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毀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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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充滿自信,伸出兩隻手,對神宗皇帝講:“你看,每個手有五根手指,從理論上講,一下子按住十個跳蚤是絕對有可能的。
”這是笑話,然而也是熙甯二年的真實。
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都覺得大宋王朝需要改革,但沒有一個有頭腦的人,會贊成王安石這樣的改革。
你是在進行改革,而不是在進行革命。
革命允許暴力,暴力可以摧枯拉朽,反對派敢龇牙,隻要手裡有槍杆子,二話不說,馬上擺平。
這隻桶老子不要了,另造一隻新桶,這就叫革命。
而這隻桶再壞再破,也不能一腳踢掉,要加固,要堵漏,要去朽,要更新,這才叫改革。
因此,改革就得和顔悅色,就得和風細雨,就得由點而面,由局部而全體,潤物無聲地細緻工作。
沒有二十年、三十年一切都做到家的紮實功夫,想收到改革的成效,想享受改革的成果,如王安石這樣的冒失行事,不失敗才怪? 有論者說,他是一隻叫得太早的公雞。
其實,說準确點,他是一隻想自己下蛋的公雞,在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
三 清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北京的春天通常都是從玉蘭花的綻放開始的。
這一天,光緒正式頒布《明定國是诏》,中國封建社會中最後一次的“戊戌變法”正式出籠。
康有為顯然考慮過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教訓,很大程度上在于遭到保守派的抵制。
于是,他對光緒建議: 請皇上勿去舊衙門,而唯增置新衙門,勿黜革舊大臣,而唯漸擢小臣。
彼守舊大臣向來本無事可辦,今但仍其舊,聽其尊位重祿,而新政之事,别責之于小臣。
則彼守舊大臣,既無辦事之勞,複無失位之懼,則怨謗自息矣! 急于改革的光緒皇帝,第一個行動就是廢科舉八股。
當時,維新派第二号人物梁啟超,對此舉動興奮得不能自已,說: 海内有志之士讀诏書皆酌酒相慶,以為去千年愚民之弊,為維新第一大事也。
問題在于清光緒犯了宋神宗的同一個錯誤,從五月起,他迫不及待地發出一道道诏書,下令各地方推行學堂、商務、鐵路、礦務……短短三個月,其頒發的新政谕旨,比神宗還要神宗,達二百八十多件。
結果,頤和園内那棵開得稍晚一點的辛夷,也就是紫色的玉蘭花,還未落盡,在滿地花瓣的頤和園的漪瀾堂裡,老佛爺像捏死一個臭蟲似的,使這場百日維新,胎死腹中。
雖然,她是主刀者,但她身後卻是絕對不許觸犯其利益的保守派所組成的銅牆鐵壁。
改革派有時想得十分單純,以為天下人都如同自己一樣,大旱之望虹霓一樣期盼着他們舉起義旗,來挽救這隻已成破木桶似的政權。
孰料朝廷内外,舉國上下,擁護者甚少,反對者甚衆。
王安石所碰到的,也是康、梁所碰到的。
光緒隻有一位太後,而神宗卻有好幾位太後。
這位理想主義者,列甯譽之為“中國11世紀的改革家”,卻沒有任何高招可以應對女流之輩。
老太太們一流眼淚,王安石隻好卷鋪蓋走人。
變法之初,得到神宗絕對信任的王安石,意氣風發,确實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來估計到可能的反撲。
