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化下的野生動植物Wildlife in American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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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的文化往往建立在野生動植物的基礎上。

    因此,對于草原上的印第安人來說,北美野牛不但是食物,更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的建築、服飾、語言、藝術和宗教信仰。

     文明種族的文化基礎不斷變化,無所不在,卻始終保有其原始野性根源的部分。

    在這裡,我要讨論的正是這種野性根源的價值。

     沒有人能夠權衡或度量文化,我自然也不會浪費時間去嘗試做這樣的事。

    隻需有識之士的共識就足以說明,在體育活動、風土人情以及重新與野生事物建立聯系的經曆中都存在着文明的價值。

    我鬥膽将這些價值分為三類。

     第一類價值存在于任何能夠讓我們想起自己的血脈起源和進化發展的經驗中。

    比如,激發起曆史意識的經曆。

    這種意識是對“民族性”的最佳闡釋。

    鑒于這一概念尚無任何簡稱,在我們的讨論中,我會稱之為“栅條價值”。

    舉例來說,一名童子軍做好了一頂浣熊皮帽,鑽進柳樹林中模仿丹尼爾·布恩的行徑。

    此時他就在重演美國的曆史。

    從文化角度看來,他已經達到了那樣的程度,正在為面對當代黑暗、血腥的現實做準備。

    再比如,一名農家男孩走進教室時身上散發着麝鼠的臭味——早飯前他曾去巡視了他設下的陷阱。

    他正在重演皮草貿易中的冒險故事。

    個體發育複制物種演化,無論在社會中還是個體上都同樣适用。

     第二類價值存在于任何能夠讓我們想起自身對于“土地—植物—動物—人類”這一食物鍊的依賴的經驗,以及一切令我們想起生物區系基本原理的經驗。

    文明将小工具和中間人胡亂填塞進了“人與地球的關系”這一元素中,塞得如此混亂,以至于我們對它的認識越來越模糊。

    我們設想工業支撐了人類,卻忘了是什幺在支撐着工業。

    該是教育向土地靠攏而非遠離的時候了。

    那段帶一張兔子皮回家給娃娃做包被的童謠就是民間傳承中的諸多提示之一,提醒着我們,人類曾經需要通過狩獵來為家庭謀取衣食。

     第三類價值存在于任何被統稱為“體育道德”的道德約束運動中。

    我們用以捕獲野生動植物的工具發展得比我們自身更快,而體育道德就是自覺且有限度地使用這些武器裝備。

    其目标在于,在捕獲野生動植物的活動中加大技巧的比重,削弱工具的應用。

     野生動植物倫理中還有一個特别的美德,即通常都沒有旁觀席位來讓旁人對獵人的行為喝彩或喝倒彩。

    無論采取什幺樣的行動,都隻出自他個人的良知,而非受迫于衆目睽睽的拘束。

    這一事實的重要性,無須誇大。

     自覺遵從倫理規則能夠提升狩獵者的自尊,可也不該忘了,一旦自律被漠視,随之而來的就是個人的放縱與堕落。

    例如,所有狩獵活動的一大共同準則就是,不浪費一塊好肉。

    如今的實際情況顯而易見:威斯康星州的獵鹿人每合法捕獵一頭雄鹿,就會在樹林中殺死并遺棄至少一頭雌鹿或幼鹿,要幺就是在兩頭合法的雄鹿中二選一,丢棄單枝鹿角的小雄鹿。

    換句話說,将近半數的獵人會射殺他們見到的任何一隻鹿,直到有一隻合法的雄鹿被殺死。

    遭到非法獵殺的獵物就被留在它們倒下的地方。

    這樣的獵鹿行為不但沒有社會價值,更是加速了獵場之外的倫理崩塌。

     那幺,看來似乎存在這樣一種情形:“栅條”和“人與地球”兩種經驗即便無法産生正向價值,至少也止步于零價值,但倫理經驗則有可能産生負價值。

     由此,便可以對來自我們戶外根源的三種文化養分做出粗淺的定義。

    這并不意味着文化就這幺得到了滋養。

    價值的抽取從來都不是自發完成的,隻有健康的文化才能得到滋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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