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僞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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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維護人的正常與安全,然而秩序是否牢不可破?事實證明龐大的秩序在意外面前總是束手無策。

    城市的十字路口說明了這一點。

    十字路口的紅綠燈,以及将街道切割成機動車道、自行車道、人行道,而且來與去各在大路的兩端。

    所有這些代表了文明的秩序,這秩序的建立是為了杜絕車禍,可是車禍經常在十字路口出現,于是秩序經常全面崩潰。

    交通阻塞以後幾百輛車将組成一個混亂的場面。

    這場面告訴我們,秩序總是要遭受混亂的捉弄。

    因此我們置身文明秩序中的安全也就不再真實可信。

     我在一九八六年、一九八七年裡寫《一九八六年》、《河邊的錯誤》、《現實一種》時,總是無法回避現實世界給予我的混亂。

    那一段時間就像張頤武所說的“餘華好像迷上了暴力”。

    确實如此,暴力因為其形式充滿激情,它的力量源自于人内心的渴望,所以它使我心醉神迷。

    讓奴隸們互相殘殺,奴隸主坐在一旁觀看的情景已被現代文明驅逐到曆史中去了。

    可是那種形式總讓我感到是一出現代主義的悲劇。

    人類文明的遞進,讓我們明白了這種野蠻的行為是如何威脅着我們的生存。

    然而拳擊運動取而代之,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文明對野蠻的悄悄讓步。

    即便是南方的鬥蟋蟀,也可以讓我們意識到暴力是如何深入人心。

    在暴力和混亂面前,文明隻是一個口号,秩序成為了裝飾。

     我曾和老師李陀讨論過叙述語言和思維方式的問題。

    李陀說:“首先出現的是叙述語言,然後引出思維方式。

    ” 我的個人寫作經曆證實了李陀的話。

    當我寫完《十八歲出門遠行》後,我從叙述語言裡開始感受到自己從未有過的思維方式。

    這種思維方式一直往前行走,使我寫出了《一九八六年》、《現實一種》等作品,然而在一九八八年春天寫作《世事如煙》時,我并沒有清晰地意識到新的變化在悄悄進行。

    直到整個叙述語言方式确立後,才開始明确自己的思維運動出現了新的前景。

    而在此之前,也就是寫完《現實一種》時,我以為從《十八歲出門遠行》延伸出來的思維方式已經成熟和固定下來。

    我當時給朱偉寫信說道:“我已經找到了今後的創作的基本方法”。

     事實上到《現實一種》為止,我有關真實的思考隻是對常識的懷疑。

    也就是說,當我不再相信有關現實生活的常識時,這種懷疑便導緻我對另一部分現實的重視,從而直接誘發了我有關混亂和暴力的極端化想法。

     在我心情開始趨向平靜的時候,我便盡量公正地去審視現實。

    然而,我開始意識到生活是不真實的,生活事實上是真假雜亂和魚目混珠。

    這樣的認識是基于生活對于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客觀。

    生活隻有脫離我們的意志獨立存在時,它的真實才切實可信。

    而人的意志一旦投入生活,誠然生活中某些事實可以讓人明白一些什麼,但上當受騙的可能也同時呈現了。

    幾乎所有的人都曾發出過這樣的感歎:生活欺騙了我。

    因此,對于任何個體來說,真實存在的隻能是他的精神。

    當我認為生活是不真實的,隻有人的精神才是真實時,難免會遇到這樣的理解:我在逃離現實生活。

    漢語裡的“逃離”暗示了某種驚慌失措。

    另一種理解是上述理解的深入,即我是屬于強調自我對世界的感知,我承認這個說法的合理之處,但我此刻想強調的是:自我對世界的感知其終極目的便是消失自我。

    人隻有進入廣闊的精神領域才能真正體會世界的無邊無際。

    我并不否認人可以在日常生活裡消解自我,那時候人的自我将融化在大衆裡,融化在常識裡。

    這種自我消解所得到的很可能是個性的喪失。

     在人的精神世界裡,一切常識提供的價值都開始搖搖欲墜,一切舊有的事物都将獲得新的意義。

    在那裡,時間固有的意義被取消。

    十年前的往事可以排列在五年前的往事之後,然後再引出六年前的往事。

    同樣這三件往事,在另一種環境時間裡再度回想時,它們又将重新組合,從而展示其新的含義。

    時間的順序在一片甯靜裡随意變化。

    生與死的界線也開始模糊不清,對于在現實中死去的人,隻要記住他們,他們便依然活着。

    另一些人盡管繼續活在現實中,可是對他們的遺忘也就意味着他們已經死亡。

    而欲望和美感、愛與恨、真與善在精神裡都像床和椅子一樣實在,它們都具有限定的輪廊,堅實的形體和常識所理解的現實性。

    我們的目光可以望到它們,我們的手可以觸摸它們。

     二 對于一九八九年開始寫作或者還在寫作的人來說,小說已不是首創的形式,它作為一種傳統為我們繼承。

    我這裡所指的傳統,并不隻針對狄得羅,或者十九世紀的巴爾紮克、狄更斯,也包括活到二十世紀的卡夫卡、喬伊斯,同樣也沒有排斥羅布—格裡耶,福克納和川端康成。

    對于我們來說,無論是舊小說,還是新小說,都已經成為傳統。

    因此我們無法回避這樣的問題,即我們為何寫作?我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什麼?我現在所能回答的隻能是——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使這種傳統更為接近現代,也就是說使小說這個過去的形式更為接近現在。

     這種接近現在的努力将具體體現在叙述方式、語言和結構、時間和人物的處理上,就是如何尋求最為真實的表現形式。

     當我越來越接近三十歲的時候(這個年齡在老人的回顧裡具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