所以,有一位叫範缜的大臣,上書反對他,“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顫”,可以想見他那怒不可遏的樣子。
有一個叫作呂陶的官員: 其初應制科,值王安石方行新法,陶對策言,願陛下不惑理财之說,不間老成之謀,不興疆場之事。
安石讀卷,神色頓沮,神宗使馮京竟讀,稱其有理。
而卒為安石所抑,僅得通判蜀州。
可以想象王安石彼時氣急敗壞的樣子。
接着,他又犯了一連串策略性的錯誤,樹敵過多,全面出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從不争取盟軍和友軍的支持,也不放下身段去說服那些不同意見者,甚至下手打擊其實完全不必打擊的反對者,聽不得任何相反的聲音。
于是,呂公著、韓維,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範缜,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
結果,如劉述、程頤、劉摯、劉琦等禦史,如範純仁、李常、孫愈等谏官,如歐陽修、富弼、文彥博、曾公亮等名臣,也都被王安石排擠出朝。
這樣一個人皆為敵的刺猬型的人物,要能混得下去,豈非咄咄怪事? 後來的事實證明,保守派也非鐵闆一塊,當司馬光複出,全部否定新法的時候,蘇轼并不認同這種絕對的做法,曾與之争辯,新法該去者去之,可不去者留之,可去可不去者也不必一筆勾銷,擇其善而去其惡,為此與司馬光争辯,而獲罪于當局。
現在,回過頭去看蘇轼在熙甯二年《上神宗皇帝書》中: 陛下自去歲以來,所行新政,皆不與治同道。
立條例司,遣青苗法,斂助役錢,行均輸法,四海騷動,行路怨咨。
重點放在老百姓的不能承受上,并非全部否定變法,隻是新法在具體落實的過程中,“皆不與治同道”,過于與民争利,層層盤剝,法令峻急,求速傷民,從老百姓身受其害這個角度,而持有異議罷了。
據宋人王栐《燕翼诒謀錄》,可見實施新法中的《青苗法》其弊何在。
上散青苗錢于設廳,而置酒肆于谯門,民持錢而出者,誘之使飲,十費其二三矣!又恐其不顧也,則命娼女坐肆作樂而蠱惑之。
本來,春季借給農戶的小額低息貸款,秋後還款付息,農民國家均得利的《青苗法》,本是無可非議的事情。
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卻變成诓騙農民的一個局。
譬如《保甲法》,老百姓為了逃避攤派的軍費和被抓壯丁去當兵的雙重威脅,民間發生了多起自殘事件;再譬如《保馬法》,分戶領養軍馬,平時自用,戰時軍用,王安石想得太天真,他以為馬是水牛,有青草吃即可,但是,當時大半江山都在長江流域一帶,根本不适合馬的生存,而把馬養瘦了,養病了,或者養死了,飼馬戶便要受到責罰。
諸多事實證明,蘇轼才三次上書神宗,亟論此法之弊。
诏收還司馬光樞密副使告敕,仍舊職。
先是上欲光置兩府,王安石曰:“光雖好為異論,然其才豈能害政。
但如光者,異論之人倚以為重,今擢在高位,則是為異論之人立赤幟也。
光朝夕所與切磋琢磨者,乃劉攽、劉恕、蘇轼、蘇轍之徒而已。
觀近臣以其所主,所主者如此,其人可知也。
” 《長鑒拾補》 看他在神宗面前嚼的這頓舌頭,第一,量小非君子;第二,絕對容不得反對派;第三,把所有可能争取的同盟者,都推向對立面,勢必要成為孤家寡人。
我想,“拗相公”的“拗”,顯然是從他精神上的缺陷,思維易走極端而來。
我始終相信,想将蘇東坡送上斷頭台的最緻命的原因,不完全是因為他的《上神宗皇帝書》,不完全因為他是保守派的核心人物,而是文人相輕,到文人相嫉,到文人要把文人幹掉的惡心理,王安石也逃不脫。
從這裡看到,他尤其在意蘇轼,一舉一動,全在眼中。
因為蘇是大家,王也是大家,大家之間,惺惺相惜者少,相輕相嫉者多。
