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剛當上小說家那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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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寶貴的挪移”。
換句話說,在某種程度上,我以自己的方式對那種epiphany的感覺作出了回應。
寫小說時,我感覺與其說在“創作文章”,不如說更近似“演奏音樂”。
我至今仍然奉若至寶地維持着這種感覺。
說起來,也許這并非是用腦袋寫文章,而是用身體的感覺寫文章。
也就是保持節奏,找到精彩的和聲,相信即興演奏的力量。
總而言之,當我深更半夜面對着餐桌,用新近獲得的自己的文體寫小說(似的東西)時,簡直就像得到了嶄新的工具,心怦怦狂跳,興高采烈。
至少,它巧妙地填滿了我在三十歲即将來臨時感到的内心空洞般的東西。
如果把最初寫的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與現在的《且聽風吟》對比一下,大概更清楚一些,遺憾的是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早就被丢棄了,沒辦法作比較。
那是一部怎樣的作品,我也差不多忘得一幹二淨。
要是保存下來就好了,可當時我心想,這玩意兒留着有什麼用?随手就扔進了垃圾箱。
我能回憶起來的,隻有“寫它時心情不算太好”這一點。
寫那樣的文章并非樂事。
因為那文體并非發自内心地自然流露,就像穿着尺碼不合身的衣服去運動一樣。
春天裡一個周日的早晨,《群像》的編輯打電話告訴我:“村上兄的參賽小說闖進了新人獎評選的最後一輪。
”距離神宮球場那場揭幕戰已有将近一年,我已經度過了三十歲的生日。
記得好像是上午十一點過後,因為前一天工作到深夜,我還沒睡醒,困意朦胧,盡管手裡拿着聽筒,卻沒能理解對方究竟要告訴我什麼。
我甚至(真的是實話實說)早把向《群像》編輯部投稿的事忘到腦後了。
隻消寫完它、姑且交到了某個人手裡,我那“想寫點什麼”的心情便已釋然。
說起來無非是一部新起爐竈、信筆寫來、一揮而就的作品,壓根兒沒想到這種東西居然能闖入最後一輪評選。
連書稿的複印件都沒留下。
所以,倘若不是闖進了最終評選,這部作品肯定會不知所終、永遠消亡了。
而且我大概也不會再寫什麼小說。
人生這玩意兒,琢磨起來真是奇妙。
據那位編輯說,連我的在内,共有五部作品闖進了最後一輪。
我心裡“咦”了一聲。
然而,還是因為睡意未消的緣故,并沒有什麼實際的感受。
我鑽出被窩,換好衣服,與妻子一道出門散步。
走過明治大街的千谷小學旁,看見綠蔭叢中趴着一隻信鴿。
抱起來一看,好像是翅膀受了傷,腳上套着名牌。
我雙手輕輕地捧着這隻鴿子,把它送到了表參道同潤會青山公寓(如今變成了“表參道Hills”)隔壁的崗亭,因為那是距離最近的崗亭了。
我們沿着原宿的後街小路走過去,受傷的鴿子在我掌心暖暖地微微顫抖。
那是一個晴朗舒爽的星期天,周圍的樹木、建築、商店櫥窗都在春日的陽光下閃耀,明亮而美麗。
這時我陡然想到,我肯定會摘取《群像》新人獎,并且從此成為小說家,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
看起來頗為厚顔,但不知何故,我确信會是這樣,這個念頭清楚無誤。
這與其說是邏輯性的想法,不如說是出于直覺。
我還清晰地記得三十多年前一個春日的午後,在神宮球場外場席上,那個東西飄然飛落到掌心時的感觸;我的掌心同樣記得一年之後,又是一個春天的下午,在千谷小學旁抱起的受傷鴿子的體溫。
當我思考“寫小說”這件事的意義時,總是會回憶起那些感觸。
對我而言,這樣的記憶意味着相信自己身上必有無疑的某種東西,以及夢想着将它孕育出來的可能性。
這種感觸至今仍然留在我身上,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寫第一部小說時感受到的創作的“舒爽”與“快樂”,直到今天也基本沒有改變。
每天一大早睜眼起床,到廚房裡熱一壺咖啡,倒進大大的馬克杯裡,端着杯子在書桌前坐下,打開電腦(時不時還會懷念四百字一頁的稿紙和用了多年的萬寶龍粗頭鋼筆)。
然後開始左思右想:“好了,接下來寫什麼呢?”這時候真是幸福。
老實說,我從沒覺得寫東西是苦差事,也從來沒有因為寫不出小說而勞神苦形(真是堪稱幸運)。
不如說,如果不快樂,寫小說的意義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了。
我無論如何也無法贊同把寫小說當作服苦役的想法。
小說這東西寫起來應當奔流如川、噴湧如泉。
我絕不是以天才自居,也從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特殊的才華。
當然,連續三十多年作為職業小說家生存下來,我肯定也并非全無才能。
大概原本就有些資質,或者說不同于其他人的傾向。
然而這類事自己思來想去也毫無益處,還是交給别人去判斷吧——如果哪兒有這種人的話。
我長年以來最為珍視的(如今依然最為珍視),就是“我被某種特别的力量賦予了寫小說的機遇”這個坦率的認識。
而我也算是抓住了這個機遇,又得到幸運之神的眷顧,于是成了小說家。
說到底,就結果而言,我是被别人(不知是何許人)賦予了這樣的“資格”。
