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毀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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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人。

    慶曆進士,任淮南判官,知鄞縣,曆任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東刑獄提點。

    嘉祐三年(1058年)入為度支判官,上萬言書,要求“改易更革”。

    任直集賢院,知制诰。

    神宗即位,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甯二年(1069年),拜參知政事,力主“變風俗,立法度”,為年輕而極想有為的神宗所接受。

    于是實行變法,設置三司條例司,以呂惠卿主其事。

    熙甯三年(1070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宰相。

    先後推行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等法。

    用王韶發動熙河之役,取得對西夏作戰勝利。

    熙甯五年(1072年),永樂之役複大敗于西夏。

    又改革科舉,整頓學校,訓釋《詩》《書》《周禮》為《三經新義》,遭到司馬光、文彥博、呂誨、呂公著和“二程”等人反對。

    他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思想,進行反駁。

    由于新法在推廣應用過程中,粗糙行事、強迫命令、與民争利、引發騷動,遂出現市場凋敝、商業萎縮、百姓出走、農田抛荒等現象。

    加之無良官吏,苛稅牟利,無恥小人,從中魚肉,以緻民衆不堪新法之擾,有逃亡者,有自傷者,有背井離鄉者,形成強大的反對聲浪。

    曹太後(宋仁宗皇後,即慈聖太後)、高太後(宋英宗皇後,即宣仁太後,神宗生母),出面幹預,神宗動搖。

    熙甯七年(1074年)四月,王安石罷相出知江甯府。

    熙甯八年(1075年)二月,複相。

    熙甯九年(1076年)十月,再次罷相,退居江甯半山園。

    死後,先封舒國公,後改荊國公,所以又稱“王荊公”。

     在中國曆史上,再無比他更能引發争議,而褒貶不一的人物了。

    對其評價,從南宋以後,至元代編《宋史》,評價一路直下;而從民國以後,行情重又看好。

    推崇者捧高到近乎神,醜化者差不多将他描畫為鬼,如此各走極端,強烈反差到天淵之别,是極為罕見的現象。

    但在大多數中國人的心目中,基本上仍受傳統史書的影響,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導緻北宋敗亡,而他死硬不改為“拗相公”形象,一直是民間相當主流的觀點。

