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誘捕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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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喬穿過開着的門,走進治安官辦公室。“好了,拿到報告了。”

    “一起看看。”

    兩人很快翻到最後一頁。埃德說:“就是這個。完美符合。她帽子上的纖維出現在蔡斯死亡時穿的外套上。”治安官把報告在手腕上拍了拍,接着說,“咱們來回顧一下已有的信息。第一,捕蝦人做證說他看見克拉克小姐開船去了防火塔,就在蔡斯摔死前不久。他的同事可以為他做證。第二,帕蒂·洛夫說克拉克小姐為蔡斯做了那條貝殼項鍊,而項鍊在他死亡當晚失蹤了。第三,她帽子上的纖維出現在他的外套上。第四,動機:她自覺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她的不在場證明我們能駁倒。這就行了。”

    “或許得有一個更好的動機,”喬說,“被抛棄好像還不夠。”

    “并不是說我們已經結束調查了,但我們已有足夠的證據帶她來審訊。可能已經夠起訴了。先把她弄到這裡再說。”

    “好吧,這是個問題,對吧?怎麼辦?這些年來,她跑得比誰都快。訓導員、人口普查員,凡是你說的出來的,她比他們都聰明,包括我們。去濕地草叢裡追她,就是讓我們自己出醜。”

    “我不擔心這個。其他人抓不到并不意味着我們也不能。但這不是最聰明的辦法。讓我說,咱們來設個陷阱。”

    “哦。嗯,”副手說,“我倒知道一點跟陷阱有關的事。去誘捕狐狸的時候,常常反而會着了狐狸的道。沒法攻其不備。我們已經去敲了很多次門,都夠吓跑一頭棕熊了。獵狗怎麼樣?那個肯定行。”

    治安官沉默了幾秒。“我不知道。或許是我老了,心軟了。我都五十一歲了。用獵狗追捕一個女人,隻是為了審問,感覺不太對。獵狗可以用來對付逃跑的罪犯,那些已經定了罪的人。但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樣,在被證明有罪之前,她是無辜的。我覺得不應該放獵狗追女嫌犯。或許可以作為最後的法子,但現在還不是時候。”

    “好吧。什麼樣的陷阱?”

    “這正是我們要解決的。”

    十二月十五日,埃德和喬正在讨論有哪些辦法可以抓住基娅,有人敲門。凝霜的玻璃後面出現了一個塊頭很大的男人。

    “進來吧。”治安官大聲說。

    那人進了屋,埃德說:“你好,羅德尼。有什麼能為你做的?”

    羅德尼·霍恩,一位退休的機修工,大部分時間用來和老夥計丹尼·史密斯一起釣魚。在小鎮居民眼中,他安靜,沉穩,總是穿着工裝褲。他每周必去教堂,還是穿着工裝褲,不過襯衫幹淨挺括——他的妻子埃爾茜把它漿洗熨燙得跟木闆一樣硬。

    羅德尼摘下帽子,放在肚子前。埃德請他坐下,但他搖了搖頭。“不會很久,”他說,“就是一些可能和蔡斯·安德魯斯案有關的事情。”

    “你有什麼消息?”喬問。

    “那個,過去有一段時間了。今年的八月三十号,我和丹尼在外面捕魚,在柏樹灣看到了一些事情。我想你們可能會有興趣了解一下。”

    “接着說,”治安官說,“還是坐下吧,羅德尼。你坐下說大家都舒服一點。”

    羅德尼坐下了,接下來的五分鐘,他說出了自己的故事。他離開後,埃德和喬看着對方。

    喬說:“好吧,現在我們有動機了。”

    “去把她弄到這裡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