我隻想坦率地對這種狀況表示感謝,并且像保護受傷的鴿子一樣珍愛地守護着獲得的資格。
我現在仍然在寫小說,我為這件事感到喜悅。
至于别的,以後再說。
換句話說,在某種程度上,我以自己的方式對那種epiphany的感覺作出了回應。
寫小說時,我感覺與其說在“創作文章”,不如說更近似“演奏音樂”。
我至今仍然奉若至寶地維持着這種感覺。
說起來,也許這并非是用腦袋寫文章,而是用身體的感覺寫文章。
也就是保持節奏,找到精彩的和聲,相信即興演奏的力量。
總而言之,當我深更半夜面對着餐桌,用新近獲得的自己的文體寫小說(似的東西)時,簡直就像得到了嶄新的工具,心怦怦狂跳,興高采烈。
至少,它巧妙地填滿了我在三十歲即将來臨時感到的内心空洞般的東西。
如果把最初寫的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與現在的《且聽風吟》對比一下,大概更清楚一些,遺憾的是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早就被丢棄了,沒辦法作比較。
那是一部怎樣的作品,我也差不多忘得一幹二淨。
要是保存下來就好了,可當時我心想,這玩意兒留着有什麼用?随手就扔進了垃圾箱。
我能回憶起來的,隻有“寫它時心情不算太好”這一點。
寫那樣的文章并非樂事。
因為那文體并非發自内心地自然流露,就像穿着尺碼不合身的衣服去運動一樣。
春天裡一個周日的早晨,《群像》的編輯打電話告訴我:“村上兄的參賽小說闖進了新人獎評選的最後一輪。
”距離神宮球場那場揭幕戰已有将近一年,我已經度過了三十歲的生日。
記得好像是上午十一點過後,因為前一天工作到深夜,我還沒睡醒,困意朦胧,盡管手裡拿着聽筒,卻沒能理解對方究竟要告訴我什麼。
我甚至(真的是實話實說)早把向《群像》編輯部投稿的事忘到腦後了。
隻消寫完它、姑且交到了某個人手裡,我那“想寫點什麼”的心情便已釋然。
說起來無非是一部新起爐竈、信筆寫來、一揮而就的作品,壓根兒沒想到這種東西居然能闖入最後一輪評選。
連書稿的複印件都沒留下。
所以,倘若不是闖進了最終評選,這部作品肯定會不知所終、永遠消亡了。
而且我大概也不會再寫什麼小說。
人生這玩意兒,琢磨起來真是奇妙。
據那位編輯說,連我的在内,共有五部作品闖進了最後一輪。
我心裡“咦”了一聲。
然而,還是因為睡意未消的緣故,并沒有什麼實際的感受。
我鑽出被窩,換好衣服,與妻子一道出門散步。
走過明治大街的千谷小學旁,看見綠蔭叢中趴着一隻信鴿。
抱起來一看,好像是翅膀受了傷,腳上套着名牌。
我雙手輕輕地捧着這隻鴿子,把它送到了表參道同潤會青山公寓(如今變成了“表參道Hills”)隔壁的崗亭,因為那是距離最近的崗亭了。
我們沿着原宿的後街小路走過去,受傷的鴿子在我掌心暖暖地微微顫抖。
那是一個晴朗舒爽的星期天,周圍的樹木、建築、商店櫥窗都在春日的陽光下閃耀,明亮而美麗。
這時我陡然想到,我肯定會摘取《群像》新人獎,并且從此成為小說家,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
看起來頗為厚顔,但不知何故,我确信會是這樣,這個念頭清楚無誤。
這與其說是邏輯性的想法,不如說是出于直覺。
我還清晰地記得三十多年前一個春日的午後,在神宮球場外場席上,那個東西飄然飛落到掌心時的感觸;我的掌心同樣記得一年之後,又是一個春天的下午,在千谷小學旁抱起的受傷鴿子的體溫。
當我思考“寫小說”這件事的意義時,總是會回憶起那些感觸。
對我而言,這樣的記憶意味着相信自己身上必有無疑的某種東西,以及夢想着将它孕育出來的可能性。
這種感觸至今仍然留在我身上,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寫第一部小說時感受到的創作的“舒爽”與“快樂”,直到今天也基本沒有改變。
每天一大早睜眼起床,到廚房裡熱一壺咖啡,倒進大大的馬克杯裡,端着杯子在書桌前坐下,打開電腦(時不時還會懷念四百字一頁的稿紙和用了多年的萬寶龍粗頭鋼筆)。
然後開始左思右想:“好了,接下來寫什麼呢?”這時候真是幸福。
老實說,我從沒覺得寫東西是苦差事,也從來沒有因為寫不出小說而勞神苦形(真是堪稱幸運)。
不如說,如果不快樂,寫小說的意義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了。
我無論如何也無法贊同把寫小說當作服苦役的想法。
小說這東西寫起來應當奔流如川、噴湧如泉。
我絕不是以天才自居,也從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特殊的才華。
當然,連續三十多年作為職業小說家生存下來,我肯定也并非全無才能。
大概原本就有些資質,或者說不同于其他人的傾向。
然而這類事自己思來想去也毫無益處,還是交給别人去判斷吧——如果哪兒有這種人的話。
我長年以來最為珍視的(如今依然最為珍視),就是“我被某種特别的力量賦予了寫小說的機遇”這個坦率的認識。
而我也算是抓住了這個機遇,又得到幸運之神的眷顧,于是成了小說家。
說到底,就結果而言,我是被别人(不知是何許人)賦予了這樣的“資格”。
我隻想坦率地對這種狀況表示感謝,并且像保護受傷的鴿子一樣珍愛地守護着獲得的資格。
我現在仍然在寫小說,我為這件事感到喜悅。
至于别的,以後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