謂原創性,直觀地說,就是有一種自然的欲求和沖動,渴望将這種自由的心情、這份不受束縛的喜悅原汁原味地傳達給衆人,從而帶來的最終形态,而非其他。
純粹的沖動通常是以特有的形式與風格自然地登場。
它不是人為生産出來的東西。
任憑頭腦聰明的人如何絞盡腦汁、套用公式,也不可能巧妙地炮制出來。
就算炮制出來了,隻怕也難以持久。
就像沒有牢牢紮根于大地的植物一般,隻要幾天不下雨,它就會失去活力,迅速枯萎,或是在一陣大雨過後,随着土壤一道流失,不知所終。
這說到底是我個人的意見:如果你希望自由地表達什麼,也許應該在腦海中嘗試着視覺化。
想象一下“并不追求什麼的自己究竟是什麼樣兒”,想象一下那種自我形象,而非“自己追求的是什麼”。
目不轉睛地盯着“自己追求的是什麼”,并一味執着下去的話,故事會難以避免地變得沉重。
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故事越沉重,自由便躲得越遠。
腳下功夫若變得遲緩,文章也會失去勢頭。
而失去勢頭的文章不可能吸引人,甚至連自己也打動不了。
與之相比,“并不追求什麼的自己”卻像蝴蝶一般輕盈,自由自在。
隻要攤開手掌,放飛蝴蝶,任其自由便好。
這麼一來,文章也會變得舒展流暢。
仔細想想,其實不需要表現自我,人們照樣可以普普通通、理所當然地生存下去。
盡管如此,你還是期望表現點什麼。
就在這“盡管如此”的自然的文脈中,我們也許會意外地看到自己的本來面目。
三十五年來,我一直在堅持寫小說,卻從不曾經曆英語中所謂的“writer‘sblock”,即寫不出小說的低谷時期。
明明想寫卻寫不出來的情況一次都沒有過。
這麼一說,聽上去好像自诩“才華橫溢”,其實并不是這樣。
道理非常簡單,因為我不想寫小說,或者沒有想寫的激情噴湧而出的時候,就根本不寫。
隻有在想寫的時候,我才會決定“好,寫吧”,提筆開工。
不然,大體就做做英譯日的翻譯工作。
翻譯基本上是個技術活兒,與表現欲毫無關系,差不多可以當作一份日常工作來做,同時又是學習寫文章的好方法(假如沒有做翻譯,我大概會找一份類似的活兒)。
而且興之所至,還會寫些随筆之類。
一面點點滴滴地做着這些事兒,一面裝作滿不在乎:“就算不寫小說,也不會死人的。
” 不過有段時間沒寫小說的話,心裡就會嘀咕:“差不多該寫小說了吧?”好似冰雪解凍,雪水蓄滿了水庫一般,可寫的題材在體内不斷積累。
終于有一天按捺不住(這種情形可能是最佳案例),便伏案提筆,寫起新的小說來。
不會有“現在并沒有寫小說的心情,可是已經接下了雜志約稿,不寫點東西不行”之類的情況。
既然不接受約稿,也就沒有截稿期,因此“寫作低谷期”的痛苦也就與我無緣了。
鬥膽說一句,這讓我精神上非常輕松。
對于寫作的人而言,再也沒有比不想寫東西時卻不得不寫更折磨人的事了——未必如此嗎?我大概是特例吧。
回到最初的話題。
提及“原創性”這個詞,我腦海裡浮現的是十來歲時自己的模樣。
在自己的房間裡,我坐在小半導體收音機前,有生以來頭一次聽沙灘男孩(《沖浪美國》),聽披頭士(《請取悅我》),心靈深受震撼,暗想:“這是多麼美妙的音樂啊,以前可從來沒聽過這樣的音樂!”那音樂為我的靈魂開啟了一扇嶄新的窗戶,從那窗口吹進前所未有的新鮮空氣。
那裡有的,是幸福且無比自然的高昂之感。
我覺得從現實的種種制約中解放出來,身體似乎都飄浮起了幾厘米。
這對我而言就是“原創性”應有的姿态。
不久前看《紐約時報》(2014/2/2),有篇文章提到剛剛出道時的披頭士: Theyproducedasoundthatwasfresh,energeticandunmistakablytheirown. (他們創作出來的樂曲新鮮,充滿活力,而且毫無疑問屬于他們自己。
) 十分簡單的表達,但作為原創性的定義或許最明白易懂。
“新鮮,充滿活力,而且毫無疑問屬于他們自己”。
原創性是什麼?很難用語言來定義,卻可以描寫和再現它帶來的心靈狀态。
如果可能,我總是想通過寫小說的方式,在自己身上再次展現這種“心靈狀态”。
因為這種心情實在是美不可言。
就好比在今天這個日子裡,又生出另外一個嶄新的日子,就是那般心曠神怡。
如果可能的話,希望閱讀我作品的讀者也能體會到相同的心境。
就像在人們的心靈之牆上開辟一扇新的窗戶,讓新鮮空氣從那裡吹進來一樣。
這就是我寫小說時常常思考的事情,也是我希望做到的事情。
撇開理論不談,就隻是單純地思考着,希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