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的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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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得被人譴責。
這就是大詩人元稹在自叙體傳奇文學《莺莺傳》中,所描畫出來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這位詩人,一定要将自己這場愛情悲劇,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詳盡地講述出來,用意何在? 在這篇傳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責之意、負疚之感,既沒有《複活》裡面那位聶黑流道夫伯爵的忏悔,也沒有《安娜·卡列尼娜》裡那位渥倫斯基先生的懊喪。
就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詞地辯解: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貴,乘嬌寵,不為雲為雨,則為蛟為螭,吾不知其變化矣。
昔殷之辛,周之幽,據萬乘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衆,屠其身,至今為天下僇笑。
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
這當然是混賬邏輯了,他怎麼能把美麗樸素、溫柔婉約、感真情摯、聰慧可人的莺莺,附會到那樣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騙了,你還說人家是妖精、是禍水,簡直豈有此理了。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裡,也認為元稹的這番表白,純系一派胡言: 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曆之境,雖文章尚非上乘,而時有情緻固亦可觀,唯篇末文過飾非,遂堕惡趣。
而且尤令人費解的,當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輕松而又得意,對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紳,如李建,如前輩楊巨源,講述這場情感上的經曆時,在座諸公,固然“聞之者莫不聳異之”,“于坐者皆為深歎”,沒有人對詩人這樣子的絕情辜負,這樣子的勢利轉向,有過一點譴責的表示。
甚至,“多許張為善補過者矣”,這實在是匪夷所思的。
陳寅恪在《元白詩箋證稿》中考證過: 蓋唐代社會承南北朝之舊俗,通以二事評量人品之高下。
此二事,一曰婚。
二曰宦。
凡婚而不娶名家女,與仕而不由清望官,俱為社會之不齒。
也許,唐代的社會風氣,使之然耳;也許,人的生物屬性,永遠受制于人的社會屬性,使之然耳。
但我想不透的是,這位詩人既然舍寒門秀女而就市長千金,為勢之所趨,為利之所擇,天上掉餡兒餅,落在你的嘴裡,你就偷着樂好了,似乎用不着大張旗鼓,寫成文章,衆所周知吧? 文人無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離得太遠,不得親知親聞。
魯迅在20世紀30年代,七論文人無行,所鞭撻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當隔膜。
但以今度古,從當代文人的德行,大緻也能猜測古代文人的一二。
可奇怪的是,也許今人對待他們個人生活中的莺莺,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無恥。
然而,要讓他們像元稹那樣行之于文,筆之以墨,把自己供認出來的傻瓜,是絕找不到的。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兒、冒傻氣,倘不是太淺薄、太無聊,那就别有隐衷了。
讀北宋趙令畤的《侯鲭錄》,其中《辨傳奇莺莺事》《元微之崔莺莺商調蝶戀花詞》,談及這段故事,在他看來,元稹之所以要寫這篇傳奇,是有他想說、必說,可又不便全說、不能直說的言外之意。
則所謂傳奇者,蓋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蓋昔人事有悖于義者,多托之于鬼神夢寐,或假之他人,或雲見他書,後世猶可考也。
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為人叙事,安能委曲詳盡如此。
況崔之始相得而終相失,豈得已哉。
如崔已他适,而張詭計以求見,崔知張之意,而潛賦詩以謝之,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
樂天曰: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豈獨在彼者耶。
從這裡,也就從“自避”“心不自抑”“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這三處提示,略可猜知詩人的心迹。
也許,這就是人的複雜性了。
對他來說,并不悔他的“始亂終棄”,并不悔他的背叛絕情,并不悔他對初戀情人的緻命傷害。
而讓他魂牽夢萦的無悔之悔,就在于他痛惜自己錯失了人間的至美,詩人一生,情之所系,愛之所在,經過時間的延伸,經過空間的移位,最珍貴的,最留戀的,最難忘的,最能激蕩心扉,最能引發波瀾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紅淺碧舊衣裳”“滿頭花草倚新簾”“為見牆頭拂面花”“二十年前曉寺情”的莺莺。
他寫過一首《古決絕詞》: 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徹,有此迢遞期,不如死生别。
天公信是妒相憐,何不便教相決絕。
他不是不想終結這段記憶,然而無論時間和空間發生了多大的變化,這份情,這份愛,仍是他欲罷不能,欲說還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結,一份希望解脫,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負擔。
也許,直到他生命的最後一刻,腦海裡已是一片空白之際,這個被他抛棄的女人影子,還影影綽綽在。
因為真正的愛,是不死也不滅的。
這就是他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詩中所贊美、所感歎的: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于是,我想,寫出這首詩的元稹,在他心靈深處,至少還有一小塊尚未淪喪的淨土。