     宋人邵伯溫的《邵氏聞見錄》,也是曆來為王安石辯誣正名的專家、權威、名流、教授最深惡痛絕的書籍。

    其中某些名列廊廟的扛鼎人物,對于邵伯溫這本小冊子,那不可容忍的切齒之恨,那口出不遜的罵詈之聲,簡直到了好笑的程度,實在有失學者風度。

     邵伯溫活了七十八歲,這一輩子可未得安生。

    早年趕上王安石變法,中年經曆元祐黨争,晚年又遭到靖康之禍,南渡以後,衰邁年暮,回顧以往,不勝唏噓,遂有寫作此書之志。

    他說: 伯溫蚤以先君子之故,親接前輩,與夫侍家庭,居鄉黨,得前言往行為多。

    以畜其德則不敢當,而老景侵尋,偶負後死者之責,類之為書,曰《聞見錄》,尚庶幾焉。

     看來,這不過是他個人的一部回憶錄,自然也是他自己所經所曆、所感所想的人生總結。

    因此,後人沒有理由要求他必須寫成一部準确無訛的正史,而他也沒有義務扮演毫無個人色彩的史官角色。

    他說得很清楚,由于他父親邵雍的緣故,他得以與司馬光、韓維、呂公著、富弼相過從,那時,他才十二三歲,“入聞父教,出則事司馬光等。

    ”“光等亦屈名位輩行,與伯溫為再世交。

    ”因此,前輩身影,先賢言行,時事世故,宦海浮沉,便是他這部回憶錄的主要内容。

    由于他“聞見日博,而尤熟于當世之務”,不可能不涉及熙甯變法,元祐黨争,因此,也就不可能不受其父,以及諸位前輩的影響,而持反對變法的立場,随後又因入黨籍遭到迫害。

    據說,凡入黨入碑者,連開封的城門都不準進,他遂成為一個王安石的鐵杆兒反對派,自是順理成章之事。

     本來,知其人,讀其書,信其所信,不信其所不信,是讀書人應有之義。

    但邵伯溫這部書厲害的是,在他筆下是悉為難能可貴的第一手材料,便具有相當的權威性,竟能起到左右曆史的作用。

    以緻李焘的《續〈資治通鑒〉長編》、脫脫的《元史》,涉及王安石變法的史料,也多沿用此書的說法和見解,一字千鈞,遂為定論,這也是那些為王安石辯誣正名者最為惱火的事。

    說到底,邵伯溫隻是盡後死者之責,記錄下他所知道的事實,不過是一家之言罷了。

    你信即是,你不信即不是,與邵伯溫無關。

     但值得人們玩味的是,為什麼他的這本小冊子,竟成為一段信史?因為與當時對這場大失敗進行尋根究底的大趨勢合拍。

    北宋滅亡以後,痛定思痛的中國人(自然也包括那些沒有話語權的普通老百姓),不得不思考我們為什麼要背井離鄉,從河洛中原的世居故土,來到長江以南的水鄉澤國,或走投無路,流離失所,或依人籬下,羁旅江湖?于是,從亡國之恨推溯上去,必然就是靖康之恥;而靖康之恥,又是趙佶、蔡京贻禍中外的結果;而蔡京和童貫之流得以肆虐天下,又與元祐黨争正人被斥、好人被逐、壞人當道、小人得勢是分不開的;接着繼續上推,元祐黨争正反兩面貼燒餅式的惡鬥,又是熙甯變法中支持與反對雙方較量的延續;再往上,還有什麼好找的,我相信南宋當時大部分臣民,會一緻得出結論,國難家禍之源,皆因王安石的強推新法而起。

    誰的心裡都明擺着一本賬,從景德元年(1004年)宋真宗澶淵之盟起,至宋仁宗,至宋英宗,至熙甯三年(1070年)宋神宗實施變法止,六十六年的太平日子;而推行新法,世亂便随之而來,不唯王安石是問,還有其他發洩怨恨的渠道嗎? 宋欽宗時的國子祭酒楊時的奏章中所述,大概是最具代表性的看法了。

    他說: 謹按安石挾管、商之術,饬六藝以文奸言,變亂祖宗法度,當時司馬光已言其為害當見于數十年之後,今日之事,若合符契。

     這對王安石來說,當然是不公平的,變法,宋亂,而後亡,不變法,宋也亂,而後同樣會亡。

    邵伯溫此書當著于楊時的奏章以後,雖然沒有明确指出宋亡之過在于安石,但他話裡話外,卻是有這層意思的,否則他就覺得有負後死者之責的内疚了。

    在這本書裡,固然他說了王安石的長處,如好學不倦,廉潔勤政,不近女色,兄弟友于,但也認為他偏執、奸詐,是一個“外示樸野,中懷狡詐”的人物,對其“變亂祖宗法度”“禍害國家”“勸人主用兵”“推行新法者皆新進險薄之士”的批判,與楊時持相同看法,是毋庸諱言的。

    但這部書能留存下來,成為解讀那一段曆史的重要資料,一是它第一手的史料價值,二是它符合了人心民意。

    我想這也是簇擁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的追随者,以及他退出曆史舞台後的那些精神上的黨羽,沒有什麼史料記載得以存世的緣故。

    從至今尚能讀到的蔡絛之《鐵圍山叢談》來看,證明這類書不是沒有,而是曾經有過,不過,統統湮沒無聞。

     老百姓雖然永遠是無聲的一群,然而他們的唾棄,卻是最可怕的懲罰。

     在這部書裡,邵伯溫說到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有其精彩的論斷,通常不大為人提及而忽略,或以為是老生常談而一筆帶過。

    其實,任何朝代,任何制度,凡着意變法改革者,都是必須慎之又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