如果僅僅是文友的話,也許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緊張,現在這兩個人,既是同行,又兼政敵,那就如同荒野裡兩條狼相遇,必有一場較量發生。
因為蘇東坡的詩詞歌賦,甚至為皇帝拟的诏書文告、道德文章,都要勝王安石一籌。
清人袁枚在《随園詩
”這是笑話,然而也是熙甯二年的真實。
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都覺得大宋王朝需要改革,但沒有一個有頭腦的人,會贊成王安石這樣的改革。
你是在進行改革,而不是在進行革命。
革命允許暴力,暴力可以摧枯拉朽,反對派敢龇牙,隻要手裡有槍杆子,二話不說,馬上擺平。
這隻桶老子不要了,另造一隻新桶,這就叫革命。
而這隻桶再壞再破,也不能一腳踢掉,要加固,要堵漏,要去朽,要更新,這才叫改革。
因此,改革就得和顔悅色,就得和風細雨,就得由點而面,由局部而全體,潤物無聲地細緻工作。
沒有二十年、三十年一切都做到家的紮實功夫,想收到改革的成效,想享受改革的成果,如王安石這樣的冒失行事,不失敗才怪? 有論者說,他是一隻叫得太早的公雞。
其實,說準确點,他是一隻想自己下蛋的公雞,在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
三 清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北京的春天通常都是從玉蘭花的綻放開始的。
這一天,光緒正式頒布《明定國是诏》,中國封建社會中最後一次的“戊戌變法”正式出籠。
康有為顯然考慮過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教訓,很大程度上在于遭到保守派的抵制。
于是,他對光緒建議: 請皇上勿去舊衙門,而唯增置新衙門,勿黜革舊大臣,而唯漸擢小臣。
彼守舊大臣向來本無事可辦,今但仍其舊,聽其尊位重祿,而新政之事,别責之于小臣。
則彼守舊大臣,既無辦事之勞,複無失位之懼,則怨謗自息矣! 急于改革的光緒皇帝,第一個行動就是廢科舉八股。
當時,維新派第二号人物梁啟超,對此舉動興奮得不能自已,說: 海内有志之士讀诏書皆酌酒相慶,以為去千年愚民之弊,為維新第一大事也。
問題在于清光緒犯了宋神宗的同一個錯誤,從五月起,他迫不及待地發出一道道诏書,下令各地方推行學堂、商務、鐵路、礦務……短短三個月,其頒發的新政谕旨,比神宗還要神宗,達二百八十多件。
結果,頤和園内那棵開得稍晚一點的辛夷,也就是紫色的玉蘭花,還未落盡,在滿地花瓣的頤和園的漪瀾堂裡,老佛爺像捏死一個臭蟲似的,使這場百日維新,胎死腹中。
雖然,她是主刀者,但她身後卻是絕對不許觸犯其利益的保守派所組成的銅牆鐵壁。
改革派有時想得十分單純,以為天下人都如同自己一樣,大旱之望虹霓一樣期盼着他們舉起義旗,來挽救這隻已成破木桶似的政權。
孰料朝廷内外,舉國上下,擁護者甚少,反對者甚衆。
王安石所碰到的,也是康、梁所碰到的。
光緒隻有一位太後,而神宗卻有好幾位太後。
這位理想主義者,列甯譽之為“中國11世紀的改革家”,卻沒有任何高招可以應對女流之輩。
老太太們一流眼淚,王安石隻好卷鋪蓋走人。
變法之初,得到神宗絕對信任的王安石,意氣風發,确實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來估計到可能的反撲。
所以,有一位叫範缜的大臣,上書反對他,“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顫”,可以想見他那怒不可遏的樣子。
有一個叫作呂陶的官員: 其初應制科,值王安石方行新法,陶對策言,願陛下不惑理财之說,不間老成之謀,不興疆場之事。
安石讀卷,神色頓沮,神宗使馮京竟讀,稱其有理。
而卒為安石所抑,僅得通判蜀州。
可以想象王安石彼時氣急敗壞的樣子。
