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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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初某個一月的晚上,克裡斯汀·尼爾森(1)正在紐約音樂廳演唱《浮士德》。

     盡管早有傳聞說“第四十街之外”的遠郊将新建一座歌劇院(2),其奢華壯麗堪與歐洲大都會的歌劇院媲美,但上流社會仍然喜歡每年冬天回到這社交圈中心的老劇院,回到他們金紅兩色的舊包廂。

    守舊者愛惜它的狹小不便,可借以排拒那些令紐約既懼怕又向往的“新貴”;多愁善感者戀戀不舍,因為它常能引發曆史的遐思;音樂愛好者則是因為它出衆的音響效果——這對于專門的音樂廳來說,往往是個問題。

     那是尼爾森夫人當年冬天的首場演出。

    日報形容的所謂“出類拔萃的聽衆”為聆聽她的歌喉,紛紛乘着私人輕便馬車、家庭敞篷馬車,或雖不夠氣派但頗為便捷的布朗馬車,穿過濕滑積雪的街道而濟濟一堂。

    上歌劇院坐布朗馬車幾乎同坐私人馬車一樣體面,離開時則更顯出優勢(仿佛是在調侃民主制度):隻需跳上排隊等候的第一輛布朗馬車即可,不必苦等自家馬車夫因寒風和酒精而通紅的鼻頭從音樂廳柱廊底下閃現。

    是哪位了不起的馬車行老闆憑着絕妙直覺發現,美國人離開娛樂場時想要比前往娛樂場時更迅速。

     紐蘭·阿切爾推開俱樂部包廂門之時,花園那場戲恰巧啟幕。

    這年輕人沒理由不來得更早些,他七點鐘便和母親、妹妹一道用了餐,然後在擺着黑胡桃木玻璃門書櫃和尖頂靠背椅的哥特式書房裡慢悠悠抽了一支雪茄——房子裡隻有這間屋子是阿切爾夫人允許抽煙的。

    但是,紐約既然是大都市,而人人又都知道,大都市裡早早趕到歌劇院并不“合宜”;是否“合宜”,對于紐蘭·阿切爾所生活的紐約,就同數千年前主宰其祖先命運的不可捉摸的圖騰恐懼一樣重要。

     他之所以拖延,也是出于個人原因。

    慢悠悠抽雪茄是因為他從心底裡愛好藝術,玩味即将到來的賞心樂事比真正經曆更令他感到一種微妙的滿足,尤其當這樂事是精緻優雅的時候,而他的樂趣大多如此;這一次,他所期盼的時刻更是難得而美妙——如果他将抵達的時機計算得恰與女主角的舞台監督合拍,那将是再意味深長不過了,當他踏進劇場,她剛好在唱:“他愛我——他不愛我——他愛我!”一邊伴着露珠般清澈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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