沖這一點,比之那些蠅營狗苟、争名奪利、讓人洩氣、漸行漸遠的人,還真是想對一千多年前的這位大師緻敬。
無論如何,在他心裡,還保留着一點最後的可貴良知。
這就是大詩人元稹在自叙體傳奇文學《莺莺傳》中,所描畫出來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這位詩人,一定要将自己這場愛情悲劇,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詳盡地講述出來,用意何在? 在這篇傳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責之意、負疚之感,既沒有《複活》裡面那位聶黑流道夫伯爵的忏悔,也沒有《安娜·卡列尼娜》裡那位渥倫斯基先生的懊喪。
就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詞地辯解: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貴,乘嬌寵,不為雲為雨,則為蛟為螭,吾不知其變化矣。
昔殷之辛,周之幽,據萬乘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衆,屠其身,至今為天下僇笑。
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
這當然是混賬邏輯了,他怎麼能把美麗樸素、溫柔婉約、感真情摯、聰慧可人的莺莺,附會到那樣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騙了,你還說人家是妖精、是禍水,簡直豈有此理了。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裡,也認為元稹的這番表白,純系一派胡言: 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曆之境,雖文章尚非上乘,而時有情緻固亦可觀,唯篇末文過飾非,遂堕惡趣。
而且尤令人費解的,當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輕松而又得意,對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紳,如李建,如前輩楊巨源,講述這場情感上的經曆時,在座諸公,固然“聞之者莫不聳異之”,“于坐者皆為深歎”,沒有人對詩人這樣子的絕情辜負,這樣子的勢利轉向,有過一點譴責的表示。
甚至,“多許張為善補過者矣”,這實在是匪夷所思的。
陳寅恪在《元白詩箋證稿》中考證過: 蓋唐代社會承南北朝之舊俗,通以二事評量人品之高下。
此二事,一曰婚。
二曰宦。
凡婚而不娶名家女,與仕而不由清望官,俱為社會之不齒。
也許,唐代的社會風氣,使之然耳;也許,人的生物屬性,永遠受制于人的社會屬性,使之然耳。
但我想不透的是,這位詩人既然舍寒門秀女而就市長千金,為勢之所趨,為利之所擇,天上掉餡兒餅,落在你的嘴裡,你就偷着樂好了,似乎用不着大張旗鼓,寫成文章,衆所周知吧? 文人無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離得太遠,不得親知親聞。
魯迅在20世紀30年代,七論文人無行,所鞭撻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當隔膜。
但以今度古,從當代文人的德行,大緻也能猜測古代文人的一二。
可奇怪的是,也許今人對待他們個人生活中的莺莺,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無恥。
然而,要讓他們像元稹那樣行之于文,筆之以墨,把自己供認出來的傻瓜,是絕找不到的。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兒、冒傻氣,倘不是太淺薄、太無聊,那就别有隐衷了。
讀北宋趙令畤的《侯鲭錄》,其中《辨傳奇莺莺事》《元微之崔莺莺商調蝶戀花詞》,談及這段故事,在他看來,元稹之所以要寫這篇傳奇,是有他想說、必說,可又不便全說、不能直說的言外之意。
則所謂傳奇者,蓋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蓋昔人事有悖于義者,多托之于鬼神夢寐,或假之他人,或雲見他書,後世猶可考也。
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為人叙事,安能委曲詳盡如此。
況崔之始相得而終相失,豈得已哉。
如崔已他适,而張詭計以求見,崔知張之意,而潛賦詩以謝之,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
樂天曰: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豈獨在彼者耶。
從這裡,也就從“自避”“心不自抑”“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這三處提示,略可猜知詩人的心迹。
也許,這就是人的複雜性了。
對他來說,并不悔他的“始亂終棄”,并不悔他的背叛絕情,并不悔他對初戀情人的緻命傷害。
而讓他魂牽夢萦的無悔之悔,就在于他痛惜自己錯失了人間的至美,詩人一生,情之所系,愛之所在,經過時間的延伸,經過空間的移位,最珍貴的,最留戀的,最難忘的,最能激蕩心扉,最能引發波瀾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紅淺碧舊衣裳”“滿頭花草倚新簾”“為見牆頭拂面花”“二十年前曉寺情”的莺莺。
他寫過一首《古決絕詞》: 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徹,有此迢遞期,不如死生别。
天公信是妒相憐,何不便教相決絕。
他不是不想終結這段記憶,然而無論時間和空間發生了多大的變化,這份情,這份愛,仍是他欲罷不能,欲說還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結,一份希望解脫,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負擔。
也許,直到他生命的最後一刻,腦海裡已是一片空白之際,這個被他抛棄的女人影子,還影影綽綽在。
因為真正的愛,是不死也不滅的。
這就是他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詩中所贊美、所感歎的: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于是,我想,寫出這首詩的元稹,在他心靈深處,至少還有一小塊尚未淪喪的淨土。
沖這一點,比之那些蠅營狗苟、争名奪利、讓人洩氣、漸行漸遠的人,還真是想對一千多年前的這位大師緻敬。
無論如何,在他心裡,還保留着一點最後的可貴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