接着,他又犯了一連串策略性的錯誤,樹敵過多,全面出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從不争取盟軍和友軍的支持,也不放下身段去說服那些不同意見者,甚至下手打擊其實完全不必打擊的反對者,聽不得任何相反的聲音。
于是,呂公著、韓維,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範缜,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
結果,如劉述、程頤、劉摯、劉琦等禦史,如範純仁、李常、孫愈等谏官,如歐陽修、富弼、文彥博、曾公亮等名臣,也都被王安石排擠出朝。
這樣一個人皆為敵的刺猬型的人物,要能混得下去,豈非咄咄怪事? 後來的事實證明,保守派也非鐵闆一塊,當司馬光複出,全部否定新法的時候,蘇轼并不認同這種絕對的做法,曾與之争辯,新法該去者去之,可不去者留之,可去可不去者也不必一筆勾銷,擇其善而去其惡,為此與司馬光争辯,而獲罪于當局。
現在,回過頭去看蘇轼在熙甯二年《上神宗皇帝書》中: 陛下自去歲以來,所行新政,皆不與治同道。
立條例司,遣青苗法,斂助役錢,行均輸法,四海騷動,行路怨咨。
重點放在老百姓的不能承受上,并非全部否定變法,隻是新法在具體落實的過程中,“皆不與治同道”,過于與民争利,層層盤剝,法令峻急,求速傷民,從老百姓身受其害這個角度,而持有異議罷了。
據宋人王栐《燕翼诒謀錄》,可見實施新法中的《青苗法》其弊何在。
上散青苗錢于設廳,而置酒肆于谯門,民持錢而出者,誘之使飲,十費其二三矣!又恐其不顧也,則命娼女坐肆作樂而蠱惑之。
本來,春季借給農戶的小額低息貸款,秋後還款付息,農民國家均得利的《青苗法》,本是無可非議的事情。
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卻變成诓騙農民的一個局。
譬如《保甲法》,老百姓為了逃避攤派的軍費和被抓壯丁去當兵的雙重威脅,民間發生了多起自殘事件;再譬如《保馬法》,分戶領養軍馬,平時自用,戰時軍用,王安石想得太天真,他以為馬是水牛,有青草吃即可,但是,當時大半江山都在長江流域一帶,根本不适合馬的生存,而把馬養瘦了,養病了,或者養死了,飼馬戶便要受到責罰。
諸多事實證明,蘇轼才三次上書神宗,亟論此法之弊。
诏收還司馬光樞密副使告敕,仍舊職。
先是上欲光置兩府,王安石曰:“光雖好為異論,然其才豈能害政。
但如光者,異論之人倚以為重,今擢在高位,則是為異論之人立赤幟也。
光朝夕所與切磋琢磨者,乃劉攽、劉恕、蘇轼、蘇轍之徒而已。
觀近臣以其所主,所主者如此,其人可知也。
” 《長鑒拾補》 看他在神宗面前嚼的這頓舌頭,第一,量小非君子;第二,絕對容不得反對派;第三,把所有可能争取的同盟者,都推向對立面,勢必要成為孤家寡人。
我想,“拗相公”的“拗”,顯然是從他精神上的缺陷,思維易走極端而來。
我始終相信,想将蘇東坡送上斷頭台的最緻命的原因,不完全是因為他的《上神宗皇帝書》,不完全因為他是保守派的核心人物,而是文人相輕,到文人相嫉,到文人要把文人幹掉的惡心理,王安石也逃不脫。
從這裡看到,他尤其在意蘇轼,一舉一動,全在眼中。
因為蘇是大家,王也是大家,大家之間,惺惺相惜者少,相輕相嫉者多。
如果僅僅是文友的話,也許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緊張,現在這兩個人,既是同行,又兼政敵,那就如同荒野裡兩條狼相遇,必有一場較量發生。
因為蘇東坡的詩詞歌賦,甚至為皇帝拟的诏書文告、道德文章,都要勝王安石一籌。
清人袁枚在《随園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