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與李商隐的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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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司勳,即杜牧,晚唐詩人之翹楚。

    李商隐有一首七絕《杜司勳》,這樣寫他: 高樓風雨感斯文, 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傷春複傷别, 人間唯有杜司勳。

     唐代詩歌,經過了初唐的勃興、盛唐的輝煌、中唐的赓續,到了晚期,已呈神疲力薄之勢。

    若無杜牧、李商隐那令人耳目一新的格局,恐怕是很難畫上圓滿句号的。

     不過,晚唐的這兩位詩人都很短命,可憐得很。

     杜牧,803年生,852年死,活了四十九歲;李商隐更慘一點,812年生,858年死,活了四十六歲,都處于郁悶困頓中,愁病而逝。

    中國文人的命途多舛、生不逢時,這可算一對典型。

     可在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裡,他們卻能給詩歌、給文學,留下來長久不衰的精彩,實在是了不起的。

    在中國,凡讀過點古文,念過點舊詩的知識分子,幾乎不假思索,就能脫口而出這兩人的詩句。

    為什麼他們的作品能夠擁有千秋萬代、持續相繼的讀者,道理很簡單,因為從他們心底流出來的詩,永遠洋溢着鮮活的新意。

    唯其新,詩人也就伴随着讀者長存下來。

     作詩也許不難,創新為文學的生命,卻是一件相當不易的事。

    魯迅曾經感歎,他的舊體詩之所以未能多作,就在于前人已經把詩寫盡了。

    一個“盡”字,道出創新者難以為繼的苦衷。

    創新,遂成了文人的緻命傷,困惑着一代又一代想寫出點好東西、想寫出點新東西的作家和詩人。

     自唐以降,一千多年,詩人何啻千萬,所寫的詩、詞、歌、賦,數以億計,還有什麼沒想到的?還有什麼沒寫到的?還有什麼未開墾的處女地,留給文學的後來者耕耘呢?魯迅盡量不寫,這就是智者的抉擇了,與其露醜,不若藏拙。

    而不幸的是,總有一些自命風雅的,弄上兩首順口溜、打油詩、快闆書,混充五言七律、絕句漢俳,這純粹是有了把子年紀以後,還要穿開裆褲上街,露出不雅的臀部,存心丢人的了。

     這就是中國人多,中國文人跟着也多的後遺症了。

    林子大,便什麼鳥都會有了。

    一般來說,樹林雖大,鳥頗多,大緻也就以下這四類。

    自古以來,凡耍筆杆子的,都逃不脫這樣的區分: 一、把文學當成生命的; 二、把文學看成飯碗的; 三、拿文學當玩意兒的; 四、拿文學找碴兒以折磨文人的。

     第一類人,通常活得很苦,尤其想創新者,更苦;第二類人,大半活得很爽,隻要拿起敲門磚,幾乎都有成為阿裡巴巴的可能,自然,臉皮要有一定的厚度,手臂要有一定的長度;第三類人,不管别人如何,總是能夠自得其樂;而第四類人,别人開心他不開心,别人不開心他倒開心了,一副“天喪予”的面孔,最好是躲得遠些為佳。

     這就是既相生相克,又相輔相成的文學生物鍊。

     但最奇怪,無論以上第二類文人搞的功利文學,第三類文人搞的撓癢文學,第四類文人搞的整人文學,統統都要标榜自己為百分百的正宗文學。

    唯恐人家不認賬、不買賬,便借助于權力,借助于金錢,偏要擠進文學史,偏要大家向他鞠躬如儀。

    這大概就是魯迅所諷刺過的,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行徑了。

     當然,各式各樣的文人,自然也就有形形色色的文學,本是文壇的客觀存在,大可不必諱言。

    拍馬文學未必低,清高文學未必高,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你得了魚,就不要再指望熊掌;你吃到熊掌,就不要再染指魚。

    但文人是種很有欲望的動物,魚也想得,熊掌也想得者,大有人在。

    于是,就不停地寫,拼命地寫。

    但别忘了,聲名的誘惑,功利的追求,從政的驅使,經營的用力,一個勁兒地投身于這種非文學的活動之中,就難免要有才智退化、想象幹涸、情思衰竭、感覺遲鈍的可能。

    提起筆來,也就隻有蹈襲陳規、依樣葫蘆、駕輕就熟、因循守舊這條路可走。

     我想,一個真正把文學當成生命的人,應該不會滿足于這樣的文學生産方法。

     從古至今的文人,稍有點出息的,不願落入窠臼,不願重蹈覆轍,不願嚼别人嚼過的馍,不願尾随他人走同一條路,是文人的本能,是文人的天性,也是文人的命根子啊! 由此,你不能不對唐代詩人這種創新的執着,“語不驚人死不休”(杜甫語)的一根筋的精神贊歎不已。

    他們總是希望創造出“今古未嘗經道”,“遠去筆墨畦徑間”(杜牧語)的新格局;總是努力開拓出“唯陳言之務去”(韓愈語),“作不經人道語”之“一家言”(李賀語)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